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驳「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

具有「美国特色」的民主国家。

说个很有特色的真实例子。

80 年代的汽车之城底特律,曾有个华人青年,被两个美国白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死。

而后者,一天牢都没有坐。

此案引起全美华裔和亚裔群体的愤怒,他们一夜之间,凝聚在了一起。

一起去对抗这个号称「自由」「民主」的国家。

然后呢?

1、混蛋日本人害的我们失业

1982 年 6 月 19 日,美国最重要的重工业城市、「汽车之都」底特律。

晚上,一个叫陈果仁的年轻男子和几个朋友来到高地公园的「花裤子」酒吧消遣。

这是一家脱衣舞酒吧,27 岁的陈果仁马上就要结婚,他打算趁这个「单身派对之夜」好好找乐子。

陈果仁是华裔美国人。

他五岁多被带去美国,一对华人夫妻收养了他。在此之前一直生活在香港的一家孤儿院里。

在美国长大的他,有份还不错的稳定工作,是个工业绘图员。

陈果仁一般是晚上 9 时才下班,那一天却早早地在 7 时就回到家。

他的妈妈陈余琼芳感到很奇怪,问他怎么那么早回来,陈果仁说待会要去酒吧玩,陈余琼芳说你都快结婚了,就别老去那种地方了。

陈果仁说:「好的,妈妈,这是最后一次。」

陈余琼芳心里一咯噔:「别说什么最后一次的话,这不吉利。」

厄运在那一刻就投下了阴影。

酒吧里,陈果仁和他的朋友吉米、格利坐在一起,看一个黑人年轻女子在舞台上跳脱衣舞。

他们把那个舞女叫到面前跳,这样可以看得清楚一点,给派对助兴。

陈果仁说,你过来,我会给你小费。

舞女刚来「花裤子」不久,戒备心很重,不过看在钱的份上,还是照他们说的做了。

她走近陈果仁,没想到陈果仁拿出小费,要塞进她的三角裤里。

干这一行时间很短的舞女很羞涩,拒绝了这一举动,回到了舞台的另一边。

就在这时候,一对白人父子走进了酒吧。

大的叫罗纳德·埃本斯,43 岁;小的是他的继子,22 岁的迈克尔·尼茨。

他们径直走到她面前坐下来,大声喝彩,还叫着她的名字说,给我们好好跳一个。

前几天父子俩来给这个舞女捧过场,舞女见了熟客,心情比较轻松,又得到鼓励,跳得比之前更认真、更起劲了。

陈果仁和他的朋友们受到区别待遇,自然很不爽。于是在另一边起哄喝倒彩,嘴里叫嚷这都跳的是什么玩意。

埃本斯当然不服气,嗤之以鼻地回击说,你们懂什么,不识货的小子。

陈果仁反唇相讥说,我可不是小子。

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

埃本斯冲着陈果仁骂「nip」。nip 这个词是一种对日本人的侮辱性称呼,我们暂且认为和汉语的「鬼子」差不多吧。

可能你会纳闷:到底日本人是欠了埃本斯的钱,还是绿了他,为什么埃本斯张嘴就骂日本人?

1982 年正是日本经济最繁荣、日本货占领全世界的时期。此消彼长,日本迅猛发展的另一面就是美国的急剧衰退,在美国人看来,日本人在美国赚走的钱,就是从他们口袋里掏出来的。

底特律是美国的汽车生产基地,恰恰是受日本汽车畅销损失最大的地区。在底特律所在的密歇根州,汽车业已经裁员几十万人。

埃本斯和尼茨都在通用汽车公司工作,尼茨正好刚刚被炒了,当工头的埃本斯过得也大不如前。

因此,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日本人就是众矢之的。

身为华人的陈果仁说,我不是日本人。

埃本斯又骂:「就是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的小混蛋(little motherf**kers)害我们失业。」

