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 条冤魂:建国后第一起特大连环凶案

当天龙治民瞄准了一个黑瘦小伙,上前搭讪,「我说兄弟,做活儿不做?起猪圈,一天五元。」小伙不屑地说:「我在城里有活,一天十元哩!」

于是这小伙的厄运便转到了一个中年妇女身上。这个女人叫王云,50 多岁,拾掇得干干净净,看起来不像是个乡下人。当时她正蹲在一个卖小鸡仔的摊位前,龙治民一眼便相中了她,上前搭讪:「大姐,想买鸡娃?你过来……」招着手十分神秘地把这个女人唤到一边,指着那个摊位悄声道:「那也算鸡娃?长得跟麻雀儿子一样!我那儿有好的,你来瞧瞧不?」

女人顿时来了兴趣:「你家养鸡?」「我是王墹的,养鸡专业户,什么品种都有。」王云一听就明白了,王墹村是全县有名的养鸡专业村,《商洛报》曾作过报道。

于是那女人不假思索就跟着龙治民回村了,当到达时天色已暗,王云急着要去鸡舍看鸡娃,龙治民诚恳地说:「既然大老远地跑来,要买就买个称心如意。晚上看不出公母,你不如先在我家歇下,明天再说。」王云看龙家很脏,但有女人在家,犹豫了会还是脱鞋上炕了。

坐了一会儿,王云心里莫名发慌,问道,「你们村咋这么安静呢?」龙治民编瞎话:「今晚村里放电影,人都去场上看电影了。你不看吧?这阵怕也快演完了。」王云撇了下嘴:「用轿抬我也不去呢,在西安那阵还没把人吵死!」由此打开了话匣子,两人聊了起来。

龙治民这才知道,王云家境不错,丈夫还是西安一家服装店的大经理呢。龙治民问她:「你咋不在西安住?」王云说住不习惯,吵人得很,三天两头闹病,就回来了。还是商县好,人少,熟人多,清净,照顾果树养养鸡,啥病都没有了。

龙治民听到这里不言语了,蹲在地上闷头抽烟。心里酸劲儿泛起:这女人有福不会享,又想,人家的命咋都恁好呢!当晚,王云成为被龙治民杀害的最后一个人,至于王云的受害细节如何,因为过于残忍与反人类,我们在这里就不详细描述了。

王云的尸体被隐藏得更随意,只是被装进了一个破旧的化肥袋子里,随意地摆在龙治民家屋外的柴草堆后面。

王云正是被杀害的第 48 人!

让我们根据探案者的脚步,回到龙治民家勘察现场。

时间:5 月 27 日 傍晚

地点:龙治民家

此案重大,警方展开第三次搜查,在杂乱的柴草堆后,又发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化肥袋子,里面装着一具女尸,死者年约 50,也不是赵三河。是的,这具尸体就是王云。

三具尸体的发现,使得警方继续增派警力,并带上警犬进行全方位勘察。听闻龙治民家出事儿了发现了裸尸,全村男女老少倾巢而出,前往龙家围观。

「啥?龙治民杀人了?把谁给杀了?!」

「就他那样的连个猪也杀不了的,竟然杀人了?」

警方划出了保护圈,村里的治保主任带领民兵在现场维持秩序。商县主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以及商洛地委、行署的有关领导相继赶来现场。

据现场村民们反应,龙家门前以前还有个萝卜窖,后来填平种上了菜了。刑警队长王扣成走到阎淑霞跟前问:「你知不知道你男人干啥瞎瞎事了?」

「他?干的瞎瞎事多了,成天打我……」阎淑霞面无表情,用呆滞的目光望着门前来往的人。

「没问你这个。你家门前是不是有过一个窖?一个坑?不知是啥时弄平了。你来指指。」

阎淑霞靠着手臂的支撑拖着身子挪到门前,指了一个地方。王扣成他们有点不相信,因为阎淑霞指的那块地方离门槛还不到一米。谁家会把萝卜窖挖在出门落脚的地方呢?

