六岁女童被同村四个男孩严重虐待伤害。
治疗一年后才出院,下半辈子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
而凶手们均未满十四岁,不但不受任何刑事处罚,还在事后挑衅受害者。
整个案件,除了女孩,没有一个人受到真正的伤害。
但属于凶手的报应,很快就来了。
1
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
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
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
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等事情一结束,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
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
仿佛除了受害女孩,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
但伤害,很快就来了。
某天,我们接到通报,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
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从前期交流中得知,他们所在的市区,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
受害者一家三口被灭门,父亲刘刚,母亲刘淑梅,十岁的孩子刘子毅,全部遇害。
凶手的犯罪手法相当恶劣,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于二十个刀伤,身体里还检测出致幻药物。
即凶手下药迷晕他们之后,再用刀把他们捅死。
不仅如此,凶手还泄愤般把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一家三口,摆放得整整齐齐。
因为被害者一家在当地并无亲戚,连朋友都没有几个,且他们是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房里的,因此案发一个礼拜后,才因尸体发臭太严重而被过路者发现。
警方介入,判断大概率为熟人作案,因为门窗均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
案发现场被清理得很干净,没有指纹,没有鞋印,没有毛发,什么证据都没有。
也因为该地段略为偏远,周围的治安摄像头太少,没有拍到有用的线索,案件侦查成了大难题。
警方只能从受害者的关系网中寻找头绪。
然后发现了两点:
第一,受害者一家搬到该地区才几个月,这也是他们在当地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的原因。
第二,受害者刘子毅,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过一个恶性案件中。
没错,就是刘恩恩那起,未成年恶性故意伤害案件。
明显的复仇杀人,加上受害者曾经是加害者,因此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江队也很自然就怀疑到刘恩恩的双亲,即刘志雄或叶青娥的身上。
但因为没有证据,我只能先对刘志雄做一个口头传唤。
结果很意外,刘志雄一口拒绝了前来刑侦队配合调查的要求,强调他要照顾女儿,无法抽出时间,但他同意我们上门调查。
上门也行,约了下午时间,我带着江队跟刘警官两人来到了刘志雄家中。
2
刘志雄家,是村里一座泥砖瓦屋。
进门就是天井,天井上还保留着一口打水的圆井,可见家中条件并不好。
大厅有些脏乱,他们一家,应该过得相当不好。
刘志雄本人也是,他的头发很乱,他的胡茬没剃,他双眼无神,显得很是疲累。
对于我们的上门拜访,他没有表示出任何的抗拒。
我们落座后,并没有直接表明来意,但刘志雄却一股脑把自己的难处都说了出来:
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他都非常欠缺。
在照顾女儿的这一年时间里,他根本没法工作,即使是出院后,也因为各种难题而无法继续外出务工。
雪上加霜的是,妻子叶青娥早就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离他们而去了,至今杳无音信。
即是说,现在家里只有他在照顾女儿刘恩恩。
刘恩恩虽然已经能下地走路,但她因为精神状态很不好,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自闭症。
说着这话的时候,刘志雄还把诊断书找了出来,除了病情诊断之外,医生也在病历中建议:短时间内少些让刘恩恩与陌生人接触。
年纪太小使得她内心的接受与复原速度极慢,与陌生人接触有几率会刺激她的情绪,反而让病情恶化。
所以,刘恩恩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自己房间里的。
这打消了我想要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也因此,刘志雄根本无法离开家,这也是他无法去刑侦队接受传唤的原因。
由于刘志雄的先发制人,江队并没有说出刘子毅被灭门的案件,而是旁敲侧击地询问,有没有人证可以证明他一直在家里。
结果是,有。
因为他每天都要托旁边的邻居去买菜,所以他没有时间去隔壁市作案。
案发地与刘志雄家相距甚远,一来一回至少也需要五个小时,更别说还需要踩点,蹲点,以及设计进入室内犯案的方法。
没有待在那边一段时间,办不出这么干净利索的案件。
随后,我们找到了该邻居,是个年过七旬的老伯,叫江建明。
虽然年龄很大,但他的身子却还硬朗,精气神都很好。
江建民也给出了有利于刘志雄的证词,甚至还拿出了一个小账本,里面记载着他每天给刘志雄买菜的花费。
在他的佐证之下,基本可以判定,刘志雄嫌疑不大。
他没有因为仇恨,而撇下女儿去杀害仇家,这也许是好事。
但叶青娥呢?
