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坐镇江桥边,被一堆鸡鸭鹅包围着,它们被草绳套着脖子,我头上簪着草标。
我和它们一样,都是供人买卖的货物。
有个油头大耳穿着长衫马甲的人过来,一双色气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这丫头多少钱?」
「两个银元。」我奶奶答道。
许是瞧我生得干瘪,觉得不值,那人瘪了瘪嘴,朝前头去了。
过了会儿,一个穿白衬衫西式马甲的干瘦中年男子小跑着过来,上气不接下气。
「……这……这位姑娘,八字可否告知?」
我奶奶将我的八字报了出来。
那人拍手,连说了几个好,从袋里摸出几块银元,「这姑娘,我们大少爷要了,明日抬到府里,给我们大少爷做十八姨太。」
我奶奶躬身连连道谢,我麻木地看着这一切,只觉得不用再坐在这群牲畜中间,闻那作呕的气味可真是太好了。
说起来,我家原本也是晚清的大户人家,不过大清亡了,我们的大家族也跟着亡了。
这些都是听我奶奶说的。
家里穷,自小我需要烦恼的就是家里鸡把蛋下在张大娘家院子里咋顺利拿回来,弟弟的袖子又磨破了还等着我缝。
这唯一快乐的事就是每年正值元宵节的时候,我那不称职只知道抽黑土的爹,会带我去城里看那些戏班子唱戏。
往年演的都是《白蛇传》,今年却演的是《穆桂英》。一阵开场锣鼓敲罢,穆桂英出台了。那亮堂堂的兵器与敌人一相交,动作也随之而来,又是翻跟头,又是转身。还别说,比我那傻弟弟的姿势好看多了。
戏到了尾声处我眼巴巴的凑过去,不过不是为了看戏,而是为了蹭糖,一年到头,吃糖的机会很少,只有戏班子唱戏的时候会发上几颗。
因为要糖的孩子多,大人也多,眨眼间我爹倒是不知道去哪儿,慌乱间我被推倒,一个男孩把扶我起来,笑嘻嘻的摸我头,还给了一块糖。
男孩长的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很喜欢笑,我觉得他长的好看,比村长的儿子还好看。
等到晚上也没有见我爹来,我凭着记忆摸索到烟馆,木板一块挨着一块,那些骨瘦如柴的人不留缝隙地挤成长长一排。
手握着烟斗在灯火上加热,在烟雾缭绕中,吸一口则升天,吐一口入地。
越过长烟,我看到我那爹手拿着烟枪,这烟枪又细又长,佝偻着身子半躺在馆前,专心的盯着灯火上的黑土,一眼都不舍得给我。
我知道他这又是不管我了,回村的路上借着亮色,我翻出那块糖,褐色的,黑黑的,让我想起了我爹的大黑土。
把它剥开,凑在鼻端嗅嗅,又好像是食物,我不敢吃,怕我爹一样上瘾。
犹豫再三,我伸出舌头舔了下,甜甜的,放进嘴巴里,滑滑的……
「小月儿,到家了还不进去,发啥呆呢,敢快进来给弟弟缝新衣服……」
味道还没有吃明白,被我娘这么一下,就囫囵吞了下去,倒是可惜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那爹当天败光了家里仅剩的一点积蓄,把自己抽死在了烟馆里。
没过多久我娘也去了。
政局动荡,家里的粮食支撑不了两个孩子。
正巧,镇江桥边逢双赶场,张大娘要把二丫卖了换点粮食,我苦苦哀求她连同我一起卖了。
其实我隐隐约约知道自己把自己卖了,是一件很不好的事,但是我没办法,我奶奶他们再不吃点东西就要被饿死了。
张大娘为难,可我饿了很多天,推搡时直接晕了,最后一句入耳的话是,「造孽啊……」
一醒来我便和这群鸡鸭呆在一起,怀里还装着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张大娘也理所当然成为我奶奶。
「这丫头多少钱?」
「两个银元。」
2
我把粮食和银元送回家的时候,我奶奶恨的扇我鞋底子,我就哭,因为那鞋底子扇在身上都不疼,我奶奶早就饿得没力气了。
后来一家人抱在一起哭,送我回家的男人就站在门外看着我们。
临走前,奶奶褪了手上的镯子给我,不是金银也不是玉的,就是一个普通的黄铜镯子,自我有记忆开始就见她一直戴在手上。
她说这是唯一能给我的嫁妆,又叮嘱了一番为人妾室要守的规矩。
黄铜镯子戴在我手上还带着微微热气,圈口有些大, 不像个镯子,反倒像个镣铐。
上轿前我回头看了一眼,奶奶和弟弟站在青瓦屋门前,奶奶在偷偷抹泪,弟弟仰头问她我要去哪里,为什么他不能去。
我年十六,被一顶小轿抬进了曹家。
曹家是蓉都城里数一数二的大商户,他们家的长子也是个传奇。
传闻曹家长子命极硬,尚未娶正妻,但已经克死了十七个妾。
都是前一晚小轿抬进府,第二日一早从后门运出去,死状凄惨。
我的命运,不言而喻。
小轿在门口将我放下,我被人领着往曹公子的屋里去,一路上低着头,不敢私自打量这诺大的曹府。
哦,现在不该叫曹府要叫曹公馆了。
转念一想,反正明天都要死了,倒不如开开眼界。
我抬起头来,东也看看西也瞧瞧。
