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专栏《花与恶心:恋爱中的女孩都曾抵达尼比鲁星》
我在男友家的沙发缝隙发现了一件贴身衣物。
肯定不是他的。
我拍了照,然后不动声色地将它放回原处,如往常一样离开他的公寓。
1.
晚上项钧果然给我发了消息:「你又去过我公寓了?」
我每周都会去一次,他以前都不会问,今天突然主动来问,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我按耐住内心的狂喜,发的消息却一股绿茶味:「对不起啊,我还是没忍住去打扫了一下。给你添麻烦了吧?放心,我以后都不会再打扰你了。」
随后给他发了内裤的照片,将所有联系方式删除拉黑一条龙。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窝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码字,对所有的消息都不理睬。
我最新的小说讲述的是女主倒贴男主多年,某日幡然醒悟决定放弃,渣男男主此时却浪子回头,开启漫漫追妻路。
显而易见,这篇小说的原型就是我和项钧的故事,里面的许多细节来都源于我舔项钧的经历。只是与现实不同的是,现实中项钧不会浪子回头,我也不会接受他。
在交稿 ddl 最后一刻,我终于将稿子发给了编辑,闷头大睡一场,醒来时已是深夜,床头的手机屏幕正幽幽亮起,是项钧兄弟的电话。
在此之前他的几个兄弟已经给我打了几十通电话。
抱着玩一玩的心态,我接通了,对面传来嘈杂声。
「落落姐,你可算接电话了。」
「嗯,有什么事?」
对面迟疑了一会儿,似是换了个安静的地方,「项哥他喝醉了……」
我挑了挑眉毛,「哦。」
对面愣了下,大概没料到我是这个反应。
毕竟以前项钧如果醉酒了,我会立马抛下所有事去照顾他,细致周全,堪称完美保姆。
「那个,洛洛姐……项哥一直在喊你的名字,你看要不……」
哟,我刚写的小说情节就这么发生了?
正好交稿了闲得慌,我决定去看看项钧的笑话,淡淡回了一句:「嗯,知道了。」
项钧酒量很好,不会轻易喝醉。
想当初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吧里,我为了写调酒师职业的女主去酒吧找调酒师闲聊。
项钧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他要了一杯血腥玛丽,一双桃花眼淡淡瞥了我一下,在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光下分外蛊人。
那一刻,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
调酒师和我八卦,说这是他们的常客,多情浪子,纵横情场多年,堪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我大着胆子上前要了他的微信,他带着玩味的笑,应得很爽快。扫码的时候我偷偷打量他,非常精致的脸,眉眼冷峻,又因上挑的眼尾生出几分多情。鼻子笔挺,往下是似笑非笑的唇,和利落的下颌线。
一眼万年,他完完全全就是我小说中的男主。
从此我就开始了我毫不知耻的舔狗生涯,我永远站在他身后,以最大的包容和最低的存在感,看着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伴,每个都风格不一,但他每个都应付得游刃有余。
身为情人,他简直完美。
我偷偷的以他每个不同的女友为原型写文,或清纯,或火辣,或刁蛮。
每篇文的男主也对应他逢场作戏时显露的情态,或霸道,或清冷,或温柔。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深情且专一,永远都坚定地走向女主。
后来我看得多了,就有些厌了,这时编辑建议我试一试舔狗卑微女主,最好还能是渣男男主追妻火葬场。
但我写不出这样的文,痛苦至极,最后看到项钧时茅塞顿开:原型不就在我身边,不就是我自己吗?
因此发现那条内裤时,我真的欣喜若狂,终于有个正当的理由离开他,恰好我的文也可以收尾了。
令我没想到的是项钧的反应。
他这次好像真的喝醉了,窝在卡座里,迷离的眼看到我时亮了一下,又黯淡下去。
「呵,你还知道回来。」
轻飘飘的一句话,恰恰好好让我听见了。
他从来不会对我说这种话。
我有些怔愣。
他突然起身凑近了我,在耳旁吐出五个字,让我头皮发麻。
「番茄薄荷糖。」
这是我的笔名。
草,我掉马了?
2
项钧没有管浑身僵直的我,将额头轻轻搁到我的肩上,含糊地说道:「我想回家。」
周围他的几个兄弟都是一脸懵逼,随后附和道:「落落姐,麻烦你照顾一下项哥吧。他这几天每天都喝酒,喝醉了就叫你的名字……」
我被酒气熏得反胃,嫌弃地皱眉,「关我屁事。」
几个小伙子下巴都快惊掉了。
也是,我如今人设完全变了,他们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也正常。
但是小说都完结了,哪里还有维持舔狗人设的必要?
就算掉马了,我也是有骨气的!
我打算伸手推开项钧,谁想他迅速反手抱住了我,轻声且不怀好意道:「我没记错的话,你是不是还欠读者一篇五千字的车?」
???
他连这个都知道?
这个承诺都是半年前的事了!
