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兰刚夹到一块肉,眼瞅着就送进嘴里了,结果桌子被掀,肉也飞了,委屈地哇一声哭了出来,一头扑进了我怀里。
嘿我这暴脾气!
我一手搂着孩子,猛地站了起来,毫不畏惧地和大芭蕉对视:“你什么意思?”
我相公叹了口气,表情复杂地和他唇语了些什么之后,他的脸上也弥漫起了尴尬:“是我误会了。”
“误会?误会就完了?你赔!”
大芭蕉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纠结了半天,认命地钻进了厨房,熟练地生火,切菜,颠勺,装盘。
他进厨房的时候,脸上写满了 “我是大冤种”,可当真下了厨,挽起袖子露出线条流畅的结实小臂,从容地炒出一盘我最爱的辣子鸡丁的样子,还真是让人移不开眼。
好吧,我从前宠爱他也不是没有道理。
再次摆上了桌,我喂了一块辣子鸡丁给歌兰吃,大芭蕉居然一筷子就夹住了我的筷子:“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吃这个?”
我一巴掌拍掉了他的筷子,把鸡丁塞进了歌兰嘴里:“你懂个屁,这才是生活。”
大芭蕉,啊不,大冤种无语凝噎了好半天,眼看着歌兰被辣得眼泪汪汪还想接着吃,满脸都写满了问号。
“你别看孩子小,她和我一样,是将门…… 咦,我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是将门虎女?” 我顺嘴而出了这一句话,正觉得纳闷,就突然被大芭蕉当头棒喝打断了思路:“我看你是挺虎的,再不吃我吃光了。”
你敢!
我迅速加入了抢菜大军。
大芭蕉的手艺确实比我强,不服不行。
(十二)
吃饱了饭,相公又把孩子抱去哄睡午觉了,我则被留在了当场的大芭蕉拉着说要走走路消消食。
走着走着,大芭蕉忽然问我:“宛然,我这段时间太忙,可能又要食言了,没有办法天天来看你。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和我说,我一定满足你。”
我想了一想,说:“也没有什么,家里什么都有,就是有点闷。不过也没事,七夕我我让相公带我出去好了。”
听到我想要相公带我出去,他把眼眯了眯,牙关紧了紧,好半天才说:“没本事的女人才和相公出去过七夕呢,有本事的女人都能让相公在家乖乖带孩子,自己跟情人出去。你没听说过家花没有野花香嘛?”
逻…… 逻辑满分。
“我陪你去吧,好不好?”
大芭蕉揽紧了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轻语,充满磁性的声线酥酥麻麻撩进了我的心里。
“行叭行叭,真是粘人。”
我推了他一把,昂着脖子走在了前面:“唉,谁让我是这么有本事这么有魅力的女人呢,就让相公先委屈一下吧。”
大芭蕉笑了,几步就追了上来,一把揽住了我的腰:“你其实就是馋南门那家的定胜糕吧。”
“肤浅了,肤浅了不是。我馋的只有定胜糕吗?还有冰糖葫芦,炸撒子,糖人果子甜蜜饯儿……”
唉,没办法,天生丽质难自弃。
不管吃多少甜食,我的小腰就是这么细,盈盈一握,没有半点赘皮,一点儿都不像是生过孩子。
也不是一点儿都不像。
我小腹上有几道白痕,是妊娠纹。
定是老天爷都怕我太完美遭人妒忌,才特意给我留几道痕迹蒙蔽世人。
一定是的。
(十三)
猪笼,虽迟但到。
唉。
我就知道,作为一个女人,想享齐人之福,在这个世道,没有那么容易。
几个黑衣人拿着雪亮的朴刀指着我,怒道刀剑不住颤抖:“方宛然,你的廉耻心呢?躲在这里装疯卖傻,你就可以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吗?”
完了。
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大芭蕉的大婆派过来的人,今天是誓死也要抓我这个小妖精去处置了。
我只能试着打打马虎眼:“发生这种事情,谁都不想的呀。”
“你还有脸说?” 此人怒不可遏,一双牛眼瞪得如血通红,“你没有心肝吗?夜深人静,躺在床上,你都不怕他们的鬼魂来找你吗?”
这…… 这大婆难道还归西了?哎呀出了人命可就不好收场了。
我冲他们尴尬地笑:“那你们说要我怎样?”
一边说,一边悄悄把歌兰往我身后推。
可对方察觉到了我的小动作,一马鞭抽在了我身边的地上:“都捆起来!带走!”
