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英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并处罚金 2 万元。
然而,即便是被判处了死刑,法子英也拒不悔改,还坚称自己是「劫富济贫」。
这不禁让人想起,他第一次杀人后,回到家乡的那个夜晚。
那天晚上,他说他有点后悔,后悔自己杀了人。
可他得到的回应,是他深爱女人的鄙夷和嘲讽。
「我看你是怕了吧?」
「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这两句话,恐怕早已深深烙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从那以后,他无论再怎么行凶作恶,无论再有什么人来问询审讯,他都会牢牢记住——不要表露出一丝一毫的忏悔之意,我做的没错,我做的都是真男人才敢干的事!
他的一举一动,仿佛都为了证明给他爱的那个人看:
「你看!我多有男子气概!我是不是你的英雄?」
「你是不是依然崇拜我?依然爱我?」
法子英见过律师五六次,但他很少与律师谈论案情,仿佛并不想为自己减刑。
但他每一次都会问起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劳荣枝。
一审判决后,等待死刑复核期间,法子英得知劳荣枝成功逃脱,还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微笑」。
或许,劳荣枝已经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牵挂了。
得知她安然无恙,他就可以从容赴死。
的确,从之前的一起起案件梳理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法子英几乎不让劳荣枝沾血。
杀人、抢钱、毁尸灭迹,通常都是他自己做。
而劳荣枝则负责收钱,带钱跑路,以及花钱。
这样的分工方式,或许就是他心中所谓的「爱情」,所谓的「男人的担当」?
可这样的想法和行为,在正常人看来,却只剩下了「可恨」与「可笑」。
临刑前,律师曾与法子英有一下午的长谈。
律师问他要不要上诉,法子英表示不需要。
他说道:「像我这种人,在作案现场被一枪击毙,就是最好的归宿。」
1999 年 12 月 28 日,法子英被枪毙,作恶一生的他,终于获得了法律的制裁。
那么,逃脱后的劳荣枝呢?
逃亡中,岁月逐渐静好
在法子英被捕后,劳荣枝逃离合肥,回到了她与法子英在重庆长期租住的房屋。
那里是他们两个的「安全屋」。
在那里,劳荣枝留下了一个便条:「亲爱的我先走了,我在家等你,爱你。」
此后的 20 年里,劳荣枝便心安理得地用起了新的身份,过起了新生活。
她流窜在不同的城市中,依旧靠在酒吧、KTV、夜总会打零工生活。
期间,她有时住在招待所,有时被男人包养,曾经交过 2 个男朋友。
她很享受男人给她带来的高品质生活,逐渐过上了一开始提及的「岁月静好」的生活。
对她来说,那个叫「法子英」的男人,以及两人犯下的罪行,早就是上辈子的事了。
2016 年,劳荣枝进入厦门一个酒吧打工。
她的工作就是陪酒、推销酒水、拉拢客源,再从中赚取提成。
客人消费 1000 元,劳荣枝能提成 80 元。
据说,劳荣枝业务能力很强。
她敢喝敢拼,擅长打扮,虽然年过四十,但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加上她说话温柔,声音「嗲嗲的」,经常对顾客暧昧地笑,所以很受中年顾客喜欢。
因此,她每个月都能赚一万多,算是酒吧中的「高收入者」。
那时她养着一条狗,晚上来酒吧时,由于宠物不得入内,就把狗拴在门口。
进了酒吧,就只有纸醉金迷。
那里的所有人都只知道她叫 Sherry,并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
在 2016 年的圣诞活动中,劳荣枝还在酒吧的宣传海报中占据「C 位」,被称为「女神雪莉」。
圣诞海报上的劳荣枝
2017 年初,出于作为逃犯的谨慎,劳荣枝突然离开了酒吧。
离开后,她又去了 4S 店卖车。
再后来,她的朋友圈开始发布手表销售信息。
这是因为她交了一个新男朋友,罗某。
罗某在商场经营了一个手表专柜,劳荣枝与他交往后,便也会偶尔来帮忙打理业务。
就是在这里,警方发现了她的踪迹,并将她抓捕归案。
劳荣枝与罗某是在酒吧认识的。
期间,她曾经试图拒绝,在罗某来酒吧时,她还故意让其他人去陪酒。
经历许久的追求,罗某才终于成为了她的恋人。
在劳荣枝被捕之后,罗某表示:「我倾家荡产,也要为她做无罪辩护。」
他还多次委托律师和家人向劳荣枝传话,希望她在里面要安心,他绝不会丢下她不管。
看到这位罗先生的所作所为,难免会让人想起法子英。
没错,之前的法子英也是这样做的。
他为了帮劳荣枝脱罪,不惜自己担下全部罪名。
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他也要用自己的「男子气概」,保护劳荣枝、照顾劳荣枝。
那在接受审问时,劳荣枝又是怎样表现的呢?
