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傅锦书受伤,正处于昏迷状态,我与傅锦书本该没有关系,而此时我却与他同在一间房间。
故事还得从三天前说起。
三天前,皇宫宴会上,来了一批刺客,当时场面很混乱,傅锦云挡在林素身前,我挡在傅锦云身前,傅锦书又挡在我身前,刺客一箭穿过了
傅锦书的胸膛,傅锦书握住箭身,箭头将将停在我下巴处。
我对上傅锦书的视线,他嘴唇动了动似乎了说些什么,我却一个字也没听见。
不过后来我通过他的嘴型猜测,他说的应该是:你跑这么快送死啊?
你看,傅锦书的嘴巴对林素以外的人,特别是我,特别毒。呜呜呜,我果然没有光环。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我曾偷偷想过,傅锦云也许对我是不一样的,可他下意识保护的却是林素,可见我自以为是。傅锦书对我不是冷嘲就是热讽,却挡在了我面前替我受了那箭,当然也有可能是怕那箭冲击太大,穿过我又穿过傅锦云,再穿过林素。
故事从两两一对又变成了复杂的四角恋。
我坐在桌边,双手托腮有些苦恼地看着他,我每天都来看他一次,太医说,他若是今天还醒不过来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我在想剧情,书上有这个情节吗?想了半天未果,傅锦书却闷哼一声醒了过来。
我走过去看他,当他睁开眼的一刹那,我如晴天霹雳。
完了!
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我,问:「你是谁?」
我指着自己,仍有些不敢相信,这么狗血的事也能发生?他伤的是身体又不是脑子?
「你不记得了?」
他试着回忆,却开始头痛,想要用手捂住头,又扯到了伤口,闷哼一声。
「我不记得了。」最后只能痛苦地摇摇头,那模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我止住他的动作,唤来在外面等候的人服侍他。
不过一上午时间,大家都知道了傅锦书醒来却失忆的事,看望他的人来了一批又一批,始终不见林素的身影。
倒是在晚上的时候等来了许久不见的康宁。
她打扮成宫女模样,端着药来到傅锦书的房间,我看着汤药里不正常漂着的东西,十分无语,傅锦书也是嘴角一抽。
「你这是——」我不解地看着她,「谋杀呢?」
她此时正被我绑在床边,闻言冷哼一声,道:「药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
「还说没有,你看!」我把碗端到她面前,指着里面的东西,「这么大块毒药还没化呢,拜托,你要下毒能不能用点脑子?生怕别人不知道呢? 啊,对不起我忘了,你好像没有脑子。」
「你才没有脑子!」她面容有些狰狞地瞪着我,继而看向碗里的东西,「这不是毒!是一见钟情丸……」说完就愣住了,十分气愤道,「你诈我?」
「哪有,你自己说的。」
「我要告诉皇上舅舅你欺负我!」
「哟哟哟,不得了,这么多年你还是只会告状这一招。」
「你……」
「我我我,我怎么了?你有本事就说啊,我就告诉父皇说你谋害大臣,让他砍了你的头。」说着用手在她脖子上划了一下。当然我是骗她的,她只是被宠坏了,还没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且之前教唆她的姐妹天团中充当军师角色的刘小姐不在,她也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康宁脸色一白,被吓哭了。「你就知道欺负我,从小就欺负我,凭什么我处处都要让着你,我好歹也是个郡主啊,呜呜呜……」
「可我是公主。」我不得不提醒她一句。
她哭得更大声了。
等她哭累了,终于停了下来,还问我:「你为什么不安慰我一下?」
「我是公主。」
她嘴巴一瘪,又要哭,不过忍住了,「算了,我不哭了。」
