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没有男主把女主当情人(替身)(玩玩而已),以为女主对他情根深种,但是女主只是把男主当替身的小说?

女歌星柳萧疏死的那天,全城都在为她哭泣。

她死前没有什么异样,晚上九点准时登台,一袭华美旗袍,一首悲伤情歌,唱得台下众人泪水涟涟。

「昨夜你用假的结婚证书博我一笑,今朝你与她步入婚礼殿堂,许下真的誓言……」她哀哀戚戚地唱着,曲不成调。

一曲唱毕,她蓦然举枪,对准自己的心脏。

全场震惊。

凌先生火急火燎地赶过来。他还穿着新郎的礼服,新娘被他抛在婚礼现场。手下告诉他,柳姑娘没死,她不会用枪,保险没拉开,虚惊一场。

凌先生松了口气。继而面目一冷,掏出一把金色手枪,步履沉沉地走向柳萧絮的房间。

两个小时后,枪响。

1

一年前。

凌先生把女孩抱进房内,扔到地上。

随即从腰间掏出一把金色手枪,指着她的脑门。

「谁派你来的?」凌先生低沉喝问。

女孩吓傻了,小声回答:「我、我娘派我来的……」

「你娘是谁?」他有些诧异。

「她是,她是江苏淮安县落霞村柳家的媳妇……」

凌先生更是诧异。

难道她不是特务?

想起刚才她主动勾引他的样子,愚蠢透顶。

上海滩,想刺杀他的人很多。美人计,他也遇到过不少。

今晚,从他一进华歌汇,这个女孩就一直不远不近跟着他。

趁他上露台抽烟,她凑上来毛遂自荐:

「凌先生好,我叫柳絮,我唱歌很好听的,您想听吗?」

明里暗里勾引他的女人数不胜数,这么大胆直接的,她还是第一个。

他权势很盛,脾气冷酷,极不好招惹,打他的主意,那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命有多大。

他示意保镖不要动手,从头到脚把她审视一番。

她穿着土气的劣质旗袍,苏北口音。小脸是青春美丽的,却被粗糙妆容拉低了档次。

因为职业关系,对于主动上来献殷勤的人,他首先怀疑是特务。

抱女孩进屋的时候,她一脸羞涩,以为自己被贵人看中,麻雀就要飞上枝头了。

可男人突然翻脸,黑洞洞的枪口瞬间顶住了她的脑门。

面对凌先生这种人物强大的压迫感,一般人都会慌乱露馅。

可这女孩,一副呆鸭模样,跟他完全不在一个调频上。

凌先生感到无聊,把枪扔了。

就算她是敌人,也不是同一个段位的敌人。他没必要白费力气。

那就……好好享受送上门来的美味吧。

她半推半就:

「凌先生,我把自己送给您了,您能帮我一个忙吗?」

这么直接地讲条件,她又是第一个。

他心不在焉地问:「你想要什么?」

「我、我到上海滩来,就是想唱歌,但没有门路。华歌汇是您的场子……您能许我在这里登台唱歌么?」

「好啊。」他敷衍地应着。

……

嗯?还是个黄花闺女。

他更觉奇特。若是哪家派出这么个特务,要么是脑袋生锈了,要么是水平过高了。

满足之后,他穿好西服,拾起手枪,扔给她几个大洋,走了。

之后便把此事抛到脑后。

约摸过了半个月,他又来到华歌汇。

和宾客觥筹交错间,他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得太久,他很敏感的。

目光四处一扫,便看到了她。

半个月前与他一夜春宵的那个苏北女孩。

她还是同一身土气的劣质旗袍,凭栏而立,幽怨地、殷切地望着他。

她的眼神仿佛在说:「凌先生,您答应过我的,许我登台唱歌。」

凌先生让保镖把她叫来。

「会唱什么歌?」

「什么歌都会唱。」她的语气恭顺里带着骄傲。

他端着酒杯指向舞台,「那就去唱吧。」

她走上台,很局促,如同小老鼠见光死。

他对她不抱什么希望。

伴随音乐,她的歌声响起。

全场瞬间安静。

传说中的天籁之音。

凌先生不动声色地喝着酒,心想奇特,真是奇特。

柳絮在华歌汇留了下来,她相当兴奋,感觉自己要闯出一番事业了。

知恩图报,她很乖巧地跟着凌先生上楼。

他食髓知味,一晌贪欢。这么多年,身边的女人一茬一茬换,这一朵小土花,在他身边留不了几天。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小土花刚刚登台几天,便成了华歌汇的台柱子。

