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打满算,一周没有见面。
天气愈加寒冷,街上的行人不少已经裹上了羽绒服,苍灰色的天空蠢蠢欲动——气象台报道,今日有雪。
下午不到四点我就回了家,刚进家门就接到云九的电话。
窗外开始飘起雪花,九姐在那边说,有姐妹约了一起吃火锅。
我应下,表示五点会准时到。
我对着镜子补了个妆,换了身衣裳,四点半的时候开车往约定地点走。
姐妹们的聚会,着实是没有烦恼的,开开心心的时间最不经过,一眨眼就到了九点。
散伙各自回家,送星余和云九上车的时候,星姐降下车窗,安抚性地拍了拍我的头。
至于我九姐,眼里只有星余姐姐一个,见她收回了手,毫不留情地将车开了出去,连句再见都没留给我。
话多的时候是真多,冷漠的时候是真冷漠,呵!女人!
我踩着平底筒靴在门前站定,在密码板上刚输了一个数字,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
「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儿?」
「等你。」
「没人约你出去?」
林归默了下,才说道:「有,我没去。」
林归的表情被我收进眼里,我了然,沈诗诗没约出去人,应该是直接电话或者微信说明了自己的心意。
「妙。」我不着痕迹地躲开他准备牵我的手,换了拖鞋坐到沙发上。
「林归啊,我最近请假了,要去趟外地,我已经跟我爸妈说了,有需要的直接给你打电话,你去我家拿一趟,啊。」
他关了门自然地坐到我旁边,「怎么突然去外地?公干?」
「私事儿,请了假的。」
「好吧。」他突然起身将我抵在沙发上,唇瓣即将准确捕捉我的时,我偏开了头,他的吻落到了我的耳侧。
我把他的身体推开了一点,看着他的眼睛,「咱俩一直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不合适。」
他蹙起了眉,「怎么不合适?你单身,我也单身,碍得着谁的事?」
我其实知道他怎么想的。
无非就是,身体习惯了,心理早晚也会习惯的。
习惯这东西是真有点可怕的。
就他那张脸,帅也是帅的,但没长在我的点上,可看了二十多年,又有了最亲密的关系,看久了就算没对眼,感觉也还行。
我俩正处于一种奇怪氛围的时候,林归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连续发来几条微信的声音。
林归在我面前,手机一向是没有秘密的,可这次不同,当他看到消息的时候,一下子熄了屏装进了口袋。
亲密的行为没有再进行下去,他从我身上下来,或许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藏手机的动作有点欲盖弥彰,他兀自咳了声去饮水机前给自己倒了杯水。
我没看他,直接往我的卧室走去。
「我有点累了,你等会自己回。」说罢,我关上了房门。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地翻看了会手机,在听到大门被关上的时候,像是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悄悄流失,我盯着虚空处发了会愣,睡意逐渐泛起。
第二天醒来时,床头的夜光灯显示凌晨四点十分。
我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原本我订的票是下午三点去往海市的高铁,我退了票,换成了最早的一班车。
随便收拾了一下,拿了几件换洗衣物,鸭舌帽和口罩把我大半张脸都包裹起来。
出门时我望了一眼对面的大门,房子的主人大概率正陷入沉睡。
两个小时后到达海市,我将常用的手机关机扔进包里,然后换上我昨天请假后到商场买的新机子。
海市气候湿润,比起我们的城市,要暖和得多。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开心。
我吸了口气,这地方人杰地灵,必须好好玩几天。
我躺在酒店柔软的大床上,温润的风顺着大开的落地阳台吹进来。
我翻了个身,正和新加的帅哥聊天。
对于我这种人来说,艳遇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
出去逛个街、喝个咖啡,随意地在海边走走,或者是在景区买瓶矿泉水,都会有男性过来搭讪。
我都是看人给微信。
微信是我用买新手机时送的新手机卡办的,上面拢共也就几个人,都是到海市以后才加的,全是单身高质量男性。
但我这人属实比较懒,有的聊几句觉得没啥意思我就不会再接着往下聊,然后对方剩下的时间就是每天给我给我发早安、午安和晚安。
现在正在聊的这个是个男大学生,幽默风趣有思想,在一众只有脸没有脑子的男性中脱颖而出。
