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神贴】巍巍大汉:英雄的时代-上医治国1984_

巍巍大汉:英雄的时代

巍巍大汉:英雄的时代

这是一个英雄的时代,遍地行走着时代的英

雄第一章刘邦的前半生平凡的前半生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公元前 256年的一天,地点在楚国沛县丰邑中阳里的一户平民家中,这户平民家里当家的姓刘,人称刘太公。这天,刘家又新添了一个男孩,大家可以猜到,他就是刘邦。

中阳里是个什么地方呢?它是丰邑辖下的一个村落,往大了讲行政上属于沛县管辖。至于沛县,我们知道它早年间属于宋国,宋国被瓜分以后归入了齐国,不久齐国被名将乐毅的联军攻破,沛县又和附近的地方一起打包纳入了楚国。总之,当时的沛县和战国中绝大多数名不见经传的地方类似,既不属于坚城重镇,也没有名山大川,更谈不上风水宝地,所以在汉代开国之前,沛县丰邑中阳里,只能笼统的说它就是一个地方。

老刘家就是这样一个平常地方的平常家庭,家庭中成员的组成是这样的:家里有夫妻二人,在刘邦出生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刘太公的“太公”二字是大爷、大伯之类的意思,他的妻子人称刘媪,“媪”就是大妈。刘太公实际上叫什么

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我们也不用强行给他考究出个子丑寅卯

来,因为在那个动乱的战国末年,一个平头百姓叫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谋生,如果能顺便养活一家老小那就更好,毕竟在乱世活着才是王道。

老刘家当时在中阳里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并不十分用为生计发愁。但刘太公显然没什么文化,也就给儿子起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名字,只能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来命名。所以老刘家的大儿子叫刘伯、二儿子叫刘仲,其实就好像现在岛国的“大郎、二郎”之类。也许是在刘邦出生后不久,刘大妈或是去世或是染病丧失了再次生育的可能,刘太公痛心无奈之下就跳过了“叔”字,给第三个儿子起名叫刘季,说白了就是“刘小”的意思。

这个刘季也就是刘邦最初的名字,但为了文章的连贯我们还是假装对刘季的名字视而不见,还是叫他刘邦吧。

尽管可能刘大妈发生了不幸,然而男人在那方面的悲伤总是可以忘却的。若干年之后刘太公老夫聊发少年狂,又娶妻生子,但名字就不能顺着下去了,只好给后来出生的小儿子另起名叫刘交,和前面三兄弟名字放在一起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个计划外的产物。

中国的历史上除个别情况之外,绝大多数卓有成就的帝王在诞生前后总有异象出现,比如什么母亲晚上梦到太阳掉到

肚子里去,或是踩过某些神物的痕迹就怀孕啊,孩子出生时

红光满堂啊之类。同样做为汉朝开国君主的母亲,刘大妈受孕的过程也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而且还有直接的目击证人。

据说当时刘大妈不知怎么的,大白天的在湖边小憩,没想到刚一打盹就梦到自己和某个神明迸发出了激情的火花。这时候万里晴空刹那间变得雷电交加,原本在家悠闲的晒太阳的刘太公赶紧起来,因为担心自己老婆在外被雨淋便出来寻找,一路来到湖边却正看见一条蛟龙正趴伏在刘大妈身上,此时云雨过后便有了刘邦。

这种传奇式的出生方式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大多是某人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后来的崇拜者将之神话的结果。龙种凤胎的传闻当然不可信,但万事有因方有果,终归不可能完全是空穴来风,我们如果仔细深究一下似乎也颇有些意思。

话说战国时楚地民风开放,男女之间的防范极为松懈,常常能发乎情却不见得能止乎礼,偷情、野合这样的事情在楚地似乎都是浪漫的象征,颇有点现代法国人的味道。这在那些正人君子的眼中自然是不可接受的,甚至连被后世丑化为暴君的秦始皇巡游到了楚地都忍不住做了一把卫道士严肃整顿了民风,之后嬴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颇为得意,于是在当地立碑为记,其中便有:“……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一类的话。所以尽管我们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

但如果当时刘太公看到的不是一条蛟龙,而是张三李四或者

是隔壁村的王二麻子,那事情可能就更接近于真实。

当然,即便刘邦出身真的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在刘邦之前,身为大乘至圣先师的孔子是私生子,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在司马迁的笔下多少也有些来路不明,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童年的刘邦和绝大多数农村里的孩子一样,可能上过两天私塾,认得几个字,算得清家里有几亩地,每年要交多少赋税,大概也就是仅此而已,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天赋异禀的表现,也就没有特别值得记述的地方。

劳动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很多时候却是被动的参与到历史的创造当中来的。虽然当时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不可逆转,但像在中阳里这种小地方,只要战争不危及到个人生命,对普通的农民来讲都不如今年地里收成重要。反正对于一个平民百姓而言,普天之下只有纳税和死亡是永恒不变的话题,至于天下是姓秦的还是姓楚并不重要。于是,在即将改天变地的动荡时局中刘邦波澜不惊的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尽管是龙的传人,生就一副长颈、高鼻、宽额的不凡相貌,长大以后的刘邦却不大受刘太公待见。在刘太公眼里,老实巴交的老大刘伯早死甚是可惜,但老二刘仲也是个好儿子,能干活,会赚钱,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反观刘邦就是个混混,既不读书,也不事生产,经常恬着脸到兄弟家蹭饭吃。

生活中的刘邦自己一文钱不赚却出手大方,到处结交狐朋狗

友,整日在地方上的游手好闲不算,更有甚者还时不时跟一个叫张耳的人以游学为名三番五次跑到外地,而且经常一去就是数月不归;末了还经常乱搞男女关系,终于把邻村曹姓女子的肚子搞大了……每每念及刘邦的所作所为,刘太公总是无奈的发出一声叹息。

可青年的刘邦却不同意老父的观点,虽然是农民出身,他却不愿像祖辈一样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日子,想到自己一辈子就要过那种“辛苦种地,努力赚钱,赚到钱后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娃,等娃长大了再帮自己种地”的毫无创造性的生活,想想刘邦就觉得恶心,大好儿男怎能被困死在一亩三分地上?他有自己的打算,当时的刘邦对自己的定位是做一个游侠。

游侠是古代封建社会里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变革的产物。所谓的侠,是“士”的一种,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一定正义,但他们有他们的行为准则:“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重义轻生、一言九鼎,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封建社会,贵族们很多都有养士的习惯,少则数人,多则数千,比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手下都有几千门客,这些门客就是士,并且都在关键的时候为他们的主子起到了重要

的作用。当然很多贵族可能也就是赶个时髦,养的人不管是

不是有用,每次出去后面都是跟着呼啦啦的一片人,气势摆在那里至少也能赚个眼球。

到了后来由于诸侯之间相互吞并,越来越多的贵族破了产,自己都养不活自然就顾不上手下人了,原本依附于这些贵族的“士”们也就没了主人,便只能游荡于社会的底层,这些人中的一些会武功的就成了游侠,他们行走于世,快意恩仇,事迹在民间多有流传。

当然,在一个以法制管理社会的国家,游侠这种“士为知己者死”,视法律如同无物的群体是不受统治者欢迎的。韩非就曾经说过“侠以武犯禁”,由此我们可以大略的窥见游侠刘邦身上一些重要的特点。

然而时势造英雄,秦朝结束了战国几百年的混乱,嬴政又是史上少有的强权君王,他迫切的希望建立一个巩固长久而安定的帝国,所以秦统一天下后的时势并不再欢迎这些率性而为的游侠们,朝廷以强权约束百姓的行为,以厉法压制群众的思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刘邦也无奈的看着自己的游侠之路被堵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刘邦的生活就此失去了乐趣一蹶不振。

虽然完全不符合一个勤俭持家、吃苦耐劳的农民标准,但平易近人,善于搞人际关系,而且名声不坏的刘邦在沛县还

是颇得他人赏识。以至于秦统一了中国,需要大量选拔低级

公务员的时候,已经三十出头,没有任何学历、文凭和资历的刘邦靠着乡亲们的举荐也谋到一份差事吃起了皇粮。刘邦谋到的差事是沛县泗水亭的亭长,这是他伟大人生中的第一个官职。

秦代有制度叫做“十里为亭,十亭为乡”,所谓亭长,管辖的地方就大概在十里左右。虽然算是小地方上的一把手,但在当时实在说不上是份肥差。因为工作不好开展,历来亭长通常是由上过战场的退伍军人之类威武而有胆识的人来担任。亭长手下有负责打扫卫生的“亭父”若干名,负责抓贼的“求盗”若干名,属于朝廷的低级吏员。亭长刘邦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捎带还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如果上头有任务派下来还要兼负责盘查过往行人、接待过往官员、收发邮件等等等等,基本上类似于一个臂扎红袖带,手持利刃全副武装的居委会大爷形象。

尽管亭长只是不入流的一个吏员,收入也有限,而且泗水亭离刘邦家里步行有好几十里路程,平时刘邦只能吃住在单位,偶尔才能请假回家。但这让他有了一个名正言顺过随心所欲的生活的理由,所以刘邦在亭长的位子上还是干的有滋有味。

刘邦的性格外向、豁达大度而不拘小节,这让他在地方上

如鱼得水,和当地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交往,从县里的一方豪强(如王陵),上级官员(如萧何、曹参)到市井百姓(如樊哙、周勃)尽皆与他相互称兄道弟。在当亭长的最初几年里,除去到外地出公差之外,生活的大多数时间就是和周围的兄弟们一起喝酒吹牛,快意人生。

虽然只比当时全国最牛的秦始皇帝嬴政小三岁,而且两人都是历史上独一号的风云人物,但这个时候的刘邦,完全没有成为历史主角的想法和可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两人人生轨迹似乎完全不相同:嬴政三岁开始在赵国邯郸随母亲东躲西藏逃避追杀的时候,刘邦开始在沛县混饭吃;嬴政十三岁,登上秦王王位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二十二岁开始亲政,并且干掉嫪毐、吕不韦总揽大权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三十七岁统一六国君临天下的时候,刘邦……还是在沛县混饭吃。对于即将年过四十,已经不再热血方刚,好不容易混到体制内的刘邦,人生最迫切的愿望或许是找个漂亮贤惠的妻子,然后生几个孩子,等孩子长大了通过自己的关系再到体制内混饭吃,仅此而已。

几年后刘邦的愿望开始实现了。当时沛县外迁来了一户吕姓的大户人家,吕家的主人吕公还是当时沛县县令的好朋友。既然是大户人家,乔迁之喜当然是要宴请县里有头有脸的人

物来一起热闹热闹,好歹大家也相互混个脸熟,于是吕公便

在家里大摆宴席广邀沛县地头上的人物前来赴宴,刘邦作为朝廷的正式在编公务员自然也在被请之列。

当时的人喝酒席跟现代人差不多,是要上礼金的,而且礼金多少所得到的待遇也有区别的:礼金多、地位高的贵宾自然要坐到堂上好酒好肉;礼金少、地位低只能在堂下四菜一汤。作为资深吃货的刘邦当然是想到堂上,但在一众参加宴会的人中以他的身份和地位还不足以做到登堂入室,要上座只能走金钱路线,于是刘邦到了吕家门口便运足中气大喝一声:“泗水亭长刘邦贺礼钱一万!”。

