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跟班

路伯言抿了抿唇,聪明如他很快猜到了是谁。

「沈千里告诉你的?」

乐萱没有否认,她只是吸了吸鼻子,泪珠就滚了下来。

「江安澜已经死了,你不要折磨自己好吗?」

「我没有折磨自己,我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路伯言深深吸了口气:「山清水秀,特别适合养老不是吗?」

「那公司怎么办!得到了投资之后就弃之不顾,你这样对得起我吗!」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乐萱这么不顾形象,几乎是歇斯底里地扯着路伯言的领子。

「你把我当什么啊!你把我当什么!」

路伯言按住了她的手:「这句话不应该我问问你才对吗?」

乐萱怔住了,美丽的眼睛就这么死死盯着路伯言,发出了一声「嗯?」。

「我很穷不是吗?大学的时候要靠着救济金才能勉强填饱肚子。这个年代住的房子竟然还会漏水,因为母亲生病,没有办法住校。」

「从一开始的喜欢到后来的厌弃,亲口跟朋友说恨不得我死掉的不是你吗?」

「所以为什么不提分手呢?」

路伯言垂下眼眸,淡淡道:「我有很努力想要配得上你,但你是怎么做的呢?」

「连分手都要那么龌龊吗?要让你的追求者到我家里打砸一番,气得我妈脑出血不治而亡。乐萱,你有跟我说过一句对不起吗?」

路伯言突然对着我笑了下:「安澜,你知道吗,我一直不想让你知道我这个人有多差劲。我有多想靠近你,又有多害怕你发现我是如此糟糕。」

乐萱动了动眼珠,事到如今她也知道自己被路伯言彻底摆了一道。这个男人对她的殷勤全部都是假装,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尝尝与他无异的痛彻心扉。她确实怀着愧疚之心再次接近了路伯言,大学时对自己百依百顺的男人。虽然现在多了一层防备与疏离,但骨子里依旧不由自主地亲近。乐萱以为,他们还是有感情的。

「你这个疯子!」

路伯言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您还是赶紧回去安抚员工吧,这个节骨点上沈千里肯定忙着吞并我,下一个就轮到你们了。」

他又看向我,目光温柔缱绻。

「我们回家了。」

路伯言陷入了一种诡异的自我状态,在他的世界里我仍旧活着,并且那个世界只有我。

路伯言

我是个卑鄙小人,从一开始接近江安澜的目的就不单纯。

彼时的我和乐萱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巨大的家庭差距让我们越走越远。尽管她不说,我也知道在每一天的相处中,乐萱都如坐针毡。

有情饮水饱,到真的饮水的时候是吃不饱的。

我不想和她分开,我需要快速成长起来。

大学生创业是个很好的突破口,我有想法,只需要一个合伙人就好。

我看中的那个人,是沈千里。

沈千里有个跟班,叫江安澜。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亲密无间。但他们的关系如此畸形,沈千里从不把江安澜当做家人。他对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江安澜像是沈千里的小仆人,每天乐此不疲地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在他各个暧昧对象之间纠缠。她仿佛没有脾气,无论沈千里怎么作弄她都不会生气。就算被赶跑了,不出两天也会屁颠屁颠地跑回来。

最尽职尽责的跟班也不过如此了。

我一直觉得沈千里是不怎么把江安澜放在心上的,直到某次聚会。他的女朋友只是随口抱怨了江安澜一句就被沈千里赶出座位,我突然意识到江安澜在沈千里心中是很重要的。

那为什么,会不珍惜自己重视之人。

「那个家伙把我当钱罐子!」

江安澜是个孤儿,她的衣食住行是沈千里一手包揽的。

当钱罐子吗?江安澜一定不是这么想的。因为当时的我和她一样穷困潦倒,作为同类,我很明白她的想法。

沈千里对她很重要,她绝不是心安理得接受沈千里的资助,不然不会把自己摆到如此卑微的位置。

她只是太害怕了,在过去乃至未来,沈千里都是她唯一的依靠。潜意识里,沈千里已经成了她的救赎。如果她的光走了,那她这只黑暗里的蟑螂要怎么存活?所以会不由自主地想要用什么证明自己的地位,哪怕被当做跟班也无所谓。正因为自己是被需要的,有价值的,在自我洗脑中,江安澜愿意为沈千里奉献一切。

可惜沈千里不知道,他没有珍惜江安澜却也舍不得放她走,这大概就是人的矛盾之处。

我轻易的诱惑了江安澜,她是个单纯到有点蠢的女人。长期的缺爱让别人不经意流露的一点善意都会被她当做甘霖。

沈千里敏锐察觉到了这一点,一开始他是很轻松的。因为跟屁虫一样的江安澜终于不缠着他了,为此他大发慈悲投出一点钱来决定和我开展一下自己的事业。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事情不对劲起来。江安澜那个家伙未免对我太上心了,明明他才是江安澜的金主才对,为什么那个家伙要对我大献殷勤。我装死不经意的点拨他:「还不是沈大少太冷落人家了,有点小脾气也是应该的。」