相公好像此时才察觉到家中闯进了人,我一看他出来,连忙道:“快回去,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咦,我怎么会知道他不是对手。
结果为首的蒙面大汉却用一种非常熟稔的语气对相公说:“怎么才过来,那边的事料理完了?”
相公三两步走到那人身边,叹了口气:“嗨,有个点子硬,耽误了点时间。快走吧,一会儿落锁了。”
合着相公和他们是一伙的?
也对。
相公肯定一早就不满意我不守妇道,早早和大芭蕉的大婆组成了被绿者联盟,要狠狠向我和大芭蕉讨个说法了。
我去看相公的脸,他却把脸转向了一边。不肯看我。
我的相公,当真是个极温柔的人,明明已经忍无可忍要与我刀兵相见了,还是不忍心看着我的眼睛,说出一句重话。
我搂紧了瑟瑟发抖的歌兰,配合道:“好,不要生气,我跟你们走。”
那大汉却一把将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少给老子耍花样。”
唉。
这人与人之间,就不能多点宽容,多点信任。
我正自感慨,刀刃又狠狠逼近了一寸,割得我喉咙一痛,留下了一股血来。
行行行我走,我走还不成吗。
(十四)4.22 更新
我本以为接下来的流程是猪笼,水边,沉塘。
谁能想到这帮家伙搞的是拒马,陷阱,和…… 大炮。
就离谱。
不远处传来阵阵喊杀声,我远远看见,火光和烟尘中,有一身影格外夺目,大芭蕉一身焦黄焦黄的衣裳,骑着高头大马,一马当先,手持宝剑,怒吼道:“你们不要动她!”
家花选择了离我而去,只有野花还有良心,记得我这个姘头,不容易,不容易。
谁知就在此刻,家花一把尖匕抵在了我闺女的脖颈:“去,点炮,不点炮,她死。”
我万没想到,万没想到这个保大保小的难题,终有一天会落在自己头上。
红衣大炮重四百斤,炮筒有我腰粗,这样的距离,一炮下去,大芭蕉断无生理。
我沉默了好久,看着歌兰幼嫩的小脸上泪汪汪的眼睛,看着相公脸上不加掩饰的冷漠表情,一时不知说些什么好。
他任劳任怨地给我带孩子的时候,其实一直是有怨的吧。
原来所有温柔,都可以是假象。
我犯了一个和所有男人一样的错。
我选择了保小。
歌兰今年四岁,她本可以有很好很好的明天。
我被人拿刀逼着,擦亮火折子,点炮。
引信燃起,越燃越短,炮筒正对着不远处被拒马拦在外面的大芭蕉。
黑衣大汉们和我相公都捂住了耳朵,等炮弹发射。
我却在此刻一把夺过了自己脖颈上架着的刀,回手一刀,正中相公的胸膛。
引信燃尽,炮火将明的瞬间,我用尽全身力气,一掌推在了炮身,硬生生将这个庞然大物推得偏离了原来的方向。推到一半的时候,炮弹射了出来,巨大的后坐力和炮响炸得我的头嗡的一声,整个人都跌坐在地上。
在这一瞬间,我好像想起了很多很多事。
(十五)
与其说是想起来,不如说是从未忘却吧。
我怎么会忘了他是谁呢?一身龙袍,焦黄焦黄。
我叫他大芭蕉,可他是当今的天子,这率土之滨至高无上的王啊。
我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 “相公” 其实只是个太监呢?
他穿着紫色的敞衣,手握拂尘,永远卑微,永远恭顺,勤勤恳恳地做着孩子的大伴,张嘴闭嘴 “小祖宗”。
我怎么会不知道歌兰其实根本不是我的女儿呢?
我和他杀进京这一路上,怀了三个月的孩子,没有了。
我本来觉得没有什么。
我本来以为我们还会有孩子的。
直到他踏着我父兄尸体登上皇位。
直到我方家被灭了满门诛了九族。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肚子上的根本不是什么妊娠纹呢?
