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着扶手,慌张地看向窗外,看见方才那两个吸烟的车主,不知何时已经丢掉了烟,手里拿着枪。
这里是闹市区,竟然有人射击。
周围一阵喧哗尖叫,人群四散跑开,依稀能听见有人哭喊:「喂,警察吗,这里有人开枪了!」
不知为何,我很确定,这两个人是冲着宋慎来的。
我浑身都在发抖,从包里拿出手机,打给袁叔叔。
嘟——嘟——嘟——
只是几秒,竟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就见其中一个人跨上车,原本看上去剐蹭严重的车立刻启动了起来,顺着我们的路线,追了上来。
另一个则站在原地没有动,眯着眼,举起枪。
袁叔叔的声音终于传来:「喂,晓晓啊?」
手机已经掉落。
我扑上去,抱住了宋慎。
砰——
子弹穿过了我的后背,痛意汹涌澎湃,小腹有难以言喻的下坠感,我大口大口地喘息。
痛感淹没了一切,我想闭眼,却闭不上,大颗大颗眼泪往下掉,心脏一瞬间暖,一瞬间又变得凉。
宋慎紧紧抱着我,我看见他脖颈上有血。
努力去看他,幸好,他的身上没有伤口,只是我的血而已。
他拿衣服包扎着我的肩膀,从来没见过他这样慌张,手竟然在抖。
源源不断的血涌出来,浸湿了他的指尖。
46
又有车辆轰鸣的声音,然后车尾被撞,整辆车都向前滑行,发出了剧烈刺耳的摩擦声。
连续的撞击,像要把我们撞死。
宋慎伸手摸摸我的脸,哑声:「晓晓,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
他松开我的手,表情一瞬间变得森严冷酷,他从腰后取出一把枪,哐当打开了车门。
我仰着头倒在副驾驶上,尖锐的疼从后背弥漫到全身,仿佛有把刀将我剖开,从上至下,宛若凌迟。
砰砰砰几声枪响,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
接着有警笛呼啸而来的声音。
掉落在地上的手机里,袁叔叔还在不断问话:「晓晓?晓晓?你们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我却无力回答。
浑身都好冷,小腹不断有痛感,眼前闪过白光。
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好冷……
…………
醒来的时候是在救护车上。
我的口鼻被戴了氧气罩,宋慎浑身是血,跪坐在我身边,双手死死握住我的,脸色白得吓人。
幸好,他看上去没事。
我眨了眨眼,却发现根本无法说话,浑身都在痛,骨头好像被一寸寸碾碎。
「不要死,晓晓,求求你,不要死。」他颤抖着,脸颊贴上我的。
脸庞感到一点点暖意,我费力去瞧。
那竟然是宋慎的泪水。
滴在我脸上,却像是砸在了我心里。
后背乃至小腹的疼痛顿时都不算痛了,我颤抖着想抬起手,告诉他不要哭。
抬不起来,也说不了话。
老天,我只是想跟他说说话,这样也不行吗?
