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什么短篇言情小说把你虐哭了?

“或许有一天,我的病好了,我就会回来找你,又或者” 他开了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我彻底不清醒了,也可能会靠着本能来找你。”

我笑着说:“无论你疯成什么样,别忘了我,好吗?”

他粗鲁的抹掉眼泪,捧着我的脸亲了一下,说:“我死都不会把你忘了的。”

后来,他就彻头彻尾的疯了。

再后来,我给警察打了电话。

他因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强行送往了精神病院。

他临走前,一直朝我嚷,说要杀了我。

我看着他,目光温柔的像个小母亲。

当然温柔了,他疯了,傻了,恨我了,也是阿飞啊。

全世界,我最喜欢阿飞了。

10

冬天来得时候,子权死了,我如愿继承了他的房子。

警方百思不得其解,一个精神病人,为什么蛰伏了这么久才犯案,还有,他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杀错人。

那天,我们公司团建,我很晚才回来。

发现屋子里没有屎尿的气息,反而被打扫的干干净净。餐厅里摆着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糖醋鱼。

子权在屋里,胸口插着一把刀。

“我们一直以为,嫌疑人是在发病状态作案,其实正好相反。” 警察冷冰冰的说:“作案的时候,恰恰是他为数不多清醒的时候,他想杀的人从来不是你,对吧?”

眼泪缓慢的流下来,我笑着看着这个年轻人,如果我和阿飞第一个孩子生下来,恐怕也有他这么大了。

“能先让我把鱼吃完吗?”

“据医生推断,他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不但没有痊愈的可能,而且以后,很难再有清醒的时候了。”

“哦,是吗。”

“无论他是怎么想的,他都会本能的来找你,发病的时候也是。你的人身安全会遭到严重威胁,你必须提供线索。”

“好”

“你一定要一边吃一边回答我的话吗?”

“不好意思,我真的很久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11

我把房子买了,把钱打到某个账户上去,那是个有遗传病的孩子,被一对很疼爱的乡下夫妻收养,今年十四岁了。三百万,够他过下半辈子了。

办完这一切之后,我回到了瓦片里。

那里马上就要拆迁了,只剩下萧索的瓦砾,晦暗而凝重。

没有暖气,没有自来水,可是这本就是我从小长到大的环境,我独自在那里住了几天,直到一天夜里,我听见了烟花的声音。

哦,是除夕。

那些富裕家庭,会在这一天,放漫天的烟花,瓦片里的小朋友,也可以怯生生的跟着看看。小时候的我,小时候的阿飞,都是这么长大的。

突然,传来轻轻的敲窗声,我打开窗档,便看见了烟火下,那个人。

他已经将近四十岁了,常年受疾病的折磨,头发斑白,形容憔悴,可是我看不见,我只看见那个穿着白色夹克的清爽少年,扶着摩托车,朝我笑。

“对不起,不争气,病没好,让你等久了。”

“没事,得有个念想,我才能活这么多年啊。”

他拿着一个大桶,走进屋里。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 他与我并肩坐着,问。

“因为拆迁,我害怕,所以你肯定会来。”

他已经病入膏肓,却还在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刻,为我的幸福而努力。

一如当年。

奶奶去世之后,我没有钱葬她,而那笔退休金,是我全部的生活来源。

我在屋子里,挖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洞,把她放进里面。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秘密。

“没关系”

二十年前,在那个黑暗的小屋里,他在我耳边说,然后抱着浑身发抖的我。说:“别怕,以后跟着我,你只管往前走,什么都不用怕”

他也真的做到了,那些年,他揍每一个欺负我的人,打工供我上大学。觉得自己妨碍到我幸福的时候,毅然决然的消失掉了。

“我自己知道,我的脑子越来越乱,可能以后,就再也清醒不了了,我本来想在那之前看看你,你知道我他妈…… 太想你了。可是正好听到那个女的和你丈夫,商量着怎么害死你,吞掉那个房子。这怎么能行呢?妨碍你幸福的人,都得死。”

“他们跟我想到一起去了啊。” 我笑着说。

“本来想一起杀了的。可是正好你回来了,我就藏起来了,下次再清醒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之后了。”

“你傻啊你,你浪费在这种事情上干嘛,清醒了就来看看我啊!”

