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没有男主把女主当情人(替身)(玩玩而已),以为女主对他情根深种,但是女主只是把男主当替身的小说?

他风流成性,有几个女人怀过他的孩子,都被他逼着去流产了。他不想要儿女,生命只是生前与死后这两段虚无之间的焰火,他的一生,注定短暂地绽放、迅速地消亡,不必在这个世上留下什么。

然而昨天听闻柳萧疏说自己有了宝宝时,他竟没动一下让她流产的念头。

未必是他想要这个孩子,他只是怕流产会伤害她的身体,还惹她伤心。

他在腥风血雨中猛兽独行了这么多年,炼就一身无坚不摧的铁甲。她的出现,却撬开了一道缝隙,迫使他的软弱暴露出来。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的手,缓缓松开她。

「你走吧,现在就离开。」

「你叫我去哪?」

「离开上海,随便去哪,我不管。从今往后,不要让我在上海看到你,不要让我听到关于你的任何消息。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

他杀伐决断从不留后患,却无数次放过她。但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

她指着墙上的结婚证书,「所以你说的一辈子,就是耍我玩吗?」

「我说过,一辈子很短的。」

也许今天,也许明天,就会戛然而止。

一瞬间,就是一辈子。他与她的一辈子,已经结束了。

这次她没有闹,异常平静。她说:「你走吧,不用管我了。天亮之前,我就会从你的世界里永远消失。」

他摸了摸她的脸:「很好。」

他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她。他要把小狐狸撒出笼子,看她会往哪跑,然后端掉她的老巢。

他很想知道,这一年她足不出户,在他密不透风的监视下,是怎么把情报传递给她的同伙。

凌先生从床上起身,整理了一下礼服,准备赶回东兴楼。还有个婚礼烂摊子等着他去收场。

走到门口,枪声响起。

凌先生一趔趄,只觉得后背被什么东西重重锤了一下。

保镖听到枪声,闯进房间。看到的景象是,凌先生倒地不起。他身后,柳萧疏举着一把手枪。

6

七月九日早上,各大报纸的头条版面都不够用了。

一夜之间,发生了三起特大新闻。

第一起:女歌星柳萧疏饮弹自尽。

第二起:凌冯结合,豪华世纪婚礼。

第三起:婚礼后半程,四名刺客突然冲进酒楼,对着宾客开枪。幸好安保严密,宪兵很快将刺客制服。但还是有三名宾客死亡,五人受伤。

而新郎凌先生,不知所踪。

人们不关心凌冯婚礼那些破事,上流社会的纷争与市井小民何干。人们只为歌星柳萧疏的死而叹惋,悲痛。这疾苦世道,再也不会有天籁之音降临,慰藉伤心人、劳苦人、孤独人的耳朵。

这日,下了一整天的雨,老天带着全城百姓,为柳萧疏的死而哭泣。

宪兵总队大牢,甲号审讯室。

逼仄阴暗的房间,没有窗户,四面无窗。四角立着烛台,昏黄跳跃的烛光像四只鬼眼睛。

墙边立着生锈的铁架子,上面挂满了各种铁黑色的刑具,血槽刀,抓钩,烙铁,夹棒,长针……

房间中央,一把铁制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女人。她的手被锁在扶手上,双脚分开固定在地面的两个锁扣内。

门开了,进来几个凶神恶煞的宪兵和保镖,分立两列。最后进来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一身深蓝色军装,英俊挺拔,冷酷威严。

柳萧疏片刻恍惚。

她见过西装革履的凌先生,以及身无寸缕的凌先生。而身穿军装的他,无比陌生,又似曾相识。

她想起了一位故人。

他在南墙的桌案后坐定,抽烟,隔着缭绕的烟雾,与她对望。

「我没有死,你是不是很失望?」他问。

那天,他在礼服里穿了一层软甲防弹衣。本来是为了防婚礼上的刺客,却阴差阳错防了柳萧疏从背后射来的冷弹。

她那一枪射得很准,正中他的后心。虽然防弹衣保了他一条命,也震断了三根肋骨。

现在心口还在隐隐作痛。心痛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她淡然解释:「枪走火了,我没想杀你,我哪舍得害你。」

