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什么短篇言情小说把你虐哭了?

我不敢再说话了。

那天,我亲身验证了一下从前通房丫鬟们嘴里说的那个 “爽翻天”。

还真的是爽翻天。

值得悲伤的是 - – 我再也不是黄花猴子了。

我看了看安安静静睡在我身旁的二爷, 他一直在问我, 第一 - 次见到我是在什么时候,我说我忘了。

其实我撒谎了。

我怎么可能忘记那一天。

他穿着一身白衣, 坐在堂中, 一双修长的手端着茶盏, 对我说 抬起头。”

我抬了头,看见他先皱了皱眉,后来又噗嗤一声笑出来, 说“简直像只猴子一样。” 那时, 周围的丫鬟们都笑了, 但我没有在意。

我一直看着他,看着高高在上的他, 就像看着心里的仙人一样。

从前我想, 像二爷这样的一个人,恐怕我穷尽一生,也摸不着一一个手指头。

后来二爷伤了, 我能留下照顾他,觉得虽然苦点累点,至少他从神坛上下来了些,我碰得到了。

谁知道二爷那么厉害,自己从地狱里爬出来,我原本以为他又要回到从前的那个地方了, 谁知道他确实回了一一拉着我的手一起。

后来,二爷经常要我给他讲从前的事情, 我不说他就不高兴, 说完他就自己在一 - 边难受。开始我不忍心, 后来我又觉得很好玩。

但是,我只敢讲他发火时候的事情, 他不发火时,安安静静地从我面前过去的时候,我从来不敢说。

因为我怕说了, 有些事情会藏不住。

翎春君​
同一个回答,别人盗我文拿了 16K,那我何必不自己放呢?

1
公主已经很老了。
曾经最爱的肉肘子已经啃不动了,只能和闺蜜吃些花生糖解闷。
公主一辈子未婚,原因很简单,她太胖,没人肯娶她回家做夫人。
其实,公主没好意思讲过…… 十六岁的时候,她也有个意中人。
那人,也曾说要娶她回家。
2
公主十六岁的时候,就突破了两百斤,皇兄亲自给她取了一个雅致的外号:肉金刚。
各路臣子生怕皇上把这坨金刚搬到自己家,适龄的小公子们一看到公主出行,各个开始抖腿抠鼻屎,也是京城一景。
公主心宽体胖,并不计较,另外她忙着往嘴里塞肉肘子,那一口油酥肉软,保管你什么男人都想不起来。
但麻烦并不准备放过她,那一年西北军大捷,皇上大宴群臣,几个世家子弟在御花园里酒后闲聊。
一个说:如果皇上能在那些武将里给公主定下婚事,咱们几个就安全了。
宰相家的张小公子深深叹了口气,说:是啊,我鼻子已经被挖大了两圈,昨日我爹还骂我没有为国献身的精神,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其他人:那世兄你怎么回答的?
张公子:我表示如果他要我将肉金刚娶回家,我立刻为国捐躯。
彼时公主正在附近树荫底下乘凉,出去也不是,不出去也不是。只能暗自数数这几个公子九族都有谁,诛起来费不费劲。
这时候,公主头顶的树上传来一个轻飘飘的声音。
“诸位这些酒囊饭袋,我瞧公主也未必看得上你们。”
正是杏花开的时候,那少年坐在花朵缭乱的树杈上,看着他们挑眉一笑。
张公子恼羞成怒,指着他发难:“哪里来的贼人!非礼勿听不懂吗!还出言侮辱……”
“贼人?”
少年从树上跃下来,几个看不清的错身,就把那张公子反剪在树上。
“张公子也习过武吧?就这等身手,还说不是酒囊饭袋?”
周围一阵哄笑,张公子脸涨得通红,却死命也挣脱不开。
“听闻公主三岁能文,六岁能诗,十岁做百寿图为先皇贺寿,如此女子,却让你们这些无能之辈来挑三拣四,你们有什么?无非是家世背景,和生为男子的傲慢罢了。”
少年笑起来时,眉眼生辉,好似骄阳。一松手张公子便一个踉跄摔在地上。
其余人惊怒交加:“你到底是何人!”
少年只留一懒洋洋的一句话:“西北军无名之士罢了。”
3
那一晚,公主在铜镜前站了许久,第一次恼恨自己,为何胖的镜子也装不下。
她找到了那个 “无名之士”,这并不难,毕竟生的好看的年轻将领并不多,而且这人也并非无名,参军一年便屡立奇功。
隔了个屏风,她召见了少年。
“那天御花园,谢公子为我说话。” 公主想了半天,才选好话题。
少年长时间的沉默,正当公主以为他吓破了胆子的时候。他说:“早知道公主听到了那些混账话,我该打折他们一条腿才是!”
公主被他逗笑了,两个人便隔着屏风说些闲话,这样洒脱不羁的少年,公主还第一次见。
最后,公主终于慎之又慎的提出了那个问题。
“公子可愿做我的驸马?”
西北军明日便要再次出征,此战凶险,她不提便没机会提了。
“战场刀剑无眼,公子若是同意,便可留在都城,无须出战了。”
多可悲,公主想,她终究要用这样条件,来留住心上人。
可是少年,仍然长时间的沉默。
公主心酸的笑了,问:“公子可是嫌我体肥貌丑?”
“不不不不” 少年否认的很彻底:“公主性子洒脱,才华横溢,乃天下女子之表率,我怎会嫌你?只是……”