曹公馆好大,从大门走到里面的主楼,一共八百余步,中间一个大大的池塘会放西洋乐还能喷水。
主楼修得像奎星街的教堂似的,有三层楼,还有小尖顶。
主楼旁边有一个配楼,听说是专门给下人住的。
「你胆子倒是不小。」
我正看得入神,眼前猛然出现一个穿西服的年轻男人,把我吓得连退三四步。
我赶紧埋下脑袋,不敢再看。
「二少爷,这是给大少爷新纳的十八姨太。」领路的人解释道。
「哦?」男人走近一步,「原来这就是大哥看中的小嫂子。」
我只是个姨太哪里敢称二少爷的嫂子,当即蹲下行礼。
「二少爷好!我……婢子名叫柳月儿。」
「嗤。」二少爷笑道,「大清亡了多久了,怎么还在行那旧时的礼。若是被人看见,你这脑袋,不想要了?」
我闻言一惊,吓出一身冷汗,僵着身子不知该站起来还是该跪下。
像是看够了我的窘迫,他才缓缓开口说有事失陪叫我快去。他越过我,向外走了两步,又转过身叮嘱让我别行那前朝旧礼了,传出去要被人笑的。
我喏喏答是,愣愣望向他的背影。心想,这二少爷都这么吓人,那大少爷该是如何凶残。
「走吧,大少爷屋在二楼。」领路人提醒道。
大少爷的屋子很大,里面摆着好多我见都没见过的东西。
整个房间都铺着有点像我编过的草席一样的东西,厚厚毛毛的,叫做地毯,跟奶奶说的棉花不一样,脚踩上去像天上会飞的云。
床头还有一部摇号电话。
他的床很软,一坐下去人都陷了进去。我这辈子从来没睡过这么柔软的床。
阳光从侧边的玻璃窗直射进来,亮得吓人,我从来没在任何一间屋子里见过这么透亮炽白的阳光,这让这个房间充满了不真实感。
我坐在床沿荡着腿,摸着床架的纹路雕花这比起我房间那凹凸不平的泥巴地、稻草打底的木架床、短了一节硬凑的床腿舒服多了,暗想,能死在这里也算是值了。
听教堂里的神父说,人若是心善,死了就能去天堂。
不知道究竟是天堂好还是这里好。
仆人端了些点心进来放在小餐厅的桌子上,告诉我要是饿了可以先吃些点心,大少爷在回来的路上,许是有些耽搁让我稍等。
领路人深深看了我一眼,退了出去,我知道她在看一个将死的可怜虫。
3
一路颠簸,我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桌子上有些点心。
我咽了咽口水。
咕叽……肚子叫了……实在是饿狠了。
反正明天就要死了,不如做个饱死鬼吧。
我一手拿起一个点心,一口咬掉半个进嘴里。
天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比饴糖还香甜!
我吃得有些忘无所以。
「就这么吃,不噎得慌吗?」
一个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我吓得倒喝一口气,点心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出不了气,很快我便脸红脖粗。
我这是就要死了?!被点心噎死?
一双大手环过我的腰腹,那人胸膛贴着我的后背,双手用力冲击着我的肚子。
反复几下,我感觉内里有一口气要往上冲。
「呕……」那口气终于冲了出来,连带着卡在喉咙里的点心也被吐了出来。
得了救,我连忙逃开那人怀抱,瘫坐在地上。
「抱歉。我着急从军校赶回来看你,这是吓着你了。」
那人弯下腰来看我,他的语调轻柔并不吓人,眉眼和二少爷有五六分相似,都生得像画报上的电影明星似的。
我知道他是谁了,曹家大少爷,我的丈夫,曹若定。
「大……大少爷。」
「嗯。」他淡笑着朝我伸出手。
「?」我一脸迷惑地看着他,有些不明所以。
我没有去握曹若定的手,准备自己爬起来。
「别动。」
曹若定一把抓住了我的脚,伸手脱了我的鞋,就要去拆那裹脚布。
我拼命把脚往回缩,「别!」
他手一顿,或许是我的态度强硬,他没有继续拆。
「明日我找江医生给你看看脚。」
「我的脚怎么了?」
「你不痛?」
我讷讷摇头。
「你的脚还没有我半个手掌大,不痛?」
我都裹脚十二年了,什么痛不痛的,早都习惯了。
没人问过我痛不痛。小时候呼痛,奶奶会说,现在挨痛吃苦以后就知道好处了。男人都喜欢女人的小脚,只要有一双小脚,哪怕样貌平平也能嫁得好,相反,如果撑着一双大得像船的脚,哪怕再美也是没有人会娶的。
他见我沉默又开口说道,「总之,明天让医生看过再说。」
「不用看医生。」我扯出裙布在他的注视下颤巍巍地盖在脚上。
「南京政府已经颁布了《禁止妇女缠足条例》所有三十岁以下缠足妇女都必须放足,否则就是违反法律。」
「……」这女人的脚还能和法律扯上关系?莫不是在诓我?
不过,他说明日让医生来看我,这是我能活到明日的意思?
「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能活到明日?」话一出口我立马捂住自己的嘴巴。
4
我怎么说出来了!!!