王扣成喊来几个民兵挖挖看。

民兵们挖了几锨以后,突然停了下来。

「咋了?」

没人回答,大家都显得很紧张,生怕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只见挖出的土里含有一些尚未腐化的苞谷叶。

「继续挖。」

民兵们又接着往下挖,当又一锨土被翻上来时,一个胆小的民兵突然向后一退,像蛇蝎缠手一样哇地大叫一声,把锨一扔,跑了。

众人随着视线望下去,只见苞米叶下面藏着的东西令人窒息,竟然是一堆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令人头皮发麻的是,这些尸体是以垒柴禾的码法,头足彼此交错倒置,整齐而紧凑。但还不止于此,从缝隙处可见,这些尸体的下面至少还码了一层!在场者都被这噩梦般的场景吓住了。

菜地下的 8 具高度腐烂的尸体

菜地下的 8 具高度腐烂的尸体

现场勘察指挥人员发出指令:暂停勘察,立即上报省公安厅!

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一班刑侦干部次日抵达后,挖掘工作重新开始。

起尸、拍照相录像、编号登记、法医解剖……黄昏时,当天从这埋尸坑里挖掘出的尸体,升至 20 具!但勘察还没有结束,直到 5 月 31 日上午 11 点,埋尸坑才被清理完毕,暴露出整整 33 具尸体!据当时一位参与现场清理的法医说,大家的心理承受力已到了极限。然而,经继续勘探,又一个埋尸坑被发现了!

此坑位于房屋东侧的猪圈内,长 2 米,宽 1 米,深 1.5 米,共掘出 8 具尸骸,摆放方式与菜地下面的大坑如出一辙。从尸体的腐烂程度推测,这批受害者的死亡时间更早。

已经骨化的尸骸

已经骨化的尸骸

还没结束,转眼间已经 6 月,在 5 日那天,警方在龙家茅房东墙下的 50 厘米处,又发现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尸骸。经过整理鉴定,共计 4 具尸体。

事到如此,整个商县都炸锅了,人们头一次听说如此惨绝人寰的命案,如潮水一般向王墹村涌来。有来看热闹的,还有家里有失踪者的赶来认尸,现场哭喊声撼天震地。警方不得不把认尸场所转移,保护现场。

此案发现的 48 具尸体中,31 具为男性,17 具为女性,甚至还包括一名儿童!

因为大多数尸体都是高度腐烂的,只能通过遗物辨认,48 具尸体,只有 30 多具被人认走,另外还有 10 多具不知身份。警方在认尸场拉起了几道铁丝,上面搭满了从龙治民家中搜出的衣物,有的可以看出虽已经过洗涤,但血痕犹在。这些衣服几乎没有一件像样的,或质料低廉,或破破烂烂,很多衣服的领口、袖口和肘部、膝部早已被磨烂,一看便知主人生前是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人。展示出的鞋子也一样,里面几乎没有皮鞋,大多是布鞋和已经过时但为农民喜爱的仿军用胶底鞋。

现场尸骸

现场尸骸

看到这些遗物的人无不心酸落泪,一位围观者感叹道:看来他们生前都不是享福人啊!

从 5 月 30 日开始,用王墹村一位村民的话说,「就跟赶庙会一样!一周时间来村子里的人不下 10 万,其中还包括新闻记者。当年的一位生产队长说,「案发后,我们全村人都被禁止出门,以排查同案犯,我看到相关领导都来了。」

此案被定名为「5·28 案件」,被商洛地委、商洛地区行署急速上报。这是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大案。

随后,工作组进驻商县,一个由各级领导和各级公安部门参与的侦破组织迅速成立。下设审讯组、调查走访组、现场勘验组。除此之外,还在当地成立了一个群众破案小组。

侦破此案成为商洛地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龙治民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手段和作案工具是什么?被害者都是什么人?这么多人被害为何没反抗者?有没有同案犯?最后的三具尸体为什么不掩埋?……一个个问题摆在了侦办者面前。

王墹村被包围封锁起来,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着荷枪实弹的警察,警方向村民宣布政策,欢迎检举和自首。侦破小组甚至花了很长时间,将一个从龙家查得的、用各种香烟盒装订而成的小本上所记的 1000 多人逐个查清,发现龙治民除了其妻,并无别的帮凶!而被龙治民把名字记在本上的人们,细思极恐,他记我们的名字做什么?难不成也想杀了我们?

