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马从不吃回头草啊。
可是在这个人身上,我破了多少例了。
「因为你啊。」
我用着最轻松的语调,说出了他最希冀的答案。
因为你啊。
时间的洪流呼啸奔涌。
在我二十三岁即将结束的这一年,我忽然看清了自己的内心。
那人眼里的光倏然亮了起来。
他一把将我抱到自己腿上,摸着我的脸的手,克制又急切。
额头相抵,呼吸缠绵。
他平息着,仿佛有了底气,「今晚那男的是谁?」
「……在海市认识的。」
「你让他搂你腰?」
「当时没注意。」只顾着笑了。
「陈妙妙。」
「啊?」
「我和他谁帅?」
我抚着面前这人的五官,是我最熟悉不过的,锋利剑眉、狭长眼眸、高鼻薄唇,明明是精致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是桀骜不驯,他身上的男人味是相同年纪的男孩无法比拟的,用他迷妹们的话来说,他身上撒发出来的荷尔蒙随时会叫人腿软。
「当然是你帅。」
为了今后杜绝这种傻逼问题,我决定改变我的审美了。
「真的?」
「真的。」
他笑起来,「真觉得我帅?」
「床上更帅。」
「草!陈妙,今晚给老子好好受着……」
看吧,这才是林归。
又野又烈,像匹野蛮的骏马。
10
大年三十,天刚刚擦黑。
外面的车流逐渐停歇,行人几乎没有。
整座城市像被按下开关键,一瞬间被万家灯火点亮。
门口对联红红火火,福字倒着粘,代表福到了。
桌子上摆放着瓜子花生,糖果巧克力,还有坚果各种年货。
爸妈在餐桌上包饺子,我和林归被分配到厨房做年夜饭。
鱼被丢在锅里滋拉作响,我在另一个灶台边回头看他,他正在认真放佐料。
很多刚认识的人,会无法想象我们在一起是怎么过日子的。
其实就是这样,平凡烟火,最最真实的生活。
我把锅里素菜盛出来,戴着围裙来到他身后。
从背后抱住他的时候,他正好闲下手来。
北方冬日的室内,暖气很足,又在厨房,他只穿了件简单的 T 恤。
他一把将我抱起。
薄薄肌肉鼓起,是女生们最喜欢的弧度。
我揽着他的脖子,低头亲了亲面前的人。
他抚着我肩背的手正用了力,是准备进行深吻的节奏。
这个时候门关一动,我爸不合时宜地开了厨房的门。
「……」
略显尴尬。
三人都没说话,我想下来,林归却不放手。
我爸把篦子上的饺子放下,朝林归抛去了个眼神。
我和林归的关系还没和家长公开,现在我爸那明了的一笑,我已经能想象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了。
果然,当我爸先出去,我和林归后一步出去的时候,不仅我妈已经知道了这事,就连远在国外的林归爸妈也已经知道了。
有时候吧,家长们的速度是真够快的。
林归爸妈的视频电话来得很快,四个人高高兴兴去聊这事儿。
我跟林归对视一眼,准备继续回厨房做饭。
我走在林归身后,临进门时,我隐隐约约听见,视频里林家爸妈的话。
「……不枉我们出这趟远门给他创造机会啊,臭小子真给力……」
我了然,原来是这么回事。
你爹妈还是你爹妈。
就连筹谋都更胜一筹。
演得自然而然,妙啊!