此刻我才意识到,掉马这件事的严重性。
至少不能在酒吧这种公共场合社死。
大女子能屈能伸,我扶住他的腰,脸上挂着笑,咬牙切齿道:「好,我送你回去。」
他发出一声勾人的轻笑,半靠在我身上,跟着我走出酒吧。
初春的冷风把我吹清醒了,出了门我就甩开项钧,把电瓶车上的头盔递给他,没好气道:「戴上。」
他静静地站在那儿,接过头盔,微微歪了头看我,「干嘛?」
全然一副醉酒后乖乖巧巧的模样。
我无语:「送你回家啊。」
他没动弹,那双致命的桃花眼仍望着我,像是欲语还休。
可惜我不吃这套,冷眼瞧他,和他对峙着站着。
最后受不了外头的冷风,我只好上前帮他戴,一边念念叨叨:「你到底真醉还是假醉啊?我警告你,少拿你那些套路对付我,掉马了你又能把我怎样……」
我一路碎碎念,把他载回了他的公寓,正欲转身就跑,又被他一把拉住。
沉默了一路的他终于开口,声音暗哑:「木落。」
夜间的晚风冷得像把刀子,和他的话一起砸到我脸上。
「你究竟喜欢过我吗?」
我在内心疯狂吐槽这是什么尬穿地心的言情桥段,面上无赖道:「既然掉马了,我也不瞒你。」
他冰凉的手攥着我的手腕,一点点收紧。
我嬉皮笑脸,「从来都没喜欢过你,从始至终我都是利用你而已。」
话音刚落,他抿唇,周身气压骤降。
我靠近他,挂上从前对他露出最多的纯良的笑容,「真是不好意思。」
「但是你也装醉抱了我,吃了我豆腐,而且这些年我对你也不赖,所以咱们也能算两清了吧?」
他迷离的眼霎时变得清明,松了手,脸却离我更近了些。
「两清?」他呵了一声,直勾勾盯着我,露出意味不明的笑,「你试试?」
试试就逝世。
面对他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撩人举动,我一巴掌呼到了他脸上,「有病就去治。」
这个暧昧的模糊不清的夜晚就以我的一巴掌结束了。
我走时项钧还愣在原地,门都没开。
「应该不会冻死吧。」
我表面担忧地想着,实际上干脆利落地跑路了。
一跑就是两个月。
我去了别的城市旅游,顺带积累一些素材。
游玩途中我认识了林飞宇,一个人傻钱多的富二代。
和捉摸不定的项钧不同,林飞宇是个心思都写在脸上的人,过来搭讪我时,那双狗狗眼闪闪发光。
笨蛋帅哥谁不爱呢?林飞宇又是很会玩的人,带着我在 S 城玩遍了好玩的地方。
某日,我和他一起坐在游乐园的长椅上吃雪糕,看着阳光落在不远处的旋转木马上,突然就有了灵感。
一个单纯的,有着满腔炽热的爱的笨蛋帅哥,若是与一个精明干练人间清醒的女总裁相遇,故事想必会很精彩。
灵感突如其来,接下来几天我就拒了林飞宇的邀约,窝在宾馆码字,简直业界良心。
林飞宇就是只粘人的大金毛,他耐不住寂寞,几乎每天都要来宾馆找我,哪怕只是待在旁边看我敲键盘都心满意足。
我很想问他没有工作吗?
但转念一想,哦,他是富二代,确实不怎么需要工作。
加上他总是带好吃的过来投喂我,我就习惯了。
直至某一天下大雨,林飞宇仍旧执拗地过来找我,浑身被淋得湿漉漉的,手上的麻辣烫倒完好无损,冒着腾腾热气。
我心有不忍,忙让他进来,「我就是随口一提,你干嘛非要过来。」
他傻里傻气地笑了一下,「我无聊嘛,你也知道的。」
他和我提过,他的父母一直忙公司,从来没管过他。圈子又比较乱,他融不进去,从小到大就只能一个人玩。难为他还能养成现在这样阳光开朗的性格。
我接过麻辣烫,催他去洗个热水澡,顺带打电话麻烦客服买几件男装上来。
全程林飞宇都笑得像个小傻子,进浴室前还不忘显摆,「我身高有 185 哦。」
「知道了知道了,」我无语又好笑地轰他,「快去洗澡别感冒了。」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了,我开门接过衣服,抬头正好看到一个人,瞬间浑身发毛。
项钧。
他靠在对面的门框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像等候许久的猎人。
林飞宇正巧洗完澡,穿着浴袍凑过来问:「怎么啦,落落?」
项钧闻声,视线移向他,微微扬起了眉,腮帮一侧鼓了鼓。
三年下来,我很了解他,这是他生气的表现。
他此刻很不爽。
3
这时林飞宇湿漉漉的头发有一滴水滴到我脖颈处,激得我一惊,回过神来,光速关上门把衣服塞给他,「没什么,你快换上吧。」
小傻子浑然不觉,拿着衣服乐颠颠去换了。
我趁机坐到床上平复心绪。
刚才会不会是我打开方式不对?
说不定是码字码出幻觉了呢?