许多客人慕名而来,只为一聆她的天籁。

如她所言,她什么歌都能唱。土的洋的,古的今的。有一次某位大老板过生日,她即兴献歌,无配乐清唱,惊艳四座。

凌先生决定好好捧她。现成的摇钱树,不摇白不摇。

「柳絮这个名字不行,不洋气。」

「今日是寒露节气。」他斜靠在床头,望着窗外落木,「槐柳萧疏溽暑收,金商频伏火西流。以后便叫你,柳萧疏吧。」

柳萧疏,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洋气,明明是凄凉至极,萧索至极的三个字。

她却很开心。她不识字,只觉得这个名字听上去很美。

2

第一次听她说不识字的时候,凌先生是不信的。

他在白纸上写了四个大字:「枪毙此女。」

将纸递给她,「把这个交给门外保镖。」

她懵懵懂懂地接过纸,出门去了。

门外响起拔枪的声音,他赶忙出去制止了保镖。

保镖的枪,已经顶到她脑门上了。

傻姑娘,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凌先生又试探了几次,发现这小姑娘除了唱歌好听,是真的没什么脑子。

但人家偏偏命好。

他随便一捧,柳萧疏的名气便噌地窜起来,火遍上海滩。

不光是十里洋场,街巷弄堂、马路公交的喇叭里、广播里,都回荡着她的歌声。

她的靡靡之音让每个人的耳朵餍足。

她的名字,占据了报刊杂志的封面。

柳萧疏,一个神秘而令人神往的女子。人人都想探究她。

凌先生并不喜欢这样。

树大招风。他行事低调,不喜招摇,弄这么一个女歌星在身旁,很不安全。

他刻意疏远她。

一开始三五天不见她。后来七八天不见。再后来十天半个月都消失。

有一次消失了一个月,再见到她时,她眉头紧皱,扑将上来,很冒犯地在他西服上嗅来右去。

「香水味,脂粉味,还有花香味。」她像审问特务一样,「你去哪了?你去见谁了?」

凌先生觉得好笑。

原来自己每次审问特务时,都显得这么幼稚吗?

他说:「有公务,去南京了。」这是实话。

她却刨根问底:「你在南京还有公务?你不是洋场老板吗?哪来的公务?」

凌先生顿觉自己失言。该死,在她面前竟卸掉了防备。

他推开她,「滚远点。」

她一僵,语气微颤:「你说什么?你对我腻了吗?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我恨你,你这个坏人!我要告你!」

「告我什么?」

「告你……告你……告你负心!」

他不怒反笑。

太傻了简直,傻透了。

这么傻的姑娘,他跟她较什么劲。

「好了好了。」他重新把她揽入怀里,「我的心好好地在这里,你摸,你摸嘛。」

她的小爪子真的摸上来,带着一点调皮的惩罚。

「喂!怎么摸人的?」他气场不稳了,「喂,老实点,我要杀人了!」

……

他第一次当着她的面杀人的时候,她整个人呆掉了。

是他身边的一个保镖,被他发觉有问题。

他毫不犹豫地,趁着保镖还没反应过来,拔枪就射。

子弹准准穿透了保镖的眉心。

他吹吹枪口,让手下拖走尸体。

他想哄哄受惊的小美人,她不让他碰。

他问:「你怕我了?」

当初不要命地往他跟前凑,也没见她怕过。

「你杀过多少人?」她问他。

「不知道。算不过来。」

「你不会怕么?」

他怕么?他怕。

这个世道,人人都在恐惧着什么。他是被时代风暴裹挟的尘沙,只能滚滚向前,无法后退。

不是他死,就是谁亡。

小姑娘到底脑袋缺根弦,缓了一会儿,就迅速整理状态,容光焕发登台唱歌去了。

今夜的她,又是全场的女神。

在华歌汇她有特权,想唱什么就唱什么。今夜居然唱了一曲京剧,观众照样听得如痴如醉。

那边厢,凌先生的事务却不太顺利。

周密安排的秘密行动,出了岔子,死了好几个手下,他自己都差点折进去。

事后,他一遍遍复盘。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到底是谁暴露了行动?