他看着我,笑了:“你才傻呢,我一共能清醒几次?我得趁着清醒了,赶紧帮帮你。”

他的手臂上,用刀刻着笨拙的字:杀瘫子—烧房子—潘潘。

我抱着那只手臂,眼泪就那么落下来。

“你老说要给我幸福,其实我早就得到幸福了。”

遇到你,瓦片里阿飞,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我站起来,把他带来的大桶汽油,洒在地上,说:“阿飞,我们也来放烟花好不好?”

“好啊”

烈火燃烧起来,吞噬着瓦片里,吞噬着凄苦、灾难与命运。

而我们,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又是十六岁的潘潘和阿飞啦。

“我告诉你个秘密,当时,我怀了你的孩子,他是个到人间受苦的小天使。所以我一定要那个房子,给我们的孩子治病。”

阿飞抱紧了我,他似乎在发病,又似乎没有,他只是一遍一遍叫着我的名字:“潘潘,潘潘,潘潘。”

被火焰包裹的瞬间,我觉得自己轻飘飘的,比烟火轻,比烟火还要美,就这样到达天空吧,和我永远的少年,阿飞。

3、《小玫瑰》(更新)

这是一个关于那个过去时代的故事,那年我们看着安妮宝贝,用按键手机发短信给喜欢的人,网络兴起,我们用 QQ 空间记录自己的故事,在肯德基或是麦当劳里一见钟情。

那是土气的、过去的、我们还没有分别千禧年。

写给我爱过的人以及我的小玫瑰 ​

1

北方的冬天总是特别像那么回事儿,你必须从头到脚的把自己裹得厚厚的,才能安全到达下一个温暖的地方。

子楠到办公室之后,先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暖手,一边把围巾手套挂整齐,一边听着办公室外小姑娘们的八卦。

“你说他也算一代人的回忆了,安静的吃老本不好吗?这样特别败好感。”

“就是,上回撕抄袭,这回又撕出轨。就不能消停两天?”

“其实我觉得他写的最好的还是《霓裳与光》,小玫瑰真的是可爱!”

“求别提!知道小玫瑰的原型是瑞贝卡之后,我分分钟自尽!”

子楠打开微博,在热搜前十看见了 “一里”

一里是个网文作家,写了十三年,作品改编无数,都称得上叫好又叫座,而小玫瑰是他的代表作,《霓裳与光》的女主角,常见的人设,却可爱到成就了一代经典,在网文女主的人气中长期盘踞在前五。

那几个小姑娘说一里是一代人的回忆是没毛病。只是最近大概是人到中年。作品更新频率下降,倒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多了,之前他在微博上撕另一个大神级作者抄袭,就闹得满城风雨,现在上热搜的是他女朋友瑞贝卡,她发了长文《是的,我被出轨了》。

总之就是一个同甘共苦多年,却遭到抛弃的糟糠之妻。

子楠甚至被几个过于煽情的词逗笑了。

底下评论大部分都是支持,“渣男!心疼小姐姐”“果然男人有钱就变坏”“小玫瑰还是小玫瑰,屠龙少年已经变成恶龙了”。

也有几个粉丝在控评,画风也大概是 “虽然里大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没人觉得这女的语气贼烦吗?”“没有石锤之前,吃瓜谨慎吧!”

一条回复突然猝不及防的出现。

“从一无所有陪他走到现在太扯了吧,瑞贝卡和里大在一起的时候,里大已经是网文圈封神的人物了,倒是瑞贝卡当时就是个十八线小主播,到底谁一无所有?”

底下有零星的几条回复:“对,当时好多人都想去看小玫瑰的原型才知道她的”

子楠喝了一口热水,翻到最后一条评论:“作为一个老粉想说,讨厌里大,粉瑞贝卡可以,请别打着小玫瑰的旗号,瑞贝卡从来不是小玫瑰,真正的小玫瑰是里大当时的女朋友小南,你们看了微博就明白了

子楠关上网页,从办公室走出去,用指节轻轻敲敲桌子:“可以开始工作了吗?”