啧,老海王了。
对方想要明天送我去车站,我欣然应允。
第二天在帅哥的陪伴下,我坐上了回家的列车。
回来之后,一切都和我预想的一样。
林归和沈诗诗在一起了。
当林归和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没有丝毫意外,我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恭喜啊。」我说。
笑容得体。
林归看了我很久,不知想从我脸上看出点什么,最终转身离去。
他走后,我收起脸上的笑,疲惫地窝在了沙发上。
在和林归重新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有什么东西和之前明显地不一样了,我知道自己的心隐隐已经有了逐渐打开的趋势。
可是就在那天晚上林归关上大门的那一刻,那东西消失殆尽了。
患得患失的心门重新关上。
浓香艳笑,重回风月人间。
8
我有意回避林归和沈诗诗二人的关系,繁华的城市这么大,可偏偏每次都能碰上。
我起初会为这样的巧合沉默,到后来已经能坦然对他们在外人面前的小动作视而不见。
年关将至,跳蚤攒了个局,准备在大年二十九那天辞旧迎新,这是每年都会进行的活动。
群里的消息疯狂刷屏,我退出后给跳蚤去了个电话。
聚会我不打算去了,我就算再没心没肺,也不想给自己徒增烦恼。
宋松和林归,我一个都不想见。
二十九那天,我睡到日上三竿,外面的天阴沉沉的,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雪。
左右没什么事,我打算回爸妈家一趟。
我拎着钥匙无聊地走进电梯,接到了一个没有想到的人会打来的视频电话。
视频那头的人裹着厚厚的黑色羽绒服,下巴埋进毛衣领子里,短发被风吹得凌乱,一张脸白得过分,鼻尖还透着点红,像是刚擤过鼻涕的样子。
「你们这儿好冷啊!」尽管穿着羽绒服,他还是被冻得瑟瑟发抖。
我被他的样子逗笑了,「怎么跑这边儿来了?」
「我爸妈今年要在这边过年,就把我也打包带来了。」
「你在哪呀陈妙?可以来接我吗?我爸妈去拜访朋友了,他们都不带我玩。」
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蹲在马路牙子上看着行色匆匆的人群发呆,两只手都插到羽绒服口袋里,往日鲜活的少年此刻像个小呆鸭子。
「方嘉宇。」我叫他。
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方嘉宇抬头看过来,看到我的那一刻,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噌一下站起来,举着手朝我用力挥了挥。
那笑眯眯的模样干净清爽,让我想起在海市刚见到他的样子。
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以后,那个新微信号上的人都被我删了,包括那个聊得来的男大学生方嘉宇。
无聊时的消遣,不必带进生活。
是方嘉宇又重新加了回来,年下的磨人技术让我头疼,看着备注里那一句句撒娇的话,终究是没抵挡住,同意了他的好友请求。
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来我是小号,在他的再一次撒娇攻势下,我用自己常用的账号加了他。
偶尔他会和我分享一些有趣的事,他在学校的,他爸妈的。
我工作没有那么闲,有时候也就是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很多时候都会忘记,他有时候会哭唧唧地控诉我的冷漠,第二天就又恢复成原来活力满满的样子继续和我分享生活。
我把这归咎于男大学生的热情。
年关总是很忙的,从海市回来以后,除了刚开始的一礼拜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几句,后来我就沉浸在繁忙的工作中,完全忘记了这位年轻的小朋友。
他撒欢儿似的跑到我面前,上下看了看,说道:「陈妙,你怎么看起来比我还小好几岁?」
本来想着回爸妈家,我没化妆就出了门,牛仔裤球鞋羽绒服随便捞起就上了身,也没刻意打扮。
「你素颜真好看,比我那些艺术学院的女同学化了妆还要好看。」
「你看咱俩穿得像不像?别人看到会不会以为我和你是情侣呀?」
他像个小话痨,一边走一边嘴就没停过。
在我终于受不了的时候,我一把揪住他胸前的羽绒服,捂住了他的嘴。
他一脸蒙圈地弯着腰,似乎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扑闪了几下,竟然鬼使神差地吐出舌尖舔了下我的掌心!
要命!