在场的许多人都听到了这句话。

陈果仁说,我不是小混蛋(LITTLE motherf**ker)。

埃本斯用恶毒的语气说:「老子管你是小混蛋还是老混蛋!」

听到这一句,陈果仁忍不住了。

他站起来,绕过格利和吉米,走到埃本斯面前。埃本斯也不甘示弱地站起来,陈果仁推了他一把。

埃本斯抄起一把椅子扔向陈果仁。陈果仁也朝尼茨扔去一把椅子,准确地砸中了他的头。

混战就这样开始了。

两边都甩起膀子干架。根据目击者的说法,陈果仁这边只有他一个人下场,但他还是把埃本斯父子俩都干趴下了。最后是酒吧外面停车场的保安闻讯赶来,制止了这场斗殴。

以二敌一,却还是打不过,本来就想借酒挑事的埃本斯父子,此时更加恼羞成怒。

当陈果仁和朋友们离开酒吧、走到停车场的时候,埃本斯父子咽不下那口气,也追了出来。

从这一刻起,一次司空见惯的酒后斗殴,开始变成一场残酷的猎杀。

2 、「这……不……公平」

因为有个朋友还在酒吧里面上厕所,陈果仁他们停下来等他,没有及时离开。于是埃本斯父子在停车场赶上了陈果仁他们。

埃本斯的车就停在旁边。

他打开后车厢,找出一根棒球棍,尼茨抓在手上,一边挥着一边向陈果仁走去。

一见到敌人手上多了件武器,陈果仁情知不妙,他说:「要打可以,先放下球棍。」

尼茨没理他,继续挥着球棍。

陈果仁不吃眼前亏,撒腿就跑。尼茨和埃本斯立马紧追上去。

陈果仁的朋友们急了,匆匆商量出一个计划:吉米去追他们,格利和另一个人去开车,然后在路上找到陈果仁和吉米,接到两人后安全撤离。

那一边,埃本斯父子追出去一段路,追不上陈果仁,气急败坏地又跑回来,也开车离开停车场,沿着大街疯狂地寻找陈果仁。

在路上,他们碰到一个刚从女朋友家回来的年轻黑人男子。埃本斯对他说,哥们,我出 20 块,你跟我们去抓一个和我们打架的中国人。

黑人男子说行啊,他就上了埃本斯的车。

在车上,他听到埃本斯对尼茨说,「找到那个中国人,我要打烂那混蛋的头。」

两队人马都在心急火燎地找陈果仁,结果先成功的是埃本斯父子那一队。

他们开过一家麦当劳,正好瞄见陈果仁和吉米在里面。

埃本斯后来说,当他看到陈果仁有说有笑的样子的那一刻,脑子里听到「咔嗒」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绷断了,然后整个人就陷入了无法控制的状态之中。

他说:「这次他真的是惹起我的火了。」

看着面目狰狞的埃本斯,半路上车的黑人男子提醒他说,附近有警察,别乱来。

埃本斯回答他:「去他妈的警察。」

埃本斯和尼茨跳下车,冲到陈果仁面前。陈果仁挣脱,跑了出去……只差一点点,他就能逃出生天。可惜没有。

跑到北街,他滑了一跤,紧追不舍的埃本斯和尼茨扑了上来,再也没让他得到逃脱的机会。

埃本斯挥起球棍,第一下打在陈果仁腿上,他惨叫一声。

陈果仁被逼到电话亭旁边,无路可去。尼茨紧紧抱住陈果仁,让他无法挣扎,正面对着失去理智的埃本斯。

埃本斯的第二下挥棒,打在陈果仁胸口,打断了他的几根肋骨。

接下来,是类似于行刑的击打。

他立定双脚,拉开架势,像一个击打本垒打的棒球手那样,用尽全身力气,抡起球棍,对准陈果仁最脆弱的头部——

一下,两下,三下……

死力猛击,次次命中。

不远处就有两个休班的警察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他们赶到现场,掏出枪,要求野兽般发泄的埃本斯停下来。

一开始埃本斯像没听到似的,警察后来形容说,他双眼就像涂了一层釉一样,呆滞无神。最后,埃本斯终于不再挥动球棍。他只是用空洞的眼神注视面前那具瘫软的身体。

尼茨早就不用按着陈果仁了,他毫无生气地趴倒在地,任由蹂躏。地上流淌着从他头部迸射出的鲜红的血,以及黄白掺杂的脑浆。

陈果仁没有当场死去。

他的朋友们赶到现场,还来得及从他口中听到他艰难吐出的几个字:「这……不……公平。」

他被送进了医院,撑了四天,6 月 23 日断气。

再过五天,6 月 28 日本该是他举办婚礼的日子。现在,他只留下未过门的妻子和母亲为他哭泣。

然而陈果仁的惨死,只是一个开始。

后面的一系列事件才是最令人绝望的。

3.3000 美元一张的「猎杀华裔美国人许可证」

在打死陈果仁的现场,最终停下来后,埃本斯对制止他的警察说:「我不是故意把他打这么惨的。」

随后,他和尼茨被带到警察局。当天晚上,因为没有受到指控,他们俩马上就被释放了。

那时候,陈果仁正躺在医院里等死。

第二天,埃本斯照常去上班。四天后,在陈果仁正式死亡的那一刻,埃本斯正在开心地和朋友打棒球,很晚才回家。说不定还是用的把陈果仁的脑浆打出来的那一根。

直到他舒舒服服吃完晚饭,他的妻子才把陈果仁死亡的消息告诉他。

案子的性质改变了。

人既然死了,打人者还是要抓的。那天晚上,埃本斯被关进了拘留所。

后来他说:「那里没有毯子、褥子、枕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钢丝床。我记得第二天是父亲节,我像傻瓜一样呆在牢里。我是第一次坐牢,希望也是最后一次。」

