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节 子夜歌

我是刚被打入冷宫的贵妃。

就因为偷了皇上一只鞋。

气,错估了和李序昀十五年的感情,竟没抵过一只黑缎龙靴。

要我说李序昀也是小心眼,不就偷了只鞋么,至于把我丢进这残灯暗雨的深宫别院。日日只能青苔白霜相守,食不香,寝不安,一百个惨字都不够说。

起初几天,还有被打发来的小太监早晚各问一次:「贵妃娘娘肯说了么?」

在被我怼完祖宗十八代后,小太监不来了,换来了堂堂大理寺卿。

「鞋呢?」大理寺卿开门见山地问。

我照旧从他没出生的儿子开始咒骂,没骂几句就累了,晃晃手道:「让皇上叫声好姐姐,本宫就还了他鞋。」

疯了,孔贵妃疯了。大理寺卿得出这个结论,自此也没再踏出冷宫一步。

这下冷宫是真的冷,只剩下我没事唱唱小曲儿逗自己玩。

1

我最喜欢的一支曲儿是乐府诗中的《子夜歌》。

歌里唱「前丝断缠绵,意欲结交情」,诉尽男欢女爱,相思悱恻。可后面又唱「初时非不密,其后日不如」,道尽见异思迁,薄幸与贰心。

我与李序昀便是如此。

初初嫁入煜王府时,我年方十六,序昀十九。每日晨起我为他梳冠着履,晚上归家我为他脱靴更衣。

我说隔壁的柳侍郎有意将柳二小姐许给他做侧妃,他来月便迁了煜王府的宅子,将房契家当都交到我手里,还立誓永不纳妾。

我说喜欢并蒂芙蓉,好似我俩比翼连枝,他又在新王府外不到半里的地儿挖了个池子,出门买个胭脂,都能远远瞧见接天莲叶,嗅到莲蕊香尘。

只是但凡他惹了我,我就得给他点颜色。这种时候,我都在他出门前藏了他鞋,让他求着叫几声好姐姐,才交出靴子放他上朝。

我与序昀识于微时,自小便是青梅竹马,郎情妾意,从来也没想过兰因絮果的事儿。要是料到这小崽子能有把我丢进冷宫的一日,打死也不当他的煜王妃。

话说回来,李序昀能坐上这皇位,我爹的功劳至少占一半。

在一众皇子中,李序昀排行老三,上有名正言顺的皇长子,下有虎视眈眈的皇四弟。李序昀有啥,只有个好媳妇啊。媳妇没啥本事,但好在有个朝中掌权当将军的爹。于是当年那么一场三子夺嫡的恶战,李序昀够争气,我老爹的铁骑也够硬气,最终还是花落我家。李序昀历经万险,到底成了皇帝。

当然,代价很惨烈,我兄长被皇长子诬害流放,途中不明不白滚落山崖,死不见尸。我爹兵马折损小半,还因为逼宫,落了个不忠不义的后世骂名。

那年的洛阳血流成河,牡丹开得比什么时候都晚,又比什么时候都红。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人可以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砍断自己弟弟的手脚,割下自己兄长的头颅。

