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我仍想不明白一件事,为什么那些被王天娇骗过的男人,到头来没一个怪她、恨她,甚至会反过来帮她脱罪。
可能人一旦陷入恋情,反应就会迟钝。
实际上,她那时的表现,已经有很多不合理之处。
可我竟是丝毫没有怀疑,把一切不合理,都解释成了她的要强,她的自尊心,以及她在为我着想。
若非警察找上门,我还被蒙在鼓里。
1
十几名夜场女孩鱼贯而入,肉欲横流。
为了招揽生意,姑娘们穿的性感热辣,布料尽可能又薄又透,胸口越低、裙子越短,越容易被翻牌子。
可站在最后的姑娘,却是个例外。
她穿了件白色连衣裙,上遮锁骨,下挡膝盖,看起来很不合群,却显脱俗。
同来的几个生意伙伴,要么选胸大的,要么选屁股大的,二者兼得的更是早早被挑走。
有人说,男人对女人的偏好,在十五岁前就定型了。这一说法,我深信不疑。我历来看不上胭脂俗粉,偏偏对清纯可人的女孩,没抵抗力。
轮到我时,毫不犹豫的选了白裙胜雪的女孩,名叫王天娇。
不似其她陪酒女的业务熟稔,会撒娇、能卖萌,王天娇看起来羞涩、扭捏,始终半低着头,即使坐在我旁边,也刻意保持一段「安全」距离。
这是我们初识的场景。
在硕大的包厢内,每个人都放飞自我,往日里装出来的温良恭俭和彬彬有礼,都抛在一旁,释放着内心的躁动,群魔乱舞。
杯碰杯,肉缠肉。
从敬业角度看,王天娇绝不算是个合格的陪酒女。
对她们这一行来说,赚钱主要靠两项。其一是「陪」,陪玩陪聊天,赚小费;其二是「酒」,怂恿客人多喝酒,赚酒水提成。
可王天娇却是个异类,她既不主动跟我讲话,也不劝酒,就只是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望着桌面发呆。
红灯绿酒中,显得格格不入。
仿佛鸡窝里落入一只白天鹅,纵使吃着一样的糠菜,也能一眼区分。
说实话,她当真算不上极品美女,也就比普通人,稍强些。可恰恰是这份脱俗,勾起了我的兴趣。
「你的裙子脏了。」沉默了许久,我率先打开话匣子。
她低头检查裙子,并未发现污点后,抬头轻声问:「哪里?」
我笑着说:「还以为你是哑巴,不会说话。」
她愣了一下,随即脸色微微泛红,神色拘谨地说:「对不起,我不太会……陪客人,要不……要不你还是换个人吧!」
「没关系,别紧张,反正来都来了,随便聊聊天就好。」
她点了点头
这时候,我见她忽然眼神飘忽,看向包厢深处。循着视线望去,只见我的一个朋友喝的兴起,正对一名陪酒女动手动脚,举止粗鲁。
并且,那女孩也并未抗拒。
见到这一幕,王天娇的脸色似有愤怒,更多的却是不屑。
其实,我那朋友的举动,在酒客之中实属正常,不算过分。男人花钱来这地方买醉,又有几个单纯只是为了「醉」?
所谓陪酒,一个「陪」字,含义深广。
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我主动发问:「看你像是新来的,做这行没多久吧?」
她点头。
就只是点头,然后又是沉默。
兴许是觉得有些尴尬,过了一会,她压低声音问:「你呢,经常来这种地方吗?」
「生意应酬,没办法。我也不怎么喜欢这里,太吵闹了,我这一大把年纪的老家伙,精力也跟不上了。」
这句话却是把她逗乐了。
其实,我那年也不过才二十五岁,刚大学毕业。
大学毕业后,我便下海创业。恰好赶上了网购盛行,跟两个朋友合伙,开了家网上商店。
生意出乎意料的好,短短半年就回了本,前景光明。
当天去酒吧,实际上就是生意上的应酬,宴请两家合作商客户。在生意场混,这种场合多少是避不开的。
酒精是语言的催化剂,几杯下肚,她不似刚才那般拘谨,跟我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通过聊天我发现,她确非凡俗,远非普通陪酒女可比!
