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认亲雀儿

嘱咐雀儿去当铺买了几身衣裳,我给他们烧了热水,让他们梳洗了一遍。

随后我坐在院子里,静静地打量着换上新衣服的沙赫尔和埃兰。

没想到两个人洗干净之后,还挺像模像样的。

埃兰年纪虽大,但看她手上身上的细嫩皮肉,显然不是一般的草原贵族。

至于沙赫尔,虽然因为奴隶生涯瘦了些,但长眉入鬓,脸颊棱角分明,很是英毅的长相。

当然,长相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有一双暗绿色的眼眸,如同深潭幽水一样。

我是不是买到了什么不得了的草原人物?

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我没多说什么,只是开口道:「我叫傅太微,是个绣娘,你们叫我太微也好,叫我当家的也行。」

说完,我扭身叫来木匠,用坏掉的门板给埃兰搭了一张床,放在了杂物间。

这次木匠说是小活,没收我钱。嘿嘿。

见我对他母亲还不错,沙赫尔脸色微微松动。

我没理他,只是亲自下厨,给埃兰示范,煮了两碗白菜萝卜面。

将白菜萝卜面递给两个人,待他们吃完,我先对埃兰开口:「你负责每天打两次水,把院子里的水缸打满,打满之后清扫厨房和你自己住的房间,然后每天按时做三顿饭,做完之后就可以休息了。」

水缸不算深,扫地和做饭也不是重活。

埃兰比起她儿子沙赫尔知道好歹多了,点了点头,没怎么说话。

「至于你,今天晚上我会解开你的脚镣,替我去做一件事。」我对沙赫尔嘱咐道。

草原人性情耿直,沙赫尔立刻开口:「你不怕我借机跑了?」

「第一,你脖子上的奴籍烙印一时半会儿抹不掉,几乎是活靶子一样的存在。」

「第二,你和你母亲的名字拥有强烈的安西风格,安西部落距离帝都差不多一万多里路。」

「国朝与草原不同,你认识回去的路吗?就算是认识,一路上的追捕,你带着一个老妇人,能逃得掉吗?官府抓到逃奴,一般会就地处死,你甘心被这样对待吗?」

我一口气说完,静静地看着沙赫尔。

「形势如此,我也只是实话实说,不过如果你替我做事,做够了我的银子,我放你走。」

沙赫尔本来被我说得有些垂头丧气,听了我这话,眼前一亮:「你敢发誓吗?」

「敢,你们草原人喜欢向长生天发誓,我们汉人喜欢跟佛祖菩萨发誓。观音大士及如来佛祖在上,若我违逆誓言,不放沙赫尔和他的母亲埃兰离开,就让我不得好死,死后坠入十八层地狱,日日酷刑。」

我面无表情地发了一个誓。

这下沙赫尔终于放下心来:「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扭头望着雀儿:「拿我那个匣子过来。」

雀儿手一抖,还是把我放在火炕上的木匣子捧了过来。

我打开木匣子,交给沙赫尔:「雀儿,取我的纸笔来。」

天气冷,里面五根血淋淋的手指头还泛着人血独有的腥气。

沙赫尔看清楚了五根手指头,脸色微变,但还是没有说话。

纸笔价格贵重,因此我踩着火炕放在了房梁上,那日砸院子的泼皮无赖并没有发现,这才得以保全。

随手挑了一张白色的宣纸,我在纸上写了一句话:

「你有能耐砸我的院子,我也有能耐摘了你的头。」

没有落款。

傅天市不认识我的字,凉国公夫人是认识的。

把纸条折好,放在匣子里,我把沙赫尔脚上镣铐的钥匙和家里的剪刀给了他:「今天晚上三更,潜入凉国公府大小姐的闺房,剪断她的头发,然后把这个匣子放在她枕边。」

沙赫尔沉默了一下,接过了匣子说:「好。」

「剪刀给我带回来,我裁衣服还用得上。」

为了傅天市丢我一把剪刀,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她不配。

沙赫尔沉默的时间更长了,估计是没见过我那么能精打细算的。

半晌,他从牙缝里挤出来一个字:「好。」

「等你回来,夜宵给你加个蛋。」我很满意沙赫尔的态度,决心给他加个餐。

埃兰是草原人,煮点面条和白粥,蒸点馒头还勉强可以,太复杂的菜,她一时半会儿还做不出来。

天色很快就入夜了,沙赫尔抱着匣子出了门。

晚饭还是我做的,埃兰和雀儿挤在厨房里跟着我学。

今晚上吃的是鸡蛋葱油饼。

我抄起一个碗,将四个生鸡蛋磕碎在碗沿,打散之后开始切葱丝。

掐了根和老葱叶,剥去葱根处的薄膜,嫩白如同少女指尖的葱白,翠绿恍若翡翠的葱叶就露了出来,一刀下去,微辣的汁水就迸了出来。

将葱丝用盐腌制过后,倒入散了的蛋液,抓拌均匀,然后开始和面。

面和好了之后,我均匀分成四份,揉出四张面饼上锅蒸出了个饼的形状。

蒸到一半,我用布条包住手,打开了蒸笼,飞快地将抓拌均匀的蛋液与葱丝倒在了面饼上,又让雀儿递给了我一个生鸡蛋,丢到蒸笼里一起蒸。

答应好了沙赫尔要给他加餐的,给他蒸个白蛋吧。

「火不要断了,但也不需要拉风箱,大火容易焦,」我嘱咐埃兰,「一盏茶的工夫就可以打开蒸笼了。」

热腾腾的鸡蛋葱油饼很快就出锅了,我捧起属于我的那张,一口咬了下去。

啊,满足!

白面饼蒸得软和,金黄色的蛋液是蓬松的形状,生猛一口咬下去,五脏六腑都得到了满足!

葱丝本就新鲜,嚼起来保留了葱本身的甜味,细细咂摸,还有一丝微微的辣,混合着鸡蛋本身的香气,让人欲罢不能。

冬日里的一天忙碌过后,没有比一张鸡蛋葱油饼更令我满足的东西了。

看着大口塞饼的埃兰和吃得欢快的雀儿,我心里几乎满足得要唱歌。

有吃有喝,有婢女有婆子还有护卫!

这日子,给个王母娘娘当我也不换呀!

吃完之后,埃兰开始打水,雀儿也不好闲着,将已经晾干的被面和被单收了起来。

我接过被面,将棉胎重新絮进被面里,让雀儿铺床去。

雀儿很快把被单在火炕上铺好,拿起针线和一块碎布头,学着我的样子开始练习女工。

很快,我将被子重新整理好,雀儿放下针线,接过了被子去铺床。

铺好了床,雀儿出来,继续认真地练着女工。

我一时半会儿也没什么事儿,干脆翻出一些碎绢布,一边指点雀儿的走线,一边开始扎各种颜色的碎花花钗。

天杀的傅天市,天杀的凉国公府。

派来的地痞流氓把我的好绢布全都撕碎了,碎绢布的面太窄,压根扎不了大花,只能扎小朵的丁香花或者是绣球花,再把它们攒起来,聚成大花。

费双倍甚至是三倍的工时,却只能卖出同样的价格。

念及此,我对凉国公府最后一丝感情都没了,只希望沙赫尔努努力,最好能吓死傅天市这个黑透了腔的小崽子!

当我把所有的碎绢布都扎成小绢花备用的时候,已经是月上中天了。

沙赫尔踏着一地清辉回来了。

「幸不辱命。」他手里的匣子不见了,从怀里掏出用红绳系着的一大把头发。

我接过头发闻了闻,是熟悉的茶花味道。

傅天市极为爱护自己一头如同墨漆样子的头发,为此不惜花费千金,运了大量新鲜茶花来帝都做发油。

茶花喜寒,每年最冷的时候才会绽放。

因此在前世,我最怕的就是冬天。

每每到了冬天,我便得去花园,衣不蔽体地在寒风中为傅天市收集带着初雪的花瓣。

手脚上的冻疮一个摞着一个,从来没有好的时候。

可如今,攻守易形了。

我再也不是前世那个让人随意揉扁搓圆的傅太微了。

凉国公府敢雇人来砸我的院子,我就敢剃了傅天市最心爱的头发。

若是他们再咄咄逼人,就莫怪我心狠手辣,杀了这位向来飞扬跋扈的真千金了。

「饭在锅里温着,吃完了就去睡吧,那个白水蛋也是你的。」我对沙赫尔嘱咐道。

沙赫尔取了鸡蛋葱油饼和煮白水蛋,却没有第一时间吃,而是把食物拿给了埃兰。

埃兰摆了摆手,说了几句草原话,示意自己吃饱了,沙赫尔随便吃。

沙赫尔听了之后,又把手里的白煮蛋剥了壳,塞给了埃兰。

埃兰只要了蛋白,把剩下的蛋黄半强迫半诱哄地塞到了儿子嘴里。

真是母慈子孝的好场面。

我一时之间,看得痴了。

本来剃了傅天市的头发,我觉得我赢了一局,看到眼前其乐融融的景象,我又觉得挺没劲儿的。

傅天市什么都不行,性情恶劣跋扈,惯会磋磨人,可凉国公夫人爱她。

沙赫尔身为奴隶,地位低微,可是埃兰对他也很是慈爱。

那我呢?

我的母亲在哪儿?她因为什么才抛弃的我?她会不会也对我日思夜想?甚至苦苦寻觅着我?