她的不知所终,也许是调查的重点。
但还没来得及让我们开始寻找她,就又出事了。
出大事了。
3
县城出了一起命案,我们直接朝命案现场赶了过去。
这个命案性质非常恶劣,凶手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十二岁的儿童割喉了。
案发时间在下午四点半,案发现场,在某个小学附近的街道上,当时来来往往的学生不少,这条街道两旁还是商铺。
被害者叫徐文华,六年级,遇害时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还有两个同班同学。
可越是安全的环境,就越让人少了警惕。
据目击者所说,凶手是个女人,她全身上下穿得严严实实的,还戴上了口罩。
她不紧不慢地接近徐文华,一直到贴近他身后,才从兜里抽出一把水果刀。
她一手迅速勒住徐文华的头部,使得他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一手用水果刀,把他的脖子狠狠切开。
徐文华根本没有反应得过来的机会,两旁的同学也都吓傻了,更别说其他路人。
凶手做完这一切,迅速跑了。
徐文华捂着脖子倒下去,鲜血像泉水一样从他脖子上喷出来,所有人都吓傻了,有些女同学还尖叫了起来。
以至于根本没人敢去追凶手。
等救护车到达时,徐文华已经没了气息。
路旁的监控视频挺多的,全程都拍了下来,凶手犯案经过跟目击者的描述相差无几。
我们也迅速组织人员,沿着凶手的逃匿轨迹进行围堵抓捕。
虽然没有拍下凶手正脸,但极有可能,她就是消失不见的叶青娥。
而没有悬念,受害者徐文华,他也是一年多以前刘恩恩案件中的加害者。
江队差点把自己的头发给薅下来,同时他也无比悔恨地表示:
「妈的,我已经通知过那几个家庭了啊……没想到家长一点都不警惕……没想到凶手这么猖狂……」
我也迅速把另外两个家庭的资料调了出来,其中一个搬去外省的按下不表,最后一个家庭仍在县城。
当时伤害刘恩恩的凶手之一,名叫叶家文,今年同样是十二岁,在另一所小学读六年级。
请示了老徐之后,我让两个同事马上联系叶家文的家长,如无其他说明,他们会暂时先在叶家附近待命,预防凶手随时出现。
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她都敢下如此毒手,在抓住她归案之前,决不能掉以轻心。
而她似乎也太低估警方的能力了。
在我们出动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之下,仅仅耗时三小时,晚上七点多,就把凶手给逮住了——
确实是叶青娥。
真凶,归案。
只是归案的时候,有个小细节……
叶青娥没有反抗,反而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据同事说,那笑声,实在让人瘆得慌。
但没关系,只要人抓回来,就没问题。
我们回到了刑侦队,准备把案件梳理完毕,尽快交于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有可能涉及两个案件,老徐安排我跟赵俊配合江队与刘警官,一起对叶青娥进行审问。
但我觉得奇怪的是,在徐文华这个案子里,叶青娥这种粗暴残忍的犯案手法,与前一个案子的凶手画像是相当不符的。
当然,这是在假设刘子毅灭门案,凶手也是她的前提下。
因为刘子毅的父母说不定能认得叶青娥,要想让刘子毅家人轻易打开家门,并要成功给一家人下药,难度可太大了。
也不是不可能,但肯定需要大量的时间与耐性,比如改造自己的面容,再一步一步试探,甚至与对方成为熟人。
毕竟江队也分析得出过结论,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所以,要么,两个案子不是同一个凶手。
要么,有什么原因,让叶青娥不得不这么做。
所以她才迫不得已,只能以这种大街上杀人的方式完成复仇。
因为这种杀人方法并不具备太大的逃匿可能性,杀完徐文华之后,想要继续向伤害过她女儿的凶手们复仇,几乎不可能了。
但还有两个家庭呢。
如果她是灭门案的凶手,那么让她觉得没有时间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她不是,那就存在另一个凶手了?