龙治民夫妇是怎样杀人的呢?

根据后来查清的事实,1983 年 3 月始,龙游荡于商县汽车站、广场、东西城门口、南秦桥头等处,以帮介绍对象、高价雇人做工、免费住店等为名,先后将游散他乡、外出干活的人员和痴呆傻哑者诱骗至家中,先令其为他干活,待夜晚入睡后,部分由其妻照明,龙用镢头猛击头部,个别未气绝者用锥刀刺其胸部或颈部而亡。

仅在 1985 年这一年中,龙治民就疯狂杀死了 36 人。包括阎姓夫妇及两岁的幼儿阎小 X。更加恶劣的是,根据龙的供述,他诱使被害人罗 XX、王 XX、杜 XX 等 4 人先与他的妻子阎淑霞发生两性关系,然后趁其熟睡之机予以杀害。

赵村人邵 X 是「从龙爪下逃生」的人。那是 1984 年的秋天,邵 X 去王墹村看电影,归途中遇到了龙治民,龙说当晚可以住他家,他家有活干。

「我说我家脏,他家比我家还要脏上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阵一阵的,比茅厕还呛人。我就没脱衣服,和他在炕上将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赶紧走。」据邵回忆,那天夜里龙没害他,八成是因为他嫌屋里难闻,几次起夜吸烟,龙没机会下手。

协助警方在龙家挖出埋尸坑的梁铺乡刘河村村民刘 X 娃,也属于「幸运儿」。据他回忆,「有一天龙治民让我去他家挖地窖,挖之前他还用石灰打了线,并叮嘱我挖的时候千万不要超过灰线。我想这人还挺讲究哩,不就是挖个萝卜窖嘛,大一点小一点有什么关系?还打线哩!」刘 X 娃说他挖土时碰到了一块大石头,抠出石头,不得不把灰线往外移了一段,结果就挖出了一块骨头。

他看着不像是动物骨头,就咋呼道,「老龙老龙,我说你家地里咋还埋着人哩!」

当时龙治民慌忙从屋子里跑出来,掩遮道:「可能这块地是老坟吧。」

第二天刘 X 娃便被打发走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年后,他又参与了现场挖掘工作,还是这个坑,里面埋满了尸体!

「想想真后怕,当时我要是再多问几句,龙治民还能让我回去?」刘 X 娃说。

龙治民其人

龙治民,又名龙金刚。于 1951 年出生于陕西省商县(今商州区)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在他 6 岁,其妹妹 3 岁时母亲就去世了。

因为他是家里的唯一男丁,其父认为传宗接代就要靠他了,所以对他爱如珍宝,从小就放纵娇惯,家里有好吃的就全给他吃,只要他开口要的东西,其父必定想方设法弄到给他。据老邻居们说,龙治民从小被父亲装在一个筐里,走到哪背到哪,就连下地干活儿也要背着他,他如果被别的小孩欺负了,其父也必定领着他去那个孩子家里给他打回面子。在学校因为他身材矮小,有些同学就去捉弄他,但最后都没有好果子吃。由此,龙治民从小养成了很多坏毛病。

不知是不是从小被装在框里缺少运动发育不良,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他生得个头矮小、猥琐,在同学中是个子最小的,但却是年龄最大、毛病最多的,师生均看不起他,还曾多次遭同学恶作剧戏弄。

但此人颇为擅长言谈,思维敏锐,反应很快,是农村里面所谓的「有脑子的聪明人」。小学时,龙治民相当好学,成绩是全班第一。可惜,聪明归聪明,脑子没用在正道上,加上在那个取消高考的年代,龙治民读书无用,只能老实做农民。

「文革」期间,二十出头的他成立了一个当地造反派组织,抄家、批斗干部,倾泻了平日怨气。然而好景不长,村里成立革委会时,龙差点被揪出批斗,其组织随之瓦解。受挫后,他便意志消沉,自暴自弃,成日里游手好闲,厌恶劳动,偷奸耍滑,变成村里有名的祸害。