李序昀登基后,我被封了贵妃,我爹也高居骠骑大将军。

入主中宫那一日,我瑟瑟发抖地在城墙上看西下残阳,李序昀从背后环住我的身子。

「暮莲。」他唤我的名,「天下与你,足矣。」

小子诶,心也太贪了吧。天下是什么,是至高无上的权御,是一呼百应的尊荣,是应有尽有的美人珠玉,如此再不足矣,你就只能上天和太阳肩并肩啦。

但我没有嘲讽他,我只是问他:「倘若有朝一日,天下与我不可兼得,你当如何?」

李序昀将脑袋埋在我的肩颈之间:「舍天下,又如何。」

要不是亲眼看着他的剑都指到了老皇帝心口,这鬼话我兴许就信了。

2

好在我没信。

我和李序昀的第一个孩子,死在他登基第二年的三月十五。

那年春天,牡丹开得魏紫姚黄香阵洛阳,坐镇西南、拥兵数十万的端亲王突然发难,说李序昀的皇位来得名不正言不顺,打着清君侧的名义口口声声要领兵入中原。

端亲王是先皇的叔父,李序昀爷爷辈的老人,有威望有兵马有底气有胆识。他自然不是真的想干一仗,只不过想在李序昀的新朝中割据一席之地。

作为和谈的条件,端亲王要李序昀送去质子,以显新皇想与老臣修好的诚意。

当时只有一个人能入得了端亲王的眼——我们时年六个月,尚在襁褓中的稚子。我给他起的名,叫李秩。

小皇子通禾字辈,加个失字,意味人生无常,有得有失。

洛阳去西南此行千里,别说婴孩,哪怕是我,这一路奔波都要受不少苦。加之秩儿出生的时候正值李序昀争夺皇位之际,在我腹中受了不少惊吓与劳苦,尚未足月便降生人世,打小身子就格外虚。

我知道李序昀的答应意味着什么——我们将失去这个孩子。

我抱着秩儿在未央宫苦苦哀求了李序昀三日,白天不敢离身,晚上不敢合眼,生怕一个恍神秩儿就被人抢了去,再次相见便是天人两隔。

李序昀心意已决,一口一个这会儿不能与端亲王冲突,倘若他当真领兵杀来,怕是洛阳城都有可能不保。

我求了三天,哭了三天,最后眼前一黑晕了过去。栽在地上前,我紧紧搂着秩儿,死死攒着他的小手。

攒得越紧越显徒劳。

孩子的死讯在春末传来,他没有死在西北,也没有死在端亲王的手上。出了洛阳才百里,小皇子虚弱的身子就开始烫起来,车马行进到一半,他的身子便凉在同行的嬷嬷怀里。

端亲王亲自来了趟洛阳谢罪。

说是谢罪,我只听见他筵席间的哈哈大笑:「看来,皇上的诚意是到位了。」他根本不在意这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是我与李序昀的骨血,「清君侧的事儿,本王觉得可以暂缓。只是皇上身边的人,皇上自己得有数。」

3

皇上身边的人,指的是我爹。

一山不容二虎,端亲王和我爹都是手握重兵之人。先前三子夺嫡,端亲王坐山观虎,如今我爹功成名就,他却绝不肯坐视我爹炙手可热。

秩儿的死,我爹连上了三道折子,端亲王不臣,愿领兵清剿。李序昀说这是个意外罢了,反倒心寒老臣不能体恤自己。

体恤他的鬼。

李序昀来未央宫看我,被病中的我用秩儿的长命锁砸破了头。我喘着气指着他破口大骂,骂得太激动,眼前一黑又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太医说我又怀了身孕,二月有余。

李序昀抹了把额前的血,开心地攒住我的手:「上天把秩儿还给我们了。」

他气力那么大,大到我想把手抽出来,却怎么也抽不出分毫。

我想我要是也有这份力气就好了,那样谁都不能把秩儿从我怀中夺走。

隔年尚未开春的时候,我们的第二个孩子稷儿降临人世。又是我起的名,稷,寓意粮食谷物,这回别无所求,去他的人生无常,有得有失,去他的江山社稷,天下苍生。我只愿宝贝儿子吃好喝好,比啥都强。

上天并没有把秩儿还给我们,这俩娃娃一点都不像。

稷儿的确不负我所望,打小哭声嘹亮,吃嘛嘛香,小胳膊挥得格外有力,比谁都更顽皮些,抱在怀里都能拆了襁褓,只怕长大之后得拆了宫墙。

新生能带来希望,但无法带来遗忘,我与李序昀之间到底有了罅隙。

往常我总爱唱《子夜歌》中「始欲识郎时,两心望如一」,如今却喜欢哼哼「初时非不密,其后日不如。回头批栉脱,转觉薄志疏」的几句。稷儿自然听不懂,却喜欢在我哼哼唧唧的时候打我的胳膊,仿佛在阻止我不要再咒自己。