算了,不想了。

先在帝都扎稳了脚跟,再慢慢寻亲吧。

我的脸色骤然阴沉下去。

嘱咐雀儿把东西收拾了在杂物房放好,又让埃兰给我用瓦罐烧了点热水。

洗干净了脸,我便什么都没管,倒头在床上睡了一觉。

第二天,我包了一支扎好的绣球绢花当作谢礼,遣了沙赫尔把借的铁锅和谢礼还给邻居大娘,又将铁匠留给我的条子给了沙赫尔,让他把新铸的铁锅搬回来。

遣走了沙赫尔,我又嘱咐雀儿去凉国公府附近打听一下傅天市的反映。

随后,我嘱咐埃兰看家,从火炕底下翻出来接近七十两白银揣好,雇了驴车,直奔东市最好的布庄。

这两天修院子,买人,答应沐瑾的衣裳还没做呢。

在最好的布庄里逛了半天,我看中了一块藏蓝色的布料。

最先让我满意的是颜色,沐瑾生得很白,这种很正的藏蓝色偏冷,更能把他的人衬得跟白玉一样。

其次就是面料本身的质感了。

我让伙计给我拿了下来,用手捻了捻,直觉告诉我,这块布是蚕丝织出来的,但是肉眼来看,这料子光泽偏暗,不如市面上的一般真丝亮,再用手摸了摸厚度,比起一般的蚕丝布要厚实很多。

「伙计,这块布能不能给我说道说道?」我问布庄的伙计。

伙计相当热切:「这布是从江南道刚进的新货,是桑蚕丝和柞蚕丝混合织出来的,只剩下这一匹了。」

啊,原来是这样。

柞蚕丝比起桑蚕丝更粗一些,色泽也暗一些,还容易洗后结板,因此一般的权贵人家,是不会用这种丝作为面料上身的。

但这并不代表柞蚕丝不好。

相比于桑蚕丝,它的优势在于更加蓬松,更有保暖性,也更适合做冬季衣裳。

而且这块料子里面还掺了一定量的桑蚕丝,解决了柞蚕丝容易结板的问题。

沐瑾说他不用皮草,那么可选择的就只有毛呢和丝绸了。

毛呢太普通,在权贵之家随便扔一块砖头,砸到的十个人里面有九个是穿羊毛呢料衣裳的。

桑蚕丝织出来的布可以,但太软。

冬天的衣裳没有廓形,软趴趴地贴在身上,这样很不爽利。

我心里已经决定将这块布买下来了,但还有一件事要问伙计:「这匹有多长多宽?」

伙计伸手接过这块布抖,小心翼翼展开,抖在柜台上,拿皮尺量了许久:「长度三十尺有余,宽度四尺。」

做一件大氅还有余量,可以给沐瑾再做一个配套的大荷包,装随身物件。

「就要这块了。」我对着伙计说道。

伙计收了我十五两银,将布料包好,交给了我。

我抱着布料,扭头就去了帝都最大的绣坊。

倒不是找绣娘替我干活,而是手上这块好料子,用普通的蚕丝绣线绣花,太委屈了它。

帝都最大的绣坊里什么都有,我挑了几样金银丝制的绣线,又问店里管事娘子:

「这位小娘,有没有颜色比较斑斓的绣线?」

管事娘子约摸四十多岁,生得一副精明相:「有孔雀羽捻成的绣线,只是价贵。」

孔雀羽么……

沐瑾不许我用皮毛做衣裳,这孔雀羽想来是杀死活孔雀得到的。

那不行。

「孔雀羽捻成的线?这不是杀生吗?」

我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要了。

待客的娘子却摇了摇头:「这家绣坊是齐王殿下的产业,孔雀羽是自然而然脱落,被王府的管事们送过来的,绣娘们再把它们捻成线,因此数量不多,只有一卷半。」

啊,如果是齐王殿下的产业,那可以理解。

齐王是当今圣上的小儿子,不喜欢参与朝政,却爱各种禽类成痴,花重金买来各色珍奇鸟类,好生圈养。

前世我曾见过齐王一面,是个性格单纯热烈的半大孩子。

如果是他的话,那这孔雀羽线,绝不是杀生得来的。

「这一卷半的孔雀羽线,我全要了,再给我织布用的羊毛线,来个七斤。」我同管事娘子说道。

面料只花了我十五两银,绣线却花了我足足十七两银。

真真儿是酱油比螃蟹贵。

将珍贵的几卷绣线收好,又给管事娘子写了自己的地址,让她派人把七斤羊毛线交给埃兰。

我花六个铜板雇了辆大号驴车,跑到木工坊那儿,挑了架成品的织布机往回拉。

外面的面料可以去布庄买现成的料,里面的内衬料子,却一定是要我自己织出来的。

沐瑾生得如此好看,一旦他参加宴席,必定会有人跟风,想要仿制。

我决定在内衬上织出只属于我傅太微自己的,独一无二的图案。

织布机倒是比起面料和绣线都便宜,只花了我八两银。

带着一大堆东西回到平乐坊家门口,我这才发现雀儿和沙赫尔站在大门口聊天。

旁边还放着沙赫尔拿回来的铁锅。

雀儿不知道说了什么,让沙赫尔弯起嘴角,笑了出来。

我这才反应过来两件事。

出门的时候把门落了锁,这两个人都没钥匙。

似雀儿这种吴侬软语的江南小娘子,谁都喜欢。

要不然,以沙赫尔能在层层守卫的保护下潜入凉国公府大小姐闺房的本事,就算是带着个人,也能翻过我的院子。

无非是想着多和雀儿说几句话罢了。

呵。这小九九。

我冷漠地从沙赫尔的脚面上踩了过去,把绣线交给雀儿,打开了院门:「雀儿给我放好绣线。」

见雀儿进了门,我扭头看着沙赫尔:「你把锅搬到灶台上,再把织布机搬到天井里,少了一个部件,仔细我扒了你的皮。」

沙赫尔拉着雀儿一起偷懒被我抓包,难得地没有多说什么,低下头搬织布机去了。

回来的第一时间,我搬了把椅子,把雀儿叫了过来,问她到凉国公府旁边打听到了什么。

「奴刚走到凉国公府所在的巷门口,刚好撞见了凉国公府出来采买的婆子,奴套了她的话,说是傅天市一觉醒来,发现头发莫名其妙地被剃秃了半截,正在府上寻死觅活地摔东西呢!」雀儿一边说,一边忍不住看着旁边的沙赫尔笑了,露出一口白糯糯的牙齿。

我笑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

傅天市你也有今天!

搭了一把雀儿伸过来的手,我在椅子上坐稳,心情大好,摸出了十五个铜板给了雀儿:「你们两个干得漂亮,钱拿着,今晚上你俩去吃个炸鸡蛋。」

沙赫尔对于钱倒是无所谓,但能听到和雀儿一起出去,碧绿的眼眸里也露出几丝开心。

「我材料都买齐了,这几天大家都不要出去了,小心凉国公府那边来人报复。」我嘱咐了一下所有人。

下午,绣坊的人送来我买的羊毛线。

确认了羊毛线的数目之后,我洗干净手,将一卷羊毛线放入了络筒,整好经纬线之后,开始持着梭子,认认真真地织布。

给沐瑾做衣裳,是我努力争取到的机会。

傅太微既能抓住这束光,就会不惜一切地抓稳这束光。

这是我登上帝都舞台的第一场仗,单单打得漂亮是不够的,我还要赢过所有人。

这几日,凉国公府的人还不死心,竟然派了一队府上的侍卫,脱了衣裳冒充地痞,来我们院子前面叫骂砸门。

可惜他们的功夫都不如沙赫尔好。

所以他们的下场就是断手断脚地被人抬回凉国公府。

几次下来,凉国公府自认为踢到了铁板,只能暂时地消停了下去。

我并没有太受影响,而是专心致志地将精力用在了做衣服这件事上。

腊月初六的时候,我缝完最后一针,利索地用平针收了尾,剪断线头,将这件大氅给沐瑾做好了。

「雀儿,热水灌满。」我递给雀儿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平底铜壶。

热水早就已经在瓦罐里沸腾,雀儿连忙接过铜壶,仔仔细细地将铜壶灌满了。

我小心翼翼地将藏蓝大氅抖在火炕上,用灌满了热水的平底铜壶仔仔细细地将每一寸褶皱都熨好。

埃兰和沙赫尔也挤了进来,在旁边盯着我做收尾工作。

看到炕上这件华丽的衣裳,埃兰相当吃惊,脸上露出几许痴迷的神色,一大串草原语叽里呱啦。

「她说的什么?」我一边收尾,一边扭头看着沙赫尔。

沙赫尔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衣裳,对我翻译道:「女……母亲说,中原丝绸制成的衣裳真的是巧夺天工,难怪能够在草原上卖出高价。」