刚才还叽叽喳喳的小姑娘们吐吐舌头,顿时安静下来。

2

十年前,小南从绿皮火车上费力的拖下自己的行李,呼出的白气儿,就像神仙吐雾,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粗毛线外套,在北方的冬天里,就像离开巢的雏鸟。

她踮着脚,在电话亭哆哆嗦嗦的打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机械地女声一遍一遍的说: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雏鸟同学呆呆的,冒出了鼻涕泡儿。

3

那年月还流行着《第一次亲密接触》和《告别薇安》,奔现这个字眼儿还没真正出现,新闻联播里每天都在字正腔圆的报导网络是如何的洪水猛兽。和网友见面的姑娘们,会被一群大妈们悲悯的认为,她一只脚已经踏进了火坑。

小南出来之前,室友们问她:“如果他是个坏人怎么办?”

“他写那么好的文章,怎么可能是个坏人”

“如果他是个青蛙怎么办?”

请别见怪,那年月的大学生,就是这么形容丑人的。

“我不在乎。”

“如果他,他要对你干坏事儿怎么办?”

小南才终于有些忧虑,思来想去,她决定去都市丽人买一套成熟款的内衣。

4

他并不是什么网友,而是一个…… 网络作家。

那是 2003 年,小南一边在刷快乐男声,一边漫不经心的点开一个连载小说的帖子,非常文艺的名字——《偷光》,写了八十多万字,她看到凌晨三点,最后一次更新是男主一无所有的站在海边,时间停滞在半年前。

无数跟帖在问:

“楼主下面呢?”

“楼主下面没有了!”

…… 多么古早的笑话。

而小南偏偏就为一篇太监文较起真来,她跑到作者贴吧、书友群、各种读书的论坛上,找这个作者,他叫一里,一里地的一里。网上流传的照片里,他在昏暗的网吧里,杀马特发型,丧丧的下垂眼,你看了就会掉头就走的那种。

后来,小南加到了一个有他的书友群,再后来,小南加到了他的 QQ。

他的空间根本不像是个作家,大多数都是游戏相关的东西,偶尔几条动态,也能看出生活似乎有些许落魄,比如他深夜发一碗自己煮的面,八十年代的木桌上全是洗不干净的油渍,再比如他说原来抽什么烟,现在只能抽另一种了,小南查了一下,那是两种最便宜的烟。

小南总是缠着他说话,然而偶像要有偶像的矜持,他不爱搭理她,但是对她也总比别人热络一点,小南是学美术的,他偶尔会问她一些美术的问题。

后来,小南在微博上写:“如果那天,我没有问那个问题,疯狂女粉丝和落魄作家可能根本不会有故事。”

可是她问了。

5

“《偷光》里,嘉儿为什么离开小书?”

12 月 24 日十一点,耶稣诞生的前一夜,小南的窗外正飘着雪。

嘉儿和小书是一里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

小南一直有这样的执念,她觉得这世界上谁放弃小书,嘉儿也不会的,她那么爱小书,怎么会嫁给别的男人呢?

那时候小南的世界只有她的大学校园那么大,她不会知道千里之外的北京有零下五度的出租屋,那里面有一个喝的酩酊大醉,正在傻笑的男孩。

“正在输入中” 进行了好久,一里回答:

“你知道小书为什么叫小书吗?”

“因为他一直在输啊”

输了高考,输了前程,输了喜欢的姑娘,家徒四壁,两手空空。

6

那是一里第一次给人讲他的故事。

关于一个一事无成的小男孩。

他出生在一个月收入不到一千块的家庭,他是第三个孩子。初中毕业父母就叫他去工地打工,他没去,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不止于此。

于是上了高中,成绩稳定在年级第一。然而高考,砸了。

不信邪,第二年高考。

又砸了。

只能去工地搬砖。

搬了一年,体力不行,又不甘心这辈子如此,跑去北京,房产销售、保险推销、课程顾问…… 什么都干。

什么都干不好。

喜欢的姑娘名字里有一个嘉字,是他高中时同桌,这姑娘在北京读大学,似乎也挺喜欢她。

但是一个 loser 怎么敢说什么喜欢不喜欢,只能傻傻的,装作什么都不懂,偶尔见她笑,就开心好几天。

然而半年前,她说她要结婚了。

依旧是眉眼弯弯,笑眯眯的好模样。盯着他,落了泪。

“我要结婚了”

他说着恭喜,手足无措,提前给了份子钱。

那钱是他写小说的稿费,他原本准备鼓起勇气,在圣诞节约她出去,去一次他们曾经路过的二环路旋转餐厅。

浑浑噩噩酩酊大醉的作家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电脑 QQ 打开着,是

“那我替她陪你过圣诞节呀!”