对于很多事情,她都有独到见解,能在短时间看清事物本质,恰中要害。甚至,聊起我正在谈的生意,她也能提出几条不俗的建议。
我问她,读书的时候学的是什么专业,她只是笑了笑,说自己没怎么上过学,家里穷,供不起她念书,刚才说的那些东西,都是平常看杂书,瞎琢磨出来的。
这使我更加觉得,她确是一只天鹅,因凡尘琐事落入鸡笼。
可我也清楚,做她们这一行女孩的话,最多信一半。
谁不知道,在这种地方上班的女生,大多拜金,好逸恶劳,对酒客编造苦难身世,用以激起同情心。最终目的,还是从客人口袋里掏出真金白银。
可不管她的话是真是假,都不关我的事,萍水相逢,听听也就算了。
就仅仅是逢场作戏而已。
按照江湖规矩,谁点的陪酒女,谁要额外给小费,三百起步,上不封顶。
我掏了五百块,付给她。
可出乎意料的是,她坚决不收,而是说:「跟你聊天很开心,也学到不少东西。我做这行虽然是为了赚钱,可也不是什么钱都赚,咱们年纪差不多,就当交个朋友吧!」
我自然不同意,硬塞给她:「一码归一码。」
「你偏要给钱的话,就是把我当成靠着出卖肉体赚钱的女生了?」她看向角落里,我的那个朋友在临别前,依旧是左拥右抱。
我一时骑虎难下,不知该如何是好,手里握着钱,怔怔的停在半空。
她不给我思考的时间,边往外走边说:「等下次有机会,你请我吃饭。」
「那你明天有空吗?」
「明天有事。不急,有机会再说吧。」
我只好收回钱,连联系方式都没留。
这段小插曲,我并未放在心上,很快就忘记了。
事后回想。第一次相遇,她应该也只是把我当成潜在猎物之一,试探多于行动,如果就此断了联系,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
十几天后,公司又有应酬,我恰好又来到这家酒吧。陪酒女鱼贯而入,我一眼就在人群中注意到那一袭白裙,就又点了她陪酒。
有了上一次的铺垫,这次聊起天来,少了许多生疏。
临走前,我把两次陪酒的小费一并给她,但她依旧拒绝,给出的道理几乎一样:「我把你当朋友,希望你别拿我当出卖身体的女孩。」
我心里过意不去,便约她第二天中午,一起吃午饭。
她没再拒绝。
2
男人嘛,第一次请女孩子吃饭,自然要吃点好的,上档次,不丢面。
我选了一家西餐厅,人均八百,可到了饭店门口,她死活不肯进,说随便吃点就行,这家店光看着就太奢侈了。
在她的坚持下,我们找了个街边大排档,点了两碗素面、两碟小菜、一壶茶水。
钱没花到位,环境自然差劲。
整顿饭,我俩都需要各腾出一只手,专门用来轰苍蝇。
可即便如此,我们依旧吃的很开心,主要是聊的投缘。
吃过午饭,时间尚早,我们又一起看了场电影。
买票的时候,还没等我取出钱包,她就抢着付了钱。
我脸色有些不好看,觉得丢了面子,便说:「看个电影,哪有让女生付钱的道理!」
她笑着说:「谁付都一样,下次你请客。」
我有些不开心,身为男人的虚荣心,受到挑战。
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变化,笑着宽慰道:「午饭是你请的,我请你看电影,这叫君子之交淡如水。」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提议先去楼下商场逛逛。
逛商场?
我立即警觉起来。
我明白了,她之前所打造的独立自强、善解人意的人设,不过是故意抛出诱饵。她先是不收我小费,再是去吃苍蝇馆,最后是抢着买电影票,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带我去商场!
都是些女生惯用伎俩,小事上乖巧懂事,取得男生欢心,让男生自觉愧疚,最后敲一笔大的,羊毛薅的更狠。
看来,真正的大头消费,是在商场货架上!
