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起眼睛扫过我,又拿了那条手链在手中把玩,半晌后对我说:「卖给我吧,公价 4 万,我出双倍,八万。」
我赶紧摆摆手,「不好意思,这个不卖。」
她口中发出「啧」的一声,十分有魄力地叫价,「十万。」
「不是钱的问题,这是我男朋友废了挺大劲给我买的,我不能卖。」我眼疾手快地把手链收了回来,堆了个笑脸,又说,「我能不能跟您打听一下,刚刚您找那块表,要做什么啊?」
「最近打算拍个电视剧,我们男主角必须得戴这块表,别的都不符合他的气质。」说着,她将电脑转向我,桌面壁纸是个漂亮男孩,「我要是说了算,都得请他去当百达翡丽的代言人。」
这男孩举着个棒棒糖,穿着淡粉色的毛衫,怎么看也和百达翡丽搭不上边。
可我再傻也不能这么说呀!
「的确,他这个气质和百达翡丽相辅相成,要是再戴上您说的那款鹦鹉螺 5711,那简直就是如虎添翼,完美了!」眼看把她夸得挺美,我赶紧趁热打铁,「那个,方小姐,我能不能问问,您找的这款表,对方卖多少钱啊?」
她伸了个巴掌,「五十六万。」
五十六万?!这块表公价才二十一万!
「那我跟您商量个事哈,您看,我卖您五十万,您考虑吗?」见她表情狐疑,我赶紧说,「保证正品,配件齐全,成色跟新的一样!我可以拿过来给您看!」
她听了半天,忽然笑了,问我:「你不会是偷男朋友的表出来卖吧?」
「不是不是,我自己的。」我急得龇牙咧嘴,心一横,跟她说,「您要是不放心,那您可以租,一个月五万,到您电视剧拍完为止,不过要是给我弄丢了或者弄坏了,您得按照五十万赔给我,您看行吗?」
她上下打量我半天,「你还挺聪明,你男朋友是干什么的呀?」
头一次有人夸我聪明,我差点热泪盈眶,「他呀,他是做生意的。」
「该不会是老头吧?」
我大笑两声,「哈哈!不是,他是帅哥!」
不知怎么,她好像又有点不高兴了。
「那你明天先把东西拿来给我看看吧,我还得找人鉴定。」她收敛了那一点来之不易的笑模样,看了一眼表,「明天下午三点,我还来喝咖啡。」
我兴奋得差点当场表演了一段舞蹈。
下班时,我一边换衣服一边给阮平山讲这个事,心里边盼望他能赶紧表扬表扬我,没想到他特别淡定。
「看来她很宠着那个小男孩啊。」他心不在焉地说。
我美滋滋地跟他撒娇,「我觉得还是你比较宠我。」
没想到阮平山坦然承认,「可不是吗,要什么就给买什么。」
虽说这话也没什么毛病,可我也没怎么管他要过东西呀!
想起他之前在电话里说的话,我的脑袋费力地多转了一个弯,没想到,还真转出了瞬间的火花,「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阮平山轻笑时有着说不出的撩人,哪怕是经过了电话听筒,这魅力也不减半分。随着这声轻笑,他缓慢而清晰地重复,「我说,她很宠着那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喜欢什么,适合什么,她都会买。」
这是一道送分题呀!
这简直就是阮平山从我的正上方亲手扔下一个大馅饼,生怕砸不到我嘴里!
就这,阮平山还怕我不能理解,「你听懂了吗?」
「懂了懂了!」我喜出望外,甚至在电话里响亮地亲了他一下,完事又觉得不太对,叫了一声,「收回!」
我又听见他笑了,唉,融化了我的心。
当天回去,我就收拾了好多偏中性风的首饰,查了公价和市场价,跟林诚美商量着做了一张「心理价位表」。
第二天方小姐来看表的时候,我趁热打铁,给她推荐了好几款首饰,她还真买了几样,都比我当时的原价还要高。
「你可真会做生意,怪不得你男朋友说你这脑子不该混娱乐圈,确实有点可惜了。」她托着脸,一脸的心满意足,「还挺有品位,居然能收到这么多绝版货。」
「哪里哪里,我都是撞运气,还是您识货!」我边说边掀开首饰盒的盖子,「这条项链,我男朋友说戴上之后让人挪不开眼睛。您要是有喜欢的男生,戴上这条项链,他一定会一眼注意到您的!」
那天在小包间里,阮平山解掉了我的围裙,我以为他是在暗示我去从事不正当职业,可是昨天照镜子才明白,这条项链恰好能卡在真丝衬衣的领口,若隐若现,非常好看。
我江夜娆成长啦!哈哈!
