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父仇者联盟

出自专栏《古风甜饼,一生一世的赏味期限》

琴远:

轩久死的那天,阴沉了数日的长安城下了好大一场雪。

瑞雪兆丰年,似乎是在庆祝死了个天大的恶人,又是连着两日天朗气清的好天气。

天地不仁,哪怕是御前一品锦衣带刀紫金卫,也一点面子都不给。

我背着他,艰难地从城郊走回长安城里。

幸而轩久死前与我交代,叫我去找丽春院的银红姑娘和东厂总督陈公公,他们与他是铁交情,会给我们安排妥当。

人活一世,临了能有二三老友吊唁,不至于像我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我很羡慕他。

直到——

丽春院的头牌银红姑娘用帕子捂住疯狂上扬的嘴角,止不住踮起脚往我身后看:

「不会吧?死了?真的死了?」

这也难怪,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没见过哪个人去青楼听曲,只点《小寡妇上坟》,单曲循环一天,把银红姑娘一个娇滴滴的清倌活活唱哭了,哭着说自己卖身不卖艺行吗。

轩久是个变态,不怨银红姑娘恨他。

我将希望寄托在李公公身上。

东厂的李督公倒是与他有过命的交情。

我才背着他的尸首到丽春院,李公公已经带了全套的殡葬用品候着,兴许是人年纪大了,他强忍着情绪波动,只拉着我的手,细数与轩久共事十年,看他英年早逝,自己如何不舍。

哪怕身旁小太监与我极力劝解:厂公大悲大喜大伤身。

他还是在走的时候忍不住偷偷笑出了声。

别说老天不待见,连丽春院和他朝堂上的死对头们都假借庆祝这一场丰年大雪,放足了三日的鞭炮。

他做人太绝,生前何等风光,可如今独我一人守着他的尸首,照他生前嘱咐的那样,为他挑选一块风水宝地。

我仔细想了想,怎么一个人人唾骂的朝廷鹰犬,遇见了我,破了个案子,就把自己搭了进去。

所以我们的相遇,对他而言应该是一场劫数,或者说是个意外。

这么一个人,不该遇见我。

轩久与我相遇那一日是一年前,立夏的夜晚。

月明星稀,空气偶有蝉鸣。

城郊一处破茅屋外,一地凌乱。有寻骨阿父逃跑时散落满地的丹药,有骨碌碌滚到屋外的三脚香炉,还有一个倒在地上佯作尸体,袖着袖箭的我。

寻骨阿父逃走的时候再三叮嘱我,要将为首的锦衣卫统领一击毙命,他们是朝廷走狗,鱼肉百姓的恶人。

阿父有许多孩子,然而他最器重我,我不能叫他失望。

地面传来一阵仓促的脚步声,我听见为首那人不屑又轻慢的声音:

「寻骨那老贼九成逃了,半夜出城空手回去,平白惹东厂笑话!」

我不动声色地攥紧了手中的匕首。

「这里还有个死人?」

他俯低身子,伸出手将要探我鼻息。

他伸手的那一刻,我手中淬毒的袖箭应声而发。

这一箭被他侧过脸轻轻避开,他借着力道卸了我袖箭,一脚踢远。

月光照见他脸上的诧异和轻蔑笑意。

而我就在等他这一分神。

就是现在!我暴起捉住他的手腕,淬毒的匕首直直劈向他面门。

锦衣卫统领何人,我从来没指望将他一击毙命。

谁知他出手更快!抬手间,腰间那柄缠金绣春刀出鞘,刀出如银光雪浪,劈面而来,将匕首堪堪削为两段,不待我反手,他的刀柄已经重重打在我肋骨上。

我倒在地上,吐出一口鲜血。

似乎是怕我再出什么阴招,他踩上我的肩膀,冷冷地俯视着我。

月光并着身后随从的火光,我才看清他的脸。

他生的极好看,是我从未见过的好看。

一身僭越品级的五爪飞鱼织金曳撒,皂靴也使金线绣了流云纹,盈盈火光映着他这一身辉若皎月,灿若星辰。

那双狭长桃花眼,就算与自己打斗时也总是笑着。细细看去,却有森森冷意在眼底,如结了霜的砚。他与他腰间那柄削铁如泥的绣春刀一般,周身都是锋利的冷意,不过都叫刀鞘与笑容掩住,还让人以为他无害。