他对我的封锁消息,可我还是知道了这一切。
方家上下三百一十九口,人头滚了满地,鲜血浸透了行刑的高台,砍酸了刽子手的胳膊,崩坏了大环刀的刀刃。
那天我一刀一刀切在小腹,我以为我会死,可他那时候也用刀逼着太医们使劲浑身解数,让他们必须救我回来。
太医们在我塌边跪成一排,哭着求我活过来,求皇后娘娘慈悲为怀,看在他们也有妻小的份上,不要再一心求死。
我活了过来。
也不可能再有孩子了。
他抱着我说没关系的,他的孩子,只会有我这一个母亲。
我只想笑。
只是可怜了那些被去母留子的宫女嫔妃。
歌兰生得像我。
大约她母亲,也生得像我。
也难为他,如此煞费苦心,弄出这么个孩子来,骗我开心,哄我高兴。
(十六)
自从我剖腹那次以来,我宫内便严严实实到处裹满了软垫。
我头上便再也不见钗环。
连洗个澡,都是宫女端着浅浅的水盆子给我擦洗,根本不敢让我泡进足以淹死人的水。
他想见我。
又不敢见我。
直到后来我疯掉,管陈大伴叫相公,管他叫大芭蕉。
可他一直防着我呢。
我要去池塘给孩子捞鱼,他怕我想沉塘自尽。
我心血来潮想下个厨,他们怕我在饭菜里下毒。
我说七夕想出去溜达溜达,他怕我一去不回。
他知道陈大伴不是我对手。
我这双手,当初也是挽过强弓,驾过烈马的。
这锦绣河山,都是我陪他打下来的。
我怎么会不知道,那一群黑衣人,根本不是什么大婆派来抓我浸猪笼的宗亲,而是不满他暴政的反抗者呢?
我是方家的女儿,也是方家的叛徒。
他们恨我啊。
他们该恨我啊。
(十七)
那时候我们年纪小,随着先皇造反,有一天,没一天,睡的是野外的营帐,吃肉吃糠要看收成。
那时候天下乱,今日出征的大将,无人知道能不能回还。
那时候先皇尚未称帝,他更没什么皇子殿下的款儿,小尾巴似的跟在我爹后面,一口一声方叔,求我爹教他领兵打仗,他觉得骑着高头大马,特别气派。
我自小就野,和男孩子们一起摸爬滚打,我爹总说我这样谁肯娶我,他总是说,他愿意。
我总说呸,谁稀罕。
可我真的无法想象,除了他,我还能嫁给什么人。
等我们到了婚龄,他已经成了皇子。
我做了王妃,倒也没觉得日子和从前有什么不同。
可到底是不同了。
先帝驾崩,新皇即位,一心削藩。
他不甘。
他不服。
他不想困守愁城,坐以待毙。
随他造反的时候,我以为我父兄能站在我们这一边。
可我错了。
他们战至了最后一刻,他们血洒当场,他们成了我一生的噩梦。
青山有幸埋忠骨。
那我,又算个什么东西。
我有什么脸面坐在他身边,凤冠霞帔,母仪天下。
那宝座下。
是我父兄的鲜血,是无数忠臣良将成千上万颗滚滚的人头。
我疯了呀。
没疯的话,我又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我又有何必要,苟活于这兄弟相残、骨血相杀,人们为了权欲牺牲一切的,浊世。
(十八)
我居然又一次醒来了。
行动如常,身轻体健,甚至能喝下两碗鸡丝粥。
他高兴得像个孩子,嘴角挂着笑,眼里蓄着泪,颤抖的手顺了顺我的头发,想搂住我,又不敢,只一个劲儿地念叨着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我问他,歌兰呢。
他说孩子好得很,只是让炮声吓了一下,乳母带着呢。
怕我不放心,他还吩咐小太监把歌兰抱过来给我看看。
我摇了摇头,说不看了,又问他,他可伤着了,那一炮,偏了一些,却还是射出去了。
他见我关心自己,喜得不知怎么是好,抓着我的手放在他心口,傻子似的念叨着:“我都好,我都好的。”
我又问他:“陈钟死了?”
他便愣住了。
他的喉头滚动了两下,才艰难地说:“对,陈钟…… 受了你一刀,当场毙命。”
我又问他:“陈钟到底是谁的人?来路不明,怎么还选做小公主的大伴?”
