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算起诉离婚,但对方就是不想离、耗时间的话,一审最长能拖多久?答案是:短则八九个月,长的一年多到两年,都有可能。
如果经过离婚评估后发现是真的想离婚,如何才能好聚好散呢?
为了梳理这个「现实问题」,接下来我将结合我做离婚法官的经历,给大家呈现出婚姻中最为现实和残酷的一面,但也期待通过理性认知和行动,最终实现好聚好散的「第三选择」。
(一)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离婚流程
首先和大家分享目前法定离婚的两种选择以及各自的利弊。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两个人对于离婚的主要问题没有争议,自己达成了协议,然后拿着协议到民政局领离婚证,以前当天可以拿到离婚证,不过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以后,需要更多冷静时间,帮助大家理性选择,这也是我们这个专栏的初心。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就是到法院起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
从两种情况的流程来看,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更有利:省时、省钱、不撕破脸。
一、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应该如何办理呢?
首先从程序上:必须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委托任何人代办。
其次,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或证明材料有:
本人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式 3 份,需要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签字)
双方各 2 张 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而在有了 30 天离婚冷静期后,协议离婚还有以下的变化: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必须去民政局 2 次才能领取到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婚姻属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需要去法院离。
比如涉外婚姻,一方以后还要在外国再婚的,很多外国法律不认可中国民政局的离婚证,甚至不认可中国法院的调解书,只认可法院的判决书。这种情况,就算双方对离婚条件达成一致,也要走一个法院起诉的流程。
此外,如果两个外地户口的人在同一个大城市长期生活,不想回老家民政局去办理的,可以直接在现在居住的城市法院离婚。
我以前在北京基层法院受理的很多离婚案件就属于这样的类型,双方都在北京生活多年,回去一趟很不方便,再加上当时我提议开通了快速调解通道,提高了审理效率,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基本一两天就可以拿到离婚调解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而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发生了一方不执行的情况,还要再去法院起诉一次。
这也是当时很多协议离婚的夫妻会选择来法院调解离婚的原因。
从这里的分析可以看出,能够协议离婚肯定走协议,协议不成的话再考虑去法院离。
但是如果对方协议的条件非常不合理,或者故意用不离婚来拖你,你也不用害怕,诉讼离婚确实是个漫长的过程,但是一旦你真正直面可能面临的困难,一个一个耐心解决,也还是能有效解决的。
所以我还是建议大家不要怕事,如果你已经明确这段婚姻非离不可,当你真正非常坚定执行的时候,其实是能够达成结果的。
不过战略上可以藐视,但战术上一定要重视,因为诉讼离婚,只要对方咬死不同意离,那将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我和大家一起梳理一下起诉离婚的全流程
从上图可以看出,如果打算起诉离婚,对方就是不想离、耗时间的话,一审最长能拖多久?答案是:短则八九个月,长的一年多到两年,都有可能。
拖延的方法也很简单——一审第一次诉讼,他只要在庭上不同意离婚就行了,那法院一般都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原告想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半年以后。到这里的话,大半年已经过去了。
而第二次起诉,按照目前的常规操作,法院一般就会给判离了。从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到第二次诉讼判离,加上法院受理的时间、结案的时间,前后就要八九个月到一年。如果再加上一审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3-6 个月不等,一般简易程序 3 个月以内结案,普通程序 6 个月),那么一年多已经过去了。
如果第二次判离以后,对方还要选择上诉(只是上诉发生的比例很低),这样就可以再拖半年。
看到这里,很多着急离婚的朋友们就开始抱怨了:为什么法律这么偏袒被告?只要被告不同意离就不判离,难道离个婚就这么难吗?
