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某集团的CEO,某次喝醉,我妈有了我。
从此,我成了我妈要挟我爸的把柄,也成了我爸见不得光的女
儿。
因此在察言观色,洞察人心这方面,我自幼便深谙其道。
如今成年,将这一技能用在勾引男人身上,更是得心应手。
只要我看上的男人,没有一个不围着我跑的,就连我姐姐的未
婚夫也轻而易举到手了……
我是个私生女。对,我妈就是人人喊打的情妇。一个酒店的实
习生,遇见了某集团公司的CEO我爸。
据说当晚我爸是喝醉了,春宵一度后我妈成了他甩不掉的狗皮
膏药。
想当初我妈年轻貌美,男人都无法拒绝这样主动贴上来的艳
福。
我爸想的挺好,花点儿钱养个小情人也不费什么事儿。谁料我
妈志向远大,为了逼宫上位偷摸怀孕,眼见上位不成,靠一哭
二闹三上吊把我生了下来。
我早产一个月,就是因为我妈听说我爸的老婆生了,忙不迭地去医院做了剖腹产,麻药刚过就打电话逼我爸来认领呱呱坠地的我。
结果,我爸关机了。
说实话,我一点儿也不恨我爸。任是谁碰上这么不省心的女人,都恨不得把当初脱掉的裤子穿回来。
可惜,因为我,他甩不掉我妈。我妈说了,他要是敢甩了我们娘俩,她就抱着我从他公司二十九层的楼顶跳下去。
在寻死觅活一事上,我妈向来是个勇于实践,敢说敢做的人。至少该有的声势造出去了,效果不俗。
我爸将我们安置在一间小公寓里,每月给些生活费。我妈靠着彪悍和死皮赖脸让我们母女有了容身之地。
我对我爸最早的记忆,是我妈夺命连环CALL了一个月,以三瓶安眠药,两次割腕的胁迫逼着我爸终于不情不愿地现身我们住的小公寓。
他不耐烦地撂下几叠钱,「不就是要钱吗?跟我的秘书说,没事儿别给我打电话?」
我妈开始翻旧账,火车汽笛一样尖利的声音直冲房顶,「谢海明,你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想当初……」
我爸想来早就听腻了她的哭诉,皱着眉头隐忍道:「今天是妮
妮的生日,我得马上回去。」
妮妮就是他和他老婆的女儿谢心妮,与我同年同月同日生。
我妈一把把我揪过来,旗帜一样举到我爸面前,「你只顾着家
里的老婆孩子,早忘了这个也是你的亲骨肉了吧!这么多年,
你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她也是你的种,也姓谢!」
我爸铁青着脸准备拔腿就走,却被我妈一把抱住了大腿,祥林
嫂一样诉说自己这些年的委屈,被我爸始乱终弃,做了单亲妈
妈,毁了一生……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蹭了他一裤子。
没人在意我这个工具人。
我走到茶几前,审视着那几摞钱,仰头问我爸:「你很有钱
吗?」
我爸犹豫了一下,不自然地点点头。
我拿起那些钱,吃力地踮起脚尖放到他的手里,「我吃的很少
的,不需要这么多的钱。你能陪我几分钟吗?」
我看到他眼里的讶异和震惊。他迟疑了片刻,浑身紧绷地坐在
沙发上。
我拿出被翻烂了的一本小册子,那是超市里送的广告,上面有
卡通人物和情节简单的故事。
我爬上沙发,挨着他坐下,把画册塞到他的手里。没有丝毫的
讨好,自然得像每一个期待父亲关爱的孩子,「你能给我讲个
故事吗?」他果真干巴巴地念了一小段。我认真地听着,慢慢靠在了他的
胳膊上。
他走的时候,我喊住他,从桌上拿过来一块奶油都花掉了的蛋
糕郑重地放到他的手里。
他后知后觉地恍然大悟,「今天也是你的生日?」
我腼腆地点头。
倒是他有些局促了,搓搓手道:「来得匆忙,也没给你带什么
礼物。」
我笑容灿烂地扬了扬手里的画册,「我已经收到最好的生日礼
物了。」
第二天,我收到了一个比我还高的洋娃娃。
那一年我五岁。
有些天赋是与生俱来的,比如说察言观色,比如说洞察人心。
2
从那以后,我爸每个月会来个一两次,跟我妈没什么话说,但
会给我讲个故事聊聊天,偶尔也会接我出去吃顿饭。
