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时间游戏

时间游戏

非典型蛇蝎

  • 「我总觉得屋里多了一个人。」

    「想多了吧你。」

    说话的是我闺蜜,一回到家,她就甩掉高跟鞋,瘫倒在沙发上了。

    不是。

    真的。

    我闻到了。

    是黄油。

    那味道很淡,可是我还是一下子就捕捉到了。

    就是那种甜甜的,略带焦糊的,烤面包的味道。

    还有黄油。

    闺蜜笑着说:「好像吧,是香水吧,你今天不是喷香水了吗?」

    ——摘自《柜男》

    当我在扉页上读到这段话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因为这里面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像是从我和我闺蜜身上摘下来的。

    就昨天,我们俩本来要回老家的,可是航班取消,只能悻悻地又回来了。

    拖着偌大的行李箱,加上郁闷的心情,我闺蜜直接就瘫倒在沙发里了。

    而我,也确实闻到了一股味道。

    一股甜甜的、略带焦糊的、烤面包的味道,还有黄油。

    和书里的女主角一样,我把家里的电饭锅、空气炸锅和烤箱全部都查了一遍。

    如果说这是巧合,也未免太巧合了点。

    我翻回封面,猩红的背景上是一只隐藏在黑暗中的眼睛,那眼睛画得极大,将整个画面都占据掉了。

    我把拇指移开了点,免得扣着那人的眼珠。

    这本书名叫《柜男》,看书旗上说,作者是和史蒂芬金、铃木光司齐名的——鼠人。

    没听过。

    我这人胆子不小,也看小说,可是看着看着发现自己就是小说里的女主角,还带「恐怖」二字的还是头一次。

    而且封面上标记了一个「一」,是说写小说还有第二部吗?

    一直站在我身后的男店员说:「对,这本书还有第二部,您要看吗?」

    要啊。

    我买了两本,给妍妍也带了一本。

    店外有张长椅,我坐下来,继续往下读去。

    那天回家,我眼皮就一直跳。

    家里黑洞洞的,仿佛一个深渊。

    我叫了几声「妍妍」,没有人应。

    这是一间简陋的两居室,门口的衣柜里挂满了妍妍的包。

    走廊两旁是我和她的卧室,尽头是一间狭小而杂乱的客厅,从客厅照进来的光到我脚下便已殆尽。

    我打开走廊的灯,将屋里都照了一遍, 没有看见妍妍,于是我给她打了个电话,不知怎的,我心里非常害怕,我怕那欢快的手机铃声会突然从家里的柜子里传出来。

    ——

  • 第三章:头发。

    我在地垫里发现了一缕头发,黄的。

    巧了,妍妍的头发也是黄的,就是那种带着点褐色的挑染过的披肩发。

    读到这里,天忽然被乌云遮蔽,狂风打着卷儿将我的帽子卷上天空,越来越多的雨点坠落,打湿了我的书页。

    现在是下午,外面却黑得跟傍晚一样。

    我身后的书店门也开了,几个店员换好便装,准备关门。

    刚向我推荐过书的小哥哥说:「今天有暴雨预警,再不回去地铁就要关了。」

    暴雨预警?我打开手机,才看到埋没在众多广告里的通知,就是今晚有特大暴雨,请广大市民不要外出,公司也提早下班。

    难怪,这条繁华的步行街转眼就空无一人,只有我在黑乎乎的店外站着。

    我将书放进包里,拎起包,快步走向地铁,几位店员已经走得远了,我急忙小跑着,希望能离他们近些。

    不知怎的,在经历了一连串怪事之后,我突然有点怕黑。

    因是最后一班,地铁里十分拥挤,加上汗水和从外面带进来的雨水的味道,整个车厢都闷得像蒸笼一样。

    我能进来已是勉强,遑论在这人挨人的地方看书。可是我脑子却没闲着,一直沉浸在刚才的那本书里。

    你说那里面的女主角该不会就是我吧?

    我叫刘献丽,那里面的女主角也叫刘献丽。

    我最好的朋友叫妍妍,那里面的朋友也叫妍妍。

    我朋友的头发是黄色的,那里面的妍妍的头发也是黄的。

    这本书名叫《柜男》,是说我们家柜子里藏了人吗?

    可怕。

    我们住得很远,附近风景尚可,靠近一个公园,但是一到晚上人就少了,特别是这种风雨交加的夜里,出地铁后肯定只剩我一人赶路。

    思来想去,我决定给妍妍打个电话,我说:「喂。」

    电话那头,传来她慵懒的应答之声。

    「喂?」

    虽然嘈杂,但是在听见她声音的那一刻,我还是长长地出了口气,不管怎样,这姑娘总是接了,不至于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不接,也不回家。

    其实我也存着一丝疑惑,就是我和小说里的女主到底有没有对应关系。

    如果有,那如果我故意不按书里写的做呢?

    白纸黑字又没有脚,总不至于跟着我一起变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冒出一个极其大胆的想法,就是脱离小说,按照和剧情相反的方向去做。