7

小南坐在行李箱上,从正午,等到黄昏。

青春就是这样,它只管燃烧,并不管你死活。

她给一里发了短信——昨天他喝醉了,给了她电话号码。

“我在这等你到十二点”

那天雪下得很大,洋洋洒洒,是南方姑娘没见过的浩瀚。

夕阳西下,一里在大雪里穿梭,焦急的寻找着那个素未谋面的姑娘,他路过一个又一个小吃摊,煎饼果子和烤肠香气诱人,火车站灯光昏黄,出站口睡着许多的流浪汉。

他看到小南的时候,这姑娘正在路灯下吃烤肠,她穿着白色毛衣,带着乳黄色绒帽,小脸冻得通红,眼睛很大,圆溜溜的,等瞧见他就掩耳盗铃的扔掉烤肠,一边捂着嘴艰难的吞咽一边朝他挥手。

小南已经做好了见一个杀马特青年的准备,她没想到的是,一里剃着干净利落的短发,还戴了一副眼镜,整个人就像一个清隽的小书生。

但是很奇怪,她看他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一里,大概因为他慌里慌张的跑,而且小圆眼镜后面那双眼睛,眼角是下垂的,像一只丧丧的狗。

一里走过来,有些不安:“对不起…… 我昨天喝多了,那个…… 你冷不冷?”

他没有责备她的不请自来,也没有抱怨她的麻烦,只是忐忑的笑。

“我不冷”

小南一边说,一边吸了吸到嘴边的鼻涕

8

小南在微博写:“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已经记不清啦,但我知道地点一定是在火车站。”

那一瞬间,他慌里慌张的跑向她,随着火车的光一起涌进她的视野。

她决定喜欢他,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如果有,也是一定是因为那是个一见钟情的年代。

小南离开北京的时候是个晨曦,天还没有亮,两人各捧着一个烤地瓜,哈气成雾,小南说:“一里,我好像喜欢你了。”

一里看起来吓了一大跳,他并不像网上那样能言善道,结结巴巴的半天没有说话。

“如果你愿意喜欢我的话,就继续写吧,我想看完,如果不愿意…… 不愿意就算了”

不远处的音像店,杨千嬅用慵懒的粤语腔在唱:

爱你不用合情理

但愿用直觉本能去抓住你

一想到心仪的你

从来没有的力气

突然注入渐软的双臂

一里的慌乱中,小南跳上火车,从车窗钻出头来,笑眯眯的和他告别。

9

《偷光》阔别多年的更新,第一句话是:“小书终于从海边离开,他明白,他再也不会被命运玩弄,因为从今天起,由他来吞噬命运。”

小南没看懂这是什么意思,她只知道,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一里的女朋友了。

她有一个影集,放所有和一里有关的东西,等到她大学毕业那年,光火车票已经有 186 张了,她第一条微博就是厚厚一沓火车票的照片,配文:以后再也不分开啦!

大学毕业之后,她去了北京。父母都反对,可是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家庭,也没人真的花时间管束她。

北京很大,很空。

可是这里有他。

一里站在火车站的广场上,穿着一件天蓝色的卫衣,像个还没毕业的学生。

小南把行李扔在地上,埋怨:“你怎么才来啊!”

“路上堵车”

“堵车你就让我等这么久啊!”

“好了好了,回家吧。”

“不好!”

小南伸出手臂:“还没有抱抱呢!”

一里就伸手抱了抱她,她在他怀里闷闷的说:“我要吃好吃的!”

他当然不会知道,她悄悄地在他怀里哭了一下。

就一小下。

10

子楠翻着当年的微博,那个微博是 2011 年申请的,叫

简介写着:我就是这么喜欢你,像冬天的熊,笨拙又有趣。

为什么是冬天的熊呢?

