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十八线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
可冯斯时死去的白月光突然活了。
她拉住他衣角,哭着问:「你不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于是,冯斯时睡在她那儿的第二天,我跑路了。
后来我被埋在坍塌的石块下,冯斯时护住我,双手鲜血淋漓:
「沈雾,你别犯困。」
「你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1
冯斯时是个纨绔。
恶劣、薄情、斯文败类,还是个被钱堆出来的坏种。
我还记得,自己主动敲响他房门的那一天。
冯斯时坐在皮质沙发上,半张脸隐在脏黄的灯光里。
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努力装得很老练,来掩饰紧张。
「你叫什么?」
「沈雾。」
他走过来,从上到下打量我。
「什么破名儿啊,灰蒙蒙的。」
然后,他用修长的手指挑起我肩头那根带子,忽然笑了。
「沈雾,有没有人说过,你太正经了,实在不是这块料。」
后来,每当我看着屋顶的水晶灯坠晃起来的时候。
冯斯时总会附在我的耳边说:
「阿雾,你是在要我的命。」
……好像有谁说我不是这块料来着?
或许是因为这个。
我成了留在冯斯时身边最久的女人。
就连他的朋友们也在饭局上起哄。
他们纷纷开盘下注,赌我会不会上位,嫁进冯家。
一时之间,我站在他们中间,有些难堪地看向冯斯时,手足无措。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
下一秒,掰开我的手,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放了进来。
众人顿时嘘声一片。
「我押她。」
那个男人侧眸看我,按灭了手里的烟,神情玩味。
也帮我解了围。
「现在,我的筹码都在你手里了。」
「下注吧,阿雾。」
那一瞬间,他翘起的嘴角让我有点晃了神。
我赶紧移开视线。
同时,还在心中默念。
——危险危险危险!
千万别对金主动心啊,沈雾。
2
我拍的一部小网剧杀青了。
一直以来,虽然我演技平平,但这张脸还不算太拉胯。
所以,运气好的时候,凭借这张清纯的脸,我也可以拿到一些小角色。
冯斯时派人送来几十个花篮,铺满了片场,连走路都成了困难。
偏偏他又喜欢高调行事,一手漂亮的行书写着:「给宝贝阿雾。」
剧组里的老师们都调侃我:
「沈雾,谁送的呀?是未婚夫?还是男朋友?」
「这花儿也太漂亮了!你男朋友好用心!」
我露出得体的笑容,却无法回答他们的问题。
因为,冯斯时既不是我的男朋友,也不是我的未婚夫。
可他又在暗处,极其体贴地「扮演」着这些角色。
身边所有的人都以为我们坠入爱河,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们甚至从未接近河边半步。
小助理把一大捧花塞进我怀里,喜笑颜开:「沈小姐,先生心里还是有您的。」
我也只能笑笑。
下一秒,我手机铃声忽然响了。
小助理瞥见屏幕上「嗜血冯少」四个大字,沉默了。
我有点尴尬。
赶紧轻咳着背过身,挂断了电话。
3
赶回南郊别墅后,气氛似乎有些微妙。
院子里站满了冯斯时的手下。
正厅里,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趴在地毯上,不知是死是活。
冯斯时背对着我,一身中式西装,他小臂上的青筋若隐若现,手里拎了一根高尔夫球杆。
听到我回来,他挽起袖口,再次抡着球杆。
冯斯时手上的动作又重又狠,地上的男人发出痛苦的哀号,却无处可逃。
他从不在我面前打人,可今天破了例。
我猜是因为被我挂了电话,心情不爽,又开始打人发泄。
赶紧拦住他:「别打了!」
上前一步,却有血溅上我的鞋面。
冯斯时终于停手。
他阴晴不定地看向我。
「挂我电话?」
我赶紧掏出手机解释。
「当时旁边有人,不方便接。」
他拿过我的手机,在看到「嗜血冯少」那四个大字之后,明显梗了一下。
「下次不会了。别不开心啦,晚上我给你煲汤……」
我正踮起脚,双手缠上他的腰。
我像平时一样撒娇,想着先把他给哄开心了。
可还没等我说话,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破了刚刚缓和的氛围。
「斯时?」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
「她是谁?」
她红了眼,头发也凌乱。
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连鞋都没穿,只赤着莹白的脚。
愣了半晌,我才想起来。
这张脸我是见过的。
某次,冯斯时喝醉了酒,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
趴在桌上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
女孩扬起笑脸,黑发白裙,素面朝天。
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
我忽然觉得,硌在书桌上的胳膊,冷得打战。