老天,我好累,好冷啊,不要,我不要闭眼,让我和他说说话……
什么仪器发出尖锐的鸣声,医生护士都围了过来。
宋慎不断地在我耳边说:「不要睡,晓晓,不要睡。」
我费力摇头,手指终于够到他的脸颊。
他哆嗦着将我的手指贴在他脸上,声音都在抖。
「你不要睡,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有一次老大怀疑我们中间有内鬼,把我们丢在深山自生自灭。那个时候我被流弹打中了腿,夜里有狼闻着味道过来,我跑不了,已经想放弃了。幻觉里,我听见了你的哭声。我想到你还在等我,就把最后一颗子弹打到了狼的身上,一点点爬回了公路。」
他哽咽着,眼睛红得吓人:「晓晓,不要离开我。你走了,我也活不下去了。」
疼痛慢慢无法感知,我拿手抹去他的眼泪。
一开口,就有血沫涌出来,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
「不要哭,宋慎。下辈子,我还来找你。」
剧烈咳嗽,剧烈倒气,眼神慢慢失去焦距。
宋慎紧紧抱住我,哭得像个孩子,撕心裂肺。
黑暗涌来,浸没一切。
所有感官都在渐渐失去功能。
混沌的时空里,我又回到 18 岁那年的秋天。
我从车窗外探出头,看见淅沥的秋雨中,那清冷的男孩子撑着伞,独自远去。
车在往前开,他在往后走。
这人生漫长而短暂,我有幸与他擦肩,共度朝夕,也算幸运。
…………
曾经有一个人,我爱他重过生命。
我向佛许愿,求他平安,哪怕用我的来换。
这一桩交易,我并不算亏。
宋慎,我爱你,非常非常爱你。
(正文完)
【周萱番外:潇潇雨歇】
1
接到宋慎的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倒水喝。
手里的杯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砸在地上的,我妈循声出来,看见了,吓一跳:「周萱你干嘛呢?烫到了没?」
我抓起外套就走。
晓晓在抢救,她竟然在抢救。
电话里,我追问:「是难产吗?」
宋慎的声音很痛苦:「不是……是我害了她。」
我赶上了最快的一列高铁,到站直接打车去医院。
司机问我:「家里有人在医院呢?」
我拿额头抵着玻璃,答:「是我的好姐妹。」
要等着我啊,要活着啊,晓晓。
电梯间人太多,我从消防通道往上跑。
十楼,十楼。
推开门冲出去的时候,看见宋慎浑身是血,站在抢救室外面,失魂落魄,一动不动。
他身边还站着两个荷枪实弹的警察,警惕地护着他。
我飞奔过去,那枪口就毫不留情地对准我。
我快吓到腿软,宋慎慢慢回过头,哑声说:「这是我太太的朋友。」
于是枪口放下。
我不敢大声说话,轻声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宋慎恍惚着说:「是毒贩。他们的目标是我,晓晓替我挡了子弹。」
有泪水从他眼角滑落,他颤抖着,拿手遮住了脸,不再说话。
我握着座椅扶手,感觉五脏六腑都在翻涌。
抢救室的灯熄灭了。
门打开。
医生推着转运床出来,那床上蒙着一块白布。
我捂住了嘴,大滴大滴的眼泪涌出来,顺着指缝滴下去。
医生说:「子弹穿过了大动脉,患者失血过多,多器官衰竭。送到的时候,胎儿已经在母体中窒息了……节哀。」
宋慎整个人晃了一下,伸手揭开那张白布。
晓晓闭着眼睛,像是在沉睡。
他俯身,亲了亲她的额角。
一滴眼泪顺着他满是血污的脸滑下去,滴在了晓晓素白的脸上。
宋慎擦干净了手,很认真、很耐心地,一点点揩去了那滴眼泪。
我死死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音。
2
晓晓葬礼那天,我请了假,带上她留在我这边的东西,又去了南京。
那张遗照里,她笑得真漂亮,没心没肺的,像我刚认识她的样子。
灵堂里,晓晓妈妈哭得肝胆俱裂,晓晓生前的朋友都来了,忍着眼泪,劝阿姨节哀。
宋慎立在最角落的地方,穿了一身黑,整个人又瘦了许多,脸色苍白,凝望着她的遗像,一动不动,像道影子。
我走过去,把晓晓的东西交给他。
他迟缓地看了那个小盒子一眼,问:「这是什么?」
我说:「是晓晓抑郁症最严重的那段时间,她放在我这里的信。我没打开看过,她只说如果有一天她没忍住,自杀了,希望我把这些全部烧给你。」
宋慎接过,仰起头,闭了闭眼睛,哑声说:「谢谢你。」
