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守则

我一度怀疑自己看花了眼,或是出现了幻觉。

怎么是冯斯时?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18

冯斯时穿着冲锋衣,阴沉着脸色。

我揉揉眼睛。

再次怀疑是自己的幻觉。

他胡子拉碴的,看上去有些憔悴。

尽管他不说话,我却能感受到怒意。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冯斯时就扯住我的手腕,将我带离片场。

「喂——」

我们在一处山洞停下。

「沈雾,你长本事了?」

这里远离人群,说话也方便,冯斯时不再掩饰自己的不快。

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跟我玩不告而别这一套,你是不是电视剧拍多了?和谁学的?还拍吻戏,嗯?」

「我临走之前说得很清楚,等我回来我们谈谈,你一走了之,是要谈谈的态度吗?」

我抿着唇,一言不发。

随后,冯斯时摔出个什么东西到我怀里。

我接住,定睛一看,才发现是我写的金丝雀守则。

糟了!

我怎么把它给落下了……

「沈雾,要不是看到这破笔记本,我到现在都还蒙在鼓里。」

「我从来都没有要求过你这些乱七八糟的,你倒是很会给自己立规矩。」

冯斯时顿了顿,眼神中带了些挫败。

「这么久了,我竟然不知道,原来你在我身边活得这么累。」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回答道:

「是,我活得很累。

「我们这段关系……从开始就很不对等。你对我很好,我欠你的太多了。所以,取悦你,这是我应该做的。

「现在陈初见回来了,我就是再不要脸,也知道自己该退出了。

「不想再这么稀里糊涂地过下去了。」

我攥紧双拳,继续说着:「你知道吗,冯斯时,每次收到花的时候,别人都会问我,那些花是男朋友送的,还是未婚夫送的。」

大家眼光羡慕,里面的酸楚只有我自己最懂。

「我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没资格。」

冯斯时定定地看着我,忽然笑了:

「阿雾。」

「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既然决定离开,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会再有任何意义。

他不爱我,那我的真心交付只会变成笑话。

这是我给自尊的最后一丝余地。

「冯斯时。」

「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我还是倔强地说出了这句话。

冯斯时那一向骄傲的面容,仿佛产生了裂痕。

他愣了愣,咬牙切齿地反问:「沈雾,你说什么?

「我不同意。

「我追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我想清楚了。

「今天我要跟你说明白,我就是喜欢你,哪怕是你心里有别人,我也还是喜欢。」

脚下的大地却突然摇晃起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冯斯时的话,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沈雾!」

他迅速反应过来,像是意识到有什么不对,拉起我立刻就跑。

可是来不及了。

周遭的山和树,像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摧毁,在剧烈的晃动中,纷纷倒下它们沉重的身体。

世界在向我们坍塌。

慌乱中,我死死握住冯斯时的手。

直到一切都归于黑暗。

19

不知道过了多久。

「沈雾,你别犯困。」

好像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是冯斯时。

我努力睁开眼睛,但眼皮很沉,浑身上下都在痛。

他虽然虚弱,但还是恶狠狠地威胁。

「你今天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

这下我彻底清醒了。

「这里刚刚地震了,山体有滑坡,我们现在……应该是被埋在下面了。」

冯斯时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动了动唇,却发出痛苦的呻吟。

「冯斯时,我疼。」

我带着哭腔。

「哪里疼?」

他似乎很紧张,另一只手在黑暗里朝我探过来。

那只探向我的手也满是潮湿,像是受伤了。

「阿雾乖,再忍忍。

「很快就会有人来救我们。

「进山之前,我的人都留在外面的镇子上,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们,一定会没事的。」

话锋一转,他温柔的语气消失不见,故作凶狠:

「你要是死在这儿,就是跟我埋在一起了。就算是黄泉路上,我也不会让你多看周寂白一眼。」

……这个人真幼稚。

他到底是对周寂白有多大的执念啊?

我努力想要抬起手,可惜徒劳。

即使是这个时候,他说着这么恶劣的话,身体还是把我护得严严实实。

冯斯时手臂给我撑起一点空间,那空间不大,但刚好护住了我的脸和脖颈。

我鼻腔一酸,可我想到他刚刚说的话,心里的情绪却难以平复。

「冯斯时,你刚刚说……你喜欢我?」

我有些激动,用力的时候,胸腔传来钝痛。

「那天杀青,我是去和周寂白告别的,是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那笔钱,没有他……可能我早就死了。」

「我知道你不高兴,我也没打算再去看他了。」

我的声音逐渐弱了下去。

「我说我喜欢你,沈雾。」

他顿了顿。

冯斯时又重复了一遍。

这种场景实在不算浪漫,但我仍然感到悸动万分。

「还有那张照片,冯之砚私下告诉我,说是陈初见送你的,你在骗我。」

「他还说,你爱上我会很丢人。」

冯斯时有些诧异,他轻轻回答:

「我没有骗你,那张照片是冯之砚让你的保镖偷偷放进我的书房里,上面的字也是他写的。「而那张照片,不过就是冯之砚试探的棋子。

「他知道这张照片,一定会引起我们之间的矛盾,毕竟,冯之砚为了继承权可以不择手段。

「还有,其实冯之砚早就找到了陈初见,两个人也达成了协议。现在老爷子病倒,正是最好的上位时机。

「阿雾,我很庆幸,现在说这些还来得及。

「你……愿意放下周寂白,和我好好在一起吗?

「算了。

「其实你不放下也没关系。

「离开你我没法活下去,反正已经这么丢人了,不怕你笑话,以后……有我爱你就够了。」

「冯斯时,我也喜欢你。」

我克制着声音里的颤抖。

「你说什么?」

「只是我们这段关系开始得并不光彩,我没有勇气。」

可冯斯时刚才的话,分明就给了我迈出这一步的底气。

他低笑出声。

「阿雾,能听见这些话,今天就算是死在这里也值了。

「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妒忌周寂白了。

「阿雾。」

冯斯时的声音,忽然变得温柔,有些轻渺。

他摸索到我的手,在黑暗中抓紧。

我止住眼泪,忽然有些紧张。

总隐隐约约觉得,仿佛有什么答案快破土而出。

「虽然现在说这些不合时宜,但我真的很开心能听到这句话。」

「——阿雾,不要离开我。」

我们在黑暗中彼此依偎,曾经也有过无数亲密的时刻。

可现在是第一次,让我觉得我们的心很近很近。

这是从未有过的时刻。

我们在黑暗中的呼吸,同频而又绵长,像静默的热吻。

冯斯时的话有些断断续续。

「我确实是个人渣,但我分得清感激和爱。

「从来就没有什么白月光,沈雾。

「我,只有你一个。」

他轻笑,却吃痛地「嘶」了一声。

「还有很多事情,有点复杂,我现在伤口有点疼,等我出去再讲给你,好不好?

「但现在,我好像有些困,阿雾。

「我想睡了。

「如果……有人来,记得叫醒我。」

冯斯时的声音很轻很柔,就像随时会散去的薄雾。

20

冯斯时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见了自己十六岁那一年,轰动全城的绑架。

冯斯时和陈初见一起被绑,一个是冯家倍受宠爱的小少爷,一个是陈家的女儿,他们很值钱。

分头逃跑的时候,冯斯时和陈初见选择了不同方向。

虽然后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说是陈初见救了他。

只有他们互相心里清楚,根本就没有救命恩人这一回事。

在他们选择相反的路口的时候,剩下的事情就成了上天的选择。

就在冯斯时被救回来的第一天。

冯之砚终于撕破了兄友弟恭的面具,冷冰冰地看着他。

「冯斯时,你怎么活着回来了呢,真可惜。」

从那以后,他才意识到,有时候在这个家里,谁能成为继承人比亲情血缘更重要。

他们这对兄弟,注定要为了利益头破血流。

因为爷爷更偏爱他,所以,冯之砚铆足了劲,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什么都想压他一头。