龙治民非常懒,懒到不可想象。家里从不收拾,距离几十米就能闻到有一股恶臭。一个村民说:有一次我去他家找他,一进屋差点被吓一个跟头。那股臭味,比粪坑还臭。他家里乱七八糟像个垃圾窝,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在这之后,龙治民长期装病不下地劳动,甚至连口粮都要别人送到家里去。生产队规定每个劳力全年要完成基本工 400 个工分,但龙所做却不到 100 个,有时候还耍小聪明,偷摸给自己加工分。

1974 年因为当地修建南秦水库淹没区,龙治民所在地区需要搬迁,他随村民移居到了杨峪河乡王墹村。这是一个距离公路只有三四十米的大村子,人口有 800 多人。

「文革」光环没了,他的身体又弱,身高只有 1 米 5 左右,还有慢性病,加之好吃懒做日子过得更苦了。有一次王墹村群众帮助新移民来的家庭盖新房,龙却钻在借住的屋里装病,连自己家的房子都懒得一起盖。

尽管身体不好,但不耽误他好色。他还曾自编了一首充满自嘲的打油诗为己「征婚」,但没有女人看得上他。1977 年冬天,龙治民动了歪心思,将一个痴呆女子拐骗至家中奸宿数日,幸好被村中民兵发现,把那个女人解救出来了。实际上,据当地村民反应,龙治民还曾经强奸过一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老太太为保住脸面,并没有报警,直到案发后才有人把此事挖出来。

由此,龙治民在村里名声更臭,更没有女人愿意跟他了,人们都在背后啐口水。

1978 年,经妹妹找人介绍,他娶了一个因脑膜炎导致下肢瘫痪的女人阎淑霞,不仅没有劳动力,脑子也因病导致不正常,时而清醒时而迷糊。俩人结婚后,在 1979 年生下了一个女儿。

瘫痪的阎淑霞自然不能做农活,龙治民又体弱多病,婚后家里更是一贫如洗。虽然如此,但龙治民仗着以前看过一些书,自认有些墨水,自视清高。现实的落差使他心绪恶劣,自感处境孤独,在村里根本没有朋友。这种所谓的清高与自卑感常在其心中交织,产生了古怪的心理扭曲。这也是为什么他曾叫嚣自己是有底线的杀人,自以为是有道义的。

有了孩子后,经济负担更大了,不思劳作的龙治民开始赊欠过日子,他欠生产队口粮款 180 余元,队里多次催要,他不理不睬,队里也拿他没有办法。好逸恶劳愈演愈烈,分配到他名下的粮食他都懒得去背,常由队上派人送到家里,惹得人都在背后议论他。龙治民可能也因为这一系列的原因,导致心理更加扭曲,变态,喜怒无常,村里人见到他都离得远远的,所以他没有能正常沟通交流的人,在他的人生字典里,写着的是无情无辜,独来独往,日子过得越来越惨。

1982 年,村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龙靠混工分吃「大锅饭」的日子过不成了。随着村里经济形势开始发生转变,很多人要么外出打工靠劳动赚取更多回报,要么干起了养殖,日子变得好起来了。龙治民,一没体力,二是懒到极致,三是没有本钱搞养殖,看到别人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心中的落差越来越大,从嫉妒转成了对社会现状的不满,需要一个宣泄的出口。

1983 年初,龙治民坐不住了,经过一番盘算后决定铤而走险,骗一些人来家里给他白干活,然后乘其不意将其谋害,以此抢夺被害人财物。

有时候,罪恶来的就是这样漫不经心,毫无震动。

随着杀人越来越顺手,能凭瘦小的一己之力杀死壮劳力,龙治民心中的满足感油然而生,并滋生出更强烈的欲望。这个欲望并不是搞到更多的钱,而是杀死更多的人,满足报复的快感与畸形的性欲。

他每次杀人的时候,都不避讳他老婆,毕竟那个女人是个神志不清醒的,平日里瘫在家里,也没有与外人接触把闲话传出去的机会。甚至有几次,他让他老婆陪别的男人睡觉,那女人傻到不懂得拒绝。甚至有时会帮他洗从受害者尸体上扒下来的带着血的衣服,或者提着灯在埋尸的时候照亮。