他尴尬地笑了笑,终于确定我已不再疯癫,嘴唇抿了抿,说:“是朕疏忽。”
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就像十年前一样,笑着对他说:“以后,可长点儿心吧。”
他的脸色却变了,看着我面前那一碗越来越红的鸡丝粥,歇斯底里地喊着:“传太医!太医呢,太医快给我滚进来!皇后有个三长两短,我……”
我一把按住了他的手,顶住晕眩的感觉,笑道:“算了吧,这群太医已经是这天底下最会治病的一群人了,把他们杀光了,以后你要是有个头疼脑热,谁给你看呢?找道士炼丹吗?朱砂吃多了,会傻的。”
他急得直跺脚,一手颤抖着扶住我肩膀,一手死命擦着我七窍里流出来的鲜血:“宛然,你不要这么说话,你还是骂我吧,你还是打我吧,你打死我骂死我我都乐意,你不要这么和我说话,我害怕。”
我一张口,又一股血猛地从口中喷了出来,溅在他胸前的团龙纹,红了老大一片。
其实,在用尽全身力气推动那四百斤的红衣大炮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自己全身的骨头和脏器,都疼了一下。
到底是勉强了。
到底,已经不那么年轻了呀。
我身上这一身旧伤,经不起这个了。
他把我紧紧抱在怀里,说宛然,宛然,别走。
太医们一个个连滚带爬地冲了进来,我却冲他摆了摆手,说,医者治病,治不了命的。放他们一条生路吧。
我说我死以后,切记把我脸上的血擦净了再让歌兰见我最后一面。
孩子还小,看到我这副模样,会怕的。
恍惚间我似乎听见了远处传来的晚钟。
飞鸟轻鸣,你追我赶地划过夕阳西下的天空。
他的泪滴在我脸上,冲淡了我血红的视线。
我的思绪回到了十几年前,那时我们还小,什么东西都不懂,在营帐里面追跑打闹,滚铁圈扔石子,尽情欢笑。
番外(4.24 更新)
傅明云是我的老师,陪我一路杀到京城,坐上皇位,如今也算是享尽了尊荣。
可他这样一个德高望重的帝师,好端端的不去养老,偏要来和一个四岁的小姑娘过不去。
他说,歌兰这孩子,不能留,留下来,迟早是个祸害。
说实在的。
他说出这些话来,我不意外。
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阴险毒辣,惯爱斩草除根。要么不做,做便做绝。
这是因为我内心特别强大,特别冷酷吗?
正相反。
这是因为我心虚。
我无力让他们归服,我只能杀。
我忘不掉方叔临死前的那个眼神。
我也忘不掉舅凶那句声嘶力竭的 “乱臣贼子”。
午夜梦回,我总是留下一身冷汗,猛然坐起,环顾四周的暗夜,总觉得到处都是一双双充满恨意和鄙视的眼睛,总觉得耳边一再响起那声 “乱臣贼子”。
甚至很长时间我都不敢直视宛然的眼睛。
因为那双眼睛,和方叔那么像。
宛然承受不住这一切,得了癔症。
我呢?
我终于坐上了这至高无上的王座,我终于披上了这件黄袍。
可我心里还是虚的,我都怀疑,我看起来正常,其实也早就疯了。
我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稀里糊涂走到刑场上的。
又是谋反,诛九族。
这几年来,这样的故事,太多了。
偏让我看见,那一群待斩的人犯里面,有一个小姑娘。
天杀的。
她和宛然,那么像。
若是我和宛然也能有个孩子。
大约就和她,生得一模一样。
我让行刑官放了她,将她带回了宫中。
她见过亲人惨死,故而很怕我。
但她不怕宛然。
因为宛然长得真的很像她阿娘。
她的阿娘,正是宛然的嫡亲妹妹,可这姐妹俩分隔两地这孩子,宛然从未见过。
太傅不肯留她,因为他怀疑这孩子是宛然的妹妹和我那好皇兄,偷情留下的种。
毕竟这二人当初同我和宛然一样,青梅竹马,只是各自嫁娶。
彼时方家权势已极,联姻一个不得宠的皇子,可以,入主东宫,不行。
只是,我机关算尽的父皇啊。
你可曾想过,最终坐上凤座的,依然是方家的女儿?
只是,你不用担心外戚坐大了。
外戚被我满门抄斩了呀,父皇。
因为他们帮着你的好儿子,他们说我是乱臣贼子。
太傅滔滔不绝,不停说歌兰这孩子虽小不懂事,但架不住有心人拿她做筏子……
我轻轻打断了他,问他,皇后都不在了,你就非得连这最后一点念想,都给朕掐断了吗?