屏风外,少年挺直了脊背,郑重其事的说:“为国而战,是军人的责任,此次出征,若我能活着回来,我便娶你。”

4

西北军出征那天,公主开始减肥。

女为悦己者容,肉肘子也是可以抛下的。一天只吃几片白菜叶,脚上绑着沙袋绕着御花园跑。跑一次便在假山上写四个字——“待君凯旋”,瞧着,便有力气继续跑了。

西北军苦战两年,偌大一座假山,再找不到可下笔的地方。

因士气不振,皇上想御驾亲征,但他尚无子嗣,大臣们不让。

公主:我与皇兄一母同胞,我去吧。

皇上:你一个女人家添什么乱

公主:皇兄一看你就是没挨过女拳毒打啊……

最后,公主替皇上去慰问西北军,陪同正是张公子,临行前,皇上亲切的当面把他的九族又数了一遍。

这一走就是两个月,终于走到黄沙漫天的西北军领地。

长公主的到来让全军士气大振,士兵们口耳相传:“朝廷没有放弃我们!”“公主来了!此战必胜!”

然而,那么多兵士中,却没找到她的少年,这就是战争,每天都有无数少年埋骨沙丘。

张公子在一旁小心翼翼的劝:“要不先去接见一下主帅?”

苦战两年,将军换了几茬,公主掀开大帐的时候,便看见了她的意中人。

少年黑了,壮了,穿着将军的盔甲显得十分英武,笑起来,还是那么神采飞扬

“公主,你怎么瘦成这样了!” 他说:“不过真好看!”。

公主的眼泪夺眶而出,她说,你没死,这真是太好了。

她说:“两年,减掉了整整一半的自己,就是为了漂漂亮亮的问你这句话,可愿娶我?”

少年一怔,许久才道:“抱歉,我不能”

公主傻了,她做梦也没想过这样的答案,她条件反射开始算少年的九族,却发现她根本不知道少年的全名。

“你全名是什么!” 公主声严厉色。

“臣名…… 花木兰”

5

少年解开铠甲,把公主的手放在他的胸上。

公主:??

少年:不好意思,我忘了我没长胸。

就算没长胸,外加又黑又瘦,少年也是个如假包换的女人。

“我爹年纪大了,我弟又是怂包,而我从小就想参军报国,所以征兵的时候,我就来了。” 少年说:“你跟我说的时候,我都傻了,但你是个好姑娘,我不想你难过。”

公主怔怔的坐在地上,半晌,起身把木兰的佩剑抽出来,抵在她脖颈:“你把我当成什么?你把皇家尊严当成什么?”

“我没想过我能活着见你” 木兰说:“我觉得反正要我是要战死沙场的,你只需知道,你是个好姑娘,有个英勇的战士曾想要娶你就好……”

木兰说不下去了,她只能在地上磕头:“求公主赐我战死!”

张公子扑过去,声泪俱下哀求:“公主三思,三军不可无帅!”