一万的数目把主人家都吓了一跳,以为来了哪路财神,赶忙出来迎接,把刘邦让进门就往屋里请。要知道当时一个农民一家里辛苦劳作一年所得纯收入不过二三百文钱,赶上年景不好可能最后一个子都赚不到。一万钱刘邦当然是没有的,他其实一文钱都没带,但他平日里混吃混喝惯了并不介意旁人的眼光,进了门也没搭理主人家就自己大摇大摆的走到堂上挑顺眼的地方一坐,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酒足饭饱之后又和平日里相熟的宾客们高谈阔论起来。

有朋友说这表现了刘邦大气的性格,预示着他以后必成大器等等什么的,我认为不尽然。刘邦反正是先骗了主人家,又是吃了人家一顿霸王餐,脸都不要已经很过分了,他也可

能就是想干脆就做得更彻底一些,就赌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主

人家不好意思把他撵出去,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这边,吕家的主人吕公涵养也是了得,没有叫人把刘邦这个不速之客轰出去,只是一旁静静的观察了刘邦许久。并不是吕公憋了一肚子气隐忍不发,而是他在施展一门特殊的技艺在给刘邦相面,也就是我们俗说的看相。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现在电视里常说的某人“印堂发黑,

大劫将至。”就是这一类的本事。但这还是看相的初级阶

段,真正的高人能从你的相貌或举止就知道你的前世今生,甚至你的亲人朋友八姑六婆的事情也能看出来,如果相的是君主的面,还可以知道国家兴衰更替这样的天机。相士们对未来的事情似乎总能未卜先知,甚至对那些乍看起来不合乎常理与逻辑的事情也不例外。传说当年相士袁天罡路过武家,看到当时还没学会走路的武则天穿着男孩子衣服被家人从里屋抱出来,他只瞅了一眼便大惊失色:“可

惜是个男孩,要是个女子,必定是天下之主!”

当然,这门学问不是谁想学都能学得来的,历来朝廷官府中博古通今的人也不在少数,却没听说过几人对此能有深入研究的。古往今来掌握这些异术的人大多甘于平淡,绝大部分人甚至都名不见经传,他们可能是你家隔壁修鞋的老李,

街对面整天下棋的老吴,也可能是人海中匆匆而过其貌不扬

的一个中年汉子。

很多时候真正的高手还是在民间。

话说主人家吕公也算是精通此道,他仔细端详了刘邦后认为以他相面数十年的经历,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面相像刘邦一样高端大气上档次,便在酒席结束前借着给客人敬酒的机会用目光暗示刘邦酒席后留下来。刘邦虽然不明就里,但暗示他可是看得懂的,酒足饭饱后便也没急着走。

吕公好不容易才送退了所有客人,转过身来请刘邦到内堂

坐定,直截了当的说:“我年少的时候就爱给人看相,几

十年来看的人多了,从没有人的面相比得上你的。我的大

女儿叫吕雉,还算有几分姿色,愿许配给你做妻子。”

刘邦一文不花饱餐了一顿,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没想到还有人哭着喊着要把女儿嫁给他,再一看当时的吕雉,是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左右,年轻、漂亮、温柔、贤惠的姑娘,完全符合刘邦的择偶标准,对于刘邦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个吕妹妹。于是四十出头的光棍汉刘邦也不懂得推辞一下,立马欣然接受,很快的就和吕雉成了亲。

婚后刘邦也是争气,四十开外的人没几年便让吕雉为他

生下一男一女。然而刘邦始终也没能解决好两地分居的问题,

平时只能让吕雉一人带着两个小孩留守家中,要种地还兼照顾刘大爷,刘邦只是隔三差五的才回一次家。

那时的吕雉确实也贤惠,一个大家小姐虽然一夜之间嫁了一个跟自己爹年纪差不多还常年不回家的男人,但她没有因此而怨恨悲伤,而是努力把这个家操持得井井有条。

某一天,吕雉在地里耕作,为了方便带小孩就把两个孩子都放在田边。正好这时候一个不知名的老人路过,到了田边便向吕雉讨碗水喝。吕雉不但给那老人喝了水,还请他吃了顿饭,老人过意不去,临走之前就给吕雉相了面。

虽然吕雉自己也有家传这本事,一来她年轻学艺不精,二来当时人梳妆打扮用的铜镜成像效果也就那样,像素太低细节模糊,自己也没法给自己看,他爹当年老是叨唠着说自己的女儿将来要嫁贵人,自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正好让老人给自己解一解多年来的心头之惑。

老人仔细端详一番之后,给出的相面结果吕雉是“天下贵人”,吕雉很高兴,又把两个孩子抱过来让老头看,老人看了儿子刘盈,说:“你之所以富贵是因为这孩子。”说完便起身告辞。

不一会刘邦从外面溜达到了田边,吕雉便把老头的话告诉

了刘邦,刘邦赶忙顺着老人离开的方向追去,好容易追上了还非得让人家也给他看下,老人也不推辞看了看刘邦,说:“你的妻子儿女都得你的荫福,你的相貌贵不可言。”刘邦听了沾沾自喜很是得意。

种种迹象表明刘邦可能和别人确实不太一样,可这种事情只能算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而已。对于刘邦来说,虽然有了妻子儿女,但生活在更多的时候还是和原来一样没有变化。

这就是当时已经进入不惑之年的刘邦,尽管曾趁出差的机会在首都咸阳领略了帝国统治者秦始皇帝嬴政的威仪,发出过“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感叹,但如果当时是太平盛世,刘邦也许会在这平凡而幸福的生活中度过他的一生。平时能做的稍微算出格的事无非就是在王大娘、武大嫂的酒店里一边赖着账喝酒,一边与旁人高谈阔论,开自己同僚上司的玩笑,还不时的趁着酒劲向过往的路人们显露他左边大腿上与众不同的七十二颗黑痣,然后在多年以后像绝大多数在神州大地上存在过生命一样匆匆离去,隐没在历史的芸芸众生之中。

1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0 22:51

草寇生

但这注定是一个不太平的时代。很快,命运女神像砸碎一

个破瓦罐般轻易砸碎了刘邦四十多年平静的生活,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使得原本只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刘邦不得不告别他过往平静的生活,走上一条艰难崎岖且未知的人生道路。然而可以肯定这种改变并不是出于刘邦本人的意愿,他没有马上飞黄腾达起来,一开始的时候命运女神跟刘邦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简单的说,他落草了。

现在一提到秦朝的灭亡,还有不少人痛斥秦朝政治的残暴、法律的繁杂严苛,但事实是绝大多数的秦法一直沿用在汉初,并未出现太大的问题。秦朝灭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统一后的南征北战和大量的工程建设加剧了原本就很繁重的徭役及兵役制度,从而导致民力的过度使用。土木工程爱好者兼军事狂人嬴政在当皇帝的十二年间,修长城、阿房宫、骊山陵、直道、驰道等等无一不是规模空前的工程,驱匈奴、平南越次次皆是数十万人的军事行动。要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农民为国家服徭役和兵役不仅没有报酬,路上吃穿住行都要自己掏腰包,还是一件很容易掉脑袋的事情。兵役自然不消说,就算是徭役也不是一个能随便蒙混过关的差事,如果轮到你去服徭役了,那么请注意:不按时到达工作地点要死,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要死,如果服役过程中劳累过度那你

死了也白死。总而言之,今年轮到谁该去服役了,那个去一

趟地狱之旅没多大区别。

这一次又轮到亭长刘邦带领县里面该服徭役的百姓去参加始皇帝陵墓的工程建设。在此之前刘邦曾经多次执行过类似的任务,算得上驾轻就熟本来不应该有什么意外,但意外偏偏就出来了。

由于大家或经历,或目睹,或风闻了各地太多徭役至死、家破人亡的故事,老百姓们也就不愿意白白去送死了。各人出发的时候本就不情愿,路上逃跑自然是必须的,于是乡亲们也顾不得平日的义气,一个接一个在刘邦面前玩失踪,还没出沛县的地头人就跑了不少。刘邦虽然没上过几天学,但起码的算术还是懂的,掰开手指一算,按这个速度即便到了郦山工地恐怕也就剩他一个人了。

秦朝的法令对此类事情有明确的规定:应征者如果不按时报到服役或是中途逃跑,抓到就要笞五十,如果你当时跑掉了但是在一年之内被抓到,那还要重罚。

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秦代的“笞”,打的可不是屁股,而是脊背。这五十笞下去,一般人哪里受得了,要是命不好再碰上个心黑手狠的衙役,哪怕你是金刚罗汉也得皮开肉绽,即便不死也让你这辈子后悔投胎做了人。而秦法最大的特点之一是法律面前不论贵贱一视同仁,当官的不见得就比百姓

有什么特权,刘邦做为管理者这样去交差,小命也肯定是难

保的。

如果是我等寻常人碰到类似的事情,大概会在慌乱中变得六神无主,然而刘邦豁达、决绝的天性使得他能在关键时刻能做出超乎常人的决定:他在丰邑西边停了下来,好酒好肉的款待了剩下的人,酒足饭饱之后大手一挥:“现在的情况大家都看到了,你们走吧,我也该跑路了。”

当时换作一般的官吏遇到役卒逃跑这种事情,大多要拿没跑的人撒气,恶语相加乃至拳打脚踢都是常见的事情,打死几个杀一儆百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情,而刘邦的大度也让剩下的人大感意外,于是有些人千恩万谢的走了,有些人却不愿意独自逃走,表示希望留下来誓死跟随刘邦。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何况是刘邦这种本来就胆大如斗的人,几斤水酒下肚之后更是胆大得能包了天。见到有十几个弟兄愿意跟随自己,刘邦内心被压抑多年的游侠情结被又诱导出来:既然事已至此,与其以后每日东躲西藏,还不如干脆就上山反他娘的,去他娘的亭长,老子不干了!