    比如今日,只要我不回家,不就是一种改变。

    我看看路线图,下一站是森林度假村站,那里有家酒店,贵是贵了点,四星级的,好在设施完善、安全,我可以找个地方一口气把书读完。

    于是我跟她说:「你在哪?」

    「在公司啊,今天不是有大风吗?」

    哦哦哦。

    我闺蜜是个主播,晚上上播,所以一到夜晚,她公司里人来人往,总比待在家强。

    我说:「那行,我晚上就不回家了,我去找间酒店住住。」

    闺蜜笑道:「怎么,你是不是脑秀逗了?」

    我闺蜜就是这样,漂亮是漂亮,就是这张嘴啊,说出来的话实在是太难听了。

    「森林度假村站,到了,请您拿好随身物品,准备下车。」

    「那我不跟你说了,等下车再……」

    「嘟嘟嘟……」

    这个妍妍,竟然先一步挂了。

    我还想叮嘱几句,可是时间紧迫,地铁站即将关闭,工作人员晃着铁门,示意我赶紧地,跑两步出去。

    我急忙抱紧包,小跑着冲进雨里。

    雨很大,树枝拼命摇晃,闪电照亮天空。

    ——

  • 大厅里冷清清的,只有我一个客人,湿漉漉的运动鞋在光滑的地板上摩擦,回荡起「吱吱」的声音。

    这里面还挺贵的,一晚上要四百八,但是为了安全起见,我毫不犹豫地要了一间。

    一楼,靠近前台。

    我简单冲了个澡,胡乱擦了几下头发,就趴在床上,打开了《柜男》这本书。

    那封皮看着碍眼,我咬咬牙,将它撕了,扔垃圾桶,别说封皮,等事情过去之后,我连这本书都要烧掉。

    第三章。

    在发现闺蜜的头发之后,我觉得有些不安,于是和楼下的保安一起,将家里的灯都打开了。

    保安是个戴眼镜的小哥哥,看上去有点面生。

    我俩一起,将家里所有的柜子都翻了一遍。

    衣柜。

    鞋柜。

    碗柜。

    甚至冰柜。

    无一都翻了一遍。

    我不知道我们在找什么,好像在找人,但是那狭小的空间,只容得下一只猫的碗柜又是什么,莫非在我们心里,在找人之余同时也在找着尸块?

    所幸就是没有。

    我在洗手间里发现一张字条,是妍妍的字。

    「我要离开几天,不要担心,不要报警。」这是写在外卖单上的一句话,我看了下,是我闺蜜的字,我俩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她的字龙飞凤舞,缺胳膊少腿,我一眼就分辨出了。

    「不要担心,不要报警。」

    这话说得,我一颗心,顿时就提到嗓子眼了。

    而且除了这张字条,我们还少了一个行李箱,就是差点被我们拎回老家的那个银色的行李箱。

    「报警。」

    我在酒店提供的便签纸上写下这两个字。

    又在这两个字下面划了两条横线。

    妍妍走就走吧,为什么要强调报警,还有那个箱子,我家里是有个箱子,银色的,金属做的,妍妍很瘦,可是再瘦也没办法钻进去的,我们买的时候试过(我们一定是脑子进水了才要试这),除非……除非把她切成一块块的……

    我被自己吓了一跳。

    再看看表,已是夜里十一点。

    我肚子「咕咕」直叫,这地方东西都贵,一包薯片竟然要卖八块钱,不过矿泉水是免费的,我拧开一瓶,一边喝,一边看妍妍直播。

    ——

  • 那本书后面便都是水了,就是在回忆女主和妍妍小时候的往事,大概两三章吧,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情。

    比如一起捉蜻蜓啦,一起打野狗啦。

    我记得那只蜻蜓,当时我们玩的是医生游戏。

    我们当医生,蜻蜓当病人,我们模仿医生的样子为它做了个破腹手术。

    我想那一定很疼。

    因为我们刚划到一半,那绿色的、令人难忘的蜻蜓突然双手捧头,将自己的脑袋直直地摘下来了。

    第二件就是疯狗。

    有一天我们在河边玩,不小心碰到一只疯狗,狗见到我们便凶恶地叫个不停。

    它背上秃了大半,应是得了疾病。

    我和妍妍立刻被这阵势吓得哇哇大叫,朝河堤的方向跑去,可是无论我们怎么跑,疯狗都能很快地追上我们。

    你知道最后我们是怎样脱身的吗?

    是我们用擦炮炸的,那时候正是过年,我们俩身上都带着炮呢,就用擦炮炸它脑袋,最后把它的眼睛都炸烂了。

    十多年了,这件事是毫无疑问是一个禁区,是我从来不肯提起的可怕经历,没想到竟会在这里读到。

    「就是这样吃的哦,大家看我。」

    手机上,妍妍正直播一种食物,好像是猪脚还是什么,浓油赤酱,从她鲜红的嘴角流出。

    下面很多留言,她看到了就会一一回应。

    看样子她没事了。

    我放下书,疲惫地揉揉眉心,至此第一部书便看完了,第二部书上的眼睛睁着,一动不动地在等着我。

    ——

  • 第二部很薄,我翻了翻,一下子就翻到集中打印在中间的插画。

    是照片。

    我凝视着其中一张,适才放松的心情立刻又紧张起来。

    这不就是我吗?一张张的,从 2 岁到 28 岁,照片上的人就是我。

    比如这张穿花裙子的,就是小时候的我,刚上幼儿园时照的。

    还有这张毕业照。

    「刘献丽,24 岁,于学院门前。」

    这不都是从我家相册上抠下来的吗!

    我抬头,撞上镜子里那个死灰一样僵硬的脸。

    是我,黑发、黑毛衣,镜子里的我眉头紧锁,脸色铁青,单眼皮有点肿胀,紧紧地咬住自己的嘴皮怎么看都带着点神经质的感觉。

    不管我想或不想,不管我怎样解释,这本书很可能写的就是我了。

    可是为什么?