呀,被夸了呢。

「那是自然,放眼四海之内,傅太微不畏惧任何裁衣裳的绣娘。」我坦坦荡荡地说。

我就是有这个自信。

假千金身份未曾拆穿的时候,我的女工便是师从名家。

哪怕是被打入下人房的时候,我也不曾有一刻懈怠自己的手艺,得了空便在琢磨绣活。

只要执的是针,那么傅太微就不弱于人。

利索地将这件大氅烫好,让雀儿帮忙,我们两个合力将这件大氅折叠好。

折好了大氅,我取出一张藏蓝色的洒金笺,将衣裳跟荷包整整齐齐地包裹好,再度用鱼鳔胶封了口。

执起笔,我这次蘸了白色的颜料,认认真真地在封口处用隶书写了两个字——

太微。

做好这一切之后,我支开所有人,独自换上了昨日就浣洗干净的棉袄。

既然是去沐王府送货,就算袄是旧的,也得穿得体面一些。

利索地重新挽了个发髻之后,我借了雀儿那支压箱底的碧玉簪子,绾好了一头黑漆漆的头发。

「走吧,雀儿,去沐王府送货。」我揣好银子,推开门,望向在天井等待着的雀儿。

雀儿的旧棉袄也是洗过的,她上前一步,恭敬而小心翼翼地接过了衣裳,跟在我的身后。

留下沙赫尔和埃兰看家,我花三十文钱雇了一辆看上去非常得体的青布帘马车,带着雀儿直奔沐王府而去。

到了沐王府门口,还未说明来意,就撞到了进府的沐瑾。

沐瑾见到是我,眼前一亮,急急地走了过来,在我眼前站定:「小娘怎么得了空过来找我?」

我含笑看着他,行了一个礼:「沐殿下万福金安。之前您在我这儿下了定,说是要做一身衣裳腊八节宫宴时候穿,今儿做好了,给您送过来。」

沐瑾身边的侍卫极有眼力见地上前来接,但被沐瑾抬手止住了。

他亲手接过了纸包,领着我就往沐王府里走:「小娘子沉稳心性,做的衣裳定然不会差到哪儿去。」

「沐殿下先试穿一下吧,若是身寸出了差错,我带了针线,也可以现场给您改一下。」我落后沐瑾半个身位,笑着同他说。

「也好,」说话的工夫,沐瑾把我带到了沐王府的花厅,「小娘请先用茶,我去内间试衣服。」

我敛下眉眼,接过了婢女奉上的热茶:「凭沐殿下吩咐。」

眼见着沐瑾进了内间,久久没有动静,一盏热气腾腾的茶都凉了下去,我这才有了几分紧张。

大半个南疆都是沐王府的封地,沐瑾什么奇珍异宝都见过,不会是我这身衣裳虽然美丽,但材质过于普通,他看不上吧……

直到沐瑾略有些羞涩地从屏风后面转了出来,我这才倒吸一口冷气。

书中说的朗如明月入怀,端如松下清风,竟是存在的吗?

随着沐瑾的出现,花厅里一时之间,静得连一根针跌落在地上都能听到。

还是沐瑾自己的声音打破了这一室寂静:「工很细,瑾很喜欢。」

我上前一步,同沐瑾面对面,扯了扯他肩膀处的衣服,又半蹲下来,给他理了理袖口,退后上上下下观察了一下,直把沐瑾又惹得脸颊通红,这才满意了。

腊八当日的宫宴,有这件衣裳,有沐瑾这个人。

我傅太微必将名扬帝都。

到时候,只怕找我做衣裳的权贵们,能踏平我院子的门槛。

沐瑾虽然面对女子不知所措,但基本的教养和礼节还是在的。

眼见衣裳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他连忙示意身边侍卫去拿银钱:「多谢小娘费心,这是小娘该得的尾金。」

侍卫很快又拿来了一个靛蓝色的荷包,我心知不能再叨扰沐瑾了,于是躬身万福:

「沐殿下来日若有需要,也可以去平乐坊寻我下定。」

和雀儿被沐王府的侍卫客气地送出门去之后,我连忙雇了一辆驴车,回到了家中。

刚一进院子,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沐瑾给我的尾金。

在车上摸这个荷包就觉得比上次沉,只是在外面我不好意思打开看沐瑾到底给了多少。

里面只有一个金锭子。

我立刻翻出背篓里的戥子,称了一下重量。

五十一两七钱!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更遑论拥有了!

美滋滋地咬了一口金锭子,确认是真金之后,顺手在棉袄上擦了一下,我心里欢喜得像是有几百只百灵鸟在唱歌!

在帝都买铺子做生意的本钱,这不就来了嘛!

从今儿开始,沐瑾,您就是我的亲生父亲了!