陈果仁案的预审法官认为,埃本斯和尼茨犯的是一级谋杀罪,因为他们「故意、存心、有预谋地杀害一个人」。底特律的检察官却决定以临时起意、并非蓄谋已久的二级谋杀罪来起诉埃本斯父子。

二级谋杀罪也能让他们面临终身监禁或者至少 20 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就在开庭前,指控再次降级。

检察官竟然与埃本斯父子达成了认罪协议,只用过失杀人罪指控他们。这是比二级谋杀罪还要轻一级的罪名,最高只能判 15 年有期徒刑。

关心陈果仁的人们,对凶手所受惩罚的期望从死刑降到终身监禁,再降到最多坐 20 年牢,现在又降到了最多 15 年。

具体坐几年牢,这个决定掌握在一个叫查尔斯·考夫曼的法官手上。

考夫曼会怎么判这个案子?

1983 年 3 月 16 日,是考夫曼进行宣判的日子。离谱的是,只有埃本斯父子两个被告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出现在法庭上。

检察官没有来,受害者家属也根本没有得到通知。

陈余琼芳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对待。

她哭着问:「判什么?我还没出庭!他们没有问我一句话!他们是白人啊,如果是中国人就不同了。现在他们杀了人,我是死者的母亲,他们为什么不让我出庭?」

更加离谱的是,考夫曼对两名被告做出的宣判:缓刑 3 年,每人罚款 3000 美元,外加 780 元诉讼费。

这个判决意味着什么呢?

它意味着凶手不用坐一天牢,只要交罚款就可以回家。这相当于你用 3000 美元,就买到了一张「猎杀华裔美国人许可证」。

如此「特别」的判决,考夫曼又是经过怎样的「深思熟虑」后做出的?

他只听取了埃本斯和尼茨两个人的证词,以及辩护律师的辩护。他们告诉考夫曼,是陈果仁挑起的事端,埃本斯和尼茨只是在反击,因此误杀了陈果仁。

考夫曼完全没有质疑,就采纳了他们的说法。

是的,你没看错,陈果仁的朋友们、酒吧的舞女、目睹埃本斯杀人的警察,这些证人统统没有被传召到法庭上提供证词。

连美国人都看不下去了。电视台记者和考夫曼连线,质问他在宣判之前难道没有责任去调查另一方的证据吗?

考夫曼振振有词:「我是韦恩县巡回法院刑事部的主审法官,每个星期我要宣判大约 50 个案子,每个月大约 200 多个,每年就是 2000 多个。」

言下之意是,我那么忙,这样一个小案子,怎么可能顾得过来?

考夫曼认为,埃本斯和尼茨这两个人,有正当的职业和收入,看上去很体面,他们「不是那种应该被送进监狱的人」。

对此,他有一句论断,后来流传很广:「你要做的不是根据犯罪去做出惩罚,而是根据罪犯去做出惩罚。」

说白了,别看罪犯犯了什么罪,而是看罪犯是什么人——看上去像是体面人的社会主流人群。

可陈果仁又何尝不是有正当职业和收入的体面人?考夫曼为什么就不能根据受害者去做出惩罚呢?很容易明白,最关键的因素只有一个:种族。

其实大部分人都对此心知肚明。正如一个亚裔律师说的那样,「我们总是猜测,如果角色颠倒,如果受害者是白人,凶手是亚洲人,会发生什么。亚洲人会自由离开法庭吗?绝对不会。」

但考夫曼漠视了这一点。

他认为,受害者在犯罪发生四天后才死亡,因此可以证明,被告不是想杀人,被告的原意只是要教训受害者,只是出手太重,才出了人命。

「如果是残暴的谋杀,当然是要坐牢的,」考夫曼斩钉截铁地说,「但这是误杀!」

我想问,如果这还不算「残暴的谋杀」的话,什么才算呢?