公主冰冷的看着她,良久,剑被扔在地上,清脆的一声:“死太便宜你了,花木兰,我命你活着,打败柔然,若你敢死,我诛你九族!”

6

公主坐在车上,一口一口吃着肉肘子,仍然是油酥柔嫩,却不知道为什么,总吃不出味道。

“天家脸面不容亵渎,若他肯,便是当朝驸马,若他不肯,立斩无赦!”

这话两年前皇兄就说过一回,公主的两次回答也都一样:“你要杀他,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皇帝这次叹了口气,说:“朕护不住你了。”

西北久战,民间怨声载道,此时敌国通过朝臣提出和谈,割让两城,长公主和亲。

老臣们跪了一殿,求皇上怜悯百姓,结束战乱,由张公子为首的年轻臣子跪在另外一边。

张公子是时年状元,脊背挺直,再也无半分纨绔之气 “要公主委身恶贼,我辈男儿,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这话传到公主耳朵里,她笑笑,说:“这人仍是看不起女子啊!”

长生殿前天子震怒,九龙柱下血流成河,而公主仍是嫁了,带着两座城池的嫁妆。

7

敌国的狼主胡子满脸,已经够做公主的祖父了,也半分没有什么行婚礼的意思,只是坐在狼皮椅子上傲慢的瞧着公主,说:“那妇人为何不跪!”

公主的红嫁衣在草原的风中猎猎作响,她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美丽过,她说:“我乃天家皇室,上跪神明,下跪天子,君乃何人?可受得起我一跪?”

那狼主一个耳光扇过去把公主打翻在地上:“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母狗!你们那软弱的皇帝迟早也要跪在我脚下!”

这时候,凌空一箭,死死钉在那狼皮椅上。

呐喊声四起,尘土中,一张写着

那是三军主帅的姓氏!那是把柔然狼群克制了两年的西北铁骑!

“为了公主!”

为首的年轻将军,举起长刀,愤然而吼。

他身侧是刚死谏完,磕的满头是血的张公子,他亦在马上随军队嘶吼:“为了公主!为了公主!”

少年时笑谈,娶肉金刚便是 “为国捐躯”,可是战场上的血与尘沙,才让当年的少年真正明白,什么是死生卫国!

“花家小儿!赶来找死!” 狼主大怒,操起长刀便大步向下走去。

然而,他走到半路,就发现眼前的视野模糊了。

血,无数的鲜血奔涌而出。

一只长钗,贯喉而过。

那柔弱的公主退后一步,全身已经被鲜血染红,却痛快的笑了。

今以你命,祭我百姓

今以你血,慰我忠魂

8

公主跟闺蜜说:“当时,我原本是要和那狼主同归于尽的,至少也让他知道,我们女人也有利爪钢牙,可没想到,你竟然来救我了。”

花木兰看着天边的暮色,像极了那天血染残阳。

“怎么能不来呢?我当初披上甲胄,拿起长刀,便是希望,像公主这样的人能好好的在家啃肘子。”

公主笑了:“好像我瘦这么一回,就是为了让那狼主失去警惕。”

此后痛痛快快的啃了几十年肘子,再也没瘦过。

“天色不早了,我啊该回了。”

“是啊,张老丞相该急了。”

两个人笑着,慢慢蹒跚着走进了夕阳里。

“木兰,谢谢你啊。”

“这老太婆又说怪话,谢我干嘛啊?”

谢谢你,让我遇见你,一生荣耀孤苦,甘之如饴。

谢谢你,让我成为我,半世不为任何人而活,做一女子,从容自在

原回答:《瓦片里阿飞》

夜班车去春风吹拂的峡谷

白梨、稠李和晚樱开满山坡

像海浪暗涌,又像飞沫舍身

还像身不由己的这些年

——倪湛舸《夜班车》

《瓦片里阿飞》

1

如果说我这辈子曾爱过什么人,那一定是十六岁的他。

高个白净少年,爱穿米白色的夹克,总是骑着摩托在巷子口呼啸而过,衣服被风鼓起来,像是半片翅膀。

那时候,我独自一个人住在瓦片里最破的一栋房子里,隔壁是五十多岁,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每天晚上都有她的客人敲我的门,问我什么时候卖。