大少爷听了我的话,先是一愣,然后笑了,「看来外面已经把我传得妖魔化了。」
他顿了一下,似乎在想怎么措辞。
「其实我也不喜欢这种包办婚姻,你若不想留随时可以走……但你若不走……我会对你好的。」
「……那你之前的十七个是全都走了?」我拿下捂着嘴的手,问道。
他面色一僵,没有答我,转而说,「今晚你住在这里,明日告诉我你的决定。我去书房睡。」
他转身时,我将他的手一把抓住,「你不和我睡?」
成亲头一晚,大少爷就出去睡,那我明日岂不要被下人们笑死。
他看出我心中疑虑,「你放心,我会交代好,没有人敢笑你。」
他轻轻地挣开我的手还是要往外走,我死命抓住他,「你……你是不是嫌我长得丑!」
哪里奇怪,就算我只是妾,那我也被抬过来,是他的女人了。
我不说话,委屈地看着他,眼里包着一汪泪。
「你别哭啊。」他伸手抹了抹我的眼角,眼泪顺着他的拇指往下淌,「我对你不是嫌弃,是尊重。」
「你要是真的尊重我,那就别走。」许是他实在太温和,我大着胆子说。
「……好,不走。」
「真的?」我欣喜地望着他。
「嗯,今晚你睡床,我睡沙发。」他指着床尾的沙发说道。
「好!」怕他反悔,我一口应道,还连忙跑去门口将门关上。
他看着我,有些失笑。
我被抬过来,以为自己活不过明日,除了身上穿这一身,和奶奶给的黄铜镯子,什么都没有带,连替换的裹脚布都没有。
他看出我的窘迫,领我到衣柜面前,打开衣柜,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女人的衣服,有倒大袖、旗袍还有西洋裙。他从中拿出一条白色的长裙,「这是睡衣,你洗漱完换上吧。」
「好。」
他带我到浴室,「这是水龙头,一拧就会出水;这是马桶,拉这里可以冲水;这是给你准备的洗脸粉、雪花膏、牙膏、花露水……」
他为我一一介绍,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只能盲目点头。
不过,现在我可以确信一件事,那就是,虽然我没去过天堂,但这里一定比天堂更好。
……
我换了衣服出来,他原本在看书,听见动静抬起头来,将我从头到脚打量。
「过来。」
我走到他面前。
他拿了一双奇怪的鞋出来,「这是拖鞋,你将鞋脱了,以后在屋里就穿这个。」
「太大了……」我看着那鞋,只有男人会有那么大的脚,我怎么可能穿得下。
他叹了口气,将我按到沙发上坐下,在我面前蹲下,「你必须放足,这是我留下来的条件。」
说完,他将我的鞋和裹脚布褪下,我的脚脱了鞋很丑,我拼命将脚往后缩。
他握住我的脚,皱眉道「你的脚都变形成这样了,当真不痛?」
原本裹着时只要不刻意去想,是不痛的,却不知为何被他小心地握在手里,我竟然痛得像踩在刀尖上一般。
「痛!」
他放开了手,不敢再碰。
「明日我会叫江医生来,以后你不可以再缠足了,知道吗?」
我没应。
他将我打横抱了起来,突然的失重让我不得不抱紧他的脖颈。
「你……你要做什么。」
他缓步走到床边,将我放下,关了灯,「好好休息。」
5
这是我有记忆以来睡的最好的一觉,床柔软得像天上的云,被子簇在鼻端有淡淡的香气,没有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扎出来刺我一下的稻草,也没有烦人的蚊虫和难以忍受的潮湿气味。
真的太舒服了,好像是把我前面十六年,缺的觉全都补了回来,整个人都有一种撑展开来了的感觉。
醒来时我甚至有些忘了自己在哪,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看了半响才想起这是曹公馆。
我是不是得去敬茶?!
猛然坐起身来,才想起我只是一个妾,是没有资格给公婆敬茶的。大少爷又没有正妻,我也不必去向正妻敬茶。
视线打量了一周屋内,没见到大少爷的身影,许是忙去了,于是又安然躺了回去。
叩叩。
「姨太太您起了吗?」门外有人问道。
「啊?!哦,我这就起。」我再次翻爬起来,冲向浴室去洗漱。
没有找到我的裹脚布和小鞋,脚上没有支撑,每一步都像踩在碎瓷片上,痛得我额上都起了汗。
「姨太太不必着急,只是大少爷吩咐了,您起了就给您把餐食送进来,我听见动静所以来问问。」
不知外面是谁,可不敢叫她多等。
来人推开了门,毕恭毕敬地喊了我一声姨太太,然后一道接一道的小菜从门外传了进来。
我换好旗袍出来,看着面前的一桌子菜有些傻眼,纵然我家以前也是大户人家,但也没有这等排场。
我数了数,一共十道菜。
「早餐?」
「姨太太,您已经睡到晌午了,这已经是午餐了。」
「??!」怎么没有人叫我,我怎么能一觉睡到中午,我是猪精转世吗难道!
「姨太太不用害羞,成亲第二天累一点起晚了是正常的。」
我不敢接话,怕露了马脚,闷声吃着菜,吃完饭。
「姨太太,江医生在楼下等候多时了,让他现在上来吗?」
我有些迟疑。
「江医生是男人吗?」
「是的。」
「……那我不看。」
「大少爷说过,今日一定要让江医生看看你的脚。」
「大少爷人呢?」他是我男人可以看我的脚,别的人算怎么回事!
「大少爷去军校了,晚些时候会回来。」
我执意不肯看医生,佣人摇了电话给曹若定。
「月儿,你要放足就要看医生。」
「……可是,那是个男人!」
「男人怎么了?」他不解。
「只有荡妇才会给别的男人看自己的脚。」说完我窘迫万分,说这样的下流话真是……真是!
「月儿,现在是新时代了,你说的那些都是旧时代压迫女性的糟粕,早就被取消了。」
「……」
曹若定那边突然有了急事,顾不上和我多说,只再三交代要我看医生。
我家虽然破落了,但我也曾被当主母培养过。他怎么不明白,这女人的脚有多重要!