    于千万人中,我就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无钱无貌无学习,就问我有什么好写的呢。

    我走进洗手间,趴在垃圾桶旁边,捡起了那张书皮。

    鼠人。

    这本书的作者名叫鼠人,这名字一听就不是能写出甜文的那种选手,它幽暗、神秘,还带着几分肮脏,就像蜷缩在下水道里的动物。

    这人是谁,为什么要盯着我呢……

    我退出抖因,在百度里打下「鼠人」。

    回车。

    这小说不太知名,我翻了几页只找到三五条结果。

    「鼠人,恐怖小说家,曾出版作品《柜男》《蛋糕甜心》等。」

    《柜男》自是这本。

    《蛋糕甜心》又是什么,这本书听起来不太像他风格。

    我搜了几次,《蛋糕甜心》到处都是缺货,最终在一家旧书网上找到了它。

    我买了两本,地址选的是我们小区门口,我这人很小心的,买东西从来不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一律都是门口。

    倒是妍妍,懒惰成性,才不会为几个快递下楼一趟,所以我怀疑我们家的地址、隐私就是她泄露的。

    我打了个哈欠,再看表已经是两点,我闺蜜已经下播,应在公司睡觉。

    外面风雨大作,隔着窗帘和厚厚的双层玻璃,我依然能听见树林里传来的「沙沙」声。

    第六章:日记。

    我这人容易焦虑,只要心里有一点事便睡不着,于是便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只有将盘旋在脑海中的文字记录下来,才能缓缓地出一口气。

    那些弄死蜻蜓,和炸狗的事便是其中两件。

    因记的都是坏事,那厚厚的笔记本里便积攒就许多怨气。

    是的,我家里有个本子,写日记的,就放在我床头的柜子里。

    在《柜男》这本书里,闺蜜留下一张「不要报警」的字条后便失踪了,女主怎么都找不到她,给她打电话她也不接。

    直到有一天,女主早晨醒来,突然闻到一股浓浓的臭味,就是那种又苦又臭的、令人作呕的腐败味道。

    然后她打开门,发现了那个银色的旅行箱。

    臭味就是从那倒霉的金属箱里发出来的。

    一截美丽的金发从金属箱的缝隙里露出来了,确切地说,它是被夹杂在拉链中的。

    黑色的、散发着恶臭的液体浸透地垫。

    当警察打开箱子时,最先滚出来的是她的头颅。

    那美丽的,或者说曾经美丽过的脸庞,此刻是这样难以辨认,哦不,如果你仔细看,还是能看到一些粉底液的痕迹,显然,她是化了妆的。

    浓烈的红唇开始发黑。

    她躺在冰冷的钢板上,眼睛空洞洞地望着前方,据说人死前眼睛可以变成照相机,如果你放大了看便可以看到那个人影。

    可是在她眼睛里却只剩下一片黑了,曾经属于白色的地方也变成了黑,仿佛那杀死她的就是黑暗,于一片漆黑中她能看见的只是虚空。

    那美丽的主播如大丽花一般凋谢。

    充满画面感的描写,一秒便将我拽进小说的世界。

    镜头越来越近,将漆黑的、已经散开的瞳孔放给我看。

    不。

    这一切都是假的,虽然很像真的,可我一遍遍地提醒自己,不要陷入无畏的恐慌中去,什么是真的,这硬邦邦的被子,橘黄色的床头灯,镜子,雨,这些方是真的。

    再这样我就报警。

    我决定了,明天一早我就去派出所报警,我要把这本书的作者找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将我和我闺蜜的生活写得这么可怕。

    ——

  • 但是在小说里,闺蜜是死在我箱里的。

    他们传唤我,怀疑我杀了她。

    荒谬,实在是太荒谬了。

    可是不论我怎样解释,那抛尸的工具和一件件证据都指向了我。

    就连我的律师私下都说:「丽,其实你一直都很嫉妒她吧。」

    什么! 你们在说什么啊!

    我没有疯,也没有杀人。

    尽管这些天我身边发生了许多怪事,但是我真的没有杀人。

    那案子轰动极了,不论我走到哪里,都有一群记者对着我拍。

    毕竟我闺蜜生前曾做过主播。

    她性感、美丽,死时却这般可怖。

    这案子在网络上引起轰动,而我也接到了各种各样的恐吓。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凶手,只有我,清醒地认为不是。

    读到这里,不觉东方既白。

    我拾起手机,已是凌晨五点多了。

    雨停了,鸟儿在树梢鸣叫,它们起得可早,可是我却像被一场梦掏空身体,我手脚冰凉,虚脱地缩进被子。

    如果说小说里的妍妍已经死了,那我住进酒店之后,这件事是不是已被改写。

    我给她拨了一个电话,却被她很凶狠地拒绝掉了。

    我又打了一个,依然被拒绝。

    是了,往日这个时间,正是她补觉的时间。

    我看看天色,用冷水洗了把脸,脸上毛孔收紧,呈现出一种脆弱的、极其敏感的红。

    不管怎样,我决定去拜访一下鼠人,这本书的作者。

    前台小姐姐已经换人,变成一个戴眼镜的小哥哥,不知怎的,一看见他眼眶上的金边眼镜,我就想起书里的那个保安。

    算起来,这一路上我已经遇到很多人了,有书店店员、末班地铁站的工作人员,还有眼前的这个小哥哥,他们都是白白净净的,戴眼镜,细看,细看还有一点相似。

    小哥哥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依旧保持着酒店从业人员标准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那我就给您退了,小姐。」

    「嗯。」我接过单子问,「我能和您拍张照吗?」

    小哥哥微微一愣,显是被我尬到。

    他说:「不好意思,您可以和大堂的一些建筑合影,我们按规定是不可以的,不好意思。」

    「哦好吧。」我收起单子,但还是趁他不注意拍了一张侧颜。

    小哥哥汗了一下,低头装没看见。

    ——

  • 那本书我看完了,结局是这样的。

    闺蜜死了。

    因为证据不足,我没有被判做凶手。

    但是所有人都说是我,说我就是那个凶手。

    我不承认,隐姓埋名,就此消失在人海中了,五个月后我不堪重负,跳河自杀。

    这件事也成了悬案。

    尽管这里面有很多疑点,但是大家依旧认为我就是那个凶手。

    没有人会在意,故事开始时,若有似无的一股味道。

    雨后的森林公园满地都是落叶,陷进泥里。

    空气里也弥漫着那一份清晨独有的潮湿之气。

    我跳过水洼,一步步走向地铁。

    刚才收到短信,妍妍说她下班了,要回去了。

    我让她当心一点。

    她说:「放心吧,有人送我。」

    谁?