我妈也是个狠人,在一个雨夜又一次灌醉了我爸。
第二天我爸从我妈的床上醒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崩溃了。
所以说人是有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两次跟头的。
十个月后,弟弟出生了。第一次见到这个浑身皱巴巴的小家伙,我觉得他丑极了。
他张着没牙的小嘴哭得满脸通红。我伸出一根手指碰了碰他的脸蛋儿。他马上不哭了,一扭头便叼住了我的手指,用力地吮吸起来。
因为有了弟弟,我爸给我们换了一处大些的公寓,每月的生活费也翻了一番,条件比以前好了许多。
我妈抱着弟弟,重新燃起了曾经的豪情壮志。
她一边亲着弟弟的小脸蛋儿一边向我炫耀,「你爸家里的那个母老虎就生了谢心妮一个丫头片子。还是老娘有本事,生出来一个带把儿的。冲着你弟弟,你爸也得把我放在那个母老虎前头。」
事实证明,她又想多了。
我爸压根儿就没有离婚娶她的意思,还恶狠狠地警告她:「王玉艳,你给我放老实点儿。你要是敢把这事儿捅到杜岚面前,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你不是整天寻死觅活吗?那就趁早死了干净。」
杜岚就是我爸的老婆,后来我才知道,我爸是靠着老丈人家发家的,所以他不可能离婚。
我妈把弟弟塞到我的怀里,尖叫着一脑袋撞向我爸的肚子,「老娘不活了,你打死我们娘儿几个算了。」
弟弟吓得大哭起来。我紧紧地抱着他,冷眼看着眼前揪成一团的男女。
如果一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父母,我一定不会选他们。
混战以我妈鼻青脸肿,我爸一脸血道子告终。
自此以后,我妈也消停了。她终于明白,我爸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她,即便她生了儿子。
消停后的我妈不再把我爸当做人生目标。用她的话说:「老娘是看开了,什么名分不名分的。你们两个是你爸的种,他想不认都不行。以后老娘就吃他的喝他的,那个王八蛋的钱不花白不花。」
她开始转战麻将桌,一宿一宿地码她的四方城。
她也不再关注自己的容貌身材,几次我去她打牌的地方找她,都看见她一边吆喝着「幺鸡,红中……」,一边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烧鹅和米粉。
我从小学起就无奈地承担起了照顾弟弟的责任。人家孩子第一次张嘴叫爸叫妈,他会说的第一句话是「姐姐」。别的孩子一哭就找父母,弟弟哭起来只找我。
我曾经很讨厌这个小累赘,因为他我没有童年,我不能像别的
孩子一样出去玩。我放学就得回家,我妈要去赶场打牌,我不
回来,她就会将两三岁的弟弟一个人锁在家里,任凭他哭得嗓子都哑了,屎尿滚一身。
直到有一天,外面下着大雨,我妈去打牌没有回来。我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我从小就怕听到雷声,总觉得那声音像野兽的嘶吼,随时会将我吞噬。
一个小小的人影在黑暗中爬到我的床上,将自己软软的小身体塞进我的怀中。像无数次我哄他睡觉一样,轻轻拍着我的后背,嘴里念叨着,「不怕,姐姐不怕,轩轩在,轩轩保护姐姐。」
我哭了,用力将他抱在怀中。
那一年弟弟五岁,是他让我明白了手足的意义。
3
轩轩十二岁那年,我考上了上海FD大学的金融系。新的生活充满了希望,让我无限向往。
我唯一放心不下的是轩轩,跟着我妈那样的人生活,他连一日三餐都没有保障。
轩轩刚考上中学,还没有进入青春期,依旧是小孩子圆圆滚滚的模样,却像小大人一样地安慰我,「姐,你放心去上海,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也可以照顾妈妈。」
我用暑期打工赚的钱,给家里雇了一个做饭的阿姨,然后带着一万个不放心去了上海。