太傅怔住了,面庞抽动了好久,才尴尬退去。
他以为我不应该再有人的感情,人的脆弱。
他想错了。
皇后薨逝以后,众臣上表要求我选秀。
千娇百媚花骨朵似的小姑娘,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往宫里送。
很好。
这些女孩子,一个个的,都肤白如雪。
不像她,从小四处乱跑,一张脸晒成麦色,还老觉得自己倾国倾城。
这些女孩子,一个个的,都指如削葱。
不像她,从小舞枪弄棒,掌心全是薄茧,一双手力气奇大,捶我的时候,那叫一个毫不客气。
这些女孩子,一个个的,都轻声燕语。
不像她,从小没大没小,说话嗓门奇高,敢跟我拍桌子,敢骂我混小子,敢管我叫大芭蕉。
这四海列国,率土之滨。
天下之大,都不会再有她了呀。
她走以前,我还是个人。
她走以后,我只是个皇帝了。
孤家寡人。
孤家寡人。
孤家寡人。
(《看朱成碧》,全文完)
橘子宸
小时候我不懂事,顺手救了一只小鬼。
十几年后,小鬼找上门,登堂入室。
「姐姐,既然管了,就要管到底啊。」
我以为我亲手杀了这个借尸还魂的婴灵也不会愧疚。
但随着时间流逝,我发现我对他的感情除了愧疚,原来还有爱……
我能看见鬼,放在普通人身上,这大概是个了不得的本事。
但我生在驱鬼世家,我们家族的人只要有眼睛就能看见鬼,哪怕是个瞎子。我们家族的人还有超绝的感应力,所以这事不值得拿出来说。
驱鬼家族顾名思义,以降妖除魔,杀鬼渡魂为己任。
我和我爸妈属于这个家族的废柴一挂。
因为我爸生性怯弱,怕鬼怕得要死。我妈是普通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我也能当个普通人。
我不怕鬼,我纯粹是怕麻烦。一天天地喊打喊杀,人家鬼也没招你惹你不是?
此刻我正在我小叔家做客,唐阿姨刚生下一个可爱的小宝宝,我们是来送红包的。小叔家和我家不一样,他和唐阿姨都出自驱鬼家族,是天赋异禀,还怀抱着扬善除恶信仰的明星驱鬼师!
所有人都围着新生的宝宝叽叽喳喳讨论他的名字。我盘着双腿坐在沙发上,一边吃樱桃一边看《美少女战士》。
我眼睛盯着电视机里水兵月变身,手摸索着在水果盘里寻找樱桃。突然摸到一个手指形状冰凉的物体,我低头看见一只没有血色的小手正趴在樱桃上,看上去只有两三岁孩子的手那么大,和艳红的樱桃在一起显得格外惨白。
一股寒意瞬间爬上我的背脊,身体每个毛孔都张开在拼命呼吸……
那只手被我摸得呆滞了一秒,然后迅速缩回去。我看见左手边的单人沙发底下有一双眼睛亮得吓人,带着小兽般警惕的目光。
这小鬼胆子也太大了,居然藏到驱鬼人的家里,不知道被发现的下场就是魂飞魄散吗?
我看了一眼不远处餐厅里,大家还沉浸在逗弄新生儿的喜悦里,无暇顾及这边。我踢了一脚沙发,「快跑,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
虽然我看不见它,但那股寒意一直没消失。对方没有动,蛰伏在沙发底下。想来这么小年纪就去世的孩子,也许是不懂人情世故。
我耐着性子,摘了两颗樱桃伸到沙发下的缝隙,讨好似的同它解释:「小鬼,姐姐我是为了你好。这一家子人除了我爹妈,每个人都可以把你撕碎。你换个地方讨东西吃吧。只要你不害人,驱鬼家族不会找上你的。」
小手以我看不见的速度将樱桃抓走。倏地一下,那双眼睛也跟着消失不见了。
随着它的离开,我的身体渐渐回暖。我又拍拍手继续看电视,将这个小插曲忘到脑后。
从小到大,我每天都要遇到十个八个鬼。一般情况下,我选择忽视,井水不犯河水。偶尔也会像刚刚一样管闲事,帮一把那些陷入危机的鬼。就像个双面间谍,两边都讨好。
「林弋(Yi, 第四声),你过来下。」小叔在叫我。
我脚尖挑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去,「找我干嘛?」
「你给弟弟取个名字好不好?」唐阿姨说话温温柔柔的,她特意蹲下来将怀里的小宝贝展示到我面前。我看见一张肥嘟嘟的小脸冲我笑,讨喜极了。
「这怎么能行呢!取名这么大事,她自己都还是个孩子。」我妈赶紧替我拒绝。
「这有什么不行,名字就是个代号。我们家小弋这么聪明,一定能帮弟弟取个好名字!」小叔一把将我抱起来,臂膀托着我,让我搂住他的脖子,「你说,取什么都行。」
这不为难我一个刚拿到幼儿园文凭的人吗?我想了想,用尽毕生所学取了个名:「我爸说我是林家第一个小孩所以叫林弋,那弟弟就叫林二吧。」
大家面面相觑,哭笑不得。我爸把我从小叔怀里接过去,捏了一下我的鼻梁,「爸爸那是忽悠你的,你这也信。」
唐阿姨思考了一瞬,「其实小弋说得挺好的。林弋的弋字上再加一撇,就是戈字。弋是箭,戈是刀,一听就像姐弟。他就叫林戈吧。」
也多亏唐阿姨书读得多,这也能给我圆回去。我真喜欢唐阿姨,她和我小叔,一个温柔娴淑,一个帅气英勇,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我看着襁褓中粉嫩柔软的小脸,想着我们小林戈长大以后肯定也是妥妥的天之骄子!
