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犯罪的根源在哪里?
2015 年 1 月 8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在刑事裁定书中,法庭没有忽视任何一方的意见,针对林森浩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检察机关和诉讼代理人,都一一做出了回应,重点如下:
1.辩护人关于认定涉案毒物系二甲基亚硝胺证据不足的意见,不能成立;辩护人申请调取相关检验报告质谱图的意见,不予支持。
2.查明:相关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均有鉴定资质,其鉴定程序规范、合法,鉴定依据的材料客观,检验方法、检验过程、分析说明和鉴定结论不存在矛盾之处,且能够相互印证,均应予采信。
辩护人关于认定被害人黄某系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证据不足、相关鉴定意见鉴定程序不合法的意见,不予采信;申请对黄某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不予准许。
3.林森浩关于投毒后将饮水机内水进行稀释的辩解,仅有其本人供述,缺乏相关证据证实,不予采信。林森浩关于其没有杀人故意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关于林森浩构成故意伤害罪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意见,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最后,审判长开始宣布结果,林尊耀激动地站了起来。
审判长:「本院认为,上诉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林森浩没有大的表情,似乎并不感到惊讶。随着审判长继续宣告,他的头越来越低。
审判长:「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话音落下,林尊耀双腿发软,跌回椅子。而黄洋的父母失声痛哭。
林森浩安静地顺从法警,离开了人们的视线。他依然平静,但唐志坚知道,那都是表面上的。他害怕死亡,回到看守所后,全身都在发抖。
随后,林森浩发表了一份声明,一方面表示会聘请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陈述二审提出的疑点,另一方面他说:「我希望将我的遗体捐赠给医院……我希望这最后一件事,能做对。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
林尊耀依然不服,他始终觉得,儿子做错了事,但罪不至死。
网上辱骂二审律师的言论甚嚣尘上。
又有人向林尊耀建议,此刻不换律师是不行的。
死刑复核阶段又爆发了换律师风波,与一审如出一辙。
林尊耀在公开声明中说,二审律师「蛊惑」了他的儿子,并坚持认为案件背后有其他势力。
后来,林尊耀如愿给林森浩选了一个新的律师。
新律师认为,从卷宗来看,甚至无法确证林森浩有过投毒行为。他们可以做无罪辩护了。
可是林森浩平静了,他给父亲写了一封信。
他写道:「现在有部分人认为我应该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我不认可这样的观点。中国有句话: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巧舌如簧只能是信口雌黄。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
为了平息网上的阴谋论,也为了让林父得到他想要的公正,2015 年夏天,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复核该案的法官会见了林尊耀,在长达数小时时间里,听取了他的意见。
新的律师十分满意,他说:「这次是自从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以来,死刑复核法官首次与被复核人员的亲属在刑事审判庭直接见面并听取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如此破例,也许与舆论的高度关注不无关系。
这场漫长的诉讼,已经到了最后一局,结果将会如何?
4 个多月以后,林尊耀接到法院电话。林森浩的死刑复核结果已经下发,2015 年 12 月 11 日,他将被执行死刑。
法律的作用是定分止争,但人们依然对林森浩投毒案抱有疑虑。
舆论审判当然不能代替司法,但公众的正常表达,应该受到尊重。如何达成舆论监督与独立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
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努力尝试,他们派该案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出面,回答记者提问,进一步解释这个案件的真相以及定罪量刑的依据。
也许,最让公众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他只是玩笑,而没有杀人动机,不能被判死缓呢?
「用林森浩的说法,其没有杀人的动机,且这仅仅是一次『玩笑』。但从专业角度分析,得出的结论可能正好相反:在没动机的情况下,还可以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人,只能说明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极高;将杀人视为『玩笑』或者『游戏』,只能说明行为人『随意杀人』『漠视生命』的主观态度。」刑法学教授刘宪权做了这样的阐释,他担任过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
一切尘埃落定,舆论如风而逝。
林森浩觉得,这个结果对他来说意味着偿债。
以命抵命,他已经对得起黄洋了,只是还对不起黄洋的父母。他说:「(我)希望黄洋父母明天就能够放下怨恨,健康、积极地活下去。」
黄洋生前照片 图源:网络
在看守所里,当林森浩不断回头,去挖掘自己犯罪的根源时,他想起了黄洋说的当人睡着时,用热水泡脚会让他尿床的笑话。
那是投毒的前一天晚上,林森浩在对面宿舍和另外两名同学打游戏。
黄洋进来了,说起愚人节整人的打算。他边说边笑,还猛拍了其中一名同学的肩膀,那位同学是林森浩的好朋友。
林森浩看不惯了,他想,黄洋你要整人,那我就来先整一下你。这是为了公平。
当他再深入一点挖掘,他想起了那段时间,自己在另一个同学那儿受了气,于是撒到了黄洋身上。
受气的起因也很简单,同学打游戏抖腿,发出沙沙的声音。
林森浩躺在床上,怎么都无法入睡。他忍无可忍,说,哥儿们,动作轻一点。没想到对方语气很冲地回答,我没动啊。
就是这样的愤怒,在林森浩的内心一直累积、累积,直至爆发。
为什么恶作剧要用 N2 这种剧毒,而不是其他东西?
到了最后,他终于发现了「很微妙的一些记忆」。
林森浩想起来了:「(我)以前听到另一位同学讲过的,其他地方有人拿这个毒药搞同学的事情……后来也没有查获,我也没有想后果,就做了。」
有一天,在看守所里,林森浩在读报纸。他忽然清楚了,原来那个地方是清华,那位同学是铊中毒的朱令。
参考资料:
《林森浩故意杀人二审刑事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沪高刑终字第 31 号
《林森浩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二中刑初字第 110 号
《为何核准林森浩死刑?——林森浩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主审法官答记者问》,新华网
《一次投毒,两家悲剧,都该三思!》,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 1+1》
《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追踪》,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
《林森浩投毒案》,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焦点访谈》
《复旦投毒之殇》,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心理访谈》
《复旦投毒案庭审纪实》,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案件聚焦》
《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纪实》,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庭审纪实》
《「复旦投毒案」续:最高法已核准林森浩死刑》,《华西都市报》
《「复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今日下午被执行死刑》,新华网
《「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质疑复旦投毒案证据有瑕疵与收费无关》,网易当事人栏目
《法医胡志强:复旦投毒案可能是个巧合》,《新快报》
《「复旦投毒案」庭审背后》,《三联生活周刊》
《复旦为投毒者求情揭秘:律师让老师倡导学生参与》,《法制晚报》
《签名者:复旦投毒案不是很严重 尽量别判死刑》,环球网
《林森浩:「做梦都在说对不起」》,《新京报》
《复旦投毒案二审 辩方称被害者死于肝炎》,《京华时报》
《林森浩案获法官破例对待,是否有转机?》,搜狐新闻中心-点击今日
《复旦投毒案:让司法的归司法 舆论的归舆论》,《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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