要知道,这家商场可是大牌云集,随便一个包、一件衣服,都要大几千块。
可事实证明,我看走了眼。
在逛街的时候,她非但不去名牌店,反而尽是看一些廉价的衣物。而且,她只是单纯的看,并不试穿,更是没有要买的意思。
我这才注意到,她的穿着虽然干净利落,但衣服却已然陈旧的有些褪色,领口和袖口略显松弛。
这身打扮,让我想起读书时期,那些穿着浆洗变色校服的女生,阳光灿烂,最是思无邪。
逛着逛着,我们来到负一楼,这层卖的都是些小商品。
路过一家杂货铺,货架上摆着各式帽子,她伸手取下一顶,是一个毛茸茸的虎头帽,黄白相间,很是可爱。
她试戴了一下,对着镜子,眼神中满是雀跃:「好看吗?」
「挺好的。」
「那你买来送我吧,看出来了,不让你花点钱,你心里不太过意得去,一直吊着脸。」
我看了眼标价,四十五块。
付了钱,我暗怪自己思想狭隘,看人总是往坏了想,心里更过意不去了,便说:「再上楼转转呗。楼上衣服挺好看的,我买一件送给你,或者送你个包。」
她摇头,转身就往影院走,有些生气地催促道:「电影快开始了,看完电影,我还要去上班呢。」
我没多说什么,默默跟了上去。
电影结束后,我提议送她去酒吧上班。
「谁说我要去酒吧了,我今晚有夜班,但不是去酒吧,而是我的本职工作。在酒吧陪酒只是兼职,我一周去三天,你来两次都碰到我,算是巧合了。」
「行,只要你不出地球,送你去哪都行。」
她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
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工作的地方,是一家书店。
那家书店名为「慎独斋」,坐落在繁华街市的一角,并不引人注意。书店内装修简单,纯白配色,恰如初见她的那一抹白裙。
自打我认识她,就没见她穿过其它颜色的衣服,只有白色。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很难想象,一个在酒吧做陪酒女的女孩,本职工作竟是在书店卖书。
远离尘世嘈杂的书店,对比满是喧嚣与浮躁的酒吧。
让我惊奇的是,她是如何在两者之间,切换自如的?
反差感,最能激发好奇心。
男人,好奇心尤其强烈。
把她送到书店后,我便离开了,那一晚,我整夜都在想她,好奇她到底是怎样的女孩,在她身上又藏着怎样的秘密?
如今回溯,我的种种反应,应该都在她的计算之中。
3
那段时间,我一有空就往书店跑,名为买书,实际上就是想见她一面。为此,我家里堆了一大摞书,积满了灰。
接触多了,我对王天娇了解更深。
有客人时,她就耐心等待客人选书,偶尔会推荐、解释书中内容。但凡得闲,她便安静的躲在角落里看书,闲适静谧。
等她下了班,我们偶尔会一起吃晚饭,在她的坚持下,每次都各付各的账,去的也都是小馆子。
我渐渐发现,她身上有许多发光点,是我尚未探知的。
有一次,我看见她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全神贯注。
一瞥之下,她的字很好看,不是那种后天练出来的匠气,而是充盈着与生俱来的秀气与灵动。
我问她写的是什么,她赶紧把本子藏起来,脸色微红,轻声说她在写一本小说,那是她从小就有的梦想,至于写的什么内容,她绝口不提,也不准我看。
她读书和写作时,安静的像是一只小猫。偶尔歪头沉思,会轻咬笔尾,蹙着眉头,能让我想起古诗中那些美好的诗句。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想来,陪酒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钱。
二十五岁,是青年通往中年的渡口,尤其对于我这种自小无权无势,穷怕了的农村孩子。
二十五岁前,靠着一句「莫欺少年穷」聊以自慰;二十五岁后,更知钱难赚、屎难吃。职场上,见多了那些奴性渐重,卑躬屈膝的人,就害怕自己在三十岁后,为生活裹挟,失去跟老板摔桌子的底气。为此,我发奋赚钱,想要早些财富自由,不会为了金钱失去本心。
回想我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曾在酒吧打工,赚那该死的钱!
对此,我有什么资格,对她的选择指手画脚呢?
