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5日
讲一个古代人贩子的故事。
1761 年,苏州虎丘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人熊案」。
那是乾隆辛巳年,一名中年乞丐在闹市街头,被老百姓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他被围观的原因倒不是因为破衣烂衫,一副獐子鼠目的邋遢奸诈样,而是他手里竟牵着一头一人高的大狗熊,在来回游走!
街面上的老百姓哪见过这种庞然大物啊?一时之间,啧啧称奇的、胆怯又抵不住好奇心想瞧热闹的人,越来越多。
说也奇怪,别看这熊是头野兽,被乞丐用锁链牵着是老老实实。不但能够像人一般直立行走,还不叫不吼,听话得很。
那乞丐见自己刚一亮相,就圆上了粘子,很是得意。眼中精光一闪,停下脚步,露出一口焦黄的牙板,嘿嘿一笑,拱手大声对周围百姓叫喊道:「列位父老乡亲,老少爷们,花子我今天来到贵宝地,为的是讨口饭吃。不过我一不舞刀弄枪,二不行医卖药,为的就是让大家见见我这头神熊!」
说罢,环顾四周,见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伸长了脖子,那乞丐继续吹嘘,唾沫星子乱飞:「我这头熊,非比寻常!乃是给观音看护后山的守山大神转世是也。唐僧取经路过观音禅院,还曾被这熊偷过袈裟,有个名儿叫做熊罴(pí)。花子我深入荒山数年,才等到它现身。」
说到得意处,那乞丐捻着狗油胡嘿嘿一笑:「拿它之时,更是一不动枪,二不用剑,单把金刚经从头至尾念诵一遍,再呼以观音之名,这熊就听话地跟随我而来,真是灵性十足啊!」
周围百姓马上就有不信邪的,起哄道:「花子,你当我们是小地方人没见识嘛?什么熊罴西游的,我还是你孙悟空爷爷呐!」
听罢,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那乞丐却并不慌张,不紧不慢地说出一番语出惊人的话:「当年观音收熊罴做守山大神,就是看中它会参禅打坐、读经念佛,有些文气。它既能写字,也能赋诗。如有人愿出一文钱,就可近前观瞧,甚至可以摸摸熊头;倘若愿意拿出百文钱,便可亲眼得见此熊书写唐诗一首!」
话音未落,围观的人就炸开锅了,有人啧啧称奇,有人啐痰骂街说决不可信。
「什么?狗熊能写字,会作诗?这叫花子该不会是个傻子吧!糊弄谁呢?」
可人群中就有那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真就上前给出百文钱。
只见乞丐收钱后,在地上铺上文房四宝,那大狗熊立刻如人般坐直提笔,书写起来。真是撇撇如刀,点点似桃,颇有名家之态。
虎丘的百姓们看傻了眼,这可真是亘古未闻的奇事儿啊!真是开了眼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顿时,整个虎丘都嚷嚷动了。人们奔走相告,赶来看热闹、求字求诗的人络绎不绝。
乞丐的钱袋迅速地鼓胀起来,但他绝不贪恋,刚过一个时辰,他便站起身来,向众人告个诺:「列位,花子我要在此地逗留三天,如想求字,明天这时还可以再来。」
说罢,就收拾摊子,领那熊去了。人们议论而散。
但人群中却有那明眼之人看出了些许端倪:畜类无心,哪可能写出如此隽秀之字?那头熊长相奇特,怎么看都怪异得很。
什么熊罴转世,搞不好这其中有诈!江湖中总有一些骗术诡计,要是被歹人得了逞可还了得?
于是,他就在乞丐背后偷偷尾随。
那明眼人眼见乞丐来到一家客栈,把熊拴好,喂了吃喝,然后居然换上一身崭新的衣服,大摇大摆的去酒楼吃酒了!
等乞丐走远了,那明眼人就走到大熊身旁,仔细观察。
狗熊见有生人靠近,并不惊慌,也不扑击,只是静静地呆坐原地,望向来人。
明眼人对狗熊出声问询:「喂喂,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不成想,那狗熊望向来者身后,见乞丐不曾归来,竟瞬间流下眼泪!
