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惹神婆

没等我说完,他身后传来一声激动的「大小姐」。

「上帝垂怜,我终于找到了老爷夫人的掌上明珠!大小姐,老奴找你找得好辛苦!!!」

听到这熟悉且糟糕的台词。

我瞬间懵逼,不是,和隔壁串戏了吧?

下一句该不会是

——「跟老奴回家继承家业吧!」

我心里的吐槽和男人的话完美重合。

男人激动地跑到我跟前,我一看,老熟人了。

我瞬间就想通了,看来,我的亲生父母临终前给我留下了不小的家业,还有……一个尽职尽责的管家。

他急切地拉住我的手,甚至激动地颤抖了起来。

我回握住他的手:

「管家大叔,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实话告诉我,咱家权势大不大?」

他一愣,大手一挥:「全国数一数二,我跟你说……」

听到前面四个字,我直接一个闪现上了警车:

「上车,出警!」

15

三天后,几则爆炸性新闻一经报道直接上热搜,震惊全国:

《违背伦理:**医科大学教授荀**,人体实验!》

《为了增寿,人类都能做出什么?》

《泯灭人性:大学教授联合人贩子,拐卖妇女!》

《群体犯罪:神婆村,全民罪犯!》

《神婆村唯一的光明:神婆、律师、神明的正义使者!》

……

清晨,我在传说中三米宽的大床上醒来。

小猫在我的脚边睡得正香。

一瞬间,感觉像美梦还没醒。

我的管家,大黄恭敬地端着一杯 37 度的纯牛奶,露出了标准的八颗牙齿微笑:

「早上好,总裁,今天的你比昨天更美丽了呢。」

我抖掉了身上的鸡皮疙瘩,端过牛奶一饮而尽。

「总裁真棒,一口气就喝完了一杯 200 毫升的牛奶。」

很好,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牛奶成功地在我嗓子里来个了急刹车。

二十岁,一口气喝完一杯牛奶被管家夸「真棒」,未来可期。

艰难咽下嗓子里的牛奶,我抽了抽嘴角:「管家大叔,歪个楼,到底是谁告诉你,『大黄』在中国词典里意味着忠诚的?」

刚开始听到他的中文名字,我差点笑疯,后来我偷偷问了家里的女佣才知道原因,因为他想取一个符合他管家职业的中文名字。

「老爷和夫人。」

我直接一个暴跳如雷:「他们可真……狗。」

他却十分怀念地笑了笑:「我知道『大黄』在中国是狗的名字,可是,这个名字是老爷夫人给我取的第一个中文名……」

也是最后一个,我在心里默默补充。

当初,我父母把公司开拓到了海外,在那里他们有了我,于是就在那定居了。

也是在那里,他们雇佣了一个华侨管家,也就是现在的管家大叔。

我两岁那年,爸妈带我回国参加朋友的婚礼。

却没想,就那一次没有带上管家大叔,我就走丢了。

他们为了找我,路上出了车祸……

世事无常,谁能想到前几天还在抱着宝贝女儿,调戏管家的恩爱夫妻,不过参加了一场挚友的婚礼,却弄丢了心爱的女儿,也弄丢了性命。

我叹气:「人生是多么世事无常,所以你就让我做我自己喜欢的事吧,管家大叔~」

「好吧。」管家大叔无奈摊手。

没等我开心三秒,他补充道:「但你答应我,律师事务所开不下去就回来继承家业。」

我疯狂点头。

以前我觉得放着总裁不当,跑去追寻什么自己的梦想的人都是傻叉。

但是现在我真香了。

那种为善良做辩护,向罪恶作斗争的感觉……一个字,「爽」!

阿婆的仇、被拐卖受害者的怨,我都为她们讨回来了。

法律不能做到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村民们全都进去踩缝纫机了。

荀日升和元岚笙等人自不必说。

黑老大、老二,虽然被找到时有些……不堪入目,但也被警察带回来送去做天堂伞了。

黑老大团伙里的其他人也相继落网,当然,其中也少不了林副局长的功劳。

哦对,案子一层层传上去,上级领导对他大加赞赏,又因为局长被捕入狱,原来的副局成了局长,于是直接把他提成了副局。

再之后,林副局又从以前那些被突然中断的案件中寻找蛛丝马迹,最后竟然查出一个势力极大的人口拐卖组织网……

总之,打击犯罪仍在继续。

无论是我,还是林杨。

无论是律师,还是警察,更无论是各行各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罪恶终究会受到制裁!

再后来,我在律师界越来越出名。

我的迷弟迷妹们越来越多。

不知道他们从哪听来的一句话,反正每次上法庭前,官司打赢以后,都会嘟囔一遍:

左手刑法右手咒,我叫言苓你记住。

当事人•我露出了阴森的笑:林杨,你小子完球了!