这一切,都要在对叶青娥的审问中,得出答案。
我以为我的准备已经做得足够充分,但没想到,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这整件事,果真并没有因为她的被捕而画上句号。
甚至从这开始,变得更加离谱。
4,
小小的审讯室,挤下我们四个大男人,其实有些拥挤。
但这肯定不是重点。
重点是,叶青娥,她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好。
从我们进门开始,就看到她在傻笑,她那一双眼瞪得老大,完全不怕跟我们对视。
她一点都不像是刚刚杀过人的凶残嫌犯,反而像是在看我们笑话。
那一刻开始,我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了。
果然,审问过程非常不顺利。
或者说,我们什么都没有问到,因为无论我们问什么,叶青娥的反应只有一个——
笑。
她一直都在傻笑。
没多久,江队就怒了,一边拍桌子一边吼着让她招供刘子毅的案件。
徐文华的案子证据确凿,即使叶青娥零口供,我们也能把她送上法庭。
但刘子毅家的灭门案就不同了,那个案子做得很细心,没有留下什么证据,若是有凶手口供的话,还能根据口供找到匹配的凭据。
所以我能明白江队的怒火攻心。
但即便如此,叶青娥也同样一句话都不说,就只是傻笑。
那时,我已经觉得不好了。
这个叶青娥,她不会是精神失常了吧?
而在脑子里出现这个念头的一瞬间,我突然就明白了——
难道她是故意做出这个模样,想要借此躲避法律的制裁?
我连忙招呼问询室里的几个人出去,然后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
同时,我也马上让信息科的同事去查叶青娥在各个医院的档案,坐在问询室里还能那么肆无忌惮,我真的怀疑她事前就把所有的环节打通了。
就像刘子毅家的灭门惨案一样,做得完美无瑕。
江队很是愤怒地表示:
「怎么可能?她说有病就有病啊?再说了,有病的人能干得出灭门还一点儿痕迹都不留的惨案吗?」
确实干不出,所以……
「所以,她没有承认刘子毅家灭门的案子是她做的,我们暂时也没有证据指证她。」
「不行!必须让她承认!除了她,基本上也没有其他人会那样做了!」
江队说这话是有些怒过头了,因为这话主观性过大,毫无意义。
而赵俊倒是非常不合时宜地提出:
「但是,你们看吧,她那冲出街头,用刀给人割喉的疯狂做法……倒是非常精神病呢,不是吗?」
江队跟刘警官两人都怔住了。
「不管我们怎么愤怒,如果没有她是灭门案凶手的证据,法官看了当街割喉的监控视频,再加上我们问审时她的表现,很难不怀疑她是精神病的……」
「根本就不用怀疑,她就是精神病。」
我们四个抬起头才发现,说这话的,是老徐。
他把一份资料扔我们桌上,继续说:
「刚刚信息科同事找到的,叶青娥的病历,她确实是个精神病患者。」
江队伸手抓起那份资料一看,脸色瞬间就沉了下去。
然后,他把资料递给了我。
我看到,在病情诊断那个栏目里,很明确地标出了:
「间歇性精神病」。
并在症状中提到,其可能会拥有多种突发性障碍,比如:
「间歇性妄想体验」「间歇性情绪障碍」「间歇性行为异常及行动不受控」等。
而最讽刺的是,医生在探究她的病因时,写道:
「可能由至亲女儿受害而导致」。
刘恩恩的遭遇,就像一把刀刺进她的心脏。
而她把这把刀拔了出来,狠狠刺进凶手们的身体里!
