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舔狗掉马以后

我在男友家的沙发缝隙发现了一件贴身衣物。肯定不是他的。我拍了照,然后不动声色地将它放回原处,如往常一样离开他的公寓。1.晚上项钧果然给我发了消息:「你又去过我公寓了?」我每周都会去一次,他以前都不会问,今天突然主动来问,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我按耐住内心的狂喜,发的消息却一股绿茶味:「对不起啊,我还是没忍住去打扫了一下。给你添麻烦了吧?放心,我以后都不会再打扰你了。」随后给他发了内裤的照片,将所有联系方式删除拉黑一条龙。接下来的几天我都窝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码字,对所有的消息都不理睬。我最新的小说讲述的是女主倒贴男主多年,某日幡然醒悟决定放弃,渣男男主此时却浪子回头,开启漫漫追妻路。显而易见,这篇小说的原型就是我和项钧的故事,里面的许多细节来都源于我舔项钧的经历。只是与现实不同的是,现实中项钧不会浪子回头,我也不会接受他。在交稿 ddl 最后一刻,我终于将稿子发给了编辑,闷头大睡一场,醒来时已是深夜,床头的手机屏幕正幽幽亮起,是项钧兄弟的电话。在此之前他的几个兄弟已经给我打了几十通电话。抱着玩一玩的心态,我接通了,对面传来嘈杂声。「落落姐,你可算接电话了。」「嗯,有什么事?」对面迟疑了一会儿,似是换了个安静的地方,「项哥他喝醉了……」我挑了挑眉毛,「哦。」对面愣了下,大概没料到我是这个反应。毕竟以前项钧如果醉酒了,我会立马抛下所有事去照顾他,细致周全,堪称完美保姆。「那个,洛洛姐……项哥一直在喊你的名字,你看要不……」哟,我刚写的小说情节就这么发生了?正好交稿了闲得慌,我决定去看看项钧的笑话,淡淡回了一句:「嗯,知道了。」项钧酒量很好,不会轻易喝醉。想当初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吧里,我为了写调酒师职业的女主去酒吧找调酒师闲聊。项钧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他要了一杯血腥玛丽,一双桃花眼淡淡瞥了我一下,在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光下分外蛊人。那一刻,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调酒师和我八卦,说这是他们的常客,多情浪子,纵横情场多年,堪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大着胆子上前要了他的微信,他带着玩味的笑,应得很爽快。扫码的时候我偷偷打量他,非常精致的脸,眉眼冷峻,又因上挑的眼尾生出几分多情。鼻子笔挺,往下是似笑非笑的唇,和利落的下颌线。一眼万年,他完完全全就是我小说中的男主。从此我就开始了我毫不知耻的舔狗生涯,我永远站在他身后,以最大的包容和最低的存在感,看着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伴,每个都风格不一,但他每个都应付得游刃有余。身为情人,他简直完美。我偷偷的以他每个不同的女友为原型写文,或清纯,或火辣,或刁蛮。每篇文的男主也对应他逢场作戏时显露的情态,或霸道,或清冷,或温柔。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深情且专一,永远都坚定地走向女主。后来我看得多了,就有些厌了,这时编辑建议我试一试舔狗卑微女主,最好还能是渣男男主追妻火葬场。但我写不出这样的文,痛苦至极,最后看到项钧时茅塞顿开:原型不就在我身边,不就是我自己吗?因此发现那条内裤时,我真的欣喜若狂,终于有个正当的理由离开他,恰好我的文也可以收尾了。令我没想到的是项钧的反应。他这次好像真的喝醉了,窝在卡座里,迷离的眼看到我时亮了一下,又黯淡下去。「呵,你还知道回来。」轻飘飘的一句话,恰恰好好让我听见了。