    我闺蜜是个网红,有很多人送她回家。

    她破天荒回了我一个电话,声音里都带着雀跃。

    「别担心,是一位很优秀的大哥哦。」

    「优秀」就是有钱。

    她坐在副驾驶上,拍到了那个人的一点侧脸,是一个帅气的,戴腕表,会单手开车的小哥哥,因为戴着口罩,我看不清他的全脸。

    我贴着话筒,疲惫地说:「我今天看了一本小说,里面你被人分尸了。」

    「不会的啦。」

    一阵笑声过后,她挂了电话:「哦对了,天黑前不要回来,给我们一点独处的时间好吗?」

    什么……

    女人。

    能不能靠点谱。

    从小到大,她真是什么都不上心。

    要怎样就怎样。

    高考前忘带身份证你能信?

    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竟然怎么样都能成功。

    随便传两个化妆视频也能成网红。

    而且桃花运也特别旺。

    每一任男盆友都爱她爱得要死。

    可能这就是命吧。

    漂亮的人总是幸运。

    再看我。

    干枯的头发。

    发黄的运动鞋。

    我是什么。

    努力了十年依旧只是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临时工。

    原本狂奔的脚步慢了下来。

    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倦意,一股浓浓的、沉重得令人窒息的疲倦,从昨天到现在,我只喝了一点凉水。

    你说我这是为了谁呢?

    我手机里还存着一群前男友,她的。

    一个个贼心不死,还妄求和她复合。

    失智啊你们……

    即便如此,我也不会杀了她的。

    我将散落在额前的乱发撸到脑后。

    不管怎样,我都不会杀了她的,虽然我承认,有时候我是有那么一点嫉妒,我嫉妒她的漂亮、幸运,我嫉妒她的成功,但是我是不会杀了她的,我是有理智的人。

    我去对面的店里要了碗面。

    这荒郊野岭的,来吃饭的都是司机,只有我一个女人。

    味道很重、很咸、也辣,在重口味的刺激下我也出了一身大汗。

    我将《柜男》的扉页发给她了,还有「她」被肢解那段。

    闺蜜没有回我,想必正在忙碌。

    我跟老板要了包烟,最便宜的辣梅,然后和周围人一起吞云吐雾,隐没在世界当中,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能得到片刻宁静。

    方才只觉得小说诡异,这么一看,我原本的生活也不正常,不是吗。

    ——

  • 我回家时已是下午。

    这是一个老小区,墙壁上写着「拆」字。

    我说搬出去吧,妍妍不肯,她这人就是懒,宁愿住在猪窝里也不肯搬。

    经过这遭,不管她搬是不搬,反正我是要搬出去的。

    十几年了,我想,我们的人生已经走到了要分开的地步,自此以后,我还是搬出去吧。

    楼道里没有窗户,刚下午便黑得像地窖一样。

    就在我插入钥匙的一刻,不知怎的,我心里突然涌上一丝不安,眼皮跳得厉害。

    这一幕好熟悉,仿佛在书里见过,虽然晚了一天,但还是尽数展现在我眼前了。

    门开了。

    家里黑洞洞的,仿佛是一个深渊。

    我叫了几声妍妍,没有人应。

    碰巧这时候保安小哥哥来了,他拎着一件黑色的快递,是书,鼠人的另一本小说《蛋糕甜心》。

    「怎么了?」他问。

    他长得白白净净,好像是新来的,可是我心里的警觉顿时又多了几分。

    我打开了走廊的灯,两边都能照到一点。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房间里没有人在。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妍妍的电话,没有人接。

    还有,我第一时间冲向卧室,打开抽屉,还好,我的日记和相册都在,没丢。

    保安小哥哥说:「怎么了?你在找什么吗?」

    「我室友,你今天有见过她吗?」

    「有吧。」

    我在地垫里发现了一缕长发,一缕黄色的,挑染过的长发,是妍妍的。

    和书里写的一模一样。

    我们将家里的灯都打开了。

    保安小哥哥说:「不会吧,我亲眼看见她进来了啊,后面还跟着一位男士。」

    男士?

    就是送他回家的那个人吧。

    我们将家里的柜子都翻了一遍,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和小说里写的一样,茫然、恐惧和疑惑再一次占据了我的心。

    我在洗手间里发现一张字条,是我闺蜜的字。

    「我要离开几天,不要担心,不要报警。」

    这是写在外卖单上的一句话,我看了下,是妍妍的字,我们俩从初中就是同学,她的字龙飞凤舞,缺胳膊少腿,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不要担心,不要报警。」

    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大行李箱。

    我想了想,终是掏出手机,报警。

    ——

  • 此刻我正在洗手间里,昏黄的灯光下,保安小哥微笑着说:「所以你还是报警了吗?要知道被当作头号嫌疑人的滋味可不好受。」

    他凝视着我的眼睛,仿佛要将我脑子里的东西都挖出来。

    还有这副金边眼镜……

    不是和我在酒店大堂见到的一模一样吗?我打开手机,快速地对照了一下,那犀利的、仿佛能穿透我灵魂的眼神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我抓起一把尖尖的梳子,指着他说:「你是谁!为什么要跟踪我!」