就算如此疯狂地杀戮,她也很有可能不受法律制裁。
5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
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
而且,就目前叶青娥已经拿到过的诊断书而言,她大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可以说,叶青娥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复仇方法。
这明显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复仇计划,是有预谋的凶杀案,但我们所有人,都无可奈何。
因为我们无法证明,她在作案时拥有清醒的意识与认知。
那么,法律就制裁不了她。
就像当初,刘恩恩的案件。
我们所有人,都想把那几个小恶魔送进监狱里关着,但我们做不到。
我相信,此刻徐文华的父母,一定想把叶青娥碎尸万段,但是他们也做不到。
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我跟赵俊已经相当认命,打算把案卷做完就移交检察机关了。
说真的,案子办到这里,我是真的觉得已经是大结局了。
这个结局里,没有赢家。
但是江队跟刘警官并不是很接受这个结局。
他们手中还有另一个灭门惨案呢。
所以他们提出,还想再一次对叶青娥提起审问。
老徐表示无所谓,人就在这里,只要不违规,随便问。
这一次,我跟赵俊顾着做案卷,就没有陪着他们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把问询室的监控设备给关掉了。
至于他们在里面沟通了些什么,叶青娥说了什么,在那个时间段,我们都不知情。
而等我们知情之后,事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
没错,这还不是结局。
我们都低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也低估了父母为子女复仇的决心。
伤害刘恩恩的人,还有两个仍然活着。
6
叶青娥住进了隔壁的看守所,等待案件审理判决生效后,才会得到进一步的转移。
这个过程,也许会持续好几个月,且不能有任何探视。
这意味着其丈夫刘志雄也无法见到她。
说到刘志雄,还有个很奇怪的地方。
在叶青娥被捕后,我们通知过他,但他却表示,他要照顾女儿。
妻子在好几个月之前抛弃了他们,所以无论她做了什么事,他都不想再知道,也不会再理会。
此后,他也真的没有来过派出所,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打来过。
徐文华的监护人——
之所以说监护人,因为徐文华没有父母。
只有爷爷奶奶,两个老人,他们倒是来闹了好几次,因为他们也知道了:
杀死他们宝贝孙子的凶手,正是刘恩恩的母亲。
他们更知道了:这个母亲成了疯子,而疯子杀人是不会判刑的。
于是,他们也疯了一般来到派出所,大哭大闹,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杀人犯枪毙。
对于老人,我们甚至连驱赶都做不了,更别说劝了。
同时,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回想过,当徐文华因为未成年保护法不需要接受实刑时,他们的反应是怎么样的?
他们开开心心地搬走了。
挪个窝,展开了全新的生活。
可以说,叶青娥这个计划,真是杀人诛心了。
只是我始终不明白,到底是谁把这消息给走漏出去的,因为我们暂时还没发任何关于案件的公告。
与此同时,叶青娥的律师都到位了。
速度之快,让我都开始怀疑,叶青娥的精神病是装出来的。
这个律师非常专业,不仅马上办好手续与叶青娥见面,甚至已经着手开始辩护的事情了。
总之,连续几天时间,都是一件件这样琐碎的小事。
那时我还不明白,所有琐碎的一切,最终会拼成一副拼图。
一副,展示着最终结局的拼图。
在此之前,事情是不会平静的。
没错,再次发生命案了。
7
之前不是提到过,仍有一个伤害过刘恩恩的凶手,叶家文,他家也是住在县城吗?
在抓住叶青娥之前,我让同事去蹲守他家几天,怕叶青娥伤害他。
但叶青娥归案之后,同事也都撤回来了。
然后,就出事了。
这一次,虽然也是命案,但却并不是凶杀案,甚至一开始都不需要刑侦介入。
因为这是一起车祸。
那个夜里,叶家文的父母带着他连夜开车出走,直接上了国道。
从交通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他们明显超速了,限速六十的国道,他们一脚油门干上了八九十。
然后,发生车祸了。
另一部车子,在变道时,把他家的车给挤出国道,滚落在旁边的荒野里了。
坐在后座的叶家文与他母亲都没有绑安全带,两个人当场就无法抢救了。
而司机,即叶家文的父亲,仍在 ICU 抢救。
之所以会通知到我们刑侦队,是因为,另一部车子的司机是——
刘志雄!