大学的生活丰富又充实,我感觉自己活了十八年,头一回活出了人样。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私生女的身份,没有人会嘲笑欺负我。我也不必面对一个在牌桌上醉生梦死的妈和一个没有责任心没有担当的爹。
然而就在我走后不到一个月,杜岚终于知道了我们的存在。这么多年把她蒙在鼓里倒也不是我爸隐瞒得有多好,而是他真的不在意我们,任凭我们野草一样地生长。
东窗事发还要拜我妈所赐,我那不靠谱的妈打麻将输了很多钱,找我爸要我爸不给,她竟然去找了我爸的老婆杜岚。
杜岚屈尊俯就地来到我们住的公寓,提出给我妈十万块钱,让她带着轩轩有多远滚多远。
我妈嫌钱少,嚷嚷起来,「十万?你打发要饭的呢?我给老谢生了两个孩子,老二还是个儿子呢。私生子怎么了?你别以为我不懂,私生子也有继承权,轩轩将来是要继承老谢家业的。」
杜岚站起身,冷笑了两声走了。
不知她回去跟我爸怎么摊牌的。再次到我家时,她提出给我妈五十万,条件是要接走轩轩。
我妈正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见了那五十万两眼冒光。
等我知道消息想要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轩轩被杜岚带回了她和我爸的家。
我在电话里质问我妈:「轩轩才十二岁,你就让他去过寄人篱下的日子。你站在杜岚的立场想想,她凭什么会对丈夫的私生子好?」
我妈还了外债一身轻松,「她凭什么不对轩轩好?轩轩是你爸的儿子,他们老谢家唯一的男丁。你弟弟是跟着你爸享福去了,那大房子住着,整天有保姆伺候着。你也别眼红,谁让你是个闺女呢?又不能传宗接代,人家当然不要你。等你弟弟在谢家站稳脚跟,咱们娘俩也能跟着得济。他有钱了能不管你这个亲姐姐?」
我急了,「你马上去把轩轩接回来,吃糠咽菜也要把他带在身边!」
我妈发扬了她一贯的老赖精神,「接回来?接回来给你送去?老娘告诉你,你可别毁了你弟弟的前程,他跟着你爸呢,那是你们的亲爹。老娘养了你们姐弟俩十几年,也该你爸接手了。再说了,那五十万已经让老娘花干净了,我去要你弟弟,人家要钱怎么办?你掏这五十万?」
我气得「啪」地挂断电话。
稍微平复了一下,我又抓起电话打给我爸,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杜岚到底要做什么。
我爸冲我发牢骚,「还不是王玉艳那个蠢女人,竟然找杜岚去要钱,这才让杜岚知道了你们的存在。这些日子我都快被这事儿烦死了。杜岚要接轩轩到跟前是她大度,不计前嫌。我还能说什么?借这个机会,让轩轩认祖归宗也是好事,怎么说也是我儿子。」
原来我爸也是这个想法,还为杜岚的大度感恩戴德呢。
事已至此,我只能审时度势地压下心头的焦虑,放软了声音劝我爸,「爸,既然轩轩养在您身边,您就多照应着。轩轩才十二岁,正是最需要父亲指引的年纪。您这么成功,在您的教育下,他也一定会成长为一个跟您一样优秀的人。」
这话说得我自己都快吐了。但十几年的父女,我太清楚我爸那膨胀到要爆炸的虚荣心,他尤其享受别人的崇拜和吹捧。
我远在上海鞭长莫及,只能寄希望于我爸能够对轩轩上心,不要任由轩轩被杜岚和谢心妮欺负。
我每天都给轩轩打电话,刚开始他会叽叽喳喳地跟我诉说对新家的不适应。杜阿姨整天板着个脸,妮妮姐姐也不喜欢他。他的活动范围只被局限在自己的房间。
后来轩轩的话越来越少,只说自己很好,新家的饭菜很好吃。
有一天在电话里轩轩忽然跟我说:「姐,我想回家,我不想住在这里了。我可以自己做饭,我会做蛋炒饭,还会做西红柿炒鸡蛋。」
我听了都要心疼死了,只能流着眼泪向他承诺,「轩轩,给姐姐四年的时间。等姐姐上完学,我一定把你接到我身边。」
轩轩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姐,我等你。」
几天后,我正在肯德基里打工,我妈打电话给我,「妍妍,不好了,你弟弟出事儿了……」