一个朝廷的正式工作人员就这样一夜之间变成了知法犯法的罪犯。既然决定落草,总得有个山寨、根据地什么的为寇才行。说到这里,我们又得回到沛县这个地方,“沛”字面上就是水草丰茂的意思,水草丰茂必然有水有泽相

对而言高山密林就不多,这就十分不利于日后钻山沟子躲避

朝廷可能出现的严打。那时候刘邦还不知道千年以后水泊梁山的事迹,又没有彭越那种做江洋巨盗的想法和底子,自然也就没想过要做水贼,但现在自己犯了事,不逃亡再在沛县待着摆明了是不给朝廷面子,让人想不抓你都不行。于是刘邦带着手底下十几个弟兄连夜抄小路往临郡的芒砀山中逃去,路上酒劲上头的刘邦还稀里糊涂的把一条挡道的大白蛇一剑砍做了两段。

犯了事的刘邦很快又成了县里的名人,沛县的官吏们虽然没办法跑到山里面抓人,可刘邦不还是有一家老小留在中阳里么,跑得了和尚还能跑得了庙?于是做为妻子的吕雉便被县里的衙役们抓走了。

接下来吕雉吃牢饭时期的遭遇我们知道的就比较的模糊了,但刘邦知法犯法犯的是杀头的重罪,吕雉又是当地出了名的美人,我们以今度古,想来当时的狱吏们也不会有什么文明执法的理念,于是狱吏对吕雉“遇之不谨”(《史记.张丞相列传》)。可能事情做得还比较出格,过分到让刘邦的一个在监狱里任职的好友叫任敖的也看不下去了,不顾也要吃牢饭的风险把主管吕雉的狱吏暴打了一顿,这才保护了吕雉的周全。后来因为刘邦好歹算帮了父老乡亲,大家心里对他表示

感激和同情,又赖他以前的哥们从中斡旋,而且他本人不在

沛县的地头作乱,沛县县令将吕雉拘留了一段时间后也放了出来。

我们无法得知刚进到芒砀山里的刘邦是否有过责备自己冲动、后悔自己莽撞的念头,可以知道的是尽管时不时的有沛县的哥们给自己捎来信息,然而以当时落后的通讯条件,在芒砀山里的刘邦对家中的情况并不十分清楚,至少不十分的及时,等他知道吕雉在家里的遭遇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

而除去蹲局子的那段时间外,年轻的吕雉时常一个人步行一百多里的山路去给刘邦送衣服和食物,不管刘邦在山里的什么地方,她总能依靠刘邦头顶的五彩云气(是她家传的本事)找到刘邦。尽管因为刘邦使自己受了很多委屈,尽管走了一百多里的山路会让她的双脚磨出血泡,但每次见到刘邦,她都轻声的给自己的丈夫鼓励和安慰,尽可能的给刘邦做一顿饭,有时还陪他住上一晚,对刘邦没有一丝的抱怨和诉苦,如果你见到这个时候的吕雉,很难将她和多年以后那个残忍无情的吕后联系起来。

每次看着妻子下山远去的背影,我相信作为一个正常男人的刘邦,心里不会是充满了坚毅和笃定,而肯定会有一丝的苦楚。但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不归路,那就没有回头的可能,而且眼下还有更迫切的事情要他去解决。这个事情就是吃饭。

不管在什么年代什么阶层,“吃”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对于刘邦也不例外。虽然刘邦以后要建立一个伟大的王朝,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为后世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所敬仰,但此时的刘邦并不知道这些,即便知道了也不能当饭吃,所以我大概研究了一下草寇刘邦及其手下是怎么解决吃饭问题的。

现在港台电视剧里大侠一类的英雄人物普遍有个特点就是不需要工作却总有办法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他们要么是天生的高富帅,要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要么就像陈近南推辞韦小宝给他的大把银票时说的那样:“为师行走江湖多年,不需要银两。”。

但艺术毕竟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对于现实中的刘邦来说,虽然也做过多年的游侠,可实际上这却不能给解决弟兄们的吃穿问题提供帮助。依靠吕雉每次带来的三瓜两枣肯定是不够的,让他带领大家在山间开荒种地,建设芒砀山区的新农村也不现实,加上已经落草为寇的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为了糊口,刘邦时不时的带着兄弟们下山来劫个道什么的是有可能的;为了灭口,有时候杀个把落单的路人什么的应该也是有可能的。

然而草寇刘邦能闹出的动静也就仅此而已,此时的秦朝廷

依然强大无比,就凭流窜通缉犯刘邦手下这么点人不说冲州撞府,下了山恐怕就是大一点的官道都不敢走。

这就是公元前 210年之前的刘邦,每次干完一票没本钱的买卖,让小弟去最近的集市上换来酒肉,酒足饭饱之后盘腿背靠在山顶一块光滑的石头上望着远方落日的余晖,刘邦觉得自己的生命和前途就如那夕阳,似乎就快要到了尽头。

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一个滞后的消息,让他如同在黑暗中看

到一道闪电:始皇帝死了!即位的不是大公子扶苏而是小子胡亥!2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0 22:53

第二章就从这里开始强大的秦朝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简单了解一下当时的唯一合法政府—

—秦。

秦朝的第一代的创始人叫“非子”,因为替周天子养马养得好(周朝的弼马温?)而被周天子赐予赢姓,又在渭水上游秦川的东岸给了他一块封地,这里就成了秦朝的发源地。当时掌权的周孝王本意是让秦作为一个近畿的“附庸”之国,但秦的历代君主中不少人就如同孙猴子一样,对这芝麻绿豆大的官职当然是不会满足,于是秦国的君主们不断的扩张壮

大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秦国的地盘和国力日渐强大,到

了秦穆公时期更是做了一回天下的霸主,但总的来说当时秦东进的路线始终被更强大的晋国死死的扼住。

这样的情况后来又一直延续了两百多年,直到公元前 376年,随着韩赵魏三家分晋,历史进入了战国时期。这个时候的秦国可以说是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弱、最不雄的一个国家,国内的政治也一度因宫廷斗争而陷入混乱之中,直到历史等来了这样两个人:秦孝公和公孙鞅。

公孙鞅也就是后来我们说的商鞅,原本是卫国人,年轻时研习的是李悝的《法经》,本想在魏国(非卫国)做出一番事业。然而公孙鞅在魏国并不受国君的重视,十分的不得志,后来听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下令求贤,公孙鞅就从魏国跑到秦国去应聘。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推荐,公孙鞅得到了秦孝公三次单独面试的机会,公孙鞅抓住机会终于深深打动了秦国的一把手秦孝公,于是孝公拍板决定聘用公孙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

一说“商鞅变法”好像谁都听过,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情是:得到秦孝公鼎力支持的公孙鞅其实前后一共进行过两次变法,只不过我们熟知且重要的是第一次变法。

这次变法内容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加强了法制建设,

以法令法规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为了确保法令的实施,公

孙鞅发明了连坐制度,简单的说就是一人犯法如果临近的其他人不举报的话就得一起坐牢。可别小看了这样的制度,它对后世的影响现在依然有迹可循,君不见某地农村墙上刷的“一人超生,全村结扎”的标语呼?里面大概就有当年商鞅连坐之法的意思。

当然,变法最重要的还是第二条:奖励耕战。在生产方面,他鼓励百姓们多生产,一个家庭的产出与缴纳给国家的赋税成反比,生产的粮食越多,要上交给国家的比例就越少,这无疑增加了人们劳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最最重要的是商鞅在秦国确立了军功爵的制度:当兵的只要能在战场上带回一颗敌军的人头就授爵一级,而没有军功的人即便生在富贵之家也不能得到爵位。当时的秦国无论是谁,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全看你的爵位的高低,这极大的刺激了民众从军杀敌的积极性。另外,因为当时当兵的衣食住行是要自行掏腰包解决的,所以秦军对士卒的选拔是有严格规定的:小康以上家庭的青壮年才有资格从军。统治者们的观点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有固定收入的人才能不断的保持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如果一个人整天都为一日三餐发愁饭,那当兵不能保证他会奋勇杀敌,当官不能保证他能够清正廉明。

秦国在变法的影响下很快强大了起来,可是在那个时代变

法不是秦国的特产,战国七雄中除了齐国(这是个老牌强国)以外的其他六国都在不同时期进行过变法。第一个通过变法强大起来的是魏国,魏国主持变法的就是公孙鞅的偶像兼老师,也就是《法经》的作者李悝。既然变法如此的厉害,那为什么最后在七国中脱颖而出是秦国而不是其他六国呢?

那是因为其他五国的变法和秦国变法所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五国的变法都随着主持变法的大臣或君主的去世而终止。变法之前,五国如同衣衫褴褛的乞丐,变法就如同给一个乞丐换上了一件华丽的衣服,但乞丐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随着时间的前进,华丽的衣服终究会褪色,当华丽不再之时,乞丐的褴褛依然。而秦国的变法则不同,虽然秦孝公死了以后公孙鞅就被对他积怨已久的秦国君臣们联合起来五马分尸了,可即位的秦惠文王抛弃了公孙鞅,却没有抛弃公孙鞅的变法,秦国变法的脚步却没有因此停下来。可以说商鞅的变法是给秦国这个乞丐指引了一条谋生的道路,让秦国摆脱了乞丐的宿命最终成为了一个贵族。

公孙鞅的变法让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第一次切实的有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即便你出身再普通,只要你勤劳工作就能致富,致富就能参军,参军就能杀敌,杀敌就能提高社会地位。可以说就是这样的制度,让秦军逐渐蜕变

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每一次战斗,军队从主帅到士兵

都目标一致勇往直前。他们对战争的渴望,他们对胜利的渴望、对人头的渴望超过了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支军队。兵法有云“上下同欲者胜。”,哪怕你对这样激励斗志的方式并不赞同,你也不可否认这是一支相当可怕的军队。可以想象当时在战场上,从六国军队一方看过去,对面

全是神情亢奋,眼睛冒着青光,嘴里流着哈喇子的虎狼之师;而在秦军眼里,对面全是金光闪闪的人头,有时候可能仗还没打呢,胜负就已经有了分晓。秦军就是以这种抢人头的激情不断的冲击着地盘、人口都十倍于己的东方六国,逐渐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唯一的超级大国,并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大业。

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对东方六国的战争逐渐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一种态势,从对土地争夺的攻防战发展到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主要目的的歼灭战,我们列举一下一些比较大的战役变可见端倪:

公元前 331年,秦与魏国交战,斩首八万。

公元前 317年,秦破韩于脩鱼,斩首八万二千。

公元前 312年,秦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

公元前 307年,秦拔韩宜阳,斩首六万。公元前 300年,

秦取楚襄城,斩首三万。

公元前 298年,秦出武关击楚,斩首五万。

公元前 293年,秦败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公元前 280年,秦取赵光狼城,斩首两万。公元前 275年,秦伐魏,破韩援军,斩首四万。公元前 274年,秦伐魏,斩首四万。公元前 273年,秦败魏于华阳,斩首十三万,并沉赵援

军两万于黄河。公元前 264年,秦伐韩,斩首五万。公元前 260年,秦大败赵于长平,斩虏四十五万。公元前 256年,秦取韩阳城,斩首四万,伐赵,斩首九万。可以看得出来,商鞅的变法对秦军的刺激有多大,在秦统

一六国的过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秦军消灭的六国军队人数就超过二百万人。而且秦灭六国的脚步是一步步的加快,终于在秦孝公过世百余年以后,秦国又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嬴政。

虽然即位的时候年纪还很小,权力也掌控在太后和权臣的手中,但当秦王政九年(公元前 238年),嬴政干掉权臣吕不韦和嫪毐开始亲政后,秦统一六国的进程真正进入了快车道。

秦王政十七年(公元前 230年),灭韩。秦王政十九年(公元前 228年),灭赵。秦王政二十二年(公元前 225年),灭魏。秦王政二十四

年(公元前 223年),灭楚。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

222年),灭燕。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 221年),灭齐。

嬴政指挥着这支虎狼之师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横扫六合统一了天下,第一次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一个家天下的帝国秦帝国,嬴政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始皇帝。