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陈初见。」
她多么欣喜,活在有他的时代。
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
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
只是,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
在那个时刻,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
后来,我的保镖告诉我,那是陈初见。
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
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生死未卜。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
而现在,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站在我和冯斯时的「家」,也在我面前。
她是活人,她没死。
我有些震惊。
就在这时,冯斯时蹲下身,拿着丝绢,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
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我也绝不是主导者。
我久久站定在原地。
冯斯时站起身,凑近我的耳边:「这么震惊?不太像你。」
我手脚冰凉,死死地握住那束带回来的花。
冯斯时黑白分明的眼睛,沉沉看向我,继续说:
「陈初见还活着这件事……」
「你不是早就派人查到了吗?」
4
冯斯时说出这话的时候,我心头一跳。
「这件事,怎么没听你跟我提过。」
他的手虚拢着我的肩头。
我心头一跳,将目光缓缓转向地上的男人,也终于看清那鲜血模糊的面目。
那分明就是我的保镖。
他像条狗一样,趴在地上苟延残喘,艰难睁眼看向我。
我有些明白过来,为什么冯斯时今天发了这么大的火。
「冯斯时,这件事我可以解释的,你要不要听。」
可他眉目结霜,转身就扔了手上的丝帕。
这态度摆明了不想理我。
冯斯时走向陈初见。
「谁让你出来的?」
他压低了声音,带着几分责备。
隔着他的肩膀,我看到陈初见那双水汪汪的眼睛。
这张不施粉黛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真是和那么多年前的照片别无二致。
「怎么还光着脚。」
他轻斥,可是,陈初见的情绪显然并没有被安抚。
她只是站在原地,直勾勾地盯着我,从头到脚,审视着我。
最后,那视线落在了我刚刚被擦拭过的鞋面上。
「你刚才跪在地上给她擦鞋了,我看到了。」
陈初见质问,像是有些失望。
冯斯时没有说话。
她用纤细的手指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袖:
「斯时,我没穿鞋。」
「你抱我回去吧。」
我看着她那种轻晃着袖子的小把戏,十分熟稔,好像在他们青梅竹马那么久的年岁里重复过很多次。
这一次,冯斯时站在原地的背影,终于微不可察地动了动。
陈初见死死咬住嘴唇,他们就这么僵持在原地。
我忽然感觉站在一旁的自己,捧着花,像个配角,也像个小丑。
冯斯时应该很开心吧。
十八岁的月亮,终于将那片清冷的光又照回了他的身上。
我叹了口气。
他们很登对。
青梅竹马,俊男靓女。
哪里轮到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妖怪给自己加戏。
他……一定会抱起她吧?
毕竟,冯斯时一直都很会哄女人的。
我不想再留在原地看下去,干脆落荒而逃。
捧着那束属于自己的花,我在心中轻声默念着:
金丝雀守则第二条。
拿了钱,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问太多不该知道的事。
5
入夜。
冯斯时出现在我房间。
他面色不虞地出现在门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知道他不痛快,只好先一步开启话题:「我确实是让纪哥私下帮我调查了『陈初见』的身份,不过也仅限于此。
「我好奇你们之间有过怎么样的故事……但没有胆量向你本人求证。
「如果这一点让你觉得不舒服,我道歉。」
我抿唇,继续说:
「可我和你一样,从来都不知道她还活着。」
「冯斯时,你信我吗?」
他双手插进裤袋,唇角向下,顺势捉住我的手腕。
宽大的睡袍袖子滑落,露出我小臂上长长的伤疤。
房间里没开灯,冯斯时就着外面透进来的光,久久凝视着它。
「阿雾,今天杀青之后,你去了哪里。」
「跟我说实话,我就信你。」
他缓缓抚摸上我的那道疤。
看似眉眼温柔,里面却藏着冷意。
6
金丝雀守则第三条:
不能有任何欺瞒行为,要有问有答。
今天杀青之后,我确实先去了一个地方。
华亭墓园。
那里埋着周寂白,是我非常非常感激的人。
想来是我助理悄悄告诉冯斯时的,她一向很听他的话。
不过,我没有打算骗他,并如实作答:「我去了华亭墓园。」
冯斯时死死捏住我的手腕,眼底有隐忍未发的怒意。
「所以,你挂我电话,只是因为去了那个地方,对吗?
