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欲穷年

「是个狠角儿,朗督军为什么要养只狼在身边?」他答非所问,「那日见着四姨太,竟没觉察出是这样的人物。说说,为什么想杀我?」

为什么呢?

因为他想侵犯我?

还是,我原本就是为了杀他,而以猎物的模样出现呢?

眼瞅着他又要拔刀,我拼尽力喝住:「别捅了……再一刀,这条腿就废了……」

「都这时候了,你还想保住腿?」他手摁上了刀把,恶意地左旋三毫,就痛得我弓起腰背。

「求你,不要……」我咬得唇都破了,一嘴的血腥味叫人泛呕,还是腾出一只手,拼了劲地揽住他脖颈,捏着嗓挂上惯用的笑,「司令,我黔驴技穷了,没能杀了您,我活该落您手上。求您留我条命,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他被我弄蒙了,饶有趣味地盯着我,拭了把我满背的汗,把玩着我的战栗。

「你的腿血都快流光了,怎么伺候我?别我一碰你,叫得比杀猪还难听。」

我挺起疼得打颤的身子,试图把嘴凑上前,小着嗓告诉他:「司令,还没人碰过我,我是个雏儿。」

他眼睛终于亮了。

我知道,这条命讨回来了一半。

他松开手,看着那停在我腿上的半截刀子,恶趣味地咧开了嘴:「就这样带着它,你会痛到死过去。」

「无所谓……」我哀求,「只要别杀我。」

他做好了享用猎物的准备,终于扑了上来,试图撕扯我被血浸湿的衣服。

我忍着剧痛猛地从腿上拔出刀子,逮准了唯一的机会扎入。

他轻轻一撇,我便知道,我又输了,这次是输得透透的。

利刃刺入他的的臂膊,不至死,只够叫他吃着痛跌跌撞撞向后撤了两步。

「好啊,好,你可真厉害,真找死。」陶司令擦了擦血,「好多年没人伤过本司令了,今天却差点两次折在你手上。」

很快,他便又咬着牙咧开嘴,准备冲上来拧断我的脖子……

命悬一线之际,门开了。

门口熟悉的轮椅上坐着熟悉的人,握着一把枪。

一声枪响。

——瞄准的人却是我。

子弹穿过我强撑的上半身肩膀,我终于支撑不住,被打翻在地,渐渐模糊开意识。

「陶叔叔,许久不见,怎么这样狼狈?」朗子愈惯性地擦着枪口,浅笑着品味陶司令臂膊上的血一汩汩留下,半是揶揄半是商量,「这一枪够解气了吗?不够,我就再给她一枪。但是,这个人,今天你得让我活着带走。」

「你凭什么和我谈交易?」陶司令百般不屑。

「凭我的人,如今围了你的府。」朗子愈尽在掌握,「真动起手来,你要死,我和她也要死,可我不想她死。刚才那一枪,已经给足陶叔叔面子了。毕竟,让人知道您被一个女娃娃……」

「小子。」他恶狠狠地威胁,「你爹的军火,可还在……」

「无所谓。」朗子愈毫不在意地截断他的话,「那是你和我爹的事,我管不着。」

他指了指地上的我:「我只管她。」

陶司令看看地上软绵绵的我,又看看轮椅上的朗子愈,兴奋地笑起来:

「督军府的三公子,竟然觊觎自己老爹的女人。怎么,那么想尝尝这雏儿的滋味?」

「雏儿」两个字,变了朗子愈的神色。

「没想到,你老子还挺有诚意,至今没碰过她。就差一点,味儿就让我先尝了。」陶司令努努嘴,「为了个女人,不值得和你赌性命。一枪够了,人你带走吧。」

22

驶出安南公馆的车上,我吊着口气。

迷迷糊糊之间,口中一遍遍地嗫嚅着「为什么」。

我的手凉极了,被他紧紧握着也没能暖上分毫。

「不开那一枪,我怕带不走你,我不敢冒险。」朗子愈死死将我搂在怀里,「先入为主开了那一枪,他才觉得,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个叫我血气方刚冲冠一怒的美人,没什么了不起,也没什么分量。」