他从来不会对我说这种话。我有些怔愣。他突然起身凑近了我,在耳旁吐出五个字,让我头皮发麻。「番茄薄荷糖。」这是我的笔名。草,我掉马了?2项钧没有管浑身僵直的我,将额头轻轻搁到我的肩上,含糊地说道:「我想回家。」周围他的几个兄弟都是一脸懵逼,随后附和道:「落落姐,麻烦你照顾一下项哥吧。他这几天每天都喝酒,喝醉了就叫你的名字……」我被酒气熏得反胃,嫌弃地皱眉,「关我屁事。」几个小伙子下巴都快惊掉了。也是,我如今人设完全变了,他们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也正常。但是小说都完结了,哪里还有维持舔狗人设的必要?就算掉马了,我也是有骨气的!我打算伸手推开项钧,谁想他迅速反手抱住了我,轻声且不怀好意道:「我没记错的话,你是不是还欠读者一篇五千字的车?」???他连这个都知道?这个承诺都是半年前的事了!此刻我才意识到,掉马这件事的严重性。至少不能在酒吧这种公共场合社死。大女子能屈能伸,我扶住他的腰,脸上挂着笑,咬牙切齿道:「好,我送你回去。」他发出一声勾人的轻笑,半靠在我身上,跟着我走出酒吧。初春的冷风把我吹清醒了,出了门我就甩开项钧,把电瓶车上的头盔递给他,没好气道:「戴上。」他静静地站在那儿,接过头盔,微微歪了头看我,「干嘛?」全然一副醉酒后乖乖巧巧的模样。我无语:「送你回家啊。」他没动弹,那双致命的桃花眼仍望着我,像是欲语还休。可惜我不吃这套,冷眼瞧他,和他对峙着站着。最后受不了外头的冷风,我只好上前帮他戴,一边念念叨叨:「你到底真醉还是假醉啊?我警告你,少拿你那些套路对付我,掉马了你又能把我怎样……」我一路碎碎念,把他载回了他的公寓,正欲转身就跑,又被他一把拉住。沉默了一路的他终于开口,声音暗哑:「木落。」夜间的晚风冷得像把刀子,和他的话一起砸到我脸上。「你究竟喜欢过我吗?」我在内心疯狂吐槽这是什么尬穿地心的言情桥段,面上无赖道:「既然掉马了,我也不瞒你。」他冰凉的手攥着我的手腕,一点点收紧。我嬉皮笑脸,「从来都没喜欢过你,从始至终我都是利用你而已。」话音刚落,他抿唇,周身气压骤降。我靠近他,挂上从前对他露出最多的纯良的笑容,「真是不好意思。」「但是你也装醉抱了我,吃了我豆腐,而且这些年我对你也不赖,所以咱们也能算两清了吧?」他迷离的眼霎时变得清明,松了手,脸却离我更近了些。「两清?」他呵了一声,直勾勾盯着我,露出意味不明的笑,「你试试?」试试就逝世。面对他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撩人举动,我一巴掌呼到了他脸上,「有病就去治。」这个暧昧的模糊不清的夜晚就以我的一巴掌结束了。我走时项钧还愣在原地,门都没开。「应该不会冻死吧。」我表面担忧地想着,实际上干脆利落地跑路了。一跑就是两个月。我去了别的城市旅游,顺带积累一些素材。游玩途中我认识了林飞宇,一个人傻钱多的富二代。和捉摸不定的项钧不同,林飞宇是个心思都写在脸上的人,过来搭讪我时,那双狗狗眼闪闪发光。笨蛋帅哥谁不爱呢?林飞宇又是很会玩的人,带着我在 S 城玩遍了好玩的地方。某日,我和他一起坐在游乐园的长椅上吃雪糕,看着阳光落在不远处的旋转木马上,突然就有了灵感。一个单纯的,有着满腔炽热的爱的笨蛋帅哥,若是与一个精明干练人间清醒的女总裁相遇,故事想必会很精彩。灵感突如其来,接下来几天我就拒了林飞宇的邀约,窝在宾馆码字,简直业界良心。林飞宇就是只粘人的大金毛,他耐不住寂寞,几乎每天都要来宾馆找我,哪怕只是待在旁边看我敲键盘都心满意足。我很想问他没有工作吗?但转念一想,哦,他是富二代,确实不怎么需要工作。加上他总是带好吃的过来投喂我,我就习惯了。直至某一天下大雨,林飞宇仍旧执拗地过来找我,浑身被淋得湿漉漉的,手上的麻辣烫倒完好无损,冒着腾腾热气。我心有不忍,忙让他进来,「我就是随口一提,你干嘛非要过来。」他傻里傻气地笑了一下,「我无聊嘛,你也知道的。」他和我提过,他的父母一直忙公司,从来没管过他。圈子又比较乱,他融不进去,从小到大就只能一个人玩。难为他还能养成现在这样阳光开朗的性格。我接过麻辣烫,催他去洗个热水澡,顺带打电话麻烦客服买几件男装上来。全程林飞宇都笑得像个小傻子,进浴室前还不忘显摆,「我身高有 185 哦。」