毕竟 S 城和 A 城离得好远。
正这么给自己洗脑,微信就收到了一条好友申请;「项钧,小号,刚刚就是我。」
又是一条申请:「不通过我就敲门了。」
项钧是能做出这种事的。
我下意识觉得不能让他和林飞宇碰上,只好通过申请,然后立马设置消息免打扰。
今天明明是完结的大好日子,结果碰上他,真是晦气。
化悲愤为动力,我劈里啪啦又写了几千字直到结尾,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才注意到一旁睡着了的林飞宇。
他以往都穿着低调但实际价格高昂的卫衣,走的休闲风。今天换上白衬衫,配合他安稳的睡颜,多了几分斯文。领口的两个扣子没扣上,露出一小段精致的锁骨。
往下——
总之秀色可餐。
很难想象这是一位地主家的傻儿子。
我愣愣盯着他,脑子里还在回味自己刚写完的文:写得这么甜,真的不愧是我。
不知过了多久,林飞宇悠悠转醒,盘腿坐在我对面,懵懵懂懂地喊我,「落落。」
刚睡醒的嗓音带着几分慵懒的沙哑。
小崽子还挺会撩人。
我指了指手机上的时间,「外面雨停了,你快点走吧。」
他神情有些落寞,「可是正好饭点了诶,不一起吃个饭吗?我刚发现城东有家很好吃的日料店,还想着带你去吃呢。」
以往我肯定就答应了,但如今项钧就在对面房,宛如一颗不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恼羞成怒就跑过来敲门了。
也不是什么心虚,我只是不喜欢惹麻烦,尤其不想把林飞宇牵扯进来。
但对面的大金毛肉眼可见的失落。
我抬手顺了顺他的头发,「你已经呆在我这里一下午啦。嗯……下次有机会我再陪你去吃怎么样?」
他这时候反应迅速,「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要走了?」
我无奈笑道:「我在 S 城已经玩了大半个月了,总要回家的吧?」
原本计划玩一礼拜就去别的城市的,然而经费已经因为林飞宇爆炸了。
他眼巴巴地看着我,「不走好吗?你在那边不也是租房子住嘛?干脆我在这里给你买套房你搬过来吧。」
诶哟宝,这房可不兴买啊。
我瞪他,「干嘛?还想用钱包养我是吧?」
他缩了下脖子,哀怨道:「想给你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名分你不要呀。」
是的,林飞宇与我认识的第三天就表白了,并且在后来的相处中陆陆续续表白了五次,正式的不正式的都有,我都拒绝了,奈何他锲而不舍。
因为要离开,我决定今天和他好好谈谈,结果刚摆出一本正经的态度,他就抢先说:「我肚子饿了,我要先出去吃饭了。」
我好笑地看着他慢吞吞起身,慢吞吞收拾东西,又慢吞吞移向房门。
走了没几步,他又折回来,气闷道:「你都不挽留一下啊?」
我笑出声,「你不是饿了?我拦你吃饭干嘛。」
他瞅我半晌,一屁股坐到我身边,低头闷闷道:「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吗?明明我们玩得挺开心的呀。」
有一说一,我和他确实很玩得来,而且他很让人放心,不然我也不会认识短短半个月就敢和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但是有些事,不是开心就够了。
我掰过他的脸,很认真地说:「我是很开心,和你一起的时间都很快乐。」
「但是恋爱不是这么简单的。我大你五岁,而且没你有钱。我需要为生活奔波劳累,不可能一直都像这段时间一样陪着你到处玩。假设我和你在一起了,首先异地就很辛苦,我没法这么轻易地离开 S 城,又或者你跑过来陪我,然后呢?难道让你一直陪着我在出租屋待着吗?
「我们之间的阶层跨度很大,只是你一直没有发现。而等恋爱了,相处的时间久了,这些障碍都会浮现出来,一个比一个难以跨越。到时候,你可能还会发现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美好,发现我抠门、小气,有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再然后你可能会遇到和你门当户对的人,你发现那样的人才适合你。」
我看他的狗狗眼越发下垂,狠心说出最后一句:「说的难听一点,林飞宇,我看不到和你在一起的未来,你能明白吗?」
我很少耐心地说这么多话,只是林飞宇的单纯让我想到了刚上大学的我,不免心软。
生活不是言情小说,生活是一地鸡毛。
这是一段足以写进文的浪漫邂逅,我不想以鸡飞狗跳收尾。
林飞宇垂眸默了许久,最后拉住我的一片衣角,小心翼翼道:「那你,也不是一点都不喜欢我,对吧?」
得,这一番话白说了。
我干脆利落,「我挺喜欢你的。但是这点喜欢不足以让我勇敢,能明白吗?」
他像朵乍然绽放的花,冲着我眉眼弯弯,「我明白了。」
你看起来好像并不是很明白啊……
大明白没再多说什么,轻轻抱了抱我,心情甚好地出门觅食了。
我有一点头疼。
看到项钧给我发的一大堆未读消息时,头更疼了。
简而言之就是,他已经把我的马甲摸得一清二楚,现在需要和我谈谈。
我回道:「谈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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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三年多里,我有时也会对项钧心怀愧疚,然而下一秒他就会用他高超的情场技巧狠狠给我一耳光,告诉我对谁愧疚也不需要对他愧疚。我们之间的交锋,他向来是不吃亏的。我舔他也不是敷衍地舔,做戏做全套,我也是花钱花时间花精力,兢兢业业地舔,都快成为舔狗界的模范标兵了。
所以诚然我道德不高尚,但比烂,项钧绝对没有立场来指责我。
因此我又理直气壮地跑路了。
这次是回到 A 城。
据我所知,项钧大概是恰好去 S 城出差,没一两个礼拜回不来。
趁着这段时间,我火速安排搬家,直接搬进了我一早买好的新房。
嘿嘿,不枉我在狭小的出租屋辛苦码字多年,半年前终于攒够首付,买下了我心仪许久的房子。正巧现在装修完,气味也散了,是住进去的好时机。
谈谈?谈个香蕉皮!
大家一拍两散江湖不再见不香吗?
见我一直不回消息,项钧也没再打扰我。我就知道,死缠烂打向来不是他的作风。
然而我在新家过了小半个月的神仙快乐日子,某日下楼散步,却瞧见某人懒懒地站在我家楼下,身旁放着一个行李箱。
我如临大敌,正头脑风暴怎么绕过他顺利进入家门时,他先一步认出了我,低哑又藏着勾子的声音散在傍晚的阳光里:「木落。」
尽管他背着光,我还是能想象出他脸上漫不经心的笑。那种不经意流露出的势在必得,能让人恨得牙痒痒。
见我不吭声,他不紧不慢地开口:「一直躲着我做什么,心虚啊?」
放屁,我有什么好心虚的!