我摇头,没忍住,还是说:「她最爱的就是你了,你一定要保重自己。」
他短暂笑了一下,说:「对,她最爱的就是我了。」
3
葬礼过后,我失去了宋慎的消息。
只听说他把全部财产赠送给了晓晓的父母,然后,不知所踪。
餐厅的电视在播新闻,说日前南京闹市区有人持枪抢劫,一名女性不幸遇难。
过程中,多名南京市民见义勇为,开车阻止罪犯进一步行动,受到了市政府的表彰。
同事问我:「周萱,你怎么哭了?」
我伸手抹掉眼泪:「辣哭的吧。这家店的辣椒太辣了,你也少吃点,哈哈。」
同事疑惑地看我一眼,又看向新闻,说:「这年头抢劫犯真嚣张啊,不过你听说没有,好像说路人里就有一个警察,枪法贼准,当场击毙了那两个罪犯。」
眼泪又滑下来,我若无其事道:「是吗?没听说啊。」
同事夹着菜,随口说:「要我说,就该多一些这样的警察,看那些坏人还硬气不。」
顿了顿,她又说:「但说实话,这年头做警察的家属,那可太提心吊胆了。唉,前儿我大姨给我介绍警察,我都给拒了,我可没那大心脏。」
我的眼泪闷在喉咙里,大口喝着水,以做掩饰。
水呛到了喉咙,我拿纸蒙着脸,终于有理由放声大哭。
同事吓到了,连忙拍我的后背:「周萱你没事吧?」
我没事,只是在这则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新闻里,我失去了一个亲如姐妹的朋友。
她在最接近幸福的时候,迎来了死亡。
老天爷,你可真是个王八蛋。
【宋慎番外:梦里朝夕】
1
六岁那年,宋慎见过一场大火。
虽然周围的人都说他并没有见过,但那场火燃烧在了他的脑海里。
以至于之后的十多年,那场火的灰烬依然飘飘摇摇,掉落在他的人生中。
在那场火里,他失去了父母。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还在等出差许久的爸爸妈妈回来。
说好了的,他们会带一个奥特曼蛋糕给他的。
可他们食言了,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了。
从此以后,宋慎再也不过生日。
十八岁那年,高考填志愿,一排下来,他填的全都是警校。
袁国明欲言又止,劝他:「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
对烈士遗孤,国家总有些优抚优待。
宋慎回答:「这就是我喜欢的专业。」
从十多年前开始,这就是他唯一的职业目标。
袁国明又说:「那么到了大学,就可以开始谈恋爱了。我可听你班主任说,你高中班里、隔壁班里,包括学姐学妹,都有不少暗恋你的。」
宋慎笑了笑,没有说话。
袁国明的表情终于变得严肃:「托大说一句,我把你当半个儿子。我希望你有健全、幸福的人生,而不是始终活在过去。」
宋慎点了点头,提交了志愿,关上电脑,回答:「好的,我会的。」
然后拎起外套,说一声:「我先去打球了。」
带上门走了。
袁国明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叹了口气。
宋慎的回答只是为了哄他开心,他怎么会看不出来。
2
在警校,宋慎是学得最认真的一个。
他身体素质好,加上肯吃苦、肯钻研,把什么都学到了第一。
老李觉得找到了个好苗子,打电话去在宋慎户籍地的战友拉家常。
想了解这孩子的家庭情况,顺便把他留在北京。
北京好啊,北京有好去处,光荣的,给全家长脸的去处。
那战友说,你死了这条心吧,他要真想过那种生活,当初也轮不到你们警校收他。
老李碰了一鼻子灰,仍然没有断了这个念头,总想着再劝一劝。
年轻人,心性不定,哪里就会定死了呢?
宋慎长得好看,性格也沉稳,不仅长辈喜欢,女生也很喜欢。
兄弟们受人之托,问起宋慎心意,他只说不打算谈恋爱。
他的生命里有太重要的事情,留给他自己的空间并不多。
他本就稀薄的情感,大半留给了那个目标。
剩一小半,留在梦里,让他反复回到六岁以前,一遍遍重演和父母在一起的温馨时刻。
学妹一茬茬地进来,总有新鲜人好奇想折那朵高岭之花。
宋慎一贯点到为止、冷淡疏离,姑娘们也都识趣,渐渐换了方向。
良禽择木而栖,他就成了树梢上最孤高的那一支,永远有人伸手,却永远摘不走。
3
在纪晓晓出现之前,宋慎是不相信所谓「正缘」的说法的。
他是无神论者。
那天突然被人叫住的时候,宋慎已经不太能想起这个女孩子到底叫什么。
姓张还是姓纪来着?