原来传说中的锦衣卫统领,不过是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少年。

虽然是个少年,我知道如果落入他手中,一定生不如死。

于是我想咬破口中毒药。

「想死?」他卸下我的下巴,「死实在太容易了。」

森冷的月光照进锦衣卫私牢,他坐在案边,火光照见他半面阴翳,如玉面罗刹。

「你叫什么?」他开了口。

「不记得了。」我没有骗他,确实不记得了。

「寻骨那老贼呢?跑哪去了?」

「不知道。」我没有骗他,确实不知阿父跑到哪里了。

「离魂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都是我做的,你杀了我吧。」虽然不知什么叫离魂,但我一定要保住阿父。

「看来这离魂真有奇效,怪不得你一心求死。」不知是不是他看出了我听到离魂时一闪而过的疑惑,他冷笑道,「寻骨炼制离魂,拐来孩童喂他们吃下,这离魂叫人渐渐失了记忆,成为只听他差遣的死士,作恶无数。」

「你胡说!阿父他收养我们,给我们饭吃,教我们武功,我们是心甘情愿为阿父驱使,将你这些鱼肉百姓的狗官杀尽!」我瞪着他。

「狗官?」他眉头一跳,看了看左右随从,「是说我吗?」

随从们怯生生地点了点头。

「不然呢,」我瞪着他,「锦衣卫朝廷鹰犬,残害百姓忠良。」

谁知听我这么说,他不怒反笑。

他从书案处起身,一步步走向戴着镣铐的我:

「我十三岁入锦衣,十六岁平北沧救国本,二十一查江南织造贪墨一案,叫这巨蠹吐出六百万两雪花银,救了那年十万灾民,填了西北战事的缺。」

他的脚步声一步步落在我的心上,直走到我身侧。

他的手抬起我的下巴,强迫我与他对视。

「所以我竟不知,残害忠良,鱼肉百姓,是哪一年的事?」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所言与我从阿父那里听来的相去甚远。

阿父所言的锦衣卫统领,是个残害忠良,性格变态,亵玩花楼的风尘女子,逼迫她们做不齿之事,与东厂李督公勾结,祸乱朝纲的狗官。

「而你口中的阿父寻骨,第一案杀了雍州刺史,李刺史他两袖清风,一家不过十余口,遭此浩劫,只为了试试这离魂是否有用。」

「允州左指挥使,十足的贪官,你阿父杀了他,吐出的民脂民膏呢?」

「你口口声声阿父待你不薄,为何他连你的姓名身世也不告诉你?是否怕你无法全心为他所用?」

「闭嘴狗官!是我自己不记得了!」我恨不能捂住耳朵,叫他不要再说了。

「不是你不记得了,是离魂叫你记不得。」

他的话都轻描淡写,却句句击溃我的心防。

我脱力坐在地上,努力说服自己,是他在扭曲事实,颠倒黑白。

我呆坐了不知多久,直到他打了个哈欠,起身要走。

「……喂,狗官,你叫什么?」我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很羡慕他有名有姓。

「锦衣统领一品带刀紫金卫——轩久。」

「……狗官,你杀了我吧。」

他沉默片刻,似乎是在挣扎着什么,最终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偌大的牢房,空荡荡只剩我一人。

只剩我一人,反复去寻找那段空白的记忆,但是一无所获。

我忽然明白轩久所说的,死是这世上最容易的事。

轩久: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没有礼貌的人?