他怀疑到柳萧疏身上。

他身边的人,都是常年一遍遍筛过的。唯有她,像只小野兽,突然闯进他的生活,撞破他的防线。

就,非常可疑。

他把她囚禁起来。

没忍心扔进大牢,只软禁在华歌汇的地下室。

亦没忍心对她用刑,只用了冷暴力——不见她。

她不怕枪口顶着脑袋,却最怕他的冷暴力。怕他消失,怕他腻烦,怕他负心。

这一次,他足足把她冷了两个月。

心想着,待她防线彻底崩溃,再软硬兼施,就什么都问出来了。

这期间,他仔细调查了她的来历和行迹。

竟没查出任何问题。

她看上去太清白了。一个从苏北农村来上海滩谋生的小姑娘,进入华歌汇以后专心工作。红了以后也很知分寸,从不独自出门,不和闲杂人等交往。

她的生活里,只有凌先生。凌先生不在时,她除了唱歌,便是等待他。

3

凌先生走下台阶。愈往下走,湿冷愈重。

不知这空气中的水,是来自上海春天的雨气,还是苏北女人的眼泪。

柳萧疏坐在地下室墙角的木板凳上,裹着宽阔的黑呢斗篷。

只露出小小的惨白的脸儿,小鹿般的眼睛空洞呆滞。

见到他来了,她有些恍惚,三分惊喜,三分凄楚,三分委屈。

剩下一分是什么,凌先生也看不透。

她慌忙站起身,却不像过去那样冒失地奔赴他,盘查他,质问他。

他走向她。这次他是绝对主动的,凌驾于她之上的。

他掏出腰间的枪,顶着她脑门。

「说吧,你是谁?」

她泪凝于睫:「你杀了我吧。这样的日子,活着比死了还难受。杀了我吧,你这个负心汉。」

他说:「别跟我耍花招,实话回答我的问题。」

「你要的实话是什么?实话便是我恨你,我好恨你!」

他无奈长叹,放下枪。

她永远跟他不在一个调频上。

他却忽然有个很离谱的想法:这个女人,是真爱他的。

馋他的女人很多,但爱他的没有一个。

她又是第一个。

他扣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吻住她的唇。

枪口堵不住她的聒噪,只有吻才可以。

她抱住他,哽咽地,热烈地回应他。

他扯去她的斗篷,把她按在墙上。

她惨惨地哼了一声,他更兴奋。

仿佛这样,他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

……

地下室这一场「酷刑」完毕,「女特务」啥都没「交代」。

倒是把凌先生的心又给笼回来了。

消失了两个月的歌星柳萧疏,再次登台献唱,轰动全场。

「时有郁郁情难遣,且任烈烈慰平生。」她的歌声宛转悲戚。

灯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里,凌先生默默吃酒。

一个大字不识的小姑娘,连这歌词的意思都不懂,就在那里瞎胡唱。

可他的眼眶,为何湿润了?

和柳萧疏好了没几天,凌先生又玩消失了。

这次不是公务,而是私务。

冯长官的千金从德国留学回来了,凌先生亲自去码头迎接。

冯落落,一个集美丽、智慧、才华、财富于一身的女人。上海滩最有权势的凌先生追了她六年,她是他的白月光兼朱砂痣。

两人曾谈过恋爱,却无疾而终。四年前,她远赴德国留学,凌先生落寞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就沉迷风月,身边女人换了又换,但没有一个能挑动他的心弦。

而柳萧疏……更不及冯落落万分之一。

码头上,惯常冷酷而盛气逼人的凌先生,面对久违的心上人时,温柔得令人侧目。

他像一个绅士一样伸出手,扶她走下码头。给她送上一捧玫瑰,为她打开汽车门。

车队浩浩荡荡,来到一座豪华酒楼。

酒楼门前铺着红地毯,他牵着她,款款走进酒楼。

周围,名流云集,记者咔咔拍照。一场接风仪式,被凌先生搞成了上海滩的头条。

第二日早上,关于凌先生给冯小姐办接风宴的消息,已经登上各大报纸头条。柳萧疏站在窗前发呆,一张报纸被风吹到窗下。她本是不识字的,却被报纸上的大幅照片吸引了目光。

一男一女并肩而立,男人英挺俊逸,女人美丽贵气。

那个女人,柳萧疏不认得。但那个男人,是她朝朝暮暮一直在想的人。

昨夜,她又等了他一晚上。他好几天没来了,也不给她说一声。每次玩消失都玩得很决绝。

原来,是有了新欢啊。

他说过不喜欢招摇,却可以为了这个女人,搞那么大声势,惊动那么多媒体。

柳萧疏觉得有点冷,抱紧双肩。明明是暮春了,怎么还是那么冷呢。

她发烧了。当晚强撑着上台唱了两首歌,下台的时候,脚下一趔趄,晕倒了。

客人们惊呼。

凌先生是通过报纸知道了柳萧疏生病的消息:

「突发!歌星柳萧疏台下晕倒,疑生重病……」

他立即打电话到华歌汇,问经理什么情况。

经理答:柳小姐得了重感冒,不肯去西医院,吃了些中药,现正在床上休养。

重感冒,那就没什么事情。凌先生想,躺两天就好了,不必管她。

冯落落回来了,在结婚之前,凌先生不能让她知道他和柳萧疏的事情。

是的,他正在筹备求婚事宜。上次让佳人跑到德国去了,这次不能再错过机会了。

他是一定要把冯落落娶到手的,办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

4

对冯落落开展了一个月的攻势,她终于答应了他的求婚。

那天,他非常轻松愉快。忽然之间,想好好喝一顿酒。

不知不觉想到了华歌汇。

很久没去了。

那是他的场子,虽然有可靠的手下帮忙打理,但太久不去,也不太合适。

何况,还有一个姑娘,在那里盼着他。

晚上,凌先生在电话里陪冯落落聊天。她作息规律,到了九点半就要洗漱睡觉。两人互道了晚安,挂上电话,凌先生立即赶到华歌汇。

此时华灯初上,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

台上唱歌的女人,不是柳萧疏。凌先生等了好几曲,终于等不住了,叫来经理问道,柳小姐今天不登台吗?

经理无奈回答,病还没好,一个月都没登台了。

她是名角儿,又有凌先生背后撑腰,说不登台就不登台,华歌汇只能供着她。

凌先生哭笑不得,心说这傻姑娘又跟他置气呢。

来到二楼房间,他推开门,一股浓重的中药味扑鼻而来。

他听到嘶哑的咳嗽声。

走进里屋,看见大大的双人床上,躺着一个小小的人儿。她瘦得脱了形,长发披散在枕头上,双目紧闭,不踏实地浅睡着。

他在床边坐下,她就醒了。一看到是他,微微惊了一下,便沉静了。

好像已经对他彻底死心的样子。

「病了这么久,怎么不去医院呢?光喝药汤不顶用的,要去打针,吃青霉素,你懂不懂?」他教育她。

她侧头望向窗外,沙哑地说:「我想妈妈了。」

这是她第一次不说想他,而是想妈妈。

他心头一紧,哄她道:「病好了,送你回趟老家,跟妈妈团聚。」

她摇摇头。「我不想走出这里,我哪也不想去。那些人会指着我说,快看快看,这就是那个女歌星,她好美哦,她的衣服是哪个铺子买的?那些记者,会对着我咔咔拍照……我不喜欢这样。我全身上下,只有我的歌喉属于所有人,其余部分,只能给你一个人欣赏,我整个人都只是你的,只能是你的。」

又是一通情绪凌乱、毫无理性的表白,和凌先生完全不在一个调频上。

可凌先生的心弦,却被大幅度挑动了一下,「嗡」地一声巨响。

遇到她以前,他从未感受到如此强烈炽热的爱。

在上海滩,有人敬他,有人怕他,有人欣赏他,有人嫉妒他,有人憎恨他。唯独没有人真心爱他。即便是冯落落,也只拿他当个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

没有人敢爱他,他是煞神。

他杀过很多人,无论男女老少。他出卖过很多人,无论亲人朋友。他欺骗过很多人,无论真情假意。

他是搞情报工作的首脑,他的任务就是忠诚和背叛。

——忠诚于他的职务,背叛所有人。

而柳萧疏,是一个连背叛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的女人。

他和她,是两条平行线,怎么就交叉到一起去了呢?

可偏偏是这样违背物理定律的事,让人欲罢不能,想要探究到底。

他握住她冰凉的手,柔声说:「好,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这个世界,我们只属于彼此,没有第三个人能打扰我们。」

他说得如此诚挚,似乎已经忘记刚刚跟冯落落求婚成功的事。

柳萧疏却突然提醒他:「你不是要结婚了么?」

他一愣,原来她已经知道了!