十三年后,我刚满十八岁。我爸牵着林戈走进家门,我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个满身伤痕,弱不禁风的少年。
「这是林戈,以后他就是你的亲弟弟。」爸爸目光中饱含悲痛,而林戈则是面无表情。
我怀中的波斯猫瑟瑟浑身毛发竖起,对着林戈尖叫,如临大敌。林戈慢慢转过头扫了瑟瑟一眼,瑟瑟马上蔫在我怀里。
作为一个中学生,他很矮很廋,头发上尽是干涸的泥水。一件明显不合身的白衬衣套在身上显得空落落的大。脸上和宽大衣袖里的手臂上都有一些不明的粉色斑点,像某种过敏症。有些地方被抓烂了渗出血丝和脓水。
那样子可真不太好看,我丝毫无法和那个襁褓中粉嫩柔软的孩子联系在一起。
饶是如此,我依然拿出最大的善意上前拉住林戈的手说:「你好,我是林弋,你的姐姐,你还记得吗?」
他像触电一样甩开我的手,眼里净是赤裸裸的厌恶。他说:「滚开。」
我妈赶忙把我拉过去护在胸前,「这孩子怎么……」
她的话没有说完,好像有所顾忌。
后来,我偶然间偷听到父母的谈话才知道小叔和唐阿姨被恶灵杀害,惨死家中。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那些恶灵并没有杀了林戈,只是把他抓走囚禁起来。
念及血肉亲情,长辈们倾全族之力将林戈救了出来。经族人商议,让他寄养在我家。
做驱鬼这一行的,听着风光,其实极度危险。为了避免被「一锅端」,大家大多都独来独往,没有大事不会聚首。自从林戈出生后,我就没再见过小叔一家。
之前听爸爸说过,小叔一直在忙一个「恶灵歼灭计划」,是唐阿姨提出来的。
就是将所有的鬼魂分为三六九等,行善积德的帮助他们普度超生,无所作为的就监视管理,作恶多端才需要赶尽杀绝。
和之前无差别杀鬼驱魂比,唐阿姨的建议既省人力物力,又能给好的鬼魂一个圆满。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但这个计划无疑将驱鬼家族陷入一个更危险的境地。
以前这个池塘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现在捕鱼人小鱼、虾米一概不要,只捞大鱼,势必会遭到一些如鲨鱼般危险的大鱼反抗。
这才给小叔和唐阿姨招来杀身之祸。
林戈住在我家并不安生,他很喜欢去招惹那些东西。几乎隔不了几天就要挂彩回来,身上大伤小伤不断。那些伤口深而狰狞,一看就知道是鬼怪所为。
妈妈私下跟我说,林戈天生体质至阴,容易招鬼,有传言说他父母的死也是他招的。
而且因为父母的变故,他脾气乖戾,行为极端,攻击性很强,容易伤人。
收养他是家族的决定,我妈妈没办法反抗,但她反复叮嘱我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那就是个天生坏种,你离他越远越好。」妈妈的眼里流露出毫不遮掩的厌恶。
想起小时候唐阿姨温柔地拿糖给我吃,小叔抱着我举高转圈圈。我尚且不能接受他们的离开,更别说林戈。他表现得再叛逆也只是宣泄情绪罢了。我自认为这个做姐姐的有责任去管教他。
在他又一次在外面惹是生非回来后,我提着医药箱推开林戈房间的门,瑟瑟踱着优雅的步伐跟在我后面。
这里是地下室的一间杂物间改成的房间。他来得匆忙,我妈安排得不尽如人意,房间里还有一股重重的霉味。我把门敞着,想散掉一些味道。
房间里没有开灯,隐约有血腥味窜入我的鼻尖。瑟瑟的眼睛在黑暗中发着萤萤的光,不知道它是否已经敏锐地发现了林戈的位置。
但我不是瑟瑟,我没有黑暗中辨人的能力。所以我很顺手地打开了灯。