我心里挣扎,又默念了一遍:锦衣统领一品带刀紫金卫轩久。

这么威风的名号,真的很难一口气说出来吗?

还一口一个狗官。

而我也是头一次审到这样的糊涂蛋,姓甚名谁不知,给一口饭就死心塌地地为人卖命。

当意识到自己被骗得彻头彻尾时,又一心寻死,落个干净。

他怎么能死?若是捉住寻骨老贼,他就是头号从犯,还有千刀万剐的凌迟等着,一刀死了岂不是便宜了他?

哪怕是中了离魂,我也有的是方法叫你吐出东西。

看昨日的样子似乎是吃软不吃硬,也罢,就到富贵温柔乡打个滚,看你骨头还能有多硬。

于是我挑了个晴朗日子,煦风暖阳。

长安城最大的青楼,丽春院依水而建,堤岸边满种柳树,凭栏远眺可将这一带湖光尽览。

糊涂蛋在牢里好吃好喝养了几日,脸上终于有了几分人气儿。

我总觉得他眼熟,却又说不上哪里见过。

手下同我说这糊涂蛋好弄得很,叫他吃饭他就吃饭,叫他穿衣他就穿衣,若无事吩咐他,他就呆呆地对着墙坐上半天,一言不发,不知在想什么。

那身天青色衫子穿在他身上倒合适,衬得他眉眼如画。他不言语时总皱眉,于是周身就有一阵散不开的愁云,叫人总觉得雾蒙蒙不真切,似乎一阵风吹,他烟一样就散了似的。

如今对着湖光美景,他仍呆坐,我忍不住想戏弄他。

「喂,喝茶。」

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

「喂,看景。」

他转过脸去呆呆地看着远处行船。

「喂,笑一个。」

他无意识地弯了弯嘴角,脸上笑出一点浅浅的窝,如投石惊起的涟漪。意识到我在戏弄他时,那笑意顷刻散了,面上又是初见时的一层薄怒。

「狗官!你不要欺人太甚!」

「喂,你除了狗官,欺人太甚,还会骂些什么?」

「无耻!」

「哦?还有旁的吗,再骂两声给我听听?」

我撑着手看着他,面上挂着无耻狗官,欺人太甚的笑意。

他气红了一张脸,起身就要走,忽然瞧见房间里挂着的一幅画,一时间站住,看的出了神。

画上不过是山中隐士,古琴,闲鹤,孤鸿而已,旁边题着一行诗:

「隐几孤鸿没,调琴远鹤还。」

这是从前旁人送我的一副画。

为了查案方便,我买下了丽春院里头的这间院落,方便与线人碰头,后来住得久了,也添置了许多东西,这幅画就是其中之一。

「喜欢吗?」

「喜……」

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去抚摸画上的人,却被我死死捏住手腕,一把瘦骨,真是硌人。

「狗官!你干什么!」他忙要挣脱。

「你若当真喜欢,再给狗……爷把离魂的事吐出些来,这画就送你了。」

真烦,整天听他狗官狗官地喊我,险些我也叫顺嘴了。

我成功地看见他脸上的怒意和挣扎。很好,你暴露的情绪越多,我就越方便从你这里套出些话。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画,低着头几番咬紧了牙,将自己憋出了一头的汗。

不待他反水,门就被推开,是丽春院头牌清倌银红,那怯生生的小脸就藏在琵琶后面,确认是我,面色又羞红了几分。

他的眼神忽然警惕,如同一只绷紧神经的猫,戒备地盯着我和银红。

我当然明白他眼神中的意思:你们想干什么?一定是要做那种色色的事!还要拉着我一起!

「只是唱曲。」

他的警惕并没有放下,我猜到了他的心思:一定是那种色色的曲子!是小尼姑思凡还是十八摸?