等她平复心情后,我终于知道她今晚是来干什么的。原来她从一个江湖骗子手里花高价买了一颗药,听说可以让人一见钟情,本来她已经打算放弃傅锦书,听从母亲的安排嫁给他人,没想到傅锦书失忆了,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趁夜摸了过来。
「那死骗子,还说遇水就化!」
「他有没有说是冷水还是热水?」
「当然是……我想想,好像是,冷水?」她悔恨万分。
我给康宁松了绑,并准备送她回去,她一脸不敢相信。
「你真就这么放了我?」
「当然,姐妹之间互相帮助,这是应该的。」
康宁有些感动:「那我以后不背地里诅咒你了。」
我把她带到一个角落,问:「能不能把那什么一见钟情丸送我一颗啊?」
康宁一脸警惕地看着我:「你想干什么?很贵的!」
「哦,其实也没什么的,你看啊,夏天要到了,牢里潮湿阴暗,当是避暑圣地。」我朝她微笑,「你说呢?」
康宁被我们的姐妹情谊感动哭了,「我会给你送来的,呜呜呜……」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表示也很感动。
29
傅锦书已经被他爹接回府养伤去了,这可是个大好时机,我可以趁着看望傅锦书的机会去看傅锦云,然后让他喝下这杯水。
我摇了摇手中的小瓷瓶,里面装着融化后的一见钟情丸,哦,现在是水了。到时候找准机会偷偷倒进他的茶里让他喝下,我再以天色已晚为借口在他府里住上一晚,等第二天一早在其他人都没起床时跑到他床边,让他第一眼看到我,到时候嘿嘿嘿嘿……
「你傻笑什么呢?」三姐在我面前晃了晃手,我连忙收起表情,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
「没什么,我就是想到傅锦书为了救我受了这么重的伤,心里感到十分难受,我决定明日去看望他一下。」
「我看你刚才笑得很开心啊,开心到几乎猥琐。」三姐挑眉,明显不相信,「鬼才信!」说着上上下下看了我一眼,摸着下巴道:「你该不是……」似乎想到了什么,有些震惊地盯着我,「没想到啊,你居然长大了。」
三姐站起来绕着我走了一圈,「唔」了一声,「之前还以为你和安宁都属于一辈子不开窍的,没想到你不开窍则已,一开窍惊人。」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十分欣慰地看着我。
我被她的眼神看得发毛,结结巴巴道:「三……三姐,你……你说什么呢?」
三姐一副「你懂的」的表情看着我:「别装,我可是你三姐。莫怕,我知道你害羞,给我说说具体情况,我帮你参考参考。」
我懂什么?
「三姐,我真不懂。」
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瞪了一会儿,三姐败下阵来,终于确定我是真的不懂,顿觉索然无味。
「那你笑什么?」她问我。
我把我的计划和盘托出,本想让她给我看看有什么不足,或是直接否定我的计划,告诉我这个做法不对,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我一厢情愿、做法偏激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没想到三姐淡定地摇了摇头,缓缓道:「本以为你是摇摆不定,又觉得你是胜券在握,如今发现,你就是一个傻逼。」并对我竖起了中指。
傻逼这个词、竖中指这个动作还是我教她的,没想到她这么快就用到了我的身上,还一用用两个,我一时心情复杂。
她接着说:「感情最为复杂,怎么可能受外物所控制?倘若感情受这个所谓的『一见钟情丸』控制,那么你们之间的感情又怎么能算真的?清醒后,他若欢喜你依旧还是欢喜,他若不欢喜你依旧还是不欢喜,而对你……」她定定地看着我,语气近乎冷酷,「只不过是你为自己织的一场美梦,没有人会一直停留在梦里,梦终究会醒的。」
我一怔,我觉得她说的不对,感情是可以受外物干扰的,我又觉得她说的对,感情若是受了外物控制,那么又有几分是真的呢?如果他只是为了爱我而爱我,那么我还会喜欢这个人吗?