我脑袋嗡地一声响,整个人都傻掉了,耳朵里只听见她自怨自艾的哭嚎,「我怎么这么命苦,儿子的福还没享上呢,他就这么走了,白养了他十二年……」
我用了十分钟的时间才明白她在说什么,我的弟弟轩轩在我爸家吃了一个杏仁派,导致浑身过敏,不治身亡了。
轩轩两岁时我喂了花生糊给他,不一会儿他就浑身起疹子,小脸都肿了。吓得我赶紧把我妈从牌桌上叫回来,将轩轩送去医院。
医生检查后说轩轩是对坚果类食物过敏,幸亏送来得早,晚了会有生命危险,过敏引起的喉头水肿会导致窒息。
从那以后,轩轩的食谱里就剔除了坚果。
轩轩对坚果过敏的事儿我爸和我妈都很清楚。在我的三令五申下,轩轩自己也非常当心。
实际上随着他渐渐长大,偶尔沾一点问题不大。我无法想象他究竟吃了多少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过敏。
电话从我手中滑落,我用力撑着桌子才没让自己跌倒,尖锐的痛苦从心底蔓延到全身。
那个会在打雷的时候安慰我不怕的弟弟,那个说会等我的弟弟,终究是没有等到我将他接到身边。
4
六年后,再次回到这座城市时我已经完成了FD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业。
这六年我在异乡上学,学费都是靠自己打工挣出来的。我没有回来过,也没有联系过他们任何一个人。因为我不敢。
轩轩就像我心口的一道伤疤,在我羽翼未丰之前,我不敢揭开那道疤,我怕我会忍不住。
我妈还住在当初的公寓,其实她才四十多岁,但常年熬夜打牌和不自律的生活让她看上去臃肿又衰老,年轻时的美貌早已荡然无存。
她打开门看到是我,愣了足足有一分钟,然后狠狠地抹了一把眼泪,「死丫头,你还知道回来?你还记得你有个娘!你弟弟比你有良心多了,要是他还在……」
「他六年前就不在了。」我冷冷打断她。
再次走进这间公寓,只觉得物是人非。
我妈擦干眼泪,热情地招呼我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上了这么多年的学,如今也出息了,老娘总算是熬出头了,还指着你养老呢。」
我看了看堆满脏衣服的沙发,坐在了餐桌前的椅子上,叫住要去倒茶的我妈,「不用忙活了。我来就是要问你一句话。当初你送走轩轩时,有没有告诉过杜岚他们轩轩对坚果过敏?」
「怎么没说?」我妈瞪圆了眼睛,「我是千叮咛万嘱咐,那孩子对坚果过敏,什么花生腰果的只要是带壳的都不能碰。杜岚答应的好好的。再说轩轩当年都十二了,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毛病,一向挺小心的。」
我没有再说什么,无视我妈喋喋不休的挽留,离开了那个曾经的家,只带走了桌子上一张轩轩的照片,那是他十二岁生日时我给他拍的。照片里的他笑得眼睛弯弯,露出一口小白牙。
这张照片我也有,我只是不愿再把他留在那个公寓里。
我约我爸在咖啡厅见面,他倒是变化不大,还是老样子,男人果真更抗老。
「那是个意外。」我爸坐下来后就急急地对我说,好像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一样,「我嘱咐过家里做饭的张姐,轩轩不能吃坚果。结果那次张姐做了杏仁派放在桌上,忘了告诉轩轩里面有杏仁。轩轩拿起杏仁派就吃了。第二天早上,张姐去他屋喊他起床,就发现……」
「那您呢?头天晚上就没发现他有什么异样吗?」我忍不住问他。
我爸躲避着我的目光,「那天晚上正好我在外面有应酬没在家吃饭。我听你杜阿姨说轩轩吃完晚饭除了脸上有点儿皮疹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反应,他也没说自己难受就回屋去睡了。」
我用勺子搅动着面前的黑咖啡,心却狠狠地抽动了一下,仿佛是被一只大手攥成一团。
一个人活活憋死该有多难受?轩轩是独自一人挣扎了一晚上吗?他向大人求救过吗?他是否曾试图给我这个姐姐打个电话?