方小姐看了一眼项链,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胸脯,「你居然以为男人在看你的项链?」
我江夜娆成长了吗?
我讪笑两声,灰溜溜地把项链收了回去——并在心里暗暗决定,一定要找个丰满的美女,把它卖出去!
不为别的,我爱上了这种用天赋赚钱的感觉!
我还在做生意,忽然听见林诚美一阵干咳,就知道又是店长出来搞突击了,要是被他发现我在跟客人聊天,肯定会骂我。
没想到方小姐主动叫来了店长,还跟他说我很不错,店长估计没怎么听过她夸人,喜形于色,走回去的步伐都顺拐了。
埋单的时候,我没收她的钱,我说您一定要给我这个机会,请您喝杯咖啡。
倒没别的意思,主要是感激,她可是第一个夸我脑子聪明,会做生意的人呀!
不过林诚美说我做得很好,她说了,这叫积累人脉,是很重要的。
况且我也没花钱——转头我就把这笔账记在了阮平山的会员卡上。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这一行为引起了他的不满,他终于破天荒地主动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第一句总是直奔主题,阮平山无视我娇滴滴的一声「喂」,开门见山地问:「卖了多少?」
「我把表租出去了,租了三个月,还卖了几件首饰,算在一起,二十几万吧。」我刻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内心期待着他的表扬。
「眼睛都哭肿了吧?是不是特别舍不得?」他的声音带着浅浅笑意,像是对答案十拿九稳。
「是呀!可是哭也没用,戴着这些东西去洗盘子,真的都会被当成假的!」说完,我又有些丧气,「我现在才明白,我原来所有的光鲜亮丽,都是因为站在了你的旁边,是你的光笼罩了我,我却把它当成了自己的。」
「嗯,感想还不少。」他惜字如金,连跟我开玩笑都是淡淡的。
「那,那如果有一天,我不那么黯淡了,我自己也能发光了,你愿意跟我名正言顺地跟我在一起吗?」其实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内心依旧没底。
「夜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自己有事业,有钱,有充实的生活,你还需要男人?」隔着听筒,我都仿佛看见了他轻轻摇头的样子,「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只能说,我倍感荣幸,受宠若惊。」
「你为什么老要教育我呀,你又不是我的人生导师,你不能老是批评我,人家还讲究打个巴掌给颗枣呢,我也想要表扬。」我说。
「挺好的。」三个字,言简意赅,我是没听出来他多么满意。
「真敷衍!」
一气之下,我把电话挂断了——我以前闹脾气的时候,也会偶尔挂断他的电话,但这一次,我好像尤其有底气。
哼,等我真不需要男人的那一天,他阮平山就哭去吧!
到时候,他就算抱着我的腿求我,我也不会多看他一眼的!
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界面上出现了一条新消息,只有四个字。
「真挺好的。」
我拼命压制内心的喜悦,然而它太蓬勃,太茁壮,最终砰的一声爆炸了,打了我的脸。
拿着我的第一桶金,我按照市价付了林诚美一个月的房租,并决定跟她出去大吃一顿!