可越是深究,我对她越是好奇,想了解她内心深处,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我知道,她是个极度要强的女孩,必然不会接受我的直接帮助。
所以自那以后,但凡有应酬,我就把客人往她那里带。她依旧不收我的小费,可包厢费记在她的名下,每次会有五百块额外收入。此外,我会刻意多点些酒水,让她多赚些提成。
一起偶然事件,让我对她的好感达到了顶点。
那是一个周六傍晚,我忙完了手头事,去书店找她。
那时候街上行人寥寥,书店也没生意。离着老远,就见王天娇坐在门口石阶上,在跟一个拾荒老人聊天,两人一起吃着盒饭,有说有笑。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那人是她的父亲,便躲在一旁,没敢上前。
可她很快就发现了我,朝我挥手:「吃饭了吗?」
「没……吃过了。」
「没关系,要是没吃的话,我可以多叫一份。」
见到我,拾荒老人赶紧站起来,有些难为情:「你们聊,我就先过去了。」
见他作势要走,我赶紧说:「我就是路过,叔叔,你们继续。」
拾荒老人还是连连点头离开了,他的一条腿有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等老人走远,我问:「他是?」
「挺可怜的,去年家里着了大火,老伴被烧死了,他也受了伤,之前经常来我们店收垃圾,就认识了,偶尔会跟我一起吃晚饭。」
那一刻,我觉得眼前之人,上辈子一定是个天使!
可天使应该高高在上,怎么可以去做陪酒女?
顿时我头脑一热,脱口而出:「陪酒的工作你就非做不可,赚那群好色之徒的钱?」
我当时的语气有些急,带着严厉的质问。
她先是一愣,随即反问道:「去那里上班,真的很丢人吗?」
我一时无言以对,憋了半天,口气先软了下来:「就是觉得不太适合你。」
「我觉得挺适合的,不偷不抢,不出卖身体,最多就是出卖了胃,还是我自己的。」她低下头,委屈的摆弄着手指,「要是有我这样的朋友,让你觉得丢了面子,那我以后可以装作不认识你。」
「你这叫什么话!」
「我说的是事实。」
「你很缺钱吗?赚钱到底干嘛用呢?」
「你不懂我的生活,也没经历过我遇到的事,所以不会真的理解我。我确实缺钱,但我赚钱的时候心安理得。至于我赚钱干嘛用,不关你的事。」
她转头进了书店。
我意识到,自己确实是鲁莽了,兴许她真有难言之隐,不愿与外人分享。
我赶紧跟了上去,向她道歉,祈求她的原谅。
她没有多说什么。
很快,我们就和好如初,可我却是更迫不及待,想知道她身上,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男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对于秘密充满好奇,说好听的叫做探索欲,说难听的叫偷窥欲。
不管怎么说,充满神秘感的女孩,最能吸引我这种人。
蛛网一旦织成,猎物越是挣扎,便越难脱身。
4
即使日渐相熟,我也没能鼓起勇气,对她表白。
我就是这种性格,喜欢水到渠成,害怕被拒绝。
对于王天娇,我始终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们之间,仿佛隔着一层薄纱,影影绰绰,看似一捅就破,却始终找不到着力点。
见不到她的时候,我会想念,可见到之后,又隐隐觉得不是同一世界的人,有着强烈的疏离感。
可越是朦胧,越让人难以自拔。
十几天后,我妈的一个电话,更是令我心生波澜。
我妈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给她寄了膏药,还告诉我疗效很好,让我再给她买些。
我妈一直有背痛的毛病,多年顽疾难以治愈。
可我不记得最近有寄送过膏药。迷糊之际,我突然记起,前段时间在跟王天娇闲聊时,曾提起过我妈,也说过这件事。
我妈还说,前几天还收到了几箱水果,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她分了些给左邻右舍,邻居都夸我孝顺,知道顾家。
我支支吾吾挂了电话。
难道真是王天娇?