我快速收了手,吼他:「方嘉宇!」
他还是那副呆呆愣愣的傻样子,我那一声吼仿佛叫醒了他,他的脸和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我咬了咬牙,扔下他独自往来时的路走去。
「陈妙!」
我闷头往前走,完全不理会身后的叫喊声。
直到我的胳膊被他一把拉住。
他着急地解释,说的话有些语无伦次,「对不起,我……哎!你打我吧!我也不知道当时在想什么,真的陈妙,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本来很生气,本来决定以后再也不会搭理这个人的,可是看着他因为慌乱泛起水光的眼睛,突然就心软了——他是真的快急哭了。
我狠狠抡了他一拳,「你是不是只长个子不长脑子?!」
他低下头,看着像乖乖受气的小媳妇儿,「我错了……」
靠!
这谁顶得住啊!
我撇过头打算缓缓。
谁知他又用那双眼睛看着我,说:「你别生气了好吗?」
我:「……」
「方嘉宇!」
「我在……」
……
方嘉宇简直太吵了,还比谁都爱闹,拉着我转了好几个地方,把周围几个地标性建筑都逛遍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跟在他后面,恨不得他能原地消失,从此以后再不相见。
小兔崽子热情高涨,一点都看不出来之前还在视频里头冷得吸鼻涕。
路灯依此亮起,霓虹映射街道。
我拎着方嘉宇扔到副驾上,屏蔽一切他的话语和动作,一脚油门送他回了他下榻的酒店。
他抱着肥大的羽绒服赖在我车上,「我想送你回家。」
「好吗?好不好?你拉着我回去,然后我再打车回来。」
我无力:「下去!」
「不要嘛……」
「下去!给我走!」
我拉开他那边的车门,迅速将人一推,方嘉宇抱着黑色的羽绒服蒙在原地。
一个喷嚏把他打醒,他才反应过来,赶紧把外套穿上。
我降下车窗,赶他:「赶紧进去……」
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截断,「下雪了,陈妙。」
他抬头望着天空,黄色光线下,细雪纷纷扬扬,说下就下了起来。
趁我不注意,他拉开驾驶座的门,把我也拉了下来。
「方嘉宇!你烦死了!」
话是这么说,其实我心里也痛快,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自由自在地穿着休闲装在雪地里撒过野。
没见过雪的南方孩子像个傻二哈似的又蹦又跳,绕着酒店前面的停车场跑了好几圈,路过的人都跟看傻子似的看着他。
我嫌弃地撇撇嘴,瞅瞅这没出息的样儿。
「陈妙,我好开心啊!」傻二哈蹦跶到我面前,「我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雪!真就跟鹅毛似的!」
「你别笑啊,你笑什么啊?」
太傻了我天。
我揪着他外套弯着腰笑得喘不过来气。
「你笑什么啊坏姐姐,我不就没见过雪嘛?」他长手一把捞过我,隔着厚重的羽绒服掐了把我的腰。
「哈哈哈哈哈。」眼泪都出来了。
漫天雪色,昏黄灯光。
笑闹着的我突然看到酒店门前站着的那个身影。
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隐于夜色里。
唯右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猩红一点,彰显着主人的存在。
我直起身子,与黑暗中的他对视。
我知道他在看我。
透过风雪,我看到拿着一瓶饮料从酒店大门出来的沈诗诗。
我背过身,对方嘉宇说道:「我回了。」
一直和方嘉宇在一起,看到林归我才想起来,金元今儿攒的的局就定在这个酒店。
刚准备上车被后面一个人攥住了手腕,我以为是方嘉宇,刚想回头说他两句,发现是很久未见的宋松。
啊,真的好烦。
这些破几把事。
能不能给姐爪巴啊。
「滚。」我轻抬眼皮,眼神冷漠。
宋松没松开我,只是说道:「妙妙,你也看到了,林归也不是什么好的,变心变得比谁都快,还带着新女人来你们发小的聚会上。」
哟,长本事了,会在背后说人坏话了。
「那也总比你偷腥强吧。」我似笑非笑。
他脸色一瞬煞白,「我真不会了,原谅我。」
「回头草我从来不吃。」重蹈覆辙的事傻子才会干。
「那林归呢?」宋松眼睛紧紧盯着我。
我笑了。
宋松从和我在一起开始,就很在意林归的存在,到现在,两个人我谁都不稀罕了,他还是要和林归比。
这么在意林归,你俩咋不去过呢。
「得了,别闹了,姐该回家了。」我摇摇还未被松开的手。
宋松腮帮子鼓了鼓,肚子里憋了口气儿出不来,但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松开我放我回家。
还没等我转过身呢,又有另一人强势地直接把我扛了起来。
md!