那年她莽撞的来找一里,晚上只能住在他家。

其实小南并没有想过要发生什么,因为当时她对这些事情还很懵懂,但是她凭着不知道从哪来的孤勇,觉得发生什么也无所谓。这样又蠢又天真的姑娘并不常见,大多都出现在法制新闻里。

那天一里找出了自己所有的被子,铺的厚厚的,可是那个板床还是那么硬,那个出租屋还是那么的冷。

小南穿着自己所有的衣服,外面还套着一里的羽绒服,只露出一张小小的脸,就像一只冬眠的熊。一里睡在地上,因为太冷了两个人就不停地聊天,直到晨曦初露。

而她毕业来北京之后,一里专职写作,收入并不稳定,而她刚刚毕业,月薪也很低,因此他们俩仍然租了很便宜的出租屋,一到冬天,就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像两只在洞穴里过冬的熊。

她在微博上写

配图是她从后面抱着一里的后背,四十五度角自拍。山寨手机的垃圾像素,可笑的真甜啊。

11

“觉得小玫瑰是小南的是认真的吗?我把她微博翻了遍感觉都是自说自话,一里根本就没怎么互动过好吗?”

“加一,里大和瑞贝卡好的时候每天撒狗粮”

“感觉小南就是千里送 X 吧”

网上的舆论已经跑偏了。

会议中,子楠拖着腮,听手底下的小姑娘讲自己的策划。

笔无意识的在笔记上划来划去。

等回过神来,她才发现,整张纸写满了 “千里送 X”。

粗俗的脏话,力透纸背。

人是贪心的物种。

远隔千里的时候,他是偶像你是粉丝,他回复你一个笑脸,你都要珍藏好久,可是真的在一起了,你又会斤斤计较一些根本无所谓的事情,你会害怕,始终是你爱他更多。

小南就是这样。

她和一里在一起将近十年。她都不知道,一里是不是爱她。

喜欢是一定喜欢的,一个尚算好看的女孩,不计回报的对你好,一腔执着的跟着你,甚至养着你,没有男生会不喜欢吧?

可是喜欢不是爱。

在一里身上,她看不到那些像他一样燃烧的热情,她每天,都有那么多的话想要对他说。

“我下班了,抱抱!”

“今天写的怎么样?有没有想我啊?”

“今天京客隆的鱼打折,我们有水煮鱼吃,就是没买到豆芽。”

“我跟你说,新来的主管烦死啦!又要快,又要质量,三千块钱!她雇个神仙好不啦?”

“中午同事给了我几个橙子,特别甜,给你剥好啦。”

“吃饭啦!吃饭啦!”

一里总是沉默的,她一直觉得,他不爱说话。

晚上洗了澡,他就坐在桌前写作,她躺在床上看书,偶尔发个微博,会抱怨一下:“一里同学,你怎么从不给我点赞评论啊。”

“我哪有时间啊”

“哼,一定是怕那些女粉丝知道你有女朋友”

一里没有继续这个有点无聊的问题,他那时候在写《霓裳与光》,日更两万字。

而小南第一时间看完更新之后,就心满意足的睡去。

她总觉得他是真的忙,他不喜欢在社交平台上秀恩爱。

她自以为很了解他。

但是在很多年后,他出书,写剧本,在综艺节目里侃侃而谈,瑞贝卡的每一条下的第一条评论永远是他,哪怕是没有任何营养的自拍。

瑞贝卡说:“最近胖胖哒”

一里:“再胖也是小仙女”

12

下午的时候,“小南的一里”,粉丝突破十万。

小南的最后一条微博,是 2014 年 6 月 “我走啦!你保重。”

那时候一里已经名声鹊起,底下有很多人问 “嫂子怎么了?”

她回复:“以后别叫我嫂子了,我们分手了。”

“天啊,因为什么啊!”

她没有再回复。

其实原因特别简单,她不喜欢他了。

那时候,《霓裳与光》一炮而红,一里的下一本书《偃师千秋》开文即登顶。

那时候小南也升了职,他们终于不用忍受饥寒,可以租个 LOFT,干净温暖的生活。

结婚顺理成章的提上日程。

一里没什么所谓的态度,说:“我们跟结婚也没区别啊!”