我用木板堵住门窗,不泄露一点光线,直到巷口的摩托车声响起的时候,才慢慢的搬开,等着他出现,他一手扶着把,带着些轻佻问:“衣服洗好了吗?”。

瓦片里的女孩们,像我这个年纪都已经早早出去打工了,有些着急的,已经做了母亲,而我还在上学,奶奶说,潘潘要读大学的,所以我咬着牙上了高中,学费是奶奶的退休金,生活费就靠给这些男孩子洗衣服。

他们因为刚工作,正是肆无忌惮手头松的年龄,总不耐烦搓揉那些洗不干净的工装和油污的外套,于是便扔给了我。

我没有洗衣机和任何设备,我用一个补了又补的小铜锅,把河水煮沸了洗,再用烧热的铜锅底一点一点熨平。洗一夜衣服,是五块钱,正好是我一天的餐费。

那时候,我贫穷而沉默,从不招惹任何人,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瓦片里的人觉得我上学是一种无法理解的败家行为,而我的同学则喜欢在我经过之后做作的咳嗽,他们叫我 “潘公交”,这个小城,瓦片里的女孩就是野鸡的代名词。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之后,几个女孩子带着他们的男朋友拦住我,原因似乎是我没有借其中一个女孩抄卷子,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们嬉笑着把我一下一下推到角落里。

“你不是很拽吗?怎么这怂样了?”

“听说你堕过好几次胎,身上都是杨梅疮?”

“你不是骚吗?让我们看看吧!”

她们上来扒我的衣服, 男生们嬉笑着录像,我跟她们撕打着,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这情景落在她们眼中越发好笑起来,他们用打火机烧我裙子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传来摩托车轰鸣。

那时候我和他还没有说过话,但我知道他,瓦片里的小混混,我几乎是失声叫出来:“阿飞哥!阿飞哥!”

这是我十六年来,对外界发出的唯一一声呼喊。

他一脚踩在地上,看了一圈,认出了我,说:“怎么着?欺负我们瓦片里的人啊?”

“有你什么事儿!滚边儿呆着去!” 一个强壮的男生对他吼。

他似乎有些好笑,一遍摘头盔一遍自言自语:“小兔崽子”。

那几个男生比他年纪小,又是学生,根本没有到他以一敌十的把他们打趴下这个桥段,他揍了两个,这几个人就四散着逃走了,他粗鲁的扯着为首的那个女生的头发,指着我说:“这是我妹妹知道吗?再惹她老子剐了你的脸。”

那个女生的男朋友已经跑远了。

整个过程很平淡,不会超过五分钟,对于爱上一个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2

在这件事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是,骑摩托车,叫阿飞的少年。

他住在瓦片里最外面的一栋房子里,爸妈都是吸毒佬,一年有三百多天在戒毒所里,因此他上到初中就辍学去打工,现在大概是在酒店里当保安。

他是瓦片里男孩的头,夏天的时候经常撞见他们在巷口聚在一起抽烟,一群赤膊男孩当中,只有他穿着白背心,像老式港片里那些落拓又漂亮的古惑仔,总有不同的漂亮女孩,翘着穿黑丝袜的大腿靠在他旁边。

那天,他把外套朝我兜头扔下来,嗤笑:“有什么好哭的啊?读书把脑袋都读傻了。”

我哆哆嗦嗦的捡起衣服披起来,努力克制着抽泣。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他又说:“你奶奶在家吗?”

我点点头。

他含义不明的笑笑:“那我走了。”

后来我把衣服洗干净还给了他,他说我衣服洗的干净。后来就常找我洗衣服,包括他周围那些男孩,有这些年轻的混混在我家附近转悠,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也很少来砸我的门了。

我们还是很少说话,偶然碰见了也不会打招呼,瓦片里的人几乎都是这样。

就这么来往了半年,我放寒假那天,他正在巷口打牌,脸上七横八竖的贴了很多纸条,见我来了像是找到借口,把牌往桌上一扔,说:“不打了,取衣服去!”

激起一阵抱怨声,他一个叫肉头的兄弟大声说:“馋成什么样了,就那么猴急?”。

他懒洋洋的给了肉头一个脑瓢:“别他妈胡说八道,人还是学生呢!”