请开始你的表演
如法子英所愿,劳荣枝欣然接受了他的「保护」。
她用供词塑造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法子英,把他推到了前面,挡下了所有的刀。
「他 1964 年出生,我 1974 年出生,他长相其貌不扬,甚至有点丑陋,还有家庭有妻子有孩子。他什么都没有给过我,我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
「法子英没有人性,特别冷漠,毫无理智可言。」
「那时候,我也是受害者,我只是他的赚钱工具。」
「他不让我找正经工作,只让我做坐台小姐。」
「他每天要求我向他报告我的行踪,和物色到的抢劫对象。」
「本来只说要搞点钱,没想到被他搞大了(指杀人)。」
「他打我。我头骨都被打凹陷了,嘴唇被打得需要缝针,身上全是淤青,我只敢穿长裤。」
「我曾经两次为他堕胎,他甚至在堕胎当天,还要侵犯我。」
「在南昌的时候,我就已经跟他提了分手,但我逃脱不了他的控制。」
「他威胁我,要去伤害我的家人。」
「我想要报警,但他又威胁我,说如果我敢报警,就要去我家和我的工作单位说我当坐台小姐的事。所以我不敢。」
「后来我们被通缉了,我当时年纪小,害怕离开他后会活不下去。我就不敢再提离开他。」
「得知他被判死刑后,我很开心,感觉是为民除害。」
关于法子英,劳荣枝只做了一件事:把所有的罪恶都推在他的身上。
而她自己呢?
这样一个温柔、美丽、善良的傻白甜,只是被胁迫着、被动地参与了抢劫、绑架。
杀人?
小白兔怎么敢杀人呢?
逃亡中的劳荣枝
关于杀人的指控,劳荣枝淡定地说:
「一辈子我都没杀过一只鸡、没杀过一只鸭,我不敢去做这种事情。」
而关于坐台,她的发言更是精彩:
「别人不可能看出我是坐台女,我走到哪里别人都说我是知性美。」
当提及长达 20 年的逃亡生活,劳荣枝更是得意满满:
「这二十年,我循规蹈矩,除了炒股没有一件事是错的。」
最后,她说出了两句最令人震惊的话:
「你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可以说我不善良。」
「我只有感恩,做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当警方听到这些说辞时,一时无语凝噎,之后为了定罪,将案发现场的照片一一摆在了她面前。
结果劳荣枝当场失声尖叫,大喊道:「太可怕了!」
那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仿佛她真的是一个不敢杀鸡杀鸭的弱女子。
没多久,劳荣枝认罪。
在审判的最后阶段,她竟然还提出要当着所有媒体的面,对被害人家属说一声晚了 20 年的「对不起」,愿逝者安息。
「我承认我有罪,我真心悔罪。」
「我也想过自杀和逃跑。但不知道要向什么人求助。」
「我错过了一次次机会,最终才酿成无法挽回也不可饶恕的后果。」
「自己没有停止暴行,是真的错了。」
然而,20 年过去了,几句不痛不痒的道歉还有什么用呢?