番外(云岚笙篇)

1

我叫元岚笙,是个……天才,反正别人都这么叫。

十四岁时,因为一篇关于增长人类寿命的论文,我被顶尖医科大学的教授破格收为弟子。

我起初是怀着一颗敬畏、感激的心去 K 城和导师探讨这项研究的。

却没想,他把我的论文扔在了垃圾桶里。

然后甩给我一个实验室的地址,冷冷丢下一句「空有理论,全是废纸!做出成果再来找我」。

这是我十四年来,受打击最惨的一次。

但是没关系,我会做出成果给他看的!

当天我就收拾好了行李坐了最近的一班航班,但是当我循着导师给的地址找过去时,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上错飞机了。

实验室怎么可能会在大山里?!

我正准备离开这鬼地方,转头看见一个人。

确切地说,是个女孩,但她好像昏迷了。

我撸了一把袖子,算她走运,我正好是学医的。

走近以后我才发现,她瘦得吓人。

「别……别碰我!」

她好像突然恢复了点意识,还没睁开眼睛就拍掉了我正在翻她眼皮的手。

我无语:「我不碰你怎么给你做检查,总得知道你昏迷的原因吧?」

「……饿的。」她有气无力道。

我一拍额头,这么显而易见的答案我竟然没想到。

我赶紧掏出包里的面包和水。

她看了眼我手里的面包:

「喂我。」

这丫头真没礼貌,我才不要喂!

「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一个?」

我刚刚给她的面包太小了,喂她吃了几口就没了。

「喝水。」

!又这样。

她自己没长手吗!打我有力气,喝水没力气?我才不管她!

「慢点喝,别呛到。」

我一只手稳定住瓶子,一只手扶住她,让她靠在了我身上。

等她吃饱喝足,我掏出写着地址的纸条,一脸希冀地问道:

「我找错地方了,对吗?」

她轻笑一声,指了指不远处的几间木屋:

「那不就是?」

我顿时觉得五雷轰顶,这比让我知道我坐错飞机还难受。

2

那天开始,她好像赖上了我。

起初,我觉得她碍手碍脚,除了会妨碍我做实验一无是处!

后来,嗯……虽然她笨手笨脚的,还总乌鸦嘴,但是她很有趣,给我枯燥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慢慢地,我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她了,我甚至拉着她一起做实验!

她问我为什么要让她和我一起做实验。

我也想知道,我为什么拉她做实验,于是我随口胡编了个理由,说她会中医,能给我灵感。

笑死,说出来我自己都不信,她连蒺藜和黄芪都分不清!但没想到,她一听就信了,且深信不疑。

再后来,我生了以后带她走的心思。

于是我鼓动她参加高考,这样就可以走出大山了。

她欣然同意。

之后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她备考,我做实验。

每天做完实验一抬头就能看见她,真好。

我的研究初有进展时,因为她说的一句「万物皆有灵」,我终止了实验。

无所谓,我都想好了,等她上了大学,我就和她转去一个学校,反正我的学籍还没有转过去。

那个劳什子实验,大不了不做了。

那个在学术界鼎鼎有名却丝毫没有人情味的导师,大不了不拜了。

3

她骗了我。

她根本没选医学,她选了法学。

她也没选我们约定好的学校,而是另一所大学。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答应了我却又失约。

问她理由她也不说。

我第一次和她生气了。

当然,并不是因为她选了法学,而是她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为什么不肯告诉我理由,给我一个解释。

就在这时,家里传来我母亲重病的消息。

是肿瘤,恶性的,晚期。

我的导师,荀日升,他是这领域的专家。

我求他给我妈做手术,他却让我用东西和他换。

我知道,他说的是我的实验。

于是我开始研究各种动物的脑脊液,终于,我提取到了类似物质,并在动物身上试验成功了!

他答应给我妈妈做手术了,我也终于有资格回学校和其他师兄师姐一起上课了。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却没想,这是我人生走向黑暗的转折点。

妈妈的手术一次完不成,要两次,甚至更多次。

荀日照就此威胁了我。

我参加了人体实验。

我十恶不赦!

我再也不配喜欢言苓了。

是的,我喜欢她。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那种朋友间的喜欢变了味。

但等我察觉时,已经晚了。

我们回不去了。

4

后来,她来看过我几次。

我很庆幸,每次她都是一个人来的。

我也就只能这样卑劣地庆幸一下了。

「你后悔吗?」她问。

「不后悔。」

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样……

才怪。

我后悔了。

阿苓,我后悔了。

下辈子,我不要做天才了。

我想做个普通人。

遇到喜欢的姑娘时,能毫无顾忌地送她玫瑰的普通人。

我自杀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

自杀前我拜托了即将出狱的狱友,让他在我坟头放束玫瑰花。

因为我知道,阿苓她一定会来我的坟头看我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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