“那怎么一样,结婚了我们才能要小孩啊!才是一个家啊!”

“可是……” 他犹豫了一下:“我不喜欢小孩。”

“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小孩!”

“随便吧。”

一里又继续打字了,小南站在在那里,愣了很久。

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每隔一周,就拎着行李换一个家住,无论是爸爸家还是妈妈家都没有她固定的房间和东西,她睡了好多年的沙发。

所以她小的时候就偷偷发誓,她长大了,要有自己的家,爸爸妈妈和孩子,不多不少。

后来遇到一里,她觉得就遇到她的家了。

可是,看起来,他并不是很情愿。

“喂” 她走过去,第一次打扰他写东西:“你是不是不想结婚?”

一里叹了口气,转过头来:“我只是觉得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的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我不明白……”

一里看了她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又重新盯回电脑屏幕:“随便吧”

小南眼泪就这么奔涌出来,她抹了把眼泪,什么也没说,就回到房间。

一里那个时候开始有了很多的饭局酒局,在外面,他是自然淡定,爱说爱笑的人。

只是回到家,又安静的像不存在一样。

小南一直以为,这样的安静是他们俩的默契。可是现在,她突然明白。

他不是安静,是冷漠。

13

两个人之间一旦产生裂缝,就似乎会越来越大。

小南不再和一里絮絮叨叨的说话,她后知后觉的感觉到自己的惹人厌烦,再加之工作忙碌,她回家,洗了澡就睡觉,一里在家的时间变少了,他总有那么多应酬。

那时候,两个人就像寄居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房客。小南没有力气吵架,也不知道从何吵起,无论她说什么,一里都会同意,他说:“随便”。

一里似乎没有觉察出俩人之间有什么问题。他热情的参加饭局,热情的写书,热情的接待读者。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小南在网上看到了一里和另外一个女人的合影

一里搭着她的肩膀,笑的很温和,女生黑长直,有些丰腴。

小南没见过她,但是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女孩子是嘉儿。

《偷光》的女主,一里的早早嫁做他人妇的初恋。

小南蹲下来,手指插进发间,这么多年,她始终留着短发,因为嘉儿是短发,可是她终于知道,和她长发短发其实没什么相干,他不爱她,仅此而已。

小南听见自己喉咙里压抑的哭声,就像一只嘶吼的兽。

分手其实并没有微博那样平静。

两个人牵绊太久,已经密不可分。

“你闹什么闹!你不就是想结婚吗!我们结婚!结婚行了吧!”

那是一里最后对她吼的话,她看着他,他已经发胖了,脸颊发红,穿着不得体的衬衫,像是任何一个臃肿油腻的男人,他再也不是冬天的熊,不是在火车站跑向她的男孩。

小南头也不回的走了。

14

网上的舆论,已经发酵到不可控制。

“就小南那个颜值怎么可能是小玫瑰?”

“不是讨论一里出轨吗?这该不会是小南的买的热搜吧?”

“瑞贝卡和小南,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瑞贝卡是主播出身,她精修的照片,和当年小南放在微博上的照片放在一起,是真的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子楠在卫生间的洗手的时候,旁边的小姑娘小心的说:“陈姐,你看了今天的热搜吗?那个小南长得好像你啊!”

子楠笑一笑:“是吗?我感觉我比她漂亮多了。”

她回答办公室,打开微博,试了很多次。

终于登录了当年的账号。

所有的提醒都是 99+,她直接点开了第一条微博,是火车票的照片,配文 “以后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点击删除。

“淘宝到了好看的布,把房间装饰了一下,前后对比,请叫我居家小能手。”

点击删除。

“某人晚上打键盘的声音真是太响了,完全睡不着,结果他不打了,更睡不着了,我这是什么毛病 TAT”