他狠狠吸了两口烟,医生叮嘱他三个月内不能吸烟的。

「你听了别难过,你们那张刺杀名单上的人,一个都没死。」

她摇头:「没听懂你在说什么。」

他掐灭烟头,「你的同伙,全部落网,并有人已经开始交代了。」

真相是,由于他临时离开东兴楼,宪兵缺少指挥,围剿刺客的时候比较混乱。四名刺客,逃跑了一个,被击毙的两个,还有一个服毒自杀,反正没抓住一个活的。

现在想来,她在华歌汇当众「自杀」,乃是调虎离山之计,轻易就让他中了圈套。

凌先生也觉得可笑,自己做了那么多年情报工作,竟然栽在这种雕虫小技上。

被猪油蒙了心,被情爱烧昏了头。

这一年,他诸事不顺,特别行动屡屡失败,还有重要的线人和手下被暗杀。大概问题全出在这个女人身上。

不从她身上挖出点东西来,他没法跟上面交代。

「凌先生希望我说些什么?」她问。

此刻的她,冷静,从容,傲慢,还有一丝不屑。

不再是那个没有理性、感性过头、为了爱情失去自我的小女人柳萧疏。

凌先生突然很愤怒。

这种愤怒,来源于一种无力。她让他丧失了掌控感。

他站起身,走到她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鲜红色丝绒小方盒,打开来,里面是一颗粉色钻石戒指。那钻石有纽扣大,足足五克拉。

他蹲下来,把戒指套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欠你一颗结婚钻戒,今天补上。」

她低头望着那戒指,屋内光线昏暗,钻石依然熠熠发光。

「粉钻啊,很名贵的。」她问,「花了多少钱?」

「十二根金条,足量的。」他可是下了大血本。

他给冯落落的钻戒,都只是五根金条的普通白钻。

「你喜欢吗?」他问她。

她答:「喜欢。你送的东西,我哪有不喜欢的。」

他点点头,很是欣慰。「对了,咱们的结婚证书,之前那个太简陋,这次我重新定做了一副,纯金的。」

他示意保镖,保镖捧来一个大盒子,打开来,取出一副金光闪闪的结婚证书。

「东西已经做好了,就差把你的名字填上去。」他说,「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你的真名。」

她望着他,不说话。

他指着证书上的楷体字,「你看,我把我的真名都写上去了。」

他让保镖把证书拿近一些。她这才看清证书上的字。

是的,她识字。

「白遇安,广东中山县人,现年三十岁,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一辰时生。」证书上如是书写。

她问:「白遇安?」

「这才是我的真名,很少有人知道。你的真名叫什么?你来自哪里?填到结婚证书上,我们才算是真正的夫妻了。你肚里的孩子,也名正言顺了。」

她先是惊讶,然后怔忪,接着哀伤,最后冷淡。脸上的微表情迅速变幻,他一时抓不住她在想什么。

终于,她垂下眼睫。「你的利诱结束了吗?我都困了。」

他脸上的温柔渐渐消失,再也压抑不住愤怒。

她根本不是真心爱他。原来这才是事实。

他站直身体,双手负后,俯视她,「你想清楚了?什么都不说?」

她生无可恋的样子,「按你们的规矩来,用刑吧。」

「你晓得我的手段?你确信自己能扛住?」

她沉默。

他伸手摸她额头,脖子,前心后背,微微出汗。她在恐惧。

他正想继续劝说,却听她说:

「白遇安,你最好今天晚上就弄死我,不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我手里。」

他叹了口气,没救的女人。

吩咐身后宪兵,「来给我们的女壮士准备一份豪华套餐吧。」

他走出两步,脚步一顿,又折返回来,捏着她的下巴,狠狠地:

「你不要逼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还是不说?」

语气是凶恶的,目光却仿佛带着一丝乞求。

她啐了他一口。

他用手帕擦了擦脸,转身离开审讯室。

刚出审讯室没多久,就传来她撕心裂肺的惨叫,他心口一悸,扶了扶受伤的肋部。

背后传来的惨叫一声高过一声,一声惨过一声,回荡在宪兵部阴森可怖的大牢,人间地狱。

凌先生上了轿车,心口痛得厉害,断掉的肋骨还没长好,本来应该卧床休息,不能动气。司机问他要不要去医院,他说:「回凌公馆。」

自从凌公馆有了一个在国外学过设计的女主人,四处焕然一新,带着西式浪漫的装潢,飘着郁金花香的客厅,还有铺满哑光丝绒的卧室。

凌芷庵无心欣赏这些美物,直接把妻子一个公主抱,进了卧室。

「轻点,芷庵……」冯落落求饶。

他听不见她的话。耳朵里回荡着宪兵部大牢里的惨叫声……

不要去想她了,不要去想她了!他俯身,抱紧冯落落。

其实,他对冯落落的身体也并不十分感兴趣,起初间也觉得可爱,又白又瘦又软,带着一点少女美。但很快也就腻了,冯落落是个上得了厅堂却上不了床的淑女。不像柳萧疏,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台上床上,都在勾着他的魂。

这么想着,突然就兴致全无。他翻身下床,离开卧室。

冯落落有些错愕,这是怎么了?

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自婚礼之后,她都没睡过一个好觉,那晚的枪战给她造成了心灵创伤,她有点后悔回到这个动乱的国家,并且婚后发现,凌芷庵并没有想象中爱她,连房事都这么敷衍了事。

假如她知道他们的婚礼是凌先生的一场「捉贼游戏」,她大概会彻底崩溃。

凌先生来到书房,拿起一本书,一页读了半个小时,才发现书拿倒了。

他烦躁地把书扫到地上。盯着电话。

「叮铃铃铃铃铃——」刺耳的电话铃声骤然炸起,似是要把天花板掀翻。

凌先生没有立即接。看了一眼时钟,十一点五十分。

这么快?她瓦解了?投降了?

他接起电话。

「凌先生,犯人不行了,下身大出血……」

他猛地站起来,「送宪兵部医院,我这就赶过去。」

他挂掉电话,火急火燎地往外赶。

到了医院,人还在里面做手术,他在外面干等着,心口又开始作痛。

柳萧疏被推出手术室,面色惨白,还在昏睡。医生走过来,向凌先生汇报:「凌长官,犯人受到严重性侵,流产并且大出血,我们为了保她性命,只能把她子宫摘除了,但还没脱离危险。」

凌先生身子微晃,别过头,不教人看到他的表情。「知道了,尽全力救治,现在她还不能死。」

「明白。」

他把宪兵队长叫过来,问:「你们对她用了什么刑?」

宪兵队长垂着脑袋回答:「我那几个手下真他妈的人渣败类,不好好审讯犯人,见色起意,居然……」

凌先生喉头发紧,问道:「侵犯她的有几个人?」

「三个……第三个刚上去,她就开始出血,他们就赶紧停下了。」

凌先生说:「把那三个人枪决。在场的其余人,发配矿场干苦工。」

「遵命。」

五天后,柳萧疏醒来了。

凌先生正坐在床前削苹果,削苹果的刀是一把瑞士军刀,削过很多人的喉咙。

「凌先生?」她虚弱地唤他。

凌先生动作一顿,继续低头削苹果。

「凌先生,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会在医院?」

凌先生这才抬起头,狐疑地看着她。

她又在耍什么花招?

可她的小鹿眼那样无辜,清澈,懵懂。

一个女人,经历了轮暴,流产,摘除子宫,怎还会有这样的眼神?

「你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医院吗?」凌先生问她。

她想了想,说:「我只记得,得了重感冒,一直发烧,脑袋都烧糊涂了。」

装失忆?

凌先生对这个女人刮目相看。到了这份上,她还能这么淡定地演戏。那他就陪她演下去。

但他又想,她是不是受了过于巨大的刺激,真的记忆错乱了?

先试探试探吧。

「你很久没来看我了。」她眼里溢出悲伤,「我以为我要失去你了。」

凌先生道:「怎么会?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的。」

「你怎么证明?」

「跟你结婚。」

「你诓我。」

「我认真的。」

他拎起她的手,「你看,我把钻戒都给你戴上了。」

她把左手侧过来侧过去。她的手部皮肤是冷白色,把那粉钻衬托得格外艳丽妖异。

「这样我们就算结为夫妻了吗?」

「还不算,还要领结婚证书。」

他把那纯金的证书搬到她床前,指着证书上的楷字念给她听:

「白遇安,广东中山县人,现年三十岁,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一辰时生。」

她问:「白遇安?」

「是我的真名。结婚证书上要写真名,法律上才奏效的。告诉我,你的真名是什么?」

她沉默了。凌先生耐心等待。

「凌先生,对不起,我一直在骗你。」她终于开口。

凌先生微一挑眉,「哦?骗我什么了?」

「其实,我不叫柳絮,我也不是来自淮安。我是从家庭里逃出来的。」

凌先生循循善诱:「那你告诉我,你是谁,你家在哪,这样我才能更好地保护你。」

「那你拿笔墨来吧。」

凌先生把笔递给她。

她提起笔,在结婚证书他的名字下方写道:

「韫焉,现年二十四岁,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五卯时生于北京。」

她的楷书,功底扎实,昂扬挺拔,拿出去简直可以做书法展览。

凌先生觉得好笑,一个「书法家」,装了一年不识字,真是苦了她了。

他研究着她的信息,姓名,籍贯,年龄,都变了。

「你就叫韫焉?」他问,「你姓什么?」

「我没有姓氏,我已经和家庭决裂。」

他又问:「你生于北京?」

「是。」

「那怎么一口苏北口音?」

「我奶娘是苏北人,从小被她带偏了。」

原来,所谓」江苏淮安县落霞村柳家的媳妇」,是她的奶娘。

凌先生哭笑不得,感觉自己被耍得团团转。

「现在,这个结婚证书在法律上作数么?你是我名正言顺的丈夫么?」她问。

「作数。」他指着右下角的红章,「官方盖的印章,不会假。」

「那把证书挂上好不好?」她指着对面的墙。

「傻丫头,这是病房。」

「我想天天看着它,病好得快。」

凌先生想,这里是宪兵医院,安保很严,不会有外人进出,挂个结婚证在病房里,那就挂吧。

他说:「好。」

7

韫焉这个身份,凌先生依旧怀疑其真实性,是真是假,还需深入调查。

查了几天,什么都没查出来。

北平太远,不在他的势力范围内,她又没有透露家庭具体情况,更无从查起。

另一方面,婚礼当晚受害的宾客家属还在给南京上级部门施压。上级给凌先生下了死命令,半个月内必须破案。

凌先生有些头疼。线索太少,那四个刺客,死的死,跑的跑,唯一的突破口就是柳萧疏。可现在没法对她刑讯逼供。她刚经历大手术,随便碰一下都有死掉的危险,只能好好在病房里供着。

晚上他从医院回家,冯落落走过来,举着一张照片,质问的语气:

「Emilie 的照片怎么会在你衬衣口袋里?」

他定睛一看,照片上的人是柳萧疏。

柳萧疏很少拍照,她不愿曝光在闪光灯下。她在华歌汇登台演唱时,全场禁止记者拍照。所以她留下的影像很少。不去华歌汇消费的人。都是只听其声,未睹其人。

这张照片,是在去年柳萧疏生日时,凌先生哄着她去拍摄的。他跟她发誓,照片绝不外传,只留给他作念想。

后来他一直把这张相片放在衬衣口袋里。

今日冯落落问起,凌先生觉得诡异,便问她:「谁是 Emilie?」

冯落落说,Emilie 是她在德国海德堡大学的校友。那女孩是个天才,主修数学,兼修心理学,每学期都是年级第一。后来被一个顶级军校选中,进入军校进修。

再后来,就没听说她的情况了。

凌先生问冯落落:「你确信这照片上的人,就是那个 Emilie?」

「当然确定。我跟她有过几次学术交流,她长得很好看,令人过目不忘。」她狐疑地看着他,「你和她有交往?」

凌先生疲惫道:「以后再跟你解释。」

夜里,凌先生坐在书房,盯着「Emilie」的相片。

苏北小村女孩柳絮。

上海滩歌星柳萧疏。

北平某神秘家庭之女韫焉。

德国海德堡大学高材生 Emilie,且在军校进修过。

这么多天差地别的身份。

两人同床共枕一整年,他都没有察觉。

他做情报工作这么多年,什么妖魔鬼怪七十二变没见过,唯独这个女人,有点突破他的认知。

黑胶唱片机里播放的音乐,是柳萧疏的歌。她能红,一方面是嗓子好,另一方面,她的歌曲总是风格多变,旋律清奇。

凌先生闭上眼,细细品味她的每一首歌。

忽然,他睁开眼睛。

他知道她向同伙传递情报的方式了。

歌声。

她把从凌先生这里获得的信息,融进曲调里,通过华歌汇的舞台,传递给她的同党。

他们应该有一套密码,特定的旋律调式对应特定的情报内容。

别忘了,「Emilie」是数学系高材生,做这些事,应该小菜一碟。

而她又兼修心理学,受过军校训练,必然是刺探情报、驾驭人心方面的顶级高手。

凌先生想,自己这次是棋逢对手,败得不冤。

他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夜,擦拭自己的金色手枪。

这柄手枪,是他升任情报部首脑时,军校的恩师送给他的。恩师告诉他:「从今以后,你是顶级的捕猎者,但也是别人的猎物。对于一般的猎物,发现他们,杀死就好。你要警惕的是那些——以猎物姿态出场的猎人。」

高明的猎人,总是以猎物的姿态出场。

……

凌先生下定决心,不再耗费精力与那个女人纠缠斗法。她诡计多端,做事反套路。必须速战速决,免得夜长梦多。

她是那伙乱党刺客的关键环节,切断她,其余人就掀不起大浪。

这天,凌先生穿上军装,手枪填满子弹,前往宪兵部医院。

他要亲手了结这场孽缘。

进入院部大楼,他感觉不对劲。今天的持枪宪兵比往日多了一些。

来到柳萧疏的病房门口,他发现站岗的宪兵很陌生,不是他的人。

宪兵没有拦他,给他敬了个礼,推开门,请他进去。

凌先生放缓脚步,走进病房。

眼前的景象——

柳萧疏靠在一个男人怀里,呜呜咽咽地哭诉委屈。

这个男人,正是珉郡王府的溥澜贝勒。

宪兵总队司令吴灏站在床边,神色严肃。

吴灏是凌先生曾经的上司,十年前就是他带着白遇安去北京造访珉郡王府。

看见来人是凌先生,溥澜贝勒浓眉一轩,怒骂道:「好你个姓白的兔崽子,对我妹妹干了什么好事!」

凌先生疑反问:「您妹妹?」

「对,她就是我妹妹,珉郡王府的二格格!你不知道?装什么傻?」

凌先生这下明白了。

原来是她。就是当年溥澜想塞给他当媳妇的疯傻格格。

怪不得查不到韫焉的身份。旧朝格格们的闺名都不随意外泄,对外只称「某王府几格格」。

那天,她说自己没有姓氏,其实人家是有姓氏的——

爱新觉罗。

这时,吴灏开口解释道:「宪兵部医院有个上校军医与贝勒爷相熟,看到病房上挂着的结婚证,新娘的名字、籍贯、生辰都和贝勒爷失踪的妹妹雷同,就立即汇报了我。」

凌先生苦笑。

他又被她耍了。

她把自己的真实信息写在结婚证上,故意挂在宪兵部医院病房的墙上,就是在向外传递消息,好让家人出面来救她。

凌先生哑巴吃黄连,不能解释,只能生生受着溥澜的骂。

溥澜从妹妹的叙述里听到的故事是:

韫焉回国后去华歌汇玩,结识了凌先生;

凌先生对她展开追求,两人坠入爱河,她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他;

可他不知足,想要享受齐人之美,一面和她结婚,一面又娶了冯落落;

韫焉悲愤至极,与凌先生争执,他就对她施暴,造成她流产,还把她困在宪兵部医院,限制她的自由……

把一个谍战剧,魔改成了家庭伦理故事,凌先生被塑造成了始乱终弃的陈世美。

溥澜骂够了,问妹妹:「二妹,你说,怎么处理这个男人?哥哥替你出这口恶气。」

他有这个底气。他作为王孙公子的荣耀已是过去时,但他的母亲是现任总理院高官的女儿,妻子娘家在南京也是有头有脸的家族,就算不能弄死这个负心汉,让他掉层皮,还是可以办到的。