「知道了知道了,」我无语又好笑地轰他,「快去洗澡别感冒了。」半个小时后门铃响了,我开门接过衣服,抬头正好看到一个人,瞬间浑身发毛。项钧。他靠在对面的门框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像等候许久的猎人。林飞宇正巧洗完澡,穿着浴袍凑过来问:「怎么啦,落落?」项钧闻声,视线移向他,微微扬起了眉,腮帮一侧鼓了鼓。三年下来,我很了解他,这是他生气的表现。他此刻很不爽。3这时林飞宇湿漉漉的头发有一滴水滴到我脖颈处,激得我一惊,回过神来,光速关上门把衣服塞给他,「没什么,你快换上吧。」小傻子浑然不觉,拿着衣服乐颠颠去换了。我趁机坐到床上平复心绪。刚才会不会是我打开方式不对?说不定是码字码出幻觉了呢?毕竟 S 城和 A 城离得好远。正这么给自己洗脑,微信就收到了一条好友申请;「项钧,小号,刚刚就是我。」又是一条申请:「不通过我就敲门了。」项钧是能做出这种事的。我下意识觉得不能让他和林飞宇碰上,只好通过申请,然后立马设置消息免打扰。今天明明是完结的大好日子,结果碰上他,真是晦气。化悲愤为动力,我劈里啪啦又写了几千字直到结尾,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才注意到一旁睡着了的林飞宇。他以往都穿着低调但实际价格高昂的卫衣,走的休闲风。今天换上白衬衫,配合他安稳的睡颜,多了几分斯文。领口的两个扣子没扣上,露出一小段精致的锁骨。往下——总之秀色可餐。很难想象这是一位地主家的傻儿子。我愣愣盯着他,脑子里还在回味自己刚写完的文:写得这么甜,真的不愧是我。不知过了多久,林飞宇悠悠转醒,盘腿坐在我对面,懵懵懂懂地喊我,「落落。」刚睡醒的嗓音带着几分慵懒的沙哑。小崽子还挺会撩人。我指了指手机上的时间,「外面雨停了,你快点走吧。」他神情有些落寞,「可是正好饭点了诶,不一起吃个饭吗?我刚发现城东有家很好吃的日料店,还想着带你去吃呢。」以往我肯定就答应了,但如今项钧就在对面房,宛如一颗不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恼羞成怒就跑过来敲门了。也不是什么心虚,我只是不喜欢惹麻烦,尤其不想把林飞宇牵扯进来。但对面的大金毛肉眼可见的失落。我抬手顺了顺他的头发,「你已经呆在我这里一下午啦。嗯……下次有机会我再陪你去吃怎么样?」他这时候反应迅速,「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要走了?」我无奈笑道:「我在 S 城已经玩了大半个月了,总要回家的吧?」原本计划玩一礼拜就去别的城市的,然而经费已经因为林飞宇爆炸了。他眼巴巴地看着我,「不走好吗?你在那边不也是租房子住嘛?干脆我在这里给你买套房你搬过来吧。」诶哟宝,这房可不兴买啊。我瞪他,「干嘛?还想用钱包养我是吧?」他缩了下脖子,哀怨道:「想给你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名分你不要呀。」是的,林飞宇与我认识的第三天就表白了,并且在后来的相处中陆陆续续表白了五次,正式的不正式的都有,我都拒绝了,奈何他锲而不舍。因为要离开,我决定今天和他好好谈谈,结果刚摆出一本正经的态度,他就抢先说:「我肚子饿了,我要先出去吃饭了。」我好笑地看着他慢吞吞起身,慢吞吞收拾东西,又慢吞吞移向房门。走了没几步,他又折回来,气闷道:「你都不挽留一下啊?」我笑出声,「你不是饿了?我拦你吃饭干嘛。」他瞅我半晌,一屁股坐到我身边,低头闷闷道:「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吗?明明我们玩得挺开心的呀。」有一说一,我和他确实很玩得来,而且他很让人放心,不然我也不会认识短短半个月就敢和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但是有些事,不是开心就够了。我掰过他的脸,很认真地说:「我是很开心,和你一起的时间都很快乐。」「但是恋爱不是这么简单的。我大你五岁,而且没你有钱。我需要为生活奔波劳累,不可能一直都像这段时间一样陪着你到处玩。