菜其实已经做得差不多了,最后一道硬菜要留给我爸做。
鱼在锅里咕嘟咕嘟,把锅盖顶起来又放下。
我下了饺子,等那边视频结束我爸来做最后一道菜。
八点整,所有的菜都已上了桌,白酒、红酒都已到位。
电视里春晚准时开始。
伴着喜庆的声音,四只酒杯叮叮当当碰到一起。
视频那头的林归父母用洋酒代替白酒,一饮而尽。
年味不是越过越淡,而是看和谁在一起过年。
父母,好友,爱人。
用仪式装点,用习俗蔓延。
这才是年。
十点半的时候,酒足饭饱。
林归的电话响起来,是金元打来的。
林归喝了酒,不能开车,是以金元过来接我们。
给老两口腾个地儿,和年轻人出去玩会儿。
林归家在西山脚下有处老宅子,那地方没人住,后来就变成了每年过年囤货的地方。
这座北方的超一线城市早就禁了烟花爆竹,只有在政府规定的道路口才可以燃放,正好西郊属于可燃放区。
一大群人浩浩荡荡,从老宅子里把提前买好的各种鞭炮、烟花一一搬出来。
十一点五十五分,大家伙儿兴致高昂。
不远处的楼墙上传来钟声。
咚——
咚——
是新年的倒数计时。
掐着这个声音,在这一年的最后一秒钟,金元点燃了最大的烟火。
「新年快乐!」
「过年好!」
深蓝夜空下,寒星几颗,是此起彼伏的开心和快乐。
二十多岁的一群人,还和小时候一样,看着这烟火人间,兴致丝毫不减。
「新春快乐,」他转过头来,眼里装着绽放星火,「妙妙。」
「新春快乐,归哥。」我笑起来,风情满怀。
用小时候最熟悉,长大后再也没叫过的,久违的称呼,唤他。
性感喉结狠狠滑动,我看到他脸上的笑容。
带着痞,带着纵,还有独属于这个人的沉迷。
无人照拂的黑暗角落,他将我抵在墙上,吻从热切变得温柔。
漫天烟火,他说:「我爱你。」
我不知道我多久没有哭过。
在这样的时刻,我的眼里蓄了液体。
我搂紧他,在一声又一声的灿烂里,在他耳边轻声说:「时间告诉我,我也爱你。」
我知道,这次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番外:方嘉宇
皑皑白雪,晃人眼。
那个人的笑容,比雪还要晃眼。
褪去精致妆容,换掉轻熟装束。
此时的那个人,就像个最简单的小女孩,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北方的冬天真冷啊。
可在她出现在我面前,朝着发呆的我喊「方嘉宇」的时候,我的世界就暖和了起来。
那天的她,就像阴沉沉的天空突然出现的太阳。
带着浓烈和真实,强势地闯入了我白茫茫的世界。
二十岁的心动,来得猛烈,又声势浩大。
我甚至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
月色与雪色之间,她是第三种绝色。
在海市时对她的好感,全然变成无可言说的爱恋。
我这人,看着懵懂乖巧,可也最明白对于自己已经确定的事情,定要先行一步,早做打算。
她这么好,我怎么能让别人抢了先。
酒店门前,霓虹灯下,雪色与夜色之间。
她的眼睛很亮,像掺了银河的水。
她的每一声笑,都是我开心的源泉。
我准备告诉她。
我喜欢她。
打直球,或者说莽撞,是我这个年纪最美好的并且极容易被漂亮姐姐原谅的优势。
她会喜欢我吗?
我这么想着的时候,被一群陌生的人打断。
有个男人拉她的手!
怎么还有个男人扛着她飞!
草啊!
我还没告白啊!
我准备奋起直追,又被另外一个男人拦住了去路!
在一群人的围攻之下,我眼睁睁看着她被那个男人扛进一辆车里,关上车门!
啊!
简直要气死!
这到底是哪儿突然冒出来的一群又臭又糙的野蛮老爷们儿啊!
后来,我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去找她,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
她口中的男朋友在马路边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像是随时会冲上来跟我干一架。
我记得他!
那晚就是他扛走了陈妙!
他黑衣黑裤,外面套了件黑色大衣,一身冷冽站在路边。
我瞅了眼他的头发。
是极短的板寸。
板寸最挑人。
可他五官精细,脸部轮廓冷硬,硬生生把板寸衬成了颇为完美的发型。
好吧,我承认,外表看起来,和她很般配。
就是不知道品性怎么样。
看起来那么傲,会对她好吗?