    对面的男人想了想,拾起光秃秃的《柜男》说:「不好意思,我是鼠人。」

    在鼠人的第二本小说《蛋糕甜心》上,他说:

    我从小就爱看推理,特别是以现实案件改编的推理小说,那缜密的逻辑,和找不到凶手的焦虑混在一起,无一不散发出令人着迷的神秘味道。

    我常常想,如果有一天,我也能穿越到那个时代就好了,我要亲眼看看那些凶手,我要和凶手交谈,为他们递上咖啡。

    我要看看那些美丽的受害者,她们狂妄自大,兀自狂欢,殊不知死亡的阴霾已经笼罩在她们头上。

    更有甚者,我要去犯罪现场看看,那一个个变态的灵魂是如何从看似正常的躯体中脱壳而出的。

    譬如我的上一篇小说《柜男》,我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潜伏在她们身边,那美丽的受害者,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黄油香味,我查过了,那是十年前流行的一种香水,你能想象么,我一边抚摸她的衣柜,一边在身上喷洒下这种香水。

    然后我也见到了刘献丽,案件发生之后,她一直被当作是这件案件的头号凶手而生活在疯癫之中,但是我知道,她不是。

    虽然她很嫉妒自己的闺蜜,但是她没有杀人。 你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吗?

    因为被害人失踪那天,我一直在跟着刘。

    你能相信么,为了接近她,我竟然化装成一个保安。

    还有书店店员、地铁管理员、酒店服务员等等。

    你不知道,当她看我的眼神里浮上一丝怀疑时,我心里有多么紧张。

    虽然她看上去很像凶手,但是我可以以一个畅销小说家的名誉起誓,她不是。

    而且她也没有电影里说的那样不堪,那些电影总喜欢把她描绘成一个嗜烟如命的丑八怪,脸上长满青春痘和黑斑。

    事实上,她眉宇间有一丝局促,但是细看还是挺耐看的。

    所以我特意在第二部里附上照片,希望能洗刷关于她外貌的传言。

    ——

  • 警察随时会来,我颤抖着给自己点了支烟。

    如果说妍妍失踪是一件可以理解的刑事案件,那么这位大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灵异事件。

    难怪当初在看扉页时就觉得不对,出版年份那里写的竟然是 2030 年,毕竟是无人问津的扑街书,连出版时间都能印错,没想到竟是来自未来的犯罪小说?

    鼠人像等待粉丝见面会一样,期待着我的反应。

    但是我跟你讲。

    「我不信。」

    我不会自责,也不会难受,随便他们怎么冤枉,怎么网暴,我都不会像你说的那样沉沦,更不会因为不堪重负而自杀。我会好好活着,将全世界好吃的都吃一遍,我会长命百岁,快乐地过一辈子。

    何况妍妍也不会死,只要我全力配合警方调查,一定可以找到她的。

    而且这本书,《柜男》我也会原原本本地交给警察。

    拐走妍妍的就是那个送她回来的男人,不是吗?

    鼠人低下头,扶了扶自己的眼镜。

    还有你,你也很可疑。

    在向警察介绍完妍妍的情况之后,我跟负责案件的陈警官说:「和我一起报案的那个人也很可疑,请您一定要查一查这个人的身份证。」

    陈警官是这一票人里比较年轻的,所以在我说时光旅行的那句话时,他虽然抬了抬眼,可还是耐心地听我说完。

    「就是那个人,自称是来自未来的那个鼠人。」

    「嗯……」陈警官收起笔,说,「按规定,报案人的身份证我们都要看的。」

    ——

  • 鼠人竟然有身份证。

    本名舒阳,这名字不是挺阳光的吗,为什么要起那么变态的一个笔名。

    我说:「您好好看看,他的身份证是不是伪造的,一个时空旅行者是不可能有身份证的。」

    陈警官把他身份证在机器上贴了一下,说:「是真的,嗯,家住……北山区孤儿院……」

    鼠人面无表情地拿回了自己的身份证,装在保安服左上角的兜里,说:「别说身份证了,我这个人都是真的,不信你……」

    「我?」

    「你摸摸看?」

    说实话,我还真想摸摸,这穿越人到底是怎么个穿越之法,坐的是时光机还是什么,为什么可以连身份证都带过来。

    我捏了一下他的小臂,还真是,真人真肉,柔软而温热。

    刚才警察看他身份证的时候,我也聚精会神地看了一会,将上面的信息都背下了,舒阳,北山区孤儿院,出生日期是 02 年的,也就是说,这个人不过区区二十岁而已。

    陈警官去调监控了,而我也将妍妍发给我的照片发送给他。

    我高度怀疑,那个送她回家的男人就是凶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抠着指甲,给妍妍打了几个电话,一律没有人接。

    鬼知道她现在在经历什么,难道说,她真的……被人杀了?

    我在妍妍凌乱而充满公主心的卧室里走了一圈,床上的哈咯凯蒂面无表情地凝视着我。

    鼠人拍了几张照片,饶有兴趣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他从来都是像个旁观者似的。

    「她一直都这么乱吗?」

    「嗯。」

    他随手翻翻,比起死者,他显然对我更感兴趣。

    「所以你是临江师范学院毕业的?」

    「嗯。」

    我是读师范的,却没能成为老师,而是在一家宠物医院工作。

    其实我对他也很有兴趣。

    我倒了杯水,递给他说:「所以你真是穿越来的?」

    「嗯。」

    「看着不像。」

    这大热天的,我加了柠檬,喝起来比较清凉。

    鼠人喝了一口,笑笑。

    「既然你是从未来来的,能透露我一点未来的事吗?」

    他摇摇头,笑着说:「不能。」

    就知道,我举起妍妍的腰带说:「那就别怪我不好意思了。」

    鼠人这才注意到水的问题,不好意思,我在里面加了佐匹克隆和宠物用布托啡诺,都是市面上能买到的麻醉剂,你观察我那么久了,我这人失眠,你不会不知道吧。

    ——

  • 舒阳坐在地上,背靠着妍妍白色的铁架子床,两只手被绑住了,和铁架床铐在一起。

    不好意思,我这是非法拘禁,但是你是知道我的,在经历了一连串诡异之后,我能保持这般冷静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还穿越者,你当我是傻子吗?随便找打印店搞出来的玩意儿,就想骗我相信,默默地给我洗脑?