双爪快速比划,嘴里嗬嗬直叫,仿似有什么话要急切地说出来!
明眼人意会,赶紧拿过纸笔递给狗熊。
那狗熊刷刷点点,一桩惊天惨案直面而来!
原来这熊根本不是什么畜生,他是个人!而且有名有姓。
此人名叫金汝利,家住长沙训蒙。小时候在街边玩耍,不想被这恶丐看中,用糖块将其骗至一处窝点。
恶丐和其同伙把金汝利强行捆住,灌下了一种哑药,自此他再也无法出声说话,情急之时也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
但这只是折磨的开始,这伙人每天对金汝利非打即骂,要求他练习书法,背诵唐诗,稍有懈怠便是一记老拳。然而没过多久,一件更加惨绝人寰的事情发生了。
一天,这伙恶丐把金汝利全身上下剥得精光,又牢牢地绑住。随即,从外面牵进来一头黑乎乎的畜牲。
金汝利定睛一看,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原来竟然是一头剽悍大熊,不知道被这伙人怎么弄的,已经半死不活了。
没等金汝利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忽觉后背一阵剧痛,扭头一看,一名恶丐正在用针刺扎遍他全身!
一时间,全身上下鲜血淋漓!
而其他歹人则开始宰杀那头大熊,并完整地将整张熊皮剥了下来,趁着热乎,竟把熊皮包裹在金汝利身上!
一时间,金汝利连痛带吓,晕厥过去。
等他醒来时,只觉周身疼痛难忍,熊皮竟然严丝合缝贴在了自己身上,就好像一件粘在了皮肤上的「毛大衣」般,连面部也牢牢地裹进了熊脸皮中,永远也别想脱下来了!
好好一个少年,变得人不人,熊不熊。
自此,恶丐带着人熊金汝利行走江湖,骗取钱财,至今已经骗得数万贯钱财。
金汝利写到这里,又指指自己不能出声的嘴,无声地大哭起来。
此时客栈里的人都已围拢过来,众人看完人熊的话,真如肝胆俱裂一样,发一声喊,一拥而上,将酒足饭饱后刚踏进门来的恶丐扭送到官府。
一路之上,那眼明人一边大声向周围之人宣讲人熊惨事,一边带领更多义愤填膺的人们向衙门涌去。
原本太平之年,普通百姓哪听过如此惨恶之事。一时群情激动,齐声咒骂那恶丐。更有那嫉恶如仇的汉子,心慈面软的婆子,挥起手边的东西不住地击打恶丐。
等到一行人闹哄哄的来到衙门之时,这乞丐也就剩了半口气。
人犯、苦主、证人及证词俱在,地方官又细细提审,发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便当堂以「采生折割律」断案,判乞丐杖毙。
那恶丐吓得屎尿横流,被众衙役拖出,当众乱棍打死,围观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而那人熊金汝利则匍匐在地,不住地流泪磕头,最后被送回长沙老家,此事才算是告一段落。
此奇案被记载在徐珂创作的清代掌故遗闻汇编,《清稗类钞·棍骗类·采生折割》中,以警后人。
「采生折割」是旧社会职业乞丐,为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从而残害他人身体的一种手段。
其方式花样百出,卑鄙下作,毫无人性!
乞讨的盲童
首先,恶丐得找到「生坯」,也就是适合下手的人,小孩是最适合的目标,因为孩童不似大人般力大势猛,不易擒获;他们易骗易得,无抵抗能力,还容易被驯服。
只要用低劣的借口或物品引诱,就能把小孩拐走。更有甚者,会使用迷药,就是俗称的「拍花子」。
「拍」,就是用迷药拍孩子头顶,使其意识模糊而易于控制;「花」就是「化」,将孩子带走之意。
作案时,拍花者会以各种迷药、骗术,将孩童诱拐到窝点,这个过程称之为「采生」;然后,再将骗来的孩子施以种种怪异且残忍的手术,制造出不健不全不人不兽的「怪物」,这个做法称之为「折割」。
而「折割」也意为刀砍斧削,光是听上去,就让人不寒而栗。
「折割」的手段能邪恶到连「大头怪婴」都能炮制出来,阴损至极!