沈千里不以为然,第二天却还是和我一起出现在公司。

江安澜无措地站着,把她的早饭贡献出来。

「给你们两个买的!」

沈千里有点得意,接过包子留下一句我上楼了。我留在原地,有些苦恼地说:「不知道他今天来公司。」

我揉了揉江安澜的头:「走吧,翘个早班带你去吃馄饨。」

江安澜感动得像是要哭出来一样,她沉浸在我的小恩小惠里。没注意到沈千里整天整天在她面前晃悠,尽管不想承认,但沈千里确实在和我争宠。

但我和乐萱还是分手了,不仅如此还搭上了我母亲的命。

乐萱的另一个追求者嘲讽我的家境,他不知道我的情况,或许只是为了给我一个教训让我知难而退。他们打砸了我的家,我的母亲患有脑梗。本就经历过一次脑出血,这么一刺激就没挺过来。

我颓废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理解明明不久前还是说着甜言蜜语的恋人,哪怕要分手也应该足够有风度不是吗。而不是把我的生活搅得一团糟之后丢下一句出国留学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胃里没有饿的感觉,只觉得有一团火在烧。江安澜提着蛋炒饭出现在我面前,她是那样温柔几乎是将我从泥潭里拉了出来。

而我,愈发卑鄙。

我应该将她推开的,但我没有。我恨乐萱,我需要壮大我的势力。所以我用暧昧的态度套牢了她,也套牢了沈千里。

乐萱一直没有回来,我的事业却蒸蒸日上。那次庆功宴上说漏嘴,我是真的打算和江安澜好好在一起的。但是嫉妒会让人发疯,就好像沈千里嫉妒现在的江安澜满心满眼都是我。我又何尝不嫉妒沈千里一句话就可以让江安澜奋不顾身呢。

沈千里给我传了图片,江安澜在卧室收拾啤酒,在厨房准备醒酒汤。而沈千里还对着我比了个耶的手势,像是在宣告:「看吧,路伯言,你永远也比不上我。」

我嫉妒得发疯,更要命的是乐萱就在我旁边。

我确实卑鄙,我知道她回国,费尽心思把她招进公司就是为了报仇。

利欲熏心,让人变得丑陋。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是个贪心的怪物,现在更是。

我要让乐萱痛苦,我要吞并她的一切。我要比沈千里更加成功,我要让他知道我比他更配得上江安澜。

我太贪心了,所以我看不清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我自信地以为江安澜会永远在原地等我,就算耍点小脾气也只要哄一哄就行了。

她那么爱我,怎么会舍得离开我。

直到某一天我回到家,她的衣服还在,她最爱的口红也在,养在窗台的多肉也浇了水,却唯独少了一个她。

我应该立刻去找她的,可是我没有。我的计划到了收尾的时候,我舍不得前功尽弃。

所以留给我的只有一具冰冷的尸体。

江安澜失足落水,抢救无效身亡。

我在灵堂看见了她,飘在棺材上。和她生前一样,瘦小,苍白。喜欢抿着唇讨好地笑。

我大概是疯了,我早已知道斯人已逝,曾经亏欠无法弥补,所以我留在这里,哪怕只是为了一缕残魂。

我想和江安澜把我们曾经说过没做过的事情通通做一遍,也算弥补一点遗憾。

可是有一天,江安澜的魂突然就淡了。与此同时,沈千里的结婚请柬送了过来。

有人说过,一个人真正死亡是伴随着最后一个人的遗忘开始的。

沈千里,决定忘了江安澜。

院子里种的菠菜可以摘了,金色的夕阳铺洒下来,一切显得静谧又温馨。

江安澜抬起头问我:「路伯言,你什么时候会忘记我呢?」

我告诉她:「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我决定和她一起去死。

在那之前我带着江安澜参加了沈千里的婚礼,她有些失神地看着正在交换戒指的新人,忽然转过头来问我。

「我一直以为沈千里是不会结婚的,就算结婚也不会这么年轻。」

我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世事难料。」

新娘我们都不曾见过,很陌生的面孔。眉宇间带着疏离,看上去精致又冷漠。

听说是家族联姻,似乎就算桀骜如沈千里也有不得不承担的责任。他从花丛中抽身,一心投到了事业上。

敬酒的时候,江安澜站着虚虚做了个喝酒的姿势,就当是敬了两位新人。

她一定很高兴吧,毕竟沈千里对她来同样是很重要的人。

只是她的身影相比之前淡了很多,我甚至可以透过她看到对面的花瓶。

如果江安澜真的消失了我该怎么办,恐怕会疯吧。

得知她死讯的那天,心脏绞痛到无法呼吸。在电梯里不顾别人异样的目光跪地嚎啕大哭,我一直以为可以看见她的魂魄是老天爷给我的恩赐。可如今这点念想也要全部收回去,解决的方法唯有我和她一起离开这个世界。