直到外面的风评终于渐渐扭转,都在传冯之砚才是更适合接管冯家的人。

爷爷忽然病倒了。

也是这个时候开始,冯之砚开始暗里给他塞了很多女人。

冯斯时心知肚明。

可是,他从没有碰过她们。

那种劣质的刺鼻香水味真的很恶心。

矫揉造作,眼波满是媚态。

看见她们的样子,冯斯时就想吐。

还有……那种带着目的接近,分明就是安插在他人生里的眼睛,让冯斯时不得安宁。

冯之砚越是逼他下跪,他就越是要站起来。

他需要反击。

所以,遇见欢哥之后,冯斯时的诉求很简单。

他需要一个干净的女人在身边。

只要这个女人不是冯之砚的人,也足够漂亮。

或者说,能够让冯之砚相信,他真的是个什么也不会争抢的废物。

这个时候,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沈雾出现了。

她很奇怪。

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她明明生涩,却硬要装出很老练的样子。

「冯先生,留下我吧。」

那座昏暗的房间里,流连过很多自荐枕席的女人,她们喜欢喷西爵夫,喜欢喷迪拜精神。

只有沈雾,吊带裙上充斥着淡淡的洗衣粉味道。

她看向他的眼睛干净,像是清澈见底的湖。

他打给她的钱,每一笔也都被她真的拿去还钱,或者是转给弟弟用。

冯斯时很难想象,这种手足之间的亲缘竟然还会这么坚固。

他也是弟弟,却只得到无尽的冷漠和算计。

每一次沈雾抱着电话,对弟弟千叮万嘱的关怀,竟然让冯斯时有些羡慕。

后来,冯斯时瞒着沈雾,去见了她弟弟。

那是个尚有些稚嫩的男孩,怯生生的,很是害怕的样子。

冯斯时靠在车上,掐灭了烟,说:「你知不知道,你姐姐很辛苦。

「在学校好好学习,我会派人监督你,成绩不好的话,我有的是方法治你。

「还有,别整天给你姐发那种寻死觅活的短信。

「想死就赶紧去,不敢死就像个男人一样。总之,别来影响你姐的心情。」

沈雾的弟弟吓得不行。

答应他之后,小心翼翼地问:「您说的道理我都懂。」

「但是……您是哪位?」

彼时,冯斯时正用手拢住打火机,动作顿住。

他算哪位呢?

他是沈雾的什么人。

冯斯时点燃了手中的烟,嘴角微微勾起:

「你姐夫。」

他又补充一句:「别告诉你姐这件事。否则,我就让人拔了你舌头,嗯?」

沈家弟弟终于被吓哭了,屁滚尿流地逃开。

那天回到城郊别墅的时候,沈雾心情特别好,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她说,她弟弟打电话来,说以后要振作起来,好好学习,不想自杀了。

他心情也变得很好。

他把阿雾抱在腿上,脸埋在她脖颈间,心底第一次被那种暖意填满。

他人生虽然顺风顺水,即使冯之砚存在,也不影响他极张扬热烈的一生。

但唯有在沈雾的身边,才找得到那种安全落地的踏实。

沈雾环住他肩膀,轻声问他,怎么了。

冯斯时笑着说,没什么。

他只是觉得,他的阿雾真好。

有她,就很好。

21

发现周寂白的存在,也是一次意外。

沈雾从来都没有提过周寂白这个人。

在她行程上居然会出现墓园这种地方。

也是那一次,他意识到自己对沈雾清清楚楚的在意。

不是玩玩,也不是一时兴起。

调查清楚沈雾和周寂白的过往之后,冯斯时快嫉妒疯了。

相识于微末,高高在上的偶像在沈雾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又骤然离世。

这种罗曼蒂克的桥段,堪称经典。

沈雾一定会喜欢这样光明磊落的人吧。

而不是以这种灰暗的身份……介入她生活的自己。

还有,他又怎么争得过一个死人呢?

那天,冯斯时喝醉了。

他拉着沈雾在书房胡闹,书本都摔落一地,吻也又狠又重,带着怒气,像是想要宣泄些什么。

他很想问问她,阿雾,在你心里我算什么。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可是冯斯时没有。

他的骄傲,并不允许他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他是从小就顺风顺水的冯家小少爷。

想要的东西,就是天上的月亮也不用亲自去摘,自有人送到他面前来。

不管沈雾喜欢的是谁,她这辈子都别想离开。

她只能在他身边。

那天晚上结束之后,沈雾洗了很久的澡。

然后趁他睡着,偷偷开了他的酒去喝。

半夜,冯斯时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空无一人,刚下了楼,就看到躺在客厅的沈雾。

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

那场景就像是自杀失败,胳膊上全都是血。

冯斯时酒意瞬间清醒。

直到确认只是划伤了手臂,那股怒意混杂着醋意,简直快烧毁他所有理智。

给沈雾包扎过后,冯斯时抱她回房间。

半路,沈雾在迷蒙中抓住他的手。

「冯斯时,我们会有未来吗?」

她红着眼睛,漂亮易碎,像一只小兔子。

他喜欢她,她却心有所属。

这种问题何其讽刺。

「不相爱的人,怎么会有未来。」

冯斯时冷冷回答。

可他心里想的,明明就是——

会有。

哪怕你不甘愿,我也会一直抓住这段关系,直到抓不住为止。

毕竟他是烂泥潭,是懒人,再卑劣无耻也都是他的作风。

所以,他偏要勉强。

后来他们因为周寂白吵了很多次架,每一次,冯斯时都装作一副不在乎她的样子。

他嘴硬,不肯承认自己的爱意。

冯斯时不想她去扫墓。

哪怕那只是一块石头。她明明也可以和他说心里话的。

但沈雾说,她只是感激周寂白。

周寂白在世界上没有亲人了,或许只有她还能想起来周寂白每年的忌日。

冯斯时想,那他呢?

她对他,也会有半点感激,抑或是在意吗?