只是在派出所签名的时候瞥见了一眼。
宋慎拒绝了她的邀请,却留意到她瞬间黯淡下去的眼神。
也许是因为那天正好是他的生日,她从期盼到失落的表情太过熟悉,令宋慎想到了六岁的他自己。
于是拒绝的话绕了个弯,再出口的时候,他问:「要不要喝咖啡?」
哥们儿促狭地拿手肘撞他:「不容易啊,铁树开花了这是?」
宋慎却觉得那并非男女之情,硬要形容的话,更像是给路边遇到的小猫拆一罐猫粮。
不忍心而已。
所以在她结结巴巴地表露心意的时候,宋慎明白地告诉她,自己一辈子不会谈恋爱,也不会结婚生子。
请另觅良人,就像那些曾对他有意的女孩子一样。
又过了很久,宋慎已经快忘了那个叫作纪晓晓的女孩子。
他又碰见了她,在地铁上。
拥挤的人群中,她显然没有留意到他,整个人没精打采的。
但就是这样的她,在看见有咸猪手的时候,第一个跳起来大骂,把另一个女孩子护在了身后。
多好笑啊,她其实还没有被保护的那个女孩子高,对峙的时候手也在抖,却偏偏一步也没往后退。
宋慎找来了地铁警察,地铁警察很快把他们移送下站。
车厢里恢复了安静,纪晓晓又缩回去,继续垂着头,继续没精打采。
宋慎忽然觉得很有意思。
4
宿舍夜聊时,一致认为:男人对女人的爱情,始于怜惜心与好奇心。
很多年后,宋慎被纪晓晓追问当初为什么会允许她成为他生命中的「意外」时,不知怎么,想起了这句话。
怜惜心与好奇心。
看到她的时候,会不忍心拒绝,会心软,会想要保护她。
尽管他还在犹豫,担心自己会给她带来伤害,但她已经信誓旦旦地说:「只要朝夕。」
后来的事情发展得太快,宋慎始终不敢放任自己去爱她。
他曾纠结是否该明白表露自己的心意,像她那样,毫无保留地,把爱都捧出去。
但多年之后,在中越边境命悬一线的时刻,宋慎总是非常庆幸。
曾经他表现出来的爱越少,如今她就越容易抽身,不是吗?
宋慎又开始做梦。
梦里却不只有年轻的爸妈,还有蹲在卫生间里,悄悄哭泣的她的身影。
宋慎想起来分手那天,晓晓是如何祈求着他,可以不要任何联系,只想知道他还活着。
而他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后来,他即将执行一个极端危险的任务,暴露的风险很大。
出发前,宋慎委托他的上线,敲下了那封定时邮件。
他没有给任何人留遗书,他只是想让晓晓以为,他还平安地活在这世界上的某个角落。
她很爱哭,他不希望她哭。
再后来的事情在脑海中只剩影影绰绰的片段。
省厅请来的心理医生告诉宋慎,那是人脑的自我保护机制。
最残忍的剔骨、剜肉、砍头的回忆,都被过滤掉,最后剩下一些尚有实感的痕迹,留在他年轻而伤痕累累的身上。
治疗还没有结束,宋慎听说了纪晓晓要结婚的事情。
他连夜赶到了北京。
真正站在酒店门口,看见她挽着新郎的手臂微笑的照片时,他忍不住问自己:宋慎,你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然而双腿还是不受控制地走向了宴会厅。
签到台边,一个圆脸的女孩子笑盈盈地注视着他。
宋慎看见她手边一沓礼金,才反应过来,立刻走出了酒店,去最近一台 ATM 机取钱。
他随身带着的那张卡里只有十万,于是他就取出了十万。
那圆脸女孩子惊呆了,把笔拿手里,问他叫什么名字。
宋慎沉默了许久,笑了笑,说:「不用写名字,我进去坐坐就好。」
他找了个最偏僻的角落坐下,周围大概都是新郎的亲朋好友,正在讲这一对郎才女貌,实在太合适。
他就默默地听着,从旁人口中,一点点拼凑起他所错过的,她的这些年。