「今天你杀青了,很开心吧?
「甚至开心到结束之后,第一时间想要去找一个死人。」
又来了。
冯斯时所有的阴阳怪气,还有他尖锐的坏脾气,都会在提到「周寂白」这三个字的时候对我展现。
「太可惜了,沈雾。」
冯斯时脸上写满了阴鸷。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他扬起一抹嘲弄的笑:「周寂白早就死了。」
「就算你再喜欢他,哪怕是曾经为了他寻死觅活,他也不会活过来了。」
冯斯时的眼眸里翻动着我看不懂的情绪。
而我迎向那双眼,没有丝毫的退却。
「上次我只是喝醉了,才不小心划伤了自己。
「我还没有懦弱到要为了一个人自杀的地步。
「还有,我不喜欢周寂白。这一点,我也和你已经解释过了很多次了。
「我知道你讨厌我去华亭墓园,但我今天去……是跟周寂白告别的。」
我深吸一口气。
今天收到冯斯时的花之后,我坐在化妆间里,看着自己在小本本上记录的金丝雀守则,久久未动。
三年了。
我一直都很胆怯。
担心自己的真心说出口后,会变成冯斯时眼里的笑柄。
如果我说我爱他,冯斯时会是什么反应。
冯斯时会不会以为……所有冠冕堂皇的话术,只不过是我想上位的理由。
我不希望他那么想我,更不希望他轻贱我的情意。
哪怕我是把自尊踩在脚下,才敲响了他的房门。
可我的喜欢,是干净又完整的,比我这个人值钱多了。
第一次,我很想去直面我和冯斯时的关系,不愿再回避。
尽管这种摊牌真的很愚蠢。
但是,好像还是有些迟了。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我忽然想起今天给周寂白扫墓的时候。
我说,寂白哥,抱歉啦,我以后可能不会来看你了。
我喜欢的人,他很介意你的存在。
如果有一天能打开他的心结,我一定会和他一起来看你的。
现在看来,好像……也没什么机会了。
我缓缓收回思绪。
冯斯时忽然来了脾气。
他一手抚上我的后颈,唇带着狠意压过来。
冯斯时的那股淡淡的雪松香气传进我的鼻间。
我听见他的低语:
「沈雾,我没法理解这种感激。」
「我只知道你不在意我的想法。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不喜欢你去看他,你为什么还是会偷偷去。」
那双眼里,有我读不懂的晦涩情绪。
7
众所周知,冯家的两个儿子,从小长在钱堆里,却生成了截然不同的性格。
冯之砚是冯家的长子,儒雅随和,处事得体。
而冯斯时是被宠坏的小儿子,性情乖戾,喜怒无常。
大家害怕他,却更想巴结他。
尽管冯斯时在众人的眼中极尽恶劣,但他在我心里始终是个好人。
初遇他,正是我人生中最昏暗的一段日子。
家里的工厂突遭变故,倒闭之后,欠下巨款。
顶不住压力的父母吞药自杀,一死了之。
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愿意伸出援手。
那会儿我不过是个大四的学生,忙于跑剧组、找实习,而弟弟刚上大学。
那些追债的人甚至堵到了我和弟弟的学校。
最要命的是,弟弟年纪小,心智不成熟,根本就不适应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姐,今天他们又来学校找我了,我怕被同学发现,怎么办?」
「我不想活了,我也去死算了。」
我的手机里,被弟弟满是负能量的短信充斥着,我整天担惊受怕。
我安慰他,只要我们不放弃,有朝一日,我们一定会还上这些钱的。
嘴上说得好听,但数了数欠条上有几位数字之后,我只恨自己没长十个腰子。
光是靠着兼职赚的那些钱是远远不够的。
直到那一天,催债的人下了死命令。
「如果不在这个月前还上一笔钱,那你弟弟就别想继续上学了!」
我终于坐不住了,想通过某些捷径来换取很多很多的钱。
哪怕是出卖自己的灵魂。
也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叫作「张欢」的经纪人找上了我。