“学生怎么了?学生妹搞起来最带感!”

后面传来龌龊的笑声,他一手揽着我,一手头也不回的竖了个中指。

而我已经面红耳赤。

他从耳后拿下一颗烟,问我:“你考的怎么样啊?”

“你怎么知道我考试……”

“我是文盲,又不是傻。”

打火机一闪即过的映亮了他好看的眉眼,他熟练的吐出一口烟雾。

我讷讷的说:“还可以。”

走到他家门口,他说:“我有两件衣服要洗,你跟我进去拿一下。”

不远处传来他那群朋友不怀好意的哄笑,我局促的低下头:“我在这儿等你吧。”

他笑了,强硬的一把把我拉进去:“我还能吃了你?”

他们家很黑,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地窖,

在深圳,地铁轰鸣着穿入黑暗时,我总是恍惚,以为我回到了我的十六岁,那个黑暗的、混乱的房间,叫阿飞的少年穿着白衬衫,在不远处抽着烟。

但是玻璃上的倒影会让我立刻清醒起来,三十七岁的女人,眼袋和嘴角同样下垂着,油腻腻的饭盒悬在手腕上,我看起来像是五十岁。

然而这时候电话响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来,

“潘潘?还在深圳发财…… 啊” 这声音来自于瓦片里,我曾经的邻居王娟花,她的声音还是那么媚气:“也没什么事,还是告诉你一下,那个谁,阿飞出来了。”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灵魂出窍,翕动着嘴唇,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谁知道他怎么出来的呢?他在找你” 她愉快的说,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我肯定是不想说的,但是你也知道,他可是杀过人的……”

我把电话挂了,浑浑噩噩的往家里赶,对,我得回家…… 快点回家。

推开门之后,一股扑面而来的恶臭袭击了我,“贱货,你特么跑哪去了!” 子权躺在一滩屎尿上,声如洪钟的叫骂着。

“你就不能憋一会吗?”

无论第几次看到这个画面,都会让我生理性的开始反胃。

“我忍住了还要你这个杂种 X 的贱货的干什么!你就是盼我早死!好图谋我的房子!”

在不绝于耳的骂声中,我将一屋子屎尿收拾好,然后打开窗户抽烟。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抽着烟想,我还有什么可以被毁灭的呢?我从来都是一无所有。

阿飞出来了,他会来找我的,毕竟,是我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我们在一起的那辰光,为了养他,我昼夜颠倒的打工,炒菜时失手将热油倒在脚背上,留了很深的疤,他还打我,下死手,我到现在还有耳鸣的后遗症。

他被抓的时候,赤红着眼睛朝我吼:“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后来,我就嫁给了子权。

中产家庭的独生子,从来不知道有个地方叫瓦片里。他以为我只是个有点腼腆,普通的女大学生。后来,他知道了我的过去,我们还没来得及离婚,他就出了车祸,在瘫痪中逐渐走向死亡。

等死的过程逐渐催生出了一个普通男人内心所有恶毒,他一日赛一日的乖戾暴躁,折磨我是他最大的快乐,我瞧着他,偶尔会有恍惚,觉得那是一只獠牙发黄,涎水直流的怪物。

这怪物笃定我不敢离婚,因为我还想要他的房子。

我也是一只怪物。

4

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出门的时候,感觉在我后面跟着人。

我回了几次头,都没发现人,只是隐约的看到一个头发很长的女孩子,鬼鬼祟祟的走过去。

我年轻的时候,也有那么一头长发。子权喜欢我,先是打这一头长发来的,后来他瘫痪了之后,喜欢用沾满屎尿的手去拽我的头发, 我便剪掉了。

别说有人尾随,就算是天塌下来,我也不能不去上班,房贷还在我肩头压着。

只是上班的时候,我隐隐有点心神不宁。给子权打了两个电话,没人接。

直到中午的时候,我的脑子才轰的一声。

因为被阿飞的事情占据了脑海,我居然没有认出来那个女人。

子权出轨的对象。

那是我们结婚的第三年,他搂着一个女人回来,长发、漂亮,有些像年轻的我。他吆喝着:“愣着干什么,做饭啊!” 那个女人二十岁左右,小鸟依人的依靠在她身边。

我毫不犹豫的和她厮打起来,被我的丈夫一个窝心脚,踹倒在了地上。

后来,他瘫痪了,那个女人也不知所踪了。

这理所当然,爱情嘛,怎么能沾染着屎尿蛆虫?