就是那个口口声声要照顾孩子,连家门都不愿意踏出去的刘志雄。
他的车子并没有翻下荒野,因此他的伤势不重,只断了几根肋骨,以及左脚骨折。
在医院见到他的时候,他的样貌,却跟我上一次见到他时,天差地别。
他把头发剪短了,双眼虽然充满血丝,可却充满能量。
他甚至还刮了胡子,哪怕是躺在病床上的,我仍然觉得他精神极佳。
见到是我,他还跟我点头示意。
我问他:「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的回答却是:「我开车,变道时没有观察清楚,出车祸了,但那部车子它跑得太快,我们应该是同等责任。」
他连责任都划分清楚了,说意外谁信?
但只要他不承认,这就是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我忍不住提高音量吼道:
「你到底怎么想的?你老婆精神病就算了!你怎么也一样?你知道这是冲着死去的吧?你死了,你女儿怎么办?」
他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我,眼里有光,却是一道让我感到无比冰冷的光。
我真的很愤怒。
一来,叶家文母子已经没了,父亲也不一定能抢救过来。
二来,他这是完全不顾自己女儿的死活。
第三,他可是要把叶家文一家灭门了啊,他一定是这样想的!
「不管怎么样,你们也不能牵连到家人啊……」
但刘志雄,却给我抛出了灵魂拷问:
「警官,那我问你,你觉得家长是无辜的吗?如果不是,法律能制裁他们吗?」
这句话,把我的怒火直接干下去一大半,直接干沉默了。
因为,孩子做出那么恶劣的事,家长肯定不是无辜的。
也因为,法律明显不能制裁他们。
「另外,警官,还有一件事……」
而他所汇报的这件事,彻底让我另一半火气,也消失无踪了。
8
离开医院,我连夜赶到了刘志雄的家中,那座普通的农村平房。
推门,门没锁。
里面一片漆黑,我提着电筒,没有心思去找电灯的开关。
因为,我要尽快找到刘恩恩的房间。
就算刘志雄不说什么,我也会来,但我之所以会来得这么急,全是因为他说的那番话:
「我没有不顾恩恩的死活,她也不需要人照顾,不信你去看看。」
我甚至都没多问一句,就直接冲下楼跳上车踩下了油门。
我推开一扇房门,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
只要不是血腥味,我就不怕。
刘志雄那番话,让我觉得,他比妻子叶青娥更加疯狂。
「她不需要人照顾。」
刘恩恩的身体状况,她的心理疾病,短时间内,只会存在一种「不需要人照顾」的状态——
死。
我的猜测是,在看到叶青娥那么疯狂的杀人举动之后,刘志雄内心的复仇邪念,也被彻底煽动了起来。
就他撞车这种自杀式的复仇袭击方式,我有理由怀疑,他对这个世界,已经完全没有留恋了。
那么在他动手之前,他一定会先安排好女儿的归宿。
那就是,死。
电筒光照射在漆黑的房间里,没有映出任何一个人影。
但那张床上,倒是有蹊跷。
因为厚厚的蚊帐被挡了下来,我看不到里面是否躺着一个小姑娘。
于是,为了不吓到她,我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话:
「恩恩,你在吗?不用害怕,叔叔是警察……叔叔是来帮你的……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房间里毫无动静,一点声音都没。
我顾不上那么多,快步走向了那张床。
那种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在揭开蚊帐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这是什么味道了。
这是我在法医那边经常会闻到的味道。
福尔马林!
而同时,蚊帐也被我揭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棺材形状的长方体玻璃缸!