也就是沐瑾不在现场,不然我高低得跪下来给他磕几个。

从厨房门后兴高采烈地扒拉出铲子,我亲自动手,将之前埋在地里的金银取了出来。

上次沐瑾给的定钱有三十四两七钱,我也就兑换了十五两金自己花用。

地里还埋着十五两金和一百两银,我一口气全取了出来。

木匣放不下,我便支使雀儿拿四个铜钱买了个陶罐,将剩下的金放在了陶罐里。

把陶罐和木匣都放在了火炕上,我做出了一个再合适不过决定。

今晚上枕着这些钱睡觉。

收拾好这些大额的金银,我又整理好身上的碎银子,用碎红布包裹起三块银子,将所有人叫到了天井里。

「这些日子,大家跟着我这个不争气的主家,也是辛苦。」

「不过苦尽甘来,如今沐王府那边给我结了尾金,我也该给你们散赏的。」

「沙赫尔为了保护这个家,半夜三更还要起床巡逻,最是辛苦。」

我说完,将红布包着的一两银子给了沙赫尔。

沙赫尔欲言又止,表情相当复杂地把银子接了过来。

「雀儿跟着我跑前跑后打理杂事,也辛苦了。」

说完这句,我将用红布包着的七钱银子,连带着借她的碧玉簪子一起给了雀儿。

雀儿相当开心地接了过来:「太微,你也辛苦了。」

还是雀儿说话中听啊。

「埃兰在家里守着院子给我们做饭,那么大年纪也着实不易。」

我将红布包裹的四钱银子递给了埃兰。

老妇人不卑不亢地收下了。

「埃兰看家,沙赫尔和雀儿陪我再出去一趟,我要逛逛街。」我对三个人嘱咐道。

脱离凉国公府也得有一个月了,赚的钱虽然多,但是我真还没为自己买点什么呢。

这会子得了钱,我也合该松快松快了!

出了院子,雇了驴车,我带着雀儿直奔东市。

最开始没什么银钱,因此是在当铺六钱银子买了两身旧棉袄。

这大半个月,我就是穿着这两身旧棉袄来回奔波赚钱的。

衣裳是女人的脸面,老是穿着旧衣服,出去谈生意无法服人,所以我决定去买两件不错的成衣。

其实买布自己做也行。

但是腊八就在两天后,只要沐瑾穿了藏蓝大氅出席宫宴,我就决计是闲不下来的。

挑了一身鹅黄袄配烟灰紫裙,一身粉袄配明蓝色裙之后,付了三两银,我又直奔首饰铺。

说来惭愧。

多半个月都是用一根桃木簪子绾的头发,去沐王府送货之前,我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最后还是借了雀儿最珍贵的碧玉簪子充场面……

首饰同样是花了六两。

国朝跟前朝不同,从西域传过来的琉璃,已经被工匠仿制出来,因此琉璃簪钗的价格被打了下去。

各种颜色各种造型的琉璃钗我一口气买了七八只,用来配衣裳。

镇场面的素银簪子挑了支兰花造型的。

还买了对赤金葫芦形的耳坠子,虽然很小,但是戴在耳朵上一晃一晃,细碎的金光也能显得出我不是小门小户出身的女子。

镯子我挑来拣去,最后挑中了枚红彤彤的玛瑙镯,喜庆不说,还衬得我手白。

付了钱,把东西都挂在沙赫尔身上,我又带着雀儿直奔药铺。

刚才试镯子的时候才发现,在凉国公府留下的冻疮疤痕没有消下去。

雀儿身上也有在青楼里留下的旧伤疤,买一盒祛疤膏我们两个人用,划算的。

买了祛疤膏,又买了一些女子日常所用的梳洗物品,我这才心满意足地带着两个人往回走。

快要到家的时候,刚好路过酒楼,我扭头问雀儿和沙赫尔:「你们两个喝酒吗?今天我心情好,我们几个人喝点儿?」

回答我的,是异口同声的声音:「喝。」

倒是忘了,雀儿在明月楼蹲过,沙赫尔是草原人。

这两个加上埃兰,都是酒鬼,反倒不常喝酒的人是我这个主家。

要了六壶米酒和四个肉菜,酒楼相当豪迈地把食盒和盘子一起送给了我们。

三个人都提着满满当当的东西,都抽不出手来敲门,还是沙赫尔喊了一嗓子草原话,埃兰这才急匆匆地过来起了门闩。

把东西收拢好之后,雀儿找邻居家婶子借了一张方桌和四个板凳。

摆好桌椅,从食盒里拿出四个肉菜,香味顿时溢满了小院。

红烧肉里肥肉的油脂热烈地拥抱着瘦肉,被滋润的瘦肉散发着浑厚的香气。

炒猪皮也柔韧弹牙,夹杂着胡椒粉末的芬芳。

精心腌制的青鱼块白里透红,肉质硬而鲜,十分爽口。

由于草原上没有鱼,这道菜立刻受到了埃兰和沙赫尔的青睐,害得雀儿不停地挑鱼刺,照顾了这个照顾那个。

老母鸡是酒楼里炉火上煲了很久的,现在吃正合适,骨头都炖酥了。

由于怕喝酒误事,酒是烈度极低的米酒,里面还加了蜂蜜,香醇浓厚。

虽然埃兰和沙赫尔两脸的「这玩意儿也能算得上是酒」,但是我和雀儿却喝得不亦乐乎。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正当沙赫尔跟雀儿行酒令的时候,院门被敲响了。

「谁啊?」

借着微醺的酒劲儿,我坐在桌前没动,低低喊了一嗓子。

门外传来了中年男子的声音,音线沉稳之下有几分激动:

「这儿是傅小姐门上吗?我们是来寻亲的。」

我的酒劲儿几乎转瞬就消散得干干净净。

整个院子也都安静了下来。

我并不避讳自己的身世和与凉国公府的恩怨,他们三个都是知道的。

愣了半天,我抿了抿嘴唇,抬手止住了要去开门的雀儿,亲自将门闩上抬,打开了院门。

门开了。

门外站着一对穿着还算体面的夫妇。

中年男人两鬓带霜,右眼被绷带裹着,五官还算儒雅。

中年妇人团了个圆髻,头戴扁方,即使是凄苦的表情,也能看到她年轻时候美貌留下的三分痕迹。

「您二位是谁?来找谁的?」

我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下妇人的五官,客气疏离地开口。

说是来寻亲的,五官走向和我也不太像啊。

这个妇人的眼睛是杏核眼,偏圆,我的眼睛是凤眼,微微有些挑。

这个妇人的鼻头偏圆偏钝,我却是高鼻梁。

这个妇人是圆脸,我却是微微有些瓜子形状的鹅蛋脸。

我还在打量呢,儒雅的中年男子开口了。

他一开口,便是石破天惊:

「我们是傅天市的养父母,想来找傅太微。」

雀儿立刻不动声色地低声对沙赫尔嘱咐:「你待会儿上前一些,别让他们对当家的不利。」

我听在耳里,心里一暖。

只是,在高兴的日子听到傅天市的名字,还真是晦气呢。

因此在面上,我不太开心地抿了抿嘴唇:「我就是,您二位找我,所为何事?」

儒雅的中年男人还没有说话,中年女子就扑上前来,试图抓我的衣袖。

沙赫尔就在我身边,眼疾手快地钳制住了中年女子的手腕,没给她半分触碰我的机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手疼,中年女子的眼泪刷地就落了下来。

「太微,你过得好吗?」

我过得好不好还在两说之间,只是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我都没有见过这对夫妇。

他们看上去不像是坏人。

而且我乍富的消息,凉国公府不知道,他们定然也无从知晓,应该不存在贪图我钱财的可能。

要不跟他们聊聊?

我不由得望向也开始落泪的中年男人:「要不您二位平复下心情,进来坐下慢慢说?」

雀儿和埃兰合力,撤走了碗盘。

怕我出什么事情,沙赫尔一直站在我的身后。

从中年夫妇的嘴里,我得知了一些无论前世还是今生,都从不知道的事情。

中年男人姓姚,家里排行第二,大家都管他叫姚二郎,姚二郎从小读书不错,但是他的父亲是商籍,因此无法科举,便听从父亲的,跟着家中叔父一起经商。他心思活泛灵巧,很快就经商发了家,在帝都里有了几间铺子,又置办了一个小宅院,迎娶了邻居家青梅竹马的李十一娘,就是此时跟在他身边的中年妇女。

姚二郎和李十一娘婚后三载,有了个女儿,又四年,带着女儿出门游玩遇到了山贼,姚二郎为了救女儿,拼死抵抗,被山贼推下了悬崖,李十一娘眼见丈夫被杀,女儿被山贼抢走,为了保全贞洁,万念俱灰之下也跳下了悬崖。两人双双被山腰处的松树挂住,只是可惜,姚二郎被松枝伤了一只眼睛,而且两个人的独女也不知下落。

再后来官府捣毁了匪窝,带着孩子让姚二郎和李十一娘认领,两人思女心切,明知道傅天市长得不像他们,还是认下了傅天市,想要给自己走失的女儿祈福。

李十一娘勤快,姚二郎虽说伤了视力,却也能干,两个人在帝都也算是小有家资,因此傅天市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苦,还有一个丫鬟使唤,直到她有次去上香,被凉国公夫人认出来是自己的女儿。

凉国公夫人向来是两面三刀,表面上谢过姚二郎夫妇,背地里却恨自己的亲生女儿认了这种商户为父母,不但无视了姚二郎夫妇想见我这个假千金一面的诉求,还派了地痞流氓砸他们的铺子,并串联官府,让胥吏对他们敲诈勒索不断,想要将两个人撵出帝都。

二人无奈,只得找上傅天市,想让她看在养育之恩上,跟自己母亲求求情,奈何傅天市入了朱门,生怕池子里的浊泥污了她这朵亭亭净直的荷花,将二人硬生生地打了出去。

二人失了生计,又思女心切,将宅子变卖了,住在铺子里,拿着这钱打听我的下落,一直找到了今天,才找到我院子外面。

我听完之后,怒火中烧,一掌拍在了桌面上!

傅天市这个养不熟的狗东西。

剪秃了她半边的头发,太便宜她了!