要我脱鞋给别的男人看,倒不如现在就将我休了,或者直接把我打死拉出去埋了。
这么想着心里就觉得委屈万分,他前面的十七个女人难不成都是这样被他给逼死的么。
叩叩。
过了约半个小时,外面又响起敲门声。
「我不看医生!死也不看!」我倒扑在床上,抬起头来朝门外吼道。
「是我。」曹若定推了门进来。
见了他,我心底委屈更甚。
「怎么又哭了。」
听他这样说,我才察觉眼泪已经流到了腮边。
他拿手帕给我擦掉眼泪,「别哭了,我领你出去看看。」
他的手帕是素白色的,一个花纹也没有,很干净,有被太阳晒过之后独特的香气,柔软、小心地接触着我的脸,好像把我虚张声势的张牙舞爪全然抹了去。
「我不去看医生!」我拉着他的手往后坠,不肯起身。
「不是看医生,是带你到外面走走。」
「去哪里?」
「到了你就知道了。」他从衣柜里取了件披肩给我搭上。
我的金莲布鞋他不让我穿,穿别的鞋我脚又痛得不行。
他找了双宽大的袜子罩在我脚上,弯腰将我打横抱起。
这……这在屋里算是闺房情趣,抱到外面叫人见了岂不是要羞死,我挣扎着要下来。
「月儿,你不治好脚,就只得在屋里,你甘心在屋里困一辈子吗?」
「我穿我的鞋可以走的。」
「走?走得了多远,昨日你从大门口走到屋里恐怕就是极限了吧。」
我咬了咬唇没有说话。
我不明白,在屋里有什么不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是好人家的姑娘呢。
6
曹若定将我抱上了车,一路上我都把脸埋在他的胸膛里,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我的脸定然红到了脖子根。
我第一回坐小汽车,以前就觉得这个黑黑的轿子不用人抬,只需要一个司机,也没有马匹,四个滚子就能走,很是神奇。
我新奇地盯着窗外,外面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卖报的孩童,有卖菜的小贩,有一间间商铺,有铺装着彩色玻璃的咖啡屋,有挂着好大钟表的钟表行,有贴着巨幅海报的电影院……好不热闹。
风吹进车窗,报童手上的报纸被吹飞了一张,他跑跳着去抓。外面的景象也被风蒙上了一种沙砾的质感,变得不真切,像是电影院里幕布上闪烁的颗粒。
我不是没上过街,我还去过教堂呢,但是这一回在车上看外面的感觉格外不同。
汽车不断往前,最终在一所学校门口停了下来。
正值放学时分,女学生们穿着新式校服,三五成群从校门口出来。
她们蹦蹦跳跳,有说有笑,活泼得很。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们,心里没有羡慕那是骗人的。
「她们都和你差不多大,十五六岁。」曹若定在我耳边说。
有两个女学生走到了我们车边,「你说,先生说的南丁格尔小姐是真实存在的吗?」
「自然是真的,我家里还有她的传记呢。」
「真的?能借我看看吗?」
「那我明天给你带来……」
女学生越走越远,我回头问曹若定,「南丁格尔是什么?」
他淡淡笑道,「想知道吗?」
我老实地点点头。
「我们家里也有她的传记,回去我拿给你,你自己读。」
「……」
「不识字?」
「认识一些。」我识得一些字,因为奶奶以前说作为主母要掌管中公,总要会看账的,于是跟着院子里的李瘸子学过几个。
「不会的就问我。」
回来后,曹若定虽然还是不同意我裹脚穿弓步鞋,但是也不再硬逼着我去看医生了。
我还获得了人生的第一本书,是一本印着外国女人头像的硬壳书。
他说,这就是南丁格尔。
他指着书壳上的画像告诉我,这就是南丁格尔。
哦,原来南丁格尔是个外国妞,我听说外国人奔放,但就这样抛头露面地把自己画像印着到处发,我对她没什么好感。
我从没拍过照,一是没钱,二是奶奶说照相会把人的魂摄走不让我拍。
李瘸子有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坐着,穿着西服,看不出有条腿是瘸的。
他很珍重地把那张照片夹在本子里,又放在衣箱底。他说这么做既是怕折了,也怕人看见取笑他。
那时候我就觉得,照片是个很会骗人的东西,能把不完美的粉饰得完全看不出。
只需要在画布前摆好姿势,闪光灯一闪,瘸子也能拍成是健儿。
「读完这本传记,你会爱上她的。」曹若定点了点硬壳书上的画像说。
我将信将疑地翻开传记,然而它的第一页,就让我傻了眼。
李瘸子教的字明显是不够用。十个字中有五个,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还有两个我们互不相识,剩下的三个也只能勉强当个点头之交。
见我打开书久久还未翻页,曹若定又从我手中把书抽了回去。他捧着书,在我旁边坐下。一字一句地读了起来。
他每读过一个字都会把手指放到相应的位置,让我知道哪个字对应哪个音。他的声音很好听,不疾不徐、不高不低。
就像他这个人,始终是温温润润的。
在他的诵读中,我知道了南丁格尔是一个来自意大利的富裕小姐,既美貌又智慧,她原本应该嫁给绅士,过着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
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去到医院,亲眼目睹了在死亡线上挣扎的人们和落后的医疗环境,便决定投身到医疗护理行业中。
一个上层小姐要去伺候那些脏兮兮的病人,这一决定在当时的上流社会无异于一个重磅炸弹。曹若定读到这里停了下来。
「然后呢?」他读到这里戛然而止,我忍不住追问。
我想知道她后来怎么样了,是抗争命运、一意孤行地学了护理还是听从父母之命嫁给了那些上层绅士?