先是把一个拐来的小孩塞进大缸里豢养着,缸底部敲一个洞,用于排出排泄物。
小孩因为被禁锢住不能动,只能被喂水喂饭。几年后,怪婴养成,敲碎大缸,那孩童已经变得头大身子小了。
四肢已经萎缩,软得像棉花,可以随意摆布,而头却如正常人一般大。
恶丐带着「怪物」走到哪里,就会被围观到哪里。
用手扶他,站不起来;用手推他,就滚到一边,怪诞至极。
还有被戮瞎双眼的、割去舌头的、毁容的、折断四肢造成畸形的各种「怪人」充斥在街面乞讨!
无手掌、双腿盘在脑后的少年(修复画面)
倘若有人问,怎么会有如此畸形之人呢?
负责讨钱的恶丐便会谎称,这些残疾或畸形的人是自己的家人,天生就长成这样。
在没有摄像头、没有 DNA 检测的年代,多少孩童惨遭毒手,多少家庭被生生毁灭!
可是,采生折割之事屡禁不止!
清李虹若在《朝市丛载》里曾写下了当时的乱象:「拍花扰害遍京城,药术迷人任意行。多少儿童藏户内,可怜散馆众先生」。
畸形的少年在街上乞讨
还是在乾隆年间的记载中,还有这样一宗由「拍花子」的制造出一起「人狗」连环奇案。
这一天,长沙市中,有两个乞丐牵着一头形态瘆人的大狗招摇过市,沿街乞讨。
此狗体型巨大,如几岁孩童般大小。前爪比正常的狗长得多,而后爪则像是熊爪。
最为可怖的是,这狗竟然长着一对人一般的耳朵和鼻子!活脱脱的「人模狗样」。
不但长相怪异,这狗竟然能张嘴说人话!不仅如此,还能哼唱小曲,一板一眼,竟全在调上!
一时间,围观百姓纷纷掏钱,只为那「人狗」不断唱曲。
正在此时,当地的荆县令恰好路过,疑心顿起,假托府中老娘想观此狗,叫衙役把乞丐与「人狗」带入内衙,随即升堂开审。
这人狗显然不太懂事,说不知道自己是人是狗,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跟着这两个乞丐一同出行。只知道白天被牵出街头乞钱,晚上就被关在一个桶里。
人狗话锋一转,突然说出了另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有一天因为下雨,二丐就没有牵人狗出门做买卖,而把它放在一条船上。
人狗瞥见船舱内还卧着一名从未见过的老人,那老人一动不动,也看不出是死是活。
荆县令听罢,大喝一声,下令二丐速速交代实情。
二丐嘴硬不肯交代,荆县动怒,命手下用烧红的铁针扎这两个人的鬼哭穴,果然二丐被扎得鬼哭狼嚎起来,老老实实把所有事情都交代了。
原来,人狗确如人熊金汝利相似,是以三岁儿童制成。他们用「拍花」之术拐来小孩后,先是用药水使孩子身上的皮烂掉脱落,再用狗毛烧成灰,加以一种江湖秘药,给这孩子服下,使伤口痊愈。再不久,这孩子就长出了狗毛和尾巴,变成了一只貌似狗型的怪物。
残忍的是,在这种邪法之下,十个孩子都很难有一个活下来。如果真的制成了这样一头「人狗」,那害死的孩子简直不计其数。
荆县令听到此处,睚眦欲裂,带领众衙役上船,果然在仓底找到了人狗所说的那名老人。
众役用手推这个老人,发现其又轻又软,不似活人,翻过来才发现,竟然是一张填满了稻草的老人皮!
荆县令继续拷讯两名乞丐,问这老人皮是有何用?