就是这么神奇的一个女子。每次她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好像又什么都知道。

他说:「是啊,要结婚了,和你。」

她哭笑不得:「啊?又说哪门子疯话诓我?」

「真的,等你病好了,我们便结婚。」他郑重表示。

七夕那天,凌先生居然真的拿来了一副结婚证书。

配了框子挂在墙上,四角镶金,牵着赤红飘带,下面一湾溪水,浮着一双鸳鸯。

其实这是他找人私制的结婚证书,法律上也不作数,只为哄美人一笑。

凌先生抱着她,指着证书上的楷字,念给她听:

「凌芷庵,广东中山县人,现年三十岁,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一辰时生。」

「柳萧疏,江苏淮安县人,现年二十二岁,宣统二年九月十五卯时生。」

柳萧疏果然很开心,问他:

「这样你就算我的丈夫了吗?」

「嗯,这样你就算我的妻子了。」

她钻进他怀里,「一辈子吗?你不会腻?」

「一辈子很短的。」他抚摸她的脸。

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凌先生对一辈子的认知是,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就会戛然而止。

一瞬间,就是一辈子。及时行乐罢。

明天,将是他和冯落落大婚的日子。他也只能哄柳萧疏过了今夜。

他怕柳萧疏去婚礼上闹,毁掉他精心策划的一切。能骗她一时是一时,等安稳渡过明天,一切都好办了。

而且,他心里有种隐隐的想法。那就是,他是先和柳萧疏领了「结婚证」的,她才是他的元配,永永远远的第一个。

他骗人骗惯了,自欺欺人起来也十分容易,良心都不会痛的。

两人缠绵了很久。柳萧疏病好以后,这是两人第一次亲热。凌先生很是冲动。

直到日落,月亮升起,柳萧疏从床上起身,裹着披肩站到窗边,轻轻地说了一句:

「我知道,明天是你的婚礼,新娘不是我。」

凌先生心里一紧。果然,还是瞒不住她。

他抽了几口烟,「我和她,不影响我和你。」

柳萧疏笑了一下,像是冷笑。

她转过头,望向他。眸子黑黑的,没有亮光。

凌先生太懂她了,她一个表情一个眼神,他都知道她在想什么。她在他面前,清透得像一盆刚接出来的自来水。

他看出来了,她内心决绝。

完了,他心想,还是搞砸了。

他掐灭烟头,翻身下床,走过来从她身后环抱住她。

「乖,我跟你说真的,我和谁举办婚礼,都不影响我和你。」

「凌先生,我虽然不识字,但我不是傻子。」

「信我,好么?」他把她抱得更紧,似乎她马上就要变成柳絮随风而去。他很慌,急切地想抓住她,不让她消失。

「明天的婚礼,只是一场形式。」凌先生试图解释。

「一场形式,是什么意思?我不理解。」

「是一个计划,就是一个计划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我还是没听懂你的意思。」

「我只能给你说到这个程度了。」凌先生无奈地叹息,「我的任何行为,总在计划之中,只有你,是计划之外的。」

「那你希望我怎样?」柳萧疏问他。

「我希望你乖乖地,不要打乱我的计划。这样,我们以后还能好好地在一起。我跟你保证,我跟谁举办婚礼,都不影响我和你。听懂了吗?」

他缓缓地,耐着性子跟她解释。

「我听懂了。」她垂下头,「我不会闹,你放心吧。但你也要记住自己的承诺,莫要将我抛弃。还没告诉你吧?我有宝宝了。」

他惊诧,望向她平坦的小腹。

「快两个月了。病了不敢吃西药,是怕影响宝宝。」她摸着小腹,怜惜地,委屈地。

他胸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感情。恍惚之间自己突然就有了一个家。爸爸,妈妈,孩子。完整到不真实。

他又想吻她,被她推开。「时间到了,今晚我还有演出,要化妆去了。」

凌先生心想姑娘还是在生气,但应该已经哄住了。他看着她梳洗打扮,变得容光焕发,落落大方走上舞台。

今晚,她唱了一首新歌。凌先生从没听过的歌。特别好听。

5

七月初八,凌先生与冯落落的婚礼在上海滩最豪华的东兴楼举办。

全上海的名流都来了,还有人从南京、北平、重庆、广州赶来,不乏达官显贵,甚至旧朝的王孙遗老。

冯落落家世显赫,她的父亲关系网深厚,即便最近时局不稳,这些贵客也要出面来捧一捧场。

晚上七点三十分,婚礼尚未开始,新娘还在化妆。宾客们已经络绎不绝到场,礼品礼金堆满酒楼大厅。

凌先生没有在门口迎客。他站在三楼一个不起眼的拐角里,关注着楼下每个人的一举一动。

他所处的这个位置,别人注意不到他,他却能把全楼风景尽收眼底。

这位英俊萧洒的新郎,穿着燕尾服,打着蝴蝶领结,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可他的脸上毫无喜色。那冷峻而专注的神态,如同一只预备捕猎的狮子。