点击删除。

子楠有些疲惫的笑了。

当年的她和一里当然算不上好聚好散。

他坚决否认出轨,只是说在饭局上遇到。

而她满心疲倦,到最后已经不想争论。

没有像瑞贝卡一样闹到大庭广众之下,除了没有什么石锤,就是因为不忍心。

她不想把自己的爱情,变成一场彻头彻尾的笑话。

把微博全部删完,就像把那段人生重新走了一遍。

一里发了稿费,他们第一次去吃海底捞,被殷勤的店员弄得诚惶诚恐,因为吃撑了,在小区里遛弯到半夜,一仰头看着满天星星,碎钻一样。

某年除夕,两个人在出租屋里过,穷的没有钱买年货,煮了一袋水饺,你一口我一口。后来跑到天安门看升旗,广场上人来人往,他在身后小心的抱住她。

大半夜的,她发了高烧,他爬起来背着她去医院打针,她躲在他怀里难受死了,他说我给你讲故事吧,从前有只熊啊什么什么,讲到中间他口渴喝了口水,全病房的人 一起问:然后呢?

删到最后,已经是下班时间了。

火烧云退却余温,夜幕黯蓝

三三两两的同事下班,办公室外人声嘈杂。

子楠趴在办公桌上,慢慢落了泪。

不是因为难过。

而是因为,时至今日,她才突然地明白,其实在爱情退却后,那些你死我活的痛苦和怨恨中,她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们曾经在一起走过了十年。

她最好的十年,也是一里最好的十年。

在这十年,他们相互搀扶着行走,从彼此身上汲取力量,学习如何去爱人以及被爱。

如果没有她,一里不会是今天的一里。

而如果没有一里,她也不会是今天的她。

15

小南清空了微博

微博上,各种各样的争论和猜测却没有停下过。

直到下一个热点事件将这个八卦淹没。

万事皆是如此,其实没人关心你生活,他们只在乎自己今天能不能找到乐子。

一个一里的老粉扒了时间线。

“里大从来没说过小玫瑰是谁,瑞贝卡自己给自己加戏,总模仿小玫瑰打扮自己才有人说她像小玫瑰,注意是‘像’!《霓裳》完结于 2013 年 7 月,那时候里大和瑞贝卡互相都不认识!还原型?在搞笑吗”

“小南是不是小玫瑰我不知道,但是《霓裳》连载的时候,他们俩绝对在一起!改签名事件!我不信只有我一个人记得!”

下面有别人的跟帖

“23333 我记得!当时里大更新完,突然把签名改成

“对对对,里大那时候可乖了!”

他写完的时候,女孩已经睡熟了,桌边的台灯映亮她光洁的脸,看起来就像黑暗中小小的光源。

他给她掖掖被子,从背后抱着她睡了。

她身姿娇小,很好抱,他时常想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姑娘,如此契合他的怀抱,就像是他天生缺失的一部分。

他一直记得在火车站看她的第一眼,她穿着白色的毛衣,坐在路灯下,朝他挥手,喧闹的火车站瞬间没了声音,只能听见胸口的心跳在鼓噪。

后来,她向他告白。

他回去,脚步轻飘飘的,对着电脑把坑了好久的作品填上,他不再害怕命运,在她仰头说喜欢他的那一刻,他人生的所有的愿望,都已经全部实现。

异地恋真的苦涩,三年,她后来说他没爱过她,他觉得可笑,如果不是爱,怎么坚持?整整三年啊!抱不到她,牵不到她,甚至不敢太想她,因为会难受的什么都干不下去。

终于在一起的时候,她对他张开手臂说抱抱,他幸福的说不出话来,只想紧紧的抱住她,再也不松手了。他不善言辞,他以为她懂。

幸福的像是做梦的七年,现在想起来他都觉得,是不是现在的一切才是一场噩梦,梦醒来的时候,她还在睡在他怀里,软软的,香香的。

他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她怎么得出 “你不爱我” 这个结论的,他的世界就只有她一个,他以为她也一样,他们就像生活在孤岛里的两个孩子,互相看着就足够了。

可是生活不是孤岛。

她爸爸在她来北京的第一天就给他打了电话。

“我知道我做长辈的跟你说这个不合适,但是你体谅一下可怜天下父母心,小南我是管不了她了,她跟着你能有什么?你们俩在北京能干什么?你们不会有结果的,我看你也是个懂事儿的孩子,趁早分开对你俩都好”

他局促的,对电话几乎是点头哈腰。

0 0 投票数
文章评分
订阅评论
提醒
0 评论
最新
最旧 最多投票
内联反馈
查看所有评论
0
希望看到您的想法,请您发表评论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