他说,我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在他组的局里聊聊天、喝喝酒,散场后就会给一笔很丰厚的报酬。
欢哥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让我遇到了周寂白。
也遇到了冯斯时。
8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知道自己要去的局,居然是周寂白拿了影帝的庆功宴。
娱乐圈里没人不知道周寂白的故事,出身是个跑龙套的小演员,却从未放弃努力,终于被人们看见,直到成为影帝。
我经常用他的故事来激励自己,相信我也会有那么一天。
在我心里,周寂白是偶像,也是非常崇拜的前辈。
所以,我那天一直很惶恐。
周寂白喊我留下,让我脱掉裙子。
我才隐隐约约意识到,张欢介绍的「局」,背后的隐含意义是什么。
在这个局里,女孩子们的身体,分明是张欢向上爬的藤蔓。
所幸,我的偶像确实不是那种人。
我很感激他。
第二天,我收到了周寂白打来的一大笔钱。他还附上纸条,说借给我救急,让我不要有任何负担,可以慢慢偿还。
他还说,一定要走正道,才能对得起自己。
我已经太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善意,感动得泪流满面,甚至还为了这件事特意登门造访。
因为那笔钱太及时,让我恨不得以命相抵,来回报这份恩情。
可我没想到,那是我见到周寂白的最后一面。
他死了。
周寂白葬礼的那天,我没去成。
因为我弟弟被绑架了。
我戴着一朵小白花,听着话筒那边的人恶狠狠地跟我说。
「沈雾,这么一大笔钱说给就给了,看起来你也不是走投无路嘛。
「再准备一笔钱,如何?
「你今天这套蛮漂亮的,不如就穿着这套……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
那天,我还是没能送成周寂白最后一程。
这也让我背负了愧疚和遗憾。
9
通过欢哥,我找上了冯斯时。
我仍然记得,我答应过周寂白,我说会走正道。
可惜,我还是失言了。
我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一步迈出去之后,就没法再回头。
向下的自由从来都不是真正的自由,是堕落。
金丝雀守则第一条,抛开所有自尊,不要做自己,成为他希望的样子。
所以,那天敲开他房门后,我吻住了冯斯时。
气喘吁吁的间隙,他问我想要什么。
我顿住。
我说,我想要我弟弟活着回来,如果可以,还想能在晚上睡个安稳的好觉。
听到这句话,冯斯时一反常态,轻轻勾起嘴角:
「我也想睡个好觉,沈雾。」
冯斯时解救了我的困局。
我以为他只是帮我还上了那笔钱,做好一个金主分内的事。
可他还给我弟弟换了学校,而那群追债人也下落不明,没有再出现过。
他摆平了我的一切麻烦。
你看。
冯斯时是别人眼中的修罗,却是我如获至宝的护身符。
不仅如此。
某一次,冯斯时漫不经心地问起我的档期。
「阿雾,我知道你只是看上去很顺从,其实脾气倔得很,所以我从来都没有插手过你的事业。
「你说你喜欢拍戏,那你的成就感更应当由你自己来创造,无须做攀附着我的菟丝花。这些东西,我不会强加给你。
「当然,有我在,你随时可以需要我。
「别太辛苦。」
冯斯时长得本来就很好看,眉眼精致。
尤其是认真起来的时候,顶着这张脸,说要把全世界给我,恐怕我都会相信。
这番话很动人,让我脸红心跳。
后来,小助理告诉我,那时候其实冯斯时悄悄给了她很多角色,但怕我不高兴,终究是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只是说,有困难就偷偷告诉他。
那天晚上,等冯斯时睡着后,我偷偷溜去书房。
我想翻出陈初见的照片,让自己清醒一下。
奇怪的是……照片居然不见了。
我只好连夜把「金丝雀守则」里的「不心动原则」抄了 99 遍。
第 100 遍的时候,我写不下去了。
我就是很喜欢冯斯时,我没法欺骗自己。