她去了瑞士留学,导师非常欣赏她,想留她继续读博士。
她却说自己想早点回到国内,于是回到了北京,就在自己本科学校的附近找了份工作。
他们又说起新娘太瘦,另一人则笑着说:「让阿河多做好吃的,给她养胖些。」
宋慎忽然觉得自己没有继续留下的必要。
他斟了杯酒,冲着舞台上互道誓言的新人,遥遥举杯。
从边境逃脱后,他的视力下降得厉害,等待着接受相关手术。
于是他并没有看到,舞台上的新娘忽然愣住,忽然泪流满面。
同桌的亲朋好友还在热烈讨论,猜测新娘是否愿意生二胎,孩子是外婆带还是奶奶带。
宋慎把酒杯放下,起身走了。
21 岁那年,他许下了一个生日愿望。
他希望他的女孩幸福。
今天这个愿望实现了,真好。
5
从云南打过来的电话震得手机没停过,是要劝他赶紧回去接受治疗。
他的内脏、骨头、眼睛和耳朵,都需要漫长的治疗。
他关了机,把手机丢在一边。
听到狗叫声的时候,宋慎正在收拾回去的行李箱。
他怀疑自己是否听错,狗叫声间隙,似乎有熟悉的哭声。
可他又觉得是自己幻听,因为无数次挣扎在生死边界的时候,他也时常听见她的哭声。
很小声,很细弱,像猫一样的哭声,让他不要死。
而现在,这个声音的主人应该还穿着漂亮的婚纱,接受着亲友的祝福。
但冥冥之中,似乎有种力量迫使他放下手中的衣服,打开门,走出去。
然后,宋慎看见了她。
本该光彩照人的新娘子,正蜷缩在墙角,双手遮着头。
就像很多年前的那个冬夜里,整个人缩成小小的一团。
耳朵像被人用重锤抡过,他的世界都在嗡鸣颤抖。
宋慎抱起了她。
她的眼睛里全是泪,以至于她并没有发现,他拿帽檐遮住的眼睛,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已经泛了红。
他们拥抱,亲吻。
本能告诉他,他很想念这个姑娘,非常非常想念。
然而她的手抚摸上他胸口的刀疤,他忽然清醒过来——
他是个半只脚被地狱里的魔鬼拉扯住的人。
而她,今天是她的婚礼,她有爱她的丈夫,会有幸福安稳的后半生。
宋慎推开了她,坐起来,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6
他一直认为,晓晓是上天送来的礼物。
否则没法解释他为什么唯独对她心动,也无法解释她对他始终如一的等待与爱护,究竟源自哪里。
误会解除,他从未想象过的生活图景,被她亲手捧到了他面前。
小小的家里,有猫,有盆栽,有阳光。
最重要的是,有她。
无论是她早上醒来蓬松着头发没睡醒的样子,还是她渐渐又恢复的撒娇耍赖的样子,都很可爱。
让他走在路上想起来时,都忍不住会微笑。
失而复得,是上天最大的惊喜。
就像宴席上男方亲友所说的那样,晓晓的确是太瘦了。
宋慎变着花样给晓晓做饭,只希望把错过的那些,都补偿给她。
打扫房间时,他发现了她用以稳定情绪、缓解睡眠障碍的药物。
但她没告诉他,他也就假装并没有发现。
只是深夜,她在梦中流着泪喊他的名字时,宋慎会想起那些药。
一遍遍提醒他,在他「死去」的那两年,她是如何煎熬、如何痛苦。
他从没告诉过她,倘若那天在民宿中,她没有拦下他,他就会彻底消失于人海。
因为遇见她之前,宋慎为自己安排的结局是同归于尽。
支撑他爬出地狱的,是她的爱。
他没有为自己计划过未来,除了她。
宋慎的人生,以 28 岁为分界。
28 岁之前,他为了打掉贩毒集团而活。
28 岁之后,他为了那个将他从深渊中捞起来的女孩子而活。
7