她说她知道一家很不错的日料,刚好我也喜欢,便同她去了,可真到了才发现,这家店从食物到服务,都实在是太普通了。
不过转念一想,在我认识阮平山之前,看见这样的店,心里也会觉得非常不错吧。
中途,我起身去上洗手间,路过隔壁包间的时候,看见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
我英语最差,最怕老外了,平日一定不敢说话,可是其中一个老外明显醉醺醺的,脖子都红了,他抓着那身穿和服,跪坐在桌旁倒酒的服务生的手腕,笑嘻嘻地把她拽进怀里,手袭上她谷丘般的胸脯。
同桌的食客发出起哄般的吵嚷。
同为女性,同为服务生,再加上喝了点小酒,眼前的一幕令我十分愤怒,我忍不住大喝一声:「You!呃.......Your hand!呃......」
这几乎是我的毕生所学,真不知道我是怎么大学毕业的。
语言不通,我索性走进包间,抓住那明显惊慌失措的服务生,「走走走!跟我走!」
那个醉得最厉害的老外却拦在了门口。
我拉着小姑娘埋头往外闯,却被他们几个围住了,甚至混乱之中,还有人摸了我的腿。
愤怒和酒精一齐冲上了我的大脑,我抄起手旁的小摆件朝门口的醉鬼头上砸了过去,喝骂道:「你们他妈以为自己是八国联军呀!」
那老外发出一声好莱坞式的惨叫,我赶紧趁乱冲了出来,拽着小姑娘回了我们的包间。
小姑娘吓哭了,一个劲地跟我说谢谢,她看着比我岁数还小,听口音也不是本地人。
其实我也吓哭了,说不上来为什么,反正是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
我哆嗦着给阮平山打了个电话,哭哭啼啼地问他:「喂,你能来吗?」
「你回别墅了?」顿了顿,他没等我回答,「晚点吧,我这会儿在忙。」
「不是,我惹祸了。」我由啜泣变成了号啕大哭,「我打了一个老外呜呜呜呜,他们会不会报警抓我呀?」
听筒那边传来衣料摩擦的声音,似乎是阮平山在穿外套,「发定位,我马上到。」
过了不到五分钟,那群老外领着经理出现在了包间门口,为首的那个脑袋上还顶了个大包。
林诚美英文不错,还能跟他们理论理论,我听都听不懂,说就更别提了。
一时间一片混乱,经理在和稀泥,小姑娘在道歉,林诚美和老外在吵架,我在哇哇大哭。
我边哭边跟那正在点头哈腰的经理喊:「这几个老外耍流氓,你们不能崇洋媚外,欺负自己同胞!」
我哭得这么伤心,那几个老外居然哄堂大笑,还吹起了流氓哨。
不知谁喊了一声「Nice boobs」,我都没听明白什么意思,便看见那人被揍了一拳,连退几步,摔在了桌子上,又被人掐着脖子按住了脑袋。
阮平山简直神兵天降,都这个节骨眼了,我居然还能抽出一丝精神头,感叹他一边解袖扣一边走过来的姿势宛若天神,差点把我帅晕。
他的袖子挽起一半,刚好露出精实的小臂,宽厚的手掌轻易地扣住了老外泛红的脖子,将对方的脸朝下按住,眼看着鼻血流进用来盛刺身的碎冰碴里。
这一幕的性张力简直令人血脉偾张,我连哭声都戛然而止。
他眉头微蹙,神色冷漠,好看的嘴唇里吐出一句,「Fuck off. That's my girl.」
别的没听懂,「my girl」我还是能听懂的!
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自己底气倍增,像是请到了玉皇大帝助阵的孙悟空——我跳起来指着另一个头顶大包的老外,「就是他!他摸我!」
阮平山看了他一眼,又回过头来看我。
他松开了那满脸冰碴的人,像掸浮灰一般拍净了手,问那经理:「你们这里有监控吗?」
经理估计也被他吓到了,愣了两秒才说:「走廊有,包间里面是没有的。」
我本来挺失望,以为包间里有监控就能拿到那几个老外骚扰别人的证据了,却见阮平山点了点头,脸上甚至浮现出一丝微笑来。
「那太好了。」
说着,他松了松领口,在众目睽睽下把咸猪手拽进了包间,用脚勾上了门,利落地落了闩。
有人在外头拍门,阮平山不为所动,一步一步缓缓地向他逼近。
他解掉了腕表,在矮桌上磕出「铛」的一声,「You heard that?No monitoring here.」
林诚美仿佛我的同声传译,都这会儿了还怕我听不懂,「他说这里没监控。」
那老外还想先发制人,冲着他抡拳头,被他一脚踹出老远,靠在墙上捂着肚子干呕——硬底皮鞋铆足了劲揣在肚子上,想想就觉得疼。
阮平山不紧不慢地走过来,揪着那人的领子把他提起来,砰的一声撞在墙上,咬着牙磨出一句,「哪只手摸了你?」
「你要干什么啊?」我有点怕了,擦干了眼泪,「不要打了,别为了这种垃圾冲动,外面那么多人,万一......」
他挑起一侧眉峰,舌尖在腮上鼓弄出一处凸起,乏力似的晃了晃脖子,盯着那鼻青脸肿的老外,「Apologize.」
从那人口中吐出一声含糊不清的「Sorry」,阮平山还不满意:「Not to me.」
等那老外给我道了歉,抱头鼠窜般冲出门,我才发现外边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还有人报警了!