想起桌子是雀儿借的邻居家大娘的,又赶紧把手移开,看了看桌面。

嗯,还好,没给人家拍塌。

拍塌了高低得赔钱的……

但是激动归激动,我也没有第一时间许诺什么。

这些都是姚二郎夫妇的一面之词,我得听听他们找我干什么。

见我警惕,姚二郎叹了口气:「如今我们只想知道,太微你是不是我们失散的女儿……」

啊,这好办。

滴血认亲这种事情,我前世今生,加起来在凉国公府经历过两次了。

多一次也没什么的。

雀儿端来了陶碗,里面装满了清水,我咬破中指,滴了一滴血进去。

把碗推给了姚二郎,他也咬破了中指,滴了一滴血进碗里。

借着烛火和月光,大家都激动地望着陶碗。

两滴血没有相溶。

李十一娘不死心,也咬破了中指,滴了一滴血进去。

三滴血都不相溶。

李十一娘看着陶碗里的血,眼泪大滴大滴地涌了出来:「不是吗?太微也不是我们的女儿吗?那我们的女儿呢?」

姚二郎拉住失态的李十一娘,神情更是苍老了几岁:「走吧,十一娘,太微不是我们的女儿。」

说完这句话,姚二郎勉强提起精神,冲我拱了拱手:「多谢太微姑娘了,我们还要去找我们的女儿,就先不叨扰了。」

「为什么还不是啊?我们的女儿呢?我们的女儿到底在哪儿?」李十一娘受不了这个打击,伏在桌子上,失声痛哭,「李氏十一娘,从出生到现在,一件坏事,一件损阴德的事情都没有做过!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不让我见女儿一面!」

我默默地看着这一幕,内心无限同情。

三分同情没有找到女儿的姚二郎夫妇。

七分同情不知道身世的自己。

我到底是谁?我的父母现在在何处?我的母亲可否像李十一娘那样,拼尽全部力量寻找我?

「十一娘,走吧,走吧!」姚二郎去拉情绪激动的李十一娘,两个人拉扯之间,把桌上滴血认亲的陶碗打碎。

雀儿连忙上前收拾。

锋利的陶片边缘割破了她的手心,血液沁了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和大块陶片里的那滴血相溶了!

……我的天!

姚二郎震惊地看着雀儿,连揪着李十一娘袖口的手都不知不觉松了下来。

我吃惊的目光在雀儿和姚二郎夫妇脸上来回徘徊,刚刚没怎么观察……

现在,越看越像。

抛去雀儿这一口吴侬软语,她的脸型和眉眼其实和李十一娘有八成相似,鼻梁和嘴巴更像姚二郎一些。

万籁俱寂中,李十一娘的嚎哭打断了安静。

「娘来迟了!」她扑了上去,一把抱住了雀儿。

这一次,换沙赫尔手足无措了,他把求救的目光投向我:「当家的,拦还是不拦?」

你问我,我问谁去?

没眼力见的东西!赶紧去厨房再拿个碗,让雀儿和李十一娘做一次滴血认亲啊!

二两黄金买了个你还不如买了头猪!

猪好歹还能吃!

沙赫尔在我的眼刀下,匆匆拿了个碗,盛了点井水出来。

姚二郎率先滴了血进去,李十一娘也松开了抱住雀儿的一只手,将指尖的血滴在了陶碗里。

两个人都滴了血,雀儿却死活不愿意伸手。

沙赫尔心急,不顾雀儿的挣扎,强拉着她的手取了一滴血。

果然相溶!

我想起雀儿曾经说过自己的来历,结合起姚二郎夫妇的说辞,想来是当年的山匪将雀儿卖了,这才到了扬州,被人当作瘦马培养,养出一口吴侬软语,又卖回了帝都的明月楼接客。

漂泊那么久,竟找到了自己的家人。

我真为雀儿感到高兴!

不过姚二郎夫妇会不会从我这儿把雀儿赎走啊……

算了,使女可以再找,这种离乱之后的团圆少见。

我还是为雀儿感到开心!

 「雀儿,快叫爹娘啊!」见雀儿久久未动,只是神情恍惚地看着姚二郎夫妇,我不由得催促了她一把。

雀儿却艰难地挣脱了李十一娘的怀抱,语调难得地带着三分涩意:「各位……奴能先静静吗?」

还没有等我开口,雀儿就头也不回地去了杂物房,「吧嗒」一声,还从里面落了锁。

天井里只剩下脸带欢喜的姚二郎夫妇,以及懵逼的我和沙赫尔。

「太微姑娘,这孩子不想和我们相认吗?」半晌,姚二郎冷静下来,小心翼翼地冲着我开口。

我也有些茫然于雀儿的反常:「我不知道啊……」

「不好!你们中原人最喜欢讲什么礼义廉耻!」

埃兰突然想起了什么,几个大跨步冲向了杂物房,一脚踹在了门上。备案号:YXX1Ga5mGrOhEBplZ2JirzrJ


添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