大笔一挥,我索性加了一条——
金丝雀守则第四条。
如果喜欢上他了,请藏好心动。
然后,在可控范围内,好好爱他。
10
后来,冯斯时知道了周寂白的存在。
他非常生气。
冯斯时是众星捧月的冯小少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于我的「不顺从」,一定会很不爽吧。
「沈雾,明知道我会不高兴,你为什么还是会去给他扫墓。」
我抗议:「我只是去看看他,我什么都没做。」
「你为什么连死人的醋也吃?」
彼时,冯斯时挑眉,说出的话却带了些认真。
「沈雾,你想的、惦记的,只能是我。」
「你去看他,我不高兴,也很介意。」
是啊。
我们这种并不对等的关系,注定冯斯时不需要我对他有什么真心喜欢。
或许,他需要的,只是我的绝对忠诚。
11
第二天,我腰酸背痛地拉开房门,却被脚边的场景吓了一大跳。
陈初见默不作声地抱住自己双膝,不知道坐了多久。
「你……该不会是坐了一夜?」
我想拉她起来,手却被陈初见拂开。
「别碰我!」
「吵什么?」
身后忽然传来冯斯时不悦的声音,他一直都有起床气。
陈初见的目光停留在我脖颈处几抹红痕。
「冯斯时,认真回答我。」
她大步来到冯斯时的面前,强忍泪意:「你怎么能突然说不要我了。」
这个时刻,冯斯时忽然抬眼看向我。
我心头一跳。
我和陈初见一样,在等待着那个答案。
但我还是别开脸。
她惨淡一笑。
「当年我们被绑架,你逃走之后,我被那群人找到了。」
「我度过了很多个痛苦的夜晚。」
陈初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又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角。
「你不肯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一滴泪珠顺着长睫滑落,她这句话一出,整个氛围更加凝重。
而陈初见的话不亚于雷击。
当年他们之间,我未能知晓的全部真相,正在以另一种形式,在我眼前缓缓铺展开。
「无论你经历了什么,都没必要这么想。」
「你是受害者,和我一样,是无辜的。」
冯斯时放柔了语气,完全不是平时里对着外人的样子。
陈初见像是感动了,哭着抱住他。
我的指甲陷进掌心。
可我的心,明明比我的手痛多了。
11
「咳咳,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门口传来一道隐含笑意的声音。
我顺着那声音看去,竟然是冯之砚。
冯斯时的大哥。
没人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站了多久。
「初丫头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现在你不知道珍惜,居然还把人给气哭了?」
冯之砚调侃道。
「你们刚见面,应该有很多话要说才对。」
「怎么还会有外人在场?」
我想了想,他口中的「外人」指的应该是我。
冯之砚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一直不太舒服。
其实当年看到陈初见的照片后,我听了保镖的话,再三犹豫之后,还是决定亲自听听冯斯时的说法。
冯斯时皱着眉:「我从来就没有在书房放过什么照片,更别提是陈初见的。」
「陈初见是谁?」
我问。
「一个不重要的人,和我一起被绑架,现在失踪了。」
他的说法和保镖一致,看起来神色也没什么异常。
这话让我终于安心。可是,走出冯斯时书房的一瞬间,我撞见了一直在门外抽烟的冯之砚。
他笑得前仰后合。
然后,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沈雾,有时候我对我弟弟的品位真的很困惑。
「我给他送了这么多女人,他都不喜欢,偏偏选了你这个最蠢的。
「以你们的关系,你又怎么会听见实话呢?