此时的柳萧疏,或者该叫她二格格韫焉,转头望向凌先生。她哭红的眼睛如同桃花瓣,我见犹怜。

而她目光里写的内容,则似乎是,「凌先生,这场游戏我玩得好刺激,好尽兴啊」。

她眼睛盯着凌先生,却幽幽地对溥澜说:「哥,我只想摆脱他的纠缠,我想回家,我想额娘了。」

她竟然急着要回家。

她是个聪明人。一旦有机会从困境中解脱,就及时收手。不能把凌先生逼急,万一他反将一军,掀出她的老底,对她也没好处。

何况,她还有同党在逃,需要她的掩护。

凌先生也明白,她在同他做交易——她对他既往不咎,也希望他就此收手,不要再追查她的底细和她的同党。

现在,她与他,终于处在同一个调频上。两人心照不宣,一场交易就在无形中达成。

凌先生说:「格格若想回家,那就回去吧。我保证,不会再纠缠你了。」

溥澜心有不甘地狂拍大腿:「得嘞!造孽哟!」

韫焉当天就出院了,她身体还很虚弱,没法下地,需要人抱着走。

溥澜准备抱她,她却向凌先生伸出双手,「我要你抱。」

溥瀾又嘀咕:「没出息!」

凌先生摘了军帽,走上前抱起她。

她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头靠在他的胸前,小鸟依人的样子,仿佛回到了以前两人的甜蜜时光。

「收手吧,不要再做这份职业了。」她低声说。

「这是我的选择,我的命运。」

「你知道吗?你们在毁掉这个社会!你们镇压反对的声音,你们屠杀有志之士和爱国学生,你们和外国人勾结,出卖我国民利益。你活在十里洋场的繁华假象里,看不到黑夜里的饿殍遍地和人间疾苦!」

他不回应她。步履沉缓地走在医院长长的阴暗的走廊里,军靴在青砖上敲着沉重的节奏。

「那份刺杀名单,是我亲笔拟就的。」她继续说,「那里面的人,或有汉奸卖国贼,或有贪污腐败者,全都死有余辜。我们豁出命去,也不要他们逍遥自在。」

他说:「我让你交代的时候,你一个字不吐。现在倒是主动交代了,你真有意思。」

她抽了一口气,把头在他胸膛埋得更深。「我是希望你悬崖勒马,不要再往不归路上狂奔下去了。」

「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因为我爱你,因为我恨你。」

他步履微微一顿,低头吻了一下她的头顶,「我也爱你,我也恨你。」

韫焉坐火车回北平了。凌先生留在站台上,直到再也听不见火车的汽笛声。

想掏支烟来抽,一摸口袋,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不见了。

应该是被那个坏丫头顺走了。

刚才他抱着她时,她肯定动了念头,往他胸口捅上一刀。

最终却没有下手。

回到家已是半夜。他洗漱完进入卧室,床上的冯落落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最近她被他的若即若离折磨得很伤心。认识七年的男人,她才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她想,如果一直没有嫁给他,她就永远是他的床头白月光,心头朱砂痣。现在好了,蜜月未过,已经成了米饭粒和蚊子血。

凌先生不知道妻子的这些小心思。他忙着堵「柳萧疏」给他捅出的一个个大窟窿。她在他身边潜伏一年,给他的事业造成了极大损害,许多经营多年的情报网都被破坏,还有婚礼上的那个烂摊子,他用了很大力气才糊弄过去,最终受了个通报批评。

风波过去后,他去华歌汇放松一下心情。华歌汇换了新的歌女,也很不错,但到底不是原来那个味道了。

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回到二楼房间,扑倒在双人床上,贪婪吸嗅着上面残留的香气。

他咬着床单,肩膀颤抖。从来以为自己是个没有眼泪的男人,如今才知,只是未到伤心处。

8

三年后,广州。

凌芷庵刚刚调任广州情报部首脑,就接到一项任务:今夜南山矿场有秘密暴动,务必镇压,将首要分子捉拿归案。

凌芷庵提前带着数百名警察和宪兵前往南山矿场,设好埋伏圈。

这些年,他杀人杀得愈发疯狂,麻木。像一头蒙了眼的狮子,朝着黑暗狂奔不止。

枪战从凌晨十二点开始,凌晨两点结束。暴动被成功镇压,数百名暴动者被残忍屠杀。

暴动的首要分子被警察活捉,押送到凌芷庵面前。

那人身材瘦小,浑身是血,左腿受伤最重,小腿向外侧扭曲了 90 度。

强光手电筒打在那人脸上,竟是个容貌清秀的女子。

凌芷庵冷酷地审示着她。

腿伤令她疼得全身颤抖,可她面色平静,从容地与凌芷庵对望,目光清透如星子。

处理这样的乱党,凌芷庵非常熟悉程序:先简单利诱,利诱不成,就上重刑。要是还不认罪,就处以绞刑,尸体挂在城门口示众十天。

这就是她即将面临的命运。

此刻,凌芷庵很想问她一个问题:好好的人间富贵你不享,为何偏要赴地狱受苦受难?

