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微侧脸,瞟见宋千渝身体猛地一颤。
「好。」我说。
室友听到我说要搬去何洲租的房子,并没有很惊讶,她只是笑笑说,「何洲是个很好的人。」
我看着她渐渐恢复神采的脸,问:「你和——」
「分了。」
她仿佛知道我要问什么,面色很平静,眼神也没有丝毫变化,「从那天晚上,他给你打了十三通电话开始,我就决定不喜欢他了。第二天我就提了分手。」
我蒙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我明明没有接通。
室友抿了抿唇,说,「以前我无意间发现,你给他单独设置了 love story 的来电铃声。」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
她笑了笑,「后来这个铃声再也没响过,应该是你换了,或者把他拉黑了吧。」
我点了点头,我那晚不仅把他拉黑了,铃声也换成了 go away。
室友的视线在我脸上流连半晌,最后微微叹了口气,「小静,他配不上我的喜欢,也配不上你的喜欢。」
……
不得不说,何洲真的很会照顾人,至少很会照顾我。
住在他家短短半个多月,我除了准备毕业答辩,就是打游戏和吃何洲做的饭,被养胖了足足几斤。
我仇大苦深地放下镜子,抬头看向正在为我剥橘子的何洲。
他这些天宿舍这里来回跑,面容消瘦了很多,轮廓线条流畅,说不出的好看。
我眨了眨眼,扑过去,把脸埋在何洲怀里,嘟囔:「等我的脚彻底好了以后,我一定要减肥!」
何洲笑笑,不置可否,将一瓣橘子喂进了我嘴里。
晚上突然下起了暴雨,我在何洲拿着伞出门的刹那,闭了闭眼,低声说,「今晚……别回去了吧。」
何洲紧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见我没再补充什么后悔的话,拿着伞柄的手紧了紧,哑着嗓子回道:「好。」
半夜的时候,我被一声闷雷惊醒,偏过头,旁边的何洲依旧睡得很沉。
我弯了弯唇,打算接着睡,抬眼却发现窗户没关紧,外面的毛毛细雨从窗口飘了进来。
上次何洲怕我磕着碰着,从网上给我买了石膏鞋。
但我的脚伤不算特别严重,这半个月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所以现在不用穿石膏鞋也可以走好几步路。
我穿好睡裙,走过去正要关窗,无意间向楼下一瞥,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手指顿了顿。
夜很深,暗色笼罩,借着微亮的路灯,我看到他苍白的脸,还有指尖的烟火明灭,他在抽烟。
我喜欢了宋千渝十年,知道他一般不抽烟,只有在情绪烦躁,最暴躁的时候,才会那样抽烟。
这段时间,我每个周末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出现在我家附近,他闲得,让我有一种他失业了的错觉。
我知道宋千渝也看到了我。
但我不愿在多看他一眼,将窗子拉好,窗帘拉上后,我慢悠悠地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然后,我就听到昨晚放在客厅桌上的手机响了。
是一个陌生号码。
我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还是接了。
电话里的声音低沉、沙哑,隐忍中带着一丝迷茫,他没说什么,只是重复地喊我的名字:「小静、小静……」
我忽然有些难过。
这种难过不是心疼,也不是痛苦或憎恶,而是心脏有一瞬间的干涩,仿佛只有难过两个字可以形容。
我突然想起了 love story 里的那句歌词:「Cause we were both young when I first saw you」
因为当我第一次见到你,我们都还很年轻。
初见时,我被那个冷淡寡言的少年吸引,会假装不经意地从他班级门前经过,会整日整夜背单词努力学习只为考进他所在的班级。
那时的我不在乎有没有结果,只要能远远看上一眼,便心生欢喜。
后来,我小心翼翼,患得患失,像仰望神一样地仰望他。
而他不拒绝,不靠近。
慢慢地,我发现,他带给我的伤害,已经快与当初带给我的惊艳和力量持平。
现在我对他所有的感觉,在这一瞬,在他一声声唤我名字的时候,神奇般的,全部消失殆尽。
最后,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宋千渝,我曾经,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你。」
「但是现在,我也真的,真的,不再爱你了。」
……
挂完电话后,我重新回到床上躺下,突然,一只胳膊揽住了我的腰,将我带了过去,头靠在他胸膛上。
「楼下新开了一家鱼粉的连锁店,听说是家十年老店,味道鲜美,回头客超级多。要不明天早餐我们去尝尝这个?」
何洲语气很平静,但我还是听出了一丝咬牙切齿。
我挑了挑眉,急忙道,
「别别别!」
何洲顿了一下,揉了一把我的头发,说:「怎么,你不喜欢吃鱼粉?」
我扬起脸,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忍着笑说:
「对,不喜欢,我就喜欢喝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