我为他斟了杯茶,示意他放轻松:「听曲儿又不会死人。」

他将信将疑地接过杯子抿了一口,看银红转轴拨弦,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地唱到——「正月里正月正,《小寡妇上坟》哭亲人。」时,一口水直直地喷了出来。

他手中那只官窑薄胎珠瓷杯,也当着我的面粉身碎骨。

我一阵肉痛,再默默为他记上一笔。

「这、这、这唱的是什么?」他说话都不利索了。

「回官爷,《小寡妇上坟》。」银红对他福了个身,扯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为什么唱这个?」他一脸迷惑。

「轩爷喜欢听,奴家就唱。」

他与银红交换了一个:朝廷鹰犬狗官锦衣卫淫威之下,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眼神。

银红和他挣扎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们心里想什么:麻烦尊重一下我犯人/花姐的身份,还是唱那种色色的曲子吧。

「要不……唱点别的吧……」他面色苍白地拿起杯子,强装镇定地喝了口水。

我好心地提醒他:「那是狗官的杯子。」

我本来有一对价值连城官窑薄胎珠瓷杯,现在什么都没了。

这种成色的杯子,那一年官窑不过烧出了三副。

我得了一副,三皇子得了一副,苏贵妃得了一副。

啥也没落着的东厂李督公心里苦,又不好明着要,于是百般暗示皇帝:两个宝贝,又白又圆,香气扑鼻,苏贵妃也有。

殊不知他越暗示,皇帝看他的眼神就越诡异。

最后皇帝疑心督公这身净的是否干净,宝贝没赐,倒叫我去查李督公的宝贝还在不在。

我念着与李督公十年共事的交情,勉强在圣上面前圆了他的暗示:督公见宴席上苏贵妃馒头吃得香,也惦记着。

圣上这才恍然大悟,疼惜他不恃宠而骄,这点小事也不惊动圣上,忙吩咐御膳房连夜蒸了十屉包子,叫锦衣卫送去,不叫老臣寒心。

这馒头送到李督公府上时,他的脸色比馒头、苏贵妃的宝贝和那晚的月色还白上几分。

不对,现在不是想李督公的时候。

现在杯子真的没了,我要怎么圆在李督公面前的凡尔赛言论:圣上送了我一对官窑薄胎珠瓷杯,可是颜色好土,我不喜欢。

而他自觉理亏,他低着头将瓷片一片片小心地捡起,长睫在他眼下投下一片影,叫人总想去看着他眼底藏着的心事,而莹白的瓷片在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下,也自惭形秽。

我盯着眼前这个男人,现在他欠我一屁股债。

不知是否是听见了我的那点心思,他忽然颤抖着倒在那碎瓷片上,牙关紧咬,豆大的冷汗尽数没入膝下厚厚的波斯毯里。

他倒在那碎瓷片上的样子,还真像是——碰瓷。

「起来,知道你没钱,我不叫你赔就是了。」我认栽了。

他仍然没有起身的意思,不顾碎瓷片的刺痛,蜷缩成一团。

银红煞白着一张小脸:「啊不会吧……给爷难听死了?」

我忽然想起——离魂,是离魂发作了!定是寻骨对他下了令,而他不从。

我忙找东西塞入他的口中,照离魂发作时这种钻心的痛,他指不定惧痛,先咬舌而死了。

我知这种痛非比寻常,如百虫入心,蚕食血肉,不少叫我捉住的死士捱住了一轮刑具,却捱不住这蛊发作。

越急越是找不到东西,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想到他还欠我的一套瓷杯,我心一横,将小臂塞到他口中。

他眼中尽是被蛊支配的,癫狂的恨意。他在毯子上痛的蜷成一团,将我一半压在身下动弹不得,小臂也被他死死咬住,脱不开身。

我忽然嗅到一阵危险的气息。

我被他这样钳制住,手无寸铁。

我的脖子就在他的手边,而我看见他——

他捡到了一片锋利的瓷片。

几乎是下意识地,我腾出一只手,盯住了他的太阳穴,时刻准备将他一击毙命。

他举起了碎瓷片,我预备着出手。

那瓷片当着我的面,被他重重刺向自己的心口,一时间血流如注。

我愣住了。

他松开嘴,放开了我的小臂,倒在地毯上,苍白着一张脸:

「……狗官……你快跑吧,我怕我随时会杀了你。」

琴远:

从来也没见过这样的狗官。

当银红姑娘哭丧着一张脸唱到第五遍,我已经脑补出了一个一天给丈夫上五遍坟,累死在坟前的俏寡妇时。

他仍一脸陶醉。

眼前这人要么是一个《小寡妇上坟》十级爱好者,要么是一个伪装的极深的狗官。

锦衣卫统领何人,想必是后者。

不愧是狗官,真能装,我也不能落了下风。

于是我拿起茶杯,强作镇定喝了口茶。

却听他说这是他的杯子,吓得我失了手,碎了他一对瓷杯。

我想将瓷片捡起,同他说不必一脸肉痛,我以后会还他。

就听见脑海里阿父的声音。

他知道我还活着,要我杀掉狗官,可他也知道我不愿意,要让我尝尝离魂的痛。

我倒在地上,似乎有无数虫子在蚕食我的心,叫我痛不欲生。

我信了狗官说的离魂。

他见我面色不善,俯下身去看我。

他未佩刀,脖颈就在我的面前,毫无防备。

我将手伸出,摸索到了一块瓷片,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只要杀了他,就不会这么痛了。

他却将小臂递给我咬住,怕我痛极咬伤了自己的舌头。

我犹豫了,瓷片扎进了自己的胸口。

我不想杀狗官,也不想承认阿父骗了我,还是早点死了轻松。

他却将我扛起,足下一点,飞身离了这里。

耳边是猎猎的风声,我的意识慢慢涣散了。

「这春困就这么难醒?」

有人推我,我睁开眼,眼前这个男人不是狗官,却是一个面带笑意的中年男人,他坐在我旁边。

那人笑着将我抱起,我想去推开,却发现自己挣脱不了。

低头伸手一看,不过是小小的一双手。

正诧异,就看见一个妇人自门口含笑走来,伸手接过男人怀里的自己。

「唯儿长大了,知道被阿父抱着羞羞脸了。」

「不过十岁出头,撒娇的日子还有的是呢。」

「我早说了生男孩要教他习武,你可不能惯着他,怕他吃苦。」

「好了好了,你是慈母,我是严父,好人都叫你当。」

两人的脸都是模糊的,但是我依稀能感觉到两人的话语间尽是温情和宠爱。

我四下看去,只看见满书房挂着的字画,也都是模糊的。

唯独案上摊着的这幅画,看得清楚。

画上不过是山中隐士,古琴,闲鹤,孤鸿而已,旁边题着一行诗:

「隐几孤鸿没,调琴远鹤还。」

像是才题的字,墨迹未干。

这一行诗看久了,只觉得头痛欲裂。忽然,我看见那墨痕变得濡湿,竟然开始往画外溢出鲜血,我努力去将画上的鲜血擦去,却不想越擦越多,汩汩的鲜血涌上我的手,从温热到冰冷。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和眼前倒在地上的男人。

「唯儿,我的唯儿!你看看娘亲啊,是娘啊!」

方才的妇人跪在地上,死死地抱住我的腿,不叫我再往前一步。

「住手啊唯儿,他可是你父亲!」

我木然踢开哭号的女人,对着地上的男人举起了腰间佩剑。

眼见这个男人死了,那个在书房撒娇的女人愣住了,发疯一般地夺过我手中的佩剑,抹了脖子。

一把火丢下,冲天的火光将偌大一处府邸烧成焦炭。

我迷茫地看着周围一地尸首,身上的佩剑还在滴血。

这是哪里,这些人是谁?是我杀了他们吗?