虽然上面也盖了玻璃盖,但味道还是溢出来了。
里面,是满满的一缸福尔马林。
以及泡在福尔马林里的……
一个女孩。
小女孩。
伴随着电筒的白光,我盯着那一缸浑浊的液体,恍神了好一会儿。
是刘恩恩。
她已经被泡得发胀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她的样貌。
没错的,确实是她。
但她的样貌,加上这一缸子的福尔马林……
她的死,明显不是最近发生的事。
我想起之前上门拜访时,刘志雄着重强调过她的精神疾病,并表示她要待在房间里,她不适合见陌生人……
那时候,也确实成功打消了我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原来如此。
如果刘恩恩早就死了,那么,叶青娥离家出走的原因,也许就并不是「忍受不了那样的生活」了。
而是「筹划复仇」。
他们缜密到连女儿的死讯都不想传出去,为的,就是不让那四家人有任何准备。
太可怕了。
说实话,我被吓到了。
连最心爱的女儿都可以忍着不去下葬,这得需要多狠的决心?
而就在那时,我身后的灯光突然亮了。
是客厅里的大灯。
有人进来了?
我连忙转身出去。
9
大厅里,灯光明亮。
而坐在木椅上的身影,我差点没能认得出来。
是一位老者。
「你是……江老先生?」
片刻之后,我才想起,他是每天都帮刘志雄买菜的邻居,江建民。
此时此刻的深夜,他怎么会如此从容地出现在刘志雄的家里。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指了指旁边的座位,说:
「同志,请坐。」
很老派的称呼,很稳重的语气。
我坐了下来,但一点儿都没有放松,反而非常警惕地问道:
「你是什么人?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是邻居,也是小恩的干爷爷……简单点说吧,叶青娥的那张证,也是我给介绍办的,」
这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这么说的话,「刘志雄一直都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的证词,怕是有问题了。
而且,他在事件中的作用,可能也比我想象中要深。
所以我直接问道:
「刘恩恩,是怎么死的?」
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一个最坏的猜测了。
刘志雄夫妻,已经彻底被仇恨占据了内心,我已经往最可怕的方向去想——
他们不忍看到女儿下半辈子都这样活着,于是杀了她。
然后,再耗尽自己的生命去复仇。
最后一家三口,在那边团聚。
因为刘志雄为了复仇,明显不要命了。
但我居然猜错了,真相,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小恩,她很乖,太乖了……」
江建民开始缓缓说了起来。
原来,刘恩恩,是自杀的。
我是真的没想到。
在我的思维里,一个才七岁的小孩子,她怎么可能自杀?
她懂什么自杀?
但偏偏,这是真的。
刘恩恩出院回到家后,其实并没有自闭,反而整个家中,最开朗的就是她。
江建民每天都会过来,每天都能看到她甜甜的笑容。
但她对自己的身体,并非一无所知。
因为她每时每刻都要挂着一个尿袋,而且她的身体也不好,不能多走路。
可她还是尽可能地对着爸爸笑,对着妈妈笑,对着干爷爷笑。
直到一个月前的某天,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回到了他们的视野里。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刘志雄夫妻带着刘恩恩,在自家屋门前的晒谷坪里晒太阳,江建民也搬了小凳子,跟他们聚在一起,享受这并不多的慵懒时光。
就当他们谈笑着的时候,一个男孩出现了。
叶家文。
他全家早已搬去了县城,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他又一个人回到村子来了。
江建民气得站了起来,直冲他而去。
刘志雄也站了起来,但没有走过去,他怕克制不住自己。
叶青娥则马上把刘恩恩紧紧抱在怀里。
江建民来到叶家文面前,吼道:
「你滚!这村子不欢迎你!」
谁知道叶家文轻蔑一笑,回答道:
「你说滚就滚,你算老几?我又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看看妹妹……」
江建民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继续压低声音驱赶他:
「滚!」
叶家文居然笑出声来了,十二岁的他,已经长得很高大了,也似乎什么都懂。
他大言不惭地说:
「你这老不死的,叫什么叫?信不信我把你也干趴?警察也不会抓我信不信?」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刘家三口都能听到,刘志雄甚至已经站了起来。
江建民气得浑身发抖,但也马上想办法驱赶走了这个恐怖的小恶魔:
「你还不离开的话,我现在就联系你父母,看看他们打不打你就是了!」
之所以那么怒气冲冲地制止,是因为他怕,怕刘志雄失去理智。
「切,一天天就知道叫我爸妈,傻 X 一样……走就走呗,没意思……」
叶家文无所谓地甩了甩头,转身离去。
江建民转过身来,刘志雄就在他身后,只见他紧咬牙关,浑身颤抖,双眼充满血丝。
江建民连忙安抚他:
「别,别……恩恩,她还在这……」
刘志雄的表情,开始缓缓起了皱褶,仿佛下一秒,他就要哭出来了。