被害人熊启义的母亲,在案发当年,因承受不了儿子一家三口惨死的打击而病逝。
被害人刘素清的姐姐,独自赡养照顾瘫痪在床的父母十余年。
被害人小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某,在失去丈夫和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之后,靠在酒店打工、干保洁养家 22 年,在劳荣枝逃亡期间,她每年都会问律师,有没有抓到劳荣枝……
小木匠陆中明的妻子
这些惨剧,根本无法用几句道歉就能抹去。
但尽管如此,劳荣枝一直不忘了强调,她自己也是受害人。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她的每一声「对不起」,是不是只是在表达「我不想死」而已?
在整整两天、每天 7 小时的庭审中,劳荣枝从不放过任何一次发言的机会。
除了辩解外,她还见缝插针地讲述着,自己在逃亡生活里「与人为善」的经历。
最令人惊讶的是,她的表现,真的博得了一部分人的同情。
被抓捕的劳荣枝
在网上,我们能够看到一部分劳荣枝的庭审视频。
听着她温温柔柔的声音,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她的「善良」,再配合上无辜的眼神。
有相当一部分人觉得,她一定是被胁迫了,一定是身不由己,应该被轻判。
很多报道都说,是法子英改变了劳荣枝的一生。
在人们眼中,劳荣枝从小乖巧,聪明伶俐,相貌甜美,声音温柔。
中师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还是小学老师,与冷血杀人犯的形象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于是就会有人认为,如果不是遇到了法子英,劳荣枝即使做不成小学教师,也可以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过好一生的安稳日子。
但事实表明,未必。
早年的劳荣枝,的确看上去温婉、娴静、美丽、本分,但她真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吗?
如果她没有潜在的犯罪人格,她会对法子英这样的人心生好感吗?
不会。
如果她不是一个骄奢淫逸的人,她会辗转多地当坐台小姐吗?
也不会。
武汉心理咨询师馨歌和凤舞分析认为,劳荣枝的乖顺只是一个假面具。
她「真自我」的需求长期被压抑,带来了越来越多复杂的情绪,比如愤怒。
她不想过着没钱的、四平八稳的人生。
在这种反社会型人格下,劳荣枝遇到了同样具有反社会型人格的法子英。
她觉得法子英能带着她反抗父母对她的安排,能逃离原生家庭,能干大事。
于是,她主动选择了这条犯罪之路,顺便把法子英也重新推上了这条路。
从某种角度回看这件事,我们甚至可以发现,劳荣枝,她比法子英更可怕。
她看似柔弱,但却死死地把握着法子英的命门——他的英雄梦。
法子英十分在意自己的形象。
在开庭之前,他还要求律师为他准备一条宽松的裤子,用以遮挡他腿部的伤势,他说:「这是自己最后一次面对观众了,不想太狼狈。」
他很在乎自己的形象,很喜欢当英雄。
他喜欢炫耀自己曾经做过的罪恶行径,因为他认为这是英雄才敢做的事;
他热衷于炫耀自己的爱情,因为他认为劳荣枝对他有英雄式的崇拜。
可他不知道的是,劳荣枝正是利用这个心理,把他一点一点「调教」成一个杀人狂魔。
她告诉他:
你打架斗殴、杀人放火,这好有英雄气概啊!
只要你能弄来钱,只要跟着你有钱花,你就是我的英雄!
杀个人就害怕?你可真是没有男子气概啊!
我是个弱女子,你要照顾我、保护我、让我过上好日子,不管用什么方法!
如果他问她为什么,她很可能会回答一句:
因为我爱你啊!因为你是我的大英雄!
而法子英,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入了劳荣枝的温柔陷阱。
逃亡中,学画画的劳荣枝
什么是胁从犯?
尽管法庭上的劳荣枝坚称自己也是受害人,反复强调自己是被胁迫的,是胁从。
劳荣枝的目的无非是希望被认定为「胁从犯」。
什么是胁从犯?