「渡无边苦厄,化有主冤孽。」

朦胧中听见了一个亲切的声音,让我生出一种莫名的亲近。

我抬眼看去,却是阿父寻骨。

「做的好,孩子。」他奖赏性地摸了摸我的头,叫我凭空生出无限的依恋,「今后,就随我做事吧。」

眼前的府邸都烧成了灰。

我跟在他身后,要随他一同离开。

此时天将蒙蒙亮,我回过头去看,那一个未烧尽的府邸匾额,在一片瓦砾场中灰败着,露出一角烧的焦黑的——「李」字。

那一个李字在眼前越来越大,竟然又成了鲜红的一方印记,牢牢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可是头痛的要死,似乎有人试图将那块记忆挖去,夺走。

「这是父亲的画!凭什么给你!」

我捂住那一卷画,护食一般死死盯着眼前这对大小狗官,大的那个不怀好意,小的那个也不怀好意,看长相不出意外就是长大的轩久。

大小狗官都穿着锦衣卫的衣服,两张脸凑在一起是双倍的可恶。

「上回来你父亲这喝茶,你父亲见我徒弟喜欢就送他了。」

趁我愣住,小轩久将画一把夺过,我要去追他,却无论如何也迈不开步子。

「笨蛋琴远,憨瓜琴远。」

小轩久嘲讽着我,见我气急又抬脚将我踹倒在地上,冷笑道:

「不然,你把离魂的事情交代了,这画就给你了。」

他的脸慢慢变成了如今轩久的样子,依旧在嘲讽我的不自量力,于是我伸手去抓他。

「喂,喂,醒醒,琴远,醒醒!」

我睁开眼,就看见我正掐着轩久的手臂。

见我醒了,他明显松了口气。

「你昏过去几天了。」

是吗,原来已经几天了。

我低头看自己胸口上缠着的绷带,轩久同我解释道:

「放了心头血,缓了离魂的痛,捡回来一条命。」

在寻骨身边这么些年,我从未做过梦,原来是离魂的效用散了,难怪。

「你刚刚唤我什么?琴远?」我盯着他。

「可不是我要叫的,是太医说你中了离魂,要我帮你叫魂,我也不知你叫什么,想着胡乱念吧。」

这种糊涂叫法,在这世上恐怕也只有眼前这个狗官才想得出。

可他眼下青黑,胡子拉碴趴在床边的样子,我心里过意不去,算了,还是同他说声谢谢吧。

「狗……啊不是,轩久……谢……」

要命,狗官叫的顺口了。

谁知他打断了我。

「我本来也不想喊你琴远,琴远轩久,听着多恶心是吧。」

我面上一黑。

「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念:你欠我一对价值连城官窑薄胎珠瓷杯。你躺在床上痛苦地皱眉,我不是怀疑你赖账,可你确实不醒。」

我觉得我呼吸困难。

「我念:隐几孤鸿没调琴远鹤还这幅画归你了,你虽然昏迷着却眉开眼笑,可也还是不醒。」

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准备叫银红来给你唱《小寡妇上坟》,我寻思着也挺应景,结果你抓住了我的手,醒了过来。」

「看不出琴远兄也是《小寡妇上坟》十级爱好者。」

看着他满目遇知音的表情,我觉得我现在还是继续做梦比较好。

轩久:

他昏迷的这几日我寻了许多卷宗。

当初觉得他眼熟,如今看他与那幅画的缘分恐怕不是凭空而来。

这是寻骨做下的第一起案子,雍州李刺史满门遇害,独子李唯下落不明。

师父临死前还惦记着他的挚友——枉死的李刺史,和他那个下落不明,可能认贼作父的儿子李唯,师父临死前叮嘱我,要我找到李唯,带着他好好活下去。

卷宗展开,他的身世也一点点揭开。

他常常做噩梦,惊骇却不醒。

太医同我说做梦是离魂药效弱了的表现,他会在梦里,在现实中慢慢想起从前。

难怪我觉得他眼熟,原来我们曾经见过。只是当初的少年被嗟磨成这一把嶙峋瘦骨,我哪里认得出?