接下来,秦始皇嬴政再接再厉,国中没有了敌手,他便向北驱逐了匈奴,向南扩张到了南越,建立起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国家,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当然,如果考虑到在公元前 3世纪时候的古希腊在马其顿人统治下奄奄一息,古印度的孔雀王朝已经分崩离析,古埃及早已经被罗马人干掉,而罗马人还没有称霸地中海,我们甚至可以把“之一”两个字去掉。

然而,如此强大的国家也有极深的隐患,那就是统治者不了解可以在马上取天下,却不可以在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当国家的主题不再是战争,当社会生活的关键词从“对外征战”转变成“休养生息”的时候,统治者们却仍然在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换句话来说,就是他们不了解社会的新常态。

不了解当然就会出问题。

3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0 22:55

严格意义上说,秦朝的政策很多并不能称为暴政,而应该称为急政,因为嬴政总是迫切的想要把每件事情都尽快的做好。嬴政是一个勤奋的人,尽管以前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人在旁指点,他依然努力的经营着这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嬴政仔细处理着帝国的大事小情,他每天处理公文不是以件计算,而是按斤算。当时的文字写在竹简上,嬴政每天要让手下称足一百二十斤(秦朝一斤约等于现在的半斤)的竹简,不批阅完不休息,哪怕是在外出时也不例外。他太急了,想要建立一个从始皇帝到二世、三世、……乃至万万世流传不息的帝国,但嬴政没有想到凡事欲速则不达,最后事实却与他的愿望背道而驰。

秦政府统治稳固的前提是始皇帝嬴政对政权的强势把控。然而当公元前 210年,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巡游的途中突然驾崩之后,中车府令赵高说服丞相李斯矫诏立嬴政的小儿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并赐死了宽厚仁义的皇长子扶苏及秦始皇的近臣名将蒙毅、蒙恬兄弟。胡亥这个历史上有名的缺心眼且低能的年轻人,完全不是当皇帝的料,不仅政治上一塌糊涂,事事为自己的老师赵高的马首是瞻,而且在享受和暴虐的程度上更胜乃父一筹。结果使得嬴政死去才九个月,在二世元年七月(秦朝制度十月为每年的第一个月,然后是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九月是一年的最后一个月)陈胜吴广便带领九百戍卒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刹那间农民起义的风暴席卷大地,才统一中国十三年,看似强大到坚不可摧的秦帝国政权出现了道道裂纹。

到了秦二世元年的年末,就连身在芒砀深山里的刘邦也感到了时局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以前也就是一两个月才有个把实在是走投无路的苦汉子插香入伙,而现在几乎隔三差五的就有人上山投靠自己,自己的手下已经比刚上山的时候又多了几倍。刘邦时不时的可以从新投奔来的小弟那里听到一些山外的消息,净是些什么“胡亥是始皇帝的小儿子,不当立为皇帝。”、“胡亥残杀自己的兄弟姐妹,又杀了很多大臣,分明是做贼心虚。”、“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公开造反。”、“陈胜吴广已经占领了陈县,打出‘张楚’的旗号自立为王了。”、“某某地方又杀了长官响应陈胜了。”等等之类。稍微综合一下各种信息,除了像躲在咸阳皇宫里的胡亥这种混蛋之外,只要是智商健全的人都很容易得到这样一个结论:

天下乱了!

我们知道第一个出事的地点是大泽乡,造反的是九百人是戍卒。戍卒就是卫戍之卒,任务是到国家的边境线上去服兵

役。然而当时天下被压迫的人何其多,为什么偏偏是这九百

戍卒首先站了出来?要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简单的了解秦汉时期的一些制度。

当时国家实行的是全民兵役制度,凡成年男子一生均需服三种兵役:到本国边境服兵役(戍役)、到中央军队服役、以及在本人的居住地服兵役。与后两者不同,做戍卒时间一般只有三天(当然,如果你是犯了事被抓去的可能要待好几年),这是自古便有的惯例。有人可能说,三天没什么呀,去就去呗。但问题在于服戍役期间的所有用度,包括来回的路费、吃穿住的花费全是自己掏腰包如果在古时候还好,小国方圆数十里,大国数百里,从中央到边境少则三五天,多则半个月就可以打个来回了。可是秦始皇建立的是一个空前的超级帝国,疆域广阔是前所未有,嬴政自己坐马车巡游一趟尚且需要数月之久,何况是赤脚开 11号的平民。如果你身在南方的会稽郡,不幸被派到北方的渔阳服戍役,那就要做半年甚至更长的打算。这对于以成年男性劳动力为支柱的普通百姓家庭而言影响是相当巨大的,遗憾的是循旧例的帝国统治者显然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这些问题。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王朝,它形成了之后两千多年中国版图的雏形,统一了文字、度量衡,为汉民族这个文化共融体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确立了之后两千年中国的政

治制度,帝国的统治者的丰功伟绩当然无需赘述。然而如何

管理这个历史上疆域空前的帝国也让统治者感到困惑,在战争这个可以转移民众注意力的外因基本消失后,继续沿用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使得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迅速膨胀,帝国就如端坐在底下满是火药桶的桌子上一般,看似四平八稳实则岌岌可危,而统治者们却始终没有察觉。最终在秦二世元年(公元前 209年)的七月,由于大雨误期,陈胜吴广带领同行的九百戍卒迫不得已揭竿而起,第一个点着了火药桶把帝国的金身炸上了天。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秦数百年的基业就毁于这三天的制度,正印证了“千里金堤,溃于蚁穴”这句话。

起义造反的事情哪个朝代都有,并不新鲜,而陈胜吴广的起义之所以特殊,原因是在于他们的身份。陈胜吴广两人起义的时候是被发往渔阳的九百戍卒里的小队长,在当小队长之前两个人都是普通的农民,往上追溯他们的父辈也是农民,祖辈也是农民,一直往上到祖宗八代都一样是泥腿子一个,真正的根正苗红。这就让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的起义成了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头一回:第一次有农民起来带头造统治阶级的反。这在那个贵族阶级统治一切的时代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所以陈胜吴广的那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就成了后来底层社会群众反抗压迫的底气和依据。

但作为始作俑者,陈胜吴广也有自己的难处:自古以来带

头造反革命都是圣人们的事情,顶不济也要有一方贵族豪门带领才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而陈胜、吴广这两个八辈子的贫农显然是没有这个资本的。于是始皇帝嬴政的长子扶苏、楚国的名将项燕一一复活,在两人身上借尸还魂,继而陈胜又打出“张楚”的旗号,这个旗号在当时显然非常给力,一时间以六国时的楚地为中心,杀官响应陈胜的起义遍布各地。

古语说“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刘邦现在手上有了百十条人枪,也算是个草头小王,却也只能是把手头上没本钱的买卖做得大一点,依然没有实力和机会割据一方。但命运女神是不会放弃刘邦的,刘邦的机会说来就来,九月的一天,山下来了一个通信的人让他看到了希望。

来的这个人叫樊哙,平日在沛县集市中专门做杀狗的营生,与刘邦是铁哥们,还是刘邦的连襟樊哙的妻子是吕雉的妹妹吕嬃(可见吕公相面的本事当真了得)。他给刘邦传来了这样一个消息:陈胜吴广起义后沛县虽然还算太平,但周围已经有很多郡县的百姓都杀了他们的地方长官响应陈胜,沛县县令担心自己步同僚的后尘,为了保命县令决定主动在沛县举事响应陈胜,并且希望刘邦能把队伍拉回沛县助他一臂之力。

为什么县令会主动找上刘邦?答案是因为当时想反水的沛

县县令处于两难的境地:他虽然是政府委任的地方一把手,可他在地方上没有根基,手中也没有兵权,就光杆司令一个。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秦朝制度的使然。秦帝国对军权的把控严之又严,五十人以上的军队调动必须得到皇帝的首肯;而秦朝政府又规定,地方一把手必须是外地人。没有兵权就指挥不动军队,一把手不是本地人,就不容易与本地土生土长的下级官员及地方豪强们打成一片,这样既可以防止地方官员犯上作乱,又可以让他们上下相互监督甚至相互牵制,尽可能的避免领导与下属相互勾结在地方上做土皇帝。

手头没有兵权,在当地没有庞大私人关系网的沛县县令想主动向起义军靠拢是不容易的,他担心别人不相信自己彼时愿意主动倒戈的官员少之又少,谁知道你是不是想要试探谁有反心然后将之一网打尽?如果继续为政府工作,又怕哪天会人头不保。两难之下,沛县县令这个保命心切的倒戈派,听从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萧何及主管司法工作的看守所所长曹参的建议:请求流亡在外的刘邦带队伍回沛县,以武力劫持、胁迫大家一起造反。

接到樊哙的消息,刘邦马上意识到:不管县令的意图是真是假、回去后自己的结局如何,这是他改变现状千载难逢的机会。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哪里还有什么犹豫,难道要在这里钻

一辈子山沟么!于是刘邦吹响了集合号,由樊哙带路,刘邦与百十号弟兄马上赶回了沛县。

一百多里地的路程在情绪激昂的一群汉子脚下并不是很远的距离。刘邦等人黎明启程,天还没擦黑就赶到了沛县城门下。

重新回到沛县的刘邦没想到县城的大门却是紧锁着,夜里在空旷城门下高声叫唤“老萧!老曹!”也没有人回应。进不得城去的刘邦只好在城外打雾水,熬到半夜的时候手下来报:从城头翻下来两个人。刘邦把人叫上来一看,却正是萧何和曹参。

原来县令让樊哙去联系刘邦后就后悔了,想他在县里任职

多年,也风闻萧何、曹参和刘邦之间交情颇深,现在两人

保举刘邦带人回来名曰助我革命,搞不好却是想要先革了

我的性命。于是县令便起了杀心,准备先干掉萧何、曹参

两个内贼,同时下令紧闭城门不让任何人进出。

沛县县令的顾虑固然没有错,可惜他缺乏具体行动的经验,连续犯下两个致命的错误:首先萧何、曹参均是本地大族,在沛县地头上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县令又临事不密,结果他的格杀令还没有出门,萧何曹参便已经得到了消息,于是两人漏夜翻墙逃出城去;其次得到两人逃跑的消息后,县令并

没有派人马上肃清箫、曹两人族人,至少将他们中的重要人

物控制起来,使得他们有了继续做内应的可能。

那边秘密抓捕失败的县令还没有反应,这边好容易逃得性命的萧何、曹参与刘邦一会面,便制定了周密的行动计划:他们决定以刘邦的名义和口吻书写一份帛书向沛县的父老们陈说厉害,无非是说大家受朝廷的压迫已经很久了,现在天下的形势时诸侯并起,如果父老乡亲们为县令死守沛县,等诸侯军队一到肯定是有屠城灭族的祸事,不如现在大家一起把县令做了响应诸侯,这样才能保全大家的性命。

刘邦命人将上述内容抄录多份绑在箭矢上射入城内— —因为没有投递员而是使用弓箭射入城内的,想来一定是抄录了多份,到处乱射,有点当年满大街贴大字报的意思。不然如果仅写了一份,谁知道这一箭会射到什么地方,倘若不幸射入了茅坑或是被亲县令的人取了,岂不大事休矣。

果然第二天天刚亮,沛县的城门便大开,县令的人头高悬其上刘邦的书信固然是一方面,而萧、曹两人的宗族在其间的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

直到杀了县令,萧何等人才想到一个问题:原来准备挑头的人没了,接下来的事情该怎么办?