龙治民犯罪动机分析

龙治民为何要杀这么多人?很多了解过此案的人说:谋财、获取免费劳动力、满足性要求、到后期演化为杀人成瘾。

其实这一分析并不全面。

「人间观察团」为其作案动机做出了以下几个独家分析,供大家参考:

  • 没有精神疾病,但有人格障碍
  • 在审讯过程中,龙治民交代他有「三不杀原则」:第一不杀科技人员,第二不杀国家干部,第三不杀职工、工人。因为他认为那些人都是对国家有贡献的人,因此他只杀残废的人,杀愚昧无知的人和憨憨傻傻的人。

    以上皆是龙治民的荒唐谬论,赵三河不是国家干部吗?受害者中仅有一小部分为残障人士,其他皆为正常人。

    因此,警方听闻龙治民的「三不杀」谬论后,以为他有精神病,对他进行了鉴定。

    当时陕西省还没有成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侦查机关从西安医科大和西北政法学院请来有关专家,对龙治民进行了一次精神病学测试。经一天时间的「韦氏成人智力量表」测量及「明尼苏达多相人格调查表」调查,专家们得出了以下结论:一、龙治民并无任何精神症状;二、其反应敏捷,回答问题清楚,思维敏锐,智商颇高,属于人群中的聪明人。

    实际上,这也是当初令侦查机关颇为费解的问题之一:龙治民持续杀人时间之久,绝非一个有着正常心智的人所能承受的。而且,他能与日渐腐烂的尸体共处一室,把一具具尸体搬出,然后有条不紊地码放整齐,更不可思议。

    「人间观察团」曾对世界知名连环杀人案做过深入研究,发现几乎每一名连环杀手都有精神问题。要么是有精神疾病,要么是有「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属于常见精神障碍的一种,是精神失调,但不是精神病,没有精神病严重;但也不属于心理问题,比心理问题严重。当一个人的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就会形成异常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明显影响其社会功能和职业功能,可造成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不良。

    精神病患者对冲动缺乏控制,大脑的情感中心不够发达。而人格障碍是后天形成的,通常是在受到客观影响或被忽视的童年时期发展起来的。

    这里我们举两个人格障碍连环杀手的例子:美国的泰德邦迪,是典型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杀害留学生章莹颖的罪犯克里斯滕森,其实是表演型人格障碍。

    细说每种人格障碍需要很大的篇幅,我们就不多说了,在本专栏其他案子中会出现不同的人格障碍表现。

    回到本案中,龙治民每一次作案都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不属于激情杀人,不是精神病,而是有人格障碍。

    让我们再从一段专家与龙的对话中找出更多端倪。

    问:你为什么把被害者的衣服剥了?

    答:人死了还穿啥衣服哩。

    问:为什么要把衣服洗了?

    答:我自己穿,洗干净了结实,穿起来没气味。

    问:为什么把死者头发剪了?

    答:我听人说过,人死了啥都化,就头发化不了。如果连头发一起埋了,将来你们能从头发里检查出来都是谁。

    问:你把头发留着,不是等于留着罪证吗?

    答:我想等攒多了卖钱哩。

    问:你为什么把尸体码得那么整齐?

    答:不占地方么。

    问:573 元 48 条人命(指的是总额度不是现金额),平均杀一个人只得十几元,这个账你就不算算?

    答:有钱的人咱叫不来,能叫来的人身上都没啥钱。

    问:你和死人住在一幢房子里,就不怕吗?

    答:怕啥哩,死人也是人嘛。

    问:你杀人从来没有害怕过吗?