    什么穿越者,还不如说自己是真人秀来得实在。

    我查过了,根本就没有一个叫星秀出版社的出版机构。

    鼠人说:「因为它……是 2025 年才成立的……」

    是吗?

    我掏出水果刀,在他拇指上划了一下,地上立刻多了一道鲜血。

    我在这里留下他的血,就是为了把他也牵扯进来,一旦妍妍出事,他也脱不了干系。

    鼠人笑笑:「那要不要再留点我的 DNA 啊。」

    我用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那是什么。

    ——

  • 「不好意思,开个玩笑。」鼠人看向我的眼睛说。

    我没工夫跟他闲聊。

    我将他绑起,是为了弄清下面几个问题。

    这其一,就是他的真实身份。

    刚才和警察闲聊时他已承认,自己就是个中专毕业,早早出来打工的服务员。

    什么穿越人,小说家,我看他和我这种朝不保夕的打工仔没有两样。

    这其二,就是他的目的,这个人究竟要干什么,他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这其三,就是妍妍,这女人究竟在哪,为什么要留下「不要报警」这样不合常理的字条。

    鼠人一笑,说:「这世上有很多悬案,你知道吗,像什么南大碎尸案,清华铊毒案,以及发生在妍妍身上的女主播碎尸案,所死之人不过一个,但大家就喜欢看它,讨论它,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嫌疑人太聪明了,像一只狡猾的老鼠,但是世人总以为自己是猫……要将那狡猾的老鼠捉住。」

    我将话题拉回现实,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还有我的行踪和过去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笔录,妍妍死了之后,我托人搞到了你的笔录。」

    什么……

    「还有你小时候写的日记、相册,你身边的亲戚朋友等,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火,多少影视剧是改编你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还真把自己当穿越人了不是。那么请问——

    「你的时光机在哪里?」

    这才多少年啊,就能穿越,我不信。

    我将他全身都搜遍了,没发现什么工具,只有一瓶药,一部破旧的花为手机和一把钥匙。

    「没有时光机……」鼠人靠床,微笑着说,「那个词怎么说来着?魂穿,我就是个魂穿。」

    「什么?」

    「就是未来的你,通过某种方式回到过去,占据并且操控过去的你。」鼠人唇角依然扬着,可是声音却渐渐陷入梦呓,「我小时候常常梦游,闭眼时还在宿舍,醒来时便一个人伫立在水塘边了。院长很担心我,带我看了很多医生,可是都没有用,我自己也很苦恼,再加上身体瘦弱,读书是没指望了,于是便出来打工。直到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正站在小时候的身体里,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一直困扰我的梦游症竟是上天对我的最大的恩赐。我终于可以以成年人的心智,去控制曾经幼稚和落魄的自己,是不是想想就觉得开心。」

    ——

  •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我是从 2033 年穿过来的。」

    那岂不是已经三十一岁了。

    我笑笑,晃了晃从他身上搜出的奥氮平片,这是市面上最便宜的治疗人格分裂的药。

    我看他就是人格分裂,因为某种原因分裂出一个三十一岁的男性人格。

    鼠人说:「你可真够固执。」

    算了,人分就人分吧,我想知道的还是妍妍,我举起手机,给他看我拍的字条。

    妍妍的外卖单上显示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十八分,也就是说,她一个小时前还在这里,这么短的时间,妍妍肯定没死。

    我逼问鼠人,就是想快点得到消息。

    ——

  • 我不管你是穿越的还是什么,就问你为什么要关心妍妍?

    「我在扉页里说了啊,我不仅关心妍妍,还关心你……」

    废话少说,今天早晨我还动过放弃妍妍的念头,可是就在看到外卖单的一刻,我突然觉得好笑,都什么时候了,这女人还给我叫了奶茶,波波芋泥馅的,她以为我爱吃,其实我只是因为便宜。

    傻女人。

    我十指插入头发,狠狠地撸到脑后,将话题拉回妍妍:「所以凶手就是送妍妍回家的那个男人,对吧?」

    鼠人说:「你知道有一个词叫作宿命……」

    我知道有一个词叫作没命。

    我举着刀,温柔地说:「就是他对吗?」

    「你不用割我的手,这案子里男性嫌疑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所以警察也问过我,不过很快就排除掉了。」

    鼠人凝视着我,仿佛正凝视着一头困兽。

    「你之前做了那么多事,有一件起作用吗?但凡有一件起作用了,你也不用坐在这里冲我瞪眼。它们不但没用,反而在既定的轨道上越走越远,除了增加你自己的可疑度外没有任何用处,哦,其实也有点用的,就是将妍妍朝死亡的路上推了一把,你越挣扎,妍妍就死得越惨,我跟你说,这就叫作命运。」

    为什么,只要我提前获取信息,带着信息往下,为什么不能救出妍妍。

    我问:「所以那个人就是凶手?是或不是,你回答我!」

    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个案子。

    鼠人叹了口气,说:「是,长久以来,送妍妍回家的建筑商人夏斌,一直被认为是杀害女主播的二号嫌疑人。」

    一号是谁?