哎。
我叹口气。
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她男朋友不知道的情况下悄悄勾引她呀。
最终,我跟着父母离开了这座有她的城市。
我的恋爱,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委屈的失恋宝宝永远也不会知道,正是因为他的出现,以及明晃晃的直球,才让某人彻底憋不住,跑出去把一切摊了牌。
所有试探都褪去,才是干干净净、完完整整的爱意。
番外:宋松篇
这张脸,是我最大的利器。
我很早就知道。
从小,我的身边就不缺女孩子的追捧。
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纪,我也和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人一样,开始谈恋爱。
我没什么真心可付。
因为,我深感无趣。
上大学时,我和林归、金元分到了同一个宿舍,那时候我就经常听到陈妙的名字。
林归不怎么爱搭理其他同学的事儿,但金元是个极为热情的人。
在和金元处成兄弟的日子里,我从他的口中,听到了不少关于她的事。
拼拼凑凑成的画面,就是他们的从前。
她和林归最为要好,从小一起长大,两家父母关系极近,是以结婚时买的房子都在一起。
在他们的发小圈子里,他们几个发小和二人的父母一样,就希望他俩能成。
有发小的人,生活自然是热闹的。
三天两头的聚会必不可少。
是以,我偶尔也会在宿舍楼下见到等林归和金元的她。
陈妙这个人,怎么说呢,
满身风情。
尤其浅浅一抬眼,浅薄笑起来的时候。
不光是优越的相貌,还有别的什么东西。
她不需要去追逐什么,因为她就是光本身。
趋光,是人的本能。
我见过她几次,在校园里擦肩而过。
她从来都不认识我,因为她的身边,总是有太多优秀的异性。
和她的相识,是我耍了心眼的。
那时候,林归被单位外派到广州学习,我逮住这个空档,在和金元一起外出喝酒的局上,见到了那个人。
只要进入了她的视线,那就好办。
我平生第一次,像一只花孔雀一样,开始有意识地展现自己的优势。
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
后来,我知道,我们其实是一样的人。
我很喜欢她。
在和她的相处中,我全然不像以前和别人相处的那个自己,在她面前,我既幼稚又懂事。
明明我们是一样的人啊。
可就是在这段没被看好的感情中,我逐渐明白了包容、理解,这些,全都是她教给我的。
我永远忘不了西山上的那一天。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星河璀璨,爱的人在身边。
我那时候以为,年轻的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
直到后来。
我才知道,原来我是这么混蛋的一个人。
对于李棉理的诱惑,我没有守住那条线。
李棉理是极爱纠缠的一个人,以前我在答应做她男朋友之后就发现了她这点,爱哭、爱闹、还喜欢事事管我。
认识李棉理,真是我最倒霉的一件事了。
我自认潇洒,快餐爱情当断即断,几乎没有纠葛,谁也不欠谁。
只有李棉理,短信、电话、制造的偶遇,各种轰炸。
后来,不知怎么的,又稀里糊涂通过了她的微信,稀里糊涂和她有了联系,稀里糊涂开始见了面。
真正意识到喜欢她喜欢到无法自拔,是在她毫不留恋地离开之后。
我承认,在这场爱情游戏中,我是那个最早动心的人。
我悄悄关注了她那么久啊。
从一开始,我就是她的不二臣,我理解她、疼惜她。
把以前的自傲和不甚在意通通丢掉。
可就是这样喜欢着她的我,在诱惑面前,还是犯了错。
就是这样,我的陈妙被我弄丢了。
她毫不留情,走向了更光明的地方。
她有一起长大的朋友,她有足以交心的挚友,她有忙忙碌碌的事业。
她的生活热热闹闹。
她回归了繁华。
徒留我一人在原地,体会相思为何种哀愁。
我记得她爱哼王菲的一首歌,那首歌里唱「还没陪你把红豆
熬成缠绵的伤口
可能从此以后
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我的陈妙,我还没有陪你一起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然后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后来,听说她和林归重归于好。