我每每此时就把他抱得更紧些。

不想失去了。

4

我曾以为岁月洗洗刷刷,终究能荡平一些来时的路。

——如果稷儿能如我所愿地平安长大。

我爹把一半兵权交给李序昀的同月,一把无名的火烧尽了稷儿的寝宫。

那年他七岁,刚刚能背熟四书,诗经读得也不错,唯独春秋还有半本都没看过,不知问鼎中原,也不知三家分晋。

宫人说皇子好学,挑灯夜读,夜太深,困意席卷,皇子太小,迷迷糊糊便睡了去,不知道烛台被打翻,宣纸被点着……

这一次我没有晕过去,也没有抓着他面目全非的焦尸不放手,我只是抱了抱他,然后在他的颈脖后面探到一根淬了毒的银针。

我什么都没有说,用锦缎裹好它,塞进袖口。

李序昀要扶住我颤颤巍巍的身子时,我伸手止住了他。

「我身上脏,皇上莫近。」我说。

我不想知道稷儿是怎么死的,反正我看周围的一切都是仇恨。我恨他身边侍奉的婢女,恨把银针扎进他脖子的歹人,更恨冷漠得不像父亲、只像帝王的皇帝陛下。恨到不需要具象到某一个刽子手身上,毕竟人人都不无辜。

再后来,宫里的人就都说孔贵妃疯了。

有人说贵妃可怜,两个皇子接连不幸。也有人说贵妃活该,孔家功高震主,难免有这一遭。

总之那之后,未央宫宫门紧闭,谁都不见,纵然是皇上也吃了好几回闭门羹。未央宫宛如一座鬼殿,有时有个疯子在里面笑,有时有个疯子在里面哭。

5

说到这,还是没鞋子啥事,那不如先说个美人。

杨朝芸,便是那个时候入的宫。

端亲王最疼爱的外孙女,连带着拖了十八辆马车的嫁妆,一同从西南到了洛阳。

端亲王一路护送,看着自己孙女接下皇后金印时乐得合不拢嘴。金印不白给,端亲王手上五十万兵马,其中二十万的兵符随着杨朝芸的嫁妆一起交到了李序昀手上。

那天未央宫的宫门破天荒地开了。

人们口中疯掉的孔贵妃芳脸匀红鬓云香腮,打扮得体体面面进了皇后册封的大殿,然后在杨朝芸的嫁妆里找了把弯弓,不熟练地对着端亲王:「端亲王大喜……」

我松开弓弦,却没有箭。

风划破空气的声音,终结了这出疯子的戏。

「贵妃病了,送贵妃回宫。」李序昀看着我演完这出闹剧,将我塞回了那座鬼殿。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杨朝芸,她那么年轻,那么美丽。她身后是滔天的权势,她眼中是明艳的欲望。她让人那么眼熟,好似我一早就在哪里见过。

我在未央宫想了一个多时辰,最后想起了十六岁那年的自己。

我是李序昀明媒正娶的煜王妃,苦等了七年,为他耗尽一切,最后却只耗死了两个孩子,耗丢了我父亲的兵权。

哦,还耗来了真正的皇后杨朝芸。

李序昀果真永不纳妾。

6

之后,孔贵妃疯了七年。

这七年里,李序昀的皇帝越做越好。

他让天下风调雨顺歌舞升平,让边境安居乐业不起烽火。

端亲王愈发年迈,没几年便病死了,撒手人寰前,西南的兵权已经被李序昀缴得差不多。我爹同样交出了兵符,李序昀仍旧不满,想要皇位,却还想沽名钓誉,于是将当年逼宫之事推到我爹一个人头上,打着为皇兄复仇的名号将我爹流放。