「想知道?」
7
「嗯!」我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一样。
他笑着把书递还给我,「接下来的你自己读。」
我气馁地鼓起腮帮子,像只猫儿一样看着他,他明明知道我识字不多。
「哪个字不认得就问我。」
我心里拧着一股劲,他不给我读,那我偏偏要把这本书给读完,反正他也说可以问他。
我一句话要问他七八遍,一个晚上下来也只不过读完堪堪两页。
他大抵是我见过耐心最好的人了,哪怕一个字我问过他三四遍,他也会不厌其烦地告诉我该怎么读,遇见不明白的词还会展开给我解释。
读着读着,我就记不起要生他的气了。
我读了整整一个月才磕磕跘跘地将那本书读完,合上书页时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我的确如他所说,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外国妞,她是那样的坚毅和伟大,她的画像不应该只印在书封上。
「每年的 5 月 12 日是国际护士节,因为那是南丁格尔的生日。」他说。
还有一个月就到五月了,我对那个月充满了向往。
我盯着我这双变形的小脚,我一辈子也成为不了南丁格尔,因为我连走路都难。
第二天,他从外回来时,又给我带了一本书。
还是硬壳书,这回封面上没有画像,只有几个花体字写着《我的一生》。
已经读完了一本书,我认得了不少字,这一回我问他的频率低了很多,不到半个月,我就将《我的一生》读完了。
我又认识了一个叫做海伦凯勒的传奇外国妞。
她是美国人,小时候突发猩红热丧失了听觉和视觉,她有一个很好的老师叫做安妮·沙利文,带她用触觉、嗅觉、味觉,去感受、认识世界,她后来还学会了手语,让别人也可以去阅读她的内心世界。
她长大后,成了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
后来我还读了她的《我感知的神奇世界》,里面写道:人世间,真正没有光明的黑暗是无知和麻木的黑夜。
这句话给了我当头一棒。
无知和麻木如我,好像一下子被人打痛了。
我主动跟曹若定说,我要看医生,我想要治好我的脚。
他很高兴,将我抱起来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
我想,我和海伦凯勒一样,也有一个很好的老师,他叫做曹若定。
8
我见到了江医生,他也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他的中文名字叫做江恩。
他为了看清我的脚还特意戴上了眼镜,等他真正看清之后,连续大呼了几句我听不懂的洋文。曹若定说他是在愤怒我遭受过的非人折磨。这么说着,他握住我的手也紧了紧,像是一种无声的安慰。
我的脚变形得非常厉害,四个脚趾往内扭到一起,只有大拇指还在前面,呈一个尖锥形。
折断的骨头都被胡乱地挤在脚中央使得脚背高高拱起,脚趾和脚后跟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壑,足以塞下一个银元。
即便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缠足了,但它的状况也没有恢复半分。
江医生说,我的脚必须要做手术来恢复,手术后还要做复健。
基督教会在蓉都城创办了仁济医院,我可以在那里做手术,如果追求更好的技术可以去北平协和医院,那是国内目前最好的医院。
曹若定想让我到北平去,可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未出过蓉都城,还裹着小脚,我出去连路都找不到,我还回得来吗?
不,我一定回不来。我会在半路上就被人骗、被人拐走。
他们只需要一个麻袋将我一套,然后就谁也不知道我到哪里去了。对于全然不知道未来和陌生的地界,我心里已经有了退意。
「你会陪我去吗?」
「当然。」他答得没有丝毫犹豫。
我的心里好像被看不见的蝴蝶挠了痒痒,那惴惴不安的心,一下子就找到了依靠,不再惶恐摇摆,可以安心地躺在胸腔里持续跳动了。
临行前,我去向曹老爷和曹夫人辞行。
他们都是顶顶好的人,听说曹若定要带我去北平做手术,只担心北平会不会受东北战乱的影响,以及顾虑手术危险,半点没有指责我不安居于内宅。
这天我第二次见到了二少爷,曹弘远,他依旧穿着西服梳着油头。
「我就说小嫂子胆子大得很,这放足手术举目全国你也怕是头一份。」
「……」二少爷不若曹若定温润,我面对他总是心底打怵。
我愣愣不知该回什么,转身扯了扯曹若定的衣袖。
曹若定顺势把我的手握进手心,他的手温暖、干燥,蕴含让人安稳的力量,「弘远说得不错,确实是头一份。我们月儿敢为天下先,这胆量、气魄,我自愧佛如。」
他没有反驳曹弘远叫我小嫂子。心里的喜悦一时间道不明,连带着眼眶都有些微滚烫。
我在心底偷笑,连带看曹弘远都顺眼了许多。