可以理解着急离婚的朋友的心情,但这样的程序设置还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法院要维持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不能说只要一方想离婚,立刻就判离,也要给双方一个磨合、再考虑的时间。
所以,如果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法院是不会在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的。而法院判定感情破裂的程度和你离婚意愿的坚决度有很大关系,这也是为什么二次提出离婚一般都会判离了。
那有没有一次就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呢?这个还真有,不过证据就得做扎实了。
根据法律规定,一次诉讼就判离的特殊情况——感情破裂的标准。
那什么样的特殊情况,能让法院一次就判离呢?又该怎么找证据证明自己属于「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呢? 这里和大家梳理一下几种特殊情况:
① 对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重婚,是指两次登记结婚的,或者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所以,即便同居,但不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就算有了孩子也很难认定是法律上的重婚。
这种情况很少见,除了真的骗婚为目的,一般人不会傻到这里结了婚那里还以夫妻名义同居,而登记结婚现在实现了档案互联,很难造假二次登记结婚。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求的是,长期稳定,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这里要声明一点,普通的出轨不算,所以就算你拿到的是伴侣与第三者的床照,也只能证明到一次出轨而已,根本达不到同居的程度。
不少人受到电视剧的误导,认为只要抓住对方出轨的证据,就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普通的出轨,即使证据确凿,不仅做不到一次判离,更做不到让对方「净身出户」, 除非对方自己主动放弃财产。
在婚姻法的规定上,对方有严重过错的,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生活的,比如家庭暴力,你也就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而已,而且损害赔偿金一般不超过五万元。
靠谱的就是,对方的过错只有达到重婚、同居的程度,你才能主张一点离婚损害赔偿。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那么陈老师,还有必要去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吗?
我的答案是,有必要,这个可以帮助你赢得离婚谈判的主动权。
出轨的证据,可用来做谈判筹码。虽然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在争取财产方面作用不大,但是却可以为离婚谈判和法庭上的调解大大增添筹码。
那么,怎么找证据?又如何利用这个筹码去谈判呢?
取证对方出轨,最可靠的是取得书面上的文字证据。也就是那种亲笔书写的认错书或保证书之类的书面证据。
出轨一方用书面形式,直接承认与异性发生性关系,最好是承认「已经同居」,以后保证不再犯之类的。现实中很难得到这程度的认错书,除非对方当时确实想挽回,你也愿意给予对方一次机会,可以用「保证书「或者「忠诚协议「的方式来固定证据。
如果做不到,可以和对方约一次谈判,最好不要打草惊蛇,精心准备,引导对方对方口头承认与第三者的同居关系,记得要录音(最好用录音笔,手机很容易被干扰),这样也比较有用,因为毕竟是自认的证据。
如果你仅仅取得了照片、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据,也是可以的,虽然没有认错书、保证书、谈话录音的作用大,也可以在道德上给对方压力,在调解的时候起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法官也会参考出轨的情节(不过和法官个人偏向有关,不少法官还是会倾向于维护被出轨方的权益)。
不过,取证虽然重要,但比取证更重要的是谈判技巧和谈判时机的把握。
我就有个来访者,老公属于出轨成性,她后面放弃了改变对方的幻想,咨询我如何处理。因为那个时候,她老公还有幻想,觉得只要主动认错就能挽回,我就建议她和老公签订「保证书「和「忠诚协议「,在保证书中明确写明老公的出轨事实和关键要点(比如出轨时间,出轨次数等),然后又对」忠诚协议「进行了公证,后面,果然老公又出轨了,本来老公还想故伎重演,但她用这几份关键证据逼迫老公乖乖就范,比较干脆利落地离了婚。
所以,在没有拿到关键证据之前,还是要隐忍和等待,要学会延迟满足,不要撕破脸。这个过程本身也是让自己成长的过程。
② 家庭暴力及虐待
第二种一次判离的情况是,对方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这在法庭上也会被视为情感破裂,一次就能判离。
但首先还是需要用法律来界定一下家暴。 一般轻微的小打小闹,互相推搡之类的,算不上家庭暴力,要动不动就打,或者某几次打得特别狠的(比如构成轻微伤以上的),对另一方的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才行。一般的家暴都达不到一次就判决离婚的程度,必须要长期的、习惯性的较为严重的家庭暴力才行。