那二恶丐说,人能活到九十岁的少之又少。倘若把耄耋之年的老人皮剥下来再晒干、弄成碎屑,加以特制的药粉,便可以有妙用。
荆县令听说至此,便大声喝道:「什么用处速速招来!」
二丐对望一眼,说道:「如果把这种制好的粉剂,朝人的身上一弹,这个人的魂魄就可以被我拘来,任我使唤。只是这张皮因为雨天潮湿,还没晒干做成碎屑,我们的事情就已经败露了,真是天意啊。否则的话,管你什么县令衙役,我们只管把这粉弹在你身上,你就得乖乖地听话!」
话到此处,二恶丐知道已经难逃一死,反而哈哈狂笑起来。
荆县令惊惧无比,命令众衙役把这二丐捆得结结实实,防其使用所谓的「妖术」;再命押二人游街示众,宣读其恶状和采生折割之罪名,当众捶击打死。
围观的群众无不群情激愤,高喊青天大老爷!
「采生折割」始于古代巫术,宋元时发展了起来,被恶丐利用。
乾隆时曾当过两地知县的常辉,在《兰舫笔记》中记载:靠乞讨赚钱的人奇形百态,有矮小至两三尺的、有上身没下身的、双臂反向、缺胳膊短腿的,苏州震泽城中,还发生了一起「无脚美少女」惨案。
乾隆三十五年,也就是 1770 年,城中的街头上出现了一名极其美艳的少女,年约 15,遗憾的是,这个姑娘没有双脚,跪在地上乞讨整日也没有讨得到钱。
日暮之时,少女大哭起来,越来越凄厉,嘴里直说:「没有讨得到钱,今日一定会被打死啊。」
不成想,来了个壮汉,一把扛起少女就跑了。
有五六个好事之人,尾随其后,想弄出个究竟。一直跟到城外河边,发现了一艘船。
定睛观瞧,众人心下大惊!原来船上有好几个畸形的童男童女,不是没有手的,就是没有脚的。
而看管他们的人,是五六个彪形大汉。这明显是一个「拍花子」的团伙啊!
众人随即报官,官府派人赶来之时,领头之人趁势跳水逃匿了。
待细细问那美少女的来历才知:她的痛哭果然事出有因。
这姑娘在八九岁的时候出门玩,被一个拍花子的迷了,昏头昏脑的就跟着花子走了,不知道这一下去了多远。
她和很多孩子被关在一起,不见天日,终日被打骂。
有一天,更惨的事发生了。
那伙人在她的脚上不知道涂了什么药,然后,用刀生生地把她的脚给砍了下来,但她却没有疼痛的感觉……而其他孩子,要么是被折磨死了,要么也是跟她一样,被断手断脚。
而不幸中的万幸是,这个姑娘记得自己是哪里人,四处辗转多年,如今回到了家乡!
地方官听到此处,赶紧唤来她的父母,果然是多年前丢失的女儿,全家人抱头痛哭!
旧社会的街市上还出现过胸口长有婴儿头的「连体人」;乳胸高耸却面生虬髯貌似大汉的「阴阳人」;一边四肢短小,一边四肢超长的「怪肢人」;上身正常,下身可缠绕的「皮筋人」,用巨大的肚脐抽烟的怪人等等。
这些人不人鬼不鬼,被乞丐利用上街乞讨的「工具人」,经官府查办之后,都发现与采生折割有关,于是,犯罪团伙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乞讨中的残疾少年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也做过底层乞丐,深知这种现象的残酷。
在《明律》第十九卷,《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中明确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也就是说,一旦发现「采割」现象,罪犯将被凌迟处死,如果他们的家人不知道,他们将被流放到 2000 里以外。
清朝时,对「采生折割」的处罚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清会典事例》卷八百零四《刑部·刑律·人命》等法典中,都明确了此类犯罪必处极刑的标准。
除了凌迟,所有参与者都被流放,并根据罪行的大小被斩首。
但你以为,恶乞丐的邪恶手段就到此为止了嘛?