「我也弗如。」耳边响起曹弘远的声音。
我的目光投向曹弘远,略微打量着,不期然和他对视,他微眯着眼对我笑了笑。
我连忙转头去看曹若定,发现他一直在看着我,目光温和,仿佛在说别怕。
等我再回过头看二少爷时,有了曹若定撑腰果然就不觉得怕了。
9
我们要坐着火车北上。临行前我将奶奶给我的镯子褪了下去,随手放在了抽屉里。
曹若定问我怎么不戴了,我说不跟手,戴不惯。
蓉都城并没有直接能到北平的火车,要辗转换乘好多次。
出门在外,我们行李不多,因为收拾行李时,曹若定说缺什么那边都可以置办,收拾一些火车上要用的就可以了。
只有这种时候,我才觉得他的的确确是个娇惯着长大的少爷。你看去搭火车的,谁不是恨不得把全部家当都给带着,哪怕是家中没吃完的大米都要打包拿走了。
我们行李不多,只是我行动不便,基本都得靠曹若定背着或是抱着。
我谈裹了脚可以自己走。
他拧眉,「月儿是不是忘了我们去北平做什么的了?」
是哦,明明是去做放足手术,怎么又要裹脚了。
我笑自己傻,见我笑,他也笑开了。火车越往北走,山越高。一开始我还会扒着窗户看外面的景象,后来也失了兴趣。火车摇摇晃晃的,看不得书,坐久了整个人都变得恹恹的。
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会跟我说一些军校学习驾驶飞机时的一些趣事。
他一直和我说着话,我便不觉得路途漫长了,甚至觉得还不够长。
永远没有尽头才好呢。
我们初到北平并没有直接去医院,他带我在城里走了一圈。
我看着曾经的皇城,大清数百年的政权就是在这里被推倒的,心中感慨万千,不知道大清亡了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应该是好的吧,若是不亡,我大概只能嫁个所谓的「上层绅士」,哪里还有缘分认识这么好的他,更别提他给我「介绍」的南丁格尔和海伦凯勒了。
此时已是初秋,呼隆呼隆的风里像藏着小刀,刮在脸上生疼。我抱怨北平的风没有蓉都城的温柔,他便把手放在我脸上,用来挡住过于刚硬的风。
他带我去吃了全鸭宴、嘎吱盒、酱肘子、驴打滚、豌豆黄、炒肝、炸灌肠……
那些我从未尝过的味道,他都带我去吃了一个遍。
我在第三天住进了协和医院,医生们又研究了一个礼拜,弄出一个我暂时听不懂的方案,总之就是两只脚分开手术,先做一只看效果。
在医院里,我进一步明白了护士的职责,她们的工作并不是像丫鬟一样伺候病人。
她们协助医生的工作、照顾病人身体和心理上的需求。
这辈子除了曹若定,还没人像她们这样对我无微不至地照顾过。
即便是我的奶奶也没有,她还是会在我生病的时候叫我莫过了病气给弟弟。
我在协和医院动了好几次手术,曹若定总是问我疼不疼,我都笑着摇摇头说不疼。
怎么会疼呢。
摆脱麻木与无知的黑夜,一步步走向光明,我心里欢喜都来不及,哪里会疼。
三个月后我才出了院,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现在就可以走路了,等伤口彻底愈合后,我还要复健一年。
10
北平的夜晚很寂静,街铺们都正在打烊。我觉得今晚的灯特别亮,一点都不像柴火的微光,连空气里都是干爽自由的味道。
背着我回酒店的路上,曹若定对我说,「月儿以后就可以自己走了。」
我不自觉就收紧了抱着他的胳膊,也不去管月亮星星好不好看了,鼻端的空气也变得闷闷热热的。
「你要陪我!」
「月儿,若将你的人生比成一本书,我充其量只是你书页中的几行字而已,我能陪你一阵子,但陪不了你一辈子。」
「为什么不可以?!我嫁给你了,就是要和你过一辈子的。」
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最近北平都在讨论东北战事。
他不想要我了,他想上战场。
我的眼泪滴答滴答像屋檐上挂着的水珠,一颗颗不间断地打在他的脖颈上。
「下雨了吗?」
他腾出一只手伸向天空接了半天没接到雨点,才反应过来那是我的眼泪。
结果他不仅没安慰我反而笑出了声。
「原来是我们家小月儿掉的金豆豆。」
我不再憋着,哇地一下哭出声,哭得像要把十六年来的委屈全都拧干了,把整个人都哭通透了。
「我不管!我就要和你过一辈子!」
我哭得有多大声,他就笑得有多大声,我气得狠狠往他肩膀上擂了几拳。
「好好好!过一辈子,过一辈子。」最终他没敌过我的铁拳。
「你认真说!」
他将我往上掂了掂,「小月儿,我们好好地,过一辈子。」
他的话音刚落,天上突然飘落下来好多梨花瓣,粘在脸上冰冰凉的,接在手上一下就化成了水。
曹若定说这个不是梨花瓣,是雪。
我在蓉都城从未见过下雪。很快,梨花瓣,哦不,是雪,就落得满地都是、满房顶都是,落得我和曹若定满头满身都是。
我在他背上晃着腿,伸着手接雪花玩。
「冷吗?」他问。
「不冷,好玩。」我说。
「先生、太太,下雪了,进来拍张照,避避风吧。」一个穿着背带裤戴着报童帽的年轻男人,站在照相馆门口招揽着我们。
曹若定半回头问我,想拍张照吗?