「不如睡觉。」三姐「啧」了一声,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像是想到了什么,回头道:「对了,一见钟情丸还有吗?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
我觉得三姐她很像个神经病。
三姐走后我还在想这个问题,最后我觉得答案是肯定的。
不论他是怎样喜欢上的我,结果还是他喜欢我,只要他喜欢我就好了。
即使是一场梦又如何,我有权有势,可以买很多一见钟情丸,随意控制梦的长短,就让他一辈子活在梦里好了。
我被自己阴暗的想法吓到了,由此可见,我和三姐确实是一个爹生的。
你看,道理我都懂,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人真的很复杂。
打定主意后,第二天我就带着人杀到了将军府。
先假模假样和傅锦书说了两句话,便直奔傅锦云那里。
傅锦书失了忆后好说话很多,可以说是话很多。陈国第一美男可不是吹的,即使面色苍白地躺在床上,依然挡不住他的美貌,但此时的我无心欣赏,甚至觉得他有点婆妈。
他问我对他这么殷勤是不是喜欢他,我说喜欢他个大头鬼,他不信,让我绝了这个念头,因为他失忆前都没喜欢我,失忆后更不可能,我心想,他还挺能想,赶紧告辞去找傅锦云。
跟着府里一个管家左绕右绕,终于来到傅锦云住的地方。
管家对于我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感到不解,我没说什么,并让他去忙他的事。傅锦云的侍从告诉我他不在,要去找他,被我拦住了,我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等他。
我没让人去告诉他,准备悄悄给他一个惊喜。
没过多久,就听到一阵脚步声,白墙圆拱门外走来了两个身影,站在门外的侍从看了我一眼,又看了门外两个人,抹了一脸汗,迎了上去。
「公子,您可回来了。」声音特别大,极其不自然。
傅锦云不愧是傅锦云,每次都能让我有惊无喜。
我盯着越来越近的两个人影开始想,既然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他的人也好。
我甚至想,如果我得不到他的人……开个玩笑,我堂堂陈国公主,会有得不到的人?大不了丢下脸皮大肆宣扬,我就不信还有姑娘敢嫁给他?
「公主?」傅锦云打断了阴暗的想法,他似有些
不确定,「你怎么来了?」
我回过神看着他,他旁边的姑娘,也就是花灯会上的表妹从他身后走出来,歪着头冲我笑:「好久不见啊,小姑娘。」
她今天没有戴面纱,果然是个大美人。
伸手不打笑脸人,我恨自己的礼貌,站起来有些不自在地回她:「好久不见,嗯……表妹。」
「扑哧!」她笑出了声,「那我是不是该叫你小表嫂?」说完冲我眨了眨眼睛。
我愣住了,本以为是情敌,没想到是个神助攻。
天助我也!
傅锦云看了我一眼,表情未变,对她说:「公主还是个小姑娘。」
孟清和站在一边「啧」了一声。
我心想:小姑娘,待会儿我就让你见识下小姑娘的手段。嘴里却道:「没关系。」反正我确实是想当她表嫂的。
孟清和顿感无趣地走过来,悠然地坐到我旁边的石凳上,「站着做什么?拜天地吗?」
于是我和傅锦云乖乖地坐了下来。
孟清和用手撑着头,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接着道:「坐着做什么?入洞房吗?」
傅锦云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孟清和立马闭上了嘴。
说实话,助攻太强大,我有点跟不上啊!
30
随意聊了几个话题后,孟清和用手扶了扶额,有些柔弱道:「日头太毒了,我好像有些中暑,我还是……」说着就要起身,我连忙端过茶杯递给她。
我想美人不愧是美人,一双柳眉微蹙,一双眼睛似盛了两汪清泉,看着我见犹怜,没有细想,四月天里怎么会中暑这个问题。
她表情十分复杂地从我手上接过茶杯,依旧维持着刚才的动作。
我问:「怎么了?」
她摇头,带着几分笑意,意味不明道:「你们陈国民风怎么样?」
不知道她为何突然要问这个,我还是想了想:「还好吧,挺开放的,我朝女子当官的不在少数。」
傅锦云瞥了孟清和一眼,笑意浅浅,「你不是说有些中暑吗?回去休息吧。」然后不由分说朝拱门外招了招手,「阿四,带表小姐回房休息。」
孟清和捧着茶杯看着一旁候着的阿四,有些犹豫道:「我觉得我现在已经没事了。」
「你身体较弱,还是回房休息吧。」傅锦云又吩咐阿四,「去请陈大夫过来。」
「我觉得……」孟清和还要再说,傅锦云温柔地看了她一眼,她顿了顿,似笑非笑地看回去。
「好吧好吧,我身体柔弱,就先告辞了。」她放下茶杯朝我微微一笑,「公主殿下,没事可以来找我玩啊。」
我点点头,表面不显,心里却是一喜,我又多了一个理由来找傅锦云,我偷偷瞧了瞧傅锦云,趁他起身送孟清和时将小瓷瓶的水倒进他的茶杯里,我可没忘记今天来的目的。
只是……
为什么这个水和茶水不融?