既然杀官造反已成既定事实,选一个人做为领袖或者说是出头鸟、替罪羊是必不可少的。当时与起事有关,有实力和

能力且出力颇多的无非是萧何、曹参、刘邦三个人。俗话说

枪打出头鸟,萧何、曹参两人出身文职人员,又是地方上的豪门大族,亲戚朋友多,顾虑拖累也多,就不愿意挑这个头,而是把带头造反的事情一股脑子推到刘邦身上。

刘邦这时候倒是很清醒,造反一旦失败可不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么简单,那是要灭三族的。他没有像当年娶吕雉一样欣然接受,而是说了很具体的拒绝理由:“现在是天下大乱诸侯并起的时候,在这种大环境下如果我们领导没有选对的话很快就会一败涂地。我刘邦不是爱惜自己的性命,而是我的能力不足,怕不能保全家乡的父老乡亲们。”

刘邦不出头父老乡亲们可不同意,县令都杀了大家哪里还有退路?好容易逮住你这个冤大头可不能随便放过,反正你已经造过一次反了,也不缺再来一次。再说了,城东算命的瞎子也说你刘季命最好。行!就你了!于是大多数人(也有不以为然的)不顾刘邦的再三推辞,坚决推举刘邦做了起义军的首领。

大概这时在场的没有人会想到,这是又一个伟大王朝的开端,史书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秦二世元年九月,众人立刘邦为沛公。

4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0 22:58

在曲折中

前进

很快,沛公刘邦依靠原来的哥们帮忙在沛县拉起了两三千人的队伍。不得不说刘邦的运气实在不错,他的哥儿们不仅是一个素质很高的群体,里面包括了萧何、曹参、樊哙、娄敬、任敖、周昌、周勃、夏侯婴等等汉朝的开国重臣,而且这些人绝大部分对刘邦都十分的认可。既然部队组建完毕,为图个彩头,按惯例刘邦自然也要自我标榜装饰一番。于是刘邦就成了赤帝的儿子(让刘大爷情何以堪?),并且宣称自己曾经斩杀过化作大白蛇的白帝的儿子;又说当年秦始皇也常认为东南方,也就是刘邦所在的楚地有天子气,所以嬴政才到南方来巡游,目的是为了压制这股气息,然后刘邦自己在芒砀山里钻山沟的原因也由躲避朝廷的严打变成了躲避嬴政气息上的迫害。这样一来,刘邦以往的那些所作所为性质完全就不同了,虽然刘邦人还是那个人,做的事也还是那些事,但格调就高了很多。一通动作下来,刘邦顺利的拔高了自己的声望,把自己的造反说成是上天注定的事情。最后,赤帝的儿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五彩云气的真命天子刘邦在沛县带头祭祀黄帝和战神蚩尤,宣布上天早已注定了的战争的到来。

一切准备就绪,秦二世二年十月,部队开始整装开拔。

然而话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打仗还是得靠刘邦自己,即

便成了赤帝的儿子,有神仙在后面撑腰也不代表他一定会顺利。毫无指挥和作战经验的刘邦一开始连续在胡陵和方与两个地方碰壁吃瘪,他带着部队空费了不少时日转悠了一圈毫无收获后只好回到了丰邑继续招兵买马。虽然连续的出击失败,刘邦的公开造反行为还是刺激了朝廷,很快泗水郡郡监(官职)某平(史失其姓)便带领军队包围了丰邑。

沛县只是一个小县,下辖的丰邑更非一座坚城,刘邦手下这两三千人不可谓多,城外黑压压一片的秦军又不可谓少,而且这是刘邦第一次被敌人包围(以后他还要多次面临这种情况)这一切都预示着刘邦军事生涯面临的第一次考验异乎寻常的大,如果换做一个寻常的义军将领,接下来的事情十有八九就是要出城投降了。但刘邦就是这么的不寻常。

虽然刘邦不爱读书也没多少文化,更没研究过兵法,但他在军事上还是颇有天赋的。看着丰邑在秦军重兵包围之下四面漏风摇摇欲坠的单薄城墙,刘邦毫不气馁,也不但算先投个降曲线救国,他认为既然难以依靠城防进行有效的防守,不如主动进攻寻找战机。

刘邦决定:趁敌人立足未闻之际主动进攻。

在丰邑城里,刘邦一边充分发挥了他经过人生前四十几年已经练得精熟的忽悠人的本事,发表激情的演说,鼓舞了众

人的士气,同时又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被围两天后的黎明

时分,丰邑城门大开,刘邦主动率军出城与秦军交战。

丰邑城外的秦军没想到人数劣势的义军会主动出击,一时乱了阵脚,结果阵势被刘邦率众一鼓作气冲散。紧接着刘邦趁胜追击向薛县进攻,又击败了郡守某壮(情况同某平),并一路追击至戚县,刘邦手下的左司马曹无伤生擒了郡守。

要知道秦统一中国后最初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随着版图的扩大有所扩充),郡守作为郡的第一把手在当时可是省部级的高官,在军队也属军分区司令一级,分量着实不轻。郡守居然被擒让刘邦的第一次军事胜利大得出乎意料,于是刘邦很得意,马上命令开坛祭旗,拿郡守的人头做了自己反秦的投名状。

虽然首战告捷,响应了张楚反秦的号召,但刘邦的处境并没有多大的好转,相反他很快就不得不面临来自秦政府和各地起义军之间两方面的压力。因为当时除了要面对如狼似虎的政府军之外,各股反秦武装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前有武臣背楚自立,后有韩广叛赵称王,至于各路义军内部为了眼前的利益,弑主称王、背信弃义、阳奉阴违、貌合神离的事情更是比比皆是。这还是在大家名义上一致拥护响应张楚政权的情况下,而到了秦二世二年十二月,张楚政权被秦军名

将章邯消灭,陈胜被自己的马车夫庄贾杀死在撤退的路上之

后,失去名义上的领导的各路反秦武装更是乱作一团。

秦汉之际的反秦起义是中国封建历史上几乎所有反抗压迫的农民起义的模板和缩影:初时大家为了生存尚能并力同行,一旦局势暂时缓和便恨不得马上称王称霸割据一方,各反秦武装间摩擦火并不断升级,最后他们都被王朝的统治者所消灭或被王朝的创造者所取代。这也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所有最终失败的农民起义的四同宿命:同仇敌忾、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

当时刘邦并没有想那么多,虽然初战得胜,但他在多如牛毛的义军中还只是不起眼的一支,既没有稳固的地盘,也缺乏强大的兵力,他现在迫切需要的是继续进攻扩大战果,进一步增强实力。可下一步要往哪里去?思来想去,刘邦最终选择了曾经让他吃了闭门羹的方与。

等刘邦再次来到方与城下时才发现,一支魏国的军队早已经盯上了自己的猎物,领军的魏国将领是魏国的相国周市。周市在当时可不同于一般的义军将领,他最初奉陈胜之命平定魏地,成功之后陈胜曾多次想立周市为魏王,周市为反秦大局着想拒绝了陈胜的任命,而坚持要立六国时魏王的后人魏咎为王。此时的魏咎正在陈胜的软禁之中,周市甚至为此连续向陈胜请求了五次,陈胜不得已才放魏咎到魏国为王。

由此来看周市算是当时起义军之中为数不多识大体的人物。

然而刘邦哪管得了这些,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敢来跟我抢地盘,也不问问我手中的三尺长剑是不是答应!于是刘邦和周市两军摆开阵势准备先较量一番,看谁更有实力夺取方与这个猎物。

但就在剑拔弩张之际,刘邦却接到一个让他十分意外的消息:丰邑投降魏国了!

原来周市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丰邑是刘邦当时不多的根据地之一,意义自然重要,于是一面准备跟刘邦开战,一面派人去劝守城的将领投降,准备前后夹击一举把刘邦打回解放前。

刘邦当时也知道丰邑的重要,出兵之前他并不是毫无准备,而是留下自己信任的将领雍齿留守丰邑。可刘邦没想到的是,事实上雍齿就属于沛县起兵时不屑刘邦的少数派,自己早就想出来单干。现在刘邦命自己留守丰邑而周市又派人用封侯的条件来说降,正遂了雍齿的意,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丰邑马上就城头变换大王旗投降了魏国。

眼看就要腹背受敌的刘邦果断的放弃了方与,连夜回军丰邑。从能力上说雍齿也确实了得,带着一群叛兵居然把丰邑守得跟铜墙铁壁一般让刘邦毫无办法。气急败坏刘邦在城下破口大骂丰邑的小子们忘恩负义,但光骂人能解决什么问

题?丰邑城外的刘邦只能是又气又急,又急又气,急火攻心

之下刘邦病倒了,这一病还病得不轻,只好听从手下人的劝告暂息雷霆之怒,慢发虎狼之威,灰溜溜的退回沛县县城养病。

这是起义后刘邦遇到的第一次重大的挫折,是经受住挫折越挫越勇还是被挫折所击败在历史上留下“某年某月,沛公走死某地”的记载了事,全靠刘邦自己的意志和能力,而只有意志坚定、能力出众的人才能战胜挫折不被历史所淘汰。

挫折就如大浪,能在数量多如泥沙的人群里淘出其中最闪亮的金子。

当然,作为事后诸葛,我们很放心的知道,刘邦是当时最闪亮的金子,是不会被淘掉的。他在沛县一边养病一边思考:丰邑之恨是不能不泄的,既然自己力所不及就必须借他人的援手。哪援手又在哪里呢?刘邦身为楚人又在楚地起兵,关系上自然与楚系的反秦武装最为相近,虽然此时陈胜的张楚政权已不复存在,但刘邦听闻有人在离此不远的留县拥立一个叫景驹的人做了代理楚王。景驹是楚国屈、景、昭、芈四大家族中景家的后人,在楚地自然有高于常人的号召力,于是病情一有好转刘邦就决定带领部分人马去投靠景驹,准备向他借兵来收复丰邑。

刘邦在留县很顺利的见到了景驹,但还没等他跟景驹提要

求,一支秦军与他前后脚几乎同时来到了留县附近。景驹

一看秦军来了,他也知道秦军的厉害,自己着实紧张得很,

这时他看到刘邦,便有了主意。

刘邦,你不是有事要求我吗,那怎么不得先表示表示?正好现在这支秦军就交给你打发了。

秦军的将领是名将章邯军中的司马。虽然只是一个偏将军,可能力却不含糊,刘邦与景驹的手下将领一起主动向秦军进攻,结果又是一次不成功的军事行动,出师不利的楚军只得回撤,好在这个时候秦军因为兵力不足也没有继续进攻留县。