他仰头望天,前所未有的无力,空前绝后的绝望。

突然,他举枪。

「砰——」

他甚至没有用眼睛瞄她,子弹就准准射中她的眉心。

点下一枚血红的朱砂痣。

她依旧大睁着眼。只是眼里的星光倏然黯淡,最终归于一片虚无。

给她一个痛痛快快的速死,是他唯一能做的事了。

他不顾众人的惊诧,把金手枪随手扔到地上,转身离开。

凌芷庵违背上级指示,擅自射杀暴乱首要分子,被停职审查。

从广州返回上海的火车上,凌芷庵被神秘刺客枪杀。

当时他是有预感的,她的同伙会来报仇。

他不作任何防备,连保镖都没带。刺客向他走来时,他安闲地坐在座位上,手里把玩着一枚粉色钻戒。

子弹射穿他心脏的一瞬间,他闭上眼,脑海里最后浮现的景象,是多年以前,一个身穿土气旗袍的女孩小心翼翼地凑上来,用苏北口音对他说:

「凌先生好,我叫柳絮,我唱歌很好听的,您想听吗?」

是的,他很想听。

(正文完)

番外——韫焉

你出生那年,大清还没亡,老太后还没死。你的家族沐浴在王朝最后的荣光下,你是爱新觉罗家族最后一茬金枝玉叶。

等你懂事时,天下已经换了日月。

王府大院依然平静。你健康快乐地成长着,老夫子教你写毛笔字,洋老师教你 abcd。

你的额娘珉郡王妃,是留过洋的新女性,她喜欢对着后院的深井唱歌剧,并且给你起了个闺名:Emilie。

下人们称呼你:爱美丽格格。

你长得确实美丽,但你不爱美丽。你爱数学,爱音乐,爱花花世界,爱宇宙星辰。

你关心天下局势,来王府里拜访的官员,你都要过去跟他们理论几句,时常语出惊人,把你阿玛吓得半死。

某年,宫里老太妃薨了,你说,不过是一堆原子的聚会散了而已。

你哥哥赶紧捂住了你的嘴。

后来家里人对外解释,二格格生下来脑子就有问题,有点疯傻,不是我们王府教成这样的,我们家风家教没问题。

他们是摆脱嫌疑了,而你,没人敢娶了。

你也无所谓,你本来就不想结婚。从一个深宅大院嫁到另一个深宅大院,跟你的额娘一样,身在人间,心飘在天。

这样过一生太拧巴了。

直到,你看到了那个男人。

那天你听说王府来了上海的军官,你好奇病又犯了,你还没见过上海人呢,更没见过民国的军官。你爬上墙头去看热闹。你已经十五岁,不被允许抛头露面了,你学会了骑墙的本事,偷看外面的世界。

他身材颀长,威武挺拔,一身蓝色西式军装,一张英气逼人的脸庞,你忍不住发出感慨:

「Amazing!」

你从墙上蹦下来,把路过的贝勒爷砸趴下了。

还好贝勒爷是你亲哥,不跟你计较,还给了你一个 surprise:

「看上了那个白遇安是吧?哥给你说说亲,让他做你的驸马爷,OK 不?」

那是相当 OK。

当夜你失眠了,春心萌动了,情窦初开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附体了。

却也是这一夜,白遇安匆匆离开北京,回上海了。

你哥哥两手一摊:「没办法,人家一听你是个傻子,连夜坐火车跑了,买的还是站票。」

你哭了三天,你太惨了,还没恋爱,就已失恋。

最后是额娘把你拍醒,「为个男人哭兮兮,没出息。咱还小,不急着嫁人,好好读书,做个对天下有用的人。」

她把手放在你的肩上,郑重地说:「我亲爱的 Emilie,妈妈现在派你去欧洲,学习知识,开阔眼界,回来以后报效家国,Are you ready?」

你小拳头一握:「I'm ready,go!」

瞒着你的阿玛,你额娘和你表姐把你塞进了外交官表姐夫的汽车后备箱,带到天津港,登上西去的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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