如何取得家暴证据呢?发生家暴时,我建议大家做以下三件事:
(1)打 110 报警。首先民警会阻止家庭暴力,同时办案民警会制作报案笔录、询问笔录、拍一些伤情照片,这些是能证明家暴最有利的证据。
(2)及时向基层组织求助,比如居(村)委会、妇联。基层组织可以出面调解、劝阻,他们的调解笔录也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
(3)及时到医院诊治。验伤记录、医疗清单等一系列材料,都是要保存的。最好是报警后,办案的警察认为需要委托法医鉴定,然后由法医来鉴定。如果伤势轻,公安觉得没必要由法医鉴定的,那自己去医院鉴定也有用。
当然,面临家暴威胁,即使不严重,也建议被家暴方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包括律师或者家庭咨询师,因为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
③ 分居满两年
这里要强调,需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才能作为判离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依据这条一次判离的案例很少见。因为要证明的难度很大,很多分居都是因为工作或生活的原因。司法实践中更在意的是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分居的情况也是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往来,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和扶助等等。
所以,在名人夫妻李国庆和俞渝的离婚诉讼中,尽管大家都知道这对夫妻闹得很难看,但是不想离婚的俞渝提出李国庆给她节日问候和礼物的信息还是对法官不判离有很大影响的。
因为法院根据这一条来一次性判离婚风险太大,所以判离很少。因为你们到底分没分床睡,到底有没有偶尔见面,谁知道呢?所以,关键还是要证明感情破裂,分居是否满两年很难成为充分条件。
④ 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这个也需要提供证据,例如对方吸毒、赌博被派出所抓了的证据,但是要达到屡教不改的程度,可能只是偶犯也比较难,需要有更多的证据。
除了上面这些以外,还有些一次能判离的特殊情况,比如对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久治不愈的精神病等。
看了这些情况,是不是觉得离个婚怎么这么难?确实如此。
但这样的「难」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涉及到有孩子的离婚,牵一发动全身,不得不慎重。但是如果真的觉得一段婚姻成了互相折磨和消耗,甚至涉及到生命安全的风险,那还是要离的。
如果对方想拖住你,你还是有必要选择起诉,第一次判决不离没关系,至少起诉了就可以推进谈判进程。(法院一般也会帮助双方来调解和好或者离婚)
如果不去起诉,可能就永远无法离婚。而你选择起诉,首先起诉表明了离婚的决心,而且起诉给大家多了几次谈判的机会。
起诉后,婚姻的问题也能完全呈现出来,当你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和决心一定要摆脱婚姻的时候,不少被告已经开始松动,并且双方达成调解的可能性也会增加。
至少我当法官的时候,如果感觉双方确实感情基础没了,即使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我也会尽力去调解,期待双方好聚好散,能够调成的比例还是不小的。
而等到了第二次起诉,基本上百分之七八十的案件就都调解了,调解不成的也都判决离婚了。所以,当你真的目标明确,下定决心的时候,没有离不成的婚。
二、如何运用博弈与谈判在冷静期新规下完成离婚?
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协议离婚有这么多优点,所以我们还是给大家一些实用方法帮助分歧较大的夫妻达成协议。
1. 对方不想离婚,要如何通过谈判来说服?
这个应该是很多想离婚的朋友遇到的常见问题,我这里只适合有正当理由并且经过了理性评估的朋友,不包括因为自己出轨着急想甩掉伴侣的情形哦。
如果面对对方故意拖延,最好的办法还是「先礼后兵」。
首先还是可以打感情牌,把你想离婚的理由和决心坦诚的告诉对方,你为婚姻做出了哪些努力,为什么现在你彻底灰心,我相信当你用我们前面提到的「简明对话「袒露自己的脆弱的时候,如果对方还是有恻隐之心的,很可能态度也会有松动。
其实是把利益分割想清楚。如果对方看重利益,觉得你的离婚条件满足不了他的需要,如果离婚确实对你来说很重要(比如对方在外面欠了巨额的赌债之类的),那么宁肯牺牲一点小利益,在财产分割上适当让步,达成协议其实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但是,如果对方一意孤行,或者漫天要价,或者就是要拖住你,完全不顾你的利益。这个时候就不用客气了,但是我也不建议冲动地赤膊上阵,来个两败俱伤。而是可以拿出你的筹码,让对方知道可能要承受的代价。
比如我有位来访者,老公借了很多钱去炒股,结果全亏了,家里欠了好几百万的欠款,她清楚老公如果不能真正承担后果,是不可能改掉这个投机心理的,但是老公对她依赖心很重,是不可能同意离婚的。怎么办?找到我后,我们仔细分析了谈判的策略和筹码,最后她想到了用老公的工作做谈判筹码。