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那几个老外估计要拘留,阮平山的律师到场后,我们就可以先走了。
坐在他车上,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你放心吧,我不会让别人知道你跟我的关系的,谁问我,我就说你是见义勇为的热心群众!」
他偏过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但是你今天说我是『your girl』,我还是挺开心的。」
他还是不说话。
我觉得有些尴尬,「没,没想到吧,我还能听懂几个字呢!哈哈!」
他一个急刹,把车停在了路边,「下车。」
我一头雾水,「又怎么啦?」
「你知不知道这样有多危险?!你离开我是为了给那些流氓摸大腿的吗?」他冲着我很大声地喊,吓了我一跳。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这又不是我的错,我都穿运动裤了,他非要耍流氓,我有什么办法呀!」
话音未落,他探过身体,安全带抻得老长——他单手扳住我的脸,强迫我跟他接吻,甚至撞破了彼此的嘴唇,手不由分说,粗暴地拽开我运动服的拉锁,轻而易举地将上衣的下摆拽了出来。
「你疯了吗!阮平山!」我拼命推开他,用手整理凌乱的头发。
平静片刻,我告诉他:「我很生气,你刚刚这个行为也叫耍流氓,因为我现在跟你什么关系都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
搁在以前,我一定会被他问住,但这次没有。
我冷冷地看着他,摇摇头,「我后悔了,我的确不该给你打电话,我就不应该习惯性地投靠你,投靠一个有钱有势,但根本看不起我的男人。」
我试图去开车门,发现上了锁,「我要下车。」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麻烦你送我回去吧。」怕他误会,我补充道,「回我室友那里。」
「夜娆......」
「你不要叫我。」我又哭了出来,「我真的很失望,阮平山,你不知道我今天看到你来的时候,我有多开心,我听到你说我是你的,我看到你夸我『真挺好的』,我以为我终于证明了你喜欢我,我甚至叫诚美别等我了,我甚至在后悔没有穿那一套你夸过的内衣,我太傻了,我好失望,你只是讨厌别人染指你的东西。」
他的声音沙哑,还有些晦涩,「我不是。」
「你就是!」我喊了一句,又平复下来,「你好好想想吧,我也要好好想想,我要重新考虑一下,可能你根本就配不上我的喜欢。」
「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我没有看不起你。」他说。
「你有,你又不承认了,你就是嫌弃我,你嫌我笨。」
「如果我只想睡你,夜娆,那你笨不笨跟我有关系吗?」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整个人往后仰,紧贴在车座上,看起来有点累,「上次吵架的时候,你对我说,如果我只喜欢你的美丽,你的身体,那我们就应该分开了,因为这些东西你早晚会失去。」
他闭着双眼,安安静静地半躺在那里,缓缓说:「其实我比你更担心这一点,所以我一直想在你身上找出一点除了美丽之外,更值得爱的部分,否则我们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在那之前,你必须先学会看到你自己,而不是把我放在你世界的中心。你要学着自己给自己安全感,自己处理突发的状况,自己满足自己的价值,为自己自豪。」他顿了顿,接着说,「否则总有一天,当你失去了美丽,或是我失去了耐心和闲暇,我怕我会对你说出『不要烦我』,说出『我忙得很』,说出『毕业后你挣过一分钱吗』,到那个时候,我才是真的看不起你,伤害了你。」
他握住我的手,同我十指紧扣,「我见过太多失败的,狗血的,始乱终弃的,令人作呕的婚姻和恋情。一段不平等的亲密关系可以毁掉一个人,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变得歇斯底里,疑神疑鬼,妄自菲薄,失去自我。但是你,夜娆,你那么漂亮,那么可爱,我不想看你变成那个样子。」