1、自残自虐
普通乞丐,往往以悲惨形象示人,以博取同情,获得食物或钱财。
而这些人中,患病或残疾者,最容易达到乞讨的目的。可能还有人记得周星驰电影里那个染十级肺痨、烂命一条、满手烂疮、卖身葬全家的乞丐。
而真实的情况,往往比这个还要惨。
在地上爬行的少年
有些残疾乞丐,除了周身溃烂,衣不遮体,更要忍受残疾带给他们的多重痛苦。
有那缺足少脚或疯瘫的,用破烂布或草席裹住残肢在地上爬行;还有四肢俱残的,只能以身体翻滚前进。
浑身皮肤溃烂,甚至化脓生蛆,只为讨得一口吃食,能在世上存活下来。
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职业乞丐哪怕是没有病、没有残疾,也会为了达到目的而「自残自虐」!
把自己装扮成残疾人,搞苦肉计。
比如使用一些动物的内脏做碎肉或脓疮,再将鸡鸭血与米粉搅拌,在身体上调制出「色」、「香」、「味」、「意」、「形」俱全的残肢断臂、烧伤恶疮、烂手烂脚。
或者干脆装盲人、装失语哑子、装病相骗人。
大家从一些传统的相声段子里,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讽刺笑话,那是因为旧社会的老艺人在编写这些段子时,是有真实生活体验的。
但是,乞丐中还真有这么一门以真实折磨自己来乞讨的方法。
比如「凤点头」,就是一种自虐型乞讨方式。听起来如诗如画的三个字,在职业乞丐手中,可就是一种虐人虐己的手段了。
「凤点头」之术,不知何人发明,何时出现,但在众乞中,算是有点技术含量的恶毒手段。
首先,施术者先取出一支粗针,边口中念词,边向围观者展示。针有寸长,针尖锋利。待圆上粘子之后,便使用石头等钝器,对准自己的眉间,将针钉入。
只听得石头击打针之声,针入额骨之声,声声不绝,仿佛直入观者内心。有那胆小的、心软的,早就吓得腿软筋酥,哪敢再看。
可是,这时候你是走不掉的,因为施术的乞丐及其同伙,早就拿话将你拘住。你要敢掉头就走,他不但要在你身后诅咒骂人,更可能追到你面前质问,反正不拿出钱来,是甭想脱身。
这不算完,钉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要钱了。这时候只见施术者被针扎得血流满面,还不时地用手拨弄针身,让观者检验针钉的是不是结实。
有那专爱残忍场面的,就大声叫好,纷纷扔钱。
这算是表演的第一阶段。然后,施术之丐还要在针上立一只小破碗,保持平衡,既有杂耍的成分,又透着残忍野蛮。
接下来的场面更加荒唐可怖:乞丐开始摇头唱些个荒腔走板的曲子,那眉心的血随着摇晃又流到脸上,让人恶心作呕,不得不速速掏钱以求脱身。
旧社会还有一种令人厌恶又惧怕的人,叫「脑门钉钉的」,比「凤点头」更狠。
倘若走在路上,后面有个破衣烂衫的人一声不吭地跟着,而那人恰好一手拿着大长钉子,一手拿着块石头,那行了,你要倒霉了。
这种人不是普通乞丐,倘若不赶紧掏钱给他,他就会走到你面前,手拿钉石不住地在自己身上比划,你要是识相点,赶紧掏出钱来,那算走运的。因为下一步,他就开始一声不吭地抡动石头,往自己脑门上钉钉子了。
一时间是鲜血四溅!要是还不赶紧给钱,他就会往人身上蹭。
凡是碰上的,没有不隔应不怕的,只能是掏钱了事。
无锡的丐帮中也有几手类似的勾当,比如「水碗矗」、「观音矗」,厉害起来能把点燃香烛的铁架子插入头顶!一时间香烛耀眼,鲜血惊心。
另有一种叫「红相矗」的自残行为,可以说是达到了酷刑的级别。
这种勾当不是往身体上钉东西了,而是改成用刀切割自己头皮上的皮肉!弄得满头满身全是血!
设想一下:一个血瓢似的人形东西,眼睛鼻子嘴巴全糊在血浆里,还不住地冲你瞪眼龇牙怪笑,白牙黑眼珠在鲜血的映衬下,得是多么「妖娆」啊?