不心虚的我硬着头皮,拉着他去小区旁边的咖啡店「谈谈」。
为什么不去我家?
他哪有资格进我家!
项钧长得帅,一向引人注目,这回又带着个行李箱,无疑成为了咖啡店一道靓丽且突兀的风景线。不过十分钟就有两三个顾客往这里望过来。
主人公淡然处之,甚至能慢悠悠点两杯咖啡和蛋糕。
我看了眼桌上的卡布奇诺,只问他,「你要谈什么?」
「钥匙。」他抿了口咖啡,掀起眼皮看我,「我家的钥匙丢了,现在只有你这里有。而且你不是说要两清吗?留着我家的钥匙,怎么两清?」
「就这?」我不可置信,「你就不会找个开锁匠把锁换了?这样我也不能再去你家了捏。」
他往后靠,扯出一抹笑,「那我怎么找借口见你?」
……行,够直球。
他手指在桌上随意地点着,接着说:「我们认识四十四个月零五天,你『追』了我四十二个月。在这期间你一共写了四十篇短文,差不多平均每月一篇;同时在这四十篇文里,有十篇和我的生活有部分重合,有三四篇甚至是一模一样。」他顿了顿,抬头看我,桃花眼微眯,「真有你的,木落。」
我有些羞涩,「不敢当,不敢当。一般厉害。」
项钧手指一顿,怒极反笑,我仿佛都能听到他磨牙的声音。
既然打算谈谈,那不如干脆把话都说明白。因此我决定先缓和一下气氛,以免他气急败坏做出什么事。
「你怎么发现我的?」
项钧皮笑肉不笑,「大数据推送。」
我太阳穴跳了一下,尬笑,「原来你也用那个 APP 呀……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微微挑眉,「在你决定『放弃』我的那天。」
「放弃」二字被他拖长了音,颇有些咬牙切齿。
「于是我用了整整四天,看完了你写的所有文。」他瞥了一眼我蜷起的手指,莫名笑了一下,「说实话,写得不错。」
你要说这个我就不困了。
我顿时来了精神,「那是当然,我也算得上是爆款作者了。甚至有读者夸我各种风格都能驾驭,文笔极佳剧情又妙,人设饱满,结构紧凑。」
项钧敷衍地应了一声,「嗯,你还挺骄傲。」
「不然呢?难道我也要做卑微舔狗女主吗?」我有了点脾气,语气变冲,「你要和我谈,那我们今天就说清楚。瞒着你以你为原型写小说是我不对,但是平心而论,这是三年我对你不好吗?逢年过节我都给你送礼物,还都是称你心意的。平时你有什么事,我都随叫随到,比外卖小哥都快。你把公寓钥匙给了我,所以我勤勤恳恳给你当保姆整理家务……」
我本想潇洒地几句话结束,但是这些琐碎的东西若是开了口子,就会如洪水决堤滔滔不绝。
四十二个月,他也记得我「舔」了他四十二个月。
可他给了我什么回应?
频繁更新的女友,若有若无的暧昧,若即若离的距离。太近了就推开一点,太远了就拉近一点。把我当玩具吗?
我都算得上是真真切切体验了一把卑微舔狗女主的经历。
细数种种,我最后说到:「说真的,我觉得我们之间根本算不清楚。我利用你,你也没怎么好好对我。大家都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我现在想退出了,我受够了。那既然你还在海里自得其乐,为什么还要来打扰上岸了的我?是这样很好玩吗?」
我不会相信什么幡然悔悟浪子回头。浪子在海里这么久,回头又怎样,周围哪有岸?
我心下分析,无非是我利用他这件事伤到了他的男性自尊心,他不能接受身为舔狗的我其实别有用心,所以他现在想报复回来。
果不其然,接下来项钧就问了一句:「那这么长的时间里,你对我有过一次动心吗?」
在我发表小作文时,他一直神色淡淡的,直至此刻,眉眼微敛,显得稍许认真。
我放松了身子,陷入柔软的靠椅里,嗤笑一声,「我说我有,你信吗?我说我没有,你又信吗?说不定我又开始收集新的素材,所以在骗你呢?」
项钧修长的手指一直在摩挲咖啡杯,到这句话停下了。他多情的桃花眼追随着我,仿佛一往情深。
他说的话,也让人误会。
「只要你说的话,我都信。」他的神色仍是淡淡的,但握着杯子的手骨节已隐隐发白。
我突然猜不透他的心思。
但我知道,我们之间,早已失去了信任。我清楚他擅长逢场作戏,他也知道我为了写文会不择手段。我们之间但凡有交集,就说不清其中掺杂了几分算计几分真心。
最后我轻轻叹了口气,盯着一口未动的咖啡,笑了一声,「我从来不喝咖啡。」
我咖啡因不耐受,从来不碰奶茶咖啡这类的东西。只是卡布奇诺是项钧的最爱,所以我常买来给他喝。他一杯,我一杯,他会喝完,而我一滴都不会碰。
项钧瞬间卸了力气一般,他再也做不到面无表情,嘴唇紧抿,扯出一抹笑都有点勉强。
最后他还是轻描淡写道:「好,我记住了。」
「从今天开始,」他用一贯散漫又似认真的语调说,「你的一切,我都不会再忘记。」
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楚,听起来很坚定,却终究落不到我的心上。
项钧,我无法相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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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们一直沉默着,直至他喝完咖啡,看着我磨蹭掉抹茶千层,才轻飘飘说了一句:「四十二个月,我倒像是从来都不认识你。」
那我又何尝认识真正的他呢?他仿佛天生的情场高手,风格千变万化。温柔、清冷、霸道、深情……哪个都是他,又好像哪个都不是他。说实在的,他更应该去做演员,绝对是影帝级别。
我最终没接话,转移了话题,「你还需要钥匙吗?我等下可以去找找。」
虽然大概率被我扔掉了。
「不用了,」他抬眼,那双眸子似是要望进我的心,「我打算换锁。」
临走又背对着我挥挥手说:「新钥匙我会寄给你。」
神经病,谁要他家钥匙!
