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玫瑰的最后十四天

出自专栏《爱人错过:你不是我的月亮》

我死了。

因为被我救下的男友,上岸后第一时间把游泳圈送给了他的白月光,而不是被水藻缠住小腿抽筋的我。

所以我就死在了他触手可及的地方。

神祇赐我重生。

我选择用重生的机会,换自己再活十四天。

今生的孽缘,就今生了结吧。

要是带到来生再搭上一辈子,那也太苦了。

1

太平间是真的冷。

我被冰柜冻透了。

直到走回家,身上还没缓过劲来。

却没想到,打开门,就看见宋钊抱着刘如霜坐在我精心布置的阳台上,忘情地亲吻。

月光下,我为我们订婚准备的小玫瑰幽幽摇曳,像一簇簇即将湮灭的火苗。

我曾经深爱的男人,抱着他的白月光,在我死去的这个晚上,在我买下的婚房里,缠绵深吻。

「阿钊,阿钊。你要是难受,你就哭出来吧。毕竟我离开后,是她陪你五年,你对她有感情,我能理解。我不吃醋。」

刘如霜的声音里满是委屈。

好笑,死的是我,委屈的人却是她。

可我清楚,宋钊就喜欢她这样。

宋钊沉默片刻,安抚地揉着她的发顶说:「如霜,我们结婚好不好?」

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时钟,公元 2022 年 12 月 25 日 20:45:12 医生宣告我抢救无效生理性死亡,公元 2022 年 12 月 25 日 23:36:41,宋钊在我们的婚房里跟他的前任求婚。

「我不爱她。只是因为你离开,我太难过了,只能用她来骗自己,才能活下去。」

他喑哑嗓子,仔细地跟刘如霜剖析着自己的心理。

其实这些话不必他再说,我也明晰了。

只是从他口中得到证实,我还是被难过没顶了。

彻骨的冷意,冻得我心口发疼。

我慢慢蹲下,在玄关前蜷缩成一团。

我一定不是因为他疼的。

我只是太冷了。

收缴干净死人东西的这项传统,真是该强烈谴责。

害得我没有手机,只能一路赤着脚走回来。入殓时穿的白色长袍,在秋夜的寒气面前根本形同虚设。

我快被冻到二次死亡。

但是看来看去,都没找到我那双杏仁粉的大兔耳拖鞋。

想来是被刘如霜穿了。

穿死人的鞋,她不膈应吗?

我打量刘如霜,却看见,宋钊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粉钻,正在往刘如霜手上戴。

这枚戒指直到今天下午,还戴在我的手上。

他到底是想省钱,还是这戒指,其实一开始就是按照刘如霜的喜好买的?

是后者吧,毕竟她最喜欢收集的就是各种粉钻。

死过一次后的我,再明白不过了。

强烈的不甘,让我起了坏心思。

在两人正浓情蜜意盯着戒指时,我幽幽地开口了:「你们能先停一下,让刘如霜把我的拖鞋还我吗?」

2

刘如霜尖叫成鸡。

宋钊倒是比他沉稳许多。只是看见我的那瞬,眼神有些闪躲。

不过很快又镇定下来。

他醺醉的双眸,被亲得锃亮。连看向我时,深情和欣喜都在温柔地往外溢:「你……」

时隔五年,他得偿所愿,难怪如此。

只是这每一秒,都把我屠戮得血肉模糊。我掐紧手心打断他:「别你了,我还活着。你要是想跟她求婚,麻烦让她离开,我们先分个手。」

宋钊皱眉,他最不喜欢说话时被别人打断,忍了忍,终究是把火压了下去。

刘如霜当然不肯走。五年前,宋钊出车祸后她不告而别。五年后,我们成了国内有名的香氛轻奢品牌,她又回来。宋钊再色令智昏,也不可能轻易原谅她,更何况中间还夹着一个我。

她没少吃奚落。

现在,总算是翻身了,连脸面都不要了,当着我这个死而复生的人,坐在他怀里,搂着他的腰身嘤嘤撒娇,一边亲在他脸上,一边挑衅地看着我。

而宋钊,就宠溺地任由她黏腻,就好像,我没情绪,我能受着,也该受着一样。

我抱起一个花盆,狠狠砸烂在两人脚边。

「 滚!」

「不然我可不保证,下一个花盆会不会手滑砸烂你俩的头。」

宋钊的视线,从地上的花盆倏然看向我,锐利锋寒,「夏千灯,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你就是这样坏脾气,才不招人喜欢。」

刹那间,我的心脏仿佛被千万利刃血淋淋地割开了,一动也不能动。

因为我不招人喜欢,所以他不救我吗?