一直以来,我都把林归作为我最强劲的对手。
陈妙二十三年的人生里,他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尽管别人都说,她不喜欢他,太过可惜。
可我知道,林归的隐忍、坚持、真心、守护,这些全是他藏在不羁外表下的反差魅力。
我忌惮的,从来不是青梅竹马的身份。
而是,同样作为男人,我知道林归的这些品质,在岁月长河中终将闪闪发光,成为吸引陈妙心动最大的资本。
皮囊,让人一见钟情,
品质,让人天长地久。
陈妙最憧憬的那个天长地久。
番外:沈诗诗
「我太急了。」我说。
李棉理坐在我旁边也哀哀戚戚,我们两个一对失意人。
我图谋林归已经很久了。
从我入单位第一天,见到他的第一眼起,
我就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追到手。
情况很乐观。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
我势在必得。
春风化雨,是我给的温柔。
我不动声色,将计划悄然进行。
盼望着有一天百炼钢能成绕指柔。
直到我见到他喜欢的那个人,陈妙。
我和李棉理是一个寝室的室友,我们大三的时候,不知道她从什么途径认识了宋松,成了宋松的女朋友。
宋松我知道。
女生宿舍总爱聊帅哥,我们刚入学的时候,宋松的大名就成天流传在女生们的口中。
后来没几天,李棉理就被甩了。
她时刻关注着宋松的消息。
宋松空窗了很长一段时间。
几个月后,他有了新的恋情。
李棉理抽丝剥茧,甚至找到了那个女生公开的社交平台。
每天像个侦探,去阅读理解那个女生偶尔发的图片或动态。
彼时,我还不知道,她会是我以后最大的劲敌。
林归喜欢的人不喜欢他,是我认识林归以后,旁敲侧击从别人那里打听来的。
林归的能力很卓越。
年纪轻轻就扛起了我们院里的大旗。
他身上的每一点都在深深吸引着我。
低调,优秀,像松柏,如月光。
光不强烈,但如梦似幻。
我想过,是怎样不长眼的女生,能拒绝得了这样的林归。
直到我见到陈妙。
她从容地走进林归的家里,像个天然的女主人一样招待我。
明艳大气的美,是扑面而来的美貌冲击。
唯有牡丹真国色,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她热烈又雍容,眼里不经意间流转过的,是与众不同的傲气。
我以为她这样的人,被人捧着、宠着、惯着,定会骄纵无比,
可她一开口,便是周全的礼数。
对,是我忘了,她艳丽,气质却不妖娆,是我将这样的印象先入为主了。
第二次遇见她,是在拍拍手大排档。
宋松站在她面前。
她眼里装着夜间万物,可唯独没有宋松。
我抿了抿唇,明白了这个女人的无情。
任何男人都不在她眼中。
这样的人,不会被任何人束缚。
有时无情最有情。
无情的人一旦付出真心,便是至纯的爱意。
谁不会被吸引?
我心中的势在必得有些摇摇欲坠。
我难免加快了自己攻略林归的步伐。
我的心境起了波澜,有点急了。
于是,在我们单位大门口再次遇见陈妙的时候,我做了一个错误又愚蠢的决定。
初雪,夜晚。
我发消息给林归,我说我帮你。
我让他利用我来刺激陈妙。
我以为他不会答应。
却在很久以后,收到了一句「好」。
我敲了敲手机屏,心里有些兴奋。
近水楼台,最好施展。
我会逐渐让他接受我,喜欢上我。
我们一起参加他朋友的聚会,不动声色地和陈妙偶遇。
以前肢体上的谨小慎微,变成如今我可以大胆地挽着他的臂弯,和他对视,给他夹菜,冲着他明媚地笑。
谁也不知道陈妙心里怎么想的。
一开始她笑靥如花,后来视而不见。
直到最后,彻底无视。
谁也没想到,最后刺激到的不是陈妙,而是林归。
我家在隔壁城市,临近年关我也没回家,就为了在一年的最后关头能将林归彻底拿下。
二十九的晚上,我跟随林归一起出席他发小圈的聚会。
那天晚上,我终于明白。
二十三年的情,真不是我想撼动就能轻易被撼动的。
我也终于知道,我再也不会有机会了。
到底,还是那个女人棋高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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