我看着茶水上面浮着的一团乳白色液体陷入了沉默,之前还嘲笑康宁,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你在看什么?」
傅锦云的声音突然在我头顶响起,我吓了一跳,连忙用杯盖盖住,我抬起头正好对上他讶异的目光,我也觉得自己动作有点太大了,但做贼心虚嘛。
我有些慌张地移开视线,嘴里胡扯道:「我看你的杯子里好像掉进去一个虫子,虽然虫子是蛋白质,但看起来还是有点硌硬,不过没关系,我已经把它捻出去了,你可以放心喝。」
我在说什么?
「你看啊,这团白色的东西就是蛋白质,你是不是不知道蛋白质是什么?」我指着那团乳白色的东西,想他一个古人肯定不知道蛋白质是什么,于是给他解释,「蛋白质是组成人体一切细胞、组织的重要成分。你是不是又要问细胞是什么?细胞是生物体基本的结构和功能单位。机体所有重要的组成部分都需要有蛋白质的参与。蛋白质是生命的物质基础,是有机大分子,是构成细胞的基本有机物,是生命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我说得有些口渴,顺手就端起来一个杯子喝水,还问他,「你懂了吗?」想到他一个古代人懂个屁的细胞组织,又宽慰他,「不懂没关系,其实我也不懂,就是背下来的。」
傅锦云下巴微抬,眉眼弯弯,眼里好像有细碎星光,示意我往下看。
我不明所以地「啊」了声,然后顺着他的视线往下看。
他说:「你喝了。」
又补充道:「还有,那是你的杯子。」
我:「啊?啊!」
他的杯子仍然放在原来的位置。
我站起来,不知所措地看着手边空空如也的茶杯欲哭无泪。
我在他面前虽说没了形象,但也做不出当着他面呕吐的事情,只得匆忙告辞。
我又一路杀到康宁那里,康宁正与几个小姐妹游湖,看见我的身影时,她好像高兴坏了,一个劲儿地吩咐身边人:「快给我划到湖中心去,快!快快快!」
我朝她打招呼:「康宁姐姐,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
康宁:「呜呜呜——」
我来到她身边,屏退众人,情况紧急,只得开门见山:「那个一见钟情丸有解药吗?」
康宁本来情绪紧绷,听到这句话肉眼可见地松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她问我:「怎么了?你给谁吃了吗?」
「没有,就是随便问问。」
「这个药要在睡觉后才起作用,不睡觉就好了。」
我竟然觉得她说的没毛病。
「你这么看我做什么?我给你说,我可没钱了,我母亲前几天还问我是不是去赌博了。你不要看着我,呜呜呜,我最多只能给你再买一颗……」
回到宫里以后,我吐了一下午,整个人都虚脱了。
我算是彻底明白了自食其果的含义。
熬了一夜没敢睡,第二天昏昏沉沉的,三姐看到我的黑眼圈吓了一大跳。
「你昨晚做贼去了?」
「没。」我坐在榻上把头靠在窗台上企图清醒一点。
「我还想问你去不去骑马,看你这个样子去了也是被马骑。」
「安宁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最近总是找不到人,待会儿看见她记得告诉她一声,不然回头又得找我唠叨,我先走了!」
我灵光一闪,突然想起一个人,问:「会不会去找南宫公子了?」
三姐回过头,疑惑道:「南宫子?什么南宫子?」
「就是花灯会三姐一路尾随到他家的南宫公子。」
「哦,你说那个啊,兔子灯只剩一根棍了,还指望她记得南宫公子?」三姐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有这么一个人。
「……行吧。」
「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好。」