这时我又想到一个问题:他怎么知道我新家位置的?
小说里那是剧情需要,所以男主手眼通天,不管女主跑到哪里他都能找到。但是现实生活中,我细想只觉得恐怖。凎,项钧不会其实是个变态跟踪狂吧?
心有不安,我直接微信问了他,他回得很快:「你把我的大号从黑名单拉出来,我就告诉你。」
我秒回:「做梦。」
他发了一条语音,开头就是懒懒的一声笑:「去年秋天的某日,你喝醉了,硬拉着我去看的你的梦中情房。」
那是很久远的记忆了,尽管只发生在一年前。
那段时间我的文数据极差,灵感枯竭,外加有个读者一直在评论区抬杠和辱骂我,我情绪低迷,终于挑了个秋高气爽的夜晚在天台大醉一场。
我酒量一般,但不断片。因此我记得,在喝得晕晕乎乎时,项钧来了。
他说刚给我打电话没人接,所以过来看看。屋里没找到我,然后听邻居说有个姑娘在天台喝酒,猜测大概是我。反正罗里吧嗦说了一堆,大概意思就是他也不是担心我,只是好奇来看看。
我含糊地点点头,没在意。他却踢开一旁的啤酒罐,顺势坐到我身边。
他的手机一直在震动,我猜是他新交的女友,也这么问出来了。
「刚分。」项钧掐掉电话,随意地应了一声,拿起一罐啤酒打开,在夜晚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我的心跳随之漏了一拍。
或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他的声音不似晚风清爽,带着点粘稠和沙哑:「不开心?」
我撇过头不想理他,「关你屁事。」
他笑了一声,扬起眉,「平时乖得和兔子一样,喝醉了这么凶。」
我不做声,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没有一盏灯为我而留。
身旁递过来一个巴掌大的玩偶,是只白兔子。
「送你的礼物。」项钧懒懒道。
我被吓得都清醒了几分,「今儿什么日子?你居然送我礼物。」
他张口就来,「我的生日。」
「放屁,你生日是三月二十,今天都十月十五了。」
「记这么清楚。」他笑道,将兔子塞进我怀里,然后极其自然地将我脸旁的碎发拢到耳后。
我下意识地往后躲了一下,没躲开,最后眼神躲闪,「那我回个礼。」
我的回礼就是带他看我的梦中情房,并且很慷慨地表示等我暴富了还能送他一套一样的。
项钧一如既往不拒绝,眼中倒映着霓虹灯光,「好啊。」
于是第二日我直接装失忆,什么房子,什么兔子,别问,问就是不记得了。
项钧也再没提过,仿佛一切都只是我酒后的一场梦。
如今他倒提起来了。
可是兔子已经被扔了。
真假与否,都当是场梦吧。
我如此打算,项钧却不是。他开始频繁地与我「偶遇」。尤其在小区楼下,我每日散步几乎都能碰到他。
但是他也不主动走近,只是出现在那里,若是遇上我的目光,就轻描淡写地打声招呼。
我实在不理解他在打什么算盘,选择按兵不动。
只是我们的共同好友开始说,浪子要回头了。项钧开始拒绝每一个搭讪他的女人,借口一致:「我有喜欢的人了。」
他们转述这句话时都会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仿佛在期待我的回应。
我置若罔闻。
我们就这样僵持了一个多月,到初秋的一场大雨,他走近我了。
那时我匆匆回家,偏偏在雨声中听到了一声微不可察的呜咽。下意识四下查看,最终发现在附近草丛中,缩着一只灰色的小猫,估摸只有两三个月大,看起来非常虚弱。
我蹲下来为它挡雨,顺便察看它的情况。
如一年前那般,身旁递过来一样东西,这回是一条围巾。
项钧撑着伞,神色淡淡,「用这个把它抱起来吧。我开了车,可以送你去宠物医院。」
我喜欢猫,这一点项钧知道。
猫崽子很勉强地过来蹭了蹭我的手,湿漉漉的,仿佛直接蹭到了我的心上。
我没再拒绝,和项钧一起匆匆赶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小猫得了猫瘟,但还好送来得比较及时,治了一个多礼拜后恢复了大半,如今已经可以在笼子里上蹿下跳。它根本不是灰色的,洗过后一身白,崭新漂亮。我给它取名奶糖。
这期间项钧时常陪在我身边,在我焦急不安的时候安抚我。他的距离感保持得太好,加之我挺感谢这段时间他的帮忙,就没再像以前那样抗拒他。
我偶尔会觉得,我们两个做朋友也不错。
接奶糖回家那日,他依旧来接送我。我和医生交接完,出来时听到他和几个护士闲聊。她们说他对女朋友真好。
我听到项钧一贯含笑的声音:「还不是,我正在追她。」
奶糖在航空箱里「喵」了一声。
他回过头,愣了一下,勾起一抹笑,「我们走吧。」
自然得就像「我们」确实是「我们」,没有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坐在车上时,我盯着窗外的风景,把过往的种种回忆了一遍,有些烦躁。便在下车后,拿出手机不太自然地说:「这几天多谢你帮忙了,那条围巾,加上这几天的车费,我一起转给你吧?」
项钧拿航空箱的手一顿,没递给我,只低垂着头看我,「干什么?又要和我算账两清了吗?」
我把航空箱抢过来,别过眼看一旁的路灯,「钱的事归钱。」
项钧捻了捻手指,声音听不出情绪,「刚才你听到了?」
奶糖明明小得很,我却觉得这个航空箱好沉。