再加上一股股扑鼻的血腥,一般人能站稳了就已经算是了不起了,胆小的恐怕当场就得休克!只能掏钱溜走一条路了。
泉州的「破额丐」也是类似的方法。但是他们的目标是有钱又老实的店铺老板,可谓定位准确。
他们先是带着小刀锤子等工具跑到店铺大门口比划要钱,倘若不给,就用锤刀锤割身体,把血洒得满墙满地!
谁要敢上前拦他,他就会马上把血往人身上弄!弄得生意做不得,不怕店老板不乖乖的双手献上巨款。
搞得当地商户深受其害,深恶痛绝。
总之,这路乞丐玩的全是这种血淋淋的招数,毫无观赏价值。除了那些有特殊癖好的人,正常人无不作呕躲闪。
2、逼迫女乞丐卖身
我曾经在本专栏《娼妓篇》里讲过,在旧社会,娼妓是最下层,最为可怜的女性群体。不但要出卖肉体与尊严,更要受到残酷的剥削与压榨。
旧时女乞丐
然而,比她们更惨的,是在头目控制下被逼迫卖淫的女乞丐。
丐头会长期控制压迫女乞丐,让她们在肮脏破烂的隐蔽之处,以极为低贱的价格向一些同样穷苦、「有需求的人」出卖自己,不但会性病、烂疮缠身,还要给客人修补衣服。
有些姿色或嗓音较好的盲女,还会被训练成「歌女」,弹奏乞丐专用的乐器演唱「丐调」。
乐器上挂有长布条,上面写满曲牌名,以供挑选。
旧时广州,这种被称作「盲妹」的残疾女丐,不但要白天卖唱,还要晚上卖身。
倘若身体没有残疾的,还会被强迫去做「美人计」、或者「放鸽子」骗术中的诱饵,或者被帮主当成礼物,去疏通关系。
她们终生被压迫、被丐头控制和利用,没有出头之日,所做的这一切,只为有口饭吃,能活下去。
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3、诡计行骗
比起那些需要自残身体,出卖色艺这些带有伤害性或者技巧性的乞讨方式,耍个心机,诓骗钱财,来得更容易些。
有些职业乞丐,便做起了这种勾当。他们往往是团伙作案,相互配合掩护,不但坑害民众,还坑害帮派中的新人。
民国时期广州,有个叫「关帝厅骗食团」的团伙,用现代话讲,就是吃霸王餐的。
他们去饭馆就餐后逐一溜走,最后留一人顶缸。而这个顶缸的人,往往就是刚刚入会的人。
商家为杀一儆百,往往要把这个人打成半死,或是弄残弄伤,闹出人命的也大有人在。
这种团伙往往在各地流窜,再与其他同类团伙交流经验,互换地盘。让当地商户苦不堪言。
要说风险最小的,还属卖假货的,又称「炒卖假人头」的。
清朝时,京城琉璃厂附近的这种职业乞丐特别多,专骗外地人。
因为当时琉璃厂是京城最大的书市,因此文人雅客特很喜欢逛这里。
大考之年,有一南京举子蒋生慕名前来闲逛。这蒋生学问好,但德行差,平时好贪个小便宜。
他逛遍整个琉璃厂,见游客如织,更是一片书香之气,好不得意。可惜,兜里钱不足,只能失望而归。
正往回走着,突然一名老乞丐拉住了他的衣角。这老丐浑身上下的衣服已经看不出颜色质地,花白的头发胡子一大把,着实让人生厌。
正要甩手骂街,蒋生突然的眼前一亮,原来老丐从一个干净的白纸包里,亮出一件全新的蓝呢马褂来。这可让蒋生有点摸不清老丐的目的。
老丐见蒋生眼睛发亮,就将他引入旁边僻静的胡同里,神秘地说:「今天我在胡同里捡到这么一褂子,可您看我这种要饭的,哪里配得上这好衣裳。我看先生您面露富贵之相,一定是个有钱人,不如将这衣服卖给您吧。」
蒋生听完心中大动,看这马褂确实是上等货,问了价格,比市面上要便宜许多,就动了贪念,做样地与老丐讨价还价,以极低的价格购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