他咬重了后两句。

「倘若我不开枪,你不陷入昏迷,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再伤害你折磨你,也不知道他会通过胁迫你加大什么筹码,」他添上,「什么我给不起的筹码。」

「……不是这个……」我弱着嗓,不甘心地又重复一遍,「不是这个。」

究竟是为了我,还是为了哪怕事败,他也好全身而退,我不敢估量,也并不关心。

朗子愈沉默了。

半天,他垂着脑袋道:「这件事,是我没保护好你。」

「……还有呢……」

他再不回应。

他知道我在问什么,也只有他知道我在问什么。

他不答,我就帮他答。

哪怕每个字我都逼得费劲。

「……你给我一把,杀不了人的枪……是因为,倘若有朝一日,我真的不得已与你反目……我举枪,就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留给你不假思索地杀了我……对吗?」

我苦涩涩地笑了,笑得眼底一片湿热:「三公子,您可真是聪明啊!」

我费了最后的劲摸了摸内襟的口袋,然后撑着扭头看了眼来时的路。

丢了,不见了,那份照片凭证。

曾经叫我盼星星盼月亮的玩意儿,如今竟一点也不重要了。

夜半,我回到府上,婉婉站在门外候着。

「绾绾姑娘没事吧?」一见我,她殷切地追问。

却换来朗子愈毫不犹豫地拔出枪,对准她漂亮的额头:「没有谁比谁轻贱,你明白吗?」

朗子愈真想我替了她,没必要使下药的小把戏。

我一早便猜到,是婉婉所为,放倒我也放倒他,却不想朗子愈在醒后不顾一切也要去寻我。

他没上膛,他定然不会真开这枪。

所以我不想看了,我轻飘飘地掸开朗子愈的手:「疼死了,快扶我进去躺下……」

进去后,我看到身后施婉君挨了一巴掌。

朗督军打的。

我一点也不觉得痛快,只觉得悲凉。

老小子有什么资格打她呢?

怎么就忘了,自己才是祸首啊。

23

打从那日起,朗子愈待我是百般的好。

我起先不理睬,因为真的痛到失语。

身子渐渐好了些,能说话我也不和他说。

朗子愈请来的女护士专业而耐心,无微不至地检查着我的身子。

甚至,她请我摆出一个奇怪的姿势。

我配合地打开。

「我是吗?」我反问她。

她羞红了脸,为了自己的差事被我看穿。

朗子愈进来后,我二话不说扔了个枕头砸他。

「满意吗?新奇吗?还是,更怀疑我了?」我戳穿他。

大费周章,他无非是想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如陶司令所说,是个未经人事的雏儿。

「我初夜的首个客人,就被我杀了。」我笑着,与其说是得意,不如说是凉薄,「就是银行管财务的那个什么大人物,据说钱财管得可好了,自己的钱包装得满满的。从前光绪皇帝还在时,他就去文曲星下凡的状元郎家当管家,后来李状元家破人亡,他倒是飞黄腾达。哦,和你爹也有几分交情呢。」

我故作无所谓地掏掏耳朵:「这事儿之后,妈妈为了妓馆的生意,就买通了官府,说是给人暗杀的。那老东西,贪了那么多钱,确实多的是人想要他脑袋。」

「你说过自己和万千男人……」

「我说什么你就信吗!」我突然就恼火了,挺直起腰板冲他吼,「信人是什么代价你不知道吗?你给我枪时说的什么?我信了你,就是因为信了你……」

我一激动,扯着腿上的伤,龇牙咧嘴得疼。

朗子愈想抱我,又不敢碰我,手足无措了半天,扶我重新躺回去。

这回换作他哑然了。

「三公子。」我突然叫他一声。

「哎!」他亮着眼睛赶快一口答应。

「你知道我叫什么?」他当然说不上,「谁天生叫绾绾呢,绾绾是妓馆的妈妈择的字,取自黄庭坚的《满庭芳·初绾云鬟》……」

初绾云鬟,才胜罗绮,便嫌柳陌花街……窄袜弓鞋……朝云暮雨……

这首千百年前道尽妓子的小词,真可谓好不香艳,好不适合我。

「我叫挽澜,好听吗?挽澜,李挽澜,也是个挽挽的音。」我重复着,这名字太久没被人念起了,我自己都陌生,「我爹从小同我说,山河破碎,国将不国,唯我辈不惧生死,力挽狂澜……」