「或许是我表现得不够明显,」他凑近了我,声音低沉悦耳,「我在追你,木落。」
我对上他多情的眼,那里如今似乎只倒映出我的模样。
但是在此之前,那里还有过很多别的姑娘的身影。
我吸了口气,冷静道:「那你被拒绝了。无论你是玩玩还是真心,我们都不可能的,项钧。」
奶糖此时突然在箱子里躁动起来,项钧伸手帮忙稳住,身子也离我更近了些。
奶糖安静了下来。
只有我和他的呼吸声在傍晚交错。
「可不可能,也要试过才知道。」他在我耳边丢下轻轻的一句话,转身离去。
手机屏幕亮起,微信的聊天界面,项钧的对话框被顶到了第二个,我转给他的钱他没有收。而最新的消息来自林飞宇,他说,他来 A 城了。
他进了他父亲的公司,「刚好」被派到 A 城的子公司工作,甚至租的房子还「刚好」在我的对门。
「真的刚好?」我站在我家门口,也是他家门口,怀疑人生。
我没有想过他会到这里来,而且还是长居,而且还和我做了邻居,这简直比项钧要认真追我对我的冲击还要大。
林飞宇挠了挠头,「其实也没有那么刚好……我之前给你寄礼物你给过我地址的嘛,所以我想着既然要来,不如离你近一点,毕竟我在 A 城就只认识你一个人。」
他瘦了些,也黑了点,显得狗狗眼越发大了,此刻眼角耷拉下去,可怜巴巴。
我无力扶额,「随便你吧。对了,你说你现在不靠家里接济?那我可提醒你,这儿租房子住可不便宜。」
「没事,我也是有些存款的。」见我没再说什么,他笑出一口大白牙,不太聪明的样子,末了毛茸茸的脑袋又凑近了一些,低下头看我,「不过离正式上班还有几天,我提前过来是想先来找你。所以这几天要麻烦你这个东道主带我玩咯。」
「那你真是找对人了,」我煞有介事道,「A 城是出了名的文化荒漠和美食荒漠,也没有特别好玩的地方。」
「没关系,」林飞宇笑眯眯地,最后几个字放轻了声音,「和你在一起就已经很有趣。」
奶糖在此时,或许是憋得久了,又生气地「喵」了一声彰显自己的存在。
林飞宇也确实才注意到我身边的航空箱,好奇地蹲下来看它。
而我看着他认真的眉眼,突然想到我爬到这层楼时,林飞宇正站在楼梯拐角处的窗边。
不知道他站了多久,又是否看到了项钧。
6
这个问题终究没有机会问出口,因为蹲着聚精会神看奶糖的林飞宇突然抬头看我,「落落,它好像撒尿了。」
空中确实有那么一股难以名状的尿骚味。
奶糖应激了,虽然之前在医院适应得不错,但可能是今天在航空箱待得太久,浑身一直在发抖。
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急得不知所措时,林飞宇用纸巾把奶糖抱了出来。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擦拭干净,抱在怀里安抚它,然后冲我使眼色:「快开门呀。」
他家里曾经养过缅因猫,从小养到大的那种,所以他很擅长照顾小猫。
但是奶糖看清楚抱它的人是谁后抖得更加剧烈了,时不时还发出一声尖叫。
这下林飞宇也不知该如何是好,把它轻手轻脚地放到一块纸板上,皱着眉看不停闹腾的奶糖。
我却发现奶糖的小脑袋拱来拱去,好像是在朝我这边使劲。
于是我试着去碰它,它蹭了蹭我的手指。
发抖的程度瞬间小了很多。
于是我按照林飞宇的指导,手忙脚乱地给奶糖收拾。它全程都很安静,甚至在我怀里做出了踩奶的动作。
「它很爱你。」林飞宇笑道。
这四个字突然让我回忆起了一些往事。
大学的时候,我时常去喂寝室楼下的一窝小猫。它们原本很怕人,但被我喂得多了,就渐渐不再怕我。
我第一次摸到小橘猫的毛时,心底油然而生一种成就感。
直至后来有次我去喂它们,看到它们围着一个女生打转,叫得很嗲。
女生也有点惊讶,说她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后来我们破案了,是因为女生手里的海鲜饭外卖太香,才使得这几只猫折腰。
那一刻我说不上来什么感受。
明知这是动物的本能,我还是感觉到了背叛。
室友当时安慰我:「它们本来就是流浪猫,又没有主人的,谁有吃的就跟着谁。」
我表示理解,但我的快递里再也没有出现过猫粮。
后来遇到再亲人的猫,我都不会表现得很热情,因为我总是会想到它们对别人也很亲,我不是特别的那一个。
即便那天下大雨,倘若不是奶糖蹭了我的手,我大概也不会救它。
我顾及太多,多到说不清因为什么。
或许我的爱太扭曲,对猫都要求我对它来说是特例,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如今我好像等到了,那只不亲人,只亲我的猫咪。
那几日林飞宇的游玩计划终究没有实现,他终日和我在一起,几乎是手把手教我怎么照顾猫咪。
奶糖对他只是不凶不挠,但也不热情;对我,它非常亲昵,最爱我挠它的脖子然后躺着发出呼噜声。
林飞宇这时总会坐在一旁,小眼神带了点怨念,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谁。
最后某日奶糖冲他哈气,他气得扬了扬猫砂铲,「我在给你铲屎,你还哈我!」说着还把新鲜热乎的屎递到它面前,「你自己闻闻,臭不臭?」
我听到动静走到阳台,「干嘛呢?」
「培养感情,」林飞宇宛若一个怨妇,小眼神非常委屈,「失败了。」