可是老天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这大约是宋慎人生中最接近圆满的时刻,他和她有了家,有了安稳的工作。
即将出世的宝宝也早有干妈和干爷爷送来平安扣与长命锁。
各种胎教的音乐、视频,全方位无死角地在家里播放。
晓晓走着走着,会突然低头跟肚子里的宝宝对话。
「宝宝,你很想吃冰淇淋对不对?可是爸爸不让诶,怎么办呢?」
他失笑,只好屈服于尊贵的孕妇大人,在冬天买一盒冰淇淋,让她尝一小口。
看上去,那些金钱、暴力、血腥,都离他的生活很远了。
他被晓晓感染,也开始想象一家三口的生活。
晓晓兴致勃勃地自己买棉布做针线活,做到一半觉得麻烦,又是宋慎捡起针线,一针一针地缝出一件小衣服。
隔天晓晓醒来,看着那衣服惊叹,各种撒娇,要他再给大人也做两件。
「这样就是我们一家三口的亲子装了,全世界独一无二,超酷的好吗?」
于是拿惯手枪和匕首的那双手,不得不挑灯夜战,去缝制那组据说「藏着爸爸的爱,宝宝一定会很喜欢」的亲子装。
每逢这种时候,晓晓弯弯的笑眼里,总是藏着一点点狡黠。
可他甘之如饴。
后来,在她的墓前,他把这三件大小各不相同的漂亮衣服都烧掉了。
连同周萱转交的晓晓的遗物,她带着泪痕的情书,还有他与她的合照。
烧给晓晓,烧给未曾谋面的孩子,以及,提前烧给他自己。
他们很快就能再团聚,他很确信。
8
就像无法回忆起曾经受苦的细节那样,那个枪声响起的傍晚所发生的事,宋慎也无法完全忆起。
他问心理医生:「有没有办法全部回想起来呢?」
心理医生说:「这是大脑在自我保护,你如果要强行回忆,会对你造成损害。」
他说:「这些都没有关系,我得想起来。」
心理医生不解。
就看见这个瘦削的男人对着窗外笑了笑,那笑容极度悲伤。
他说:「那是她留给我最后的画面,我得想起来才行。」
心理医生并不知道他最终有没有回忆起每一个细节,但她知道,倘若这个叫作宋慎的男人一遍遍回忆妻子去世的画面,他必然会陷入漫长而无法自拔的痛苦。
宋慎中止了治疗,且再也没有回来过。
最后一个对宋慎有印象的人,应该是南京某墓园的管理员。
非年非节的,墓园本就来客稀少。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就更加无人来访。
管理员听着收音机,昏昏欲睡。
然后玻璃被敲响。
他看见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口,撑着一把黑伞,裤脚已然湿透。
管理员连忙让他进来登记。
他注意到这个叫作宋慎的年轻人带着一盒蛋糕来,就多嘴问了一句:「今天是你家人生日啊?」
年轻人微笑着说:「今天是我太太的生日。」
他明明带着笑,管理员却觉得自己大约说错了话。
恰好收音机里传来戏腔,唱的是牡丹亭。
婉转而悠悠,唱一句是: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那年轻人立在原地,仿佛陷入了某些回忆,很久才记起要放下笔。
「我先走了。」他说。
管理员走到门口,目送他的身影没入倾盆大雨之中。
天与地之间,山与山之间,仿佛只剩他这么一个背影。
管理员不由回想,七八十年代听过的那首歌,歌词是怎么写的来着?
哦,想起来了。
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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