我原本是想的。但突然又想起李瘸子那张坐着拍出来骗人骗己的照片,就不太想了。因为我现在也是一个瘸子,必然也只能坐着,我想站在他旁边拍。
「等我腿好了,回蓉都城再拍吧。」
「好。」
就这样,我错过了和他唯一一次拍照的机会。
我总想着,他已经应承了我一辈子,一张照片而已,早晚都拍得。
若有先知,我哪怕只能趴着也想和他一起拍一张照片的。
11
半年后,我们回到了蓉都城。
此时我已经可以缓慢行走了,江医生建议我可以每天骑骑自行车,这样脚掌不用承载那么多压力,对恢复更有帮助。
曹若定在府南河边教我骑自行车。
「你一定要扶好,千万别放手哦。」
「嗯,放心吧,不会放的。」
我在前面骑,他扶着自行车后坐跟在后面跑。
一开始我骑得歪七扭八的,掌握不了平衡,他总能在我即将跌倒的瞬间帮我把车扶正。
知道身后有他,我渐渐放宽了心。
这一回,我骑了十来米,车也没歪。
我兴奋地回头看他,才发现他站在离我好远好远的地方,笑着看我。
我的心突然就慌了,车龙头不受控制地扭动了起来。
他快速朝我跑来,在我跌倒时抱住了我,我和车一起砸在他身上。
「哇!」一瞬间我委屈爆了,哭了出来,「你怎么能骗我!」
他拥我入怀,「对不起,小月儿。」
「你怎么能骗我!」我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他也不断道歉。
我当然知道,我要学会骑自行车,他就必须要先放手。
但我在意的是,他怎么能骗我。
「……对不起,小月儿,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骗你了。」
「我只原谅你这一次哦。」我实在气不过,又舍不得埋怨他,只好宽恕他一回。
「嗯。
他在我的额头落下轻轻的一个吻,我觉得这个吻不是吻在我的额头,而是落在我的心上。他眼里含着笑,我顾不上生气,只顾得上心上被叩起的波澜。
我的胆被风吹得膨胀了起来,趁着他的唇还未远离,撑起身子猛扑向他,想一口亲在他的嘴巴上,可惜没瞄准,磕在了他的牙齿上。
虽然没能瞄准,但是我的勇气已经耗尽了,脸烫得能把府南河的水都烧沸腾。幸好,曹若定也没好到哪里去,这让我心里平衡了些。
红红的耳朵和地里的嫩嫩的小红薯一样,看着就甜。
「我的小月儿啊。」他笑着叹了口气,将我拥入怀中,「我该拿你如何是好。」
除了不能跑跳,我的脚已经恢复到几乎与常人无异。
他问我,想不想去念书。
我想了想,我都这个年纪了,想来也不是读书写字的材料。
虽然海伦凯勒是敲醒我的人,但我还是更渴望成为南丁格尔。
我知道东北正在打仗,我渴望有一天也能像南丁格尔一样到战场上去,为我们的战士提供战地医疗护理。
曹若定送我去了护理学校,他自己也回了军校继续学习。
12
一九三五年五月。
国民政府接二连三地与日本签订出卖主权协定,举国上下讨伐声一片。
我在报上读到也是愤怒至极。
同年八月一日,共产党在莫斯科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全国人民停止内战,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
曹家向共产党捐赠了十万银元以筹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
曹若定想要投身到抗日中去,但他们军校隶属于国民党,为了防止他们退学加入共产党,军校实行了严管,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军校。
我们完全没了联系,连电话也打不进去。
就这样过了一年多,张学良、杨虎城「兵谏」之后,蒋介石终于同意停止内战,联共抗日。
曹若定确定了要到前线去,我自然也要随他去。
曹弘远变卖了家产,带着曹夫人和曹老爷出国避难。
这是曹家一开始就计划好的,他们经商世家走南闯北,消息最是灵通,一个儿子为国而战,一个儿子留存血脉,无愧于国也无愧于家。
他们问过我要不要跟他们一起走,我摇了摇头,「大少爷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其实不单是为了他,也为了我自己的南丁格尔梦。
曹若定托人将我奶奶和弟弟送到乡下去了,远离城市,乡村或许要安全得多。
我们沿着府南河慢慢走着,手牵着手。
「你说战场上那么乱,我们要是走散了怎么办?」我摇了摇他的手。
「嗯……,若是走散了,我们就在战后想尽办法回到蓉都城,然后就在这府南河边等着。」他说。
「等着就行了?」
「嗯,只要活着就一定会来的,所以等着就行。」
「那要是死了呢。」
「死了,魂也要回来赴约的。」
「好,一言为定。」我笑。
「一言为定。」他也笑。
曹若定在军校是飞行学员,入编后就成了正式的飞行员。
蒋介石要在上海主动发起反击,他被派往上海,我也跟了去。
在上海,我加入了医疗队,真的像南丁格尔一样在战场上救死扶伤了。
然而当我直面战争时,我才发现一切并不如我想象中的美好。
战争不仅不美好,它还血腥、残酷、泯灭人性至极。
时常有战士被炸断手脚、身中数枪连内脏都被打成了肉泥……
他们痛得直喊:「给我补一枪吧!给我个痛快吧!」
这种时候我都觉得异常痛苦……
我的双手抑制不住地颤抖,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
救不了,一个都救不了……
那天,我正给眼前的小战士包扎,另一名刚从前线抬下来的战士,奄奄一息地对护士说:「姐姐, 你可以拥抱我或者吻吻我吗?我长这么大,还没有谈过恋爱,还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
战士暗黄色沾着泥土和血迹,很好看,带着血性的张扬。
护士听到这话,她泪流满面,粘住了发丝,也顾不得擦,没有一丝犹豫,她俯下身,轻轻拥抱少年,手和他牢牢紧握,并在他脸颊印上一个吻。她久久地抱着少年,眼中的泪扑簌簌滑落。少年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他的头倒在女护士怀中,闭上了眼,再也没有醒过。
护士胸口的疤痕很眼熟,是二丫,被卖掉的二丫。
为了掩饰心中的苦闷,我长叹了一口气,和小战士悄悄搭话。
不,算不上小战士,军帽下是稚嫩的脸庞,带着童音,他是娃娃兵。
「小战士,战争结束后,你想去做什么?」
小战士看了看外面,平静又微笑着说。
「那个时候,我应该已经死了吧?」
13
我和曹若定一开始还能偶尔见面,后来便渐渐见不到了。
但他会托人给我带口信,叫我要将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有时候他会让人带个空军的特供罐头给我,改善伙食。
虽不能见面,但我知道他是平安的就好,毕竟这是打仗,由不得我们任性和儿女情长。
那时候,即便是国民党,空军力量也极其薄弱,飞机数量不足日军的百分之一。
然而就在这巨大的力量悬殊之下,他们竟然能在八一四空战中击落日军三架战斗机,首战告捷!