这些六年间我不敢想,不敢触碰,刻意去回避的问题此刻仿佛洪水一样将我淹没。
「出事儿后,杜岚立刻就解雇了张姐。」我爸再次强调,「这真的是个意外。你杜阿姨和妮妮姐姐都很喜欢轩轩。轩轩走了,妮妮哭得最凶。」
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满嘴的苦涩。
努力压下心中翻涌的浪潮,我换上一副体贴的表情,「爸爸,过去的事儿不提了,彼此都伤心。」
我爸明显松了一口气,「好好好,不提了不提了。对了,你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
我冲我爸微微一笑,「我学的就是金融管理。我想进您的公司。」
5
「这个……」我爸面有难色。
我幽幽叹了口气,「轩轩以前常跟我说和您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他很崇拜您,可您总是那么忙。如今他不在了,我就想着跟在您身边,就当替他尽孝。而且您事业那么成功,在整个X城里叱咤风云,我也想多跟您学习学习。」
眼见我爸神情舒展,我乘胜追击,「我打算从基层的普通员工做起,绝对不会打着您的旗号胡作非为,给您丢脸。我会跟公司说我姓王,叫王心妍,不会给您惹麻烦的。」
我爸不好再推脱,但他也没有如我所愿把我安排进立新集团的总公司。而是暗中将我安排到下属的风投公司,从开发部的业务员开始做起。
兆晟投资公司的HR是跟了我爸很多年的老人,所以能够替我隐瞒身份。
没人知道我是谢海明的女儿,我甚至隐瞒了我的学历。
我的工作就是在大街上发调查问卷,然后回收做可行性分析。
工作简单又枯燥,同事都秉着敷衍的态度,随便找几个学生站在街口发问卷,见到行人就死缠烂打地追过去,路人烦的不行,很少有人停下脚步认真完成问卷调查。
我仔细研究了问卷内容,寻找目标人群有的放矢,电商项目受众是年轻人,早教项目受众是新手妈妈,共享电动车项目受众是上班族……几次的数据分析都做得很有参考价值,得到客户的好评。
公司经理刘桐很快就注意到我,我在汇报工作的时候不经意地让他知道我是FD大学毕业的,让他很是惊讶,「985的毕业生干问卷调查太屈才了。」于是提拔我做小组长。
我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带领小组成员硬磕下了两个项目,让全公司的人都对我刮目相看。合同签署后,我通过HR再次让刘桐发现了我的硕士文凭。
「为什么刚进公司的时候没有透露出你的学历?」刘桐问我,「说不定起点更高。」
我不卑不亢地回答:「学历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很多公司都会觉得新人眼高手低,而我只想踏踏实实地凭实力说话。」
就这样我在进公司短短半年后,成为了刘桐的助理。
跟在刘桐身边接触的不再是几十万的小项目,对接的公司都是上市公司,圈子不同了,资源平台也上升了好几个层次。
在与客户的交谈中我得到一个消息,星耀集团有一个标的额上亿的投资项目要做评估。
正好晚上星耀有个工作酒会。我换上当季新款的酒红色GUCCI裹身裙,又去做了蓬松的长卷发发型,画上精致偏复古的妆容。
星耀的酒会在四季酒店举行,我本以为这身打扮能让我很容易地混进去,没想到门口有安保人员查验宾客身份,竟然将我拦住了。「女士,请出示您的请柬。」
「稍等。」我微笑着打开手包假装翻找,余光却瞟向旁边。
正好一个高瘦挺拔的男人经过。他手里可没拿请柬,但也没有人拦他,他就从我身边大步走过。
我上前两步,一伸手挎住了他的胳膊,笑着嗔怪,「你走得这么快,怎么也不等等我。」
他诧异地扭头看我。这个人大约三十岁上下,五官立体深邃,一双眼睛尤其迷人。
安保眼睁睁地看着我进了宴会厅,没有再阻拦。
离开安保的视线我才惊讶地「啊」了一声,放开那个男人的手臂,「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他勾起嘴角笑了笑,幽深锐利的目光仿佛能透过我的皮相直达我的灵魂。