七点四十五分,手下来报:「凌先生,新娘已经化好妆,仪式可以开始了。」

他收回目光,半垂着头,似是有一瞬的落寞。

再抬起头,意气风发。

七点五十五分,新娘挽着父亲的胳膊,伴随着婚礼进行曲,出现在众人视野中。

冯落落一身白色婚纱,圣洁又华丽。发型不再是少女的披肩卷发,而是盘成了样式复杂的高髻,浑身上下珠光宝气,俨然一位雍容华贵的凌夫人。

凌先生望着女人。蹉跎这么多年,她终于要成为他的妻子了。

可他内心为何平静无澜,死水一潭?

可能是还牵挂着更重要的事。

他微笑着走向她,她羞涩、大方而又优雅地挽住他的胳膊,踏上红毯。

宾客们真诚肃穆地注视着这对佳人。

而凌先生的目光,有意无意扫过四周,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寒。

八点整,钟声敲响。这对新人站上舞台中央,万众瞩目。

这是凌先生第一次,把自己孤零零暴露在这么显眼的位置。

如果此时有人拿着枪随手一射,都可能要了他的命。

「一鞠躬,拜天地——」司仪唱道。

没有异动。凌先生神经紧绷。

「二鞠躬,拜高堂——」

凌先生没有父母,十五岁起就孑然一身。

「三鞠躬,夫妻对拜——」

凌先生僵硬地转过身,面向新娘。

她眉目含情,他目光飘忽。

难道,他想,计划出了问题?

在这张灯结彩、欢欣融洽的酒楼内外,埋伏着数百宪兵。

数百支枪眼,无死角瞄准着大厅。

这是一场婚礼,也是一个计划。

一个捉拿刺客的计划。

凌先生早先得到情报,有一批「革命党」计划刺杀政府官员,并且他拿到了刺杀名单。

名单上,也有他凌芷庵的名字。

他对此很是轻蔑,却没有轻视。他很久没有大开杀戒了,怕让人以为凌芷庵这个上海滩的煞神年纪大了,宝刀老了,敢在他的地盘上撒野了。

将计就计,他打算设个陷阱,引蛇出洞。

这次婚礼,他专门借岳父的面子把「革命党」刺杀名单上的人都请来了。这样的绝佳机会,他不信那批刺客不出动。

只待将他们引入瓮中,一网打尽,以绝后患。

而他的功勋簿上,又可以记下一笔,助力仕途更进一步。

谁又会想到,有人会选在自己的婚礼上大开杀戒呢。

凌芷庵是不在乎这些的。只要能执行好工作,就是把婚礼变成葬礼,他都无所谓。

连冯落落的安危,亦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冯落落并不知道这些。她只是觉得今天的芷庵有些奇怪,人生最重要的一场仪式,他却显得冷漠而麻木。全然没有追求她时的热烈殷勤。

夫妻对拜结束,交换戒指。凌先生把钻戒戴上冯落落的纤纤玉指时,他忽然想起,还欠柳萧疏一枚钻戒。

证婚人颁发结婚证书,宣布凌芷庵先生与冯落落小姐正式结为夫妻。

凌先生望着那镶金镀银、华美精致的结婚证书,又想,送柳萧疏的证书有点简陋了,改天有空了,重金打造一套新的。

走神了一会儿,很快他就收回思绪,密切关注现场状况。

可是,一直没有出「状况」。

「革命党」刺客,始终没有露头。

到了敬酒环节,凌先生耐着性子与宾客觥筹往来。

一个身着丝绸长褂的中年男人主动走过来与凌先生碰杯。

凌先生一眼认出此人。珉郡王府的贝勒爷,溥瀾。

凌先生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这位爷当初差点成了凌先生的大舅子。

那是大约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凌芷庵还不叫凌芷庵,名叫白遇安,是军部的一个中下级军官,陪同首长去北京出差,顺道去郡王府拜访。