那些自然是要留给妻子的。

我一把抓起包就往家里跑去,我已经忍得没了半分尊严,但是那个女人进到我的家来,我绝不允许。

我怀着一颗泼妇的决心上楼,哆哆嗦嗦的找钥匙,然而,门虚掩着。

然后我便看见了那个女人。

多年不见,依旧漂亮,只不过她的脸是绛紫色的——她被一根粗绳,吊在了天花板上,长发如云的披散下来,一只苍蝇落在她的舌头上,被我一惊,便飞走了。

我晃了一下,坐倒在地上。

子权在一边,咧着嘴嚎啕:“救救我!那人是个疯子!是个疯子啊!”

5

阿飞一开始当然不是疯子。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个漫不经心又漂亮的男孩。我们在他狭窄的房间不知疲倦的接吻,昏黄的灯光下,我疲倦的躺在他怀里,轻声说:“我给你生个孩子吧?好不好?”

我已经不记得我为什么要这么说了。大概是某种柔情涌上心头的时候,人是没有理智的,我确定当时我真的很想有一个和他的孩子,眼睛要像他,让人迷醉的漂亮。

他笑笑,一手点起一根烟:“我们这种人,生什么孩子?”

当时年轻的我,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冷却下来。

“我没跟你说过吗?我爷爷奶奶是近亲,我们家精神病好几个了,这东西遗传,而且我爸妈。” 他勾起嘴角,笑了:“我爸妈又是在嗑 high 了情况下有的我,你看我挺好的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发起病来吓死你。”

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身体每一寸都美的如同神像,他微笑着哄骗着说:“要什么孩子,你还得上学呢小潘潘。”

那时候,我只当是他骗女孩的把戏,还想着,他究竟和几个女孩说过这样的话。

直到后来,我大三那年,他真的发病了。

那时候他在餐厅打工,一点口角,他砸碎了好几张桌子,吓跑了很多客人。

我赶过去的时候,他抱着头蹲在地上,咯咯咯的笑着,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走过去,慢慢把他抱在怀里,心里想,他清醒过来的时候该有多难受,他那么要面子的一个人。

后来,他的病越来越严重,清醒的时候和正常人一样,一旦犯起病来就攻击性极强,那时候所有人都劝我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去,可是我舍不得,就算他发起病来会要我的命,我也舍不得。

6

“都是你这个贱女人!警察都说了,那个疯子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他把小柔当成你了!因为你小柔才会死!”

子权又声嘶力竭的吼着,说真的,我总怀疑我和他到底谁才是濒死之人。

“他为什么会把她当成我?” 我说:“你们在做什么?她来我们家干什么?”

子权明显心虚了一下,但强装着理直气壮:“这是我的房子,我高兴谁来我就让谁来!”

我懒得戳穿他,用脚趾都能猜到,那个女人为什么会来看一个一无所有,大小便都会失禁的男人,他一定许诺了什么,比如这个狭窄又阴暗,却因为地段价值几百万的房子。

想到他偷偷摸摸的、猥琐又可怜的求那个女人的样子,我就想吐。

“其实你俩挺配的,你世间少有的贱骨头,她是世间少有的不要脸,幸亏她死了,要不然我回来,是不是正好能撞见她为了一套房子,在这屎掺尿尿掺屎的床上跟你睡?”

我很少这么顶撞他,他愤怒的打起哆嗦来,朝我吼:“你特么懂什么!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个人尽可夫的女表子一样?我和小柔是爱情!”

我看着他,突然笑了:“爱情?你懂什么叫爱情?”

说完,我便摔门走了。

“潘潘,你为什么…… 和那样的人在一起啊?”