这一消息无疑军心大振。
但接下来的战争并没有像一开始的空战那样捷报不断。
从空中激战到陆地巷战,从机枪冲锋到刺刀拼搏……
上海战场化身成了巨大的熔炉,一旦上了战场,无人能从这熔炉里全身而退。
我已经好久没有收到他的口信。
我每日都惴惴不安,我不怕自己死去,我怕的是死之前再见不到曹若安一面,更怕他早已先我一步死去。
战至九月底,前线溃不成军,遍地皆是尸山血海。
国军损失惨重,要逐步撤退,我们医疗队的人也被发了枪支。
然而九国公约就要召开,蒋介石依旧对国际调停抱有希望,不想在九国公约前就让上海失守。
524 团加强营被留在了四行仓库,要求坚守上海 10 天到半个月。
十一月,日本第 10 军登录杭州湾,直插国军后背。
蒋介石极速下达全军撤退命令,我们被分两路退往南京、苏州。
命令仓促、撤退无序,日军狂轰滥炸,许多战士没死在正面战场上,却被炸死在撤离的路上。
一个炸弹在不远处炸开,无数个战士顷刻间被炸得肢体横飞,我也被冲击波炸得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已经和原部队失去了联系。
我准备只身去往南京,找原部队汇合。
然而我还未到南京,就听说了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南京沦陷的消息。
我又动身准备往重庆去。
随身干粮吃完了,我的脚走得磨破了皮,动过手术的地方疼痛不已。
我靠在路边的大树下,揣紧怀里的枪,想着万一碰见鬼子也要一枪崩了他,一命换一命。
「老乡!你怎么一个人在这?现在打仗乱得很嘞,你一个女娃娃可不要瞎跑啊。」
我的眼前突然蹦哒出一个人,这人皮肤黝黑,穿着共产党的军服。
「你是共产党?」
「是啊!」那人被认出是共产党很开心,笑着露出一口白牙。
「你们有不有医疗队?我是护士,我可以加入你们的医疗队吗?」
就这样,我跟着共产党一路向北再次上了战场。
共产党的医疗条件更差,战地医院建在农舍、草棚里,医疗设备和医疗人员都极其匮乏。
我明明只是一个护士,却因为知道基础药理和外科急救知识也被当成了医生使,一些年纪尚小的女志愿者则经过简单的培训充当了护士之能。
在这里,连止血棉都要从干净的棉袄里掏。各类消炎药品更是没有,死于感染的战士不计其数。
14
纵困难至此,我们也未曾有过一秒退缩的念头。
许多轻伤战士,简单包扎就重新上了战场,一些重伤战士也嚷嚷着要重回前线,说反正都没法活了,死前再砍两个鬼子才是值当。
我日复一日地思念着曹若定,但我无法去找他,祖国硝烟一片,全面抗战,每个人都要有牺牲的觉悟。
我知道他定然也是这样想的。
我只希望战争能够快些结束,将日寇赶出中国,这样我们还能在年华未老时赴那府南河畔之约。
「陈老乡,两个月了,再给我点医疗物资……」我掀开帐帘弯腰进去。
一群人默不作声,周遭气氛压柳。
「小月儿,陈柱他他身中六弹壮烈牺牲了……」一人解释道。
……
「尸体呢,我想带他回家看看。」
他想回家吧,抗战这么长时间,他肯定想回家了,我是他老乡,我要带他回家。
众战士你看我,我看你,眼眶红红的,眼泪在里面游泳,不肯说话。
「敌人在打扫战场时,发现了陈柱的尸体。由于日军指挥官早就放出消息悬赏要陈柱的头,敌军士兵就割下陈柱的头。」
……
「先是挂在树上示众,随后带入泰州城,去指挥部领赏。」
「那还有身体呢,也可以的,身体里的心回家了,人也就回家了」
「被带走了……」
我不敢听下去了,我回到后面,麻木地包扎。
等这场战斗真正的结束后,我放下手中的事,和陈老乡的妻子找到他阵亡的地方。
战场已经清理完毕,战士的尸体都被就地掩埋,而陈老乡的无头尸,被老百姓带走用家里的门板钉了一口棺材安葬了,坟头上还插了一块木板,写有「陈柱将军」的字样。
庆幸,身体的结局不是被日军带走的,他破碎的安葬在饱受炮火的中华土地上。
陈老乡妻子请人打开棺材,我看到老乡身上裹的破布裤褂上满是早就凝固变色的血块。
风瑟瑟的吹,和人心一样凉。
我们一起找了一条小船,将陈老乡的尸体运到了安州。
我没有去,王大嫂子去了,她是陈老乡的妻子,她想要完完整整的丈夫。
到了安州,船停在城外,请人看守,她自己带着女儿进城,设法通过认识的人与日军指挥部联系上了。
对方答应将陈老乡的头颅还给她,并约定日期让她去取。
到了约定的日期,王大嫂子带着六岁的大女儿陈玉,前往宠州城外的日军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