《刑法》第 28 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做出的。
不过,以下情形应当排除在外: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法院并没有轻信劳荣枝的狡辩。
因为我们要用证据说话。
在劳荣枝被捕后的 7 个月里,侦查机关前前后后对她进行了 48 次审问。
审问次数一旦多起来,谎言就会被看破,真相就会逐渐浮出水面。
在这 48 份口供中,劳荣枝的供述出现了许多的前后矛盾。
比如,她说自己被法子英牢牢控制,又说自己有无数次逃跑的机会;
她说法子英会对靠近她的人施暴,又说法子英逼迫她去坐台;
她说自己经常被法子英殴打,堕胎当天还被强暴,又说二人有感情,法子英会给她做饭洗衣;
她说自己是受害者,希望法子英早点被抓,但在犯罪过程中,她从未采取过任何阻止措施。
庭审中的劳荣枝
除此之外,公诉方结合劳荣枝的 48 份口供、法子英的供述,以及各种证据、证人证词,推断出了案件里的许多细节。
第一,劳荣枝可以自由活动,并非完全被法子英控制。
她物色和引诱目标,不是胁迫所能做到的。
而且多次在明知会出现死亡后果时,她仍采取放任态度。
第二,劳荣枝有无数机会可以逃离,但却没有离开。
法子英甚至多次允许劳荣枝独自带钱离开,说明二人彼此信任,一定是同谋、同伙的关系。犯罪所得的财物,也由二人共同使用。
第三,根据幸存者刘敏及其妻子供述,劳荣枝与法子英在作案过程中,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甚至有时,劳荣枝比法子英更谨慎、想得更细。这说明劳荣枝在主动出谋划策。
第四,殷建华案中,警方发现便条上有劳荣枝的字迹。
她加上了一句话:「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更快。」
这是劳荣枝在主动威胁对方,具有主观恶意性。
第五,殷建华的死,很可能是劳荣枝所为。
虽然法子英主动担下了这条人命,劳荣枝也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但一方面,法子英的前后口供对不上,与律师的谈话也能证明他并不知情。
另一方面,殷建华是被铁丝勒死的,与法子英之前的作案手法不同,但却与法子英给劳荣枝设计的简易杀人法一致。
总之,劳荣枝与法子英在四起重案中,属于共谋关系,不存在胁迫。
二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所得财物也是共同占有和支配。
对被害人的暴行,两人都有主动参与,两人均系主犯。
2021 年 9 月 9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对劳荣枝做出了宣判:
劳荣枝故意杀人致 5 人死亡;抢劫致 1 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 1 人死亡,勒索赎金 7 万余元。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后的挣扎
从被捕到庭审,劳荣枝一直尽心尽力地维护着自己的形象。
她希望自己在所有人眼中,仍旧是一个温婉大方的美人、单纯善良的傻白甜。
可在听到宣判时,劳荣枝终于绷不住了。
在法庭上,她当场泣不成声。
对于这份判决,她理直气壮地说了两遍:「我不服。」
劳荣枝坚持自己是无罪的,甚至说:「你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可以说我不善良。」
她当庭表示,自己会继续上诉,并且说:「我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更有意思的是,对判决不服的,不仅是她自己。
她的二哥也公开表示:「对审判结果,我们不服,我们要继续上诉。」
2021 年 11 月 19 日,劳荣枝二哥透露,劳荣枝二审已更换辩护律师。
律师吴丹红、赵德芳作为其二审辩护人,已经会见了劳荣枝。
虽说到目前为止,劳荣枝仍在上诉,接手她案件的律师也表示「一切顺利」。
但在劳荣枝说的那么多谎话中,至少有一句话是我们能够相信的。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主要参考资料:
1.《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合刑初字第 90 号 刑事判决书》(法子英判决书)
2.《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赣 01 刑初 50 号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劳荣枝一审判决书)
3.《特大绑架杀人案逃犯劳荣枝落网纪实》,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
4.《走上杀戮之路:消失的劳荣枝与七人命案始末》,澎湃新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备案号:YX11VXqqn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