我说着说着,莫名噙出两汪热泪。

「你爹呢?」他问。

「死了,全家都死了。」我攒紧拳头,「这世道,不让他活。」

他用指腹小心翼翼地替我拭去清泪:

「等你伤好了,我们离开这去南方。你想安居乐业,我们便隐于市井,你要力挽狂澜,我们就赴身国忧。我从前也不惧生死,如今有你,便惧了。」

「做梦呢?谁和你走?你也配吗!」话一出口,我便悔了。

寄人篱下,我还有求于他。

于是我叹了口气,叉开他的话,兀自道:

「你若真有愧意,就给我把枪吧,别骗我了,给我把真枪,装了子弹的。我若再落了险境,至少能了断了自己,少吃点苦头,留个清白身子。」

「不会了,我不会再让你……」

我咬着牙续道:「给我吧……」

他想了想,摸出枪塞进我手里,心疼道:「我若再骗你,你拿它射穿我脑袋。」

「那之前的账,还算吗。」我举起来,对着他,眯起一只眼,瞄准了位置扣动扳机。

子弹从他耳边划过,打穿了他身后桌上的茶盏。

看来是个真东西。

「就不算了吧。」我说。

看见他杵着不肯走,我最后凑上他耳边说了一句:

「我不同你去南方,三公子,我哪怕是和万千男人,也比你干净,比这间屋子里的谁都干净。你不配我,这个督军府,也装乘不下我。」

我微微烫着心,和那把枪一起哑了火。

之后,心疼也好,心动也好,便通通归于死寂了。

24

事实上,我一早知道。

纵然我答应了,我们也根本等不到去南方的那天。

因为我的搅和,朗督军的军火栽在了陶司令手上。

他气得吹胡子瞪眼,却也只能干着急。

南北战争的硝烟终于很快蔓延至此,外面正在悄然变天。

朗子愈的公务繁忙起来,老小子还在佯装镇定,却彻夜难眠,烟抽了一盒又一盒。

有一回,我瞧见婉婉也蹲在角落里学着他抽,我路过,睥睨一眼,走了两步又折返回来,一把从她嘴里抽了出来。

「不许抽,伤身子。」然后我丢到地上,用脚碾灭。

「你管我。」她捡起来,不嫌脏似的又用牙叼住,试图再次将它点燃,「你不也抽?」

我觉得好笑,无奈摇头:「我是什么人?你和我比,你干吗轻贱自己呢?」

她不理我,打了好几下打不着,气恼地把软趴趴的烟头摔在我身上。

两个月前不谙世事的娇小姐,如今不人不鬼。

我蹲下来,捧住她的脸,看着她憔悴而低垂的眼:

「你以前也是这个鬼样子吗?这鬼样是怎么叫朗子愈看上你,对你一往情深,念念不忘?」

朗子愈三个字,于她也像淬了毒。

听得眉都展不开,西子捧心般痛着。

「以前?以前我进步,我新式,我目下无尘,自以为卓尔不群、五月披裘,是挽救家国之人。」她一说一噎,「如今才知道,清高自持,不过是因为,这人间真正的苦与难,过去的多年里,都和我无关。一旦与我有关了,我才是下九流。」