31
光躺着也不是个事,眼皮沉重得厉害,我决定去外面走走,这样不容易睡着。
但我明显低估了自己,走了一会儿觉得有些累,便靠在柏树上休息,休息着休息着就没了意识。
半梦半醒间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脚步声由远而近,我感到脸上蒙了一层阴影,眼皮挣扎了一会儿终于睁开一道缝,模糊间看到一道青色的人影。
我揉了揉眼睛,以免只是因为昨夜没睡出现的幻觉。
那人正站在我面前,笑容如几年前一样欠揍,「怎么了花花,看见哥哥傻了?」
「站着都能睡着,你也是个人才。」
听到这熟悉的称呼,再看这张欠揍的脸,其惊讶程度不亚于傅锦云突然跑过来对我说他怀了我的孩子,当然,如果他怀了我的孩子我会很开心的,前提是他能怀。
好了,扯远了。
「你不是为爱走天涯了吗?还发誓一辈子不回来了?」我问。
他叹了一口气,深沉道:「以前年纪轻不懂事,以为爱就是费尽心机的得到,现在长大了,明白了爱是无可奈何的放开。」
我点点头,深以为然:「就是说你被甩了?」
他一噎,继而恼羞成怒道:「走开!你挡着我路了!」
这个人叫赵应,我与他有过婚约,但父皇说看我们两个人自己的意思。我对他没有意思,他对我也没有意思,后来这个婚约就不了了之。我们算是青梅竹马吧,为什么说算是呢,因为他自小体弱多病,三步一喘,五步一咳,十步一吐血,直到他十岁那年才能出现在众人面前。赵应的父亲是临远侯,也就是我父皇的好基友,十几年前为国捐躯,战死沙场,临远侯夫人听到这个消息时,想一杯毒酒追随而去,被身边的人发现及时救了下来,也是那时她才知道她的肚子里有个孩子,可是毒素残留在体内排不出,生赵应时又是不足月,侯夫人和赵应可谓是九死一生。在赵应四岁时,侯夫人还是去了,父皇便把赵应接到皇宫里,养在母妃身边,小时候母妃也让「我」和他一起玩耍过,奈何他身体实在太差,小孩子又好动,没耐心,一来二去我们两个人就再也没见过面。直到原来的我死掉后的第二年,他身体逐渐好转,开始出来走动。
犹记那日,我与三姐、四姐捉迷藏,我悄悄躲在假山里,没多久便听到一阵脚步声停在离我不远处,我原以为是三姐找到我了,于是便从假山里跳了出来,不承想面前是个从未见过的漂亮又柔弱的小姑娘。
小姑娘被吓了一跳,脸色惨白,当即就「噗」的一声喷了血,没错,是喷。
然后轮到我被吓到脸色惨白,我的乖乖,青天白日在自家就被碰瓷,这可得了,正当我不知所措时,小姑娘开了口。
「看什么看?没见过吐血啊!」小姑娘凶巴巴的,狠狠地用手帕一抹脸上被溅到的血点子,然后转身就走。
莫名的,有种反差萌。
看她的打扮必定是宫里的人,也许还是个公主,我忙追上她。
「你是我的哪个姐姐或者妹妹吗?」
小姑娘听了这话停下来瞪着我,脸上一时青白交加,他
用右手指着自己,一字一句像是从齿缝里扣出来的,他说:「我是男的!」也许是气得很了,他眼皮一翻就晕了过去。
最后还是我把他背回去的。
就这样,我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这个早熟的年代,我的姐姐妹妹们骂人还在用「你是猪,你才是猪,反弹」这种小儿科的时候,他已经掌握了「骂人不骂妈,犹如弹棉花」的高深道理,以至于只有我的「傻逼」才能和他一分高下,从而他与我的关系越来越好。
以前我一直觉得,在这个人人讲礼的皇宫,赵应这么个人是特别的存在。就好比,你身边的人天天都对你孔子曰孟子曰什么什么子曰,而你出口就是老子,还不带曰。这样的人生而不凡,注定要走上和常人不同的道路。我一直带着这个想法,直到十岁时,父皇无意间看到老子来老子去的赵应,前一秒还怀念地感叹「颇有乃父风范」,后一秒就把他抓过来打了一顿。