随即他向我微微躬了躬身,「这是我的荣幸,祝你度过一个愉快的晚上。」然后消失在宾客之中。
6
我环视酒会,很快在宾客中锁定了目标。星耀集团的太子爷靳烨磊,二十五岁,刚从海外学成归来。
他是我爸大女儿谢心妮的未婚夫。据说两家是世交,在生意上也来往紧密。他与谢心妮也算是青梅竹马。
我从侍者的托盘里取过一杯鸡尾酒,从靳烨磊背后的视线盲区走到他的身边。
他一身书卷气,温文尔雅,斯斯文文的样子,不像集团的贵公子,倒像个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
此刻他正在跟对面的人讲话,神情专注,不时地微笑点头。
大概是感觉到有人接近,余光往我这边扫了一眼,然后便自然而然地揽住了我的腰。
我低低地「啊」了一声。
他闻声一震,扭头看我,赶忙收回了手臂,俊脸通红地道歉,「对,对不起,我还以为是……」
一个女人快步从不远处走来,神色愠怒地来到他身边,宣示主权一样挽上他的胳膊。正是我只从照片里见过的谢心妮,我爸的大女儿,我同父异母的姐姐,靳烨磊的未婚妻。
我毫不在意地向靳烨磊笑笑,「没关系。」然后扫了一眼谢心妮,微微一笑后信步走开。
谢心妮抿紧了嘴,不自然地抻了抻身上的酒红色GUCCI裹身裙。
对,我们华丽丽地撞衫了。
我从我爸那里得知谢心妮是GUCCI的忠实用户,便去查阅了GUCCI的订单记录,知道她订了这款当季新款的GUCCI裙子。于是我通过名品店订了一条同款的。
当然她是买的,我是跟名品店商量好租的,这条裙子要六位数,我买不起。即便是租金,也花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再加上相配的高跟鞋和手包。唉,我也是拼了。
同样的衣服穿在不同人的身上便有了不同的效果,也会让人不自觉地去比较。
她身段偏丰腴,这件裹身裙穿在身上显得艳丽妖娆。
我长期跑步健身,相比之下,这条裙子穿在我身上更显出玲珑的身段,纤腰不盈一握。
再者她将头发梳成花苞发髻,戴着钻石发卡,同款的项链,耳环,手链一样不少,确实光彩照人,但也显得刻意。
我浑身上下没有一样首饰,乌发红唇,更衬得肌肤胜雪,美得大方自然,活力四射。
谢心妮跟靳烨磊低声说了几句,然后就离开宴会厅去了休息室。
如果我猜的不错,她是去换衣服了。她这样的千金小姐参加宴会通常都会准备不止一身礼服。
我来到自助餐台取了一些水果。靳烨磊踱步到我身旁,也拿了几片凤梨,「刚才真的很抱歉。」
我扭头看向他,笑得灿烂,「比起被陌生男人搂了一下,更让我尴尬的是撞衫。」我歪歪头,调皮地冲他眨了眨眼,「是不是觉得女人很麻烦很矫情?」
他笑了起来,这份笑容在他年轻英俊的脸上显得纯真和煦。
「而且这件事真的不怪你。是我刻意走过去想接近你的。」我一边吃水果一边向他道。
他涨红了脸,嗫喏着像一个不知所措的大男孩。
「喂,你不要想歪。」我佯装害羞地嗔怪他,「我是风投公司的投资顾问,听说你们集团有个投资项目,想借机跟你聊聊。」
「哦,这样啊!」他舒了一口气,「不过,这个项目我们公司已经决定交给立新集团下的兆晟投资公司做评估了。」
「巧了,我就是立新集团下兆晟投资公司的。怎么样?有兴趣聊聊公事吗?就当提前对接了。」我挑了挑眉毛,几分得意的小神情又引来他的笑意。
「好的,明天上午,在我的办公室,我随时恭候。」他神色诚挚。
谢心妮换了一身粉色的裙子从休息室走出来,我还不愿过早地与她交手。
此番我的目的既已达成,便不再恋战,只向靳烨磊道:「明日不见不散。」
离开前我取过餐台上的一杯红酒递给靳烨磊,「法国MoutonRothschild酒庄出产的波尔多葡萄酒。这个酒庄出产的葡萄酒虽然盛名在外,却缺乏稳定性,好的时候给人以惊喜,不好的时候又很平庸。而且我个人不太喜欢酒里那种特有的咖啡香味,不过配上凤梨,应该能有几分惊喜。」
靳烨磊接过酒杯,怔了片刻后在我身后问,「还未请教你的姓名。」
我冲他挥了挥手,「明天再告诉你。」