退回留县的刘邦心里十分的焦急,想到自己的家当很多还在沛县,他那还耐得住性子继续窝在景驹身边。稍微考虑了一下,刘邦就决定单独行动,他敏锐的找到了一处秦军的薄弱点,带着队伍转而进攻砀县。这次行动刘邦获得了胜利,轻易地攻破了砀县。

相比沛县而言,砀县是个大县城,刘邦在砀县很顺利的招募到五六千人的新兵。一下子有了近万人的队伍,这下刘邦胆气就壮了起来、主动向秦军把守的下邑进攻、并再次获得了胜利。得胜而归的刘邦回到了留县,他没有想到,一个比胜利更大的惊喜在等他,因为就在这时,刘邦遇到了一个日后刘邦集团里极重要的人物张良。5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0 23:00

张良,原本姓姬,六国时韩国人。张良的祖父姬开地、父亲姬平,都曾经做过韩国国相,前后服侍过五代韩王,是真正的贵族出身。秦王政十七年,秦军俘虏韩王韩安,韩国正式灭亡。做为六国中第一个被征服的国家,嬴政表现出了他政治上的大度,并没有像后来项羽对待秦王子婴那样把韩安一刀砍了了事,而是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只是把韩安软禁在新郑(地名),韩国国内很多大贵族的权利也得以保存。

这时候的张良才二十出头,还没有在韩政府供过职,所以尽管国破了,但他家还没破,家里依然有仆僮三百人和大量的金银玉器珍宝古玩。和当时很多韩国的贵族一样,张良只要浑浑噩噩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不成问题,最多只是暂时顶了个“亡国奴”的帽子。就如当年满清入关以后,很多汉人一开始脑袋后面绑个辫子也很不舒服,可绑着绑着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可张良并不想这么混日子,自从国破的那一刻起,他心里无时无刻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张良毕竟是一个热血青年,尽管他父亲早在二十年前就病死了,跟秦人谈不上有什么家恨,而且自己从来没有为韩国

工作过,也说不上有什么国仇,可他为国尽忠的心却数十年

如一日的坚定。一开始张良的想法很简单,灭韩国的是秦军,指挥秦军消灭韩国的是秦王嬴政,干掉嬴政是他复仇计划的全部,也是他生命的全部。

为了给自己的国家报仇,张良放弃了继续过富人生活的机会,甚至连自己亲弟弟的丧事都不去打理,而是散尽家财到处寻求能够刺杀嬴政的刺客。应该说这个时候的张良政治水平和觉悟还是比较低的,充其量跟当时那个不懂得隐忍,只是因为儿时一同玩耍的嬴政对自己态度不好就愤而出逃,后来一心只想刺杀嬴政的燕太子姬丹差不多。可事情想谁都会想,真正有能力又敢于刺杀秦王的人又有几人呢?姬丹还算运气,找到一个荆轲,算是轰轰烈烈了一把,而寻遍千山万水的张良自己也疑惑:他的荆轲究竟在哪里呢?

然而凡事只怕“坚持”二字。十几年后,张良的苦苦寻找终于有了回报:他在原属于燕国的高句丽附近找到了一名愿意刺杀嬴政的力士。但十几年过去了,嬴政在见识过荆轲的匕首、高渐离灌了铅的乐器之后,不是秦国本土人士再也很难接近嬴政身边。像张良这样的六国旧臣但凡出现在嬴政附近,估计不说近身行刺,只要你稍有异动,恐怕远在十丈开外就被负责嬴政安保的亲兵们射成了筛子。

好在张良也早有准备,既然近距离刺杀几乎不可实现,他

利用嬴政喜欢出巡的爱好,给力士准备了一个一百二十斤的铁锥,要趁着嬴政外出巡游的机会在途中远距离将其狙杀,狙击的地点张良也物色好了,就选在阳武城外的博浪沙。

博浪沙地理位置夹在黄河和官渡河之间,是驰道直通咸阳的必经之路。地如其名,“博浪沙”的一个“沙”字,足可见当地到处有绵延起伏的沙丘,而沙丘与沙丘间又有杂草丛生,地形上利于少数人隐蔽而不利于大队人马快速通过,是伏击的好地方。

张良之所以敢于尝试远距离狙杀,除了重金请来的力士打移动靶也是百发百中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嬴政作为天子,按制度在车队中他的马车是由六匹骏马拉着,车厢豪华程度也是其他随从所不能比的,一般情况下远远的就能分辨出来,根本不需要走近了寻找。

综上所述,张良的计划是这样的:因为博浪沙地形的原因,嬴政的马车队不可能很快的通过这里,只能是缓步前行,而早一步选好位置隐藏起来的力士就可以在车队靠近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大铁锥投掷向嬴政所乘坐的马车。试想一百二十斤的铁锥掷出去威力是何等的巨大,只要命中必然能将嬴政连人带车砸个稀烂。当张良事先探知嬴政的行程后,占尽天

时地利的张良与力士两人早早埋伏在博浪沙官道旁,只等嬴

政前来送死。

这看起来是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张良此次可谓志在必得。可当等到嬴政的车队远远的过来时,两人都傻眼了,三十六辆同样制式的马车一辆接着一辆一字排开,从拉车所用的马匹到车上的装饰再到旁边守护的卫兵的人数都是一模一样,急切之间哪里分辨得出嬴政在哪辆车里?

“奸贼!”张良心里恨恨的把嬴政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遍,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张良耗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才终于找到这么一个机会,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嬴政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走掉。于是,当车队行进到离两人埋伏的地点最近的时候,张良示意力士把铁锥向车队中间的一辆车投去。

收到信号的力士卯足力气,身体旋转着使用类似奥运会链球选手的动作将手中的铁椎掷出。只听得“咣当”一声,铁锥把车厢整个都砸烂了,随后便是整个车队一阵的骚乱。张良也顾不得观察是否击中了嬴政,转身就往远处逃去。

史书上把这事称为“误中副车”,想想其实不然,三十六分之一的概率,打不中那是正常,这要是真被他打中了那应该叫“误中正车”才对。

刺杀失败后力士的下场不是很清楚,似乎被抓后自尽了,

而张良我们准确的知道他居然全身而退,改名换姓隐匿于下

邳。权倾天下的始皇帝对刺杀事件震怒不已,下达全国动员令搜查了整整十天都没有找到张良的消息,于是张良便成了赫赫有名的全国 S级通缉要犯,也成了令当时游侠们心驰神往的传奇人物。

虽然改换了姓名,但张良却没有就此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仍然时刻不忘自己的祖国。机缘巧合之下张良得到高人指点,开始研读据说是中国第一代武圣姜子牙所留下来《太公兵法》。随着不断的学习提高,张良的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提升,他开始意识到单纯的刺杀嬴政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便自己不顾性命刺杀成功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当时的东方六国政治腐化,即便没有嬴政,也会出来一个赵政、一个吕政来做嬴政所做的事情。要想让韩国不被秦所灭亡,只能让韩国强大起来,而自己要想让韩国强大起来,首先要恢复韩国,于是张良从一个复仇主义者转变成为一个复国主义者。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张良也拉起了百十号人的队伍想要做一番事业。张良原本是去投奔景驹的,起的心思跟刘邦当初差不多,只是正好见到刘邦的队伍路过就随便进来看看。刘邦年轻时自认为是游侠,见到了偶像,当然是很激动,两人一番长谈之后更是相见恨晚,于是刘邦很诚恳请张良留下来做了一名厩将。

张良见过的达官贵人比一般百姓人认识的人还多,区区一

个厩将自然不放在眼里,然而他发现刘邦虽然表面上跟其他的义军将领一样俗不可耐,但这个人极其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且悟性惊人,常人听不懂的兵法刘邦一听就懂,常人想不通的事情刘邦一点就通。张良终归是个读书人,而读书人总有一种良禽择木而栖的心理,张良偶然间发现了刘邦,再一番深入接触,对刘邦感到十分的满意,于是张良也就打消了再去见景驹的念头,就留在刘邦身边做一个贴身的谋士。所谓旁观者清,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刘邦发觉景驹号称代理楚王,听起来威风但其实是把自己放在了火炉上烤,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其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了其他楚系义军的不满,而且景驹本人能力有限,并不具备成就大事的魄力。更重要的是在投奔景驹的那一段时间里,丰邑始终是刘邦内心挥之不去的阴影,必要除之而后快。种种因素影响之下,刘邦经过反复思考,最终再次决定单干,于是他迅速脱离了景驹,再次带着部队回军包围丰邑。

虽然比上次多了五六千人,但结果却是一样,刘邦在丰邑城下只能望城兴叹徒呼奈何,雍齿时不时还在城头露面,面露嘲讽的神情刺激在城外的刘邦。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在丰邑城下死皮赖脸的磨蹭了多

日反复被雍齿刺激的刘邦听到了一个消息:景驹的队伍已经被另一支楚军的打散,他本人也死在了逃亡的途中。

获胜的这支楚军为首的将军叫项梁,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儿子。项梁在消灭景驹后手上已经有十万之众,现在正在不远的薛县附近,是一个颇有实力的人物。被雍齿刺激得不轻的刘邦没有丝毫的犹豫,留下大部队继续围城,自己只身带着百十个随从连夜就投奔项梁的帐下。

我相信刘邦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本人的公关交际能力却非同一般,以至于初次见到刘邦的项梁也不含糊,直接拨给刘邦五千人马和五员将领助他攻打丰邑。得到增援的刘邦士气大振,终于把雍齿赶出了丰邑。

胜利后刘邦痛打落水狗,不仅是丰邑,楚地也不让他待了,一路撵着直接把雍齿赶到了魏国。

夺回丰邑终于让刘邦出了心中的一股恶气,但他的心境也发生了变化。在见识过秦军的残暴,项梁军队的雄壮之后,站在丰邑城头的刘邦开始感到沛县虽好,但是地方太小了,没有发展的空间和余地,自己的力量又太弱,他要成就一番事业,需要一个更大的舞台和空间。于是他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片他生活了四十多年的土地,到外面更广阔的世界去

闯荡一番。既然已经走上了反抗强秦的道路,就不能退缩犹

豫或苟且偷安,只能一往无前。

人生一世,横刀立马,建功立业,大丈夫当如是也!