彻底改掉了他的坏习惯。
他比我大两岁,那么势必就比我成熟一些,也因此他的行为会对我造成极大的影响。在骂人这方面,我们两个都对三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不要问为什么我一个穿越人士越活越回去。曾几何时,我也想效仿其他穿越姐妹们,背几首古诗,在众多小萝卜头里脱颖而出,搞个什么天下第一才女之称,从而走上人生巅峰,变成陈国众多男儿的梦中女神。怎奈世事无常,我不是在打牌就是在和赵应逃学的路上,更可怕的是,我竟与这群小萝卜头交流毫无障碍,完全地融入了他们,甚至还和四姐因为抄作业搞过绝交这种小学生才会搞的手段……
不说了,说起来就是一把辛酸泪。
到目前为止,他对我造成的最大的影响就是,让我明白千万不要抛下一切奔赴不确定的爱情。我十四岁那年,早熟的赵应早恋了,当然这在这个时代算是正常恋爱。少年带着一身勇气,毅然决然地投入到了爱情的怀抱,留下一封书信就远走他乡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那封书信大部分都是写给父皇母妃的,只有一句是给我的,写得特别悲情,还没文化。
「花花,我走了,也许我们再也不会见面,看在这么多年的感情上,偶尔想一想哥哥吧。」
当时母妃哭得很伤心,父皇也是一脸悲伤。那个时候我不理解,为什么他会为了一个只相处过半年的姑娘抛弃相处十几年的亲人。后来,我懂了,爱情真的会让人迷失自我,一心扑在那个人身上,只要他对你一笑,你便觉得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爱一个人是不计得失、不论结果、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一切。
但这样的爱情是不平等的,如果得不到回应,或是被人有心利用,注定不长久,你要给自己留一份余地,不然唯有以死作结。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赵应回来了,想必是他看开了吧。
「我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你,花花你好没有良心。」赵应的话将我从回忆中拉出,但是我听到「好没良心」这几个字就是生理性一抖,想起来一些不太愿意想起的事。
赵应没有发现,还自以为我被他感动,他伸开双臂也很感动的样子,「来,多年不见抱一下。」
我打下他的手臂说:「抱你个大头鬼!男女授受不亲。」
他皱了皱眉头,捂住心口幽怨道:「啊!花花长大了,都不愿意抱哥哥了,哥哥好伤心啊!快听!是哥哥心碎的声音。」
我对他礼貌性一笑:「我昨晚没睡觉,一肚子的火气,我不介意……」
「啊哈!我突然想起来还没去拜见叔叔婶婶呢,哈哈哈……」他立马转身就逃。
等他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后我才松了一口气,幸亏药是假的,不然喜欢上他还不如喜欢上傅锦书,最起码我不用当寡妇。
既然药是假的,那我就回去睡觉了。
32
我和赵应又过上了小时候逃学时的生活,唯一不同便是再也不用担心被抓住后挨板子,这也说明我们已经长大了。
这天下午,赵应穿得十分骚包来邀我晚上去游湖,我看了看他那身红衣,又看了看他比一般人要白的脸,陷入了沉思。
他抬了抬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随着动作,青丝垂至胸前,袖子上花纹处坠着的一排细小铃铛发出清脆声响,问:「你看我做什么?难不成也看上了我这身衣服?」
午夜凶铃?
晚上去吓人吗?