那时候已是晚上,算一下日子,她今晚要去酒吧上班。我换好衣服,开车去找她,想当面道个谢,再带她吃顿夜宵。
到了酒吧楼下,我怕她在忙,就先打电话过去确认。
可接电话的却另有其人。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孩,她声音急切:「你快过来一趟吧,天娇跟客人吵起来了。」
我来不及多想,冲进酒吧。
来到换衣间,我推门就进:「王天娇在哪?」
一个女孩跑过来,拿着王天娇的手机,反问:「你是王天娇的男朋友?」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她看出我的窘境,又问:「电话是你打的?」
我点头,她仍是半信半疑,我便又重新拨通了号码。
电话那头显示了我的来电,而我看到备注的一瞬,顿时一喜,上面给我的备注竟是:亲爱的小杨。
确认过我的身份,那女孩便带我来到一间包厢,里面挤满了人,只见酒吧经理正在给一个大肚子的中年秃顶男道歉。
王天娇则是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低着头。
秃顶男极为嚣张,不依不饶地嚷道:「老子在你们这消费了十几个 W,怎么今天看上个娘们,想带走,她还不愿意。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老子又不是不给钱,一晚一万块,不少了吧?」
经理连忙打圆场:「这姑娘刚来,不懂规矩,我给您重新安排个好的。」
「我就看上这个了,不准换。」
经理还要解释,我几步来到男人面前,挑衅道:「兄弟,我也看上你老婆了,两万块,能陪我一晚不?」
秃顶男对我怒目而视,晃晃悠悠靠近,「你谁啊?多管闲事。」
「我是她男朋友,怎么,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
「男朋友?」秃顶男嘿嘿坏笑起来,「兄弟,真有你的,戴了绿帽子还这么嚣张。一个大老爷们,让女朋友出来干这个,还算个男人嘛。」
我怒气上涌,就要动手之际,王天娇冲上来拉住我:「算了。」
她又转头看向经理:「我不干了。」
说完之后,她拉着我一路走出酒吧,没再回头。
出门后,我们找了个路边烧烤摊坐下,从始至终,她都表现的很平静,平静的让我既心疼,又担心。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好说:「对不起,是我一时冲动,害你丢了工作。」
「不怪你,还要谢谢你。」
「真想揍那混蛋一顿,有娘生没娘教的玩意。」
「你这个时间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就是想问问,是不是你给我妈买的膏药和水果?」
「早前听人说过这种膏药效果很好,就试着寄了一些,水果是我托人买的,不值钱。对了,膏药效果怎么样?」
「挺好的,谢啦。」
她笑着没说话。
当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喝醉。我不知道她家在哪,便就近开了间酒店,把她抱上床,盖好被子。
奇怪的是,那晚我竟是没起半点歪心思,静静看着她入睡,光是看着就莫名开心。
我趴在一旁,迷迷糊糊睡着了,夜里被她的梦话吵醒。
她说着含糊不清的梦话:「医生,求你……求你别放弃他……我会赚钱……」
她究竟遇到什么难事?
第二天早上,我鼓起勇气问她梦话的事,但她却矢口否认,什么都不肯说。
沉默了一会,她突然问:「你有多久没回家了?」
「半年多了吧。」
「不想家吗?」
「有点想。」
「要不然,带我去你老家看看吧。」
我顿时一阵欣喜,忍住没笑出声。
一个女孩主动提出要去我老家,说明在她心里,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我立刻答应:「明天就行,我这边没问题。」
她突然又显得有些拘谨:「再等两天,我要好好准备一下。第一次见你爸妈,他们会不会不喜欢我?」
「当然不会,你这么好的姑娘,谁会不喜欢。」
「那我更要好好表现了。」
好好表现!
她居然说要好好表现!