旧朝的皇亲国戚,大部分已是明日黄花,没落凋亡,消逝在时代的风云变幻中。但还有一部分人,因与民国的名流、豪门、政要交往深厚,世代联姻,手里仍把持着丰厚的政治资源。

珉郡王府就属于后者。

郡王府家宴上,溥瀾贝勒一眼相中了白遇安,提出,想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他。

能与旧勋联姻,也是一桩好事。但白玉安稍作打听,才知道那珉郡王府的格格脑子是个有问题的,疯疯傻傻,门当户对的人家没有一个敢娶。

所以这便宜好事儿才能落到他头上。

他吓得买站票连夜跑回上海了。

回上海不久,他被调入机要部门做情报工作,改名换姓,成了凌芷庵。

「凌爷,恭喜您嘞。」贝勒爷一口浓郁的京腔,「我当初真没看错,敢情您真是人中龙凤,如今上海滩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冯小姐与您真真儿的天作之合。」

又叹了口气,「我那妹妹是配不上您。」

「贝勒爷见笑了,格格乃金枝玉叶,在下哪敢高攀。如今她挺好吧?」

「她表姐嫁了个外交官,就把她带出国治病去了,好些年没和家里联系了,额娘的信她也不回,唉,没法提。」

溥瀾碎碎念,凌先生愈发失去耐性了。

他开始怀疑,他的计划泄露了。

如何泄露的?是谁泄露的?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一向心思沉稳的他,此时凌乱如麻。

经过多年筛查清理,他身边都是绝对可靠的人。

不,也不一定……

一个念头从他心中闪过。

与此同时,保镖凑到他耳边说:「凌先生,华歌汇出状况了……」

凌先生一愣,找了个借口避开人群,问保镖什么情况。

保镖说,是柳萧疏,举枪自杀了。

凌先生狠狠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沉声说道:「走,去华歌汇。」

在保镖的掩护下,他从后门出去,坐上轿车,绝尘而去。抛下了这场荒诞的婚礼。

凌先生赶到华歌汇时,已经清场了。一个观众也无,满地满桌的碎杯残酒,诉说着刚才的混乱。

手下告诉他,柳姑娘没死,她不会用枪,保险没拉开,虚惊一场。

凌先生松了口气。继而面目一冷,从怀中掏出一把金色手枪,步履沉沉地走向柳萧疏的房间。

柳萧疏站在窗前,望着窗外夜色。她环抱双肩,可能是因为怕冷,也可能是缺乏安全感。

凌先生走向她,她没有回头,只是突然问道:「枪打在人身上的时候,会有多痛?」

「那你要不要试试?」凌先生的金色手枪抵在了她的后脑。

她说:「打后脑勺,一下子就死了,不会有痛苦的。只是死相会有点惨,子弹在脑花里旋转前行,最后从眼珠子破门而出,留下一个很不美丽的血窟窿。」

凌先生笑:「你其实懂得蛮多。以前伪装得挺好。」

「伪装?」她转过头,带着星光的小鹿眼摄人心魄,直勾勾地盯着他,「这是你告诉我的呀,那天你喝多了,忘了呀?」

凌先生把枪放下。现在,还不是杀她的时候。

「陪我躺一会儿吧,累了。」

他和她躺在床上,他从后揽着她,手自然而然放在她的小腹上。

「跟我交代实话吧。」

「交代什么实话?实话就是,我爱你,我恨你。」她又来这一套。

可惜凌先生不吃这一套了。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听不到实话,我就把你肚子里这个东西捏碎。」他放在她小腹上的手开始用力。

她终于不淡定了,开始挣扎,「你想干什么?这是你的孩子!」

他的手臂狠狠箍住她,不让她动弹。

「我不在乎孩子,我只需要你的实话。老实交代,你是谁?谁派你来的?你们的计划是什么?」

「我叫柳絮,我娘派我来的,我的计划是在上海滩唱歌。」

凌先生彻底失去耐心,一个翻身压在她身上,用力挤压她的肚子,「真不想要这个孩子了?」

她疼得面目扭曲,戚戚望着他,清泪滑落。「如果你不想要它,那我也不要了。」

我想要这个孩子么?他在心里问自己。紧接着他又怀疑,她肚子里什么都没有。编造怀孕的谎言,只是为了笼他的心而已。可她不知道,他一点也不喜欢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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