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一次,他失算了。
经过 9 年的较量,警方终于摸清了刘招华的赌徒心理,福安早已被重兵把守设伏。
获取可靠情报后,福建警方当即实施了「啄木行动」,扛上狙击枪、红外瞄准镜、夜视仪等装备,专为捉拿这个潜逃多年的大毒枭。
而之所以叫「啄木行动」,就因为刘招华笃信自己命里缺木,起的化名都是李森青、刘彬彬、刘森、刘桂森、刘林权等等、连创办的公司都叫「森森公司」。
2005 年 3 月 5 日凌晨,福建省厅禁毒总队,联合刑侦总队和武警,三方力量组团,围住刘招华落脚的出租屋,将睡梦中的他一举抓捕归案。
这一天,刚好是他生日。
哪怕被拷上警车,刘招华依然展现出令人匪夷所思的狂气。
「你是不是刘招华?」
「肯定是咯,这还用讲?」
「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你知道,我也知道,何必问呢?」
「我问你做了什么?」
「我知道你不是负责审讯的,这些自然会有人来问。」
被围坐在车中时,他还主动和那些面容严肃的特警打招呼,说说笑笑。
仿佛见到这些自己曾经的同僚、后辈,他还觉得挺亲切。
「你们想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列个提纲给我,我一一作答。如果你们想用智慧来战胜我呢?不存在的。」
就在抓获刘招华的现场,缉毒警还找到一本《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手册》,书是 2004 年的新版,厚厚两大本,书页上还做了部分笔记。
这位「专家」哪怕在逃亡的过程中,依然不忘研究学习。
被捕后,刘招华依然巧言令色,编造了一套说辞,期望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比如本文开头的「毒品外输论」,就是他其中一个荒谬逻辑。他还说,自己去宁夏办厂,去桂林种树,都是响应西部大开发,是为国家做贡献。
庭审时,他还狡辩道:「我做的都是化学中间体,可以被制成毒品,也可以用作他途比如灭鼠剂……是陈炳锡骗了我,拿去做了毒品。」
甚至他还找到一位知名律师替他辩护,恳求「法庭网开一面,让刘招华今后还能有机会贡献出有益于禁毒事业或医药研究的力量」……
这更是纯属扯淡,真有这个觉悟,他早干嘛去了?死到临头才想到本有正途可走?
显然,再多的狡辩,再多的谎言,也掩盖不了刘招华制毒贩毒的本质。
最终,2007 年 6 月,刘招华因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死刑犯」成为了刘招华人生中最后的一个标签,也是他最后的结局。
11
在行刑前,有人问他,想过自己的结局吗?
刘招华居然还是一脸微笑:「说实话,我没考虑过自己的下场。但每个人都会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对我而言,无非是生与死,被枪毙和生老病死并无差别。反正都是一个死。」
他还说:「当一个人干上毒品的那天起,死亡就是最终的结局。」
这一点上,刘招华说的没错,毕竟毒品是人类的公敌,制毒贩毒也是全世界各个国家都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
1912 年 1 月 23 日,在海牙召开的国际会议上,便通过了第一个关于禁止鸦片的公约《国际鸦片公约》。
此后 1961 年的《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 年的《精神药物公约》,以及 1988 年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都意味着全世界对禁毒的重视。
每一个公约,中国都签署加入了。
毕竟,近代的中国是饱受毒品伤害的受害者,从一个东方大国沦为半殖民地,没有哪一个国家比中国更能够理解毒品的危害。
从这个层面来看,刘招华的言论是个彻底的笑话。
更何况,他自己也没有任何约束力,能够控制这些毒品不在中国境内传播。
他确实是个天才,仅靠自学,就能成为化学领域的专家,能把法庭庭审搞成一堂专业化学课。
他也确实是个能人,无论做哪行,都能做得风生水起,甚至逃亡路上还能干出不少大事。
如果他把自己的胆魄和天赋,用在正路上,可能早就成为一名学术界专家,或者是一位医药企业大佬了。
但他偏偏利欲熏心,选择了犯罪。
他觉得自己生死看淡,可以快意人生,可是在他的身后,是无数个被毒品摧毁的人生,是无数个妻离子散的家庭,还有无数个为缉毒牺牲的干警……
这样的人,哪怕再「传奇」,也死不足惜。
反过来说,像刘招华这么超强能力的「奇才」,也逃不过天网恢恢,被 A 级通缉后更是短短 100 天便迅速落网。
那些对制毒贩毒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也应该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能比刘招华这么个「世纪毒王」混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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