这一刻,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飞跃。
5
三天后,我们正式出发,返回我的老家。
让我震惊的是,她这三天准备了巨多的礼物,后备箱根本塞不下,就连后排座椅都堆的满满当当。
这些礼物,不全是给我爸妈的,连七大姑八大姨也都没落下。
这几天,她挨个跟我打听了这些亲戚的情况,多大年纪,做什么工作,喜欢什么,她都做了详细笔记,然后据此挑选合适的礼品。
到家后,我爸妈脸上都乐开了花。
我妈更是从早忙到晚,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让我觉得自己这个当儿子的受到了冷落。
而她的表现,简直就是完美儿媳的典范,帮忙洗菜摘菜,饭后还会洗碗拖地。
只要是见过她的亲戚,没一个不称赞的,都在背后议论,别看老杨家那崽子小时候不靠谱,可命是真好,找了个好媳妇。
巧合的是,那几天赶上亲戚家孩子结婚,娶的老婆又丑又胖,好吃懒做。有了对比,王天娇在我父母心中印象,更是近乎完美。
我妈暗地里掐着我的后腰:「这好姑娘你要是辜负了,我跟你没完。」
甚至我还亲耳听到,有人背后嚼舌根,「这女孩嫁给杨小子,白瞎了!」
我听了之后,却是暗中偷着乐。
恍惚间,我竟真的把她当成了妻子,可那时,我们甚至没挑明男女朋友关系。
关于男人的成熟,有很多种说法。
可我坚信,直到一个男人想要结婚,并愿意为之负责的那一刻,才能算真正成熟了。
临回去前的一天晚上,我妈有意无意的试探着问她:「孩子,你们家那头,彩礼一般要多少钱?」
她红着脸,低下头:「我只看人,人好就行。」
我妈笑着连连说好,我爸仰头灌了一口酒,皱纹都笑开了。
临别前,我妈给她包了个大红包,里面有一万块钱。她坚持不收,可在我们上车前,我妈仍是把红包扔到了车上。
路上,我也劝她收下,说那是老人家的一片心意。
可她随即生气,冷着脸反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图你的钱?不是的话,就别逼着我收下,我也有自己的原则。」
这些天,我早就吃透了她的脾气秉性,知道她的原则都碰不得,赶忙嬉皮笑脸地说:「不收就不收,那我可私吞了。」
她伸出手指,笑着在我额头上轻点了一下。
6
我准备向王天娇表白了。
从老家返回的当天,我提早让朋友准备好,精心布置了一个电影院包厢,用很俗套的方式表了个白,求她做我的女朋友。
在一群朋友的见证下,她哭着同意,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
可有了名分之后,我们的生活却并未因此改变。她依旧不跟我分享她的故事,也从不让我去她家。
相聚时间,不增反减,而且她对我比之前要冷淡了些。
而她接下来做的事,则是彻底激怒了我。
她居然又找了一份陪酒的工作。
我也曾劝她,不如来我公司上班,现在网购生意兴隆,前景大好,过一年我分给她股份。
不出所料,她果断拒绝。
理由是她没有做生意的天赋,害怕拖累我,再者说,无功不受禄。即使成了男女朋友,毕竟不是夫妻,还没走到那一步。
我知道但凡她拒绝的事,我都勉强不了,只好不再提。
那段时间,我不再去她工作的酒吧,因为一想到她陪着别的男人喝酒,被人用色眯眯的眼神盯着看,就压不住心头怒火。
为了麻痹自己,我从早工作到晚,生意上的事都亲力亲为,连周末也不休息。
但不久之后,我发现她的行迹越发可疑,经常会不接电话。
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初恋,二十岁那年,那个女生就经常无故消失,实际上却是去见别的男人。
一朝被蛇咬,十年惧草绳。
每当我联系不到她,便什么心情都没有,满脑子都是她在干嘛?
她是否隐瞒了什么?
仔细一想,我对她过往的了解其实很少,甚至连她住哪都不知道。若是她有一天突然消失,都不知该到哪去找。
那些天,我甚至觉得自己严重缺乏安全感,不知道如何是好。
一天上午,我没有提前跟她打招呼,直接去到书店。
远远的,就见她坐在收银台前,歪着脖子,认真地在笔记本上写着东西。
我缓缓靠近:「又在写小说?」
她吓了一跳,慌忙收起本子:「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过来看看。」
她表现得很开心,给我接了一杯水,开玩笑说:「书店规定,工作时间,禁止谈恋爱。」
「那我认罚,缴纳罚款,罚的钱用来请你吃午饭。」
她笑着说:「那就火锅。」
我问:「你写的是什么类型小说?就不能让我提前瞻仰大作,一睹为快?」
「不行,要等全部完成,才给你看。」
之后,我们聊了许多关于小说的话题,没想到,她对于很多名著都有很深见解,看过的书远胜于我。
聊着聊着,有那么一瞬间,她有些忘我的自言自语:「这辈子,要是能出版一本小说,几十几百年后还有人看,就算是死也值了。」
「别瞎说,以后少说死不死的。」
她回过神,没多说什么。
中午的时候,我们去吃火锅,为了防止衣服上沾染味道,她脱下了外套。
我注意到,她里面穿着件白色卫衣,带细细的绒毛。而下一瞬,我举着筷子的手定格在半空,死死地盯在她身上。
「怎么了?」她好奇问。
在她的衣服上,粘了许多细碎的短发。
男人的头发!