静静听他说完,我问:「可我还是不明白,你到底为什么不肯承认你在跟我谈恋爱。」
「我现在就可以承认,我们就是在谈恋爱,然后呢?你想干什么?发个朋友圈?开个记者发布会?还是想让我马上跟你结婚?」他转过头来,目光灼灼,「我承认了,你就有安全感了吗?」
在他的注视下,我缓缓低下脸去,摇了摇头。
「为什么?」
沉默片刻,我轻声承认,「因为我心虚,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可是......」过了半晌,我抽了抽鼻子,轻声说,「其实我真的不是一个有很大欲望的人,我对你也没有什么奢望,林诚美说,人有钱到一定地步,想要的就是爱。我没有钱,可我想要的也是爱,我想要你夸夸我,我想要被你抱抱,靠在你身上流眼泪。」
我拽着他的袖口,「你说的那些我会努力学的,你可不可以不要凶我了?」
他的怀抱好闻又温暖,令我无比怀念。
我将脸深埋进他的胸口,他的声音自我上方传来,「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对我要求就非常严格,他们从来就没有夸过我。后来,他们离婚了,因为我母亲是个家庭主妇,她真的已经跟不上我父亲的节奏,也听不懂他说的话了。离开我父亲之后,她发现自己真的什么都不会,连像你一样花钱的品位都没有,所以这些年来,她真的过得非常辛苦。」
他语速缓慢,悠远绵长,竟让我听出一丝脆弱,抬头凝望他湿润的双眼,我的心阵阵发疼。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抱住他,轻声说,「我很心疼你,真的,我跟你保证,我会对你好,我不会离开你的。」
「你不用心疼我。」话锋一转,他的语气回归了往日的平静,「因为这都是我编的。」
「啊?」我愣住了,傻傻地抬起头,「编,编的?」
他笑了笑,屈起食指刮我的鼻尖儿,「我早就说了,我有一万种方法可以骗你,我可以让你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对你最好的人,然后呢?然后你就会心甘情愿地脱光衣服爬上我的床,最终被我腻了以后一脚踢开。」
我还没从感动的余韵里抽离出来,便被他用事实暴击。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等你再长大点就知道了,你现在喜欢的那种『温柔』,是世界上最不顶用的东西。」
「所以,你今天跟我发脾气,其实是因为我不够坚强?」我以为自己终于抓住了重点。
「倒也不是,主要还是因为我真的讨厌他摸你。」他转了转手腕,「气糊涂了。」
闹了半天,他那一大通高深莫测的道理,实际还是在唬我,为自己找补嘛!
可是为什么他连信口胡诌的一段话都这么有道理啊。
我还在琢磨,他又发动了车子,可我注意到,这不是回林诚美家的路线。
「去哪里啊?」
「你不是让你室友别等你了吗?」说到这里,他突然笑了一下,「穿的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套,那是哪一套啊?」
什么叫言多必失,我算是明白了。
见我沉默,他还挺能装相,「不想去算了,我给你掉头,省着你说我耍流氓。」
「啊不不不!」我红着脸拦住他,轻声说,「我很想你。」
说完,我转过头去看着他,等了半天,等到我都快要放弃了,才听见他终于说出口的「我也想你」。
时隔近两个月,我又一次回到这座我曾发誓再也不回来的别墅——换上拖鞋,我将这里搜了个底朝天,甚至皱起鼻子去嗅这里有没有其他女人的味道。
阮平山从背后将我拦腰抱住,往卧室拖,「别找了,你又不是警犬。」
那套娇粉色的 Hello Kitty 依旧格格不入地铺在那里,令我鼻酸。
夜里,我睁着眼睛,回想这一整年来,我在这里经历的一切。
灯泡坏掉了就开着手电等阮平山来修,害怕打雷就坐在沙发上等阮平山回来,做噩梦了就必须把阮平山摇醒,生理期的时候等阮平山给我煲汤......