    「你。」

    好,夏斌,我火速编辑着给陈警官发过去了。

    陈警官说:「收到。」

    他已经查到车了,是夏斌,和我获取的信息一样,原来在停留了十分钟之后,他们又开着车离开了这里。

    这里人烟稀少,监控也少,只有正对小区大门的地方有,但就那一个也足以证明妍妍失踪前是和这个叫夏斌的男人在一起的。

    陈警官已经查到了他的住址,正在往那里赶呢。

    ——

  • 我们也过去吧。

    我开小电驴,让他坐后边。

    鼠人说:「开惯了玛莎拉蒂,骑车还真有点不习惯啊……」

    「太慢了是吗?」

    「嗯。」

    老男人就是麻烦,听说还是个上了富豪榜的男人。

    可如果他真是穿越,又怎么会被我麻翻?

    「因为你在笔录里撒谎了啊,关于我的所有描述都是假的。」

    「比如呢。」

    「比如我们俩在卧室聊天,可事实却是你把我摁在床边殴打……」

    刹车。

    到了,夏斌家住世金府,我们市一等一的高档小区,我们是进不去的,只能在外面等陈警官,可是我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夏斌是仅次于我的二号嫌疑人,警察肯定会把他查个底掉,如果真的是他,这案子不早就破了。

    等了一会,陈警官把夏斌带出来了,果然没找到妍妍。

    「她在半路就下车了啊。」夏斌摘下墨镜说,「到春光路就下车了。」

    下车?

    不可能,春光路那一带非常荒凉,除了几处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根本没有人烟,妍妍再冲动也不可能在那里下车。

    ——

  • 我问鼠人:「这一段是怎么回事,妍妍为什么要在春光路下车。」

    夏斌的证词鼠人看过,年轻的建筑商人,其实是挂在自家地产公司名下的富二代,平时不做正事,就喜欢和网红玩,他跟妍妍是在一场饭局上认识的。

    那天是妍妍约他,他们在茶餐厅吃了午饭,然后夏斌便开车送她回家。

    夏斌坦言,他是准备和妍妍发生点什么,在巨大的审讯压力下,正常人的心理早崩溃了,所以甭管什么隐私不隐私的,夏斌一股脑全都招了。

    他准备和妍妍发生点什么,可是妍妍住的地方实在太破,于是他们便离开了,准备去外面开房。

    这就是他们匆匆离开的原因。

    我没有打断鼠人,可是心里始终有个疑问,那张是字条,都什么时候了,妍妍为什么要用写的,而不是用打电话、发微信的方式通知我呢。

    她到底在做什么……

    金世府门口便是公园和我们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一到晚上人更多了。

    鼠人说:「哟,是夜市啊。」

    是啊,有钱人都不逛夜市的吗?

    「人民医院门口的鱼汤面还开着吗?」

    「开着,不过得排一个多小时的队。」

    罢了,看他一脸期待的样子,我们就去那边吃一次吧。

    我看看表,晚上十点。

    鼠人用勺子舀了一勺汤说:「放心吧,妍妍没有事的,按照尸检时间,她是在后天凌晨时才死亡的。」

    后天凌晨,我算了算,那不是还有三十个小时左右。

    鼠人说:「真的,我劝你不要追了,静静地等着不好吗,你知道妍妍为什么要在春光路下车?」

    「为什么?」

    「因为她和夏斌吵架了,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吵架吗?」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你,当他们走到春光路的时候,你就一直打电话,夏斌觉得很烦,忍不住说了两句,妍妍就生气了,掰着他的手让他停车。」鼠人笑笑,摊开手对着我说,「恭喜你,在杀死妍妍的路上又进了一步。」

    不可能,怎么会是为我。

    我明明是想救她的啊。

    鼠人说:「所以说,这就是命啊……」

    他从我烟盒里抽出一支辣梅,咬住烟,点燃,皱眉吸了一下说:「你以为我不想吗,我就想回到我爸妈死去的那个雨夜,说什么也不让他们出门。」

    他小臂用力,微微发抖。

    「你别说,我还真穿回去过,六月十二日,雨很大,我大概……」他指着旁边正在吸面的小男孩说,「我大概这么大吧,六岁多。在穿回去之前,我关于这段事的记忆就是空白,所以我一直很怨恨他们,恨他们为什么不听劝阻,一定要在雨夜开车,还开得那么快,还上高速,穿越后我才明白,他们开那么快竟是为我。」

    他说这些话时完全没有表情,就是夹烟的手微微颤了一下。

    「说来还是怪我,幼小的身体承受不住穿越的痛苦,早早便昏迷过去,我爸妈为了救我,才不顾周围人的阻拦,要将我送往医院,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我不但没能改变命运,反而再一次杀了他们。」

    「舒阳……」

    「不过也好,那一次至少弥补了我记忆的空白,时隔那么多年我终于看清了那辆货车,也看清了我妈脸上的一滴眼泪,哎你知道吗?一切都像一场寂静无声的穹幕电影,那画面充满了整个天空。」

    「舒阳……」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的,你看我,都已经想明白了,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所以,接受就好。」

    ——

  • 我在想要不要安慰他时,他倒好,很快便反过来安慰我了。

    他让我不要太担心妍妍,因为我们每个人头上都悬着一把命运之刃,该落下时就该让它落下。

    「而且你不是也想过要离开她,自此都不管了?」

    是,我是曾动过那个念头,这也是我此刻的内疚之源,每每想起,如坐针毡。

    「嗯嗯,放心吧,妍妍不会有事的……嗯,到时候我跟您说……好,警察那边有消息了我一定第一时间跟您打电话……嗯,好的,甭管多晚我都会告诉您的……好,阿姨放心,您也要保重身体,嗯嗯好拜拜……」

    是妍妍妈妈打过来的,她联系不上妍妍,便一股脑打给我了。

    妍妍手机关机,好在陈警官已经查到她的手机定位,就在大桥附近。

    大桥……我望着桥下湍急的河水说:「难道说她手机掉河里了吗?」

    鼠人说:「是,现在人最常用的就是手机,如果当时能找到被害人的手机,说不定能找到更多线索。」

    他一口一个「被害人」就好像这个人已经死了。

    我不满地说:「拜托,妍妍还活着呢。」

    我记得《柜男》提到,妍妍是被勒死的,胳膊和小腹处也有擦伤,胃部较空,死前曾遭受饥饿。

    妍妍那么漂亮的女生,死前有没有受到侵犯?