他说完,再不管我,转头笑着把刘如霜往外带:「她心情不好,你先走。」嘴里还在承诺,「你不是特别喜欢阳台上的小玫瑰吗?我明天给你送一捧。」

他是故意的。

我吓到他心爱的姑娘,他就把我最在意的赔给她。

我冷笑着看他们离开。然后从工具房拿出来柄大锤,对准阳台上的小玫瑰狠狠举起……

等宋钊回来,就看见我单手扶锤,坐在阳台的栏杆上拿着瓶红酒。风吹动我的白色裙摆和黑发,一枚枚血脚印穿插在残花败枝和碎瓦黑泥里。

这次,他的脸色终于难堪起来:「你疯了!」

我冷笑着看他:「宋钊,你还记得这些花叫什么吗?」

千灯昭昭。

是我为了纪念和他交往,用五年的光阴,和花农学习,一年年改良培养出来的新品,拥有着十分独特的,炽烈而温暖的香气。

香水之王曾评论它,好像在鼻尖炸开了一座梦幻的爱情庄园,每一个细胞都是满满的幸福和浪漫,却悠久缠绵。

也是我们即将上市的「永恒之恋」香水,最重要的基香。

心是他的,戒指是他的,他爱给谁给谁。

我不争。

但是我自己的东西,谁也别想拿。

他和我对峙良久,忽然很疲惫似的揉捏着眉心。

「抱歉,刚才喝多了,生气上头说话不好听。你冷静一下。今天的事儿我的确不对,我不是故意不救你,我以为你会游泳。你生气我能理解。

这些花都是你亲手培养的母株,意义非凡。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你发脾气也要有个度。

不然我的愧疚,早晚会被你耗干净。」

看,他永远都是这样,把我的心脏插得血肉模糊,烧满愤怒以后,再用一句你脾气不好,你在消耗我,拒绝我的申辩。他不需要知道对错,他只是要我低头而已。

可我要他的愧疚有什么用呢?

他在翻船前一秒,还歉疚地在跟被湖面寒风冻得风湿疼的我发誓,以后绝不让我再冻着。

下一秒,就抛下被冻得疼到眼泪直流的我,去救刘如霜。

明明只花一分钟就可以两个人都救下,他都顾不上。

「我不要你歉疚。我知道,不过是我不如她在你心里珍重而已。」

骗人的,我计较,可是我不要了。

我跟他谈着我的分手要求。

房子我买的,他搬出去。公司我们共同创立的,他按照市价收购我的股份。公司永不得研究使用千灯昭昭。

永恒之恋是我研制,我要分六成,而且,这次合作以后,我将销毁千灯昭昭。

宋钊必须签署协定,永远不许种植并使用这种玫瑰。

我每说一个条件,他脸色黑沉一分。

「夏千灯,你够了!我说什么你听不懂吗?你非要闹得这么难看吗?」

我不言不语地表达着自己的坚定。

他冷笑:「好,你别后悔。股份你抛售太急,我只能用低于市场价格两成的价格收入。永恒之恋的事儿我也答应你。但是,你别忘了 ,这房子的装修我也有参与,也付出了心血,完全让给你是不可能的!」

我也冷笑:「我反悔了,股份必须高于市场价两成。否则我就把它卖给唐敏之。」

唐敏之是宋钊的宿敌。从大学起,两个人就不对付。

宋钊大抵忘了自己刚才的评论,我是个脾气不好的女人,这五年谈判桌上我就没输过。

可是最后,我俩还是僵持在了房子的归属上。

我简直不能理解,总不能是他对这房子,甚至是对我还有一丝感情,才想拿这个绊住我?

宋钊:「宝宝说她喜欢这里的装修。」

3

我一耳刮子抽在宋钊脸上:

「宋钊,我后悔了,我怎么没让你淹死在湖里呢?」

4

神祇说,因为是死而复生,所以我每天都会丧失一部分感官。

第二天,我瞪着自己红肿的膝盖,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风湿没那么疼了。

这可真是太感动了。

我连忙点了一大堆海鲜,在工位上摆成了痛风大阵。

助理杨杨顶着个核桃眼上班,没想到一进办公室就看见我在工位上啃椒盐濑尿虾。

愣了一下,呜哇哇哇冲过来:「我的姐啊,地府这么缺吃的吗?你还有啥想吃的?我给你烧。」

昨晚还是她和刘秘书在混乱中发现我根本没上岸,找人把我捞了上来,更是几度哭晕过去。

几个小孩对我,可比宋钊情深意切多了。等我不在了,以刘如霜的度量,必不会容忍他们。我多活十四天,也是为了留出时间安顿好他们。

「真的吗?那我想吃 XX 的澳龙,蒙古包烤全羊,私房菜家的黑金鲍……」

「 呜呜呜呜,太贵了,纸扎的烧给你行吗?」

有感情,但不多。

逗弄够了,我大发慈悲地告诉她,我还活着。

秘书处的一众人惊诧之余,纷纷在群里发起红包替我庆祝,然后辐射到各种管理群,部门群。

公司里洋溢着欢快的气氛。

直到中午,刘如霜带着午饭来送饭。

小杨气愤地在我耳边骂骂咧咧:「真不是东西,差点把你害死,还有脸来。」

我揉揉她的狗头:「别这样,她以后可是你们老板娘。」

小杨:「?」

我:「喜讯,我恋爱脑痊愈了,和你们大老板分手了。」

小杨:「……」

直到我去递交辞呈,他们还不敢置信。

人事经理合掌作揖 ,求我直接把辞呈递给宋钊。

我被她逗乐。交了一份备份,带着原件敲响了宋钊的门。

他正在吃刘如霜的爱心午餐。

满桌红通通,不是水煮毛肚,就是辣子鸡丁,甚至还有炸辣椒。

这些的确是他以前喜欢吃的,可自从创业后他把胃喝坏了,我就不让他吃了。

会疼。

我现在是一分钟工作都不想做了,他要是也歇菜了,谁接替我的工作?

虽然觉得有点恶心,还是拦住了他的筷子:「你不能吃这些。让秘书处给你点些清淡的。」

他筷子顿了一下,继续伸向了炸辣椒:「夏千灯,关你什么事儿呢?你现在又不是我女朋友。」

语气里带着微妙的得意与挑衅。

我豁然开朗。

反正我就要死了,旷个工怎么了?他还能追到地府扣我绩效!

我径直把辞职信放到他案上:「麻烦宋总有空给我落个章。另外下午我就不来了,我要去医院复查。」

复查个屁,我就是翘班去处理个人事务。

宋钊把辞呈扔进了垃圾桶:「夏千灯,我以为你是成年人了。辞职你将受竞业合同约束,三年不能从事同一行业。你还有什么去处,比夏宋更好?」

顿了下,他一脸笃定地说:「夏千灯,你不要意气用事,做出以后会后悔的事儿。抛开个人感情,你也好,千灯昭昭也好,只有夏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你们的功用。」

功用?

你看,在他心里,我跟道具没什么差别,可惜,他不懂

——「宋钊,我劝你还是赶紧另找副总和配方师吧。」

按照合同法,递交辞呈三十天后辞呈会自动生效。我还肯走程序,完全是因为不想在死后还和这家公司,或者宋钊有任何一丝联系。

刚推开我自己办公室的门,刘如霜就提着饭盒红着眼眶追了上来:「夏千灯,你不要以为你以退为进,就能回到阿钊身边。」

正起身接我的小杨,气得跳脚。

我按住她,上去给了刘如霜一个耳光:

「刘小姐,我要是你现在就绝对不会招惹我。

而是去哄着宋钊赶紧批了我的辞职信,买了我的股票,退了我的房。你应该最清楚,男人这种生物,离得远了,得不到了,白饭粒就变成了墙上月光,蚊子血就变成心头玫瑰。」

这套没人比刘如霜更懂。

一句话摆平前任白月光,小杨有些激动:「夏总,neng 她,你这么会,我就不信,我们干不过她!」

我摇了摇头。没兴趣 。

躺在水底的时候,我也曾想过要报复宋钊。女人俘虏男人,就像呼吸一样,是天生就会,只看她愿不愿意用那些手段。

可真站到神祇面前时,我发现自己做不到,多看他一天我都伤得慌,更何况还要虚与委蛇?!

简直酷刑。

十四天,我有很多比宋钊更重要的事儿要做。

比如,公司里我那些跟随者的未来,我捐赠的学校,那个养大我的小山村。

婚礼的取消,房子的处理,配方的归属权。

还有,我心心念念想要去,却一直没去的地方,想要吃却没吃的美食。

磕了五年的 cp 最后 be 了,相熟的高管和秘书处的姑娘们长吁短叹。小杨一脸肉疼地跟我说:「要不还是请你吃澳龙吧,现在去不去?大家都一块。大家一块请你。」

那我当然去,澳不澳龙不重要,主要是她们一片爱心。

吃饭时,和几个人交代了一下他们以后可能会遇到的事儿,以及相对的处理办法,最后,还给了他们一条万不得已时的后路。

把一群人唬得眼泪汪汪回去上班了。

而我,则独自去我预约了很久的世贸吃下午茶。那套美妆点心,一周只售五套。我是走了唐敏之的后门才排上队,毕竟这是他家的店。

唐敏之坐在我对面,看着我饕餮的样子五味杂陈:「你确定,这就是你把花给我的条件?」

和宋钊充满攻击性的俊美不同,唐敏之白透消瘦,眉目沉静,有一种琉璃般易碎的仙气美。

用来下蛋糕,当真是享受,让我恶劣的心情阳光灿烂起来。

「附加条件。」我纠正。

我死之后,是管不了宋钊。

可我要是把千灯昭昭交给唐敏之,并申请改了品名。那么,等宋钊想用的时候,唐敏之自然会约束他。

话说,这里的小蛋糕不愧是世界顶级糕点师的得意之作,吃得我是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洋溢着幸福,直接原地飞升了。