阮平山,阮平山,阮平山,我像是一个巨婴,没有一点点自我,甚至无法自理。
可怕的是,我一直把这视作「相互照顾、相互帮助」,我一直把这视作「谈恋爱」。
我一直在神经兮兮地担忧,如果有一天他对我失去了兴趣,我该怎么办,而从未想过在这场关系里,除了接二连三的麻烦和肉体片刻的欢愉,我究竟还能给他带来什么。
到底是谁把这份关系蒙上了一层不太光彩的滤镜?
我想,是我自己。
给他买香水的时候,我其实在袋子里放了一条手绳,是我在网上买的「回心转意结」,十五块的材料包,用料是尼龙绳。
今天他挽起袖子朝着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才发现那条一看就很廉价的手绳,和昂贵的手表一起,戴在他的手腕上。
换作以前,我会感叹它的灵验,可现在,我只想感叹我的愚蠢。
想到这里,我摸索着抓起地上的衣服,落荒而逃般,蹑手蹑脚地挪出房间。
「跑什么,跟偷情似的。」
一室黑暗中,阮平山的声音清晰地传进我耳里。
我挺直身体,在原地停留了片刻,走回去轻轻亲吻他的额头,「我一定会拿出点美丽之外的东西给你爱,我会为你变好,你要等我!」
他轻轻抚摸我的脸,「傻子,不是为我,是为你自己。」
往日里,我总是绞尽脑汁地用我不太聪明的脑子想要跟阮平山多待一会,但这一次,我毫不拖泥带水地离开了他的别墅。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闻四周树和青草的味道。
氧气唤醒了我的肺,使我如获新生,然后我掏出手机,把阮平山给拉黑了。
找到真正的自我之前,我是不会放他出来的!
回家后,我给自己制定了一份计划。
说起来,我之前本来列了个表,说等我赚了第一笔钱,都要去吃点什么,玩点什么,可现在我真拿到了这二十多万,心里却在想,如果这是阮平山的第一桶金,他会怎么做。
我记得我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想着要当他的贤内助,结果第一次给他做饭,差点炸了厨房。
那天他回到家,看到一片狼藉,并没骂我,而是走过来摸摸我的头跟脸,问我:「吓坏了吧?」
他的脸上有风尘仆仆的疲色,但更多的是沉稳和持重,收拾好厨房里的惨事,他系着围裙,靠在橱柜后方叫我吃饭。
那是我们的开始,那时候他对我真的好温柔。
我还记得他煮的是莼菜肉丸羹,我喝了两大碗,嘴上油汪汪的,夸他说超级好吃。
而他单手端着碗,浅浅地看了我一眼,轻声说:「我二十二岁的时候,已经出来自己做事了。」
他说这些的时候,语气没有丝毫抱怨,仿佛稀松平常。
他告诉我,他高中就一个人出去留学,不论是洗衣做饭,还是社交出行,事无巨细,都要亲手打理。
我满嘴塞得鼓鼓囊囊,问他:「那你是怎么发财的啊?」
他听后低头浅笑,淡淡地说:「我们家本来也挺有钱的,上大学后,家里给了我二十万,让我自己支配,我就投资了朋友开的桌球厅。」
「嗯?可是你现在干的也不是这个呀。」
「我在那遇见了一个特别爱打桌球的白人富婆,非常有钱。」
我一下警惕起来,「然后你们就在一起了?」
「啧,我这是励志故事,不是花边小料。」他抬头瞪了我一眼,还是没忍住笑,「然后,我就苦练桌球,终于通过这个富婆认识了她老公,接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大单。他们的女儿结婚,想定制一批伴手礼。我们家是做家纺的,那时候刚好积压了一批存货。」
「啊?你用库存给人家做伴手礼啊?人家可是豪门哎!」
「有钱人真的很奇怪,他们追求的其实不是最好的东西,而是别人没有的东西,最好是独一无二,只属于他的东西。」笑了笑,他有些神秘地对我说,「我就用那批存货,在每一只枕套和床单的一角都绣上宾客的名字,再换个高档点的包装,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你证明了你的能力,你们家就放心把公司交给你了?」
他摇摇头,「毕业后我回了国,自己开公司。」
「为什么啊?你不是说人要懂得合理利用资源吗?」我问。
「因为我不希望我的人生被『继承人』这个身份绑架。」顿了顿,他看了我一眼,「我要确保,我未来能做我喜欢的事情,过我喜欢的生活,交我喜欢的朋友,睡我喜欢的女人。」
真直白,好迷人。
「那,那你自己的公司和你们家的公司,现在哪个比较厉害呀?」
「他们已经被吞并了。」他丝毫不觉得这个问题幼稚,用餐巾擦了擦嘴,伸手指了指自己,「被我吞并了。」
救命,我要晕倒了!