我爹部下的女儿映秋扮作宫女混入宫中,拉着李序昀的衣角求他放过她爹,免于斩首。

李序昀一脚踹开她,话都懒得多说。

映秋对着他的身影高声喊道:「你如此赶尽杀绝,不怕报应么?当年贵妃娘娘的兄长,孔将军独子,因为你,被人诬害流放。你却怕孔家他日功成,对你的皇位有所威胁,于是借我爹之手,将孔将军唯一的儿子推下山崖。如今你连我爹,连孔将军都不放过,你就不怕这些人化作鬼来找你?」

李序昀蓦地回首,拔出身旁佩剑,直直捅入映秋嘴里,一片鲜血淋漓之中,她再说不出一个字。

我在这个时候走出来,冷冷地瞅了他一眼,旁若无人地经过,喉间凄凄戚戚地唱着:「初时非不密,其后日不如……」

「暮莲。」他唤我,一如当年在城墙之上,在残阳之中,他初登皇位,满目皆是好山河。

我却不知,那时,便已是我们这段关系的垂暮。

我像没听到一般渐行渐远,口中的歌声却没有停下过:「寝食不相忘,同坐复俱起……」

后来,杨朝芸也莫名其妙地病死了。

有的人死前会预知到自己的死亡,很厉害,杨朝芸就有这个本事。

她死的前一夜见得最后一个人是我。

「爷爷送我入宫,是让我当皇后的。」她先说了一些我一早就知道的废话。

疯了的孔贵妃疯疯地点点头。

「也是当嫡长子的生母,当未来垂帘的太后。」她不管我疯不疯,人之将死,话要说完,对疯子说也得说,「所以,这宫里不能有第二个可能威胁到我的皇家子嗣。如果有,就得死。这是爷爷和皇上提的条件。」

她看向我,三分可怜,七分自怜:「对不起。」

我摇摇头,复又点点头,摸了摸她好看的脸蛋:「天下和谁,他都选天下。」

第二天一早,杨朝芸的尸首被抬出了宫。

一个没有用的女人,一个杀子仇人的孙女,李序昀当然没有心慈手软的必要。

7

我为李序昀穿了最后一次鞋。

我跪在榻前,好似十六岁的新婚燕尔。

我低着头,哽咽着道:「我把另一只鞋藏起来了,皇上这次招惹人招惹得狠了,得哄我好几句,我再把鞋拿出来。」

「暮莲……」他喜欢叫我名字,人人都说孔贵妃疯了的那几年里,他一次次叫着这两个字,好像这样就能把死掉的暮莲再叫回来一般。

他把我扶起来,把我放在他的腿上,小心翼翼地环着我的腰,环着我瘦削清冷到如同一张薄纸的身子:「都结束了,都好起来了,朕保证,再也不会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我们再生个孩子,上天仁慈,会把秩儿和稷儿都还给我们……」

我点点头:「好。」

然后我拿出另一只鞋子。

鞋子里,我淬了新鲜的毒,扎进了那根在稷儿脖颈后找到的银针。

他踩下去,轻微的疼痛让他眉头一簇,顿了顿他说:「暮莲,还有件事……」

孔贵妃真的疯了。

她用一双鞋子,杀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8

后来我想了很久很久,都没有想起他最后说的那件事是什么,甚至记不起过去的十五年都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他最后的话给了我希望,也给了我绝望。