    鼠人说:「没有,尸检做了很多次,结果就是没有,这也是本案最让人费解的地方,像妍妍这么漂亮的女生,总是很容易遭到侵害。」

    说完,他神情复杂地看着我说:「所以说,杀害妍妍的凶手很可能不是男人,而是一个年纪相仿的女人,我也不知道『年纪相仿』四个字是怎么得出来的,反正很多人都觉得是你。」

    「无所谓了。」

    我是要救她的,不管之前怎样,反正这一次我是要救下她的。

    鼠人好奇地问:「为什么?」

    因为妍妍曾经也救过我,这样够吗?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距今已经有十多年了。

    假设鼠人的宿命论是真的,那么我要面对的便是妍妍死亡的那个终点,我所做的每件事,都会推动或导致她的死亡。

    可是……可是……

    可是于万千逻辑和时间线的交织中,是不是还存在一种可能。

    我看向桥下河水,突然产生了一个很疯狂的想法,那便是,逆心而为。

    如果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推动妍妍的死亡,那如果我反着来呢?

    我心里想的是东,最后却做的是西,那这样呢,会不会延缓她的死亡?

    「嗯……」鼠人摸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说,「牛啊,你这何止是逆心,简直是欺天啊……」

    我这辈子做过很多决定,大部分都是错的,比如上师范,学生物,来临江,做临漂。

    虽然我看起来很有主意,也常告诉自己要坚强勇敢地走下去,但在我心里,其实对自己的人生充满怀疑。

    而这一次,我必须拨云见雾,去审视自己的内心。

    鼠人说:「那接下来你要干吗。」

    我本来想去春光路的,如今想了又想,咬咬牙说:「我要回去,睡觉。」

    ——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睡不着。

    何况妍妍的房间就在对面,哈咯凯蒂也没有睡。

    鼠人说:「要不要我陪你啊?」

    「不要。」

    我承认我是有点怕的。

    怕黑,怕一个人。

    鼠人说:「你说的啊,不要就是要。」

    「什么鬼……」

    不过他就是说说而已,整个人还在客厅打字。

    我绕到他后面,瞥了一眼,是《柜男 3》,这本书要出第三部了。

    「没办法,写小说嘛……」他手指飞舞,头也不抬地说。

    ——

  • 那天晚上,我把他写的另一本小说也看完了,就是《蛋糕甜心》。

    翻开书我才知道,原来是发生在去年的金融大厦蛋糕投毒案。

    就是金融大厦下面有家叫心尖的蛋糕店,其中一个工作人员在蛋糕里添加水银,致使十几个人中毒,智力受损的事。

    案件发生之后,全临江的记者都去金融大厦门口抢新闻了,鼠人这又能挖掘出什么新东西?

    「那本啊。」鼠人摇摇头说,「2026 年写的,凑合看吧。」

    这案子之所以会成为悬案,是因为凶手在出事后就自杀了,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杀人,也不知道她最后留下的遗书是什么意思。

    遗书上只有两个字,就是「黑色」。

    「黑色……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熟人扶了扶眼镜说:「你平时去夜店吗?」

    不去。

    「嗯,难怪你不知道,那是一种酒精饮料,用蓝莓、草莓和酒做成的,凶手死之前想的是这种饮料。」

    「为什么?」

    鼠人放下手机,微笑着说:「你不会真以为她是为了报复社会才投毒的吧,其实她在别的蛋糕里下毒,只是为了混淆视线,掩盖自己真正想毒杀的目标而已。」

    「所以她真正想杀的目标是谁?」

    「大卫啊,我不是都写了吗?」

    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大卫从地铁站出来已经晚了,他小跑两步,急匆匆地走进大厦。

    大厦下面有一家开了很久的蛋糕店,那里的蛋糕不仅好吃而且非常便宜,一份十五块钱的价格在寸土寸金的临江可以说非常良心了。

    高峰期的时候,店里人头攒动,柜台前排起长队,可是大卫不用,他拎起柜台上的食盒,对正在忙碌的荷莉比了一个 OK。

    那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一块烤得焦黄的煎蛋吐司,一杯矫情到极点的不加糖卡布奇诺,还有一杯解腻的茉莉花茶。

    他最近正在健身,自是要多吃一点,等回到工位,他就开始给荷莉打钱,除了饭钱,还有百分之十的小费,美国回来的,习惯了。

    他一边吃一边想,这几天怎么搞的,总是觉得头晕、想吐,记忆力也衰退了……

    昨晚上没去夜店啊,他咬破酥皮,吃着吃着,低头看到不少鲜血。

    突然嗓子也觉得疼,一咳嗽便喷洒出更多血来。

    原来荷莉在吐司里加了水银,一天一滴,无色无味。

    中毒后的大卫出现了严重的认知障碍,原来英俊潇洒的名校精英,变成了一个狂躁易怒、智力低下、只能卧病在床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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