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灰败中解救我

刀子突破了我的两只手,直接在我眼前自下而上画出一条,血线。

几秒钟之后,我才感受到,自己的脸颊涌起剧烈的刺痛。

我本能地用手探去。

湿润、温热。

摊开手,整只手掌都被染红了。

而楼梯间里消火栓的玻璃,此时正好映出了我的脸。

被一道伤痕贯穿的脸。

27

我尖叫。

用尽全力哭嚎。

而陈旭,不知道何时,将刀子一扔,走掉了。

28

之后的记忆,是不连续的。

我听见救护车的尖鸣,看见医院走廊的灯在我头顶上不断略过,感受到药物的麻醉作用。

然后是梦。

梦里面,一片迷雾。

忽然,有一只瘦却有力的手拉住我。

「小夕,我们出去吧。」他柔声说,「我带你出去。」

雾气氤氲,显出他好看的身姿和面貌。

可我立刻挣脱了他的手,将他推了出去。

我不想看见他。

至少,不能让他看见我,现在的样子。

29

醒来时,李慕云在我床边。

发现我醒了,猛坐起来,问我渴不渴,饿不饿,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不答话,他就疯跑出去满走廊喊医生。

那之后的几天,他窝在我家,帮我做饭,帮我收拾屋子,帮我削水果。

他总是握着我的手,温柔地说话。

他告诉我,他第一时间报警,陈旭就被捕了,对警方的供词是,那天和女友张雅大吵了一架,去了酒吧。

和以往的狐朋狗友,磕了点药。

这才有了之后的所有过激行为。

他告诉我,公司的运转一切正常,叫我放心,我的助理对于现有的项目处理得很好,时不时,他自己也会去帮忙。

他告诉我,他已经找了很好的整形医生,可以保证几个疗程之后,脸上的疤痕消失掉七成。

他跟说得最多的,是对不起。

他说,「对不起啊小夕,我……没能保护好你。」

「但无论如何,我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

而这些日子,我一直,没和他说话。

直到一个星期之后。那天下午,阳光很好。

我说,「分手吧。」

他竟然,笑了起来。

他说,「肯说话啦?」

我说,「李慕云,我要和你分手。」

他说,「然后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他的声音平和,不疾不徐,似乎我刚才说的「分手」,不过是普通情侣吵架之后的气话。

我说,「何必呢?李慕云,我普普通通,不够聪明,还被……还不够漂亮……」

我想说出「毁容」两个字。

可这两个字,就连想一下,都已经痛得让我没法呼吸。

可他说,「但我喜欢你。」

「够了!」我忽然吼他,「你觉得这样好玩么李慕云!?」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发脾气。

可能,我就是想要赶走他。

「你喜欢我有什么用!我不喜欢你,你看不出来吗!?」我吼着。

李慕云被我的责骂弄得不知所措,想要开口,却又没说话。

我不忍再看他,于是别过头去

「你走,你现在走!」

30

那之后的日子,我没再见过李慕云。

一个月后,我拆了绷带。

脸上的伤口恢复的不错,可是,仍能清晰看见,从嘴角延伸到眼角的疤痕。

于是我买了许多纱巾,口罩,墨镜。

凭着这些遮掩,我的生活,似乎渐渐回到了正轨上。

又或许,我永远都没法回到正轨了。

半年之后,我忽然心血来潮,想要整理一下手机里过往的照片。

我也终于能坦然接受,自己过去美好的样子。

可翻着翻着,忽然发现了一个视频。

点开,发现是很久以前,将陈旭母子赶出我家时候录的。

那镜头角度很低,显然是偷拍。

所以,我在吵架时,李慕云竟然在我身后,一直偷偷拿着我的手机拍摄?

这男人……

我看了许久,竟觉得津津有味。

可吵架平息之后,那手机被平放在餐桌上,录着天花板,仍没有停。

画面之外,是我和李慕云当时的交谈。

可这一段,因为醉酒,我似乎从未完完整整地记起来过。

画外音里,我哽咽着,「这些年,我算什么?」

「是他不值得,」李慕云说,「你没做错什么,是他不值得。」

「那谁值得?」

「不如,我试一试?」

31(画外音)

「你喝高啦李高冷?」

「我喜欢你很久了钟小夕。」

「屁,我们刚认识没多久。」

「2015 年,你来深圳,住珠光村 423 栋的 8 楼 803,一千块钱一个月,25 平米的单间,只有厕所,没厨房。」

「你,你怎么知道?」

「那时候,你大概很穷,工作也不忙,每天晚上 9 点钟,会开始在屋子里唱歌,一般会唱到十点半。」

「我……唱那么久么?」

「你有 70% 的时间在模仿孙燕姿,还有 20% 的时间模仿蔡健雅或者莫文蔚,最喜欢唱的歌叫《遇见》,其次是《别找我麻烦》。」

「所以……我唱功怎么样?」

「嗯……一般吧,但孙燕姿真的挺像。」

「嘿嘿,那必然呀。等会,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住隔壁,804.」

「我吵到你了吧?」

「不会,那段时间我很难……」

「哦我懂了!」我忽然打断李慕云,「所以我的歌声治愈你了。」

「是。」他笑起来,「后来我撑过去了,离开了那里,那天晚上,我敲过你的门。」

「是么?」

「对啊,我送了你一小捧鲜花,说这东西逢人就送。其实就是想要见你一面。」

「哦我记得,但花我样了一星期就枯了。」

「没事,送过你就好。」

我愣了一下,似乎,被他的话弄得脸红了。

于是清了清嗓子,问他,「怎么样,当时第一次见我,失望了么?」

「没有,当时有夕阳,光很好,觉得,你是世上最好看的姑娘。」

32

原来,他是因为这个才喜欢我。

原来,他都是真心。

可是,我把他赶走了。

33

冬天过去了。

冷风消退,连夜晚都变得柔和。

那天晚上,我又去了那间酒吧。

在这间酒吧,我第一次主动给李慕云打电话,被他解救。

现在想起来,那大概是我一生里最有趣的时光。

我独自躲在角落里喝酒,一杯一杯,渐渐微醺。

经忽然发觉,原本嘈杂的酒吧,不知何时变得安静下来。

然后,我听见钢琴的声音,从台上传来。

那是孙燕姿的歌。

老歌。

叫《遇见》。

34

但唱歌的,是李慕云。

35

「阴天,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爱要转几个弯才来。」

36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爱的人,她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37

「总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

38

那天晚上,我问他,总在这里卖嗓子么?

他说,以后不卖了。

我说,怎么了?

他说,这不是等到你了嘛。

39

那天晚上,我再羊绒的地毯上,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一片迷雾。

忽然,有一只瘦却有力的手拉住我。

「小夕,我们出去吧。」他柔声说,「我带你出去。」

我于是,也拽紧那只手,冲了出去。

40

雾气散尽,我醒来。

我听见咚咚咚的敲门声。

我揉着眼睛,踢着拖鞋走过去,开门。

是个高高瘦瘦,和我年龄相仿的男生。

他支支吾吾,说「你好,免费送你的鲜花。」

我说,「不要。」

他说,「是……是寓意爱情的。」

我说,「更不要了。」

我关上门。

想了想,又打开了。

他仍站在那。

我一把抢过了那十几束小花。

我说,「看你帅,当给你捧场啦。」

41

我走到窗前的夕阳里。

那阳光温吞,落满了我手里的,雏菊花。

0 0 投票数
文章评分
订阅评论
提醒
0 评论
最新
最旧 最多投票
内联反馈
查看所有评论
0
希望看到您的想法,请您发表评论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