我在冷宫的苦日子其实只延续了一个月都不到,说是冷宫,很快也派了人来伺候,屋子安置得冬暖夏凉,日用的物什不仅从无短缺,就连金银玉器都富足而华丽。

有回我和守卫说起旧时煜王府往南半里地有片池子,夏日里的莲蓬格外可口,第二天就有人送来了一整筐,桌子上也插了两朵娇嫩的荷花。

我想这一切都是李序昀为他的暮莲准备的,还有很多时候,我总觉得矮墙外有人在瞧着我,目光灼灼却百般闪躲。而等我回过头,又从未见过李序昀久违的面容。

可无论冷宫怎么变,我的枕头下都始终藏着一只黑缎龙靴,它听我唱了五年的《子夜歌》。

这五年里,我等着李序昀来告诉我他还要上朝,然后求我把鞋还给他。

怎么等都没等到。

送饭的人互相议论着李序昀死了,我一笑了之,记得皇长子也这样诅咒过他。

这五年太长也太短了,长到我早生了几根华发,短到除了一遍遍回忆过去,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好在回忆里,我永远是二八华年,是煜王刚过门的正妻。我的夫君野心勃勃,锐意进取,却在我捉弄地藏起他靴子时,环着我的手臂一声声叫着好姐姐。

那一年,我是他「念爱情慊慊」的美娇娘,他是我「寝食不相忘」的少年郎。

从我踏入冷宫那一刻开始,仿佛每一天都是那一年。

然而,一切结束在我的多嘴中。

有一日,我听见守卫们说皇上黄河水患治得好,我隔着铁门问道:「煜王,当上皇帝了么?」

他们愣了愣,然后相视大笑,告诉我,如今的皇上是先皇独子,单名稷字。先皇怕他扯入后宫争斗,一早将他送出宫外,托外官教养,如今年方十七,励精图治,内政修明……

一瞬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

李序昀最后告诉我,稷儿还活着。他告诉我,算计我这一场真的对不起。他还告诉我,他没想过天下这么重,选择了天下,就得舍弃掉我。他最后难以瞑目,他说他还没做完一个皇帝该做的事,但这条命,欠我这么久,赔我也罢。

我还想起来,原来,李序昀已经死了五年。

难怪他都不来找我要他的鞋。

9

《子夜歌》的最后两句是,「朝日照绮钱,光风动纨素。巧笑蒨两犀,美目扬双蛾。」纵然兰因絮果,十六岁臻首娥眉巧笑倩兮的女孩,还是愿意同她的序昀结秦晋之好。

那晚,我找了匹白绫,挂上了冷宫的屋梁。

去找丢了太久太久的少年郎。

番外:何处不可怜

我把稷儿送出宫的那天夜里,他怎么都不肯松开紧紧扯住我龙袍的手。

「母妃明日早上醒了瞧不见我会伤心的。」他用无比坚定的眼神看着我,「求求父皇,别赶我走,别让母妃难过。」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不问我为何送走他,也不问我要在宫外过什么样的生活。他比我有心,比我懂得爱人,将来,他也会成为一个比我仁厚,比我爱民的君主。

而此刻,我只能狠心掰开他的手指,对于我这双害了太多命的手来说,推开一个孩子也真的不算什么。

「听话稷儿,以后你还会回到母妃身边的。」

他的手抓得更死了,用尽了一个七岁孩童的浑身利器:「什么时候?」

「很快。」我弯腰摸着他的脑袋回答。

我没想到,这个很快是七年,也没想到,我并没有等到那一天。

稷儿还在宫里的时候,曾经口无遮拦地问我,为什么他的母妃是个贵妃,却不是皇后。

我无法回答他,我不能告诉他,因为皇位是暮莲的爹——你的外祖父逼宫所得,不能告诉他,因为朕要制衡朝野势力,朕绝不允许其他人盘踞在权力的顶峰。

而早晚有一日,未来皇后的祖父端亲王也好,你的外祖父骠骑大将军也罢,朕通通都要铲除,将天下握在朕一个人的手里。

所以我只能告诉他,因为这不重要,无论如何,你母妃都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

爱到天下与她不可兼得之时,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天下。

那场大火过后,暮莲比我想象得更难过。

她如同一片老树上摇颤的枯叶,终于被吹落进尘土之中。满目黄沙里,她看见绚烂的海市蜃楼,演绎着她消逝多年二八年华。

我能感受到,那一天之后,暮莲死了。

可我想要的,却一件一件到了我手上。

就像和端亲王说好的那样,我没有子嗣,杨朝芸嫁进宫就是我的皇后,她的孩子,便是未来的太子,未来天下的主人。作为皇后金印的交换,端亲王的四成兵马入了我的麾下。倏尔之间,我同时有了和端亲王、和骠骑大将军抗衡的筹码。