林归!
乱哄哄的一阵,只听着好几句不成调的话在后边响起。
「诶!」
「陈妙!」
「妈呀!」
「林归你有病啊!把她放下!」
「卧槽!」
……
我勉力抬头看向后方,宋松怒目,方嘉宇着急想跟上来被金元拦住,沈诗诗站在原地,其他的几个朋友已经惊呆。
……
这到底是什么突如其来的修罗场剧情啊喂!!
9
我的车被抛下了。
林归给车门上了锁,我狠狠踹了他一脚。
因为父母家都离得近,我打电话给金元让他给我把车开回去。
回眼去看那人,他隐在黑暗中,仍像一头蛰伏的兽。
「你是不是有病?」
我问他。
他抵了抵后槽牙,伸手掏了支烟出来,似乎是想到我还在场,烟体在修长手指间转了一圈,又被扔回去。
「我摊牌了。」他说,「我和沈诗诗是假的。」
「初雪那天沈诗诗给我发消息说让我拿她试探你,我他妈估计当时也魔怔了,当着你的面把手机拿开。」
「我那时候脑子被驴踢了可能,你去海市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你,脑子一热就答应了她。」
我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他的意思。
他抓了把自己的短发,声音吐出来时有些小心翼翼,像希冀着什么,「你……今天为什么没来?」
窗外雪越下越大,月华无双。
世界被覆盖上崭新的洁白,在腊月二十九的夜晚迎来新的盛景。
好马从不吃回头草啊。
可是在这个人身上,我破了多少例了。
「因为你啊。」
我用着最轻松的语调,说出了他最希冀的答案。
因为你啊。
时间的洪流呼啸奔涌。
在我二十三岁即将结束的这一年,我忽然看清了自己的内心。
那人眼里的光倏然亮了起来。
他一把将我抱到自己腿上,摸着我的脸的手,克制又急切。
额头相抵,呼吸缠绵。
他平息着,仿佛有了底气,「今晚那男的是谁?」
「……在海市认识的。」
「你让他搂你腰?」
「当时没注意。」只顾着笑了。
「陈妙妙。」
「啊?」
「我和他谁帅?」
我抚着面前这人的五官,是我最熟悉不过的,锋利剑眉、狭长眼眸、高鼻薄唇,明明是精致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是桀骜不驯,他身上的男人味是相同年纪的男孩无法比拟的,用他迷妹们的话来说,他身上撒发出来的荷尔蒙随时会叫人腿软。
「当然是你帅。」
为了今后杜绝这种傻逼问题,我决定改变我的审美了。
「真的?」
「真的。」
他笑起来,「真觉得我帅?」
「床上更帅。」
「草!陈妙,今晚给老子好好受着……」
看吧,这才是林归。
又野又烈,像匹野蛮的骏马。
10
大年三十,天刚刚擦黑。
外面的车流逐渐停歇,行人几乎没有。
整座城市像被按下开关键,一瞬间被万家灯火点亮。
门口对联红红火火,福字倒着粘,代表福到了。
桌子上摆放着瓜子花生,糖果巧克力,还有坚果各种年货。
爸妈在餐桌上包饺子,我和林归被分配到厨房做年夜饭。
鱼被丢在锅里滋拉作响,我在另一个灶台边回头看他,他正在认真放佐料。
很多刚认识的人,会无法想象我们在一起是怎么过日子的。
其实就是这样,平凡烟火,最最真实的生活。
我把锅里素菜盛出来,戴着围裙来到他身后。
从背后抱住他的时候,他正好闲下手来。
北方冬日的室内,暖气很足,又在厨房,他只穿了件简单的 T 恤。
他一把将我抱起。
薄薄肌肉鼓起,是女生们最喜欢的弧度。
我揽着他的脖子,低头亲了亲面前的人。
他抚着我肩背的手正用了力,是准备进行深吻的节奏。
这个时候门关一动,我爸不合时宜地开了厨房的门。
「……」
略显尴尬。
三人都没说话,我想下来,林归却不放手。
我爸把篦子上的饺子放下,朝林归抛去了个眼神。
我和林归的关系还没和家长公开,现在我爸那明了的一笑,我已经能想象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了。
果然,当我爸先出去,我和林归后一步出去的时候,不仅我妈已经知道了这事,就连远在国外的林归爸妈也已经知道了。
有时候吧,家长们的速度是真够快的。
林归爸妈的视频电话来得很快,四个人高高兴兴去聊这事儿。
我跟林归对视一眼,准备继续回厨房做饭。
我走在林归身后,临进门时,我隐隐约约听见,视频里林家爸妈的话。
「……不枉我们出这趟远门给他创造机会啊,臭小子真给力……」
我了然,原来是这么回事。
你爹妈还是你爹妈。
就连筹谋都更胜一筹。
演得自然而然,妙啊!