「不过也对,你们这种蠢女人最好哄了,给你们花钱就能让你们死心塌地。
「我来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吧。
「陈初见和他是青梅竹马。如果陈初见回来,你这个戏子随时都会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他们会结婚,懂吗?」
冯之砚笑得愈发得意,仿佛欣赏我的表情,他就会很快乐。
「如果不是我,冯斯时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真相,所以,你该谢谢我才对。」
他的话让我脊背生寒,也失去了判断。
「包养你这样的女人是很有面子的,可如果冯斯时真的爱上你,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柄。」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我。
我强忍住怒意,反唇相讥:
「死心塌地没什么可笑的,这辈子得不到别人的真心才更可悲。」
他浑身上下,都充满那种刻在骨子里越过阶级的傲慢。
这就是我们唯一一次交集,不欢而散。
「唔,差点忘了。」冯之砚笑眯眯地看向我,「阿雾,杀青快乐。」
我梗住。
冯斯时上前一步,站在我身旁。
「难为哥这么忙,还为了阿雾费心,这种日子也放在心上。」
冯之砚笑得更加开怀:「当然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弟弟,而你身边就这么一个女人。」
「你昨天买了那么多花篮,可能不知道吧,现场也有我的花篮呢!」
他的目光在我和冯斯时之间逡巡。
冯之砚看向我:「不过,阿雾,现在,初丫头回来了。」
「你是不是也该搬出去了。」
冯斯时面无表情。
「哥,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栋房子,写的是沈雾的名字。
「要不要搬出去,只有沈雾一个人说了才算。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她先让你滚出去呢?」
12
我没有搬出去。
冯斯时给陈初见找了新房子。
她上了车后,我看见冯斯时的秘书也拎着行李箱下了楼。
「抱歉,沈小姐……」
他话音未落,我挥挥手,打断了他。
我知道他有难处。
我也有眼睛,自然能看出来,这是冯斯时要跟着陈初见一起搬出去的意思。
传闻,陈初见救过冯斯时的命,他怎么会嫌陈初见脏。
「非去不可吗?」
我看向冯斯时,轻轻问。
「嗯。」
「顺便处理一些事情。」
冯斯时撩起我额前的刘海,替我挽到耳后,我躲开了他的手。
「冯斯时,如果我说,我不想你去呢?」
我坚持道。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对他说出这么强硬的话。
冯斯时怔了怔,很快恢复常态。
「你等我回来,我们谈谈。」
等他回来?
他还能回来吗?
就算是重新回到这里,物是人非,跟我谈的也该是怎么分手的话吧?
我态度愈发硬起来:「要谈就是现在,不然以后也没得谈。」
在这一瞬间,我有一股冲动。
我只鼓足勇气挽留他这一次,要是这一次他没有选择陈初见,而是选择了我,那么我愿意袒露心迹,我甚至可以忽略他对陈初见作出的那一点回应。
哪怕是所有人都会笑我。
也哪怕……从今以后,我再没有任何底牌。
冯斯时忽然伸出手,还是替我把那一缕碎发放在了耳后。
随后,他低下头,盯着自己刚刚摸过我头发的指尖看。
良久,冯斯时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今天我们没吵架,真难得。
「你好像也很少在我面前露出这些张牙舞爪的样子。
「你总是故意表现得很温顺,让我觉得,在我身边你似乎不那么开心。
「明明这才是真正的你。」
冯斯时苦笑。
他捏了捏我的脸。
「我该走了,阿雾。」
等到冯斯时的背影踏出大门,我忍了很久的泪水终于冲出眼眶。
其实我很想说。
冯斯时,不是这样的。
在你身边,我很安心。
可我们之间还有那些真真切切存在的问题。
比如,横亘在我们中间的陈初见,当年那张没来得及解释清楚的照片,还有……周寂白。
在我们彼此伸出手试探的时候,怀疑又总是如影随形。
金丝雀守则第五条:
明知道很难走下去,我也愿意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地喜欢他。
——这是我能给予这段感情,最隐晦的回答。
13
冯斯时不在家的第一天。
偌大的房子,只剩下我和保姆,空荡又冷清,连脚步声都那么响。
我甚至闲到把家里所有的家具和地板都擦了一遍。
我做好了一大桌子的菜,全都是他喜欢吃的。
凉了热,热了又凉。
为了打发时间,我跑到冯斯时的书房去看书,结果上面全是他的注释。
我想到了他写给我的「宝贝阿雾」。
眼泪掉在书上,洇开了冯斯时的笔迹。
后来,我哭着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可他还是没有回家。
14
冯斯时不在家的第二天。
我早早醒来。
还是没有冯斯时的消息。
我很气,索性随手改了冯斯时的备注。
从「嗜血冯少」改成「冰殇紫泪·脑袋有屁·嗜血冯少」,我的心情终于好了点。
直到晚饭,他仍然没有出现。
我逐渐失去耐心。
等到时钟的指针终于指向了十二点,我霍然起身。
去他大爷的金丝雀守则!
