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殷九清抱着秋荷留在宫里的小黑猫学着梦里那人:「我永远也不会爱你。」
「陛下,柳侍郎在外面候着了。」
殷九清收拾了一番思绪:「让他进来吧。」
说罢,他将小黑猫放在桌案上,小黑猫探着头四处巴望,突然跳下桌子跑走了。
柳朝明刚被擢升为刑部侍郎,特来谢恩,看见上蹿下跳的小黑猫,忍不住开口:「陛下,猫不宜过肥。」
殷九清扫了一眼小猫说:「它年纪大了,朕不想再过多约束它了。」
两人静寂良久,终是殷九清先开了口:「她好不好?」
「她很好,第二胎是个女儿,安王挺高兴的。」
「你觉得朕怎么样?」
柳朝明有些错愕,随即垂下了头:「陛下是贤明之君,赏罚分明、恩威并施,朝中人心归一,正是蒸蒸日上之象。陛下功勋卓著,必将青史留名。」
「那她为什么不选朕?」
柳朝明将头垂得更低,声音也低了下去:「从来都只有她想要不想要,这跟您好不好无关。」
殷九清颓然坐进椅子里,只觉得遗憾的事情那么那么多,错过了她已经有很多很多年。
窗外的春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殷九逸给午睡的秋荷盖好了薄被,刚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吻,听到床上的人皱着眉头小声咕哝:「殷九逸,你不许碰我了。」
殷九逸面上有些发热,小别胜新婚,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这么说也有些不对,昨晚是他们的第一次。
十七岁之前,殷九逸不会想到,他与心爱之人的第一次会发生得这样晚。
那是他的青葱时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他拥有无忧无虑的日子,令人艳羡的容貌,无比尊贵的身份和最疼爱他的父皇。
他那时也曾无比期待,娶上一个漂亮的妻子,带她云游天下,做一对神仙眷侣。
谁知,他身边最亲近的侍女狠狠打碎了他的愿望。
那命侍女叫佩云,本是他母妃宫里的人,自她母妃故去后,便一直在殷九逸身侧侍奉。
佩云比殷九逸大了十二岁,殷九逸唤她:「佩云姑姑。」
殷九逸尊她敬她,将安王府一应事务全都交给了她处理,他怎能预料到,最终她竟做出那样的事。
那时,他刚过十七岁,皇帝要给他选妃。
许是无法忍受王妃进门后的大权旁落,又或者因为些其他的原因,佩云对殷九逸犯下了罪孽。
她给她他喝了暖身酒,然后爬上了他的床。
她长了他十二岁,整整十二岁,他一直将她当成是长辈。
他无法接受,最亲近的人算计了他的清白,只因贪图他的权势和地位。
他无法忍受,他视为长辈的佩云姑姑竟对他做出这种事。
她以为凭着她服侍多年的份上,殷九逸不会对她怎样,她错了。
殷九逸并未饶恕,他亲手杀了她。
自此,他陷入了长久的梦魇,他总是梦见佩云照顾他的点点滴滴,还梦见他举着剑一把刺死了佩云,整个梦里都是血腥的红色。
那一年,他才十七岁,他再也不想娶王妃了。
十八岁那年,殷九逸的表妹求到他的跟前,哭着说不想嫁人,她求他娶她。
殷九逸想,若是娶了陆语容,他便不能回头了,以后若真的遇上心仪的女子,他不能娶她为妻了。
陆语容给他跪下,抓着他的靴子声泪俱下陈情,将她和方恨玉一事和盘托出。
她向他坦白,她说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子,她不想同她分开。
殷九逸认真想了想,他愿意成全她们为世俗所不容的爱。
十八岁的那年,殷九逸娶了亲,一下子娶了两位。
一位叫陆语容,一位叫方恨玉。
一位叫他表哥,一位叫他王爷。
他将二人视作妹妹,带着她俩各处去玩,得了个风流不羁的名号。
时间一晃就是很多年。
直到二十三岁那年,他在如意楼邂逅了一位漂亮姑娘。
那是一个穿着水青色衣衫的姑娘,鬓间低低插着两只木兰,眉目间隐有哀愁,浑身上下更是有一种琉璃易碎的美感。
