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上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好的婚姻要既能谈情,也能谈钱。我们不能否认,婚姻本身的一项职能就更合理地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了解婚内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本身也是一种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态度。

认清生活真相还能爱娃爱老公的,才是真爱。

今天,我们就来做个科普。

Part 1 这三类财产,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之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判断的关键点就在于取得财产的时间。

了解了这个概念,婚内财产也就很清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就是夫妻的婚内财产。

听到这里,你也许又会有新的疑问了:结婚前和结婚后,这个时间划分倒是很清楚,可是很多财产很难分清楚啊,一些财产在结婚之后被两人共同使用,会变成共同财产吗?

的确是,而且这也是最容易让大家觉得混乱的地方,因此,我们从生活中,挑出最常见的三类财产,来详细地看一看。

第 1 类财产,就是房子。房子不仅总价高、增值空间大,而且,在传统观念里,有房才有家。因此,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往往成为大家都会关注的对象。

之前我们说过,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本不管有没有双方名字,都是如此。

这种情况下,即使最终离婚,房本上没写名字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屋升值的部分进行分割。

另外需要提醒一点,如果在结婚之后,把之前的旧房子卖了,卖房的钱和夫妻的其他共同财产混在一起,并且把这笔钱用来买新房、家具和付装修费,那么,这套新房子也就变成了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第 2 类财产,也是在现在的家庭中很常见的,股票和基金等投资资产。

按照《婚姻法》的解释,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听着有点专业,给你举个例子。姗姗的先生喜欢炒股,结婚前就买了 5 万块股票。婚后,这部分股票涨到了 7 万块。多出来的这 2 万,就应该视作投资所得收益,属于他和姗姗两个人所有。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姗姗的先生婚后把工资卡里的部分结余投入股市,那这部分钱买的股票,都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是因为根据婚姻法,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工资视为夫妻公共财产。

所以,如果希望婚前投资能有明确划分,婚后有收入的银行卡和股票账户需要有明确的界限,不要混用。

第 3 类财产,则是银行存款。

对于婚前个人存款,只要能证明是结婚之前取得的,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现在多张卡之间互相转账,绑定多个金融投资账户的情况特别常见。如果这部分存款在婚后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了,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是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投入共同生活使用,因此这笔存款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比如大家一起出门去超市刷卡买买买、支付旅游费用,都可以被认定为「投入共同生活使用」。

或者把钱存进余额宝里进行了消费、获得了利息,也会进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Part 2 这四类资产,仍然是个人专属财产

刚刚,我们提到了三类资产,即使它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两个人结婚之后,它们也可以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那么,有没有什么财产,是专属于我们一个人的呢?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四类,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的情况。

第 1 类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什么是专用的生活用品?它是指显而易见自己用得上,可是对方用不上的生活用品,具有严格的个人性质。比如,个人的衣帽、鞋袜等等,对方肯定用不上。

第 2 类是婚后一方专用的工作或学习财产。

这个指的是,夫妻任何一方从事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举个例子,考古专业出身的小林,在平常工作中会用到的探测仪器、挖掘清理工具等,都是他的个人财产。

另外,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奖章、荣誉奖品也属于个人,比如阿华在今年获得的三八红旗手奖章,仅属于她个人所有。

第 3 类则和父母有关。

两个人结婚买房子,是父母出的钱,那么这套房子该属于谁呢?

结婚之前,如果买房子是父母出的钱,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了,这套房子是赠与两个人的,否则都应该认定为这套房子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

结婚之后,再由父母出钱买房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那么仍然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和上面这类相似的,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得了遗嘱或合同中明确说明归属一方的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也没有处置的权利。

比如比较戏剧化的情况下,远方亲戚突然出现,赠与你一大笔遗产,那这部分财产就是你单方专属的财产。

Part 3 孩子名下的财产,是他的那就是他的

最后,我们再来聊一个非常实际的话题,如果家中有孩子,财产分割可能会遇到哪些情况。

夏夏和小宇两个人三年之前结婚,很快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考虑到女儿的成长,他们决定把旧房卖掉,换了一套更大的,并把新房登记到了女儿的名下。

可惜不久后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夏夏认为,这套房子虽然登记在女儿名下,但是是她和小宇两个人婚后共同买房、共同还贷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你觉得这套房子,夏夏可以分吗?

事实上是不可以分的。为什么呢?

因为这套房子已在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登记在了女儿的名下,法律上已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了,而不是夏夏和小宇的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我们再看另外一种情况:买房的时候,这套房子没有登记在女儿名下,等到夏夏和小宇离婚的时候,两个人才决定把房子分给自己的女儿。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小宇反悔了,向法院提出,想要撤销对这套房子的赠与。那么,他可以成功吗?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在离婚中,双方将共同财产,比如房子,赠与给自己子女的这个行为,和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内容是结合在一起的,是一个整体决定。如果之前的都是各方自愿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仔细想,如果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像小宇这样将财产赠与给子女之后,再想反悔,不仅不诚实,更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类似的情况,比如婚姻中家长为孩子买了投资型的保险,设定了受益人为孩子。那么在离婚时,这份保险也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这些法律规定,也是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孩子的权益,值得我们了解。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新内容,一起总结一下。

今天聊的是婚内财产。和婚前财产对应,婚内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也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对于房子、股票资产和存款这类财产,之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之后可能由于共同还贷、婚姻期间产生收益、投入共同生活使用等原因,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

而对于个人的生活用品,工作和学习财产,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且登记在 TA 名下的,以及明确赠予或合同中明确说明归属一方的财产,都是属于个人的,无法进行分割。

最后,如果出现房产登记在了孩子名下、或者将房产赠与孩子的情况,这类资产是属于孩子的,也无法进行分割。

当然,在了解了这些话题之后,更希望的是大家能坦坦荡荡关注钱的问题,为更加亲密的感情打下良好基础。备案号:YXA1bQKXXkmcxGyvMklubo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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