    答:要说不害怕那是假的。有一次我在阁楼里杀了一个人,睡到后半夜听到屋里有扑通扑通的响声。我心想:这是咋了。莫非有鬼?可是共产党说世上没神鬼嘛。我爬起来把灯点上,端煤油灯的手直抖。你想我咋办?我背诵主席语录: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等我爬到楼上一看,你猜咋?原来是那死鬼的血从楼缝里滴下来,砸到下面塑料布上砸出的响声!我就找了个盆一接:淌去!又睡下了。

    以上对话可以看出,龙治民有很强的反社会人格障碍。其特点是:

    不在乎对错,对法律和公序良俗漠视

    麻木不仁,对他人生命与权利漠视

    感觉不到悔恨、自责与内疚

    有展现暴力行为的倾向

  • 报复社会为主、图财为辅
  • 从龙治民的童年成长经历与成年后的生活环境分析,能找出其两个特点:缺乏正常人所拥有的同理心,却有着操控他人的病态需求。两个特点加起来就是致命的组合,是其报复社会的根源。

    美国瑞德福大学曾经做过一项研究,调查了 50 名连环杀手的童年经历,发现其中约 68% 的人在童年时经历过「某种类型的虐待」,包括生理虐待、性虐待、心理虐待或忽视。其中,心理上的虐待与未来行为有着很强的相关性:那些曾经被羞辱或受到严重惩罚、经常性惩罚的孩子,可能会因为虐待而产生残忍倾向。龙治民从小身体矮小、发育不良,加之骄傲自负,以及被父亲过度保护,导致被老师和同学疏远。童年时没有同龄人的朋友,在嘲笑和排挤中成长,造成了心理被虐待。他虽然被其父重视,但是被日常接触更多的老师和同学忽视,这种双重打击下,不能与同龄人建立真正的关系。因此,没有多少友谊可以学习,也没有机会发育出所有正常人所拥有的同理心。

    成年后,因先天身体条件的缺陷以及好逸恶劳懒惰至极的本性,身边还是没有朋友,甚至被妹妹妹夫排挤,被周围相邻看不起。

    做出骗奸痴呆女子的勾当后,又遭人唾弃,无奈之下娶了身患残疾的妻子。加上穷苦潦倒,可以说混成了村里被人常年耻笑的渣子。

    他没有劳动能力,在心理上也不愿意去付出劳动,无力改变现状。加上妻子是下肢瘫痪、没有正常思考能力的残疾人,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这一系列原因导致他长期压抑,对现状极度不满,走入了无法掌握命运的绝境。而他打小聪慧,自以为聪明,实则愚昧,会更加感叹命运的不公。因此,通过骗人、杀人,他享受到了控制他人的病态快感。长此以往,他陷入了病态需求和快感中,无法自拔,欲罢不能。通过连续杀人的方式,既满足个人欲望,又达到了报复社会的目的,在不为人知的隐秘角落享受报复的乐趣。

    根据《商州市志》的公开资料显示: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搜出存折 15 张,款额 533 元;现金仅 3.13 元;粮票 91.5 斤;手表 4 块。存折里的钱是没有提取的可能性的,因此他到手的仅是现金 3.13 元;粮票 91.5 斤;以及卖不掉的手表 4 块。

    而且从被害人身份来看,都是贫苦大众,不是有钱之人。

    综上,他的犯罪动机并不是敛财为主。

  • 没有敬畏之心
  • 著名刑法专家罗翔曾在法考课堂上提到过这个案子:没有敬畏之心的人,什么都敢干。

    家长溺爱、三观不正、没有书读、愚昧无知,都是成因。但有个更重要的经历,是他毫无敬畏之心的关键点,就是他当年参加的造反派组织,因特殊时期特殊环境下,他有了展示「权威」操控他人生死的机会,并且在打砸抢之后没有得到惩罚,这种错觉让他感觉到什么都可以干。从而做事没有底线,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随意践踏别人的尊严与生命,不知自己的错误,反而还自鸣得意。

    也正是如此,他搞出了所谓的「三不杀原则」,实则是荒唐的谬论。

    带着以上的分析,让我们从龙治民向公安部门交代的口供中,看看是否存在这些可能性。

    龙治民:你们也知道,我媳妇是个瘫子,我又有病,家里农活都没人做。大概两年多前,到了收庄稼的时候,我一人搞不了,只好去县城请了个民工。他说要给现钱,我哪有钱,只能先答应着。结果几天后干完活,我说我没钱,只能给他洋芋。他不同意,骂我「穷鬼,不是说好给钱的吗?现在怎么又给洋芋?我家有的是洋芋,自己还卖不掉呢。你不给我钱,我就不走了」我急忙说好话,他不依,当晚就赖在我家不走。

    警方:你就把他杀了?