他问江建民:
「老爷子……法律保护他……是对的么……是对的么……?」
那一刻,江建民也迷糊了。
他只能好言相劝,让刘志雄冷静,冷静。
但后来,不冷静的,反而是他。
第二天夜里,刘恩恩自杀了。
他家,还留着一口水井。
虽然加盖上锁了,但聪颖的她找到了钥匙。
她趁爸妈都睡着之后,偷偷打开水井,跳了下去。
井旁,只留下了一张纸。
上面用工整的字迹,写下了她跳井的原因:
「我活得不好,我活着也不好,可能我死了的话,爸爸妈妈,干爷爷,你们会活得好一点了。」
她才 7 岁,她识的字不多,许多字,还是用拼音拼出来的。
但仍然是,工工整整。
当刘志雄跟叶青娥从井里打捞出她的尸体之时,她早就没了气息。
而听到哭声赶过来的江建民,心也凉了半截。
法律保护那些恶魔,到底是对是错?
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10
讲完这个事情,江建民缓缓吐出一句话:
「同志,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
对我来说,这句话就像放屁。
「我倒是不想管,但你们犯法了知道吗?死了多少个人了,怎么能不管?我戴上这枚警徽,就是个执法者,我就要对法律负责。」
「法律?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但是,江建民没有笑。
他只是继续缓缓地说着话:
「叶青娥犯法吗?刘志雄犯不犯法?他们该怎么判,需要我告诉你吗?」
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猖狂。
我更没想到的是,他对整件事中细节的把控,已经超出我的意料之外了。
「刘志雄的车祸案件,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建民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
「其中,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个事故中,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也就是说,刘志雄,最多三年。」
我居然无话可说。
「而叶青娥的案件,就更清晰了,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憋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对的。
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他还继续有话说。
「我还想说一个法律,你知道这个吗?」江建民扭过头去,声调微微降了下来,「同样是《刑法》第十七条,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不满 14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你说的是,刘恩恩案件,那些凶手。」
他的意思是,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他的恼怒,在接下来一句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所以,执法者,我问你一句: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我们该怎么办?」
我居然,哑口无言。
良久,我都没能缓过来。
倒是江建民,他的决心无比重。
「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既然如此,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尽管判。」
他青筋暴起,完全不像一个老者,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
「但是我要说,这四个恶魔,加上他们的养育者,他们死定了!你们救不了他们,法律也救不了他们!」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
「不可能,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那我就一定要管。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江建民居然笑了。
「那个搬去外省的家庭,算他们跑得远,那就让他们多活一段时间。但是,他们会清楚地知道刘志雄的事,知道叶青娥的事,知道那三个家庭是如何惨死的事……这段时间,他们会一直害怕被报复,日不能寐夜不能寝。就让他们怕,一直心惊胆战,一直害怕,除了死,就是怕!」
我再次,被震惊到了。
这也许是,更加可怕的报复手段。
我根本说不过江建民,但我至少,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虽然事到如今,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但我还是得做点事情。
11
我急忙奔回刑侦队,还好老徐还在办公室。
他也是在处理刘志雄的「车祸」案,我回到时,他正解决了一个问题:
叶家文一家人,为什么那么急匆匆地上了国道,像跑路似的?