假设我和你在一起了,首先异地就很辛苦,我没法这么轻易地离开 S 城,又或者你跑过来陪我,然后呢?难道让你一直陪着我在出租屋待着吗?「我们之间的阶层跨度很大,只是你一直没有发现。而等恋爱了,相处的时间久了,这些障碍都会浮现出来,一个比一个难以跨越。到时候,你可能还会发现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美好,发现我抠门、小气,有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再然后你可能会遇到和你门当户对的人,你发现那样的人才适合你。」我看他的狗狗眼越发下垂,狠心说出最后一句:「说的难听一点,林飞宇,我看不到和你在一起的未来,你能明白吗?」我很少耐心地说这么多话,只是林飞宇的单纯让我想到了刚上大学的我,不免心软。生活不是言情小说,生活是一地鸡毛。这是一段足以写进文的浪漫邂逅,我不想以鸡飞狗跳收尾。林飞宇垂眸默了许久,最后拉住我的一片衣角,小心翼翼道:「那你,也不是一点都不喜欢我,对吧?」得,这一番话白说了。我干脆利落,「我挺喜欢你的。但是这点喜欢不足以让我勇敢,能明白吗?」他像朵乍然绽放的花,冲着我眉眼弯弯,「我明白了。」你看起来好像并不是很明白啊……大明白没再多说什么,轻轻抱了抱我,心情甚好地出门觅食了。我有一点头疼。看到项钧给我发的一大堆未读消息时,头更疼了。简而言之就是,他已经把我的马甲摸得一清二楚,现在需要和我谈谈。我回道:「谈个屁。」4过去的三年多里,我有时也会对项钧心怀愧疚,然而下一秒他就会用他高超的情场技巧狠狠给我一耳光,告诉我对谁愧疚也不需要对他愧疚。我们之间的交锋,他向来是不吃亏的。我舔他也不是敷衍地舔,做戏做全套,我也是花钱花时间花精力,兢兢业业地舔,都快成为舔狗界的模范标兵了。所以诚然我道德不高尚,但比烂,项钧绝对没有立场来指责我。因此我又理直气壮地跑路了。这次是回到 A 城。据我所知,项钧大概是恰好去 S 城出差,没一两个礼拜回不来。趁着这段时间,我火速安排搬家,直接搬进了我一早买好的新房。嘿嘿,不枉我在狭小的出租屋辛苦码字多年,半年前终于攒够首付,买下了我心仪许久的房子。正巧现在装修完,气味也散了,是住进去的好时机。谈谈?谈个香蕉皮!大家一拍两散江湖不再见不香吗?见我一直不回消息,项钧也没再打扰我。我就知道,死缠烂打向来不是他的作风。然而我在新家过了小半个月的神仙快乐日子,某日下楼散步,却瞧见某人懒懒地站在我家楼下,身旁放着一个行李箱。我如临大敌,正头脑风暴怎么绕过他顺利进入家门时,他先一步认出了我,低哑又藏着勾子的声音散在傍晚的阳光里:「木落。」尽管他背着光,我还是能想象出他脸上漫不经心的笑。那种不经意流露出的势在必得,能让人恨得牙痒痒。见我不吭声,他不紧不慢地开口:「一直躲着我做什么,心虚啊?」放屁,我有什么好心虚的!不心虚的我硬着头皮,拉着他去小区旁边的咖啡店「谈谈」。为什么不去我家?他哪有资格进我家!项钧长得帅,一向引人注目,这回又带着个行李箱,无疑成为了咖啡店一道靓丽且突兀的风景线。不过十分钟就有两三个顾客往这里望过来。主人公淡然处之,甚至能慢悠悠点两杯咖啡和蛋糕。我看了眼桌上的卡布奇诺,只问他,「你要谈什么?」「钥匙。」他抿了口咖啡,掀起眼皮看我,「我家的钥匙丢了,现在只有你这里有。而且你不是说要两清吗?留着我家的钥匙,怎么两清?」「就这?」我不可置信,「你就不会找个开锁匠把锁换了?这样我也不能再去你家了捏。」他往后靠,扯出一抹笑,「那我怎么找借口见你?」……行,够直球。他手指在桌上随意地点着,接着说:「我们认识四十四个月零五天,你『追』了我四十二个月。在这期间你一共写了四十篇短文,差不多平均每月一篇;同时在这四十篇文里,有十篇和我的生活有部分重合,有三四篇甚至是一模一样。」他顿了顿,抬头看我,桃花眼微眯,「真有你的,木落。」我有些羞涩,「不敢当,不敢当。一般厉害。」项钧手指一顿,怒极反笑,我仿佛都能听到他磨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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