奶糖冲着我的位置跑过来,又对他哈了一口气。
我笑得直不起腰来。
林飞宇把猫屎处理好,在一旁碎碎念:「只闻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啊……」
这是他这几日第一次提到略显暧昧的话题,我装作没听见,埋头撸猫。
他却不依不饶地凑了过来,「落落,我明天就要去上班了。」
我余光打量了一下他,耳垂泛红,明显想说的其实不是这个。
我装作心不在焉地应道:「嗯嗯,上班加油。」
他默了一会儿,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奶糖的后腿,不出意外地被踹了一脚。
「哼,」他气鼓鼓道,「早晚让你接受我。」
上班后,林飞宇的变化是肉眼可见的。
他开始早出晚归,我只有极偶尔在客厅熬夜码字时才能听到外面的开门声。他也不再跑到我家里蹭饭,我时常盯着又做多了的菜,对自己感到无语。
明明不到一礼拜,居然就习惯给人做菜了。
这可不妙。
周末他终于休息,我本做好了被他打扰的准备,却一整天都没有听到有人敲门。
反倒是项钧,问我周末有没有空一起吃顿饭。
我一边撸猫一边敷衍他:「没有。」
奶糖的呼噜声简直帝王引擎。
但我还是听到了不轻不重的敲门声。
哪怕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
才一礼拜,他就又瘦了些,也变得更沉稳了,直到他开口:「落落。」
疲惫到沙哑的声音,带着点撒娇。
我在心里叹气,还是个幼稚大男孩。
趁着他狼吞虎咽吃泡面时,我坐一旁托着下巴看他,「你家里这什么公司啊,996 吗这是?」
「没有,」他傻愣愣地笑了下,「只是我是新手,要学的东西很多,加上我也想进步得快一点,就自主加班了。」
我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那有加班费吗?」
他顿住,眨了眨眼,「我给我爸打工,就不管钱不钱吧……」
「这怎么能不管!」我下意识反驳,「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加班就应该有加班费,而且你现在房租那么贵,这边的物价也不低,你这——」
「落落,」他放下筷子,无奈地叫了我一声,眼带笑意,「你怎么比我还操心我的财政?」
我直言不讳:「因为我很关心钱。」
他继续问道:「那你关心我吗?」
我下意识接话道:「当然关心啊,不然谁半夜三更还给你做面……」
某只金毛此时笑得像只偷吃到糖的狐狸。
我顷刻哑声,别过眼不看他,脸却烧得厉害。
始作俑者还在闷闷地笑。
我站起身,恼羞成怒,「吃完就把碗洗了然后赶紧走人,大半夜的成何体统。」
他在背后笑道:「好嘞,对了我明天休息,陪你一起带奶糖打疫苗去呀。」
我靠在卧室门后,心跳得厉害,不由低声骂了句:「谁要你陪!」
7
林飞宇还是跟着来了。他说他是为了和奶糖刷好感度,理由正当,我无法拒绝。
这一天还算顺利,倘若没有在医院,遇到项钧的话。
他名义上是来做志愿者帮忙的,实际上就是在蹲守我,因为他平日约我根本约不出来。
项钧和林飞宇很快对视了一眼,视线的交错转瞬即逝,然后两个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林飞宇的反应我不意外,项钧还能沉不住气,我倒是有点惊讶。
前台的护士看看项钧,又看看我和林飞宇,一脸吃瓜的表情。
只有我还记得此行的真正目的,把航空箱提溜过去:「我们来打疫苗。」
奶糖幽怨地喵了一声。
很应景。
奶糖到底还是没闹情绪,全程非常配合。
林飞宇反倒古古怪怪,比平时更黏我了一点,一直贴在我身边寸步不离。他有时低下头和我说话,脸凑得很近,不远处看就像他在吻我。
我余光中果然看到项钧在一旁角落,面色不善。
好幼稚的两个人。
幼稚的项钧终于找到我上厕所的机会,将我拉到了安全通道的拐角,反手给我来了一个壁咚。
他的皮囊确实是允许他做这种偶像剧一般的尴尬举动的。俊秀的眉眼低垂看人时,会让心跳加速。
可惜对象是我。作为一个观察了他将近四年的人,我只会冷淡问道:「有事?」
项钧大概料到了我的反应,勾了勾嘴角,「没事不能找你?」
我仍然讨厌他这副游刃有余的模样,克制地皱眉,「确实不能,有事也别找我。」
作势想推开他,他却逼得更近,嘴唇几乎擦过我的耳畔,「他吻你了?」
某些时刻,你会深刻意识到男女力量的悬殊。
项钧像一座黑压压的山,罩在我身前,还在继续问:「是上回宾馆那个小朋友吧?看着不是很成熟的样子,感觉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我放弃挣扎,抬眸看他,似笑非笑:「和你有关?」
「为什么会无关?我还在追你。」他仍压着性子,细细端详我的神情,企图捕捉到破绽,最终无果。
「项先生说的是,每天都在微信上问好,分享无聊的日常,以及动不动就问我有没有空出来吃饭?这是你对付以前那些女朋友的招数,你觉得对我会有用?」我嘲讽地看他,「而且如果你是要一个回答,我很早就说过,我们之间没可能。」
他沉默地盯了我许久,忽然松开我,站到一旁靠在墙上,「我就知道对你没用。」
我迷惑地看了他一眼,直接不装了是吧?