正开心,一片阴影兜头罩下。

「这就是你去的医院?」

5

宋钊阴沉地站在我侧边,眼里满是寒霜。

我瞥了眼他身后,怯怯拉扯他衣袖的刘如霜。女人纤细的手里托着的,正是我求到唐敏之手里,才吃上的小蛋糕。

我曾经央求过他许久,他总说很难约。原来不是排不到,而是不想给我。

没关系,我凭自己的实力吃到了。

「嗯,对,专治不开心的医院。宋总知道的吧,我是个吃货,从这里开业的第一天,我就想来吃。」

我眯着眼,一副有什么问题就问的坦然。

宋钊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解释什么,可能最后他自己也发现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带着一脸怒气离开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嘴里的蛋糕忽然就不香了。

这个世界上,任何跟宋钊有关的东西,再好,都令我生厌。

唐敏之侧首打量我,喊来侍者悄声吩咐了什么,很快侍者带了一大捧漂亮的玫瑰花,送到我面前。

「这世上总有些人令人厌恶,但是你不能因此怪罪那些美好。」

唐敏之说。

他真是个妙人。

我顷刻便与小蛋糕和解。

唐敏之又说,「人生短暂,须尽欢。」

于是在他的建议下,我破天荒地去迪厅放纵了一回。说来可能没人相信,我二十七岁了,一次迪厅都没去过。

上学时因为父母去世,忙着挣生活费学费,毕业后,忙着陪宋钊创业,恨不能一个人当十个人用。

巧的是,唐敏之也没来过。

他甚至还不能喝,我直接用两杯我没记住名但是超好看的鸡尾酒给他灌醉了。

原来在音乐里醉倒醺然是那么快乐。

原来我这么有魅力,即使有唐敏之这样俊逸非凡的男人陪伴,依旧挡不住一堆狂蜂浪蝶向我示好。

可惜,我因为宋钊的缘故,跟唐敏之这样的仙人相交太晚。

不过还好,我还有十三天。

这份快乐,一直维持到我回家。

我以为既然我们分手了,宋钊肯定会自觉地搬走。

谁知道,他雕像一样点着烟,坐在一室黑暗中。

开灯的瞬间我被他吓了一跳。

他眉眼森然地质问我:「你去哪儿了?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花是谁送的?」

「少管我!你又不是我男朋友。」我踢掉高跟鞋,打着酒嗝,趴到了阳台那里,朝楼下挥舞着那捧花。

「谢谢你啊,唐敏之!谢谢!明天见!」

唐敏之朝我颔首浅笑,这才开车离开。

宋钊不知什么时候跟了过来,他阴恻恻地在我身后问我:「这就是你晚回来的原因?夏千灯,你明知道他是我最讨厌的人,你怎么能和他在一起?我以为我们即使做不成恋人,也会是家人。」

啧,刘如霜还是我讨厌的人呢,他还不是当着我的面吻得津津有味。

「你现在能搬走吗?」我懒倦地推开他。

他在这个房间里呼吸,影响我快乐了。

宋钊被我气得磨牙,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把我甩到阳台上那把躺椅上。然后单腿跪在我两腿之间,手按在躺椅两侧,把我圈死。

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野兽般盯着我:「夏千灯,如>十八年后。

我的竹马唐敏之骑着自行车载我回家,我骄纵地坐在他的后车座上,吹着泡泡。

走到家附近的小卖部,我们忽然被一个胡子邋遢的大叔拦了下来,说他快死了,问我愿不愿意接受他的遗产?

我怀疑他脑子坏了,并疯狂暗示唐敏之快报警。

唐敏之却是淡定地一撩胳膊,暗暗秀起了他的肌肉。

我气得狠掐了他一把,知道他跆拳道黑道三段厉害啦!可这个人不正常啊,谁知道身上有没有什么可怕的病毒。

大叔笑得想要哭出来:「明明都不记得了,为什么你还是不肯要?这些钱本就该是你的,有了这个,你可以过得很快乐。」

这大叔果然病得不轻。

鬼知道这是什么脏钱,万一他要害我呢?

好,就算他不想害我:「可有敏之,我过得本来就很快乐啊。」

一顿嘴炮,大叔终于放弃了。他蹲在地上嗷嗷乱哭。

我坐在敏之的车后座上,看着他越来越远,突然想到一句话:「你看那个人,哭得好像没有人爱他了一样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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