此时,陈果仁之死的影响不再局限于底特律,已经成为整个美国上上下下都在关注的大案要案,日后的发展证明,它还将改变美国的社会面貌和司法系统,从而被历史永久铭记。

它遭受了如此荒唐的审判,势必掀起轩然大波。

果然,判决一出来,底特律的华人、亚裔、有色人种等群体,以及有正义感的美国白人,都炸了锅。

这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这也是美国司法系统的彻底失败。

一个华裔、一个亚洲人,他的生命就是如此一文不值吗?如果陈果仁就这样白死,谁还能对这个司法制度抱有信心呢?

陈果仁被打死的过程中有一个细节:他一开始被凶手误认为是日本人,不过后来凶手明确地表示知道他是中国人。

这说明,陈果仁的死不只是中国人的事,也是日本人的事,还是所有亚裔的事——像埃本斯一样的白人不会区分清楚你是亚洲哪个国家的人。

所有亚裔必须联合起来。直到这一天,他们才知道他们只有同一个名字:亚裔美国人。

这在美国以前的历史上是没有过的。

但是按照美国的法律,同一起案件不能重复审理,一经宣判就是板上钉钉。他们的正义还能到哪里去伸张呢?

善良的人们,决定联合起来反击。

4、以肤色之名

陈果仁的妈妈陈余琼芳悲痛欲绝的表现打动了所有人。

她永远忘不了见到陈果仁遗体的那一天。她一路都在哭,未过门的儿媳妇同样哭成泪人,搀扶着她,一步一步走向终于安息的陈果仁。她哭喊着:「果仁,妈妈来了!你开口说话呀!让妈妈看看你!」

然而回答她的只有沉默。

她一遍又一遍地抚摸陈果仁的脸。没有任何感觉。

底特律的华人和亚裔是最感同身受的。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下一个陈果仁,他们成立了「美国公民伸张正义联合会」,请求密歇根州上诉法庭重审此案,并且恳求美国司法部介入。

联合会还组织群众集会示威、安排陈果仁母亲到各地巡回演说、发动全美亚裔给政府官员和媒体写请愿信等,以扩大声势。

据不完全统计,仅美国司法部就收到 15000 多封请愿信,创下了当时司法部的最高纪录。

法官考夫曼面对抗议,仍然强硬地表示不会推翻原判。

至于埃本斯,一开始他还得了便宜卖乖地说:「他们这样大张旗鼓,只是利用案子为自己出风头。他们说什么争取平等,可我从来都没听说过亚裔被歧视。我接触到的几位亚裔,都是蛮好的人嘛,我女儿在学校还帮助过亚裔呢。」

后来民意越来越汹涌,甚至有记者从日本飞来要采访他,他觉得事态发展超出想象了。

开始发慌的埃本斯找了几个朋友,来证明自己和尼茨对亚裔一向是毫无偏见的。也真的有几个朋友出来说话,说什么「我不知道具体经过但一定是意外」之类的瞎话。

滔天的舆论已经足以让司法部重视。1983 年 9 月,司法部召集了联邦大陪审团,以违反两项民权罪起诉了埃本斯和尼茨。

1984 年 6 月,底特律的联邦地区法院审理了陈果仁的案子。

上一次,考夫曼是在密歇根州的州法院审理陈果仁案的,判决已经不可更改。

但这一次审理不是在州法院,而是在联邦地区法院进行,起诉的罪名也和上次不同,相当于绕道找了寻求正义的另一条途径。

这次审理的核心只有一个问题:埃本斯和尼茨杀死陈果仁,到底只是一场酒后斗殴引发的悲剧,还是一桩具有种族歧视色彩的仇恨犯罪?

结果陪审团裁定,埃本斯侵犯了陈果仁的公民权利,被判处 25 年有期徒刑;尼茨则无罪。这是第一次针对亚裔美国人的联邦民权审判。

对埃本斯来说,这个大快人心的判决就是晴天霹雳。没想到,过了两年这帮人还能搞出事来,他愤愤不平地说:「我以前当过兵,对国家忠心耿耿。如今他们却对你不客气,这口气很难咽得下。」

他又强调了一句:「特别当你知道罪名是捏造的时候。」

他也对华人非常不满。

「我成了中国人的靶子。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他说,「他们试图绞死我。如果不是为了安抚他们,把我送进监狱会有什么好处?」