走出宴会厅时,我感觉到有一道灼人的视线一直跟随着我。
我扭头看去,正是带我进来的那个男人。
他见我看他,冲我举了举手里的高脚杯,嘴角噙着笑意,仿佛刚看了一出好戏。
我笑了笑,也向他举了举酒杯,然后将酒杯随手放在侍者的托盘里,径直离开了宴会厅。
7第一战告捷,接下来便容易了很多。我说过有些天赋是与生俱
来的。在察言观色,洞察人心这方面,我自幼便深谙其道。
如今成年,将这一技能用在勾引男人身上,更是得心应手。
引起一个男人的兴趣无他,只需记住三点,其一,投其所好;
其二,制造惊喜;其三,勾起他的保护欲。
第二天去星耀,我穿了一身简洁合体的职业装,化了淡妆,清
爽又干练,与前一日肆意飞扬的模样判若两人。
靳烨磊的助理引我到他的办公室,他已经在等我了。
星耀集团准备在本地开发一个新能源项目。
从前期的市场前瞻,同类产品对比,项目可实施性,到具体的
项目启动,投入资金周期,市场开发模式……我因为做了充足
的功课,所以能够针对项目侃侃而谈,提出很多自己的见解。
靳烨磊频频点头,我们两个这一聊就是整整三个小时。
「天,时间过得真快,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靳烨磊从沙发
上站起来,「一起用个工作餐吧。」
「不了。」我保持着得体的微笑,「我还得赶回公司,跟同事
们沟通一下项目情况,争取尽早把可行性分析报告交给您。」
「把这个新能源项目交给兆晟是星耀最正确的选择。」他诚心
实意道。
我在心中冷笑,废话,不交给你未来老丈人的投资公司交给谁?面上却笑得甜美,「这话我会转告给我的经理,就当是客户对我工作态度和能力的变相夸奖。」
他笑着给我倒了一杯葡萄酒,「是实打实的夸奖。那就提前庆祝一下我们未来愉快的合作吧。」
我轻轻摇晃着高脚杯,然后轻啜了一口,让葡萄酒在口腔中充分融合,随即惊喜道:「Haut-Brion」
他有些惊讶,「这款比较小众,国内知道的人不多。即便喝过也只知道它的中文译名是侯伯王。」
「Haut-Brion中文译名原本叫红颜容,销售商大概觉得这个名字不够大气,才改叫侯伯王。我倒是更喜欢它以前的译名,侯伯王带着土豪气,反而破坏了这款葡萄酒细腻温婉的感觉。」我又喝下一口细细品味了一番,由衷赞叹道:「单就品质与口感而言,Haut-Brion可以说是无以伦比,单宁细腻,回味悠长,带着清新的果香。」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从半年前就开始搜集靳烨磊的资料,对这个人可以说了如指掌。
从他儿时上的是哪所幼儿园,到他出国就读的常春藤大学,从他的性格人品到兴趣爱好,无一不做足功课。
单说就因为知道他喜欢红酒,我便研究了欧洲的各大酒庄,看遍了知名品酒师的品鉴分享。一个只买得起超市几十元一瓶红
酒的人,愣是通过网络搜索,在靳烨磊面前把自己包装成一个红酒大师。
他还喜欢帆船,喜欢高尔夫,喜欢SmoothJazz……天知道为了了解他这些爱好,我这个连国门都没出过的土著,工资要计算着花才能撑到月底的社畜,查了多少资料,熬了多少个通宵。
不过,这些付出是必要的,很快靳烨磊就会发现,他喜欢的我也都喜欢,他了解的我也能说出个一二三。常常是他刚一张嘴,我就能接出下半句。
投其所好只是第一步。了解一个男人的爱好不难,只要你肯用心聆听,大多数的男人很愿意夸夸其谈,像孔雀开屏一样恨不得把自己的长处都抖落出来。
你再适当地逢迎几句,「哇,你好厉害。」「你知识真渊博。」「原来是这样的,我以前都不知道哦。」保证男人在你面前跟打了鸡血一样。
难的是把自己打造成他中意的那一款。
都说男人花心,牡丹也爱,玫瑰也采。其实玩的时候当然恨不得百花齐放,但能让一个男人真正动心的永远都只会是同一个类型的女孩。
生活中也不难看到,一个男人不管换了几个女朋友,可能都是同一款的。他前脚抱怨前女友粘人没主见,后脚再领个新女友回来,还是个粘人没主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