这个答案求证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冯斯时从没这么害怕过。

与其要面对的是失去,还不如……就这样留在彼此身边。

冯斯时怎么能够承认呢。

无数个瞬间,借雾色吻她时,他亦有跌坠般的心动。

22

暗中较劲这么久,冯之砚终于还是坐不住了。

冯之砚安插进来的保镖,突然在这个时候反水,故意说沈雾在背后调查陈初见的事,企图挑起他对阿雾的疑心。

同时,这也是一种试探。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所以,冯之砚想要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他的软肋。

至于陈初见为什么消失这么多年,却突然回来——

不用想,一定又是他亲爱的哥哥的杰作。

冯斯时早就知道,陈初见根本没死。

陈初见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躲在意大利的这么多年,不过是等着回来跟冯之砚一起搞垮自己。

毕竟,陈家经营不善,早已摇摇欲坠,是个空壳子了。

最近老爷子病重,冯之砚寸步不离,又在这个时候放回了陈初见。

不过也好。

有什么恩怨,干脆在这个时候一笔清算。

他讨厌麻烦。

冯斯时假意配合,假意对陈初见还有怀念之情,冯之砚果然上钩。

可沈雾却变得反常。

冯斯时给自己两天的时间解决这一切。

他说服陈初见,以成为未来股东为条件,将一切直接摊牌,加上之前收集的证据,直接把冯之砚这些年来的小动作全都公开在所有人面前。

老爷子震怒,直接定下继承人。

这一次,冯之砚不会再有任何后路。

装废物装了这么多年,暗中韬光养晦,冯斯时早就累了。

是时候做些事情了。

只不过,要在一切结束后再跟沈雾谈谈。

冯斯时想,沈雾在拍戏的时候穿过那么多次婚纱。

也不知道……这一次,她愿不愿意为自己穿上。

没想到的是,沈雾还是跑了。

她只留下了一个笔记本。

翻开之后,写着「金丝雀守则」几个字。

里面全是一些条条框框,像在提醒她,要时刻守规矩。

她看起来……对他也是在乎的。

冯斯时欣喜若狂,想立刻去确认,却忽然发现,笔记本的背面是截然不同的记录。

——「嗜血冯少相处指南」。

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关于他衣食住行的喜好,甚至还有沈雾自己的吐槽。

「嗜血冯少可真挑食,但他说,我做的菜他都爱吃,嘻嘻。」

「今天跟冯少一起看电影,我不小心睡着了。他把我抱到床上的时候偷偷亲我,还以为我不知道。」

「冯少说,我不是菟丝花,事业上不需要于依附他,我有自己的力量和光彩。但他愿意做接住我的人,真好。」

「嗜血冯少今天又打人了,他的手流血了,我很心疼,让他以后别再这样发脾气,他很乖,还说好。」

「好奇怪,今天我弟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说没有,我弟说那就好,找男人要擦亮眼睛,小心找了个变态。」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唔,今天学到一句话。」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看见那张照片的心情。看向我的时候,你也是在透过我,看着她的眼睛吗?」

「冯斯时,我讨厌你。」

看到这里,他立刻派人调出沈雾的行程,直奔而去。

沈雾从来不需要做什么金丝雀,在他身边,做她自己就好。

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他困住她,从来就没有什么笼子。

——只有那颗笨拙却不会爱人的心。

23

病房里,那个睡了很久的男人,手指终于动了动。

梦里的雾色仿佛越来越浓。

直到梦境逐渐模糊,

他忽然向下坠去。

冯斯时睁开双眼,意识尚未清明。

他只听见沈雾带着哭腔的声音。

「他醒了!他醒了!」

她几乎是第一时间冲到冯斯时的身边。

「你没事就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沈雾扑进冯斯时的怀里,眼泪打湿了他的病号服。

「你已经睡了一周了,我还以为……你……」

沈雾说不下去了,眼泪汪汪。

「怎么,以为我会死?」

冯斯时挑眉。

「这种念头你就断了吧。」

「我是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阿雾。」

他想抱住沈雾,给沈雾擦擦眼泪,可是胳膊动不了。

连手指也被包得严严实实。

「没法抱你了。」

他失笑。

沈雾吸吸鼻子,张开手臂,紧紧抱住他。

「那就换我来抱你。」

突然丧失主动权,冯斯时有些郁闷。

不过,来日方长,这没什么要紧。

需要解释的事情可以慢慢说,拥抱和亲吻也会有很多很多。

他们以后的好日子,当然也可以慢慢过。

冯斯时永远都会记得,那时候在黑暗的废墟里,他和沈雾还是坚定地握住了彼此的手。

但重要的才不是「握住」。

而是今后会一直紧握着,绝不放手。

(完)备案号:YXX1DM9yy2Oh0D1wX6liZaZm


添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