大学寝室的卧谈里,我的上铺这么问我。

当时我有点不好意思的回答:“就,就因为爱情啊。”

那时候,是我和阿飞在一起的第三年,我上大一,他来到深圳,到餐厅做学徒。

所有人都觉得我们在一起怪异极了,可是我自己并不觉得,我反而觉得特别幸福,他穿着满是油污的背心,在我们宿舍门口等我让我觉得幸福,他学了新菜,做给我吃让我觉得幸福,他下了班,骑着摩托带我兜风让我觉得幸福。

我们去海边旅游,在破旧的小旅馆里,我给他敷面膜,他枕在我膝头,漫不经心的说:“以后等我出师了,就能当主厨,再然后回瓦片里,开间小店怎么样?”

“不许再回瓦片里了!” 我说。

他沉默了一会,道:“可是那是我们的家啊。”

“你才是我的家。” 我斩钉截铁的说。

“好” 他说:“那我们就在靠海的地方买房子,安家。”

海风从窗户里吹进来,很舒服,我会一辈子记得那个瞬间,因为那是爱情。

后来,他浑身是血的坐在出租屋里,抬头朝我笑,说:“潘潘,我早晚会杀了你的”

我说:“好啊,那我们就死在一起。”

那一刻,我也会一辈子记得。

那也是爱情。

7

我站在小区楼下婆娑的树影里,抽烟,轻声说:“你杀错人了你知道吗?”

四周一片静谧,只有夜风和蝉鸣,我却觉得,他一定在。

“你不是恨我吗?就出来杀死我吧!”

无人出来,无人应答,一如这十几年一样。

我蹲下来,死死抓住头发,我听见我喉咙里野兽一样的呜咽:“你出来啊!你出来让我看看你!就算你杀了我,我也想再看你一眼!”

阿飞并不是刑满释放的,他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

他的病越来越严重,且具有极强烈的攻击性。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幻想着,有朝一日,他的病会好。

时不时的发病让他没有办法工作,我只好拼了命的赚钱,但是还是赶不上他破坏的速度,那时候他一感觉要发病,就用粗壮的锁链一圈一圈把自己锁起来,但是,还是会时不时的跑出去闯祸。

直到有一次,他跑回了之前打工的餐厅,打伤了之前的老板。

“念着他是我们员工的份上,上次他砸的那些东西,我可都没计较,现在怎么办?他把我给打了!”

“赔钱?你赔得起吗?”

“我要是报警,他是没什么事儿,但是肯定会被抓进精神病院里去的!”

“别别别,女孩子,又这么漂亮,不用下跪,要不叫我一声叔吧”

“嘿嘿,我还没睡过女大学生呢!”

那时候,我已经心力交瘁,对那个夜晚,我整个记忆都是模糊的,我只记得无数个声音在耳边嗡鸣:“潘公交!潘公交!潘公交!”

那来自瓦片里,我从未离开的瓦片里,

8

那个老板真的放过了阿飞,还给了我们一笔钱。

我回家的时候,他正在清醒,一边抽烟一边颠勺炒菜,见我回来,边带着回头笑:“回来了?菜马上就好。”

我从背后抱着他,我说:“只要有你,我什么都能做,什么都能忍。”

“我也是。” 他把烟摁在旁边,笑了:“哪怕活的像个畜生,我也想呆在你身边。”

那几日,如同暴风雨之前总会有的平静。

他的病情好转了,即使发病,也不会挣脱锁链,好的时候,还能帮我干干活,做做饭。

我总在想,如果没有那个老板,我们的生活会不会就这么进行下去。

还是,像我们这样的蝼蚁,终究会被现实压垮。

那个老板大概是食髓知味,又或者,我是他能睡到的,最廉价的女人。

他拿着偷拍的视频找我,笑的十分狰狞,他说:“你要是不跟着我,我就把这个视频给阿飞看,哦对了,我还要发到你们学校论坛上,让他们看看你有多骚。”

我嗫嚅着,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任他猴急的把手伸进我裙子里,说:“你跟着我吧,我保证让你——”

他保证让我如何,我一辈子也不可能知道了。

阿飞站在他身后,平静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他手里,是一把水淋淋的刀。

哦,那天晚上,我们本来,是要吃鱼的。

9

那天晚上,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清醒的阿飞,他抱着我,很温柔的说了很多话。

“本来想给你幸福的,对不起,我没做到。”

“我再发病,你就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吧,听话,我迟早会杀了你——这比让我死还难受。”

“潘潘,找个好人,嫁了吧,我们俩有一个人幸福,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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