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在当时的陈泗翰事件应该是被归入到「事故」案件当中。
所以,这起案件就会以「事故」类别的法律进行处理。
更何况,「陈泗翰将李小东杀死」是个不争的事实。
而直到 2016 年才开始对「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作了大致区别,如开头所列那般。
因此,在当时那样不完善的法律条件下,陈泗翰只能被判入刑。
除了法律的不完善之外,那时的办案流程也不是特别规范。
对于证据的把握还处在一个模糊的界定状态,无法断定证物的准确性。
种种因素,导致了陈泗翰的悲惨结局。
我国最高法院统计了 2015-2017 年全国法刑事一审审结案件后发现:
57.5% 的校园暴力案件涉及故意伤害、11.59% 的案件甚至导致受害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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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案件中,居然有 55.5% 的校园暴力案件仅仅是因琐事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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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了满足个人私欲进行抢劫、敲诈、勒索、强迫卖淫、强奸等,占 18.08%。
其中涉及到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当中,就有七成因琐事而起,占了 6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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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陈泗瀚一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陈泗翰是否具备主观伤人的意愿。
也就是说,如果陈泗翰拿刀伤人仅是为了防卫自身安全,并未有主观伤人的故意,而是被动的卷入斗殴中,且后续也仅是为制止仍在继续的不法侵害而意外伤人,应当构成正当防卫。
陈泗翰的辩护律师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丽鸿则公开表示,陈泗瀚案是典型的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是以存在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为前提,且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一般情况下,还要求制止不法侵害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如果存在斗殴情节,由于互相斗殴和防卫行为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通常还需要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来准确认定行为人构成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也就是说,法官对陈泗瀚的行为判定,主要在于他刺向李小东的「致死」第二刀。
但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监控,目击者也无法证明,所以无法判定陈泗瀚是无意还是有心。
2018 年 12 月,陈泗翰家属曾向贵州省高院递交申诉状请求重审本案。
高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驳回申诉。
2019 年 3 月,陈泗翰家属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请求再审该案。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接收相关材料。
2020 年 9 月 3 日,两高一部发布《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明确表示,过去有的案件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存在把握过严甚至严重失当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情形。
现在提到校园暴力,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支持受害者反抗。
但有时候,反抗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陈泗翰用自己的方式勇敢地反抗了,可结局也无比惨烈。
所以,校园暴力到底该如何制止?
遭受欺凌者又该如何反抗?反抗中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这都是亟待思考和完善的问题。
希望陈泗翰和李小东的悲剧不再上演。
注:文章除陈泗翰及其家人外,其余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主要资料来源:
1.《陈泗翰等生命权纠纷二审判决书》,中国裁判文书网
2.《15 岁少年反杀校园霸凌者,被判入狱 8 年!已提前出狱》,中国青年网
- 《和陌生人说话》访谈节目
4.《校园霸凌,现实远比点一个残酷》,澎湃新闻
5.《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6.《校园暴力的法律成因与完善对策探究》,胡朝飞,法制博览,2022(11):14-16.
7.《校园暴力:一个概念的界定》,姚建龙,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04):38-43.
8.《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最高法,腾讯教育备案号:YXA1v6M5OBAsg2pRw9AFPj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