6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1 22:54

第三章乱世英豪项氏家族

离开沛县的刘邦自然选择投奔了项梁。这不难解释,因为项梁在当时的各路义军中是一棵大树,而大树底下好乘凉。刘邦在项梁的军中待了一个多月后,第一次见到了刚刚从前线得胜归来的项羽。

项羽是项梁的侄子,项羽其父姓项,名、字、生卒年、事迹统统不详。项羽九岁时秦国名将王翦攻陷楚国,楚国的最后一任国君昌平君熊启战死,项羽的祖父项燕兵败自杀,从此项羽便跟着叔父项梁生活。

出身将门的项梁本人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经常因为触犯法律及招惹仇家而长期处于逃窜流亡之中,最后跑到了会稽郡的吴中地区才安定下来。吴中地区靠近帝国的边疆,原本属楚国的故地,又是政府控制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正是可以让项梁阴养死士谋求大计的好地方。成年后的项羽身长八尺余,才气过人,能举起千斤铜鼎,而且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当时作为平民的他服过徭役发生这样的事情除了说明政

府对当地控制力量薄弱之外是没法解释的。秦帝国是一个行

事完全以法律条文为准绳的国家,秦法明确规定凡正常成年男子均需无偿的为国家提供力役服务。当时朝廷对于判断一个平民是否达到应该服徭役的标准,甚至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并不是根据年龄彼时没有完善的出生证明制度,谁知道你是不是离成年始终差两个月?当时秦朝使用了一个比较直观而且很难作假的指标,那就是根据身高。按朝廷的规定:凡身高六尺五寸以上者就需要承担国家的徭役,身高六尺就要负完全刑事责任。身高超过八尺的项羽居然能堂而皇之的逃避徭役,这反过来也说明了当时远离咸阳的吴中地区确实是反政府分子的乐土。

史书上说项羽从小不爱读书,认为识字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够了,因此至少是个半文盲;又不肯习武,觉得舞刀弄剑的也就是对付个把人;他自己想学兵法又浅尝辄止不愿深入研究,所以项羽是个无文化、无技术、无见识的“三无”青年。但从后来的事情来看,或许这个评价有失公允。首先在那个时代,文盲不是什么丢人的事,那时大多数人都是文盲,而读项羽最后留下的《垓下歌》可以体会到他还是多少有一点文艺范,至少文化水平肯定不止他说的认识自己的名字而已;其次,项羽的武艺惊人,时常以一敌百的他格斗技能不管是当时还是今日,都不是高手两个字能概括得了的,

至少是高手高手之高高手的水平;然后再说兵法,对于一个

“战必胜、攻必取”的将领,要是我根本不好意思在他面前谈“兵法”二字。

所以结合项羽是在项梁身边长大的这一情况,估计使得项羽如此表现的原因也可能是在于项羽看来项梁的水平就是这样:识得一些字,谈不上文采;会几下子,三脚猫功夫;背的了兵法,不一定能灵活运用。老师没有一桶水,怎么给的了学生一碗水,于是学生项羽在老师项梁那里才会表现得这也不学那也不学。

年纪轻轻的项羽自认为已经超过了他的老师项梁,天底下也没几个英雄好汉能入自己的法眼。于是当嬴政恰好巡游到楚地,项羽第一次见到帝国执政者时便大不以为然的说;“我是可以取代他的。”。

项梁一听这话便急忙捂住了项羽的嘴不让他再说下去,不是项羽说的这句话不对,也不是项梁没有类似的想法,只是项羽说的不是时候。年轻的项羽没意识到,尽管项梁可能不是一个出色将才,但他却是一个帅才,因为他还是有

一个擅长的东西:战略眼光。这也是项羽和项梁最大的差距所在。随着时间的流逝,在项梁的苦心经营下项氏一族在吴中地

区又逐渐的兴旺起来。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说明项氏早就有

了造反的打算,可是项梁背地里扩充自家实力,在当时吴中

地区有识之士的眼里也确实不争的事实。

在吴中,项梁一面通过主持包括婚丧嫁娶在内的各种民事活动在乡亲中树立自己的威信,一面在暗地里培养了一批所谓的“死士”来壮大自己的力量。据说当时项梁培养了九十个忠心耿耿的手下,也可以称得上人才济济,这些手下人中以武士居多,甚至有类似鲁智深那样能倒拔垂杨柳的壮士;也有一些熟读兵书会出谋划策的谋士。当然这些人叫什么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了,只知道其中有一个人叫参木的谋士,这个人并没有万人敌的武艺,但在一众人中他对项梁尤其的重要因为他会铸私钱。

铸私钱在哪个朝代都是犯禁的勾当,可历朝历代都屡禁不止,原因很简单犯罪的门槛太低。那时候的铜钱谈不上什么防盗版技术,即便有一些防盗版的手段也很容易被破解。所以只要你有铜,再找几个熟练工人,照着样子搞个手工作坊土法开炼就可以,反正铜在矿里,矿在山里,你炼还是不炼,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在项梁的授意下参木经常装生病躲在密室里铸私钱,并且参木这人的胃口还不小,对一文钱一个的铜板根本不屑一顾,净挑那些面额大的“大钱”来铸,然后用这些钱来暗地里购置甲胄兵器,想来项梁就是靠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迅速的发

家致富成为一方豪强。这样一来,项家在当地就成为地下势

力的“话事者”,也就成为了社会安定的隐患。可在这种政府控制力量薄弱的地方,地方长官甚至连自己的位置都坐不稳,只要你不公开打出旗号闹事,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

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点燃的反秦烽火迅速在全国形成燎原之势,同年九月,会稽郡的代理郡守殷通为了保命,便起了和沛县县令相同的心思,打算先发制人,于是自己主动找项梁商量起兵的事情这是让人看着眼熟的狗血桥段,证明幸福的人各自有自己的幸福,而不幸的人最后都差不多。略微不同的是,会稽郡郡守府上的人更多,死的也更多。

借着郡守接见的机会,项梁只带着项羽两个人进到了郡守府中。殷通见到来的只有项梁叔侄两人,也没多加防备,结果在项梁的授意下,席间项羽突然发难,只一剑便取下殷通的首级,之后更是只身一人格杀郡守府的上百皂隶即便不考虑技术问题这也是个繁重的体力活,理论上讲通常是在武侠小说里才能看到的情节,我们无从考证其真实性,但我们以后仍将看到项羽进行多次以一敌百的格斗。

项羽杀死了殷通,项梁第一件事就是搜出他的印章别在腰间这下项梁就成为了会稽郡的郡守,随后他开始组建自

己的军队。吴中自然不同于沛县这种小地方,刘邦在父老的

全力支持下才收得两三千人,甚至我们可以臆测里面已经包括了部分的老弱病残,而项梁则很快就募得精兵八千,组成了秦末各地武装中战斗力极其强悍的项家军的班底。

最初的项家军也只是在吴中地区出没,做些圈地运动并没有具体的目标和战略。但项梁的机会也是说来就来,就在起兵不久之后,项梁见到了一个叫召平的人。这个人自称陈胜的使者,奉陈胜的王命拜项梁为楚国的上柱国,并带来了陈胜的命令:要项梁带兵渡过长江向西进攻咸阳。

得到任命的项梁很高兴,很快就领命带着队伍过江了。

但其实项梁是被诳过去的。召平原本只是奉陈胜之命征讨广陵,可是他没能完成任务,又碰上当时陈胜被章邯击败,秦军已经近在咫尺,召平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便找到了项梁自称奉命行事,其实是希望项梁过江抵挡住秦军救自己一命。或许他在颁布陈胜的诏命时连个正式的委任状都没有。当然,老谋深算的项梁也不可能轻易上当,但是项梁依然很高兴,因为陈胜生死未卜,那么他上柱国头衔的真实性只有天知、地知、召平和他自己知。

项梁渡江后便得到了很多楚地反秦武装的支持,包括陈婴、黥布、蒲将军等都主动带枪投靠,项梁的军队很快发展到六七万人,可见项氏的名声和上柱国的头衔还是很管用的。

壮大后的项梁还没来得及着手对付秦军,就面临另一个不得

不马上处理的对手,那就是景驹。

于公于私景驹都是项梁必须解决的问题,一方面陈胜的下落依然没有一个确切的消息,而景驹称代理楚王,对于隶属于楚系的起义军来说这是一种公开分裂义军内部的行径;另一方面对项梁来说他是受陈胜“诏命”的楚国上柱国,如果陈胜已死,那正是他一展宏图的机会,岂容你又另冒出个楚王来骑在自己头上。项梁的不满是肯定的,所谓一山难容二虎,亦或是攘外必先安内,项梁和景驹之间必需先解决谁是正统的问题。

在动乱的年代,解决问题的方法当然很简单,那就是谁的拳头硬谁说的算。景驹虽然人马比项梁多,但并不是项梁的对手。项梁主动出击只打了两仗,景驹军队就被打败,景驹本人也没能逃过一死,时间大概是刘邦脱离景驹,在丰邑城下发呆的时候这反映出刘邦这个人天生的政治警觉性非常的高,他有可能事先已经意识到景驹这条船肯定要翻,所以才迫不及待的从景驹那里脱离出去。

四百年后,刘邦这种融入基因里的高度的政治警觉性依然

存在,一直遗传到了他那个“中山靖王之后、孝景皇帝玄

孙”的后代身上。

项梁解决了楚军的内部路线问题,又坐实了陈胜已死的消

息,自然成为楚军实际上的领袖。秦二世二年的六月,项梁在薛县对所有楚系的反秦武装力量进行了改编。他接受居巢(地名)的宅男老头范增的建议,范增指出陈胜之所以败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他本人过早的暴露自己称王称霸的野心,抛弃了“楚”这个有利的旗号,他建议现在项梁应该重新把“楚”这个旗帜拾起来继续使用。项梁于是派人在民间找到楚怀王的孙子、当时已经沦落为放羊娃的熊心,立他为楚王,并建都在盱台。为了使大家同仇敌忾,还将新立的楚王熊心依旧称为楚怀王,任命陈婴为楚国上柱国,而掌握楚军实际话语权的项梁则自封为武信君。

上柱国是楚国的官职,相当于楚国所有军队统帅,在楚国是仅次于令尹、相国之下的高官,而“某君”历来只是一个虚衔,一种荣誉称号,并不是某个有实际意义的官职。可能有人不理解项梁的做法,这里我们可以简单的猜测下项梁用意:如果项梁在楚怀王手下做一个实权职务,哪怕是令尹、相国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官,他也是楚国的一个臣子,臣子是不能反对、推翻主子的,那叫以下犯上大逆不道。而“君”则不然,它只是统治者赐予有重大贡献的长者的尊称,与统治者并不存在确实固定的关系,即在制度之中,又游离于体系之外。楚怀王熊心既然是我项梁一手扶持起来的,眼

下如果你听话安分守己固然皆大欢喜,如若不然亦或是时机

成熟的时候,随便给你安插个昏君废物之类的罪名,到时候作为有威信、有名望的长者迫不得已出来为天下黎民匡扶下社稷也未尝不可。

总之,熊心在项梁眼中只是一个傀儡,一个招牌而已,对项梁来说彼放羊娃自然也是随时可以取而代之的。

7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1 22:55

刘邦与项

这时候的刘邦只是项梁手下的部将,也是薛县改编的参与者。刘邦交际能力非常优秀,是一个很容易获得别人好感的人,这使得他作为一个没有任何背景且又是新来乍到的外来者,却很轻松的就进入了项梁叔侄的圈子并受到项梁的重用。