林戈缩在床上,没有盖被子。突如其来的灯光让他伸手遮了一下眼睛。一抬手,那脏兮兮的 T 恤缩到了腰上,露出比我还纤细的腰身。
「滚出去,我不想说第二遍。」他把头埋在枕头里,嗡嗡地说。
「今天又伤到哪儿了?」我脾气并不好,但对他的怜惜让我自动将自己摆正到好姐姐的位置。
他依旧没有理我,翻了个身背对着我继续睡。我一把扯过他的手,他「嘶」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不是个温柔的女生,你要想少受点皮肉之苦。最好好好配合我。」
我以为他还会挣扎,但林戈比我想象中聪明,他乖乖地任我摆弄。等我给他手背上最后一处伤口擦好药后,他反手一把拉住我的手,俯身逼近我:「我是天生坏种,你不怕我?」
我知道他定是听到了妈妈跟我说的话,我不敢刺激他,假装无事,顺手拿起医药箱里的棉花棒在他头上敲了一下,「林二,你跟谁在这没大没小呢?我是你姐!谁怕谁?」
林戈愣了一下,慢慢放开我的手倚回床背,「你还记得?」
「我怎么不记得。你名字还是我取的。所以你以后要乖乖听我的。」
「好啊。只听你的。」林戈吊儿郎当地回答,唇边挂着一丝戏谑的笑容。
昏暗的台灯下,他的眼角微微上挑,长而密的睫毛在眼下投下阴影,因为瘦削而深陷的眼眶里嵌着一双格外黑亮的瞳孔。
虽然五官还未完全长开,已隐隐透露出绝色之姿,加上他身上病态的感觉,苍白而慵懒,是当下很流行的妖孽型长相。
我不大喜欢这种长相,我妈跟我说过,男生女相是为不详。
我喜欢的男生叫舒言,一个精致而温暖,永远沐浴在阳光下的男生。
舒言是和我同一个大学的学长,比我高一年级。在学校是响当当的风云人物。家境优越,为人谦和又非常有才华。追在他屁股后面的女生不计其数,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并未打算将这些小心思大白于天下。有时候喜欢一个人,自己知道就好了。
这小心思瞒得过别人,瞒不过林戈。林戈生得比常人敏感很多,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
我自以为瞒得很好的暗恋,在他眼里就跟透明水缸里的鱼儿似的,一举一动都尽在掌握之中。
他时刻不忘打击我,「舒言身边那么多莺莺燕燕,就算他一天翻一个牌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你。」
「关你屁事。还翻牌子,你以为皇帝选妃呢?舒言洁身自好得很,从来不和女孩子乱搞关系。」
「那就更没戏了。你是榆木脑袋,又不会来事儿,趁早放弃吧。」
「林二,你是嘴里没味,欠揍吧?」我拎起他的耳朵想教育他一下,没想到被他压住手腕,将我手反剪过来,半个身子被按在他的枕头上。
我这才意识到这个小孩再瘦弱,到底是个男孩,我白长他五岁,力气居然敌不过他。
「你不许把心思放在别的人身上。」身后传来小孩幽幽的声音,收起了戏谑,听不出喜怒,更像是命令。
小孩子奇怪的占有欲啊。
「痛……」我捏着嗓子撒娇,他的手果然马上放松了力气。
我抓住空隙,趁机挣脱开他的手,跳上他的床抱起枕头往他身上砸,「让你嚣张!让你按我!不修理你,我这个姐姐白当了。」
林戈象征性地用手挡了两下,没有真的阻止我,眼里还荡漾着隐约的笑意。
我早就发现这个看上去早熟的小孩其实很喜欢别人跟他胡闹。只有这时候,他才会流露出一点点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童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