「他们都要和我打赌,说我这么做能不能把你追回来。」他懒懒地看我一眼,神色莫辨,「我觉得你根本不吃这套,他们说你会吃。你看,你前几年演得多好,他们都以为你爱死我了。」
我几乎是下意识问他:「那你呢?」
「我?」他又勾起恶劣的笑,「你希望呢?你希望我相信你的爱还是不相信?」
我瞅了眼的他的神色,最终摆了摆手,「男人只会影响我码字的速度。项先生,我要接猫回家了。」
他没有拦我,仍旧带着笑,「好,去吧,再见。」
我被他这捉摸不定的态度弄得心里发毛,立刻跑回去接奶糖。
林飞宇已经等了许久,见我回来就有些幽怨:「奶糖等你都快等得发霉了。」
「我的错,我的错。」我连声示弱,带着奶糖拽着他逃离现场。
路上林飞宇很安静,直至到家门口,分别之际他突然抱住我,下巴在我的脖颈间磨蹭了一下。
「落落,」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一股执拗,「我会等你。」
没等我回应,他就光速松了手,转身就跑。
当晚林飞宇没有加班,在饭点敲开了我的门,低眉顺眼叫我:「落落。」
我横在门前,抱臂,「今天不加班?」
「嗯,」他抬眸瞅我,一如既往地直球,「我想见你。」
我假装要关门,「那现在见到了。」
他眼疾手快地挡住,一溜窜进来,讨好地凑到我身旁,「落落,今天我错了。」
我扬眉,「怎么错了?」
「我不该跟踪你,也不该背着你去找项钧。」他涨红了脸,语速飞快,「其实那天宾馆我就注意到他了,后来在医院又看到他。你当时去厕所去了这么久,就是去见他了吧。我承认我很嫉妒,嫉妒得发疯。你和他好像很熟悉对方,他对你的态度又……」
「虽然你以前说过挺喜欢我的,但我又会想会不会你更喜欢他那种成熟类型的。所以我决定开始工作,开始变得成熟可靠一点。只是太慢了,我学得太慢了。你之前说我和你差距很大,你追不上我。可在我看来是我在追逐你,而且还有好多竞争者,我几乎一点优势都没有。」
「我本来打算偷偷努力,可今天知道你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我又正好在那里开会。然后『凑巧』听到一些八卦,『凑巧』遇到一些事……」
他的话匣子像是被打开了,从这些小事又说到自己的童年,几乎要把他的一切都告诉我。
他的父母不只是不管他,更不管婚姻。事实上,他们两个人一直在各玩各的。他父亲在外面有好几个私生子,每一个都很优秀很有干劲。他母亲有自己的事业,也有几个自己的情人。至于家里的企业,他父母都表示不会直接给他,而是需要他自己去打拼。当然,如果他一直想当无所事事的富二代,他们也会给足够的零花钱,至于他们不在了以后会怎样,没人对他打包票。
「我觉得他们这么对我,那我就要多花一点他们的钱。他们对我没有要求,所以我对自己也没有要求。混日子的富二代,既符合他们对我的设想,也符合我的能力。」他从未如此低落过,坐在沙发上一大团,却无比脆弱。
「直到你对我说了那些话,我才发现我想为我们两个人的未来奋斗。我说我等你,其实错了,应该是在前方的你等我。你漂亮又独立,好像根本不需要别人帮忙。我才是那个有需要的人,我很需要你。」
「落落,你愿不愿意等我长大,再长大一点?」
他分明是低着头看我,眼神却仿佛在仰视我一般,流露出的东西滚烫灼热。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沸腾。
许久,许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上一次,大概还是在大学的时候吧。
只是摔了一次跟头,我便总不敢再试一次。
但是这一回,这个人,或许值得我再勇敢一次。
「不等了,」我听到自己轻声说道,「你不是想让我做你女朋友吗?我愿意。」
「落落?」林飞宇呆滞了一瞬,卡壳道,「你,你说什么?」
「没听到?没听到那就算了。」
我作势要收回手,被他一把抓住。
「落落,落落。」他脸蹭着我的手心,眼睛亮晶晶的,「我听到了,你不能反悔!那你,我以后就是你的男朋友了对吗?」
我故意逗他,「嗯……如果你不想当的话——」
他猛地上前堵住我的嘴,吧唧一口,「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你是我的女朋友,盖了章的,不能反悔!」
我被他幼稚得笑出了声,他顺势扑过来抱住我,没完没了地喊我:「落落。」
「嗯?」
「女朋友。」
「嗯。」
「落落女朋友。」
「诶。」
他埋在我颈窝蹭,又一遍遍重复上面的对话。
最后是奶糖跳上来给了他一爪,这才结束。
走时他还偷亲了我两口,笑嘻嘻道:「我今天还和他夸口说你也喜欢我,看来我说对了。」
很后来林飞宇才和我说,他那天就是在豪赌,把他最难堪的缺爱的原生家庭摆到我面前,把他内心最深处的情意摆到我面前,赌我会不会答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