她咬着唇,不甘心地剖着自己的心:「我才最下作卑贱,鸨儿都不如!」

「我连你都不如!督军手段真够硬的,有什么,比让一个发看清自己本质有多脏更摧毁她呢……」她戳着我的心口说。

我不知道说什么,拍拍她的肩,起身走了。

她是挺惨的,也挺该的。

但冤有头债有主,轮不到我给她偿。

我有自己要做的事情。

25

那头,老小子夜夜辗转反侧,第二天一早又强撑起身子,仿佛运筹帷幄。

他请记者来家里,记录他发表洛城绝不会破城的发言。

那天朗子愈刚好不在。

出门前,他曾来我房里,我背对着他假寐,他翻了翻我昨夜无誊的诗。

纸上抄着他最喜欢的那首《风雨》,诗里写「新知遭薄俗,旧好隔良缘」,像极了他如今的境遇。

「绾绾,去南方吧,今天夜里就走。」

我发出夸张的鼾声,假装自己听不到。

「票我给你弄到了,你说得对,我不配,你从不脏,脏的人是我。」他给我掖好被子,「我知道你听得见,收拾好行李,夜里就启程,你再听一次话,最后一次。」

我还是不理。

他耐着性子揉我脑袋:「洛城要破了,再不走,便走不了了。」

「知道了。」我背对着他轻轻应下,「你什么时候走?」

「为将者,我不能弃了洛城百姓。」

「哦?你能做什么?你腿都废了,还能上战场不成?」我恶意讥讽着。

朗子愈倒是有气度,他比了个枪的手势:「怎么就不能了?厉害着呢,等把洋人都打出去,我就去寻你。」

「寻我?别寻我,三公子,放了我是你对我最大的恩。」我啐道,一翻身爬起来,做出要开始收拾行李的样子。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射击的天才,一手好枪法。

说什么第一次见我时是打偏了,狗都不信。

离开前,朗子愈最后和我说:

「绾绾,我是个残废的人,论气力,论身手,这烽火乱世,我护不住你。若有机会,不如上了沙场,纵是死了,也算是为你谋一片国泰民安、海晏河清的盛世光景。」

「少给自己戴高帽了。」我用手指刮了刮脸颊,「羞不羞?」

26

他说,再不走便走不了了。

那再不动手,我也没机会了。

白日里,朗督军与青年记者在书房里说着道貌岸然的话。

我在屋里摸出了那把枪,一枚一枚地抠出子弹,确定了数目,再重新装填。

同样的亏吃一次就够了,我绝不会再犯。

准备好一切,我摸去朗督军的书房。

只两枪,我轻易击坏门锁,踹门而入。

一枪对准毫无防备的朗督军。

猩红的血立时从他的左腿迸射而出,那具健壮的身子随之轰然倒地。

「记者先生?」

我叫了一声,一旁的青年颤颤巍巍地应了声。

「麻烦你,把镜头对着他,对着地上这个男人,这位督军。」我吞了吞嗓,生怕被哽咽呛住,「然后帮我问问他,问问一个我等了二十年的回答。他如今的位子,他的苟且偷生,是踩在哪些尸首上?」

没人应声。

我继续:「问问他,然后记下来。二十年前,同一届科举出生的朗峥,——如今的朗督军,还有施德清,——曾经的施督军,他们二人,是如何为了一己之私,为了邀功进爵,串通李府管家,诬告当年意欲维新救国的状元郎李起秀,沆瀣外贼,搅乱内政。终让李家满门抄斩,含冤而亡,一腔热血,尽数洒在断头台上……」

说着,我又开了一枪,右腿。

他发出一声沉沉的呜咽。

可惜了,我爹李起秀是个文状元,四书五经、诗词歌赋没少教我,偏偏不会用枪,更不会舞枪弄棒。

他被绑上断头台的那一日,束手就擒,慷慨赴义,不卑不亢。

被拖出去前,他一遍遍念叨着,像是说给躲在米缸里的我听:「……唯我辈不惧生死,力挽狂澜……」

我阿妈肚子里还怀着娃娃,他和施德清的夫人是胞姊妹,她在施府作着客,也难逃灭门之灾,被生生绑了出来。

官兵无情地搡着她,她一倒地,再也爬不起来,鲜血顺着她的腿汩汩而下……

她趴在地上,扭着脑袋看向面前施夫人的脚。

她怎么也不明白,究竟为了什么?