我、不、干、了!
15
我卷款跑路了。
说是卷款,其实不过是带上了一张薄薄的存折罢了。
这存折里的钱不多,跟冯斯时所拥有的财富比起来,实在是沧海一粟。
但这里面所有的钱,全都是从我接到第一部戏开始慢慢攒下的。
我总想着,有朝一日,我一定要还上冯斯时的钱,
我感激冯斯时。
是他,在我不断下坠的时候接住了我。
可即便如此,我也早早预见,我和冯斯时会有散场的一天。
如果有一天他厌倦了我,喜欢上比我更年轻貌美的小姑娘,那我就先去哭一场,然后潇洒地忘记他。
我会拿着这笔钱,给自己和弟弟买个小房子。
偌大的世界,终于也能有一盏灯亮着,等我回家。
其实,忘记冯斯时也没什么不好。
毕竟,爱的对立面从来都不是恨,而是遗忘。
我靠在片场的椅子上,朝嘴里扔了颗晴王。
呸。
真酸。
酸到我差点掉眼泪了。
16
今天是冯斯时离开的第四天。
我恢复了全部工作安排,直接躲到西南大山里去拍戏。
都说全神贯注地投入工作,是治疗失恋的好办法。
「沈小姐,这两天还真是奇怪……道具老师说,片场打出来的井水都是温热的。」
小助理跟我抱怨。
「这大山里不会闹鬼吧?」
我安慰她:「别怕,就算是有鬼,也第一个把你带走,谁让你老出卖我的。」
小助理哭丧着脸:「沈小姐,你就别再阴阳我了,我最害怕的人就是冯先生了,他让我留意你的行程,我哪儿敢不说呀!」
我斜睨了她一眼。
「这次我出来拍戏,你没有再联系他吧?」
小助理赶紧摇头。
「我们进山之前,我就把他给拉黑了!」
我放心了。
「我跟冯斯时是真的结束了,如果他的人再来联系你,你也别搭理,听见没?」
她乖巧地点头。
我们正说着,许烬走了过来。
他对我招招手。
「沈小姐,抱歉,这是……我第一次拍吻戏,一会儿配合不好的地方,请你多担待。」
「当然可以!」
我笑眯眯地应下。
许烬在这部剧中和我演的是一对 cp,他是最近正当红的男团爱豆。
我听说网上总有人骂他,导演也是看中了他这波黑红的流量,才定了许烬做男一号。
我忍不住内心感叹。
为什么长得这么帅的人,都会被网友骂?
然而,因为我们出演的是 cp 角色,所以现场的老师们总是起哄,嚷嚷着给我俩牵线搭桥。
可我根本没心思,脑海里也总是浮现另一张脸。
发脾气的冯斯时,跟我吵架的冯斯时。累了会靠在我颈窝的冯斯时。
还有,我练台词练到崩溃的时候,轻轻给我擦眼泪的冯斯时。
各种各样的他,都缠绕住我的想念。
我叹了口气。
却听见导演忽然喊道:
「你俩赶紧过来,这场戏要开始了。」
17
剧组的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就绪,我和许烬很快投入到角色中。
念完台词后,许烬轻轻吻上我的唇。
其实,在冯斯时身边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接过吻戏。
就算是再没眼力见,我也知道,让金主不高兴的事别做。
现在,笼子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就只是我自己,不再是谁的附庸。
不用担心给谁丢脸,也不用想拍吻戏会不会让谁不高兴。
「卡——」
这场戏圆满结束了。
「沈小姐,你你你你往后看……」
小助理颤颤巍巍地指向远处。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