因为她老公是事业单位,他很看重自己的工作,也很在乎面子,她当时就明确告诉老公,如果对方不能签订离婚协议(当然,条件还是比较公允的),那她就去对方的单位领导那里公开此事,那么老公的升迁很可能就会受到很大影响。她老公没办法,同意了离婚。而好聚好散后,她老公刚开始有怨言,但是慢慢也看到了承担的力量,自己开始主动还债,和她反而在孩子的抚养配合上做得越来越好,这就是及时谈判的力量。
而对于前面提到的出轨的证据,也是很好的谈判筹码,因为很多人还是比较在乎面子的,这些证据公布出去,尤其是被对方的父母、领导或者朋友知道,他们是害怕的,那么,你就可以利用对方的恐惧来达到谈判效果,当然,我个人建议,离婚的协议还是要尽量公平合理,好聚好散对于彼此的关系,尤其是有孩子的婚姻,以后作为孩子父母的配合都是有好处的。
2. 如何有效应对极端情况
这里还是要提醒各位读者朋友,如果你真的已经确定离婚,也已经完成了离婚前的取证工作,那么我更建议你和对方开始分居。
这里的分居不是为了一次判离的分居满两年,因为前面分析过这种情况并不现实,而是为了你的人身安全和谈判的效率考虑。
尤其是涉及到婚内暴力或者语言暴力很严重的婚姻,越早分开,你就能少受到情绪上的伤害,并且也能防止极端情况的发生。
我就有一个来访者,老公属于高智商的专业人士,从事化学方面的研究,情绪暴力很严重,她和女儿都深受其害,下定决心想离婚,但是她害怕直接说出来自己的真实想法,因为以前老公在评价复旦的博士投毒案的时候唠叨过,说复旦那个投毒博士水平还是太低,要是换做他,肯定能够天衣无缝。这句话给了她很大的恐惧感,她害怕离婚谈判会让她陷入到巨大的安全风险中。
像这种情况,我就是坚决建议她选择分居的,她也果断地选择了分居,后面通过律师来和老公对接,这样,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自己的安全。
即使不涉及这样的安全风险,分居也更有利于离婚谈判的效率。
因为如果两个人继续在同一个屋檐下居住,就很难心平气和地讨论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因为每次吵架都还是老套路:一开始可能还商量财产怎么分割,但是吵着吵着就又捡起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
分居后,再见面,就可以选择在咖啡馆、茶馆等家以外地方,见面的目的也明确,直奔离婚主题,彼此少受肉体与心灵上的相互伤害。
我的另一个来访者,以前和老公总是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到崩溃,后面确定要离婚后,选择了分居,反而对自己的需要看得更清楚,彼此的见面谈判也高效了很多,她刚开始担心离婚会对 6 岁女儿有很大心灵伤害,结果发现,分居后,两个人平和了很多,反而女儿有了更多的安全感,而她也越来越清楚离婚后的生活是更适合她的。
三、起诉离婚的审判要点和准备
最后和大家说一下起诉离婚的大致流程,这里再梳理一下法官审判的要点和如何来准备。
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开庭时,法官会问以下主要问题:
1、 法官会要求由原告宣读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
2、 首先会询问夫妻双方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和被告认识的
3、 询问婚后夫妻感情一开始如何,后来如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因为什么事件导致夫妻感情恶化的。
4、 然后询问双方什么时间登记结婚,是否有小孩,以及具体情况如何;询问夫妻出现矛盾以后是否采取过和解措施,有没有和好可能性,能否挽回。
5、 询问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6、询问被告是否对事实还有补充的,对原告的证据如何看待
7、通过证据质证以后,法院对夫妻之间的矛盾前后经过是否全部了解,如果有遗漏,法院会回头继续询问双方
8、如果夫妻离婚,原告对于子女抚养什么意见,孩子和谁一起生活,需要另一方支付一个月多少抚养费用,今后另一方探望权如何?
9、也会询问另一方对子女抚养什么意见,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支付多少抚养费,孩子探视权有什么要求。
10、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你方的工作收入是什么样子?哪些现象是需要法院进行处理的。
11、最后称述,法官询问夫妻双方对离婚诉讼最后还有什么话说。
通过这些问题基本可以把婚姻的主要问题了解清楚了,大家也可以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庭前准备,当然有条件的还是可以找律师,至于如何找到合适的律师,我会在下面的专栏进一步介绍。
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法官视庭审情况决定是否由双方发表最后陈述或者安排下次开庭前双方需准备的材料,然后宣布休庭。
给大家介绍这些细节主要是帮助大家能够围绕争议焦点来准备开庭,我在法庭上见过不少情绪激动的夫妻,会啰嗦一大堆,但是往往不能切中要点,这也是为什么离婚诉讼最好有专业律师帮忙代理的意义所在。
总而言之,一旦确定要真离婚,那么就要做好充分准备,能够协议就协议离婚,实在不行走诉讼也不怕,但是对整个诉讼程序要了然于胸,不能着急,也不能放纵,准备好谈判方案,步步为营,你才能最终成功实现离婚的关键目标。备案号:YXA134N0XykHO30bE6mC3AZ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