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杨新海减刑出狱,也是这一年,恶魔开始在豫南大地流窜。
他先是纠集一帮人乞讨、盗抢,一次失手后,他总结出经验,认为只有单干才保险。从此开始了他长达 3 年的孤身犯案。
杨新海爱财,却不以劫财为目的。作案前他会事先踩点,发现家中有年轻女性或者幼童之后才会动手。
对女性的仇恨让杨新海丧失了理智。因为那次失败的强奸,他自知在成年女性面前不占力量优势,所以总是先杀死对方,确保没有反抗后实施性侵。
第一次杀人时,杨新海还有恐惧,很快,他发现这种恐惧能让他更兴奋,于是,他卸掉了所有的心理负担,「作一次案也是作,倒不如一直干下去。」此后,他几乎不留活口,次次皆是灭门。
受害人家中的钱对他来说越来越没有吸引力。一次他在现场翻出几十块钱,瞧都没瞧便将钱随手丢弃。
杨新海说,如果不是警方突然出现,他会去往天津静海区,继续流窜继续作案,然后再去北京……
丧失人性的杨新海也料到了自己的结局:
2004 年 2 月 1 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新海死刑,2 月 14 日,杨新海被执行死刑,罪恶终于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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