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来救你

但我看见,她的眼神越来越冷。

她每天周旋于那堆男人中,渐渐获得了他们的信任,从开始被每天看守着,到后来他们随便她在周围走动,到让她给他们做饭,再到后来允许她跟着他们出去寻找物资。

我以为王妍会趁出去的时候伺机跑掉,但她没有。

末世吃得不好,她本就苗条,现在更瘦了,但肚子却开始微微隆起。

我有时看见几个男人调笑着摸她的肚子。

我有时看见她走到无人处捶打肚子,在人前却强颜欢笑着。

日子没有一直平淡下去。

这天,他们吃完饭后,大家都睡着了。

虽然平常中午有时候他们也会午休,但是总会安排人值班,这样全都睡着了是头一次。

这不是巧合,是王妍在某次外出时偷偷带了药回来,今天找准机会下在了饭菜里。

王妍拿出刘老大最爱用的刀,在这些男人身上捅着。

至于贺峰和刘老大,就没这么简单了。

中国古代有种刑法叫凌迟。王妍先挑断了他们的手脚筋,防止他们醒来后反抗。

然后开始一刀刀,一片片,割下他们的肉。

剧痛之中两人醒了过来,先是破口大骂,良久又开始求饶,但王妍不为所动。

丧尸们不愧是王妍的最佳助攻,闻到血腥味匆匆赶来,饱餐了一顿。

一个人大概饭菜吃得不多,从剧痛中醒来,诧异地看着面前的满目血迹和埋头苦吃的丧尸们。

虽被捅了几刀,仍然坚持着去阻止王妍。

女人的力量和男人不能比,那人抢下了王妍手中的刀,狠狠捅入她的肚子。

王妍挣扎着爬开,爬出一条长长的血迹,上了辆车,车子歪歪扭扭启动了起来,但撞到了墙上,然后再没动过。

王妍也再没出来。

这个围绕小卖部发展起来的小团体,又化为了一个个丧尸,继续在小卖部附近活动着。

16

我们还是那样过着吃饭、睡觉、锻炼、陪狗的生活。

林栩做菜真的太好吃了!

我顿顿狂吃两大碗米饭。

他甚至 DIY 了张菜单,工整的文字配着旁边的钢笔淡彩画,我每天只用在上面勾选想吃的菜。

食材在他手中都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力,还多出了好多我想都想不到的搭配。

番茄椰奶牛肉通粉、咖喱奶汁烤南瓜、梅干菜扣肉、冬阴功煎虾、排骨炖豆角、黑胡椒大虾、我们自己种的菜做的草头饼、杏仁豆腐、葱姜鸡扒捞丁、芝士猪扒焗饭、鱼香茄子、爆浆炸蛋饭团、烤五花肉、竹荪酿肉、麻酱肥牛拌宽粉、椒盐烤排骨、照烧口蘑酿虾滑、鸡丝米线、培根芦笋卷、酸辣无骨鸡爪、捞汁海鲜、洋芋擦擦……

不能继续说下去了,否则我要流口水了。

常言道「抓住一个女人的胃,就抓住了她的心。」

好家伙,我就这样被林栩拿捏住了。

对了,那天以后,他给我订了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的目标,他自己是两小时。

他就像个健身房教练。不同的是教练那里可以找理由偷懒,他这,不行!

几个月下来,我的体能确实好了不少。

与锻炼一同坚持着的是每天拿望远镜观察楼下的习惯。

这习惯帮助我们第一时间得到了救援。

在末世两年后,一天突然一队人类军队来到了小区,他们清理了小区里的所有丧尸,并且放出无人机播放救援通知,邀请幸存者们去人类基地。

我们最初是警惕的,不敢轻易相信他们。

但观察了很久后,看到他们救助了顶楼一对靠着种菜养鸡相依为命活下来的老夫妻,并且亲自把老奶奶背下来。

看着他们把不多的口粮先给了那对健身夫妻年幼的孩子。

他们对幸存者的关心和关切看起来不像是作假,他们也没必要作假。

和林栩考虑和商量了很久以后,我们决定也加入他们,于是收拾了身边的物资跟着他们来到基地。

基地的氛围很好,人们各司其职。

以林栩的厨艺,毫无疑问地进入了做饭组,而我依然是他最好的帮手。

随着基地的进一步发展,渐渐有了各地的科学家汇集于此,各种设备也被尽力运了过来。

虽然已经生活得很幸福,但人们还是希望回到没有丧尸、不用担心被咬的日子,科学家们开始研制对抗病毒的疫苗。

每个人的血液都被采集了以查看是否有抗体。

万万没想到,我就是这个天选之人!

知道结果这天,我得意地对林栩说:「你看,我就说了吧,我是能拯救世界的关键人物。」

「是是是,那我就是你的金手指。」

番外:

我叫林栩。

今年是末世第十年。

十年前,我捡到了一只狗,脏兮兮的,没有项圈,一脸傻气。

我带着它住在人类建立起来的基地,我们已经在这住了好几年了。

我给它起了好多名字,它都不喜欢,唯独叫它饭团,它才稍微有点反应。但有时候叫它还是当没听到。

也许,它以前的名字叫饭团吧。或者米饭?或者饭饭?或者团团?

饭团今年已经很老了。

饭团很爱我,有我在它才能安心。

但有时即使我在它身边,它也会忍不住趴着呜咽。

我知道,它是想以前的主人了。

基地的科学家们一直在竭力研究对抗丧尸的疫苗,但一直没有效果。

甚至连时光机都研制出来了。可是即使已经派了好几波人回到过去,也依然没有阻止丧尸的爆发。

而且时光机还有个 bug,就是穿越回去以后就不记得现在的事了,只能简单地记得穿越回去最主要的任务。

这天,终于有了进展,他们抓到一个特别的丧尸。

有多特别呢?我听说,她的身体,除了手臂上的伤口以外,其他地方一点也没有腐烂。

她没有意识,她对吃人也没有欲望。除了那个伤口外,她看起来和常人无异,但她不用吃东西。

出于好奇,她被抓到实验室那天,我也带着饭团去看了看热闹。

却发现我认识她,虽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知道,我在大学时见过她。

当时的她是那么青春,那么美好。那甜甜的笑容一直还留在我的心里。

我以为看见偷偷暗恋过的女孩已经很巧了,但没想到的是,饭团比我更激动。

它把年迈的尾巴甩得快要起飞,它沙哑地喉咙呜咽着,它甚至想撞破玻璃跑到她的身边。

基地的科学家说,这个女孩体内有部分抗体,她是研究丧尸疫苗的关键。

虽然抗体没有阻止她变成丧尸,没有阻止她失去人的意式,但却阻止了她的继续尸化,所以,她得以保持与人类无异的形态。

但她变成丧尸太久了,这样的抗体,研究出来的疫苗没多大用处,最多只能让人变得像她那样。

科学家说:「如果她没被咬就好了,这样的抗体才是有效的。」

是呀,如果她没被咬就好了。

看了很久,我想带着饭团回家,可它不愿意走,还对着女孩的方向狂舔挡住它的玻璃,我实在看不下去这舔狗行为,把它直接抱走了。

饭团到家了也不吃不喝。

我叹口气,告诉它:「你乖乖吃饭,我去帮你的主人。」

「汪!」

……

科学家站在时光机器前,最后一次调试设备,「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送我回到过去吧,这次,我来保护她。」

作者:大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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