连叶家文学校的老师都没收到他的请假,这说明他们真的跑得很急,仿佛是被什么给吓到了一般。
唯一能把他们吓成这样的,也就只有叶青娥把徐文华割喉这件事了。
但我们还没出通报,也在控制媒体不去发布相关不实消息,所以应该没人知道那件事,是叶青娥做的才对。
只有警察知道。
也就是说,我们有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叶家文的父母!
「肯定不是我们的人,那就只有那两个人了啊!哼!净瞎搞!」
我突然想起,江队跟刘警官,今天重新去审了叶青娥一次,并且还关掉了审讯室的监控设备。
难道他们为了让叶青娥认罪,居然如此不择手段,帮她做了这种传讯的事情?
但这事木已成舟,我连忙把今晚去刘志雄家的经历,完完整整地跟老徐说了一遍。
他越听,眉头就皱得越紧。
等我说完,他只喃喃地说了一句:
「江建民老先生……他老人家,身体还那么硬朗啊……」
「你认识他?」
「认识,这小地方有几个名人啊?他就是其中一个,大学教授,德高望重,但没有子嗣,老伴也去世之后,他就一个人回来养老了……」
难怪,难怪他能把刑法钻研得那么透彻,难怪他能布下这种天罗地网!
细节到连刘恩恩死亡的消息都不让传出来,为此还搞到了福尔马林溶液,这绝对不是刘志雄夫妻能接触到的东西。
也许,隔壁市的灭门惨案,也是他亲自参与的。
因为被灭门的刘子毅父母,他们一定认得刘志雄夫妻,所以他们不可能给刘志雄或者叶青娥开门。
也许只有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江建民了。
也许,是他们三个人一起做的。
「那,我们该怎么应对?」我小声问。
「我们啊……」老徐看了看手表,「回去睡觉。」
「啊?」
「这么晚了,你不累?」老徐利索地把桌上的文件一推,提起公文包站了起来,「你要加班就把两个案子的案卷给做好,记住了,这是两个案件。」
说完他就匆匆走了。
那我也没办法,我也只能回去睡觉了。
该对江建民说的我都说了,该汇报的我也汇报了。
可以说,该做的我都做了。
所以那晚,我睡得着。
12
第二天之后,只要老徐不提,我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方式,就是按现有证据继续推进。
江队跟刘警官矢口否认他们做了什么,但没关系,因为叶青娥也仍然装疯卖傻,完全没有提供任何其他信息。
他俩虽然一直嚷嚷着要破那个灭门惨案,但也没用,至少在我们这两起案件里,他找不到相关的线索。
然后就被老徐赶回去了,毕竟,这世界总有暂时破不了的命案。
而刘志雄夫妻案件的审理,也相当冗长。
尤其叶青娥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就把过程拉得更长了。
其实,这期间,我也一直在思考……
如果继续出现江建民这样的人,我们该怎么办?
似乎根本没办法处理。
也没有办法防范。
我也跟老徐提过,但他就说一切按证据来,一切按法律来。
他还强调,我们从来都不赞成公报私仇,从来都严厉对待犯罪分子,把他们交给法律制裁。
但在刘志雄的案件里,没有证据指向他是故意撞过去的,我们不能只听信一个老人的疯言疯语,要按法律来。
好一个,按法律来。
不过,上面这个问题,后来我找到答案了。
大概是在几个月后吧,江建民,死了。
不是被报复杀死的。
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在他们村子附近,有一条省道,经常会有货车经过。
有些大货车横冲直撞,车速开得很快。
在一个傍晚,有个放学的女生横穿省道,恰好碰上了一部超速的大货车。
江建民老先生,就在旁边。
他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把该女学生推了开去。
推得很远很远。
一定非常用力,因为他甚至因为用力过猛,而跌跪在地上。
他没法逃,也许他根本就没想过逃。
他被,卷进了车底。
当场,身亡。
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非常愕然。
他可是个,可能策划了好几起恶性报复案件的幕后主使啊。
但是,回到上面那个问题。
如果继续出现江建民那样的人,我们该怎么办?
也许,根本就不用怎么办。
一切,只能交给法律。备案号:YXA1x0KLkyXSreaDyz6hwnw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