他躺了几日,再静养上一阵子,神色终究是郁郁不欢,问什么也套不出话。

硬的来过了,锦衣卫狱司走了一遭,软的也来过了,《小寡妇上坟》听了一天,如今又知道了他是李刺史的儿子,纵有诸多手段也不方便使出来,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去问我的两个相好。

东厂李督公却丢给我一个大白馒头包治百病的眼神,叫我自己去领会。

银红姑娘说叫我搞个怀柔政策,先与他打好关系,带他去丽春院后头那片灯火街逛逛,沾点人气儿,到时候兄友弟恭,没什么不能说的。

我觉得有道理,想了想,几日后有个灯会可以逛逛,可众人放假,锦衣卫要加班。

银红姑娘说不要紧,过两日中元节有放给死人看的河灯,也差不多。

我想也对,河灯花灯,应该差不多。

直到我带着琴远出来,我才发现不对劲,差太多了。

至于琴远,这孩子本来笑着与我出门,这一路走到河边,孩子脸上笑容已经没有了。

这一日中元节,孤月残星。

一路上尽是香烛供品焚烧殆尽后的气息,道士们开坛打醮渡冤孽,僧侣们莲座唱经说因果,家家户户门前焚香插稻,悼念逝者。

无数寄托思念的河灯被点亮放入水中,安静地飘向远处另一个世界。

河边无人嬉笑,只沉默着点灯。

琴远看着那家的老寡妇在河边哭她死去多年的儿子,鳏居多年的男人在河灯上放了一柄粗糙的素钗,还有小沙弥被僧侣牵着,有样学样放下灯,念着一串名字。

河灯上似乎有一个个不舍的魂魄,与亲人无语凝噎。

看琴远扯起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我觉得我兄弟情的策略凉了,我僵硬地拍了拍琴远的肩膀:

「啊……人活着嘛,最重要的是开心。」

他坐在湖边,出神地盯着河灯,跳跃的火光照见他嶙峋的心事。

「轩久,你说人活一世,若是孑然一身,无人惦记,是不是和死了并没有区别。」

盛夏夜晚的风裹挟着潮意扑面而来,让我想到了一点往事。

是师父临死时将绣春刀交给我,叮嘱我把他忘了,今后好好活着。

可我忘不了师父死时将我护在身下,满脸是血的样子,如今过去了这么些年,拿着这刀,倒像他还活着,随时要骂我蠢笨一样。

细细想来,琴远说的很对。

人一辈子孑然一身,无人惦记地活着,那和死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若有人二十岁死了,到八十年后还有白发老人上坟时骂他两句,也算那人长命百岁地活着了。

我怎么不懂他想说什么呢,不是怕身后无人给他烧纸钱吗?