薛县改编之后的楚军在项梁的带领下大举向秦军进攻,而刘邦则被派往协助项羽一起去攻击秦军把守相对薄弱的城阳。项羽是一个有贵族传统思想和性格,且直肠子、好冲动的青年将领,刘邦是一个圆滑世故的中年汉子,这个时候的两个人合作甚欢,谁也不会想到日后彼此将会是对方最大的敌人。

平心而论,跟项羽一起打仗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项羽是那种为战斗而生的男人,只要他在战场上一站大吼一声,上千人都为之胆寒,一般的将领不管你是准备什么两翼包

抄还是中间突破之类的战术,在他面前统统不管用,对付

项羽唯一可靠的办法就是躲在石头城墙的背后不出来,但

凡有敢出城来摆开阵势叫嚣要一决雌雄的,项羽都能用一

次战斗来解决问题。

城阳的秦军守将显然没来得弄清楚这个事实,他主动的要在前来攻城的起义军面前展现下大秦的军威,结果是项羽很快便攻克了城阳。我们知道,项羽和刘邦一样生就不同凡人,他一个眼珠里有两个瞳仁,是和古代的有德之君舜一样的“重瞳子”。虽然都是重瞳,但项羽显然没有舜的仁义,在入得城阳城之后楚军便发生了屠城的事情。

历史上军队屠城的事情并不少见,不仅仅是个别士兵难以管束这么简单,因为屠城通常是军队主帅的决策。历史上不少的名将都屠过城,尤其是战国时期,不少将领甚至把屠城作为达到战略目的的一种手段。战国时期七国纷争,人尤其是青壮年的劳动力自然是其中决定性的因素,打仗要有兵,打粮要有丁,屠城不仅可以威慑对方,更可以削弱对方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项羽做为六国贵族之后,血液里流淌着贵族的血脉,脑子里充满着传统的分封称霸的思想,对于屠城自然是不抵触的,实际上他经常干这种事情。在刘邦刚到项梁军中之时,项羽正带军进攻襄城,襄城的秦军坚守不出让项羽在城下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最终

攻下襄城之后,项羽出于泄愤,将襄城里所有活人包括老弱

妇孺尽皆坑杀,达到“城无遗类”的地步。

但是以往屠城是项羽一人的决策,而在城阳的屠杀过程中作为项梁集团的一份子的刘邦是参与其中的,可他没有对项羽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发表反对意见,我们可以猜测原因无非有二:要么是刘邦本人对屠城也是持认同态度事实上在之后的战争中刘邦自己也屠过城,也让手下屠过城;要么就是他故意让项羽往一条错路上越走越远。反正屠城的罪责自然是要记在军队主帅项羽的头上的,与他刘邦无关这样看来刘邦又是心存不善。但我们知道后来的刘邦是历史上杰出的帝王,而不管在那个朝代,好人都是做不了好皇帝的。

攻克城阳之后,项羽和刘邦马不停蹄的与项梁的大部队会合,大队的楚军继续向东郡比邻黄河南岸的濮阳进攻。

这时候的楚军士气正旺,项梁在濮阳附近的黄河北岸边大破名将章邯的秦军,迫使章邯率军渡河龟缩入濮阳城内不敢动弹。但章邯毕竟是名将,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一场失败并没有让章邯一败涂地,他迅速收拢残部,并且命人在楚军大部队渡河之前连夜在城南挖掘壕沟并掘通了黄河,引河水灌入沟中,一夜之间就形成了一条巨大的护城河,还是活水,让想来围城的楚军想堵都堵不住。

这么一来双方又从包围与反包围变成了隔河对峙,且章邯

在河对面龟缩张望着高挂免战牌,楚军不动我不动,楚军

想渡河,那我要么就乱箭伺候,要么就半渡而击之。面对

滔滔的黄河水,项梁的手下除非全变成鱼才能渡过黄河,

否则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两军对峙中楚军做为进攻的一方,自然需要速战速决取得战果,如果一直么跟对方隔河相望肯定不划算,于是项梁再次命令项羽和刘邦率领一支楚军单独行动继续西进,项梁则带领主力继续牵制章邯。

再次分兵行动的项羽西进遇到的第一座大城是定陶。定陶在古时候号称“天下之中”,人们认为这里是天下最中心的地方。在秦朝的地图上以定陶为中点,南北道路在此纵横交汇,交通十分发达,对帝国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所在。如果项羽拿下定陶,占领这个交通枢纽,就能使楚军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有利局面。但是按照要致富先修路的原理反推,交通发达的地区历来是商贾聚集之地,地区经济也会相对发达,所以定陶城墙在修建的时候可以说是真材实料毫不含糊,而且朝廷的统治者嬴政本身是一个土木工程建设的爱好者,在工程建设上容不得一丝的马虎,所以秦朝在工程质量上要求的严谨程度是极高的:朝廷明令规定每个工程修缮完毕之后如果一年内出现问题,工程的主要负责人甚至主管工程的朝

廷要员都要被追责。为了更容易进行事故责任的调查,秦朝

要求制作的工匠在每一颗城砖都要刻上自己的名字,一旦出现事故,调查员只要到现场捡起一块砖头就可以很轻松的找到事故责任人。因此,绝大多数秦朝廷官方主持的工程质量都是有保障的。

定陶的城墙在秦朝统一之后应当修缮过,做为当地市政工程建设的标杆,自然是狠了命的往里加工加料。项羽不是城管,他的牛叉在于真刀真枪的干仗,对于拆迁却不擅长,部队连人带马在定陶城下一番折腾也就刨了几个坑而已。无奈之下项羽只好绕过定陶继续西进,没想到却意外的遭遇到了另一股秦军。

原来楚军在濮阳、定陶的进攻引起了朝廷的高度重视,于是秦帝国宰相李斯的儿子,泗川郡守李由亲自率军驰援— —本来是要来个内外夹击的,结果自己却像中了围城打援之计一般与项羽的楚军撞个正着。接着便发生了一场遭遇战— —野地里没有城墙的掩护,结果自然是一边倒态势,项羽身先士卒,将士三军用命,迅速的就击破了秦军的大队人马,连秦军主将李由也被斩杀于阵前。获胜后项羽趁热打铁,挟大胜之势继续西进向外黄一线进攻。

之前数次大败秦军,项羽又斩杀了李由,这让楚军统帅项梁一下子飘飘然起来,谁说秦军猛于虎也?只不过是之前六

国的军队都太过废柴罢了,也就是我项梁晚生了三十年,不

然天下早就姓楚不姓秦了。于是项梁也再不屑于跟缩头乌龟章邯在黄河两岸对视,转而率领楚军主力进攻定陶。然而打仗不同于请客吃饭,来不得半点骄傲和马虎。章邯死守濮阳,却也在黄河对岸偷偷的调动帝国内部所有可动员的预备役补充自己的军力,甚至来调来了镇守北方的长城军团,并且利用比邻黄河之便走漕运补充了粮草。总之在濮阳这个乌龟壳里的秦军又重新发育成一只猛虎,而项梁却没有足够的警惕。在项梁转攻定陶的时候,濮阳的秦军尾随而至突然出击,夜袭定陶城外的楚军营地。

章邯夜袭所用的办法叫“人衔枚,马勒口”。通常意义上来讲,这是为了偷袭时起到静音的效果。但可能里面会有另一层含义:这种办法的具体做法是将马口用笼子套住使其不能发声嘶叫,而人则用一种类似于筷子的东西横置于口中咬住,两头再用绳子系于颈后,让你有话说不出,东西吐又吐不掉。人在战场上临敌之时本就会因紧张导致肾上腺素分泌过度而战栗不已,衔枚勒口之后不能大喊大叫以壮胆色,结果是连人带马都憋得慌,只好将一腔怨气撒在所见的一切事物之上,不管是打砸抢还是杀起人来也格外的利索。

这一战的成果出乎了章邯的意料,不仅完全击溃了楚军主

力,甚至连项梁也死于乱军之中未能幸免。

8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1 22:56

第四章楚政权的博弈熊心的反击项梁一死,使楚军失去了依托,项羽失去了分寸。项羽和刘邦在外黄、陈留两地象征性的打了两仗便匆匆忙忙的往东回撤,一直撤到了楚军的大本营彭城附近。原本项梁的意思是把放羊娃子出身的楚怀王熊心当成一个

招牌、一个傀儡来使用,熊心本人也很识时务,项梁拥立自己后将国都选定在边远的盱台,摆明了是把自己凉在一边,但熊心非但没有表露出一丝的不快,还对项梁表示千恩万谢,很顺从的主动到盱台去做自己的楚王。去到盱台的熊心时不时的在别人面前大肆夸奖项梁是国家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自己对项梁叔侄是如何如何的感恩戴德,完全一副孙子的嘴脸。

终于,熊心的小心谨慎瞒过了项梁的耳目。

熊心本人虽然早年放羊为生,可毕竟是楚王之后,王室的基因是不可替代的,一副对项梁阿谀奉承的表象下却隐藏了很深的城府。现在项梁一死,熊心马上农奴翻身做主人,迅速收拾起孙子的嘴脸换上了老子的面孔,要夺回楚国政治的控制权。项梁战死后,熊心不再征求项羽等项氏集团其他成

员的意见而是自己做主立即决定打点行装,下令将国都由盱

台迁移到彭城,然后命令吕臣率部驻扎在彭城的东面,项羽率部驻扎在彭城的西面,而刘邦则独率一军驻扎在砀郡与其他人互成掎角之势将彭城保护起来。

掌握了权力,在彭城正式成为“真·楚怀王”的熊心对以往把持楚国政权的项梁集团成员进行了清洗,提拔了像宋义等一批在项梁集团压制下不得志的官员做为自己的亲信,一步步的削减项氏集团对楚国的政权影响。本着“苍蝇老虎都要打”的方针政策,处理完苍蝇后,熊心就要开始着手处理项羽、刘邦、吕臣三只有实权的老虎。

刘邦、项羽是何人自不必说,而吕臣此人,原本是陈胜起义军中的一员,陈胜被自己的马车夫庄贾杀死后,吕臣组织了一支苍头军杀死了庄贾重建了张楚政权,随后又率军归属项梁,也是项梁手下重要的将领。

面对项梁集团留下的项羽、吕臣、刘邦三人,楚怀王熊心在迁都彭城之后分别做了不同的决定:他收缴了项羽和吕臣的军权,将吕臣明升暗降为在当时没有实权的司徒,项羽则只捞到一个长安侯、鲁公的头衔回家赋闲,而同是项梁集团成员的刘邦则被正式提拔为砀郡长,封武安侯,统领一郡之兵。

打击项羽、吕臣,拉拢刘邦,这当然可能是熊心分化瓦

解项梁集团的一种手段,但刘邦做为项梁核心集团的一份子,

在项梁兵败后居然迅速得到熊心的认同和拉拢,可见刘邦此人对厚黑学的精通以及在处理人际关系上超凡入圣的功力,也正是有如此的本事,他后来在鸿门才能从项羽的手下讨得一条命来,最终成就了一番伟业。

9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日期:2018-05-31 22:57

目标:巨

鹿?咸阳?

秦二世二年九月,章邯在击杀项梁后认为楚军已经不成气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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