遇见他之前,我从未觉得自己天生慕强,我从未追过星,但遇见他之后,我才发现我是如此享受崇拜一个人的感觉。
而如今,按照他教我的,我要学着去崇拜我自己,为我自己自豪。
一番思考之后,我迈出的第一步,就是重新租房——我租了一间地段不错的公寓,只有两间屋子,也不带家具,其实不算十分宽敞。
不过,上一任房客是做直播卖衣服的,因此把这里改造成了四面柜架的衣帽间,反倒为我省了钱,我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我按照以前的习惯,把东西根据品牌、季节和颜色归类,把每一样的位置都记在本子上。
从早上一直忙活到晚上,我一口东西都没吃,居然也不觉得饿,啃了个三明治,拉开折叠床,就窝在小房间里睡着了。
我还梦见阮平山了,在梦里,他神色温柔,语气深情,对我说:「夜娆,我不舍得你辛苦,不要努力了,你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
那一刻,我居然知道自己在做梦,怕自己意志不坚定,色厉内荏地将他打跑了。
可能是出拳幅度太大,我还从折叠床上掉了下来,睁开眼,刚好和一只小强深情对视。
尖叫划破长空。
老天,市中心的公寓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我最怕虫了!
我第一反应就是去喊阮平山,意识到他不在,便想给他打电话,可是又想到他被我拉黑了。
而且我已经发过誓,不会再当他的寄生虫了!
再看那只油亮亮的小强,趴在原地跑也不跑,十分嚣张!
「连你都看扁我!哈!去死吧!」我哭着,双手将拖鞋高举起来,啪的一声把敌人砸扁了。
结束战斗的我看着那小小的残骸哭了两小时——我真的觉得又委屈,又伤心,我真的好怀念万事皆有阮平山的日子。
然而这种心情很快随着地板上的垃圾一起被打扫干净,我出门买了除虫药,辛勤地喷了家中每个角落,胡乱洗了个澡,睡得像条死狗。
对了,睡前,我还在本子上画了一笔正字——我决定了,我每独立完成一件值得表扬的事情,就要在本子上画一笔。
等再见到阮平山那一天,我要把我的奖励一块要回来!
我终于把咖啡厅的工作给辞掉了,还给自己报了个英语班,每次听阮平山的口语,我都忍不住心跳加速,要是能听懂他在说什么,那就更好了。
上课第一天我就睡着了,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结果一问三不知。
那天还有个男同学跟我表白了,算是个清秀的帅哥,他说他觉得我憨憨的很可爱,想保护我,想照顾我。
搁在以前,我可能会开心,可想起阮平山的谆谆教诲,立刻就对这些花言巧语免疫了——我才不要被这些臭男人骗呢!
我歪着脑袋回想了一下课上学习的语法,用小学生式的口语告诉他:「I』ve seen better!」
说完,我头发甩甩,大步地走开,还在本子上又记了一笔。
重新变成无业游民以后,我的生活反而比原来充实不少,都说笨鸟先飞,我这只笨鸟本来就比别人飞得晚,那就更得使劲飞了——我每天除了上课,就是背单词,还去过几次外语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