权利吗,性命吗?

自己的亲妹妹亲妹夫,丈夫最好的二位挚友,亲手葬送了他们全家……

26

这回,我终于把枪对准朗督军脑袋。

他一声不发,用沉默对抗我。

突然,身后传来了敲门声。

「绾绾姑娘,让我来吧。」

施婉君出现在我面前:「护卫队的人听见枪声了,你若开了这枪,定是活不成。」

她没说后半句,她来开,她也活不成。

「我是残破了,可你和子愈,往后是能厮守的。你倘若杀了他爹,得叫你俩心里膈应一辈子。绾绾姑娘,你说得对,谁造的孽谁来谁来偿,你算是可怜我,给我一个杀了他的机会。」她说得无比平静,平静得像死了一样,「行吗?」

她没打算管我行不行,她从怀里抽出刀子。

她不会用刀,身上也没有刀,这是她从厨房里偷的,其实钝得很。

她扑上去,被朗督军轻易丢开。

她又爬到我脚边,拉着我的裤管伸出手,用祈求的眼神,试图叫我把枪给她。

终于,护卫队赶到了。

十几个枪口齐刷刷对准我俩,只等朗督军的一声令下。

朗督军艰难地撑起上半身,终于开了口:「别伤害她。」

他抬起头,看我一眼:

「我记得,你叫……挽澜,对吧,李挽澜,这可是我给你起的名字哩。哎,我一早就知道得有今天,从我见着你,你和你娘,真是一模一样。可惜二十多年前我就没福气,娶不到你娘,也没种,护不住你娘……」

「你胡说!是我爹起的!」

「就是我起的,你个丫头懂什么?那句唯我辈不惧生死,力挽狂澜……」朗督军苦苦地笑着,「当年,你爹为了保全我和德清,甘心举家赴死,换来我俩得以大施拳脚,一展宏图。可他怎么也想不到,二十年过去,这世道依旧是外强入侵,内贼当道。我与德清的确相继做了督军,却醉心权利,被欲望迷花了眼,到头来分崩离析,自相残杀。你爹死得不值,不值啊……」

我瞄准他的脑袋,却又没那么准,我的手又开始抖了。

这一天,我等了二十年。

我不想管我爹究竟是被他们出卖,还真是自己选择了牺牲。

我只看见,如今的他们根本配不上我爹的死。

什么力挽狂澜,乱世之中,这些军阀只知蝇营狗苟,视权利为极乐,视苍生为草芥。

「哎……」他拖着一双腿费劲的做起来,「没想到,有一天我腿也被废了,被一个女娃娃。丫头,你知道,我为什么废掉老三那条腿?」

我不答,他于是自说自话:「气恼他想推翻老子自然是有。可更多的,他不相信的,当年,护国运动打响,我知道依他的脾性,定要上战场。他有胳膊有腿,我当爹的拦不住呀。他两个哥哥都死在战场上,就剩他了,我舍不得,我真舍不得。我怕他死了,倒是宁可他残废,反正老子能养他一辈子……」

朗子愈眼睫微微翕动,抖着点泪花。

还有一句,是对我说的。

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非娶施婉君不可吗?

「我得断老三的念想,我有私心,你是起秀和我心尖尖上人儿的闺女。好容易寻着你,我要让老三从此心里眼里都是你,偿还你余下的半生平安喜乐。其实想想,这世上哪有什么白月光?都只是没蒙尘的白纱帐,只要浸入泥潭,一样污浊,一样不堪……」

老小子断断续续的,都不顾什么失态了。

他还要说些什么,不及出口,又是一声枪响。

只不过,不是我了这回。

不等寻着个源头,紧接着便是四五六七声,从四面八方,愈演愈烈。

不多时,屋外已然是四散奔逃的人群,是从天而降的枪炮。

27

三日后,洛城全然破了,南北战争的战火终于也烧焦了这一方疆土。

一个军阀的诞生和灭亡,一座城池的沦陷和易主,在这乱世之中,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堂皇的督军府,此刻成了巨大的活靶子。