此时,关心陈果仁的人们本以为受害人和亚裔群体已经赢得了某种胜利,一场审判将他们再次推入黑暗之中。

5、无尽的黑暗

不出意外,埃本斯提出上诉了。

下一次审判转移到辛辛那提进行。原因是司法部认为此案在底特律已经引起公愤,「在那里不太可能作出公正的审判」。

但是司法部没有考虑到的是,辛辛那提不是底特律,那里的陪审团体会不到底特律汽车业衰败带来的影响,也体会不到那里的人们因此产生的对亚裔的恶意。

对此早有不妙预感的人们,真的等来了最坏的结果。

1987 年 5 月,辛辛那提联邦上诉法院宣判,埃本斯和尼茨「未侵犯陈果仁的公民权利」,无罪释放。也就是说,他们不用坐一天牢。

哀莫大于心死。得知判决的陈余琼芳面对镜头,已经不再流泪,只是像死人一样问:「请问你们,作为一个母亲,你有什么感觉?」

即使不是作为受害者的母亲,而只是旁观者,也感到震惊和迷惑。正如一个新闻主播向观众提问的那样,「一个人用球棍打死另一个人,怎么可能不侵犯他的公民权利?」

可是看上去,埃本斯真的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意气风发的他对着无数摄像机,喜气洋洋地说:「司法体系完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他还说:「我很高兴,任何人都会高兴。这只是一件不幸的意外。」

对他来说,「不幸」是受到舆论谴责的困扰,是在拘留所呆过几晚的生活不便,是不能和家人一起过父亲节的失望。

但是对陈果仁和他的妈妈来说呢?他们的「不幸」,是死亡,是天人永隔,是屈辱和愤怒。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不幸」。谁要是将它们相提并论,谁就是心坏了。

埃本斯被无罪释放后,陈余琼芳向公众做最后的恳求:「请各位善良诚实的人士……」

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她知道一切都没办法了,这就是不可更改的最终结果了。

没过多久,她就离开了美国这个伤心地。1987 年 9 月,陈余琼芳回到老家广州生活。

2002 年 6 月 9 日,她在无尽的痛苦和绝望中去世,再过 10 天,就是陈果仁被杀死 20 周年的日子。

凶手呢?

对埃本斯来说,整件事的全部意义,就像他妻子说的那样,「六个人晚上出来找乐子,其中一个人死了,另外五个人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如此而已。」

哦,对了,埃本斯连钱都没损失。他被判处向陈果仁的家人赔偿 150 万美元,但是这几十年来,他没有付过一分钱。

现在这笔钱已经累积到大约 1000 万美元。没有人知道该向谁追讨,因为埃本斯事后从底特律搬家,从此销声匿迹,消失在公众面前。

尼茨也被判处在 10 年内赔偿 5 万美元。他倒是还上了。

5 万美元,这就是陈果仁这条命换来的所有东西。

直到 2012 年,埃本斯才重新出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为陈果仁的死而道歉,表示「如果有任何办法可以挽回,我会这么做」。他同时也坚称,他的行为与陈果仁的种族无关。

有什么用呢?他明明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挽回。他也明明知道,「与种族无关」只能骗得了他自己,骗不了别人。

陈果仁的死,像一记警钟,惊醒了所有亚裔美国人。他们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忘掉自己的种族身份,在某些时候,身上的黄皮肤也许会是他们的原罪,也许会让他们面临危险。

为了消除这种危险,他们只有团结、呐喊和抗争。

陈果仁死后的这四十年,亚裔美国人的抗争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在平静的生活背后,总会有那么一些夜半时分,他们会梦见自己跪在地上,被一根沾满鲜血和脑浆的棒球棍迎面抡来。

然后,他们会被吓醒。

每当这时候,陈果仁不屈的遗言就会回荡在他们耳边:

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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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纪录片《Who Killed Vincent Chin》,崔明慧、芮妮·塔吉玛-佩纳,1987 年

《The Man Who Killed Vincent Chin》,Michael Moore,《The Detroit Free Press Sunday Magazine》1987 年 8 月 30 日

《「陈果仁案」与亚美民权运动》,李爱慧,《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7 年第 2 期

《白人父子故意行凶、主审法官公然偏袒,陈果仁案激发全美亚裔团结》,崔凯、邹庆学,《环球时报》2021 年 4 月 22 日

《陈果仁婚礼变葬礼,凶手 39 年逍遥法外》,冯璐,《环球人物》2021 年 7 月 29 日

《40 Years After Vincent Chin》,Nicole P. Phe、Elaine Yap,《The National Law Review》2022 年 5 月 20 日

《Vincent Chin was beaten to death 40 years ago. His case is still relevant today》,Harmeet Kaur,CNN 网站 2022 年 6 月 23 日备案号:YXA1MwnBnDvcpv2reXAhMX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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