「你昨晚去哪里了?」
「去酒吧上班了啊,怎么了?」
我一时怒气攻心,脱口而出:「然后呢,跟男人出去鬼混了吧?」
「你胡说什么呢?」
「你自己看。」
她低头看了眼衣服,也发觉到了什么。可她并没有辩解,就只是低着头,眼泪噗噗往下落,似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人一旦受过骗,就会畏惧,我不依不饶地追问:「这是谁的头发?敢做不敢承认。」
她只是哭。
她一哭,我又不知如何是好,语气先软了下来:「你别一直哭,倒是说话啊。」
「说什么?」
「说事实。」
「你是怀疑我?你一直都嫌弃我的工作,认为我是个脏女人,是不是?你从来都没信任过我。」
「没有,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是你有意隐瞒。那你倒是说,你身上的头发,到底是谁的?」
「我哥哥的。」
「你还有哥哥?」
过了好半晌,她止住眼泪,红着眼圈看向我:「你不是一直想去我家吗,我现在就带你去。」
7
相识三个多月,这还是我第一次去她家。
小区位于城市边缘,老且旧,她家住在顶楼六楼,没电梯。房子是租的,几乎没有任何电器,桌椅板凳看着比我年纪还大。
前几天下雨,屋内泛黄的墙皮已有脱落,角落里摆着几个塑料盆,用来乘接屋顶漏下的雨水。
推开卧室的门,我见到了她口中的「哥哥」。
第一眼,就带给我巨大冲击。
男人平躺在床上,只漏出脖子以上的部分。他很瘦,腮和眼眶都向内凹陷,脸色是病态的惨白,如同丧尸一般。
重要的是,他留着整齐的平头,在床头柜上还摆着一个剃头刀,床边散落着细碎的头发。
一切都水落石出。
头发是她哥哥的!
我全都明白了,她之所以愿意去当陪酒女,就是为了给床上这个男人治病。
我再次陷入自责,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冤枉她了。
身为男朋友,不替她分忧,只会一次次的怀疑和伤害她,我还算个男人嘛?
她这么个柔弱女子,除了要悉心照顾卧床病人,还要出卖本性赚钱,她的内心需要承担多少的辛酸和苦楚!
想到这些,我的心就揪在一起,阵阵绞痛。
再坚强的女人,终归也是女人!
我想要道歉,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觉得一切言语都过于无力。
我克制着情绪,问道:「他得了什么病?」
她声音很平静:「肺病。」
「要怎么治疗?」
「只能靠药盯着,可最终还是得做移植手术。医生说,找不到配型的话,最多只能活半年。」
我们说话时,声音尽量压低,为的是不吵到床上男人。
男人似在熟睡,始终不曾睁眼。
王天娇轻轻关上房门,把我带到客厅,解释道:「他最近状态越来越差,多半时间都在昏迷,一天也就清醒一两次。」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说不上我还能帮忙。」
「之前不告诉你,是我不想因为自己的事,影响到你的生活,更不想因为这件事得到你的怜悯。今天带你见我哥,不是为了解除误会。而是我觉得,如果咱俩真想长远的走下去,就不该对你有所隐瞒。」
她强挤出笑脸:「之前是我的错,我不想把自己的压力,带给你。我不敢爱上你,怕我的情况,给你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可我控制不了自己,我不小心爱上了你。你要是嫌弃我的家境,我不怪你。」
「别胡说,我永远不会嫌弃你,更不会抛下你。」
她低下头,沉默不语。
「对不起。」我仍是说出沉沉的三个字,轻轻抱住她,拍打她的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