不用我动手,也不用施婉君杀人。

一代枭雄,最终在战火中尸骨无存。

那场烽火烧了五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救济点。

两个月后,我孤身去了南方。

在此之前,我先摸去了当初的照相馆,看着一地烧焦的瓦砾,再也找不到曾经记录下我笑靥如花的相机。

那之后,我便留在南方生活,白天去医院里帮工,晚上回来就给杂志写写文章。

我也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一看就是十多年。

说来有趣,我曾在报纸上看到寻人的启事,寻的竟然是我。

署名是一个男子的名字,不久后,他找到我,和我说了很多事情,却是绾绾的事情。

说她飘飘摇摇来了南方,没有钱,却有姿色的年轻女孩,想也知道是什么境地。

她读不了书,就在学校外的墙边听着,一遍遍跟读她曾烂熟于心的那几句洋文。

后来没几年嫁了人,嫁的就是他。

他说婉婉如今怀了孕,但身子的底子太不好了,糟了很多罪,又终日郁郁。

他听她梦呓时叫我的名字,常常呢喃自己有愧,于是想来寻我,解绾绾的心结。

他说着,从兜里掏出几张破烂的纸票子:

「我是个拉车的伙计,没什么钱。李小姐,李小姐你好心肠救救我媳妇儿,往后你去哪儿,我都拉着车送你去……」

我不肯去,还摸出了些银钱给他,他也不肯收。

翌日一早,他又来寻我,第三日亦然。

如此反复了半月,我终于松了口。

见到我的那一刹那,施婉君哭成个泪人,她用嘴一遍遍和我比着「对不起」。

我摇摇头,一言不发。

没几个月,婉婉临盆,一个老人突然找上门,是施德清。

他在国外丢了所有身家,不知什么缘故又逃窜回来。

婉婉不让他进门,施德清于是猛然推了她一把,窜进屋里抓了把首饰和银钱,一秒便跑得没影了。

他这一推不得了,婉婉的身子沉沉坠在地上,双腿间瞬间爬满了红。

一场场因果轮回就这样上演,婉婉失去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孩子,自此也再没能怀上。

再后来,日本人入了关,抗日的硝烟在中华大地上点燃。

战争中的伤员越来越多,医院的工作也越来越忙。

我时长待到深夜,然后赶忙奔赴下一个伤员身边。

28

那会儿,我已经是个护士长了。

有一天晚上,匆忙跑来个小护士和我说,新来的一个伤员,意识已经没了,人怕是快不行。

他还一只手却死死捂在胸口,怎么也挪不开,叫他们都没法救治伤口。

我赶快去看情况。

和战场上下来的其他人一样,他满脸血污,混着枪炮的焦黑,情况不好极了。

我的手伸过去,他像在昏迷中会了意,沉沉地把按在胸口前的手垂下,露出子弹穿透皮肉的位置。

我试图给他止血,刚摸上去,便触到一枚小小的扣子,他胸前有个口袋。

我的手指探进去,摸到几张纸,拿出来。

那是一些泛黄的老照片,纸张老,样式也老。

可是,照片里的女孩却那么年轻。

她生涩,僵硬,她偏着头,散着微绻的盘发……

她在笑,却一刹那笑出我豆大的泪珠子连着串儿往下落,落在照片上,落在他的手上。

我抓照片的手抖成筛子,却捏得死死的,生怕这张照片掉到地上蒙了尘。

一切仿佛回到十三年前。

拍照的那天是个黄昏,他说我是他的新婚妻子,他将要上战场。

一旁老板笑着应和:「那我一定拍一张夫人最好看的,给您压在裤兜里,去哪儿都带在身边,护佑您平安凯旋。」

这张照片,好像穿越时空,又一直,被珍藏于他的口袋。

一切恍若隔世。

仿佛就在昨夕。

又仿佛,早已穷尽天年。

我摸了把他失温的脸,说「十三年了,够久了,我们可以去南方了」,却再没人应我了。

(正文完,有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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