美中不足的是,这些年里,我吃了未央宫无数的闭门羹。

吃多了,竟也不腻。

我常常在窗户上戳个小洞,看着暮莲静静地坐在殿中一角,有时绣绣荷包,有时缝缝袜子。她做完了就扔在一边,自己不用,也不送给别人用。

我于是让宫人偷偷取几样出来看看,那荷包上的并蒂芙蓉,还是她十六岁时最喜欢的式样。那袜子那么精巧那么小,只有几个月大的孩子才能把脚塞进去。她手中的东西从来不见描龙绣凤,蟒纹偶尔倒有一些。

我突然明白,她依旧把自己当作是煜王妃,一日复一日地做着十年前做的事情,过着回忆里自以为的生活。

我戳的那些小孔晚上透风,暮莲也不说,自己缩在被褥里瑟瑟发抖。有回我瞧见进去抱她,她在睡梦里迷迷糊糊就往人怀里钻,感受到温暖后终于舒展开蜷缩的小身子,口中叫了声:「王爷……」

我将她抱得更紧了些。

翌日一早,她醒来后惊得一个颤栗,眼中是仇恨,是怒火。

我知道她在恨什么,不只是为杀了稷儿,也是为我打破了她自欺欺人的佯装。

我的出现我的龙袍都在提醒她,这些年的这些事真真切切发生了。我登上帝位后接连害死了她的两个儿子,如今还娶了杨朝芸做皇后,却对她弃如敝履。

纵然无情,我免不了想过很多次要不要带她出宫,带她见见让她朝思暮想的孩子。或者,哪怕只是告诉她一声,稷儿还活着。

但我最终也没有。

我们之间的心结,不是稷儿的生死可以解开的。

何况就在不久之后,我还要夺走她爹的兵权,还要让她爹成为史书中当年逼宫的始作俑者,以成全我在丹青上的千古流芳。

从我当上皇帝的那一天起,暮莲就像煜王府外的那一池照水红蕖,依旧明艳,依旧亭亭,依旧是别人曾几何时的心头好,可惜,再无看花人了。

她是没有颜色的暮莲,只开在十六岁的黄昏。

端亲王死后,我慢慢接管了他所有兵权。

杀死杨朝芸的前几日,我见了一次稷儿。

稷儿问我:「母妃尚好?」

我发现这个孩子总让我哑口无言,他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戳人心里最隐秘的角落,非要把那块阴冷潮湿的黑暗扒拉在明媚的阳光下,从日出晒到日暮,晒得明明白白,晒得魂飞魄散。

「你很快就可以自己看看你母妃了,到时候好好陪她,让她别再伤心。」

说完这些话我就想走,可走之前,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又想起多说几句:「旧时煜王府往南半里地有片池子,夏日里莲蓬可口,芙蓉飘香,你母妃最是喜欢。」

这话说得莫名的像遗言,说得莫名的让人心惊。

我想是我太多虑了,毕竟,从此天下我一人执掌。

杨朝芸死前和我说,也没什么可怨的,皇上,这宫里,谁还不是个可怜人。

是啊,人人都是可怜人,可有的人可怜得身不由己,有的人却可怜得咎由自取。

我突然想起暮莲最爱哼哼的那首《子夜歌》,里面有一句「何处不可怜」,它上一句是,上一句是什么来着……

我想啊想,想到十九岁那年掀开暮莲的盖头,想到划船到湖心寻一朵并蒂芙蓉,想到我让人将暮莲的兄长推下山下,想到这双手上沾满的洗不净血,却怎么都没想起来这句歌的上一句。

罢了,不想了,反正来日方长,我还有的是机会听暮莲唱。

我懒得看杨朝芸咽气,我加快步子,去找丢了太久太久的美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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