菜其实已经做得差不多了,最后一道硬菜要留给我爸做。
鱼在锅里咕嘟咕嘟,把锅盖顶起来又放下。
我下了饺子,等那边视频结束我爸来做最后一道菜。
八点整,所有的菜都已上了桌,白酒、红酒都已到位。
电视里春晚准时开始。
伴着喜庆的声音,四只酒杯叮叮当当碰到一起。
视频那头的林归父母用洋酒代替白酒,一饮而尽。
年味不是越过越淡,而是看和谁在一起过年。
父母,好友,爱人。
用仪式装点,用习俗蔓延。
这才是年。
十点半的时候,酒足饭饱。
林归的电话响起来,是金元打来的。
林归喝了酒,不能开车,是以金元过来接我们。
给老两口腾个地儿,和年轻人出去玩会儿。
林归家在西山脚下有处老宅子,那地方没人住,后来就变成了每年过年囤货的地方。
这座北方的超一线城市早就禁了烟花爆竹,只有在政府规定的道路口才可以燃放,正好西郊属于可燃放区。
一大群人浩浩荡荡,从老宅子里把提前买好的各种鞭炮、烟花一一搬出来。
十一点五十五分,大家伙儿兴致高昂。
不远处的楼墙上传来钟声。
咚——
咚——
是新年的倒数计时。
掐着这个声音,在这一年的最后一秒钟,金元点燃了最大的烟火。
「新年快乐!」
「过年好!」
深蓝夜空下,寒星几颗,是此起彼伏的开心和快乐。
二十多岁的一群人,还和小时候一样,看着这烟火人间,兴致丝毫不减。
「新春快乐,」他转过头来,眼里装着绽放星火,「妙妙。」
「新春快乐,归哥。」我笑起来,风情满怀。
用小时候最熟悉,长大后再也没叫过的,久违的称呼,唤他。
性感喉结狠狠滑动,我看到他脸上的笑容。
带着痞,带着纵,还有独属于这个人的沉迷。
无人照拂的黑暗角落,他将我抵在墙上,吻从热切变得温柔。
漫天烟火,他说:「我爱你。」
我不知道我多久没有哭过。
在这样的时刻,我的眼里蓄了液体。
我搂紧他,在一声又一声的灿烂里,在他耳边轻声说:「时间告诉我,我也爱你。」
我知道,这次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番外:方嘉宇
皑皑白雪,晃人眼。
那个人的笑容,比雪还要晃眼。
褪去精致妆容,换掉轻熟装束。
此时的那个人,就像个最简单的小女孩,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北方的冬天真冷啊。
可在她出现在我面前,朝着发呆的我喊「方嘉宇」的时候,我的世界就暖和了起来。
那天的她,就像阴沉沉的天空突然出现的太阳。
带着浓烈和真实,强势地闯入了我白茫茫的世界。
二十岁的心动,来得猛烈,又声势浩大。
我甚至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
月色与雪色之间,她是第三种绝色。
在海市时对她的好感,全然变成无可言说的爱恋。
我这人,看着懵懂乖巧,可也最明白对于自己已经确定的事情,定要先行一步,早做打算。
她这么好,我怎么能让别人抢了先。
酒店门前,霓虹灯下,雪色与夜色之间。
她的眼睛很亮,像掺了银河的水。
她的每一声笑,都是我开心的源泉。
我准备告诉她。
我喜欢她。
打直球,或者说莽撞,是我这个年纪最美好的并且极容易被漂亮姐姐原谅的优势。
她会喜欢我吗?