垂珠遮帘掩住了她的半张脸,却难掩其凝脂之肌肤、纤盈之体态。
美,真是很美。
现在脑海里的细节依然清晰,那是他初遇珠珠的场景。
他娶过她一次,很庆幸,她现在还在他的身边。
思绪被狗叫声打断了,不知不觉间,殷九逸已经撑着伞来到了恨玉的院子里。
一只小白狗正汪汪汪汪地抱着布老虎撕扯。
那是到了临安之后,恨玉自己在狗市上买的。
「表哥,外面雨还未停,你怎么来了?珠珠没和你一起来?」
「她睡了。」
殷九逸坐下,声音沉沉:「恨玉,我今日来是想告诉你,我想给珠珠一个名分。你知道,章秋荷已经死了,她现在无名无分地跟着我,邻里街坊都以为她是我的小妾。昨夜我们成了真正的夫妻,我还想要一个孩子……」
方恨玉心里闷闷地难受,她知道,语容的王妃称号保不住了。
若是容许殷九逸再次娶了秋荷,是不是没人会记得语容了,没人会记得语容曾经做了五年的安王妃,没人会记起有个叫陆语容的人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活过。
可她有什么立场拒绝呢?当年是殷九逸帮了她们,让她们有了五年神仙一般的美好时光。
死者已逝,总不能不顾及活人,王妃的位置是时候该还出去了。
两行泪从眼眶里流出来,方恨玉急忙擦去了,挤出了一个笑说:「如此,理所应当。」
殷九逸瞥了方恨玉一眼,他知道她眼神里的无奈。
可他没有办法,他想给他的妻子一个名分,他要给他的珠珠一个名分。
她是睡在柔软的棉花里都会害怕的姑娘,她那么缺乏安全感,他在很久前就已经暗自发誓,他会缓慢地、坚定地爱她。
他们经历了那么多事才又在一起,他爱她,想把一切都给她。
两人的亲事最终定在了五月初。
合婚庚帖上的名字是殷九逸和尹秋荷。
尹秋荷是章秋荷的新名字,本来殷九逸给她想的新名字叫尹明珠。
「明珠」是秋荷当年自己取的,至于「尹」,则是殷九逸的小心思了。
殷九逸本以为秋荷会喜欢这个新名字,没想到,她一本正经地同他说:「还是叫秋荷吧,以前我对荷花有莫名的偏见和敌意,莫名其妙讨厌了我的名字好多年,如今能坦然面对了,丢掉这个名字总归可惜。以后我便是尹秋荷,也是你一个人的珠珠。」
殷九逸温柔地将她拥住了:「好。」
大婚当天临安城的达官贵人们都来了,安王府外的流水席一直摆了七天。
参加过筵席的人都说,安王妃花容月貌,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安王和安王妃站在一起,天造地设,佳偶天成。
「殷九逸,你听见了吗?都说我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秋荷兴高采烈地扒拉着殷九逸:「他们说话真好听。」
「珠珠,你都不困吗?」殷九逸闭着眼睛,将秋荷搂进怀里:「快睡吧。」
「我还想要一只猫,以前元宝还给我按摩呢,你再给我买一只好吗?你别睡呀,你陪我说说话?你就这么困吗?」
「不困,那我们?」殷九逸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贴着秋荷的耳朵低语。
秋荷有些慌了:「怎么又……你变了,以前我们在京城的时候,你搂着我睡觉,从来不会动手动脚。」
「我那时候,还是太年轻。」
「那我们明天出去玩吧,去看看猫,不买也行。」
「好,那我们现在……」
「那好吧……」
就这样,秋荷很快便有了身孕。
殷九逸一直盼望是个女孩儿,让绣娘做了一堆女童的小衣服。
孩子生下来那天,他傻眼了,坐在秋荷床边拿巾帕给她擦汗,嘴里还说着:「没关系,男孩子也不是不能穿粉色。」
秋荷笑嘻嘻地晃着他的手附和说:「好,都听你的。」
方恨玉忍无可忍,顺手将一叠绣好的小肚兜扔在床上,跟着抱孩子的乳母走了,走的时候还低吼了一声:「真是够了。」
- 完 -
□ 一川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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