    龙治民:是啊。晚上我想来想去,拿不出钱给他,借钱也借不到。他大块头很大,我打架也打不过他,干脆把他干掉算了。晚上我趁他睡熟了,用锄头对准他头猛砸,当场就把他砸死了。杀完人以后我很怕,赶快把他埋在地窖里面。过了几个月,你们公安也没来找我,我就不怕了,又继续杀人。

    警方:杀得什么人?

    龙治民:是一个收金银的胖女人。我把她骗到家来,想强奸她。结果这女人比我有力气多了,我根本对付不了她。我想,这算强奸未遂啊,也要坐牢的,干脆将她杀了。反正我已经杀过人了,杀一个是死,杀两个也是死。我就用锄头猛砸,将她砸死了又奸尸。下面我每隔一两个月,就骗一个人回来干活,然后杀掉。后来我就有瘾了,每个月不杀一个,就感到心里难受,就像抽大烟的犯瘾一样。

    问他为什么连续杀人,龙治民有自己的「观点」。

    龙治民:别问了,我就搞到这 573 元。我杀人也不只是图钱,我是为国家除害哩!

    警方:你说什么?

    龙治民:我有三不杀原则,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的!

    实际上,这完全是龙治民自己幻想出来说服自己的 YY,他杀害的人中,只有几名是智力低下、痴呆傻哑者,其余都是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青壮年。比如其中的赵三河,是村支部副书记、干部,我们前面讲过受害细节的几名受害者,无一例外都是正常人,哪是什么憨憨傻傻的。

    最后的审判

    陕西省公安厅及地县刑事技术人员反复对龙治民家的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提取各种证物 1011 件,对 48 具尸体逐一进行了损伤检验,将其死因、年龄、性别以及被害时间作出了科学鉴定。对被害者 388 件衣服用警犬进行气味鉴别,照印照片 3800 张,为辨认和查明死者身份提供了证据。

    案发后的 3 个月,也就是 1985 年 8 月 30 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9 月 20 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9 月 27 日,龙、阎二犯被处决。

    据办案人员回忆,龙治民对所犯罪行毫无悔意。在法庭上得知被判处死刑,龙治民说:「我想不通。」

    法官:「为什么想不通,你杀了那么多人……」

    龙治民:「人家黄巢杀人八百万,都没判死刑,为何给我判死刑呢?」

    尾声

    近年来,为了避免不实的消息以讹传讹,引起社会恐慌,这起特大杀人案的详情一直没有被正式披露过。尽管如此,却不断被人提起,尤其是给商县百姓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此案发生后,商县农民外出打工的打工者无人敢接收,干部出差没法吃饭、住宿。用当地人的话来说,「仿佛一夜之间,商县人都成了活阎王」。

    此案直到 2011 年的年底,在公开出版的《陕西省志·公安志》第四篇:打击刑事犯罪中,有了详细的解析,也首次刊出了「杀人恶魔」龙治民的照片。

    不过,饶是如此严控,附近地区还是谈之色变。

    「人间观察团」从当地贴吧里了解到,龙治民家当年的房子还保留完好地留在当地,龙治民夫妇被枪决后,由一个回村的老人以 300 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幢房子,如今老人已经去世了,房子无人居住,也没改造。而挨着这栋房子,又起了新的小楼。

    龙治民曾经住过的房子,至今在当地保留

    龙治民曾经住过的房子,至今在当地保留

    龙治民曾经住过的房子,至今在当地保留

    龙治民曾经住过的房子,至今在当地保留

    网上还有很多传言,有人说可能龙治民杀害的人不止 48 人是 100 多名,还有人传他杀人是为了给他妻子消业障等等,都是猜测之言。因为现今已经 80 多岁的村民鱼 XX,当年曾经参与过龙家尸体的清理,他说当时发现的尸体肯定是全部清理完了的,并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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