我这么想着的时候,被一群陌生的人打断。
有个男人拉她的手!
怎么还有个男人扛着她飞!
草啊!
我还没告白啊!
我准备奋起直追,又被另外一个男人拦住了去路!
在一群人的围攻之下,我眼睁睁看着她被那个男人扛进一辆车里,关上车门!
啊!
简直要气死!
这到底是哪儿突然冒出来的一群又臭又糙的野蛮老爷们儿啊!
后来,我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去找她,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
她口中的男朋友在马路边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像是随时会冲上来跟我干一架。
我记得他!
那晚就是他扛走了陈妙!
他黑衣黑裤,外面套了件黑色大衣,一身冷冽站在路边。
我瞅了眼他的头发。
是极短的板寸。
板寸最挑人。
可他五官精细,脸部轮廓冷硬,硬生生把板寸衬成了颇为完美的发型。
好吧,我承认,外表看起来,和她很般配。
就是不知道品性怎么样。
看起来那么傲,会对她好吗?
哎。
我叹口气。
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她男朋友不知道的情况下悄悄勾引她呀。
最终,我跟着父母离开了这座有她的城市。
我的恋爱,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委屈的失恋宝宝永远也不会知道,正是因为他的出现,以及明晃晃的直球,才让某人彻底憋不住,跑出去把一切摊了牌。
所有试探都褪去,才是干干净净、完完整整的爱意。
番外:宋松篇
这张脸,是我最大的利器。
我很早就知道。
从小,我的身边就不缺女孩子的追捧。
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纪,我也和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人一样,开始谈恋爱。
我没什么真心可付。
因为,我深感无趣。
上大学时,我和林归、金元分到了同一个宿舍,那时候我就经常听到陈妙的名字。
林归不怎么爱搭理其他同学的事儿,但金元是个极为热情的人。
在和金元处成兄弟的日子里,我从他的口中,听到了不少关于她的事。
拼拼凑凑成的画面,就是他们的从前。
她和林归最为要好,从小一起长大,两家父母关系极近,是以结婚时买的房子都在一起。
在他们的发小圈子里,他们几个发小和二人的父母一样,就希望他俩能成。
有发小的人,生活自然是热闹的。
三天两头的聚会必不可少。
是以,我偶尔也会在宿舍楼下见到等林归和金元的她。
陈妙这个人,怎么说呢,
满身风情。
尤其浅浅一抬眼,浅薄笑起来的时候。
不光是优越的相貌,还有别的什么东西。
她不需要去追逐什么,因为她就是光本身。
趋光,是人的本能。
我见过她几次,在校园里擦肩而过。
她从来都不认识我,因为她的身边,总是有太多优秀的异性。
和她的相识,是我耍了心眼的。
那时候,林归被单位外派到广州学习,我逮住这个空档,在和金元一起外出喝酒的局上,见到了那个人。
只要进入了她的视线,那就好办。
我平生第一次,像一只花孔雀一样,开始有意识地展现自己的优势。
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
后来,我知道,我们其实是一样的人。
我很喜欢她。
在和她的相处中,我全然不像以前和别人相处的那个自己,在她面前,我既幼稚又懂事。
明明我们是一样的人啊。
可就是在这段没被看好的感情中,我逐渐明白了包容、理解,这些,全都是她教给我的。
我永远忘不了西山上的那一天。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星河璀璨,爱的人在身边。
我那时候以为,年轻的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
直到后来。
我才知道,原来我是这么混蛋的一个人。
对于李棉理的诱惑,我没有守住那条线。
李棉理是极爱纠缠的一个人,以前我在答应做她男朋友之后就发现了她这点,爱哭、爱闹、还喜欢事事管我。
认识李棉理,真是我最倒霉的一件事了。