我抓住一个字:「也?」
「对啊,我来的时候恰好遇上了你三姐,她问我这身衣服哪来的,很符合我的气质,最适合晚上穿出去,白天看起来没有晚上有感觉。」
我朝他竖起大拇指,同时点头:「好极!类似狗!」
一路上,赵应时不时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看着我,我正要问他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一撩开帘子,发现此地离傅府不远。
快要路过傅府时,我问赵应:「我们是好朋友吧?」
「其实我……」
我们同时开口,赵应不知道我为
什么突然问他这个问题,但由于多年的相处,显然造成了条件反射,虽然神色疑惑,但身体却不受控制地挪到了离我最远处。
赵应终于反应过来,一脸警惕:「你要干吗?」
我又问:「我们是好兄弟对吧?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对吧?」
「你上次问我时……」赵应仿佛被勾起了某个回忆,他颇有些咬牙切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被你三哥记恨了一年多。」
「哈哈哈,说什么呢?」我坐到他旁边,「我是那种人吗?」
「你先说什么事。」
「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小姑娘,有一天她遇到了一群坏人,坏人想要杀了小姑娘,这时一个男子从天而降,救下了这个小姑娘,你觉得这个小姑娘会和这个男子发生什么事?」
赵应摸着下巴,沉思道:「如果这名男子长得十分好看,那么这个小姑娘十之八九会以身相许,如果长得丑的话,大概会下辈子当牛做马吧。」
我说:「你也太现实了。」接着道,「好吧,确实很好看。」
「有我好看吗?阿嚏!」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扇子,「唰」的一声打开,扇了两下又合上了。「没我好看,那算什么好看?」
「比你好看。」
「不可能!怎么可能会有比我好看的人?那人是谁?」
「……好吧,和你一样好看。」
「怎么可能有我好看?」
「……好吧,比你差一点的好看。」
「那就是没我好看了?」
我咬牙:「赵应,你皮痒了,是吧?」
「您说,您接着说。」
「被你这么一搞,我都忘了要说什么了!」
赵应挑眉,戏谑道:「你说的是傅锦书吧?怎么,想要我今晚帮你们一把?」
「啊?」我蒙了,这关傅锦书什么事?
「你审美不错,不过眼光不行。」
「啊?」
「傅锦书这人一看就不是你这种单纯的小姑娘能拿得下来的,但这种人确实很招小姑娘喜欢。喜欢他还不如喜欢我……」他用扇子敲了敲我头,笑容灿烂,「当然,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哈哈哈!」
最终以我把他按倒打了一顿结束。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赵应从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那里买了一枝杏花,施施然走了过来。
「花花,你看!」他把花递到我面前,笑得吊儿郎当的,「好不好看?我选了开得最好的一枝。」
我突然想起来一句只在小孩子间相传的话,「女儿爱花,保护全家,男儿爱花,屁股长疤。」
正想说出来笑话他两句,却不经意瞥到不远处一闪而过的白色身影。
好像是傅锦云……
我提起裙子急忙跑了过去,跑着跑着耳边突然传来一阵有规律的铃铛声,我转过头,赵应龇着一口大白牙冲我笑:「你跑好慢啊。」
旁边传来一道惨叫声。
「啊——!我的娘!有鬼啊!」
我加快速度,他也跟着我加快速度,于是我俩一路从北雁街跑到东山街。
「我们去哪儿啊?」他问。
我停下来弯着腰大口喘气。
赵应围着我又跑了一圈,铃铛声混着他疑惑的声音响起,「怎么不跑了?」
我一边喘气一边说:「等……等一下,我不行……行了。」
我直起身,用手按着胸口,心跳渐渐平稳。
站在街边垂柳下的白衣少年慢慢转过了身,月色照在湖面,灯火映在他身上。风一吹,柳枝在他头顶起舞,水面微皱,白衣轻动。
这世上总有一种人,动作比脑子快。
在我脑海一片空白时,我的腿再次不受控制地走到了他的面前。
傅锦云看着我的手没有说话。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抬着手在他面前,手上握着一枝杏花。
嗯?
哪来的杏花?
「这是?」赵应笑着走过来,然后悄悄问我,「你在干吗?」
我收回手,把杏花扔给赵应,悄悄道:「我也不知道,刚刚可能被夺舍了。还有,你现在最好立马消失。」脸上却朝傅锦云一笑,「我们好有缘哦,这都能遇见呢,哈哈哈。」
傅锦云很给面子地点头:「的确和公主很有缘。」
「赵应,你不是说还有事吗?」我给赵应使眼色,按理说,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赵应应该立马离开,不做电灯泡,但他并没有这么自觉,还主动同傅锦云打招呼。
「我叫赵应,高若华的未婚夫,对了,兄台你是?」
傅锦云淡淡一笑:「傅锦云。」
说实话,我觉得他今晚心情可能不太好。他虽然嘴角上扬,但只是向上的一个动作。
我突然想到原剧情里,此时正是傅锦书不记得林素,林素暗自神伤,傅锦云本想乘虚而入,奈何我三哥抢先一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