「你死了我也给你放河灯,给你烧纸,行了吧。」

听我这么说,琴远非常感动,险些一头栽进湖里,像是迫不及待要试探我的真心。

「你……」

「好了,来都来了,我们也放个灯吧。」

我同旁边的小沙弥讨来了两盏素色河灯并着一支笔,在一只河灯上写下一个小小的「久安」。

我想告诉师父,轩久一切安好,请他放心。

我将笔递给琴远,看他迟迟不落笔。

我忽然有些紧张,生怕他写个「李」或是「唯」。

他并不看我,提笔写下两个字:「远念」。

我知他是要抛弃过去李唯的记忆,再用琴远这个身份活下去。

他侧着身子,小心翼翼地放下河灯,似乎不信这么一盏脆弱的纸灯,能将他这么多年的思绪,带给另一个世界的亲人。

河灯颤颤巍巍地飘远了,他看着湖面,一双眸子全是谨慎和一点点化开的喜悦,他的眼睛和河灯一样,一点点亮了起来。

他蹲着看了许久,直到那河灯归于一众星星点点的火光中。

再站起来时,他脸上的愁云已经散了许多。

我忽然想起李刺史其人,能画擅书,两袖清风也不纳妾,唯有青梅竹马的爱妻相伴左右,这么一个独子李唯也是夫妻二人精心教导,只可惜——

上苍有好生之德,没有无故生出个人来,又无故让他去死的道理。

人来到这世上,总得晒一晒太阳,看一看花灯河灯有什么区别,听一听丽春院的《小寡妇上坟》,才不算白来一趟吧。

「我想杀了寻骨。」琴远开口。

「他行踪诡变,又有无数毒物暗器,你不要擅自行动。」

他也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寻骨的对手,黯然低下了头。

想到当初与师父关系甚好的李刺史,我叹了口气:

「那我去替你杀了他。我若死了,你一三五到我坟头去唱《小寡妇上坟》,二四六唱十八摸,剩下一天你自由发挥……」

「你不要去。」

他并没有一点想开玩笑的心思,毫不犹豫地打断了我。

我有些弄巧成拙的尴尬。

他垂下了眼睛,掩盖住沉重的心事:

「这是我的事。」

琴远:

狗官如果听我的,就不叫狗官了。

他说——「他行踪诡变,又有无数毒物暗器,你不要擅自行动。」

可他却不是这么做的。

中元节后,他日夜查探寻骨踪迹,终于在半年后的冬日查到他的一点蛛丝马迹。

怕打草惊蛇,他没有带随从下属,只身一人去了。

我两日不见他,又无一人知晓他去了哪里,我追到锦衣狱司,翻过他标注的密密麻麻的卷宗才知道,他去了长安城外一处荒废的寺庙。

寺庙位置偏僻,满目荒芜,满地都是嶙峋怪石,割的人脚痛。

天色晦暗,我从寺庙找到方圆二里的荒郊,也没有看见半个人影。

「轩久,你在吗?」

回应我的只有衰草枯杨的瑟瑟风声

「轩久,你在哪?」

走了许久,无人应答,借着一点昏暗月光,我看见了地上一片斑斑点点的血迹,一路蜿蜒到湖边。

来不及管脚下疼痛,我循着血迹跑过去,北风猎猎地刮过我的耳朵,割痛我的脸,而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是我的事,要死也是我去死。

你冲在我前头算什么?

湖边一片芦苇荡,半人高的芦苇织成了一片雪白的海,让我的心彻底凉了下来——我根本无处寻他。

阴云堆垛,遮住了月光,似乎是要酝酿一场大雪。

我将芦苇一片片砍倒,我很怕,怕一不留神就看见他的尸首。

「轩久?你在吗?」

说来讽刺,半年前还是他为我叫魂,如今就变成了我为他叫魂。

再想到上次他为我叫魂的场景,我面上一黑,喊道:

「轩久你在吗?」

无人应答。

「鱼肉百姓残害忠良无耻狗官。」

寒风瑟瑟。

「《小寡妇上坟》十级爱好者轩久。」

芦苇无声。

「锦衣统领一品带刀紫金卫轩久。」

「在……」

听到那句微弱的声音在芦苇丛中响起,我又气又笑。

我拨开芦苇,就看见躺在地上的轩久。

他太狼狈了,同我们第一次相见简直是云泥之别。

他满身是血,一张脸又青又紫,小臂想必是折了,身上的飞鱼服早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他那柄形影不离的绣春刀,此刻也只剩一截断刃。

他努力想冲我咧开一个骄傲的笑。

这一笑扯痛了脸上的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

我满脸黑线:笑的可真难看。

「他死了,快夸我。」

「……我想走回去的,可是这芦苇荡鬼打墙一样,就耽搁了。」

「你帮我看看……我胸口疼,肋骨可能断了……」

我忙起身,细细看他伤的如何,越看我心越凉,忙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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