我自认潇洒,快餐爱情当断即断,几乎没有纠葛,谁也不欠谁。
只有李棉理,短信、电话、制造的偶遇,各种轰炸。
后来,不知怎么的,又稀里糊涂通过了她的微信,稀里糊涂和她有了联系,稀里糊涂开始见了面。
真正意识到喜欢她喜欢到无法自拔,是在她毫不留恋地离开之后。
我承认,在这场爱情游戏中,我是那个最早动心的人。
我悄悄关注了她那么久啊。
从一开始,我就是她的不二臣,我理解她、疼惜她。
把以前的自傲和不甚在意通通丢掉。
可就是这样喜欢着她的我,在诱惑面前,还是犯了错。
就是这样,我的陈妙被我弄丢了。
她毫不留情,走向了更光明的地方。
她有一起长大的朋友,她有足以交心的挚友,她有忙忙碌碌的事业。
她的生活热热闹闹。
她回归了繁华。
徒留我一人在原地,体会相思为何种哀愁。
我记得她爱哼王菲的一首歌,那首歌里唱「还没陪你把红豆
熬成缠绵的伤口
可能从此以后
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我的陈妙,我还没有陪你一起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然后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后来,听说她和林归重归于好。
一直以来,我都把林归作为我最强劲的对手。
陈妙二十三年的人生里,他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尽管别人都说,她不喜欢他,太过可惜。
可我知道,林归的隐忍、坚持、真心、守护,这些全是他藏在不羁外表下的反差魅力。
我忌惮的,从来不是青梅竹马的身份。
而是,同样作为男人,我知道林归的这些品质,在岁月长河中终将闪闪发光,成为吸引陈妙心动最大的资本。
皮囊,让人一见钟情,
品质,让人天长地久。
陈妙最憧憬的那个天长地久。
番外:沈诗诗
「我太急了。」我说。
李棉理坐在我旁边也哀哀戚戚,我们两个一对失意人。
我图谋林归已经很久了。
从我入单位第一天,见到他的第一眼起,
我就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追到手。
情况很乐观。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
我势在必得。
春风化雨,是我给的温柔。
我不动声色,将计划悄然进行。
盼望着有一天百炼钢能成绕指柔。
直到我见到他喜欢的那个人,陈妙。
我和李棉理是一个寝室的室友,我们大三的时候,不知道她从什么途径认识了宋松,成了宋松的女朋友。
宋松我知道。
女生宿舍总爱聊帅哥,我们刚入学的时候,宋松的大名就成天流传在女生们的口中。
后来没几天,李棉理就被甩了。
她时刻关注着宋松的消息。
宋松空窗了很长一段时间。
几个月后,他有了新的恋情。
李棉理抽丝剥茧,甚至找到了那个女生公开的社交平台。
每天像个侦探,去阅读理解那个女生偶尔发的图片或动态。
彼时,我还不知道,她会是我以后最大的劲敌。
林归喜欢的人不喜欢他,是我认识林归以后,旁敲侧击从别人那里打听来的。
林归的能力很卓越。
年纪轻轻就扛起了我们院里的大旗。
他身上的每一点都在深深吸引着我。
低调,优秀,像松柏,如月光。
光不强烈,但如梦似幻。
我想过,是怎样不长眼的女生,能拒绝得了这样的林归。
直到我见到陈妙。
她从容地走进林归的家里,像个天然的女主人一样招待我。
明艳大气的美,是扑面而来的美貌冲击。
唯有牡丹真国色,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她热烈又雍容,眼里不经意间流转过的,是与众不同的傲气。
我以为她这样的人,被人捧着、宠着、惯着,定会骄纵无比,
可她一开口,便是周全的礼数。
对,是我忘了,她艳丽,气质却不妖娆,是我将这样的印象先入为主了。
第二次遇见她,是在拍拍手大排档。
宋松站在她面前。
她眼里装着夜间万物,可唯独没有宋松。
我抿了抿唇,明白了这个女人的无情。
任何男人都不在她眼中。
这样的人,不会被任何人束缚。
有时无情最有情。
无情的人一旦付出真心,便是至纯的爱意。
谁不会被吸引?
我心中的势在必得有些摇摇欲坠。
我难免加快了自己攻略林归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