我本就是孑然一身,和爱的人一同消失不失为一种幸福。

酒杯碰撞的声音让我回过了神,沈千里定定地看着我。良久他才开口道:「路伯言,你不会蠢到去死的对吧?」

我对他笑笑:「我不像你这么绝情,三个月不到就能新婚燕尔,故人尽忘。」

沈千里垂下眼眸:「不忘记又能怎么样,在无边的痛苦中缅怀吗?那不如好好生活,等我到了那边再赔罪。而现在,我不想再为她难过了。」

江安澜在我旁边慢吞吞地说:「还好啦,他能为我难过三个月已经够让人出乎意料了。」

我牵住了她的手:「我们回家吧。」

决定自杀的那一天我做了江安澜心心念念的火锅,她自然是吃不到的。所以只能在桌子旁边眼巴巴地指挥我。

虾滑要煮多久,酱汁要怎么调最好吃。菠菜一定要放在羊肉后面才能解腻,然后看着我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

「好幸福哦,好像真的和你一起在吃火锅。」

我无法触碰她,却仍旧去摸她的脑袋。

我知道我的结局是什么,但我并不害怕。反而胸腔中满是期待,再过一会我就可以碰到她了,届时谁也无法将我们分开。

眼泪落在我的手背上,烫得吓人。是我无尽的懊悔与缠绵的爱意,眼皮渐渐合上。在江安澜震惊的目光中我轻声道:「再过一会,就可以在一起啦!」

江安澜视角

路伯言睡着了。

他有纤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浅粉色的嘴唇。精致的五官像是画师精心完成的画作,没有一丝瑕疵。但是现在,他的脸色青紫,嘴唇乌黑。生命力从他的躯体中不断流失,用不了多久,原本活蹦乱跳的人就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火锅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空气里浮动着花椒辛辣的气息。

小小的房间被怪异的味道盈满了,一团污浊的气体在屋子里不断膨胀。

是死亡的气息。

路伯言要死了。

我终于发现了桌子底下燃烧的碳,因为变成鬼之后感官都变得迟钝,对周围的事物也漠不关心。我都忘记了这盆碳在这里燃烧了多久,只觉得整个身子都麻了。

鬼也会麻吗?

鬼也会害怕?

鬼也会哭吗?

我才注意到自己泪流满面,不同于活着时的眼泪。我的泪水是冰凉的,流出眼眶时整个身体都会抽痛起来,仿佛抽光了我本就为数不多的力量。

我想要救路伯言,但我根本无法触摸物体。我想起来我曾经遇到过的其他鬼们,他们告诉过我。如果执念够强,就可以钻进活人的身体。短暂地支配对方,但是会损耗自己很大的力量,说不定会消失。

说这话时对方很是惆怅。

「不过没关系啦,反正等到没有人记得你,还是会消失的。」

我钻进路伯言的身体,控制他打开了窗户。住在隔壁的邻居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叫来救护车把人送进了医院。我一直待在路伯言的身边看着他抢救,却伴随他生命体征的恢复变得愈发透明。

「病人缺氧时间太长,脑部受到损伤可能会出现认知不清等问题。」

原来是这个原因啊,忘掉我也很好,这样他就能幸福地走完一生了吧。

在完全消失前,我在路伯言的唇角落下一个吻。

很久之后,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路伯言在某个午后突然打了个喷嚏。

阳光透进落地窗,细软的猫毛在阳光照射下无处遁形。

这就是罪魁祸首了。

他难得不用工作可以好好休息,猫和狗都不安分。

这是沈千里硬塞进他家的,听说是自己失业穷困潦倒时期养的。虽然印象不深,但恍惚记得每天早上有遛狗来着。

问它们叫什么名字,沈千里便说猫叫路伯言,狗叫沈千里。

哪有人用自己名字给宠物取名的啊!

路伯言觉得这一定是沈千里胡诌的,并且想把这两只宠物送走。结果沈千里轻飘飘一句话就堵住了他。

「当初你烧炭,要不是这两位,你早就没了。」

那是段无法回忆的记忆,路伯言深知自己一生要强怎么可能蠢到去自杀。可事实摆在眼前,根本无法反驳。他只能把猫和狗养在家里,好在它们也算听话。

只是今天这两只太闹腾了,严重影响到了他的休息。路伯言刚想要呵斥闹腾的猫狗,却朦胧间看见了一道虚影。

那是一道很淡的影子,但熟悉的感觉却让路伯言一下子愣住了。

那道虚影大概没发现他,或者就算发现了也没在意。

路伯言怔怔地站了很久,温柔的妻子有些担心地过来问他怎么了。就连调皮的儿子也跑过来抱住他的腿问他:「爸爸,你怎么哭了呀?」

路伯言抹了把脸,才发现自己早就泣不成声。可是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他只能看着那只跳来跳去的大橘猫和翻着肚皮的狗。

而那道影子早就消失不见了。

或许路伯言和沈千里不记得了。

但路伯言和沈千里记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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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年

春风过境,爱意滋生

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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